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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五经想必林小姐都读完了,所以最终还是送了琴南先生的译本。”

    林老爷佯怒瞪着林自南,嘴边却噙着笑意:“圣贤的书哪里读的完?她又不是极用心的人,翻是翻过了,谁知她学了多少?”

    “哪里哪里?林小姐这样聪明的人,看一遍定都能记得,”医生笑道,“我猜想林小姐必定爱读《诗经》罢?”

    林自南还未作反应,林太太却抢先说道:“《诗经》离现在隔得最远,那一个个字的,读也读不懂,还要看后人注释,哪里有唐诗宋词读得爽快?”

    医生却仍没放过《诗经》的话题,他问林自南:“林小姐必定是读得懂的,不知您最爱哪一篇?”话至此,凯思也停下手中刀叉,向林自南看了过来。

    林自南没有看凯思,她不知这桌上为何一时地静了下来,所有人都热切地望向她。医生的神情里存了调侃的意思,眼光时不时瞥向凯思;林老爷只是远远地看着,他本就不愿说话,自然也不会首先出声打破沉默;凯思神色柔和,似是想起了什么愉快的回忆,嘴角微微扬起;而林太太——让林自南心生疑窦的是——为何她显得分外紧张?

    林自南眉毛一蹙,她道:“《诗经》名篇众多,谈不上最爱,只有最佩服的一篇《东山》。”

    “《东山》?”医生脸上明显地流露出失望,“不是《子衿》?”

    林太太微微松了一口气,林老爷则露出赞许之意,凯思没甚反应,只是低下头用勺子舀起一勺青豆,喂进嘴中。林自南继续回道:“《子衿》甚好,读久了亦觉无味。”

    林太太笑道:“想不到邓医生对《诗经》还有研究哩?”

    邓医生忙摆手:“哪里谈得上研究?不过听说一二罢了。”

    之后众人又岔开了话题,林自南自然而然地从谈笑中脱出,慢条斯理地吃起了东西。

    她感觉颇好,即便宴席的下半截再也没有人邀她加入话题。

    夜渐渐往深里滑,桌上菜肴已尽,众人拾掇拾掇,准备散了。林自南依旧坐凯思的车。她正要往后座走,却听有人叫她:“林小姐,请问,您,能坐前面吗?”

    林自南回首,见是凯思。夜风吹起他额前的发,显然是太冷了,耳朵鼻尖都透着红,说话时也吐出一团团白雾。林自南也想不出理由拒绝他,只得坐上了副驾驶。

    轿车发动,凯思把着方向盘,大概是怕冷的缘故,戴着黑色皮手套。林自南没有戴手套,便把手揣在衣裳底下。他眼睛看着挡风玻璃外的路,道:“林小姐,您晚上,没吃,很多,东西。”

    林自南的心猛跳了一下,她吃惊地看向凯思,不知该说些什么。

    凯思仍盯着外面的路,问她:“难道,是您的父亲,有规矩,不许吃太多?”

    林自南略想了想,趁着脸隐在暗里,偷偷笑了,她说:“家父确有嘱咐。”

    凯思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他说:“我请侍者,拿了,甜点。请您带回去。如果您的父亲,问,您说那是,我给您的书。”

    “……多谢了。”

    车在林府门前泊住。趁车门未开,凯思取出一个纸袋,放进林自南怀中。林自南轻声道谢,拧过身子开车门。借着车前灯的光,凯思见她伸出的手冻得通红,忙叫住了她,拉过她的手,将手套脱下,牵着她的手套进去,敛好袖口。林自南微挣了一下,讶异地盯着他的动作,道:“你……不冷么?”

    凯思朝她挥了挥手,道:“晚上,留心脚下。”

    第七章

    冬天渐渐化开,葱茸的绿意冒出头来。院子里的玉兰树间窜着流莺,石缝里吐了星星草色。眼见便到了成婚的日子。林家不知从什么地方接了些亲戚,医生唤了往来较近的邻居,双方勉强在餐厅凑了两桌宴席。

    拜天地时,林自南心中直发笑。先前去照相馆里拍结婚照,她曾问过凯思是否信教。她对洋人有限的认知之一便是他们大多信教。凯思摇摇头,说他不信。林自南幼年,曾见识过家里信奉基督的长辈在教堂结婚的。那场面和现在凯思站她对面,同她拜堂一样滑稽。

    凯思当然穿的是再正统不过的西装,行的礼却是老一套的“三拜”,极西方的与极东方的相撞,组合成极戏剧的效果,让整场婚礼都玩笑化了,就像英国有名的国会大厦正门上挂了一块“明镜高悬”的牌匾。

    客人显然也感受到了堂上的违和,纷纷在底下议论起来。林太太的笑脸仍是灿烂的,林老爷却铁青了脸,三拜过后,竟以身体不适的借口,躲进里屋去了。

    卸了素白的凤冠,正打理落下的发丝,凯思立在林自南身后,从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