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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刀直逼小孩。

    灰衣中年人算盘打的好,又想要银子又想立威,可他错误的估计了虬髯大汉的武力值,他的刀才抽出来一半,身体已经结结实实受了大汉一掌,整个人活像个球似的,咕噜噜滚到了台阶下,半天没爬起来。

    小孩绕着地上的灰衣中年人走了一圈,意味深长的啧了一声,转头看向其他面上阴晴不定的地痞流氓:

    “我真的是个很好说话的人,但是,好说话不代表我就好拿捏。有人拿我不当回事,那就别怪我不留情面。当然,你们都是上了年纪的人,耳朵不好,我也能够体谅,那么本帮主再简单的说一遍,长龙帮里愿意老实留下来跟我干的,我不会亏待他,不愿意的拿钱走人,我也不会为难你什么,至于那些心思叵测的,好好掂量了一下,自己有几条命花?”

    说完话,小孩走到石桌旁,伸手在桌面上轻轻一按又挪开,桌面上顿时留下了轮廓清晰的小小掌印。

    有了“勇士”扑街在前,小孩在石桌上按掌印在后,剩下的人无论有什么心思,一时之间也不敢再搞什么小动作,全都安静地站在庭院一言不发。

    小孩等了半个时辰,也没看到有谁要拿银子走人,小孩挑眉看着眼前的地痞流氓们,刚想说几句话,有那狗腿的已经对着小孩纳头拜倒:

    “帮主在上,受弟兄们一拜。”

    庭院里的汉子们你看我我看你,参差不齐的拜倒在地,这下谁也不再说什么奶娃娃滚回家了,全部都老老实实对着小孩喊帮主。新任长龙帮帮主摇摇折扇,和虬髯大汉对视一眼,笑眯眯的坐回高椅之上:

    “承蒙兄弟们看得起,今日起,李某人正式就任长龙帮帮主。人常说新官上任三把火,我这新帮主上位,自然也要给兄弟们重新定几条规矩。其一便是,以后不能再和别人抢地盘,强行收老百姓的保护费。”

    第一个对小孩纳头拜倒的机灵人微微抬头看了新任帮主一眼,小心翼翼的问道:

    “那……帮主……下个月起,咱们不抢地盘不收保护费,靠什么来赚钱?兄弟们家里可不止一张嘴,都等着吃饭呢!”

    “嘿嘿,本帮主早替你们这帮人想好了后路。”

    “敢问帮主,后路是啥啊?”

    “做安保,另外再捡——哦不,卖肥皂。”

    ☆、第十四章

    将长龙帮纳入自己手中,并不是李玥一时兴起,或者纯粹为了搞事好玩才萌生出来的想法。在她知晓李寻欢真实身份,并且明白自己无论如何努力,也无法问鼎武林的时候,李玥心中自然而然诞生了“想要拥有能够掌控自己人生道路的力量”的念头。

    李玥拥有这个念头不是因为觉得李寻欢不可靠,探花郎确确实实是个能付出一切堪称“圣父”的好人,她只是单纯地做不到将此身荣辱性命交在他人之手。

    不论何时,不论对方是谁,将自己一切系在他人身上,都不是明智的做法。

    撇开武功不谈,能够被李玥所选择用来掌控自己命运的,只剩下权和钱两样。

    一个人想要权利,通常都是通过科举和进宫来达成自己的目的,更有魄力和勇气的可以选择造反,直接站到金字塔顶端。可对于拥有不同于这个时代常见三观的李玥而言,为官或为妃都不是什么合适的选择,造反就更别想了,她干不出为了一己私欲搅乱天下的事情。

    那么李玥能选择的,只有“钱”这一个选项。

    李玥还记得自己很早之前看到过的名为《钱可通神》的文章,尤其对其中“钱至十万贯,可通神矣,无不可回之事”印象颇深。她明白钱并非万能之物,可在这么个封建社会里,钱能解决她未来可能会面临到的大部分难题。

    做个富婆对于目前的李玥来说,反而是最简单最容易达成的事情,尤其是她现下还能借到李家老牌商队的“力”。不过她并不打算完全依靠李家商铺来做生意,她想要拥有自己的人和店铺,因此李玥瞄上了处于内斗期的长龙帮。

    长龙帮是朔州城本地帮会之一,总堂在西城,相对来说更讲信用,也是本地帮会中势力最大的那个,不过帮众都是些地痞流氓,并没有什么武林高手坐镇。

    地痞流氓的特色之一就是欺软怕硬,收拾起来也比较容易,同时,他们的头脑也比寻常人更加灵活,更适合打探消息拓展商路。

    李玥一向是个行动派,在整合长龙帮确定自己帮主地位的当天,她就命人去西市购买制造肥皂的原料。西市大大小小的商贩听说长龙帮来买东西,心中十分忐忑,他们不敢卖,也不敢不卖,等他们真从长龙帮手里拿到钱的时候,整个人都是懵的,总觉得自己是在做梦,有个小贩甚至还咬了自己一口,咬出个带血的牙印才松口。

    做肥皂无外乎两大原料——油脂和碱。

    朔州城地处关外,西市内也常有游牧民族在此贩售牛羊,油脂自然是不缺。但是提到碱,李玥多少有些头疼。做肥皂最合适的碱是氢氧化钠,但以目前的工业水平来说,这玩意是很难买到的,李玥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