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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人捕虎,一头足矣!”
“阿嚏!”远在医馆的安晓晓打个喷嚏,她揉揉鼻子疑惑道:“难道是自己生病了?”
刚跨出门口,小丫跑了过来,“恭喜安姑娘心想事成!”
说完,她伸出一只手掌放在安晓晓面前。安晓晓一愣,不明白这是干什么。
小丫身后跟着走过来的易弘没好气地笑道:“你最近最想做的不就是挑战宋三少吗?现在好了,人家接下了你的挑战,你说说这不是心想事成是什么?快快快,出手阔绰点,我家小丫在报喜呢,你还不快点拿银子?”
“……”安晓晓翻了个白眼,掏出钱袋来,从里面拿出一粒银坷子扔进小丫手里,“去吧去吧,买几根糖葫芦记得分我一根。”
“谢谢。”小丫捧着钱一蹦一跳地跑了。
易弘双手环臂,啧啧道:“人家给出五日时间,这五日内会有捕兽人捕回来一头真正的野生猛虎,到时候谁先驯服了猛虎,谁就是胜者!”
“只有一头吗?”安晓晓惊讶。
易弘张大眼瞪着她,“你是不知死活!一头不够还想来两头?你当老虎是大白菜啊?再说了,人家提议驯一头老虎是看得起你,否则就是人家身边那头被驯化了的母虎你连靠近都靠近不得!”
“哦。”安晓晓点点头,应了一声也没啥表示。
易弘盯着她看了片刻,最后冷哼一声,负手走了,“哼!不知死活!我还是多去钻研几张新药方吧,免得到时候你救都救不过来!”
安晓晓烦恼地揉揉眉心,心生无奈。娜丽莎出来给白虎找吃食,看见安晓晓立在后院门口自言自语,觉得奇怪,“晓晓,你在说什么?”
“没什么,就是那个什么宋三少接了我的挑战,我在计算自己有没有赢的可能。”安晓晓笑笑,那副散漫的模样完全没看出来她有多在乎这个挑战。
娜丽莎无语,这小妮子是不知道什么叫害怕吗?那可是老虎,吃人的,很凶残。虽然喀沙陪自己过了许多年,但在她心里,喀沙与那些个野地里生存的老虎不一样。
那些老虎嗜血残忍,茹毛饮血,能有百兽之王之称,也不是什么好相与的角色。不必野猴儿、野鹿什么的,养一养就乖顺了。
“你心里有对策了吗?”娜丽莎不死心,她想看看安晓晓不慌不乱的底气在哪里。
然而安晓晓只是摇摇头,“没有。”
“……这样吧,你随我去我的房间,我让你与喀沙多接触接触,如何?”娜丽莎问道。
她与喀沙从小一起长大,一人一虎的气息相交相融,喀沙把她当作自己的同伴,所以才会听她的话。但也因为这样,娜丽莎并不懂驯兽之道,或许让安晓晓与白虎多多接触,习惯习惯白虎的性格也算是一种助益。
安晓晓闻言,眼睛一亮,连连点头,“好啊好啊,我们这就去。”
“走吧。”娜丽莎带着安晓晓回到自己房间,她可不放心让安晓晓与白虎单独相处,万一白虎心情不爽,安晓晓就危险了。
弗雷德外出回来,在安晓晓的住房没找到人,只好去问易弘。易弘捧着本医书认真阅读,眼皮也没撩一下,“不知道,方才还在呢,说不定出去了。”
这几天弗雷德每天都会出去一趟,想要打听清楚芳芳的具体情况。但由于相貌出众,往往一条大街没走完,就被堵了回来。原因无他,那群花痴女的力量无比强大,从四面八方涌过来,完全把弗雷德的去路堵死。
所以每次回来都像跟别人打了架似的,好不狼狈。今日他能够安然回来,还是因为某件事彻底吸引了城中人的大部分注意,再加上宋家三少终于出府走动了,弗雷德的压力减少了许多,这才能挣脱重重包围,打听清楚事情之后完好回来。
“啧啧,下次你还是不要出去了。这一身的脂粉味,熏的我脑袋疼。”易弘面无表情地道。
“抱歉,我回去换件衣服。”弗雷德抬起袖子凑到鼻子前闻了闻,果然有一股很浓重的脂粉味。
他今天穿的是一件白色外套,由于身后的燕尾很长,所以今天被那些个莺莺燕燕拽着走了一段路。不过现在仔细看来,外衣上不知留下了多少红艳艳的脂粉印,就连袖口的雪浪花边上都留下了好几个唇印。
弗雷德无奈苦笑,在青阳时都没人这般大胆,到了这里,民风开放,女子们的胆子放开了,竟会往男子身上凑。
弗雷德有一瞬的凌乱,到底是他在京城经历的大华民风是真的,还是这里的民风才最朴实?
回到自己的住处换了身衣服,弗雷德出来时路过娜丽莎的屋子,里面传出阵阵低沉的虎啸。
弗雷德大惊,以为白虎喀沙出了什么事,当下立即推门闯进去,入眼的便是白虎背对着自己的身影。
“吼——”喀沙察觉到身后有人,立马回身冲弗雷德咆哮一声。
接着,房间里传来两道声音。
“福瑞!小心!”
“喀沙,坐下!”
弗雷德愣在门口,被白虎吼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