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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

      刁大妹红着脸,接过霍安给她选中的发簪,羞答答地学着那些娇媚的小娘子向霍安抛了一个眼风,那样魁梧的身板,英气勃勃的长相,实在是不适合这样撒娇的动作。

    边上的人快看吐了,霍安却欣然接受妻子给予的小情趣。

    刁大妹的温柔都是给霍安的,等她看向摊主,讨价还价的时候,又变成了往日那个直爽粗犷的刁大妹。

    屠户身上总带着旁人没有的凶煞气,这会儿刁大妹又板着脸,小摊贩总觉得下一刻刁大妹都要掏出砍刀杀人了,因此也没耍心机,报了一个实在的价格,想要赶紧送走摊子前的这个瘟神。

    刁大妹花二十文钱买下了那个青玉做的,做工有些劣质的玉簪子,却好像得到了什么宝贝似的。

    “我替娘子簪上。”

    霍安的声音总是那么温柔,让人听着就感觉如沐春风,刁大妹收敛起凶色,羞答答地低下头,等着夫婿替自己戴上发簪。

    霍安的眼光不错,相比较刚刚完全不适合刁大妹的大红绢花,这个青玉发簪和刁大妹再般配不过了,刁大妹的头上也没有其余发饰,整体看上去干净清爽,不会突兀。

    “好看。”

    霍安替妻子戴上发簪,然后退远了一步端详了一番,给予肯定的赞美。

    这会儿刁大妹的心情比吃了蜜糖还甜,恨不得现在就拖着霍安回家,再给儿子生个妹妹。

    “哥,你喜欢泥人吗?”

    “哥,你喜欢风筝吗?”

    “哥,你想吃糖葫芦吗?”

    刁大妹和霍安的儿子刁近冬紧紧跟在表哥霍凛冬身后,比霍凛冬小了四岁的他个头却比霍凛冬高了近二十公分。

    或许是刁家的基因太强大,刁近冬的身上几乎看不到他爹霍安的影子,反倒像是翻版的刁老爷子,也就是刁大妹的亲爹,还没过十一岁的生日,就已经长了快一米八的个头,听说过世的刁老爷子身高接近两米,刁近冬有望青出于蓝胜于蓝。

    因为是屠户人家,刁家并不缺肉食,刁近冬初了长得高,还长得特别壮,就跟一座大肉山似的,在人群中鹤立鸡群。

    这个小子憨憨的,最喜欢黏着自家表哥,娘说了,表哥和爹爹都是柔弱需要保护的人,今天他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保护好瘦弱的表哥。

    因此从进城开始,刁近冬就亦步亦趋跟着表哥霍凛冬,用自己的高壮体格做壁垒,不让拥挤的人潮撞到霍凛冬。

    “不——”

    霍凛冬刚想说不用,忽然想到了那天从小笨蛋手里抢过来的那块山楂片,下意识换了口风。

    “买两串糖葫芦吧。”

    糖葫芦也是用山楂做的,那个小笨蛋应该会很喜欢。

    糖葫芦很快就买回来了,刁近冬虽然是成人的体格,本质依旧只是一个不满十一岁的孩子,手里拿着一串霍凛冬分给他的糖葫芦,吃的不亦乐乎。

    而霍凛冬只尝了一口,就被那刺激的酸味逼退了,看着剩下的那几颗糖葫芦,不知道该如何解决它们。

    “都到饭点了,听说聚香斋出了几道新菜,前几次我去聚香斋送处理好的猪肉的时候,听到不少客人的夸赞,咱们今天就去尝尝吧?”

    因为儿子的显眼体型,买完首饰的刁大妹和霍安很快就和他们汇合。

    刁大妹一边说着话,一边用手不断摸着头顶的发簪。

    “娘,你头皮痒吗,我帮你挠挠吧?”

    刁近冬傻乎乎的,伸手就要帮刁大妹挠头皮。

    “舅母新买的发簪吗?很漂亮。”

    刁家人的情绪太好猜,霍凛冬顺着刁大妹的心意,对着发簪夸赞了一番。

    “你舅舅选的,他也夸这发簪戴在我的头上十分漂亮。”

    刁大妹瞪了眼儿子,谁的头皮痒呢,她看是这小子的皮痒。

    还是凛冬乖巧懂事,说的话让人听着就开心。

    得到了想要的夸赞,刁大妹美滋滋地带着三个小男人去聚香斋吃饭,或许是因为接连被家里的两个男人夸赞,这会儿刁大妹也觉得自己美了不少,走路虎虎生威,加上她身边小黑熊一样的儿子,边上的人都下意识地离他们一丈远,一家人的周围多了一个真空地带。

    ******

    “对不住了,今天客人多,位子全坐满了,不知道客官介不介意拼桌?”

    这几天进城采办年货的人比较多,年节的时候,又是大伙儿花钱最舍得的时候,聚香斋是青阳县最出名的饭庄,即便吃不起店里几两银子一道的珍馐美味,花个几百文,吃几碗高汤熬煮的面条大伙儿还是舍得的。

    因此这些天聚香斋几乎天天座满,拼桌也是常有的事了。

    “行。”

    刁大妹他们没有那么多讲究,霍凛冬倒是有些洁癖,不过来到坪乡那么多年,在原本那个家里娇养出来的毛病,这会儿也被现实治的七七八八了。

    说来也巧,店小二领着他们过去拼桌的对象正好是江家,江保宗带着女儿和丁婆子选好衣服,量好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