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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3

      停下,垂首、俯视着正把布鲁斯·韦恩配备的豪车停在破旧停车场、慢悠悠熄火下车、转进狭长小巷回家的高挑曼妙的身影。

    黑夜里,背后背着双棍、胸前一只蓝鸟标志的青年义警发出一声无声的叹息。

    三天了,已经三天了!

    就为了跟踪观察这位名字也是一种鸟类的变种美人!

    ……真是怎么想怎么变态。

    夜翼在内心质问自己。

    为什么明明他已经是布鲁德海文的义警,却还要在哥谭打双份的工???

    当然是因为三代罗宾——“红罗宾”提姆·德雷克——还是个不够成熟的少年。

    红罗宾当初是自己找上门来的,小少年的个性比当年的夜翼自己还要活泼跳脱,比起体术更擅长操控电子设备和逻辑推理。

    他年纪小,就算是个天才,平时白天里也必须接受义(上)务(中)教(学)育,晚上也要被阿福压着喝蝙蝠家族人手一杯的牛奶。

    再加上几年前二代罗宾杰森·陶德的悲剧……蝙蝠侠一直不肯放手让小提姆正式单人执行任务。

    在蝙蝠侠每晚都有无数犯罪要打击、没空长久监视的情况下,即使已经不再是罗宾,既然人在哥谭,秉着物尽其用的原则,夜翼也不得不再度承担罗宾的奔波命。

    想到蝙蝠洞里那件染着杰森干涸的血液、画满了小丑的狂笑的破碎制服,迪克忍不住深深的叹了口气。

    ——谁让他是兄长呢,兄长当然要有担当有执行力。

    ——上能安抚老父亲,下能制服小年轻。

    ……

    迪克对自己的隐匿水平很有信心。

    他从保镖小姐上任那晚就开始例行跟踪她,跟了三天。

    南丁格尔的作息很规律。

    她白天跟在布鲁斯·韦恩身旁,不作妖不多话,安静的没什么存在感,晚上的工作则在把发工资的对象送回韦恩庄园后就结束了。

    然后,她会开着布鲁斯友情赞助的保镖配车,独自从哥谭北端的韦恩庄园开回西南端的住所——一间狭窄的、却充满了生活气息的小阁楼,看起来租金肯定不高。

    至于夜生活,要么就是在小阁楼里早早休息,要么就去哥谭变种人隐秘聚集地打听一下失踪变种人的消息,偶尔会在便利店买点宵夜,堪称哥谭市民优良作息之典范。

    除了看见对方在某次被枪指着抢劫时“林黛玉倒拔垂杨柳”、干翻了人高马大的劫匪,好像没有发现哪里有问题。

    ——鉴于对方力量型变种人的身份,就连倒拔垂杨柳本身也没什么问题。

    再加上,无论是蝙蝠电脑还是提姆的黑客技术,都没有查到她的过往有哪里不对——顶多有些躲躲藏藏的隐瞒,而变种人这样警惕也挺正常的——夜翼直觉上感觉南丁格尔口中的“报恩”说法没什么问题。

    比起永远过分警觉、连自己都不信任的布鲁斯,迪克看人的直觉一直挺公平也挺准的,他觉得那姑娘没什么恶意。

    但黑暗骑士不觉得。

    Emmmm,行叭。

    他尊重年长者的经验和眼光。

    ……

    不过,话说回来。

    既然并不信任突然冒出的保镖小姐,今晚布鲁斯干嘛还要把她带到和钢铁侠美国队长见面的餐桌上去?

    这次神盾局应GCPD的申请安排复仇者成员来哥谭,并不是一件多隐蔽的事。

    甚至,为了安抚慌乱的民众,向他们保证不会再有更多的怪物流窜、即使流窜了也能被很好的控制,关于复仇者支援的新闻稿已经摆在哥谭日报的桌上就等发出了。

    ——蝙蝠侠从不在白天出现不是吗,有复仇者在,你们白天就莫担心啦,安分点行不行。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保镖小姐真的是那个组织的人,布鲁斯就等于直接把自己竖成了靶子……

    不对,早在布鲁斯把那箱子药剂带走开始,他就变成个靶子了,就是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没有“卖家”上门来联系他。

    想想还真是黑暗骑士能干出的事呢,颗颗:)

    被迫少年老成的迪克有时候很搞不清楚布鲁斯的脑回路与控制欲,就像当初他因为和蝙蝠侠理念不合而最终决定单飞一样。

    但这并不影响他认真执行任务,即使已经单飞,他也依然以一代罗宾的身份为荣。

    让他再监视个两小时,然后回蝙蝠洞吃阿福的小甜饼宵夜!

    藕叶!

    ……

    午夜。

    指针划过十二点,进入新的一天。

    黑漆漆的鸦鸟发出嘶哑的叫声,伴随着市中心大钟沉沉的十二响,一齐穿透浓重雾霭。

    它们的翅羽带着一月的夜的寒气,豆大的黑沉眼珠在夜里凝望过来,再配上哥谭的背景,总能让人联想到什么不幸发生的预兆。

    迪克在这寒凉又阴森的夜里又撑了好久,觉得大晚上透过窗观察人家姑娘的自己实在是又可怜又变态,等确定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