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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慕氏宅斗手记 作者:慕伊

    金雕。此时爱极了天空,却不敢飞得太高,于是只能扫着塔楼的顶棚盘旋着,时不时发出一声略显稚嫩的鸣叫。

    兔子还没烤好,又一名少年踩着扶梯爬上来了。

    来人身上穿着长衫,裹了半块兽皮,嫩皮嫩脸的,不像边军倒像个书生。

    其实也是,刘顺如今越来越往读书上发展了。只是他从来不爱坐私塾,反而由于自习武的原因,时不时地爱往驻军那里跑。

    无忧见他出现,就不高兴地看看了一眼,说:“又来抢我的烤兔子?”

    经过几年的相处,刘顺现在胆子也大了起来,明知少年护食得紧,却更喜欢从他口里抢食。

    听见他一如既往没什么好生气的话,便笑了笑,说道:“我吃你的东西,什么时候抢过?不是每回都拿了好东西来换了么!”

    说起刘顺拿来换吃的的所谓好东西,简直不提也罢。

    白发少年眼睛都不眨一眨,直接拿起还没烤熟的兔子,准备直接生着开吃。

    刘顺也不敢真的把人惹毛了,赶紧拦下他说:“忘了大夫上回是怎么说的?老吃生的要得病。再说了,你又不是野人,怎么这么喜欢茹毛饮血!”

    少年狠狠咬了一口半生不熟的兔肉,根本不愿意理他。

    刘顺无奈,只好把信从袖子里抽了出来,在他面前晃一晃,说:“诺,妹妹的信,京城来的,要不要?”

    “不要乱叫!”无忧一把抢过信封,警告他:“是我妹妹不是你妹妹。”

    “哎!有什么差别?我们可是一个锅里吃过饭的,长乐妹妹要是知道你这么对我,哼哼,肯定要说你不好!?”

    比起无忧,长乐的脾气可要好多了,尽管相比起大部分人,她依然非常暴力!

    无忧不理他,展开书信看完,又折好收了起来,这才撕下一块兔肉,扔给当了一回邮差的少年。

    刘顺接过兔肉啃了一口,依旧适应不了满口的生肉血腥,便蹲下来放到火上继续烤。一边问他:“长乐妹妹说什么了?”

    “妹妹说,大将军死了。”

    ☆、第二百七十四章

    一候桃始华,二候仓庚鸣,三候鹰化为鸠。

    惊蛰之后的几场春雨,彻底驱散了整个隆冬以及早春的寒气。

    两个不当值的丫鬟闲来无事,把春日薄衫翻了出来,准备洗一洗霉味,以备不时之需。

    如今她们居住的院子,叫做锦墨居。院子虽然不大,但是一应用具摆设,也都十分精致。院子朝向好,早上的太阳,总是能不偏不倚地照射在庭院当众的那一簇杜鹃花从上。

    那花丛里住了一窝小猫,到不是家里谁养的,只是不知怎么跑了进来,在那里安了家,不久后生了一窝小崽子。原先这锦墨居并未住人,看门的婆子见这小东西也没什么大不了,便没有声张,直接无视了那毛茸茸的一家子,任凭它们将那从杜鹃花当成了自己的家。

    后来新姑娘的被接回来,自家主子,也被从原先的院子赶出来,安置在了锦墨居。

    要说起来,这锦墨居本也就是给家里的姑娘们准备着,从前住过高几辈儿的姑奶奶。

    后来实在是家里的夫人们不给力,生来生去,也没生出个姑娘来,于是这几座精致的小院子,便一直被空置着了。

    所以这锦墨居虽然一直无人居住,但不论是大小还是摆设,其实都不差什么,当白家嫡女的居所,怎么也都足够了。只是凡事都怕比较,当初白云非没回来之前,家里只有白云珠这么一个金尊玉贵的小姑娘,住的地方,自然千好万好,比大公子都差不多了。所以当她被从原先的院子搬出来之后,住到现在的锦墨居,便觉得处处不是,如从天上掉到臭水沟里去了。

    为着这些,这段日子一来,白云珠的心情就不是很好。不说她了,就是跟着她的丫鬟仆人们,心中也是不甚满意的。

    对住处的不满意还只是其次,更让她们在意的,是往后自己的前程。

    换在以前,她们是从来不曾担忧这一点的,毕竟谁都知道,白家姑娘身份高贵,又是家里唯一的女儿,不论将来嫁给谁,这亲事也不会差了。

    身为她得用的丫鬟,她们的前程自然也千好万好。

    所以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她们的差事,是整个白家下人们最喜欢最渴望的。甚至比一般哥儿身边伺候的差事都还要好。

    曾经还有人为了能在她院子里得到一个扫撒的位置,巴结了不少人送出去大笔钱财,最后事情没办成,都不敢声张呢,就怕不晓得得罪的上面的人,失去了下次有可能的调用机会。

    谁会想到呢?这整个白家最为尊贵的姑娘,居然是个冒牌货?

    太太的态度,她们已经是看到了的。一个不知来历的野丫头,在白府金尊玉贵地当了十几年的嫡姑娘,这泼天的富贵她也享够了,往后,怕是再也别想过以前的日子了。

    眼下虽然没人说什么,碍于情面,白家大概做不出直接把人赶出家门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