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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死玛丽苏[综英美] 作者:浮马

    诚心悔过,而是……完全跟不上侦探的提问速度。在经受死亡语速的轮番轰炸后,忘记了大部分疑问,以至于无法回答。

    她觉得这个可能性实在是很高,他说话的速度简直就像是一场对脑细胞的屠杀。

    显然对方也被他不带喘气的提问给镇住了,威尔逊沉默了片刻,忽然笑出声来,对目光里透出疑惑的夏洛克·福尔摩斯缓缓说道,“你为什么不问我,在遇到了温蒂·奥尔科特之后发生了什么呢?那个‘前途未来一片光明’的家伙又是怎么变成现在这样的模样的呢?”

    “——那才是你需要知道的关键,不是吗,福尔摩斯?”

    他果然认识侦探。这场谋杀就如安格斯当初所说的那样,是有心人的指使而非巧合。

    “我会告诉你我为什么这么做,我会一字不漏地告诉你们真相。”威尔逊微笑,“——不过有一个条件。”

    夏洛克微微皱眉。

    “我要我的名字出现在明天的报纸上,在任何人都能一眼看到的地方。”威尔逊说,眼神意味深长。

    “——就像那个女记者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关键时刻——!

    躲在女人身后的侦探 3

    第46章 四十五

    就像所有□□丝成功逆袭的故事一样:至少在前二十年, 约翰森·威尔逊的人生虽然偶有波折, 但一直都是向上走的。

    自小调皮聪明, 对一切充满好奇, 十岁时将家里的大小电器拆了个遍,被父母发现了他在机械方面的独特天赋, 并尽力将他送入了英国著名高等学府,拥有世界一流科研水平的拉夫堡大学。

    这原本会成为一个天才儿童的励志故事, 只可惜, 在约翰森不到十三岁的时候,父母感情出现裂痕,母亲再也无法忍受父亲的酗酒和家暴行为,怒而提出了离婚,在挽回失败后, 约翰森被判给了母亲。很快母亲再婚, 和继父有了一个宝贝儿子, 约翰森就这么过上了他心中“寄人篱下”的孤独生活。

    十五的约翰森从此变得沉默,安静, 鲜少展露笑容。即便母亲依旧爱他, 但儿时父母吵架留下的阴影无法挥去,加上弟弟出生后母亲愈发忙碌, 无法兼顾大儿子,忽视了他逐渐变得阴郁的性格,小时候活泼可爱的孩子在长大后成为了学校里饱受欺凌的书呆子。高中时约翰森每天回家都会带着新的伤痕,他觉得羞耻, 恼怒,因此拒绝了母亲和继父的关心,长久地将自己锁在阁楼的房间里,一心想要在成年后从这里搬出去,从此过上真正属于自己的生活。

    所以他发奋学习,在两年后成功考上了拉夫堡大学,主修最有名气的电子电气工程学,成为了班里最优秀的学生,颇受老师的重视,性格也渐渐变得明朗起来。而就在这时,约翰森遇到了来自大洋彼岸美利坚的交换生温蒂·奥尔科特,褐发绿眼的漂亮姑娘,携着一种加州的阳光气息,聪明活泼,开朗风趣,瞬间俘获了班里一大群男生,这其中就包括约翰森·威尔逊。

    俗套的爱情故事。作为老师的“爱宠”,才华横溢,沉稳有礼的学生,即便是在人才辈出的大学里也很受女孩子们欢迎,恰巧来这里作交换生的温蒂有很多学业上的问题需要请教,一来二去两人看对了眼,很快就开始了正式的约会,交往,传为一时佳话。

    热恋的甜蜜终止在温蒂发现自己怀孕之后,祸不单行,她的交换生时限已到,马上就要回到美国,可她不能就这样大着肚子回去,在十九岁时成为一个单身妈妈——她虔诚的信教的父亲会把她从家里赶出去的!温蒂想要打掉这个孩子,但深爱她的约翰森却组织了她,他爱她,也爱这个尚未出世的孩子,他明白一个从小失去了父亲的孩子会活得多么孤单痛苦。思索再三之后,约翰森决定放弃学业——他推拒了宇航系统公司的实习,为了温蒂中途辍学,随着她漂洋过海去了美国,在征求对方父母同意后与温蒂结婚,很快就有了一个健康可爱的儿子,他们为他取名为阿尔伯特·威尔逊。

    约翰森就这样在美国住了下来,岳父为他在附近的修车厂找了个电焊工的工作,虽然薪水不多,但能勉强度日,生活过得不算富裕,但平静充实。

    一切的转折点发生在温蒂的父亲生病的那天。脑部血管破裂,在昏死中被送入病房,医生诊断是“CVA”,即脑卒中。原本不算富裕的中产家庭遭此横祸,几乎是掏空了存款才保住了父亲性命。

    作为家庭一员的约翰森必须和妻子轮番照顾岳父,白天工作晚上守夜,为动弹不得的老人端茶送水,处理秽物,定时喂药。他累得精疲力尽,数次因为睡过头而耽误工作,被老板痛骂几顿险些开除。在这样的日子持续了约一年以后,约翰森开始怀疑起自己当初决定的正确性——

    他难道不是老师眼中的优秀学生,朋友中最受尊敬,最有前途的那个吗?

    如果当初他没有为爱情妥协,而是坚定地留下,那么他的人生一定会如预料那样逐渐迈向巅峰吧?他会成为所有人眼里年轻有为的精英,白手起家的成功人士,他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