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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缓总是无可奈何。
事实上,她和任迟都是乖得出奇的小孩,循规蹈矩得长大,没出过半点差错,任迟
更是从小成绩优异性又兼格温和又冷淡,对谁都有着不远不近的距离感,即使是对
她这个亲妹妹也不外如是。
也许是因为小时候分开过吧,所以感情到底不如那些一起长大的兄妹来的深厚。要
说任缓对此一点都不失落是假的,她也曾无比希望任迟成为她少女时代的英雄,为
她冲锋陷阵,为她打架,更像那些大家期待里的闹腾讨厌又可亲的哥哥。
可他,从来都不是。
他对她,从来只比对陌生人好一点。
当然,他对陌生人也一向是周到温柔的。
只是………
任缓满心复杂得渐渐沉入了梦乡。
只是,她从来想要的都比这多的多啊……
休息了一个星期天,秦彦之中间一直约了她几次,任缓到底是和她出去了。
她开着任迟的车来接她。其实不算什么好车,很是普通的牌子,任缓知道那是任迟
自己挣钱买的,没问家里要钱。
他们家境普通,任缓留学几乎花光了家里大半的积蓄,对于这一点,她心知肚明。
下楼看见秦彦之坐在车里,摇下车窗,对她笑的灿烂,唇上樱桃色的唇釉鲜亮欲
滴,看起来真是心情很好的样子。
“大嫂好!”任缓坐进车里乖巧得问好。
秦彦之笑起来,竟伸手捏了一把她的脸,“任缓小姐,你也太难约了吧!我就是泡
帅哥也没约你费劲啊!”
然后又说,“八字还没一撇得事儿呢,还是叫我彦之吧,其实咱俩是同年的,我比
你们早上学一年。”
任缓“嗯”了一声。
任缓带回来的行李很少,大部分东西都在英国处理掉了,扔的扔,捐得捐。连衣服
也没带几件回来。家里的衣服又都是高中时候的,也不能穿了,于是秦彦之带着她
去了趟市中心商场买衣服,任缓几番拒绝还是被秦彦之按住了,她笑着说,“总不
能让你白叫了我几声大嫂,只是一点小礼物而已,推来推去反而没意思了。”
任缓只能由着她折腾了一番,买了几大袋衣服。虽然都不是什么昂贵的牌子,但是
这么买下来数目也不小。秦彦之结账时候刷卡任缓看见,她签的自己的名字。
想来也是,昨天吃饭的时候听她的话,家里家境也应该是很不错的。
“缓缓,试试这条裙子吧!”秦彦之又抓起了一条红色连衣裙,棉麻的料子,下摆处
又缝着一截白色的雪纺百褶,是今年国内最流行的拼接款。
“我总觉得你一定很适合穿红色的衣服,”秦彦之把她推进试衣间,“咱们得快一
点,我约了你哥一起吃晚饭的,你想去哪儿吃?”
正在试衣服的任缓愣了一下。
任迟?
除了她回来第一天,她再也没见过任迟了。
金雪梅倒是习以为常,她说,任迟自从工作以后就一个礼拜多一点才会回来吃一次
饭,平时忙起来个把月见不到人也是很正常的。
任缓犹犹豫豫走出房门,秦彦之眼前一亮,“我就说你很适合穿红色吧,多亮眼啊!”
眼下国内并不流行修身款的衣服了,大多是松松垮垮的oversize,这一件裙子倒没
有宽松得过分,切到好处的飘逸,压低了红色本身带来的视觉冲击,显得飘逸又随
性,更衬的任缓皮肤雪白,眼神轻柔。
任缓看着镜中有些陌生的自己,却听秦彦之高兴得说,“就穿着这一件走吧,也给
你哥看看我眼光好不好,他还老嫌弃我的审美来着,我一个学设计的审美怎么会差!”
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是那么高兴的样子,好像人生中没有一点点的阴霾,一点点的
悲哀。
任缓的眼睛看着试衣镜里揽着自己肩膀的秦彦之,比她高一点,没有她白,比起自
己像个陶瓷娃娃般的乖巧沉静,秦彦之就像是诗人笔下的弗朗西斯的玫瑰,热烈得
燃烧着周围的一切。
而自己眼睛里沉淀着的阴郁,令她自己都觉得过于潮湿不堪。
任迟,喜欢的就是这样的玫瑰吧。
他们到的时候,任迟已经等了一会了。
选的是一家粤菜馆,任迟已经点好了菜,等他们到了才让服务员上菜。
他看到任缓时一愣,眉心微微一蹙,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