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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你就知道文物!儿子这病,也不知道是不是你给带出来的。你自己琢磨琢磨,那墓群里边有多少千百年的老细菌啊,啊?你自己也就算了,方知墨身体这么弱,他能抵抗得了吗?”
方启明在单位当领导当惯了,遇事习惯性的使用责备口吻,这错、那错,总之不是自己的错。
偏偏董小冉也是个小领导,平时也是腰杆直脾气冲的,听完立刻反驳了回来:“方启明,你有点儿常识好不好?这病它是细菌感染的吗?”
方启明一时接不下去:“……就算不是,你这个当妈的也有责任。”
多说无益,方启明也懒得和董小冉吵架,只说道:“行了,一会儿你回去把方晓婳也接过来,做个检查。”
董小冉没再多说,轻轻叹了口气:“启明,我听说这病得定期输血啊。儿子今后怕是好过不了了……”
方启明听完,目色微动,伸手摸了摸方知墨的额头,没有说话。
*
程渡走了,但方知墨却因祸得福,成为了家里的重点保护对象。
老妈暂停了考古队的工作,在家里专心服侍两个小孩儿,而老爸回家的次数也变多了,看向方知墨的眼神也不再那么苛刻。
但可惜的是,方知墨已经变了。
他不再是那个渴望父母关心的孩子,不知何时开始,他的四周已经构筑起了一道无法逾越的高墙,他开始变得沉默寡言,脸上也再难见到笑容。
这些年方知墨时常从谭小波和覃垣那里听见程渡的消息,但不知为何,他却从未主动和方知墨联系过。
又是四年过去,小孩儿已然上了初三。
他的身量已经明显拔高了不少,再加上皮肤白得有些丧心病狂,因此走在人群之中颇为惹眼。
这天放学,传达室的大爷正戴着眼镜眯缝着眼看报纸,冷不丁一瞥,就看见少年穿着校服,双手插兜,一脸心不在焉地从窗外走过。
大爷探出个脑袋,对着门外喊了一声:“方知墨,你的信!”
“又有信?”
方知墨顿住脚步,想了想还是走进了传达室,一封一封地查看着上面的寄件人。
一如往常,并没有他想看到的名字。
“大爷,谢谢了。”
方知墨兴味索然地把信塞进书包,准备拿回去烧了。
“哎,小方,可不敢把东西糟蹋了啊,好歹是人姑娘的一片心意,你好歹看一眼。”
大爷尽职尽责地提醒着方知墨,别的人他不知道,其中有一封信是一挺可爱的小女生送的,都送两年了。
每天天不亮,连校门都还没开,那姑娘就把信偷偷放在信报栏里了,下雨的时候她还会特意用塑料信封兜着,怕沾湿了水,别的不说,就单说这份儿心意,那也是旁人难比的。
纵使大爷不支持早恋,也难免心疼人家姑娘一片心意。
“看了。”
方知墨摆了摆手,书包一挎,走了。
“你看啥了?你就看了个信封!”
大爷站门口愤愤地喊了一声,那表情,像是恼火自己咋养了这么个不开窍的蠢儿子。
看着“蠢儿子”那渐行渐远的身影,大爷无奈地摇了摇头:“哎,这么好的姑娘,哪儿找且……这些年轻人哟……就是不懂得珍惜……”
方知墨晃晃悠悠走在路上,心不在焉地琢磨着考高中的事儿。
依他的意思,是想去霓虹国看看,瞅瞅龙猫的诞生地。但经过咨询,那边只收高中毕业生。
这样说来,还有四年……
方知墨叹了口气,那就再等四年吧。
四年之后,兴许可以去京都看看。
其实方知墨心知肚明,知道自己去不了太远的地方,但他也不想一辈子呆在B城,不想被困在医院周围。
人总是要出去走走看看,才知道究竟什么是自己想要的。
正这样想着,突然感觉背上被人黏上了什么东西。
方知墨回头一看,吓了一跳,他的校服上趴着一只蝙蝠形状的东西,黏得紧紧的,仔细一看,是粘胶。
而那只粘胶“蝙蝠”的尾巴上还牵着一根同为粘胶质地的绳子,另一头攥在身后笑嘻嘻的小胖子手里。
“谭班副,请问您今年贵庚?还在玩这种幼稚把戏。”
方知墨伸出一根手指,想弹掉黏在自己身上的玩意儿,谁知道这一弹,那黏黏糊糊的东西居然顺势黏上了他的手指,方知墨的表情瞬间就不对了。
谭小波看着他哈哈大笑,有种恶作剧得逞般的快感。他伸出手把方知墨手指上的“蝙蝠”揭了下来,瞅准旁边的覃垣扔了过去。
覃垣瞅着朝自己脸上飞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