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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得了江小姐的眼?”

    只有沈之玉表情淡定,缓缓拿起茶杯抿了一口,嘴角微微扬起,极为英俊的面容愈发显得卓尔不凡。

    这时众人看过来,突然有人说道:“我看沈兄这样貌和气度,江小姐未必就看不上。”

    然后凑过来说:“沈兄,老家可有婚否?”

    沈之玉淡然地摇摇头。

    众人起哄起来,纷纷让他务必参加几天后的庙会,与江小姐会上一面。

    还让他若是得了江家的支持,务必不要忘了他们。

    沈之玉被吹捧得高兴了,不住说道:“一定,一定!”

    说得好像已经攀上了江家一样。

    凌柒心里给了个大大的鄙视。面上却只显露淡淡的失落,一点没有逾矩。

    沈之玉看在眼里颇为满意,再次确认她是真的忘得一干二净。

    沈之玉买了新衣衫,又绞尽脑汁做了几首小诗,等着在庙会上发挥。

    他等的就是这样的机会。

    他对自己的样貌也是颇为满意的,就算当天搭不上江小姐,还有那么多京城贵女,他还不信捞不到一个?

    所以他志在必得。

    凌柒看在眼里,并不打搅他,只管做好自己的事。

    她每日忙得很。先要做完家里的杂事,并提前做好饭菜,伺候研墨后,才偷空溜出去搬工,吃饭的时候再赶回来热饭菜。

    沈之玉通常看书复习入了迷,偶尔就是发现她不在,她也推脱说出去溜了一会儿或者去买个东西糊弄过去,一时也没有怀疑。

    而大部分凌柒搬运的时候,江逸都会在,然后带着歇工后的她全城找好吃的。

    他还真不愧是食界老饕,什么旮旯的美食店都能被他找着。

    然后往往她吃着东西,他喝着酒,侃一通天南海北。

    凌柒对这个时空知之甚少,而江逸走南闯北,就是一副活地图。

    听着他从各地的风俗人情到一路上的各种奇遇,凌柒吃得津津有味。为了不辜负美食,她甚至渐渐习惯了切换人类的消化系统。

    从沈之玉的饭局回来后的第二天,江逸又带着她去到城南一家饺子馆吃午饭。

    “这家店的汤是由大骨、鲫鱼、鸡一起熬煮的。把鱼骨都熬化了,所以这汤才这么浓香鲜白。”江逸一边解说,一边用勺子舀起汤送进嘴里,姿势非常优雅,那汤汁一点都没有沾到胡须上。

    凌柒端起碗来咕噜咕噜地喝了两口,觉得很爽快。来到这里又做奴仆又搬货,可不指望她有什么淑女的风范了,原身的娇小姐劲儿彻底消失殆尽。

    “你这样喝汤太麻烦了!看你那么粗狂,就该端起碗来大口喝汤大口吃肉大口饮酒,所以你留着胡子是为了啥?”经过相处,凌柒已经和他颇为相熟了,心里想到啥就直接问了出来。

    江逸没所谓地拨了拨碗里的饺子,说道:“爱留就留,爷很自在!”

    凌柒笑道:“你要是剪掉头发,剃掉胡须,应该还是挺帅的。”

    “诺!把头发剪到这么及耳短!”她用手咔咔地比着,想象着他这头卷卷的金色头发应该像她那个时代那些白人帅哥的发型一样,才好看。

    江逸吹吹胡子,回敬道:“你要是减掉肥,也应该还是挺好看的!”

    凌柒放下手:“去去去!”

    笑了一阵,凌柒说道:“我听沈之玉提起了吏部尚书江大人,和你这个江,有什么关系吗?”

    江逸的笑容一瞬消失,淡淡地回了一句:“没关系。”说完闷头喝了一口酒。

    她继续说道:“听说几天后,城东法兴寺的庙会,很多年轻男女都会参加,是个变相的相亲会。”

    江逸疑惑地抬起头,看到凌柒笑容消失了,见她冷冷地说道:“对,沈之玉要参加。而且他的目标就是江尚书家的四小姐。”

    江逸怒从心起,啪地一声重重地拍在桌子上:“沈小儿色胆包天了!什么东西,还想攀上珺雅!”

    凌柒惊讶地看着江逸,听到他连四小姐的闺名都说出来了,那他必定也是江家的了。

    平日里看他虽是个镖师,但举止气度不凡,佩戴的饰物也并非凡品,可见他并不是穷苦出生,所以她就随口试了一句。

    想不到,他真是江家的人,认识江小姐,也认识江尚书。

    那么他就可以帮个小忙了。

    “对,珺雅是我四妹,你放心,我绝不会让他得逞!”江逸冷冷地说道。

    凌柒勾勾唇,补充道:“当然不能让他得逞,你只需如此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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