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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女翻译官第5部分阅读

      重生之女翻译官 作者:rourouwu

    跳。

    她下意识地抬起头来,秦卿已经回来了,他看到她手里的红本本,眼中精光一闪,竟然从车窗处伸出手来,拿走了那个本子。秦卿俊朗阳光的脸忽地阴郁下来,他弯下身去,用低沉而可怕的声音说:“你都看到了?”

    “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惶恐之下,穆晓云口不择言起来。秦卿从鼻孔了哼了一声,回到驾驶座上发动了车子。

    “我希望你能够忘掉你看到的一切。”

    穆晓云的心,跳得小鹿一般。过了半晌,她才回过神来,低声说:“我知道。”

    话说回来,冯茹走了,她和秦卿以后就不会再见面了吧?这样一想,那种发现秦卿秘密的惶恐感才稍为减轻了一点。

    “其实,那是我家长辈的东西。”秦卿大概也知道自己吓坏冯茹了,“你看了也没什么,不要乱说就是了。”

    “我知道。”

    穆晓云开始打定主意,以后都不见秦卿了。

    ——那是一本中央出入证!

    在这之后,秦卿再也没有说话。他把穆晓云送到宿舍楼下,方向盘一转,银灰色的速腾轿车如同一条灵活的钢铁鲶鱼,一头扎进了茫茫夜色中。

    第二十二章 两年后

    时间如白驹过隙,一晃眼,两年过去了。

    “晓云,晚上七点要到辅导员办公室里去开会。”吃过晚饭,蒋静怡叫住了背起书包就要往外走的穆晓云。

    “开会?没有收到通知啊?”

    穆晓云愕然。

    这个时候,宿舍里只有蒋静怡和穆晓云两个人。蒋静怡也有点迷惘,她解释说:“口头通知的,不是全部人要去参加。我们宿舍只有我和你而已。”

    “噢,这样啊。我知道了。”

    既然是这样,穆晓云只好放下书本,另外拿了一支笔和一个笔记本,跟蒋静怡走出宿舍门去。

    在两年前,对过去所有知识技能几乎空白的穆晓云在经过好几个月悬梁刺股地苦读后,终于全系最后一个考过了专四。然后又在全部人跌破眼镜中全系头十个过了专八。从此以后,她整个人彷如脱胎换骨一般,成绩一路扶摇直上,最终问鼎二等奖学金,在学系里成绩仅次于余青童。

    只有穆晓云知道,自己为了这一转变付出了多大努力。

    为了填补那许多年的空白,她律己极严。除了一改以往必修选逃、选修必逃的作风,每次上课必定坐到最前排之外。每天早午晚三顿饭的听力练习是必须的,然后就是到图书馆大量的阅读和做习题,看书。

    到晚上23点,她必定准时睡觉。

    如此坚持了两年,穆晓云整个人的气质产生了很大变化。

    她原本就是个出了名的美人,身材颀长,体态轻盈,而且有着标准的鹅蛋脸,她肌肤白皙通透,几乎没有半点瑕疵,娥眉如黛,长眉入鬓,一双杏眼清澈如水,笑起来弯弯地。当年的孙景炀,就是被这双杏眼迷倒,继而不顾门户悬殊,坚决迎娶她为结发妻子。而现在,俗话说“腹有诗书气自华”,随着个人学识修养的提高,她身上那种浮躁不安的娇憨气息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知性的光辉。

    如果说,以前的穆晓云只是个用华服珠宝装点起来的美丽洋娃娃的话,现在的穆晓云,已经有了另外一种截然不同的气场。

    现在的她已经成为系里才色兼备的才女。

    来到辅导员办公室,已经济济一堂地坐满了人。

    这些人大多以自己班上的小圈子为单位,三五成群地坐着,因为人多,原本宽阔的办公室里显得有点拥挤。穆晓云仔细留意一一看去,都是成绩榜上前面数的家伙们,她不由得愈加奇怪。

    余青童早就来到了,他看到穆晓云,举手招呼着:“穆晓云!我就知道会有你的一份!过来这边坐吧!”

    坐下来后穆晓云问:“余青童,你知道今晚辅导员召集我们开会有什么事吗?”

    “好像说是校庆时候需要我们帮忙什么的。大概是做次免费苦力吧。”余青童无可不可地笑道。

    而也许是对自己过于苛刻了,余青童的脸色一天比一天苍白。穆晓云不止一次地转弯抹角地暗示余青童去检查一下身体,也不知道是他太迟钝呢还是经济太过紧张,每次都是一笑置之,往后也没当一回事。

    “噢。”穆晓云听他这么说,答应着,心中恍然。原来是校庆啊,她坐下来,见余青童的脸色比往常又苍白了几分,忍不住说:“你昨晚又熬夜了?”

    “哪里啊,我三点就睡觉了。”

    穆晓云用手指狠命地戳了余青童肩膀一下:“要死了你!快要毕业了,你脸青嘴唇白的,要吓跑老板吗!要好好休息!”

    “我知道了。不过一看书就忘记了时间。”

    余青童说的是实话,他本身是个拼命三郎的性格,他是真的喜欢学习,喜欢工作。他最怕穆晓云唠叨自己,于是转开话题说:“今天来的人好多啊。”

    “就是,不知道叫我们来有什么事。难道是迎宾?”

    老实说这么一群书呆子,虽然其中颇有几个穆晓云、余青童这样相貌出众的人物,不过大部分人都还是衣着老土其貌不扬,如果说让这些人去迎宾什么的,估计会吓跑一大部分来宾。

    正在闲聊着,辅导员满面春风地走了进来:“同学们都来齐了吗?”

    大家七嘴八舌地答应着,王老师说:“大家都知道,一个星期之后的星期一,就是我们学校百年校庆的大日子。今天在座的都是2004届最优秀的同学,说起来,也是这个学校里最老资格的师兄师姐了。在这里,学校有个任务要交给同学们,希望大家能够配合老师,好好地完成它。”

    “老师,直接说吧,是什么任务?”

    在这里的都是聪明人,有人忍不住直接问了出来。

    王老师笑了笑,也不以为意,他说:“是这样的。因为校庆当天会邀请一些杰出校友返校一同参加庆典,同时,也会有海外的兄弟学校派遣交流人员往来。这些兄弟学校包括五大洲四大洋,语言方面难免会复杂一些。所以,学校希望在座各位同学,能够好好利用本专业学到的知识,来担任翻译。”

    穆晓云所在的s大,是全国排名前十的名校。其中文科专业更是出色,百年校庆,学校这个安排倒不全是为了省钱,恐怕更有一种彰显本校实力的成分在里面。

    全部的语言翻译都由本校学生担任,可见学校对自己教出来的学生那是相当的自信,更显得学校牛叉。

    不过,学校牛叉不代表学生牛叉。尤其是随身翻译这种工作,对还在校学生来说挑战难度更大。而包括穆晓云在内的这批学生,除了成绩一流之外,能力也相当的出色。现在王老师这么宣布,他们不但没有流露出畏难情绪,反而一个个地跃跃欲试起来。

    “晓云,这是一个表现自己的大好机会呢!”蒋静怡低声跟穆晓云咬起了耳朵,“杰出校友和外国兄弟学校的代表!那是展示我们实力的最好时机。表现好了,得到一份好工作,还不跟玩儿似的?这次校庆比最好的招聘会还要有效!”

    穆晓云像不认识似的盯着蒋静怡。

    一直以来,静怡都是宿舍里最冷静的一个。在大一大二穆晓云和伊依都只晓得疯玩的时候,静怡已经把能够考的证书都考了一遍。尽管如此,穆晓云也只是觉得,静怡不过是比她们更勤奋一点而已。

    可是今天,她发现了从来不曾发现过的,蒋静怡心机深沉的一面,原来,她是个很会为自己打算的女孩子。

    长篇大论一大轮,大家最关心的,还是杰出校友名单,王老师却只是说:“三天之内我们将会以班为单位通知到个人。如果这段时间大家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校庆活动的,记得最少提前两天跟我请假。好了,散会。”

    ------题外话------

    强推几天,多了好多支持的朋友。第一次发文的彤彤心理压力巨大呀,因为之前彤彤是写杂志稿子的,没有这么即时的互动交流经验……社交恐惧症如今严重发作中。各位亲们请好好爱护彤彤,拍也请轻轻拍,呜呜呜……

    第二十三章 再见孙景炀?

    三天后,穆晓云和蒋静怡就如期从王老师那里拿到属于自己的那个服务对象的名单了。两个人按捺不住好奇心,找到个僻静的地方就打开资料表看起来。

    “这个是谁?”穆晓云拿起手中的一份资料表,“加拿大教育司副司长,钱德勒爵士?”

    “还有爵位呢。”

    蒋静怡饶有兴致地歪着头打量穆晓云手中资料表上的照片,那是个五十来岁,头发胡子都梳理得一丝不苟的中年人。看起来就不像好相处的样子。

    “静怡,你负责的是谁?”

    蒋静怡脸上的笑容顿时消失了,她苦着脸摊开手中的纸,穆晓云一看,顿时整个人都斯巴达了。

    居然是个棕色皮肤的家伙,冲着照片外头眼神呆滞,活像个被通缉的汪洋大盗。

    “墨西哥驻华大使,同时分管教育合作部分。”

    “什么嘛,不是说拉丁美洲盛产帅哥吗?”

    可是蒋静怡手中的那位仁兄,圆胖脸长得跟墨西哥煎饼有得一拼,那副尊容实在不敢恭维。

    蒋静怡毫不掩饰自己的失望之情,她边叠好资料收进书包里边怏怏地说:“好倒霉哦……还是余青童运气比较好,听说他摊上了个青年才俊呢。而且最重要的是,那个才俊是本地人,那可是能够实实在在得到好处的!”

    升入大四的蒋静怡,已经毫不掩饰自己善于打算的想法了。

    穆晓云顺口问道:“什么才俊啊?让我们的大小姐这么心驰神往。”

    “说出来吓坏人,是孙氏的总裁,孙景炀!”

    这个名字从蒋静怡口中说出来,穆晓云心中砰砰一跳。

    孙景炀?骗人的吧?他不应该出现在这里啊!

    “你开什么玩笑啊,孙氏现在的总裁不是孙正华吗?”

    孙景炀应该是在2009年,跟自己结婚后才正式接掌孙氏的!穆晓云记得很清楚,那一年,对自己的人生和孙景炀的人生都是一个重大的转折:她嫁入豪门,以及孙景炀成为孙氏总裁。

    蒋静怡用一种“看你这书呆子二号”的鄙视眼神白了穆晓云一眼,说:“孙正华身体不好,所以在两年前孙景炀就提早在国外毕业回来,接掌孙氏啦。这两年孙氏那么多动作,又是买地又是往国外投资的,你不觉得跟孙正华保守的风格完全不一样了吗?不过也难怪,你这两年都在图书馆里发奋用功嘛,这些外面的新闻你都不知道呢。那个孙景炀可帅了,现在他又没有结婚,是城里最著名的钻石王老五呢!”

    穆晓云张大嘴巴,说不出话来。

    这么说,那么她岂不是又得见到孙景炀?

    这辈子,她最不愿意见到的人就是他!

    不过幸好蒋静怡接下来的话又解除了她的担忧,蒋静怡满面忧色地说:“真愁人啊。竟然有一千多人来集会……到时候我能不能应付过来呢?”

    一千多个杰出校友,那就起码有三千多个工作人员。这些杰出校友当然不会人人都配备随身翻译,也就那么几十个人尖子会有这种待遇而已。

    就算余青童分配给了孙景炀,到时候大家忙起来,在这个好几千人的大会场上,作为众星捧月的孙景炀,想来也不会留意到这么一个小小的应届生。

    等到校友会结束后,穆晓云这一世跟孙景炀的交集,也就到此为止啰!

    想到这里,穆晓云轻松起来,她笑道:“那你就跟余青童换啊!你们交情也不赖。”

    蒋静怡叹着气说:“我想啊。可是会议名单已经交给组织部了,没办法了呢。”

    ……

    两天后的周末,穆晓云来到发型屋。

    两年前认识的那位发型总监现在早就收山升到上面做管理了,不过他介绍的这位叫做贝蒂的发型师手艺也非常不错,而且,这是一位女发型师。

    “怎么样,今次想换个什么发型?”

    贝蒂和穆晓云混得很熟,她利落地把布围在穆晓云脖子上,笑着问。

    “我要剪短发。”

    “什么?”贝蒂以为自己听错了,她拨弄着穆晓云浓密的秀发,满脸不可思议,“剪短发?晓云,你知道你的头发多么令人喜爱么?”

    “马上毕业了,我不想被人欺负我脸嫩啊。”

    剪头发的理由,穆晓云一早就想好了。

    虽然知道在校庆上认识孙景炀的几率很小,不过为了谨慎起见,穆晓云还是决定把自己的形象改变一下——改成孙景炀最不喜欢的哪一类型。

    时隔两年,孙景炀的喜好她还记得清清楚楚:他喜欢长头发的,妩媚摇曳的,略带娇憨的女人。

    无论是正室穆晓云,还是小三齐楚楚,又或者他身边的那些花花草草,莫不是这种类型,大同小异。这么看来,孙景炀口味还挺专一的。

    所以,穆晓云要把自己打造成那种孙景炀最不感冒,最容易忽略的短发飒爽的女强人类型。

    随着剪刀卡擦卡擦地一刀一刀剪下去,贝蒂不住啧啧惋惜着。穆晓云嘴角噙着一丝微笑,闭上眼睛专心听店里的音乐。

    没一会,一个留着干练短发的全新形象就诞生了。

    贝蒂小心翼翼地把掉落一地的秀发归拢起来,抬头对穆晓云说:“你这些头发卖给我吧。我付钱给你。”

    “头发还有用吗?”穆晓云愕然道。

    “当然了,有做假发的商人特意来收购好看的头发呢!”

    有这样的好事,穆晓云当然一口答应。贝蒂很开心地另外送了她一次焗油,等到全部弄好走出门的时候,外面街上已经是华灯初上时分。

    路过一间药店的时候,穆晓云心念一动,拐弯走进药店开口说:“你好,请问有没有能够治疗心脏病的药?”

    “请问是哪种心脏病呢?”店员问。

    “呃……就是急性心肌梗死。”

    上一世,余青童心脏病发作也差不多是这个时候了。

    不料店员翻翻白眼,不耐烦地说:“急性心肌梗死只能用药暂时舒缓,没法靠自己吃药好的!”

    穆晓云尴尬极了,她学的文科,又不懂这些医学知识。她又问道:“那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先吃个急救药然后打120吧。”店员奇怪起来,“你知道有人什么时候会急性心梗吗?怎么那么奇怪的!”

    “不……是我一个长辈最近老是嚷着心脏不舒服而已……”穆晓云胡乱编着借口,然后说,“那我就要急救药吧。”

    ------题外话------

    万众唾弃的渣男……要出来了……

    第二十四章 余青童病发

    s大校园广阔,坐落在南方一条大江江边。百年校园里,古木葱茏,建筑半新不旧地掩映其中。年轻的学子们在嘉树繁花中嬉笑走动,又给古老的校园平添许多青春活力。

    今天,是这座古老的名校百年校庆的大日子,从早上开始整个校园里就张灯结彩,热闹非凡。多年以来,从这个学校里走出去的杰出校友不计其数,在百年校庆的这一天,这些已经功成名就的人们都很愿意回到自己的母校,回味一下自己昔日的校园生活,见一见自己昔日的同窗。

    毕竟,再多的金钱,再高的权力,也没法买回年轻活力,懵懂美好的青春。

    穆晓云和蒋静怡准时到达校庆主会场,门口成排的礼仪队已经列好队了。穆晓云边走边吐槽:“静怡,你不用化这么浓的妆吧?”

    “很浓吗?我觉得刚刚好啊!是刚才我让法语系的人帮我弄的!”蒋静怡摸摸自己略显夸张的脸蛋,诧异道。

    “……算了,现在重新弄也来不及了。我觉得你还不如素颜上阵呢。法语系那些人时装周看多了,老弄这种夜店范儿。”

    蒋静怡觉得穆晓云说得有道理,于是拉着穆晓云就往化妆间里闯。路上她忽然说:“还有比我化妆浓的呢,你看看余青童!”

    穆晓云顺着蒋静怡的目光看过去,顿时被余青童吓了一跳:今天的余青童脸色好苍白!

    “他那是病了吧?”穆晓云说,“静怡,你自己去化妆间去。我去跟他说两句。”

    说罢,她丢下蒋静怡,往余青童身边走去。

    “余青童,你不舒服吗?脸色好难看的样子。”

    “我没事。”

    余青童笑道,然而,就这么笑了一笑的功夫,他的脸色瞬间变得灰白,紧接着他就在穆晓云面前倒了下去!

    “余青童!”

    穆晓云大惊失色,她一个箭步抢上前去扶着余青童,余青童神情痛苦,右手捂着心脏的位置。他的心脏病发作了!

    怎么偏偏在今天?!

    慌乱只是一瞬间的事,穆晓云迅速从震惊中稳定下心神,她大声叫:“有人病倒了!快来人啊!救命!”

    她这么一叫,附近的人群顿时一阵混乱。有老师应声跑来,边跑嘴里边说:“谁在这里大吵大嚷的?”

    大概那老师还以为她是在故意制造混乱,可当那老师看清楚倒在地上的余青童后,他马上闭嘴了。

    “有个同学晕倒了!”

    “是谁?”

    “有医生吗?”

    “他是心脏病发作了!”穆晓云边说着边在包包里摸索着,很快就把那瓶速效救心丸拿了出来。她很快倒出两颗药丸来,喂余青童吃下,又急切地说:“有没有水?”

    一个高大的人影大步流星地往这边走过,路过侍者的时候顺手抄起一杯清水。

    “这里有水。”

    穆晓云头也不抬,劈手就拿过他手里的水,小心地喂那男生喝了下去。

    那人看她一副轻车熟路的样子,好奇地问道:“你怎么知道是心脏病?”

    “我跟他是同班同学,他心脏一向不好。最近都很累。”

    “知道同班同学有心脏病,然后就身上随身带着速效救心丸?”

    这人这话,怎么说的!

    穆晓云气坏了,她忍着愤怒,小心翼翼地喂余青童喝下最后一口水,这才抬起头来。

    一看之下,不由得愕然。

    西装革履,打着鲜红领带的秦卿,像杆标枪般站在自己身后。两年不见,依然是记忆中那样挺拔如木棉的高大身材,不过倒是比之前白了不少。原本是巧克力色的肤色,现在变成了好看的小麦色皮肤。这样一来,反而愈发凸显出秦卿俊雅的五官来。

    穆晓云发现,秦卿的五官居然十分儒雅,以前的他可能长期在部队里,所以带有一股令人望而生畏的军人气质。而现在的秦卿,双眉依旧笔直,鼻子依然高挺,只有那眼神却柔和了不少,隐隐带有温润如玉般的光华。只是眉宇之间的英气依然。

    他显然早就认出了穆晓云,现在冲她微微一笑:“很久不见,穆晓云。”

    一个很无厘头的念头忽然在穆晓云脑海中冒出来:这次校庆,她的熟人还真多哪。

    先是这一世认识的秦卿,然后还有现在尚未到场的孙景炀——基本上她不想见到的人,都来了。

    “秦卿,你好。”

    见到秦卿,又想起他车子里那本惊心动魄的红本本,也不知道这次他是陪什么级别的首长来的。看来这次校庆规格,真是很高。穆晓云和秦卿说着话,医生已经赶来了。他先拿听诊器在病人身上听了一会,点点头说:“确实是心肌梗塞,现在马上送到医院去吧。幸好及时吃了药,他应该不会有生命危险。”

    不光是穆晓云,周围围观的人都松了一口气。毕竟在这种大日子里如果出了人命,那就太晦气了!

    很快,余青童就被抬上了担架送走了。医院离学校不远,他应该很快就能够得到救治。秦卿看到穆晓云站了起来,目送着担架车碌碌走远,半晌没有回过头来。

    “那位就是余青童吗?”

    穆晓云又是吃了一惊,看来秦卿知道得不少嘛。秦卿看到她流露出询问的目光,解释道:“s大的人,小茹除了说起你,就只说起过余青童。”

    “原来是这样。”

    穆晓云释然一笑:“是的。我和他是同班同学,他心脏不太好。我劝了好几次他检查他都不听,我只好自己备定药在身上了。”

    秦卿看着穆晓云,深深不语。

    “好了,你一定很忙吧?我也要忙去了,我要给加拿大的爵士当翻译呢。失陪……”

    “加拿大的钱德勒爵士?真巧,我这次也是当翻译来的。”

    穆晓云笑道:“恭喜高升啊!”

    “是啊。好歹不用待在非洲了。”秦卿也笑起来,“那么,你也好好努力吧。”

    告别了秦卿,会场入口处传来一阵小小的马蚤乱,一大群人簇拥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走了进来。那个男人鹤肩猿背,留着精神的短发,他有着一张绝对英俊的面孔,眉如刀裁,目似朗星。即使在人群中,他也是最耀目的那一个。

    穆晓云看着阳光下的那名宛如天神般的男子,只看了一眼,就转过身去。任由那群人以及他们引起的马蚤动,从她身边像风吹麦浪般席卷而过,唯独她心湖不变,平静无波。

    “你还是跟前世那样,张扬跋扈,唯我独尊。”

    她冷笑。

    第二十五章 来的不是孙景炀

    看来蒋静怡要失望了,因为这次校庆来的人,不是孙景炀,而是孙氏的太上皇,孙景炀的父亲——孙正华!

    眼看现在的孙正华,不过六十开外,却仍然精神十足。被一大群人众星捧月般阿谀逢迎,孙正华满面笑容,十分受用。孙正华既自尊独裁又死要面子,听蒋静怡说他已经把孙氏总裁的位置给了儿子,那么正好有大把时间来参加这种出风头博风光的活动。

    现在整个会场的注意力都被孙正华吸引过去了,穆晓云正好躲在一旁趁机吃两块巧克力补充热量。王老师神不知鬼不觉地来到她身边,说:“晓云,你在这里太好了。你的服务对象临时变了。”

    穆晓云一块巧克力已经到了喉咙了,这时硬是噎在喉间,她费劲地说:“什么?”

    “你知道……刚才余青童病了。所以,孙总就没有了翻译,这里除了余青童之外就数你最优秀,所以希望你能够跟孙总。”

    王老师的话,没有商量的余地。他只是来通知穆晓云而已。

    穆晓云苦笑起来。

    好不容易等到冗长的欢迎仪式告一段落,穆晓云瞅了个空,来到孙正华面前:“孙总你好,我是这次校庆活动为你服务的翻译,穆晓云。”

    “穆晓云?”

    孙正华打量着穆晓云,满脸的不屑。穆晓云知道这是为什么:孙正华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男人主义者,最著名的名言是“只懂生孩子的女人才是好女人”。对自己拼搏的职场女性,他一向是看不起的。

    在孙氏里有一条多年的潜规则:女职员最多只能做到部门副总,再往上就不可能了。

    因为无论是孙正华还是孙景炀,他们都不相信女人能够胜任高层管理的工作。当然,孙景炀的秘书除外,那都是些年轻漂亮的姑娘,她们的职责除了充当花瓶,还要给孙景炀暖床。

    可笑的是,当年自己,居然还对这些狗屁理论深以为然,甚至觉得女人理所当然要在家里相夫教子!

    心中充满了前世的讨厌回忆,穆晓云嘴角边的笑意也渐渐淡了起来。

    孙正华原本以为穆晓云也会跟着一起赔笑,可是她没有,这不由得令他有点败兴。但以他现在的身份,也不好跟一个小姑娘计较,只得带着穆晓云走向自己那些生意场上的朋友。

    等到真正进入工作状态中,穆晓云终于忘记了以前的不快,投入工作起来,她的英语发音十分标准,虽然对于一些名词理解得还不够透彻,但行云流水般的吐词和准确的用语已经足够为她加分。

    一圈下来,除了孙正华,别个都朝她翘起了大拇指。

    “呀,西班牙王室的朋友在那边。我们过去打个招呼。”

    走到半路,穆晓云忽然发现在会场红地毯旁边的音箱旁,秦卿陪着一个腰板很直的白发老者站在那里,看着什么。他们跟前没有攀谈的人群,要是换了别的校友,早就挂不住面子了,难得的是他们并不生气,只是微笑着饶有兴致地看着会场的一切。

    “孙总,那边那位……是不是也应该过去谈两句?”

    秦卿陪着的人,身份总不会低到哪里去。而西班牙那些保守又不守时的家伙,当初是孙正华为了“跟王室合作”这个大旗而签下的长期合作协议。

    孙正华连西班牙文都不懂,又怎么会懂得跟西班牙人做生意。上一世,为了收拾孙正华这个烂摊子,可费了孙景炀不少脑筋,还连累她穆晓云也被他发了好几次火。想到这些,穆晓云就没兴趣跟西班牙人打交道。

    可孙正华只瞥了一眼门庭冷落的秦卿二人,就轻蔑地说:“那两个家伙是什么人?混成那样也好意思来校庆?”

    说罢,他就重新换上笑容往西班牙人那边走去。

    让孙正华想不到的是,穆晓云竟然还懂西班牙语。听到她流利的西班牙语,跟西班牙人交流自如,孙正华这才换了一个好点的语气对穆晓云说:“小姑娘,可以嘛。”

    这算是孙正华口中说出来难得的好话了,穆晓云笑而不语。

    “能够同时精通两门外语,你平时学习一定很勤奋。”

    “学生嘛。这是应该的。”

    不料这一下才算是对了孙正华的胃口,他一拍手说:“没错,学生就应该勤奋学习!”

    他的声音很大,顿时引得好几个人看了过来。孙正华像长辈一样笑嘻嘻地摸摸穆晓云的头发,说:“真是好孩子。”

    原来孙正华虽然看不起职场女性,却还抱着老一辈人“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老观念,所以又最推崇勤奋学习的书呆子(穆晓云语:余青童?),他这把年纪,喜怒哀乐都不需要掩饰了,现在一高兴起来,把穆晓云当成了三岁小女娃般夸奖。

    穆晓云真是哭笑不得,这人真是,怎么老小孩一样呢!

    “各位校友,欢迎回来母校,见证s大的一百岁生日……”

    舞台上,司仪开始讲话了。

    这次百年校庆,为了凸显新时代高等学校的活力,所以没有像以往那样在舞台上设那些傻兮兮的主席台,草坪上也没有设饮宴大圆桌。而是采用了自助餐会的形式,让宾客随意走动,聊天。

    不过,国情决定的,最重要的一环——领导讲话,还是少不了的。

    所以,司仪一开始说话,下面这些政府政要,商界名流,行业精英,也都很给面子地安静下来。司仪说了一番后,微笑道:“下面,很荣幸我们邀请到外交部副部长,同时也是我们s大45届校友,宋清副部长为我们讲话!”

    在如雷鸣般的掌声中,刚才那个跟秦卿一起的,门庭冷落的老者,笑吟吟地缓步走上了讲台。

    穆晓云的目光原本落在宋清身后,带着微型麦和耳返的秦卿身上。听到司仪的介绍,她忍不住往孙正华看了一眼,孙正华保养极好的老脸不出所料地变得苍白起来。穆晓云忍着笑,不厚道地想道:“叫你狗眼看人低,这下看走眼了吧!”

    她之前一片好心想要拉孙正华一把,可他这一世还是如此的没眼力。

    第二十六章 他被气跑了

    这一次作为国家重点大学,本省最著名的高校s大百年校庆。是连省委书记也要来的。不过恰好省委书记有事不能来,而宋清又算是远方回来的校友,于是就由宋清来第一个讲话了。

    又因为各国的友人都有很多在参加,所以宋清还带了秦卿来做同声传译。

    原本宋清讲的是中文,穆晓云并不需要翻译。不过她听了一会后,打开配给自己的耳机,调了几下,顿时,一个清晰而抑扬顿挫的男声传入她的耳中。

    秦卿的英文发音如行云流水般流畅动听,生活中那种稍显严厉刻板的语气,此刻在耳麦里听来却恰恰成了一种严谨独到的权威气质。让人不由自主地对他的话心生敬意。穆晓云留意到,因为秦卿还很年轻,所以他的声音在严谨之余,还富有朝气,给人活力向上的感觉。

    要不是知道他现实生活中是那种死板无趣的家伙,光是听声音,穆晓云怀疑自己可能会爱上他。

    这就是传说中的,用声音迷死人的男人吧?

    太可怕了,怪不得要派他到非洲去当随军翻译呢!两军驳火的时候,秦卿用大喇叭念几句劝降宣言出来,恐怕就是传说中的不战而屈人之兵……

    穆晓云在神游物外,孙正华也好不到哪里去,一直看着宋清发呆。他后悔死了刚才没有趁宋清面前没人的时候去结交一下这位中央来的巨制,一时之间不由得迁怒起穆晓云来:“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了他是外交部副部长?”

    “啊?”

    穆晓云的脑子一时没转过来,她愕然地看着孙正华。

    “看看,心思不知道飞哪里去了。老师没有教你爱岗敬业吗?这样的态度来工作,怪不得现在的大学生找不到工作,要啃老!”孙正华把一股无名之火都发到穆晓云身上,也不顾上头宋清还在讲话,就义正词严地教育起穆晓云来。

    “孙总,我……”

    “我说话的时候不许驳嘴!”孙正华见穆晓云竟敢顶嘴,更生气了,“老板想不起来的事,你应该要想到。难道还得让我提醒你?这么重要的客人,你也不多说两遍!”

    谁能想到一个集团的前任总裁,德高望重的人,竟然说出这种无中生有的话来。穆晓云退后一步,柔声细气地说:“孙总。可是你明明跟我说,你不认识宋副部长啊。”

    孙正华勃然大怒,气得头发都一根根竖起来。冷不防穆晓云身后有人说:“爸,你果然在这里。”

    穆晓云听到这个声音,瞬间脸色大变,她下意识地退后几步,正好撞到一个温暖宽阔的肩膀。

    因为相遇时间和上一世恰好一样,年轻了好几岁,穿着银灰色西服,打着浅蓝领带的孙景炀,整个人仿佛散发着淡淡的光华。

    他一如上一世那样年经俊美。身形高大,身材是恰到好处的那种完美,既不过分单薄,又不会一块一块肌肉突出来般可怕。他的面容和孙正华颇有几分相似,但比孙正华更多几分俊秀,少几分乖戾。白皙俊俏的脸庞线条分明,像希腊雕塑里的人像,一双漆黑如深潭的眼眸,波光粼粼,宛若碧湖,宛若澄海,眼神中的坚定深邃,却比前世增添了几分果断自信的气质。

    穆晓云好像觉得,孙景炀跟上一世有什么不一样了。

    孙景炀,她前世的丈夫,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了校庆会场上,用一种“我终于抓住你了”的表情,盯着穆晓云。

    不……穆晓云很快发现,他是在盯着孙正华。

    孙正华老脸一红,然后不自然地说:“景炀,你怎么来了?今天不是要跟加拿大商务部的谋臣见面吗?”

    孙景炀眉头略略皱了一下,然后舒缓起来,来到孙正华面前说:“我已经让宸田把见面时间改明天了。所以只是稍为处理了一下公事,就赶了过来。结果出发后才发现,s大送给我的请柬不见了……”

    “噗”一声,穆晓云忍不住笑了出来。

    她明白了!

    一定是退休在家的孙正华耐不住寂寞,所以趁着儿子没空的时机,把原本属于孙景炀的校庆请柬偷了出来,自己来参加校庆!

    因为孙正华跟孙景炀是正儿八经的父子,他又是孙氏刚刚退下来的上任总裁,跟s大关系也不错,所以就算请柬上写的不是他的名字,他大不了说一声孙景炀没空然后他这个当爹的代儿子来参加,谁也不会怀疑到他。

    谁知道孙景炀也把这件事摆在心上,竟然连重要的见面也改了期,就为了来一趟校庆呢?这一下可好了,孙正华的把戏被当场拆穿,儿子来会场捉冒名顶替的人,而这个人还是自己的亲爹!

    她笑得太大声,一下子把孙氏父子给惊动了。孙正华气呼呼地骂道:“小姑娘,笑什么笑!”

    他真是越老越不像话了,这套迁怒别人推诿责任的本事,上一世还等到穆晓云结婚之后才露出来的呢。

    孙景炀却比较讲道理,他刚才也听到孙正华跟穆晓云的对话,他眉头皱得更紧了,对左右的人说:“你们把老爷带到那边去,跟老朋友们告个别。”

    等到孙正华心不甘情不愿地跟手下们走了后,孙景炀才问:“你是谁?”

    “学校配给各位杰出校友的随身翻译。”

    孙景炀盯着穆晓云,想要确认她说的是不是真话。

    穆晓云朝会场上努努嘴:“你不用怀疑了,不是见到很多跟我穿一样的学生吗。”

    确实,他们这一批学生,为了响应学校“严肃活泼”的着装要求,不约而同地选择了黑色行政套装这种万年不变不出错的款式,而且穆晓云知道,他们中很多人的衣服甚至是在同一家店里买的——学校正门旁边第三家胖阿姨的服装店里,每年毕业季就挂出大大的招牌“时尚行政装,求职必备”,然后卖很多仿版的g2000……

    不过够胆跟孙氏总裁顶嘴,而且还认识外交部副部长的学生?

    是富二代还是官二代呢?

    “你叫什么名字?”孙景炀开口问,他的语气比孙正华要好很多,却也好不到哪里去。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孙总?”

    穆晓云也气了,这对父子今世还是老毛病不改,以为全世界都围着他们孙家转吗?

    “我又不是你们孙氏的员工!刚才我无缘无故地被老孙总骂一顿就当尊老了,现在好像孙总你还不到这个年纪吧。”

    毫不客气地噎了孙景炀一顿,穆晓云转身就想走。既然孙正华被孙景炀“抓”走了,她正好趁机早点告退到医院探望余青童去……

    冷不防右手被孙景炀一把扣住了,大概从出生开始就没有人用这种语气跟他说过话,孙景炀的脸色七彩斑斓的,极其好看。

    孙景炀薄薄的嘴唇抿紧了,不快地说:“现在的大学生都像你这样没礼貌吗?”

    穆晓云轻蔑一笑:“身家千亿的孙氏老总裁尚且可以对一个没毕业的大学生迁怒,我一个无牵无挂的人又为什么不能据理力争?”

    孙景炀几乎已经肯定,这个小姑娘绝对有非常强大的背景才胆敢跟自己这样说话——他实在不能想象,如果穆晓云真的是一介平民,又在找工作的关键时刻,怎么敢得罪孙氏总裁。

    “你这样跟我说话,信不信一个月后的招聘旺季我能够让你找不到工作?”

    “就为了老孙总因为宋副部长跟前无人走漏了眼,没法攀上高枝而怪罪到我身上吗?”穆晓云索性抱着双臂,她嘴角噙着轻蔑的笑意,一字一顿地说,“小小毕业生的一份月薪几千的工作,和孙氏财团上一任总裁孙正华先生的老来名誉,孰轻孰重,我以为孙总你能够分得清。”

    孙景炀承认,几个回合的交锋,自己一点都没能讨得了好去。他怒极而笑,“很好。”

    他再一次打量穆晓云,眼前这个女孩子,不过二十出头,有着一张极其端庄的鹅蛋脸,黛青色的眉毛下,一双杏眼闪着聪慧伶俐的光芒。她有着小巧端正的鼻子和线条完美的樱唇,一笑起来嘴角边有浅浅的梨涡,更觉迷人。

    毫无疑问,这是个绝色美女,可惜却并不是孙景炀喜欢的类型。

    首先就是那头齐耳短发,然后就是那一身包裹得严严实实的职业装,最后,则是她牙尖嘴利,锋芒太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