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小仙成长记 李梅第10部分阅读
重生之小仙成长记 李梅 作者:haitangshuwu
人一份,放好了哦!”颜其香别开脸,转开话题。 从桌子上拿起钥匙,递给李小仙和李宇轩一人一串钥匙。
“好,知道了!妈咪,小轩会放好的!”李宇轩眨了眨眼,保证道。
李小仙只是点了点头,示意明了了。
好了,看看自己的房间去!我给你们的床都铺好了,其他的东西,自己去整理,放哪的,要用的时候方便不是?
李小仙和弟弟闻言点了点,各自进了自己的房间。
李小仙的房间有一个很大的落地窗,白色的小碎花窗帘看起来很是简洁大方,窗帘后面是一层白纱,只要把小碎花窗帘收起来,一层白纱做的窗帘就轻轻的在眼前飘来飘去,看起来很是梦幻。
房间里的东西不多,除了一张床、两个床头柜和一个大衣柜外,什么东西都没有!床上已经铺好了被垫和床单,被子也给铺好了的。床上用品是一套的,浅浅的黄|色,上面是诱人的草莓图案。
李小仙喜欢在地上铺上厚厚的地毯,可以让人在上面滚来滚去的。所以把空间准备好的羊毛地毯拿出来,给铺上。羊毛地毯多采用羊毛为主要原料制做。它毛质细密,具有天然的弹性,受压后能很快恢复原状;采用天然纤维,不带静电,不易吸尘土,还具有天然的阻燃性。纯毛地毯图案精美,色泽典雅,不易老化、褪色,具有吸音、保暖、脚感舒适等特点。是李小仙很喜欢的种类。
铺上地毯后,在摆上几个大大的足有成|人高的玩偶,李小仙看着心满意足。
第四十九章 学校报到
很快的,李小仙一家就适应了在小区里的生活。
这些天,天天出去疯玩,不是动物园、游乐园,就是去商场。一家三口的小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滋润,李宇轩更是玩得兴高采烈,每天都笑眯了眼。
转眼就到了开学的日子。
李小仙和弟弟照例跑完步后,才回到家。
“回来了,去冲冲澡,吃饭了。”颜其香开开门,温柔的说道。
“好!辛苦妈咪了。”
李小仙和弟弟,一人去了一个卫生间洗去了。
坐在餐桌上,颜其香问道:“小凤,什么时候到。”
李小仙咽下嘴里的粥,说:“她说九点钟到!等会林子叶来了,我们一起去接她去。小轩的学校选好了吗?”
听到此言,李宇轩抬头睁着大眼睛看着妈咪,颜其香看着儿子可爱的样子,捏了捏道:“恩,选好了,就是市一小,在市一中附近。到时候你们姐弟俩可以一起去上学。”
“恩,好!”李小仙点了点头,上学后,见到弟弟的时候就少了,能早上一起上学,多点时间相处很好!
“那要妈咪和你去学校报道吗?”颜其香问问。
“不用!您和弟弟去学校就可以!”李小仙拒绝了,“小轩是第一次去学校,可能有些不安,妈咪您多注意一下。”
“谁说的!小轩很勇敢的,才不会不安!”李宇轩不服气的鼓着脸。
“好!好!好!小轩很勇敢!”李小仙安抚道,“是姐姐没说清楚!姐姐的意思是说,小轩第一次上学,难免不知道路,而且办手续这些弟弟也不知道,所以才让妈咪多照顾一下!”
“这还差不多!”
吃完后,听到门铃响了,李小仙去开门了。
“早,小仙!”林子叶在门外,看到李小仙来开门,嘴角微翘,“走吧!”
“好,等我一下!”
李小仙进屋里拿起挂包,边往外走边说:“妈咪,我和子叶就先走了!”
“好!路上小心一点。”
李小仙点了点头,和林子叶一起走出小区,打的去了车站。
到了车站门口,就看到张凤站在那里张望,脚下还有两个大包。看到李小仙和林子叶就举手招呼道:“小仙、子叶,这里!这里!”
走了过去,李小仙道:“怎么今天才到啊?匆匆忙忙的,不知道早两天来!”
“玩疯了,都不知道时间了!昨天一看日历,才发现离开学就一天了,才从外婆家赶回来的!”张凤有些个不好意思。毕竟她马上就是高中生了,还这么贪玩,有些脸红害羞。
“好了,走吧!去学校!”林子叶提起一个包就走。
李小仙和张凤一起抬着一个包。
“你都拿了些什么东西来,这么重?”李小仙好奇道。
张凤笑眯了眼,说:“也没什么!就是我最喜欢的那套粉色的小猪被套,一些换洗衣物,贴身物品,还有好多好吃的!”
“我就知道!”
李小仙就郁闷了,她就不应该对这丫头,充满期待。几百年前就应该知道,她的包里绝对不离吃的!
“师傅,麻烦到市一中!”李小仙拦了一辆计程车,对司机说。
三人把两个大包放到后备箱里,然后坐上车后,汽车就向前飞驰而去。
车子在市一中大门不远处停了下来,林子叶付完帐,三人就陆续下车了,从后备箱里拿出行李,看着眼前的大门。
大门上挂着白色‘欢迎新生’四个字的醒目的红色条幅,各种款式的小轿车在门前排了好大一排,拥挤得不得了。
市一中是c市的重点中学之一,对于升学率很是看中,所以在这里成绩决定了一切。
成绩好的,老师特别的喜欢,特别的优待,奖学金更是丰厚得让人眼红,心生羡慕。成绩不好的,也挺多就是漠视点而已,毕竟班里有几十个人,班主任也只有一个,不能方方面面都顾及到。
学校是百年名校,一贯的严谨求实,有一种很是厚重的历史沧桑感。学校规划的很是整齐,连树枝修剪成的样子不是圆的就是方的,校园里绝对没有多余的不必要的装饰,连地上的路,都是青石铺成的。
李小仙三人提着包走进学校,在校园的公布栏上找到了分班情况:李小仙在高一一班,林子叶和张凤两人在高一二班。
林子叶和张凤先陪李小仙去高一一班报名。
高一一班的班主任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叫彭自强,保养得算是不错,看起来就像三十来岁的。如果不是他说自己是教语文的,李小仙一定会以为他是体育老师,身体意外的高大健壮,黑黑的皮肤很是健康。
彭老师看到眼前漂亮柔弱(乃被她的外表蒙骗了)的小姑娘,就是以全市第一的成绩考上市一中的李小仙很是惊讶了一下,随即了悟。那通身的气派,和眼睛里闪动着的灵气来看,就不是凡人。有如此成绩,那也是想当然的了。
在彭老师的叮嘱‘什么时候开班会、什么时候上课、在哪里上课?’下,和林子叶、张凤一起去高一二班报名。
高一二班的班主任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看起来很是和蔼,很快的给林子叶和张凤报完了名,又嘱咐了不少,才放两人离开。
“子叶,你先回吧!女生宿舍你上去不好。”李小仙看了看林子叶说。
“好吧!”林子叶想想也是的,就不再坚持,他相信这些东西,李小仙和张凤两人拿起来很轻松,毕竟她们都有武功护身。“那我先回去了,明天学校见!”
“明天见”张凤挥了挥道。
李小仙只是点了点头,看到林子叶走远了,张凤还在看,用手在她眼前挥了挥,说:“回神了,人家都走远了,还看!”
“哪有?我只是……”张凤的脸红了。
“只是有些不舍了是不是?”李小仙揶揄道。
“你个小丫头,说什么呐?”张凤满面通红的否认道,“我没有再看林子叶,再说了是朋友,看看又不会少块肉。”
“我又没有说你在看林子叶,怎么不打自招了吧!老实交代,你这丫头是不是思春了?”李小仙用一脸我明白的表情看着张凤。“子叶长得又帅、又能干、性格也好,是个不错的对象哦!”
“坏小仙,臭小仙,看我怎么收拾你?”
张凤说完,就凑过去开始和李小仙打闹了起来。
第五十章 去开班会
打闹完后,李小仙和张凤来到高一二班的寝室,才发现里面一个人都没有。
寝室里一共有六张床,其中有两张床上面是铺好了被子的,看来已经有人来过了,可能是出去买东西或者吃饭去了。
张凤的床,是在下铺,所以在李小仙的帮助下很快的就铺好了床、整理好了东西。
“一点钟就要开班会!时间差不多了,我们去吃完饭就赶紧去,不然可能会迟到!第一次就迟到了,会给班主任留下不好的映像!”张凤抬起右手看了看腕表。
“好吧!那我们去食堂吃饭去!”李小仙有些跃跃试的提议道。
“咦!你不是一向都不喜欢去食堂吃饭的吗?”张凤上上下下看了李小仙一看,再望了望窗外,“今天,太阳没有从西边出来的啊!”
“时间不是很够了!而且以前我听班里的同学说过,他们的哥哥姐姐说的,高中的食堂里的饭菜很好,其中市一中的饭菜是所有中学里最好吃的。所以好奇心泛滥,也就不出去外面的饭店吃了。”
李小仙除了小学的时候在学校的餐厅吃过一次后,就再也没有在学校里吃过,总觉得学校里的饭菜难吃。
市一中有因为学校里的学生多,再加上师资雄厚,所以一共有五个食堂。李小仙和张凤两人来到了市一中的第一食堂。
打好饭菜,找了一个靠角落的安静位置。李小仙打的是一个糖醋里脊、炝炒白菜和一两米饭;张凤打了蘑菇炒肉片、香辣土豆丝和一两米饭;然后两人再一人盛了一碗西红柿鸡蛋汤。虽然西红柿和鸡蛋放的很少,只有零星的几片在碗里漂浮着,但好歹是免费的不是!
“天啊!市一中可真大!找了半天才找到食堂!以后不得迷路啊?”张凤坐在位置上,直感叹。
李小仙还好了,一向方向感就很不错,所以一点也不担心。
“反正你现在住校了,寝室里那么多人都是你们班的,以后上课和她们一起去,就不用担心找不到路了!走熟悉了,就好了,其实也不是很难辨认方向。”李小仙喝了一口汤道。吃饭前喝点汤,是她长久以来的习惯,要是哪天吃饭没有汤,她还真是吃不舒服。
张凤吃了一口蘑菇炒肉片,说:“不错哦!很好吃的诶!和我妈炒的差不多。”
听言,李小仙心里有数了,虽然张母做的饭菜不是特别好吃,也就平常的那样子,但确实还算可以。李小仙放心的吃了起来。
“恩!是不错!以后忙的时候,还可以来学校吃饭!”李小仙点了点头,虽然她是比较挑剔,但这里的饭菜能入口,也已经算是不错的了。毕竟一天要做那么多人的饭菜!
吃过饭,李小仙和张凤两人沿着来时的路,有说有笑的找到了一号教学楼,按照课程表了去到各自的教室。
“开完班会,我就回家了,就不和你打招呼了!”李小仙在高一一班的教师门口说。
张凤点了点头,说:“好!我知道了!明天见!”
“明天见!”李小仙说完,就转头进了高一一班。
推门进去,不少同学都到了,李小仙扫视了教室一圈,也不理会投注到她身上的视线,淡定地找了靠后靠窗的一个位置坐下。她知道自己的长相格外引人注意,但早就习惯了众人的视线,也就没什么好在乎的了,只要无视就好了。
李小仙从包里掏出一本德语原文的书籍,自顾地看了起来。
不一会儿,人来了差不多之后,前门推开,彭自强走了进来。
站在讲台上,咳嗽了一下,看到班里静了下来才说:“大家好!相信现在很多同学都已经知道了我叫什么了吧!可能有少数的同学不知道,还是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彭自强,教语文的,同时将是你们高中三年的班主任。现在都到了吧!那么按照录取成绩排名开始点名!”
“李小仙。”
“到!”
李小仙动作优雅的站了起来喊道。
学校很多的同学都知道,有一个叫李小仙的考了全市第一的成绩入读市一中,与总分就只差了十几分,简直妖孽到了极点。大家都在猜测究竟是个什么样人呢?有的说是个恐龙,有的说是个戴着黑框眼镜的书呆子,有的说……简直是乱七八糟,说什么的都有。
这下终于看到真人了,简直出乎意外的惊人,都惊呼出声。人长得很是漂亮,小小年纪就可以看出日后是如何的风华绝代,更何况那大大方方的优美动作和身上的气质,更是让人忍不住侧目。
彭自强咳嗽了一下,示意大家静下来后,就又接着开始念了起来。
“叶安安!”
“到!”
“王娟”
“到!”
“孙少宁”
“到!”
…………
“林薇薇!”
“林薇薇!”
“林薇薇不在吗?”
彭自强接连喊了三声都没有人回答。问道:“有谁知道她干嘛去了?”
看到学生都摇了摇头,才说:“算了,等会儿打个电话问问!现在选班干部,请同学们自荐!”
彭自强等了半天都没有看到同学们举手。
“既然没有人自荐,那么就由我指定了!李小仙,你做班长可以吗?”
“对不起!彭老师!”李小仙很有礼貌的站了起来,拒绝道:“我没有足够的时间与精力,来做好班长这个位置。为了大家,请彭老师选一个对大家有帮助有精力的同学,谢谢!”
“好吧!”彭自强看到李小仙拒绝了,也不再勉强,就开始任命班干部人选。
“班干部都选完了!”
彭自强看到下面有些拘谨的学生,说:“下面,为了让大家更好的融入高一一班,所以我们来做个简单的游戏,就是击鼓传花。”
不知道彭自强从哪里掏出一朵塑料花。
“相信大家都玩过,很简单!等会我用黑板刷来敲讲台,用这朵花开始按照顺序开始传,声音停了,花到了谁手里就由那位同学来表演一个节目。”
第五十一章 神圣之音
“大家都明白了吧!”彭自强向四周扫视了一圈,问道。
“明白!”大家异口同声的回答。
“好!那么现在开始!”
彭自强把花给了靠他最近的那位同学,然后就背过身去,拿起黑板擦敲了起来。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同学们开始一个接一个的传来传去,有几个甚至紧张得手都在抖,急忙颤颤巍巍的甩给旁边的同学,鼓声在一个男同学那里停了下来,显然是中奖了。
男同学大大方方的站起来,鞠了一躬,说:“恐怕大家都不记得我叫什么,再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孙少宁,今年16岁!其实我想给大家唱歌来的,好亮一亮俺的歌喉,得个什么‘情歌王子’的称呼。可惜遗憾的是,俺妈生我的时候,没给俺把嗓子生好,一个十足的五音不全。那么,我就只有给大家讲个故事吧!”
“哈哈哈……哈哈哈……”
听到孙少宁这么一说,大家都觉得这人特别的搞笑,逗得好些个同学笑个不停。
“故事是这样的:一个农民从洪水中救起了他的妻子,他的孩子却被淹死了。事后,人们议论纷纷。有的说他做得对,因为孩子可以再生一个,妻子却不能死而复活。有的说他做错了,因为妻子可以另娶一个,孩子却不能死而复活。我听了人们的议论,也感到疑惑难决:如果只能救活一人,究竟应该救妻子呢,还是救孩子?于是我去拜访那个农民,问他当时是怎么想的。他答道:“我什么也没想。洪水袭来,妻子在我身过,我抓住她就往附近的山坡游。当我返回时,孩子已经被洪水冲走了。”归途上,我琢磨着农民的话,对自己说:所谓人生的抉择不少便是如此。”
“好了,故事讲完了,希望大家认真面对自己的人生,对未来对人生做一个好的抉择。谢谢大家!”
孙少宁讲完故事,鞠了一躬做了下去。
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
大家见此,都热烈的鼓起掌来。
讲完了故事,游戏继续,接着鼓声又继续响了起来。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同学们都有些心慌,害怕下一个就轮到自己,毕竟都没有准备要表演什么!花传过哪位同学,哪位同学就神情慌张的抛了出去。
终于鼓声又一次的听一下来,塑料花恰恰好落在一位女孩子桌上。
那女孩子在大家的催促了,站了起来,李小仙的视力很好,甚至看见那女孩子紧张的双手紧紧的拽着自己的衣服角,低着头,半响才说出一句完整的话。
“我……我叫……王娟,今年16岁我……”
彭自强见此,心里有数,这是一个害羞的姑娘。安慰道:“别紧张,慢慢来!大家以后是要相处三年的同学,不用害羞!”
“恩!”
王娟扭捏的小小恩了一声。
亏得要不是李小仙的听力好,真听不到她在说什么!朝天翻了翻白眼!
王娟大口大口的呼吸几口,鼓足勇气说:“我给大家朗诵苏轼的《念奴娇赤壁怀古》吧!”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人间如梦,一樽还酹江月。
朗诵完,王娟脸红红的鞠了一躬,坐了下去。
游戏又接着继续,鼓声再一次响了起来。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这一次鼓声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停在了李小仙这儿。
李小仙看着桌子上的塑料花哭无泪,她已经长得很是惹眼了,真的不想再出什么风头的啊!她只想要好好的平平静静的上完高中三年的说!
微不可见的扯了扯嘴角,李小仙无奈的站了起来,说:“既然我中奖了,那么就给大家来一首歌曲吧!名字叫故乡的原风景。”
风轻云高明淡淡思绪
水流花谢想尘世无痕
沁雨微飘舞点点轻盈
月洁草碧看潇潇情愁
云抚过的微笑风吹散的温柔
抓住远去梦挽留
指间的朦胧烟似琼
轻言笑靥不变的温柔
淡笑扬首往日的雨幽
头枕清风回忆的泪流
摆手舒容抚草的轻柔
言隐去的往昔笑叹出的今后
细雨飘悠悠伊掩柳
静烛寻归宿笑依旧
风轻云高明淡淡思绪
轻言笑靥不变的温柔
水流花谢想尘世无痕
淡笑扬首往日的雨幽
沁雨微飘舞点点轻盈
头枕清风回忆的泪流
月洁草碧看潇潇情愁
摆手舒容抚草的轻柔
轻轻的歌声拂过耳边,空灵动人,真是一首神圣之音啊!让人听了罢不能,大家都沉静在了歌声里,久久的不能回神。
游戏又接着玩了一会儿,彭自强就去学校开会了,大家也都散了。回宿舍的回宿舍,回家的回家,总之就陆陆续续的都走了。
李小仙独自一人,走出校门,决定走路回家。反正学校离小区不远,快一点的话,走个十几分钟就到了。
第五十二章 炙变成|人
李小仙慢慢的走到家门口,掏出钥匙打开门,在玄关处换了拖鞋后,走了进去。
“妈咪,我回来了!”李小仙喊道。
颜其香听到女儿回来,从厨房里拿着锅铲出来,问道:“分到哪个班了?你们班主任怎么样?”
李小仙看到弟弟在一旁耷拉着脑袋,走过去亲了亲弟弟一口,回答说:“我分到了高一一班,小凤和子叶两人一起被分到了高二二班。班主任叫彭自强,四十几岁的人,保养的还算可以,看起来才三十几岁。长得很是健壮,皮肤黑黑的很是健康。咋一看还以为是教体育的,原来是教语文的。弟弟呐,是个什么情况?”
“恩!今天去报了名,进了一年一班。班主任是个女老师,姓舒,很是和蔼可亲的一个人。”颜其香点了点头,说:“小轩一往她面前一站,她整个眼睛都直了,抱着小轩就亲了好几口。我看着估摸着,有点像你说的那个什么‘腐女’!”
“恩!我听着也感觉是的!”
颜其香知道了想知道的,就进了厨房,锅里还炒着菜呢!
李小仙抱着弟弟坐在沙发上,问道:“学校好不好玩?有没有交朋友啊?”
“我有听姐姐的话,和同学好好相处,可是那些人好幼稚哦!”
李宇轩闻言皱了皱鼻子,郁闷道:“不是比衣服好不好看,就是玩捉迷藏、扮家家,都没法谈到一块去!小轩好可怜的说!”
李小仙听此笑了,心想:呵呵呵……总算让你也尝尝姐姐当年的郁闷了!面上不显,劝道:“刚刚开始是这样子的!再说了班里那么多的人,总不可能都是那样子的吧!你看你小凤姐和你叶哥哥,也是在一年级的时候和姐姐认识的。所以啊,你会交到很好的朋友的哦!男孩子,要有耐心!”
“那我也要像姐姐那样跳级,下学期上三年级!”李宇轩为自己争取福利。
李小仙眉毛一挑,捏了捏弟弟的脸,说:“这个嘛!就要看你自己的努力了!有交到朋友的话就可以跳级,姐姐当年也是那样过来哦!”
李宇轩眼睛一亮,说:“好,我知道了!我一定会很快有朋友的!”
“当然了,不可以烂鱼充数,随便找个人做朋友!”李小仙看到弟弟眼底的矫捷,哪能看不出弟弟的小脑瓜子在想什么,那她就白活了这么大的岁数了。
“哦!”李宇轩垮着脸,闷闷的说:“我知道了!”
“好了,别聊了,快来吃饭了!”颜其香端着一盘菜从厨房里出来了。
李小仙听妈咪这么一说,进厨房拿碗筷盛米饭,李宇轩则端菜上桌,不一会儿就摆好了,开始吃起饭来。
才尝一口,李小仙就眼睛一亮,赞道:“妈咪,您的厨艺见长得真快!今儿个做的菜真好吃。”
“呵呵呵呵……”
颜其香听到女儿的称赞,很是高兴,乐呵呵的说:“是吗?可能是今天看的那个‘天天一餐’的节目,按照里面讲的炒菜的小窍门做的菜。”
“恩!”李小仙点了点头,“真的很好吃!小轩是不是?”
李宇轩听到姐姐在问,也跟着点了点头。“是的!好好吃哦!”
“那我以后天天看这个节目,给你们做好吃的菜!”颜其香听到儿女们这么一说,感觉全身都充满了动力,心里甜甜的。
吃完了饭,看了一阵子电视,李小仙就独自一人进空间里炼丹去了,她一直想炼出还魂丹。还魂丹顾名思义,只要是刚刚死去不久,身子还是温热的只要一粒还魂丹就可以救活。
可惜这么久以来,她从来都没有炼成过,真是怪事!明明前面的出丹都是百分百的成功率。可是从第二页开始,就不行了。不光这个还魂丹,第二页上的丹药,李小仙通通的炼不出来。后面的丹药就更不成了,连看着都是懂非懂的,更别提能炼了。
李小仙进了空间,第一件事情就是去看炙。
小家伙,白白的毛,蜷缩着身子,呼吸一起一伏的,可爱得不得了,李小仙笑笑。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李小仙是完全把它当作了家人看待。
摸了摸炙白色的软软的毛,就转身去屋里炼丹去了。
李小仙坐在坐在一个比她还大的鼎炉前,开始炼丹,按照单方记载的那样开始投放药材。
这个鼎炉是李小仙专门去订做的用来炼药的,本来按照单方上面的记载最差的丹炉就要用什么三位真火淬炼药炉,否则会有炸鼎的危险,可惜李小仙没有三位真火,那只是传说中的东西,所以只好用这种炉子了。不过好在,至今都没有炸鼎过。
李小仙凝神静气,小心翼翼的开始控制着火的温度和大小,一眨不眨的看着。
也不知过了多久,李小仙感觉自己的脖子都快要僵了,于是小幅度的开始扭动脖子。
“滋滋滋……滋滋滋……滋滋滋……”
就在李小仙转动脖子的时候,听到了滋滋滋的声音。循声望去,发现鼎炉开始出现裂痕了,完了,真的要炸鼎了。李小仙因为长达几个小时的炼丹,脑袋有些浑浊了,压根就忘了自己有内功护体,完全是没事的。
结果就是这么一糊涂,站起来拔腿就跑。
才跑了十几步,就‘轰’的一声,鼎炉炸开了,碎屑到处的飞。李小仙跑得还是不够远,被这股余波给炸飞了出去,气血上涌,噗的一口鲜血吐了出来,晕了过去。
不知过去多久,李小仙睫毛眨了眨,眼睛慢慢的睁开了,发现自己是躺在别墅里的床上。
感觉到好像是有什么东西缠着她,让她快喘不过气来,顺着望去,罪魁祸首是让她惊骇的一个美少年,正抱着她睡在床上,而那只该死的手居然放在她的胸部上。
李小仙一脚踢开美少年,跳了起来,推后一步,道:“你是谁?”
虽然是很惊讶,但还是悄悄的打量起眼前的美少年来,虽然她不是花痴,但不看白不看不是?
只见他全身内白的肌肤在灯光的照耀下,显得格外的诱人,给人一种妖孽邪魅的感觉!一双流光异彩的紫色双眸,立体感的英挺鼻子,粉嫩的嘴唇,还有一头到臀部的银白色的头发。此时全身裸露,只有关键处盖着一张薄薄的毛毯,长长的银白色头发散落在身上、毯子上,娇媚得惹人犯罪。
李小仙吞了吞口水,在心里告诫着自己:李小仙你不是花痴,李小仙你不是花痴。
那美少年见李小仙在打量他,大大方方的一个秋波送来,李小仙脑海里自然的浮现出,红楼梦中描写贾宝玉的经典语句:
“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虽怒时而若笑,即嗔视而有情”;“面如敷粉,唇若施脂,转盼多情,语言常笑。天然一段风韵,全在眉梢;平生万种情思,悉堆眼角。”
李小仙努力的压下心里的悸动,问道:“快说,你到底是谁?”
那美男子耸了耸肩,眨了眨眼眸,好像是有水光敛过,样子看起来很是无辜,但语气却一点也不客气道:“女人,本大爷换个样子,怎么不认识了?”
“你是炙?变成|人了?”李小仙吞了吞口水,有些不可置信。虽然早就知道炙是四神兽之一的白虎,但是变成|人什么的也太那个惊骇了吧!
“是的哦!”
炙看到李小仙吞口水的样子,显然那样子取乐了他,嘴角上挑,语气上扬,最后一个‘哦’字拖得长长的。
“怎么被本大爷的样子,给迷倒了?”
第五十三章 初吻没了
“那……那个……你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的啊?”
李小仙支支吾吾的转移话题,难不成真要她承认,刚刚确实有被他给迷住了?咦!要是被炙给知道了的话,一定会被他给嘲笑的吧!想想就觉得恶寒不已!
“因为空间里灵气充足,和上古时候差不多,再加上你药园里的那些千年、万年的药材,吃下去炼化之后,所以很快的就成年了。神兽成年后,能够化身成|人,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炙翻了翻白眼,实在是有够无语的。眼前的女人真是连些粗浅的知识都不知道,看来得教教她些东西了,否则带出去会给自己丢脸。(乃把她看成什么了,还会觉得丢脸,不会是另一半吧?)
“既然你已经变成|人了,那就离开吧!”
李小仙嘴上这样说着冷酷,但不知怎么的,心里有些不舍。忽略了心里滑过的那一阵悸动,想想可能是因为相处的时间久了,有了些感情了吧!她可是不想带着个这样的祸害出去,光想想就知道走出去绝对会交通阻塞,那无疑是会给自家找麻烦的!
“离开?”
炙的眼里一阵厉光滑过,有些危险道:“你是要赶我离开?”
李小仙见他的语气有些反常,连本大爷都不说了,害怕的后退几步。但想想自己怕他干嘛,随即强硬道:“是的!”
“为什么?”
炙语气很是平常,但心里却压抑着滔天狂怒,要是眼前的这个女人不说出个理由,他一定会……
“你都已经是人,当然得自己生活了!我们家里都是女人会被别人说闲话的!”
好吧!李小仙承认是随便乱扯的一个理由,敷衍道。
“你在说谎!”炙心里有些好笑,他怎么会看不出来,李小仙那一脸都写着我在说谎的表情。他有时候就不明白明明是那么聪明的一个人,怎么就是像个小孩子一样老和他斗嘴。明明说起谎话来连眼睛都不眨,谎话连天的,在他面前却连谎话就不会说了。“而且我们已经签订了灵魂契约,以后无论是生死轮回,都会和你在一起。所以你休想再想赶本大爷离开。说吧,你的理由!”
“我……我……”
李小仙支支吾吾半天,随即眼睛一闭,鼓起勇气说道:“我就是说谎了又怎么了?谁叫你长得这么一副祸害的样子?走出去绝对是会令交通阻塞,男人女人疯狂的!那样会给我们这个平静的家,带来麻烦的!虽然说我是修有内功,但这个世界都有你这个神兽了,谁知道有没有神仙?”
炙好笑的看着李小仙的样子,摸了摸她的头,说:“神仙原本是有的,但是十万年前的东西方神大战,神灵大都已经殒落殆尽了,少数逃过此劫的,都陷入深层沉睡,没有个几十万年、上百万年的修养休想恢复元气醒过来!连我父母也都在那场浩劫里受伤了,现在仍在沉睡着!”
炙看着李小仙大大的松了一口气,又接着说道:“虽然神灵是没有了,但是地球上是有修真者的!”
“什么是修真者?”李小仙好奇道。
“修真就是通过修炼来达到长生不老的功法,修真修到了极致,可以度劫成仙。根据门派不同,所持论调各不相同,每个人的情况又不同,功法亦千变万化。世俗修真门派以东派、西派、南派、北派、中派来划分,隐世门派为古仙派。简而言之,修真方法无人引路不可私自修习,否则后患无穷。”
李小仙闻言心都提了起来。“那么现在岂不是有好多的修真者,可是我怎么一个都没有见过?”
“在那场大战中,功法丢失了很多,传下来的不会太多。再加上现在灵气淡薄,现在的修真应该是很没落了才对。修真者都是有自己的山门,山门一般设在灵气浓郁的地方,而灵气浓郁的地方一般都是深山老林里。所以除了每一代的弟子,出来历练的之外,大都修真者是不会出来凡尘的。”
“哦!”李小仙若有所思,原本她以为凭借着自己就可以安全无忧了,谁知……
“不要想那些,有本大爷在!”炙弹了弹李小仙的脑门一下。
李小仙想想也是,就撇过不提,看到炙诱人的样子,没好气道:“你这个样子不能出去,赶紧变一个普通点的样子。”
“这么说,你承认本大爷迷人了?”
“你在胡说些什么鬼话啊?”
李小仙脸色一红,辩驳道:“本小姐什么样的美少年没有见过,再说都长成一副祸水了,比女人还好看。本小姐好歹是正常人,只喜欢男人,怎么会被你给迷到?”
“是吗?!”炙闻言眼睛里一丝矫捷滑过,笑着说:“女人,你的意思是说本大爷长得像女人!”
“怎么地?本小姐就这样说了,你待怎么样?”
李小仙挺了挺胸脯道:“哼哼!长成那样还不让本小姐说了!”
“是吗?”
炙慢慢的逼近李小仙,一米八八的身高,低下头俯视李小仙,一只白玉般的手托起李小仙的下巴,就吻了上去。
轰——
李小仙脑子里一片空白,只能傻傻的看着,感觉嘴唇上传来的触感,甜甜的、软软的好像蛋糕一样的味道,眼睛慢慢的迷离了。
炙半响才放开李小仙,骄傲道:“怎么样?被大爷迷住了吧!”
啪——
李小仙条件反应的一巴掌就挥了过去,炙英俊的脸上出现了五道清楚的手指印。
“女人,你敢打本大爷?”炙危险的眯却起了眼睛。
“打的就是你!”李小仙气道:“啊~啊~~那可是我的初吻啊!你要这么赔啊?”
“你在亲回来不就好了!”
“你……你无赖!”
李小仙看着炙无赖的样子,垮着个脸,哀嚎道:“啊~啊~那个可我特意留给女王的啊!”
“女王是谁?”炙眼睛微微一眯。
“就是迹部景吾啊!”李小仙一想到网球王子里的迹部就笑得一脸幸福。那可是她第一世唯一的安慰。
“迹部景吾是谁?”
“偶的最爱啊!”
“你喜欢他!”炙的语气有些酸酸的,心里好像是被针扎了一样,很是不好受,他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第五十四章 冤家路窄
“是啊!最喜欢啦!私立冰帝学园的学生会会长兼网球部部长兼大财团的少爷。为人非常有贵族风范。真可谓是嚣张到自恋。问题是他有足够的理由和资本这么做——迹部,人称帝王!帝王是什么概念?家臣何止三千,家产何止三千亿!”
“迹部景吾就是这么一个不可理喻的生物。在这个世界上,能够掌握住200人人心的人究竟有多少?迹部正是拥有此一魅力的极稀有存在。任谁都不得不肯定的实力,再加上天生的高贵气质,方能造就出如此特别的他。”
李小仙想起在百度上看到了关于迹部的评价,满满的温馨。在第一世的时候她虽然是含着金钥匙出生于80年代末的千金小姐,可惜的是运气不好,家里恶毒的继母,嚣张的妹妹,再加一个冷血老爸,夹着尾巴卑微的活着祈求一世的平安都不能如愿,到最后沦为家族的联姻工具。
那个时候就只有在看到这么一个护短的迹部的时候才觉得开心,想象着被他纳在羽翼下保护的感觉,那该是如何的温暖。其自信、自强,以及坚忍的责任感,让她如大多数的少女一样,将他当成心中的真正的白马王子。
到第二世穿越到流星花园的时候,她是很想骂人的,怎么就不能穿越到网球王子里呢?虽然说她只是喜欢迹部景吾,但还没有到爱的地步,可是看看也好啊!而且她可是讨厌杉菜和藤堂静这样的女孩子,一个咋咋呼呼的,有憎富情节;一个富家独生女,被宠坏了的女孩子,完全的没有责任感。
李小仙学迹部打了一个响指后,才接着说。
“对于迹部而言——玫瑰花瓣是用来下雨的,修长手指是用来打响指的,校服外套是用来抛上天的,眼角泪痣是用来迷人的!迹部的一举手一投足都是200名社员瞩目的焦点。而他也从未让社员们失望。”
“哼!再好有本大爷好吗?”炙冷哼一声,心里很是不高兴。
李小仙听出炙不高兴,以为是炙认为她说迹部比他好,生气地死要面子,笑眯了眼道:“好!比你好哦!连本大爷都是迹部最喜欢说的自称,但听起来就是比你顺耳啊!”
“哼!让本大爷知道是谁,非宰了他不可!”炙恨恨的磨牙。
“就怕你找不着他!”李小仙当然不能说他是二维里的人物,永远不可能找的着,气死他,让他傲娇。
“没有本大爷想做却做不到的事!快放本大爷,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