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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2

      该给我七百金,他给凑了个整,掏了一千金。

    极乐之星提心吊胆了好几天,等离开龟兹王庭才松了一口气,一口气才松下来,就催着我卖猫眼石。

    我劝他,“西域最不值钱的就是宝石,你再等几天,我们到了中原卖了它,价格起码翻十倍。”

    极乐之星不高兴,“宝石会跟人养出感情的,等到中原,你舍不得卖它怎么办?”

    我把猫眼石掏出来,交到他手里,“给你给你,你把它带着,我们等到中原再卖它。”

    极乐之星接一块猫眼石像接一个烫手山芋,他用非常嫌弃的眼神看了猫眼石半晌,才把它揣进袖子里。

    我跟极乐之星说了好一会儿的话,阿珍却只是闷头骑在骆驼上,整个人看着十分消沉。

    我把骆驼的头朝她偏了偏,靠近一些,拍拍她的肩膀,“不用担心,据说楚留香在中原是个有名的人,胡铁花是他的朋友,认识他的人也不少,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只要你狠得下心,这次我们找到胡铁花之后,我下手重一点,多打几次他就不敢跑了。”

    阿珍闷闷地说道:“我当然狠得下心……可我总觉得我做错了。”

    ☆、是你的极乐之星(7)

    我觉得她是脑壳坏掉了。

    我严肃地说道:“你觉得你哪里做错了?是没有打死他, 还是没有打残他?”

    阿珍低着头摸了摸骆驼的头毛, 小声地说道:“我其实知道我是配不上他的,可我总想,他在镇子里待了三年,三年……也许早已不想再回到江湖里去了, 我之所以可以逼他和我成婚,是因为女侠的缘故,我想一直一直留在他的身边,但他只会越来越讨厌我。”

    我想了想, 说道:“你有没有想过去找别的男人?胡铁花在那个镇子上是最好的选择,但出了镇子, 满江湖都是男人, 比他强的也有太多。”

    阿珍摇了摇头。

    于是我也就不再劝她。

    出了沙漠到兰州,姬冰雁也没有回来, 他在兰州的生意几乎停了大半, 除了商铺还开着, 一些需要大老板做主的生意都不再开了, 我等了三天, 到底还是在极乐之星越来越幽怨的眼神里踏上了去中原的路。

    中原,仍旧是大宁王朝, 只是不再是我熟悉的那个高姓大宁,皇族姓齐。

    极乐之星踏上中原的第一天,就找了个地方卖掉了猫眼石,由于他急着卖, 只卖了两千金。

    我甚至都不敢抱怨他,因为我只要抱怨一句,他就能凶我十句。

    我有点怀疑第一次见面时那个温柔到滴出水来的极乐之星是我梦里出现的。

    我带着极乐之星和阿珍在江南走走停停,最终停在熟悉又陌生的扬州城,花了一千四百六十金买了一座贪官建给外室的园林。

    贪官连带外室一起被查抄了一年有余,这座园林的造价原本在三千金以上,但据说是因为当初贪官带兵拒捕逃到园林里,朝廷派兵过来杀了不少人,导致园林比较晦气,拿得出这个钱的人不肯买,拿不出钱的人折价也买不起,到我的手里就打了对折。

    我一点都不害怕晦气,毕竟如果死过人就是晦气,我两只手早就不能要了。

    我几辈子加起来还没有住过园林这种小巧精致的建筑。

    但住起来也就是那个样。

    我把其中一处原主人用来听雨弹琴的楼拆掉,砌了一个挺大的空地,平时可以用来练武。

    我自己本身的武功心法教不了别人,招式倒是可以,阿珍的资质不算太好,但她足够专心,我观察了她几天,决定让她学剑。

    胡铁花的武功和他的人一样花里胡哨,胜在招式繁复,脚法灵动,轻功一流,打不过可以跑,想要克制这种武功,唯有快剑,如果一定要给个形容的话,就是叶孤城的那种剑法。

    我其实没见过几次叶孤城使剑,他也不爱在我面前用剑,但高就见过,他不光见过,还学来了一式最精妙的天外飞仙在我面前演示,虽然刚刚演示了几下,他就弃剑倒地撕扯衣襟满面红晕地求我打他,导致我对那一式天外飞仙产生了巨大的阴影。

    我没有一开始就让阿珍学天外飞仙,剑法的基础最重要,她的体格太小,连一把正常重量的剑都挥不动,我只能拿树枝教她一套基本的清风剑诀,让她从木剑开始学起。

    学剑本来就是这样,初学用木剑,再学用利剑,小成之后用重剑,重剑之后用轻剑,轻剑过后,即便是木剑也能用出锋芒,最后便是弃剑,只可惜能练到弃剑的剑客并不多。

    阿珍非常地认真努力,不光是她的资质,还有她的心性,都很适合用剑。

    我需要操心的只有极乐之星,他实在太能招蜂引蝶。

    他并不是不明白自己的长相有多好看,事实上就是因为他太明白自己长得好看,所以得意洋洋,一点也不肯收敛光芒,我们刚刚搬进园林的第一天,隔壁富商家里的小姐就因为门前惊鸿一瞥爬上了她家最高的楼顶偷看差点摔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