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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安静,一个人坐在角落里,只要不是被夫子喊到回答问题,就绝对不会主动出风头,因为这个原因,这几年他在书塾里也没有交到要好的同窗朋友。
但最近霍凛冬也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日日不落往书塾跑,表现出一副孜孜以求的模样,比林平春还要积极。
“谢夫子解惑。”
霍凛冬看着江保宗写在书上的注解,将书册拿好,从学舍离开,只是问完问题后的他并没有回家,而是拐了个弯,去了隔壁的屋子。
他从衣襟里掏出一个草绳编成的兔子,将兔子攥在手里,右手捏成一个拳头,手心微微有些汗,不知道是衣服穿多了热的,还是心里有些紧张导致的。
屋子里的那个小丫头真是坏,对他总是不冷不热的,任凭他说再多的好话,都不乐意搭理他。霍凛冬脖颈间微凸的喉结上下滚动,虽然那个小丫头乖乖坐着不说话的模样也很招人稀罕,可他更希望看到对方眼里全是他的模样。
“吱呀——”一声,房门被霍凛冬推开,正在艰难地跟毛笔奋斗的江妩转移了注意力,眼神朝门口的方向望去。
爹爹在离开的时候给她布置了作业,要求她照着书帖临摹十个大字,纸是提前铺好的,墨也是提前磨完的,可惜江妩是个小笨蛋,这会儿墨汁沾在了衣襟、袖口上,微黄的宣纸上也是一团团的浓墨,根本就看不出她要临摹的那个大字的基本形状。
嗨呀,今天的作业好难啊!
江妩看到来人就没什么兴趣,跟个小大人似得,长长吐了口气,然后用自己不曾握笔的那只手擦了擦脸,整个上半身趴在桌案上,接着写字。
只是她的手不知道什么时候沾上了墨汁,一个简单的擦脸动作让左侧脸颊多了一道手指划过的痕迹,就跟小猫咪长了胡须一样。
“笔不是这么握的。”
霍凛冬有点小洁癖,但这会儿一点都不嫌弃脏兮兮的小姑娘,看对方不搭理他,几步走到江妩的身后,用自己的手握住江妩拿笔的那只手,一笔一划慢慢写完了她要临摹的那个字。
当然,在此之前他也不忘将自己带来的那个草编小兔子放在桌子最显眼的位置上。
“兔兔啊!”
江妩眼睛一亮,挣脱开霍凛冬的手,捧起桌上的小兔子,欢呼了一声。
这个草编小白兔的做工并不精致,勉强能够看出兔子的形状,只是做这个草编兔的人花了不少心思,用红豆给兔子沾了眼睛,有用笔画出了兔子的鼻子和嘴巴,让人一眼就能够认出这是什么动物。
小姑娘大多喜欢这种软萌的小动物,江妩自然也不例外。
她记得之前家里也有过可爱的小兔兔,那天晚上小兔兔还被端上了餐桌,爆炒的,很好吃。光是想想,阿妩就忍不住流口水了,美味的食物带给她的感官刺激总是那样奇妙。
“喜欢吗,答应我一件事我就送给你。”
霍凛冬觉得自己现在就像是诱惑做坏事的精怪,只可惜空有这个心,却没有那样的本事。
“以后阿妩要最喜欢我,只喜欢我。”
为了学会编这个小兔子,霍凛冬的手指头都有些破皮了,他从来没有为第二个人做过这样的事,他觉得眼前这个小丫头应该学会感恩。
“最喜欢的,是爹爹啊。”
江妩捧着小兔子不肯撒手,她听不出来霍凛冬这番话里的独占意味,只勉强理解了喜欢这个词,可她最喜欢的是爹爹啊。
“那不用最喜欢,第二喜欢也行。”
霍凛冬黑了脸,一想到自己看中的小媳妇居然不是完完全全属于他一个人的,就让他暴躁到想要杀人。
他好像又犯病了,江妩怎么可能完完全全属于他呢?
不过女人嫁人后,最重要的人就会从娘家人变成自己的夫婿,将来又会变成自己的儿女,江妩也不例外,等她嫁给他之后,他会将她藏得严严实实,让她只记得他一个人。
“第二喜欢的,是丁婆婆啊。”
江妩理所当然地说道,丁婆婆做的爆炒兔丁可好吃了。
“阿妩喜欢兔兔,把兔兔给阿妩好不好。”
她的大脑能够思考的问题不多,可也知道这个草编小兔子是不属于她的,而刚刚她又没有答应兔子主人的要求,恐怕得不到眼前这个小兔子了。
或许是觉得难过,江妩的眼眶又开始泛红。
霍凛冬真是被这小丫头气死了,从来就没有人能够在不付出任何代价的情况下从他这拿走一分一毫。
换做其他人,恐怕霍凛冬早就抢过兔子,然后当着他的面将那个兔子拆散了。
可偏偏是这个小丫头!
霍凛冬泄了一口气,这哪里是圆明大师口中他的福星,他看是克星还差不多。
“练字,你个小笨蛋,都教了你多少天了,还是一点长进都没有。”
霍凛冬恶狠狠地对着江妩说道,然后握住她的手,教她感受掌控毛笔的动作和力道。
“阿妩不笨,阿妩乖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