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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公子种田第7部分阅读

      重生之公子种田 作者:myuzhaiwu

    随他,只要不要把偌大的家业折腾跨了就行。

    对于交待下去每天给那个小孩子变换不同酸甜口味点心的事,楚逸绝觉得,他只是在为剥削小孩子当劳动力这件事做出一点小小的补偿而已。嗯,至于有些点心是特供给宫里,而被他命人送来这里给李瑾吃这件事,他也是在心里认定了,自己只是在让那个孩子吃得开心,然后会认真的帮他完成明月酒楼的改建。

    嗯,事实就是这样。当然,这个是不是就是楚二少认定的事实,多年以后,他才真的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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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线活

    明月酒楼建成那天,李瑾便回了家,落成仪式什么的,他是完全没有兴趣去凑那个热闹的。

    前世他就总是参加那些讨人厌的各种宴会,现在他可是对这些烦人的事情半点都没有兴趣。

    回家的感觉,让李瑾想起来都觉得心里温暖。虽然在镇子上的时候,吃的好,住的好。可是每天总归是要早起晚睡的,还得跟不同的人打交道。事后那个楚二少虽然不知道是因为良心发现还是别的什么,总归在他回家之前,居然多给了他二百两银子,这也算是那大半年忙活的日子里,他辛苦的劳务费吧。

    想到那半年的日子里,成天早起晚睡,每天去明月酒楼里出建议,有时候还得去帮着说说怎么培训人员的事,李瑾就觉得,真是比打仗还要辛苦啊。还好现在什么事都完成了。

    那段时间里,他倒是很少见到楚二少,顶多也就是在一起商讨过几次事情,吃了那么一两次饭。而对楚二少,他也没啥特别的感觉,只是觉得那个家伙还算不错,没有把他当个小孩子看待,与他商量事情的时候也是很认真的。看起来,倒是一个会干大事的人。

    见的人多了,李瑾也觉出自己现在真的跟以前不一样了。例如有时候很多人会盯着他看,那眼神,就像在审视他是否价值几何一样,让他心里很不爽。后来才知道,那是人家在看他额头上的莲花印记。之后李瑾便用布条把额头给遮了起来。虽然他一直觉得自己跟这些男人没有什么不同,该有的他一样也没少,但是,事实上,他的确是跟以前不一样了。

    至少,他以前吸引的都是女人,而现在,好吧,李瑾不得不承认,被人喜欢虽然是一件让人愉快的事。但是,被一群大老爷们成天介的盯着看,那可真不是一件让人开心得起来的事。

    所以事情一忙完,他就迫不及待的往家里赶了,虽然忙的那半年里也有时间会回家,但是呆的时间都不长,毕竟他跟人家楚二少签了合同,这事情还没有完结,他也不好拿自己是孩子这件事来跟人家偷j耍滑。

    不过还好人家楚二少算是个会做事的人,专门派了马车夫驾马车让他来回在柳河村跟杨柳镇之间走,不然就靠他这两条细腿,这路程虽不远,却也不是成天忙着做事的他愿意去走的。

    拿到钱那天,李瑾心里着实高兴了好几天,五百两白银啊,那可真是不少的钱了。至少在柳河村的人眼里,那五百两绝对是一个天大的数字了。有些庄稼人,这一生也怕是见不到这么多的银子数目。庄稼人嘛,这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在地里干活,一年到头,能余个十几惯银钱就算是不错了,何况还是五百两这样的大数。

    所以李瑾得了这五百两的银子,也没敢声张,回家就给了程风收着,见着阿爸跟爹脸上那一副开心的笑容,李瑾就觉得,那早起晚睡的大半年日子,其实也不是多么让人难以忍受,至少现在事情完结了不算,还看见双亲那么开心的笑容,这什么都值得了。

    财不露白,程风是知道的,所以这钱一到他手里,就赶紧的找了个地方给藏了起来,严严实实的,就是李瑾都不知道那钱藏哪里去了。

    这一段时间村子里人也不知道他在镇子上干什么,只以为他是跟在他二哥身边玩来着。当然,也有那些心思活络的夫郎们,在见到每次送李瑾回来的马车跟马车夫时,还是觉出了点什么猫腻来。经常会拐着弯的到他家来跟他阿爸套近乎,李瑾就见了那么几次。

    不过因为程风在村子里那些成了家的夫郎们里,算是一个比较不爱说人是非的人,嘴严实着。几个爱八卦的夫郎见问不出什么来,也就都没趣的不再来问了,但是那红眼病是管不住的,那嘴就更管不住了。

    村子里农闲下来,也没有事可做,一群夫郎们在一堆能干嘛,自然是说三道四了。李瑾的事,自然也是被拿来说过的,只是人家家里没有反应,这说了那么几次,也就被新的八卦给揭了过去。

    对于这些比女人还要八卦的夫郎们,李瑾是无所谓的,八卦么,谁都会的。反正这事那些夫郎们也就说说,还没有到他家门前来说三道四的地步,这嘴张人家身上,爱说就说呗。

    鉴于这个,李瑾赚了钱的事,自然也是被程风他们捂得严严实实的,半点口风都没有在村子里给露出来。虽然不怕人家说什么,但总归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们不还得在村子里生活吗?

    总之,明月酒楼的事算是完结了。回到的家的李瑾着实在床上懒了几天,狠狠的睡了一个好觉。

    也许是这次离家的原因,李瑾回来以后,心里多少有点依恋起了这个家。虽然在镇子里的时候,吃的好,住的好,不是有句话说的,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何况他家可比狗窝强多了。

    这一回到家,李瑾就觉得浑身上下的舒泰,全身都像是轻松了很多。所以,因为醒过来而变得有点不太好近亲的性情,也柔和了不少。至少现在赵尧那一帮子小孩子来找他玩的时候,他不再是像刚开始那会儿躲着拒绝着,不愿意了。

    现在也会丢掉心理那点成年人的别扭心思,跟着一起到处疯。

    金秋十月,正是到处硕果累累的时候。柳河村,因为偏南方,所以村子里家家户户都种了不少的果树。走在村子里,到处都能见到树上结满了果子。随便摘个下来吃,也不会有人说什么。

    李瑾喜欢秋季,因为这是丰收的季节。他也喜欢春季,因为那是万物复苏的季节。加上,一年四季里,也就春秋两季的天气是正好的。不热,也不会太冷。

    李瑾阔别半年回来时,正是十月底,也是吃螃蟹的好时候。一早李瑾就被赵尧找了去,说是去钓螃蟹。这算是新鲜事了,虽然记忆里也有这样的场景,却不是恢复完整记忆的他亲身经历的,总归觉得还是有点陌生。

    这时候被叫出去,李瑾自然是乐的跟着了,天天呆在家也是无聊得紧。

    钓螃蟹,这里没有别的什么的东西。就是拿家家户户都有的面团子,或者挖几根蚯蚓,然后找一根结实点的木棍上一头拴着绳子,再把揉捏好了的面团子或者蚯蚓好好的拴在绳子上。

    然后沿着小河岸边找螃蟹的洞,螃蟹一般都会在洞口趴着,等着猎物过来,再用它们那万能的钳子上去夹住。所以他们在找到螃蟹的时候,也就轻轻的把拴了饵的简易钓具给放在螃蟹边上,等着它们钳子夹住线的时候,便马上给拉上来。

    也有那聪明警醒的螃蟹,还在半空就给松了钳子,落进水里转眼就能不见影子。

    一上午下来,运气好点的,也能抓个五六个大个的螃蟹。

    有时候李瑾会跟着这帮子小哥儿去水田里抠一种被叫做水芋子的东西。那东西个头不大,长在水田里,叶子尖长嫩绿。后来李瑾抠了一个出来看,那水芋子倒是有点像现代的荸荠,只是个头比起荸荠来小很多,最大的也不过就是成年人的大拇指甲大小。吃起来甜脆甜脆的,汁水还蛮多的。

    提到水芋子,这就让李瑾从记忆里的旮旯里挖出了他三岁的时候被那个赵钱诱~拐着吃麻芋的事。而想到这个,自然也就想到了跟找钱一样恶劣的整过他的赵同。至今即使他恢复完整了记忆,这怕那虫子等软体生物的阴影,也还是存在的。

    好吧,李瑾承认,他这人其实一直以来就是睚眦必报的。这笔账先暂且都记在那赵同小子的身上,谁让他哥赵钱人家现在不在村子里呢,他就是想找也找不到人。

    十月的天气,微微有点凉意。

    “这是去哪里野去了,弄得一身的泥土回来?”程风一出房门就见到带着一身泥土偷偷摸摸想进屋的李瑾,板着脸问道。这小哥儿,就该干干净净的。哪里能跟个小子似的弄得浑身都是泥土。

    “额,阿爸。”李瑾不好意思的摸了摸脸,因着自己的鬼祟行为被逮着微微红了脸,真是没脸见人了。

    “说吧,这是又去哪里疯去了。”程风拿出一张凳子坐在屋檐下,准备缝补过年家里几口人要穿的新衣。他得趁着现在农闲的时候,把这些都做好了。到时候天气冷下来,就得开始忙活着过年的事,还有拨麦种的事情。这活可还多着呢。

    “额,我跟赵尧他们去山湾子那边玩了。”李瑾说着跑进屋,先把脏衣服换了下来拿到井边的盆子里拿水泡上,这才端了一张凳子挨着程风坐下,有点讨好的意思。现在过了这么久,他也有点放得下心理那些有的没的心思了。

    “你啊,一个小哥儿,成天介的跟个小子似的到处疯,到时候看你怎么嫁的出去。”程风淡淡撇了一眼笑嘻嘻看着他的李瑾,心理想着是不是该管一管这个孩子了。

    “嫁不出就陪着阿爸身边啊,难道阿爸还怕养不起我。”李瑾笑嘻嘻的接嘴,对于嫁人的事,心里翻了个白眼。嫁人?要他娶人还差不多。

    “养得起也不养着,到时候倒还让我操一辈子的心。”程风笑着看了一眼李瑾,伸出手指点了点他的头,“你啊,别一天到晚出去野了。明天给我呆在家里,跟着阿爸身边学些针线活,别到时候嫁到夫家了,连缝补个衣服都不会,招人笑话不说,这夫家也不待见的。”

    “不是吧。”李瑾心里哀嚎了一声,嘴里却说道:“阿爸,还早的吧,我才十岁啊。”学什么针线活啊,尤其还是要为了讨好夫家去学?开什么玩笑。

    “小什么小,瞧你,是阿爸平时太宠着你了。你看看人家向家的小哥儿,六岁就跟在他阿爸身边学着做针线活了。人家也就比你大了一岁,看看人家的针线活,都快赶上他家阿爸了。”

    “赶上就赶上呗。”李瑾不以为意的撇撇嘴,那个向家小哥儿,他是知道的。一个脸圆圆,眼睛圆圆,说话细声细气,整个一包子样的现代乖乖女类型。那孩子跟他们这一帮子人玩不到一起,整天呆家里,要他说,那个孩子什么都好,就是太女气了。

    他虽然不排斥做什么针线活,但是,要这么早学么,他才十岁而已。搁现代,他可还只是个小学生。到这里,就在考虑要嫁人的事了?

    “反正明天给我呆家里,哪里都不准去,好好学着做针线活。人家那些急的,过过两三年都开始要准备着把夫家定下来了。看看你,还成天跟个小子似的,满山子的野,这要让人知道了,到时候哪里有啥好人家的小子娶你。”

    程风一边低头做着手里的针线活,一边数落着李瑾。

    这家里积极的,早就给自家哥儿把夫家给定下来了,过得几年,孩子大了就给结婚。这哥儿不比的小子,始终得学着针线活的。到时候这要嫁到夫家去了,还不得招人闲言碎语啊。

    “是。”李瑾恹恹的点头,不就是学针线嘛,反正有个东方不败兄把那绣花针舞的纷纷扬扬的。学就学呗,人家东方不败兄能做那么好,他李瑾怎么说也是一聪明人。这点小别扭还是能放下去的。

    第二天,李瑾自然是哪里都没去成,整天除了上厕所睡觉的时间,都是跟在他阿爸身边,拿着一根针在一块破了洞的麻布上上下移动。还别说,除了针脚大了点,针逢之间的间隙大了点,怎么说,李瑾还是把那个破洞也补上了。

    只是一整天下来,白皙的手指上被刺出好几个血点子来,着实让李瑾痛了一阵。不都说十指连心吗?这刺那么几下,还是挺痛人的。程风在一边看了,也着实是心疼了那么一下,不过也没有就因为这样就叫停。

    几天下来,李瑾的针线功夫是有见长不假,但是手指上的血点子也是有增无减,总有那不注意的时候,细尖细尖的针尖就跟手指腹来个亲密的接触。为此,李瑾没少被他那个恶劣的三哥给嘲笑。

    后来程风见李瑾也学了个样子出来,就也想着先别给孩子逼急了,毕竟还是自家的小哥儿,心疼着呢。也就放话出来,让李瑾拿一块布缝个小布兜出来,就让他出去玩一天。

    等到李瑾再次走出自家院子时,已经好七八天以后了。这时候天气也越发渐凉了,衣服已经开始穿上厚外套了。

    李瑾出来时,正好见到赵同在欺负他的小尾巴赵尧,所以新仇旧恨。紧走几步,李瑾假装不小心摔倒,身体正好往前倾双手推在了背对他的赵赵同身上。然后,他自己踉跄了一下站稳了。而赵同却很不幸的给狠狠摔倒在了地上。

    “不是故意的,我不小心要摔倒了,你刚好站前面而已,呐,先别瞪眼,小凳子可以作证的。”李瑾走到赵尧身边站好,一脸我不是故意的看着爬起来瞪着自己的赵同,手指指向脸红红的呆小子小凳子。

    小凳子红着脸看了一眼李瑾,见赵同看向自己,便点了点头。

    这会儿正是大白天,不少村子里的人都在路上走动着。赵同也不敢这么明目张胆的欺负一个小哥儿,这要是被他阿爸知道了,还不被打死。所以只是狠狠瞪了一眼李瑾跟赵尧,便怒气冲冲的走了。

    赵尧告诉李瑾,赵同是在向他问他,这让李瑾莫名其妙,这小子又在想什么事情出来想整他?没事问他做什么?李瑾摇摇头就把这事给丢脑后去了,好不容易让他阿爸放他出来玩一天,肯定是要到处走走的。

    他可还记得上次中途回来有找到一窝鸟蛋的,估计这会儿都已经孵出小鸟来了,就是不知道那小鸟会不会飞来着。不会飞他给逮一只回家养着也好。

    不过等两人去到那里时,鸟窝都不见了,就更别说是鸟了。这让李瑾心里很不舒服,不用猜他也知道是谁干的。肯定是那赵同几个小子,这个村子除了那几个小子,就没别的人会这么做。

    哼,刚才推那一下,他可是没有用力的。

    狗血

    想着李瑾跟赵尧在山里去转了一圈,到树上弄了点秋果子来吃,又找了几样记忆里见过的草药拿着。

    后来又在回来的路上见到了一样成株的植物。这种植物叫什么名字李瑾不知道,上一世他也没有见过。

    认识这东西还是有一次他不小心路过手碰到上面了,痒了半天才对它印象深刻的。这会儿见到这东西,李瑾阴阴的笑了笑,想着等会儿回去了找一块厚点的布过来摘几片叶子回去。

    这东西看起来没啥大害,其实只要不小心碰过它的就知道,这东西上面无论是叶子还是叶茎,都是长满了一种细小的绒刺,刺得人不觉得疼,但是会觉得很痒,简直跟小说里的痒痒粉有点类似了,而且还会起一大片的红疙瘩,这倒是跟那种刺儿虫想象。

    想着自己留意了大半年的鸟窝就这么没了,李瑾觉得,还是得找那几个小子算账的,尤其是还得连着小时候被整的那些旧账一起算算才行。

    他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心胸多么宽大的人,也不觉得自己有多成熟。只是因为生在那个家庭,他不得不让自己变得成熟起来而已。现在他有这么一个机会,可以让他尽情的去体会前世小时候想做却没法做的事。

    李瑾想,即使有那么点以大欺小的意思,但是,这不是没人知道他这个小身板里面是个十七岁的灵魂不是么?所以,小气一点,调皮一点,应该也没有什么吧。

    这么想着,李瑾就觉得心安理得了。回到家时,屋子里没有人,李瑾把手上采来的几株常见的草药给找了一个干净的簸箕铺开放到见光的地方。在屋里找了一圈确定没有人,才想起来早上出去的时候,好像有听到阿爸说今天要下地洒麦子种。大概这会儿三个人都还在地里忙活着吧。

    看看天色好像也不早了,李瑾便洗完手准备进灶屋做点简单的吃食一会儿给送地里去。虽然前世也进过厨房,只不过都是做些小点心之类的东西让自己吃,到还真没有进厨房做饭炒菜的经验。

    这一世也因为有着前面十年的记忆,李瑾对于这个比起一开始要好不少的厨房一点也不陌生。在他没有恢复记忆的时候,好像赶上农忙春忙那阵子,都是他在这个被叫做灶屋的地方做吃食给送地里忙活着的爹跟阿爸还有三哥吃。

    所以隔了这么长时间再次进到这个灶屋里,李瑾也没有多生疏。柴米油盐在哪里,是记得清清楚楚。该做些什么吃食送去,心里也有普。看着一边木质碗柜里的面粉,李瑾想着一会儿要不要鼓捣点小点心出来?不过没有烤箱比较麻烦。

    一边想着前世自己因为喜欢吃酸甜口的食物,还因此去到各个地方的分公司时,借着便利学了很多各个地方的这种口味的食物。现在,虽然条件差了很多,不过有些简单点的还是能利用农村常用的蒸屉做出来的。

    手里的动作也没有慢,洗米,加水,起火,摘菜,切菜,每一样事情都好像做了无数遍一样熟悉。

    李瑾看着自己熟练的动作,想着离家在镇子那一段时间的忙碌时,想家的那种感觉。不知不觉,好像已经开始喜欢上这个家,这个世界了。

    也许一开始或许会有点不自在,还有点排斥以及不习惯。可是经过这么久的相处,虽然心里可能还是会有点不自在,但是已经没有一开始那么的排斥了。至少对于这个家里的家人,他可以很自然的喊出口。

    等到李瑾想着心事的把午饭做好,时间也没哟过去多久。家里虽然富裕了很多,但是也许是过惯了那种简朴的生活,程风也没有把生活质量提高,只不过吃白米饭的次数比以前多了。隔个一两天,桌子上的菜盆子里总能见到几块肉。

    其实这对农村来说,就已经很好了。所以李瑾再次做午饭时,也没有因为前世的那些大家习惯而准备多么好的吃食。就是简单的弄了一锅糙米饭,炒了个酸辣土豆丝,放了点荤油,里面夹带着炼油时的油渣。

    再给烙了几块玉米粉混着面粉的饼子,简单的一顿农家饭就出来了。满意的闻到那诱人的香味,李瑾给篮子里装了四副碗筷,准备一会儿自己也到地里跟着阿爸他们一起吃。

    在地里一家人开开心心吃过一顿午饭,李瑾提着篮子回家时,路过那片上午打算要摘叶子的地方,便阴笑了一下,把饭篮子里一开始就准备好的粗麻布拿出来,小心的把自己的手掌包好,然后小心翼翼的摘了几片绒刺多的叶子下来。

    放进篮子里时,李瑾嘿嘿笑出声,让你以前给我丢虫子,看一会儿不把你给痒死。

    把那几片叶子盖好,李瑾回家后把井边盆子里的脏衣服都洗干净,再里里外外看了一遍没有漏掉的活以后,便小心的用布包着那几片叶子出去了。

    也许是老天爷也看不惯李瑾这种以大欺小的行为,或许是李瑾就不是做坏事的料。在见到赵同跟村子里那几个小子时,李瑾刚想着过去把手里的那几片叶子给贴赵同那小子的衣服里。熟料边上一户农家院子里突然窜出一条土狗出来,好死不死的正好撞了李瑾一下。

    所以,还没放别人身上去的那几片叶子,就那么巧的掉出来,贴在了被撞倒在地上的李瑾脸上。结果可想而知,李瑾又一次丢脸的哭了出来。而且这次不是七年前那只有九岁记忆的时候。

    现在他可是真真正正拥有着完整的十七岁记忆,加上这一世的十年,其实他已经是内里拥有二十七岁记忆的人了。

    那农家是谁李瑾没心情去理,等到那家的夫郎把自己抱起送到赵大夫那里时,李瑾的一张小脸已经被那几片叶子弄出了一大片的红疙瘩,白皙的肌肤一块连一块的疙瘩,让本来清秀的小脸,看起来多了那么点恐怖的感觉。

    李瑾一直抽抽噎噎,不是他想哭,而是忍不住,脸上那种刺痛麻痒的感觉实在是太难以忍受了。因为上了药,又不能去抓几下解痒。而且皮肤里还有不少的小刺暂时没有办法给挑出来。因为脸上被那叶子刺出了很多小红疙瘩,脸上完全被那东西覆盖,所以那小刺被埋了进去,只能等到一会儿稍微消了点肿,才能用针去把那些绒刺给挑出来。

    送李瑾来赵大夫这里来的是朱家的夫郎,那土狗就是他家的。因为刚才土狗在家把门给啃坏了,他一时生气就给打了几下,哪想到那土狗撒腿就跑,最后才出了让李瑾觉得狗血的结果。

    感觉到脸上那种刺痛麻痒的难受劲儿,李瑾眼泪一边止不住的流,一边在心里暗骂自己干嘛要去做那种害人害己的事。现在好了吧,人没害到,反而把自己给弄得够惨。也不知道被那叶子弄出那么多疙瘩后,会不会破相?

    一想到这个,李瑾不禁悲从中来,虽然一个男人要好相貌没啥用,可是,毕竟能好看点,谁愿意顶着个疙瘩脸活着?

    等到程风跟李大有赶来时,李瑾已经把眼睛都给哭肿了。见到自家阿爸,李瑾扑过去就大哭。也许是连着上一世没有哭的份都一起哭了出来。

    程风也没想到才一转眼的功夫,中午还好好的小儿子,这会儿这小脸就不能看了。一边心疼着小心给那张惨不忍睹的小脸上把眼泪擦干净,一边问着是发生了什么事。怎么就那么一会功夫,这好好的小脸就变成这样了。

    李大有在一边也是急得不行,一边是心疼着自家孩子,一边是担心着自家小哥儿会不会到时候脸上给留下疤啊坑啊什么的。这小哥儿可跟小子不一样啊,小哥儿是要嫁人的,没个好相貌,就是你是天赐的金色莲印哥儿,到时候嫁到夫家也是要招白眼的。

    程风听完边上朱家夫郎不太好意思的道出事实,虽然知道多半是自家小儿子淘气才在身上放了那几片刺麻草的叶子。可是心里也不能不怨对方不把自家狗拴好,这要不是他家的狗出来撞孩子身上,孩子能摔倒地上被那刺麻草叶子把小脸弄成这样吗?

    但是总归大部分责任是在自家孩子身上,程风这会儿也没有多余的心思去计较这些事情,只顾着抱着在自己怀里哭得睡了过去的孩子。

    在问清楚没啥事,不用担心以后会留疤之类的后,两人才是送了一口气。赵铁让两人这一段时间不要给他吃刺激的东西,像辣椒啊,酱油之类的都得忌着。又嘱咐等脸稍微消了一点肿就给带过来把肉里面的小绒刺给挑出来,然后让两人抱着孩子,拿着点消肿的草药就回去了。

    程风把孩子放在床上,有点心疼的看着自家孩子那张好看的小脸变成了这样的样子,低头红了眼眶。还好是以后没啥事,不然这让他以后跟大有走了,这孩子要怎么过呢?看着在睡梦里都还轻轻抽泣的小儿子,程风有点气这孩子一个小哥儿还成天介的跟个小子似的啥都去碰,啥都要好奇的去弄一下。

    这一次虽然不知道是为啥要在身上放几片刺麻草叶子,但想来也不会是啥好事,便想着等孩子醒了,非得给他一顿好教训不可。低头在触及到那张红肿得涂满黑乎乎草药汁的小脸时,又被心疼给去掉。那点想要教训的心思也给丢到不知道哪个国家去了。

    融入

    李瑾醒来时,感觉到脸上有点刺弄,本能得想去抓一抓解痒,但是在忆起自己脸上是怎么回事时,又立马给坐了起来,跳下床在屋子里转着圈圈的想找什么东西来看看脸上现在是怎么样了。

    “你这孩子,不好好躺着,在屋子里转个啥劲儿?”端着晚饭进来的程风,一进屋就见到本该在床上睡着的孩子,这会儿就跟个喝醉酒的醉汉一样在屋子里转着圈,没好气的虎着脸。

    “阿爸,快给我找个什么东西看看,我脸上怎么样了。”李瑾语气有点急,一把抓着自家阿爸的袖子就不愿意撒手。有没有疤啊,他虽然不是什么外貌协会的,但是对自己脸以后的事情,还是很在意的。

    “这会儿知道着急了?早干嘛去了啊?”程风把手上端的饭食给放到屋子里的小木桌上,回头有点生气的伸手在李瑾的额头上戳了一下,“你说说你,啊,好好的在身上放刺麻草叶子是准备做什么?嗯?”

    “我,就是觉着好玩儿。”李瑾有点心虚的别开了眼神,他能跟他阿爸老实的说是为了想整别人,而最后却把自己给整了么?答案肯定是不行的了。

    “好玩儿?”程风一听不禁提高了音量,又不禁在李瑾的额头上戳了一记,“这东西是能拿来玩的吗?你看看你这张脸,啊,这要以后破相了,你说怎么办?到时候有哪个小子愿意要你?”说到这里,程风不免红了眼眶,想着一开始见到这张惨不忍睹的小脸上,心里那股恐慌,到现在才算好了点。

    “对不起,阿爸,你,你别哭。”额头上被戳得有点疼,李瑾也没敢伸手去揉一下,见自家阿爸的确是被自己给气着了,赶紧拉着安抚。只是从没有安慰过人的他,安慰起人来,稍显别扭。

    “还知道说对不起?你说说,你一个小哥儿,成天介的疯,啥东西都想去弄来玩,你说,你要是以后嫁不出去,这,这让阿爸怎么是好?”程风说道这里,不禁有点哽咽了。

    “阿爸,我错了。”李瑾低头,乖乖的道歉认错。虽然被骂了,但是心里却觉得暖和和的。这个男人,是真的在关心跟担心自己。不知道为什么,李瑾突然对前世的一切,好像在此刻,在这个男人红着的眼眶面前,那些富贵荣华,似乎都变得模糊了起来。

    他是上官谨,还是李瑾,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这一世有一个真正关心担心自己的人,还有一个温暖的家,这就够了。他是李瑾,而不是上官谨。

    “阿爸。”李瑾扑进程风的怀里,紧紧的伸出双手搂着这具身体的腰肢,此刻,他才是真正的放下了过去,认可了今世的一切。没有感受过真正家的温暖的人,对于家的那份渴望,是不会有人知道的。

    “哎,来,让阿爸看看,刚刚有没有戳痛了。”程风轻轻拍抚了一下在自己怀里埋着头不愿出来的小儿子,脸上微微笑着。

    “有点红了啊,看你以后还听不听话。下次要再这样,小心我脱了你裤子打你屁股。”程风小心的避开那些小红肿疙瘩,轻轻的给李瑾额头上被他戳红的那一小块揉了揉,边说道:“现在能老实一段时间了吧。”

    “额。”李瑾听着打屁股,不禁囧囧的别开了脸。然后点点头,能不老实一段时间吗?虽然没有看到现在脸是个什么情况,但看阿爸刚才那生气的样子,也知道自己的脸这会儿肯定好不了。不过破相的危险是可以解除了。就这样子,他哪里愿意出去?

    “过来吃点东西吧。”程风牵着李瑾的手,来到小桌子边,暖暖的灯光下,两人一个微笑着温柔的看着,一个低头认真的吃着。怎么看怎么是一副温暖的亲子画。

    就着灯光,程风小心的给李瑾有点消了肿的脸上把那些小绒刺给慢慢的挑了出来。期间免不了李瑾鸡猫子鬼叫一通,不过任谁都看得出来,他那一多半是装出来博同情的。因为程风一边给他挑刺,一边嘴里忍不住数落。

    旁边歇着的李大有跟李乐见着了直乐,不过倒是还记得安慰一下李瑾。这小刺要不挑出来,到时候给长脸里面去了,不得是个大麻烦啊。

    这事之后呢,在脸没有完全好的这段时间,李瑾才算是安静了下来。整天呆在家里做点吃食,看看让他三哥从夏先生那里借来的小话本,晚上被阿爸逼着学刺绣。白天有时间的时候,他也会鼓捣点小点心出来。

    现在正是大红橘出来的时候,他就想着用橘子汁混合着面粉,蒸了一屉的水果馒头出来。卖相不是太好,但是胜在味道不错,酸酸甜甜的,倒也开胃。

    期间赵尧来看过李瑾一次,被李瑾给赶走了。他现在这副鬼样子,自家人看到就够了,他可不想让别人也瞧了去。最让李瑾觉得惊讶的是赵钱那小子居然也来看他了,来的时候手上还捏了一串新鲜的糖葫芦,也不知道他是啥时候去镇子上买的,自己居然没舍得吃,而是拿来给他。

    自己脸上会变成这样,有一小半也得归咎于这个赵钱,要不是他想去整他,会这样吗?虽然这个理由有点牵强了,不过李瑾现在可是吃得心安理得。只不过这糖葫芦他还没有吞下一颗呢,那边的赵钱就说话了。

    “小谨,那个,你脸要是好不了了,没人要你,以后,以后我娶你,我不嫌弃你。”说话的时候一脸的忸怩,小麦色的稚嫩脸孔上,绯红一片,看起来也有点可爱的味道。只是那话,就让李瑾觉得不可爱了。

    “谁说我脸好不了了?还有,什么叫我没人要?”李瑾大怒,瞪着眼盯着面前的那个小子,居然还敢说不嫌弃他?哼,不对啊。他在这里跟这个小子计较这个做什么。没人要他才好呢。嫁人什么的,再说再说。

    “额,小谨你别生气,小心噎着。”一看李瑾生气了,赵钱赶紧着赔小心。

    “怕我噎着你就别在我面前说这些有的没的。”李瑾咬了一口糖葫芦,一面慢吞吞的说着。看了一眼在自己面前突然变成个小媳妇的赵钱,李瑾摇了摇头,回身进到灶屋从碗柜里拿了两个自己做的水果馒头出来,“呐,给你,别说我占你便宜啊,我可是拿了馒头给你换的。”

    “啊,谢谢。”赵钱局促的接过,本想说不用换,那是给他吃的,但是想着前次听人说李瑾在家做了几样好吃的馒头出来,看着手上这橘红色的馒头,想着可能是李瑾做的,赵钱便又笑着收了起来。

    “好了好了,赶紧走吧,我要去休息了,以后没事不要来找我,我可不想这个样子见人。”李瑾挥挥手开始赶人,他也是在家呆着无聊了才想看看这个赵小子找他是做什么的。这会儿人也见到了,他可不想再在这里跟他磨叽。阿爸中午回来拿吃食的时候可是给他布置了任务的。

    想着还一针没有动过的那个小香囊,李瑾就想哀嚎。为什么他要去刺绣啊,而且,为什么还让他阿爸看出他手巧了?呜,早知道他当初就该给自己手上多扎几个洞,让他看起来驽钝不可教。只是现在一切都晚了。

    送走了依依不舍的赵钱,李瑾便开始拿着针线坐在门口刺绣。这时间便在这样的日子里过了好几天,李瑾脸上的肿也消了下去,小脸又恢复了那清秀可人的样子。

    那想当然,某人又开始不安分了。毕竟心里对这个世界还是好奇居多的。这会儿也到了十一月份,天气凉的时候。今年远在阳城的大哥来信,说是过年的时候会回来过年,这可把一家人乐坏了。

    李瑾对于这个一走就是七年的大哥,那张脸还停留着他三岁那年。说感情也没有多好,只是还记得在他小时候,三个哥哥里,抱他最多的便是这个温和的大哥。比起一直陪着自己的三哥,还有经常能见到面的二哥来说,大哥李牧那张脸好像已经有点模糊了。一晃眼时间,居然就已经是七年时间了。

    家里人都在准备着过年要吃的东西,家里条件好了起来,加上李瑾又给家里挣了五百年银子,这下子,今年过年可能好好热闹一下了。毕竟是节俭惯了,程风盘算着过年要准备的东西的时候,也没有想着要多铺张浪费。

    这一个村子里,你要是过得太好,招人闲话。所以这过年啊,比起往年来,稍微多准备着点东西就行。

    李瑾对这些是不用操心的,什么事他阿爸都弄好了,他每天就负责收拾一下简单的家务就行。自然还得天天刺绣。他家阿爸好像对于这项任务格外看重,几乎每天都会拿不同的花样给李瑾,让他在一边弄好了才能出去玩。

    小到香囊,大到手绢,这些都是李瑾平时联系刺绣的东西。反正也熟练了,李瑾也便把这项枯燥又细致的活当成是看招标书。

    小村子很朴实,近几年朝廷政策好,加上老天爷照顾,村子里好几户以前的贫农,这几年凭着踏实能干,家里的茅草屋都翻新成了石板房。

    家里的日子一年比一年好过,屋前屋后都扩大了不少,后院种了一些时令蔬菜,加上几株喜欢的果子树。前院便给平了用来自家收粮食的时候晒粮食,也免得以后大家都挤在那个晒坝里。

    初长成

    房子还是那年盖的那个石板房,这几年虽然日子过得是越来越好,也没有谁想过再去把房子加盖或者扩建。反正家里就那么几口人,盖的房子每人一间都有富余了。

    深秋的季节里,大家总是忙碌的,一边忙碌着准备过年的东西,一边还得去地里给锄草看看麦苗的长势。偶尔李瑾也会在家里忙不过来的时候跟着去地里帮着把麦苗地里的野草给拔了回家剁碎了喂鸡。

    不过一有时间他还是会满山的跑,这时候山里有不少的野果子能吃,还能趁着下霜之前挖点野菜回来。只不过现在碍于家里阿爸看管得严,他能出去野的时间比起以往来也少了很多。对于这种时刻被一双眼睛盯着的限制行为,李瑾脸上虽然抱怨没自由,其实心里却是乐得很。

    因为有人担心自己,关心自己,即使少了点出去玩乐的时间,心里也是舒坦无比的。

    过年的前三天,出外求学七年的大哥李牧终于是回家了。一家人高兴得不行,尤其是许久不见儿子的程风,两眼都泛泪了,只是脸上却一直挂着温暖的笑容。

    李牧人长高也长大了,个子都快跟李大有看齐了。也许是因为少做农活的原因,比起虽然身高不高,但是却健壮的李乐来说,李牧的身子稍显单薄了很多。看起来就跟个文弱书生一样,只是以李瑾的眼光来看,他大哥倒未必是看起来那样文弱不堪。

    李牧继承了李大有跟程风的面貌,皮肤呈小麦色,看起来倒还是一个俊朗的少年郎。李瑾在一边看着阿爸拉着自家大哥的手问东问西,一直笑呵呵的坐一边。

    算起来,这个大哥好像已经十九岁了。

    过年那天,家里很是热闹了一番,大哥李牧虽然走了七年,但是对李瑾这个家里最小最宠爱的弟弟,感情还是一点也没有生疏。知道李瑾爱吃酸甜口的点心,过年的时候给他准备了不少。

    过完年才没两天,李牧就要赶着往阳城去了,因为今年刚好是第二次殿试的时间。一家人依依惜别了赶考的李牧,回头便投入了一年的春忙时节。

    时间总是如流水一样,稍不注意,就让你失去了它的影迹。回过头来算时,才发现,眼前的流水已经不是刚开始看到的。

    李瑾十五岁了,身高窜了一大截,只是比起前世的身高来说,还是有点矮,不过才十五岁,还有得长,因此也不着急。

    甚少下地干粗活晒太阳的李瑾,皮肤比起一般小哥儿,要好得很多,虽然不能说是肤如凝脂,倒也是能算个细皮嫩肉。因为本身就不太老实,所以这两只手掌上结了不少茧。为此,他这几年里没少被程风念叨。

    长大了,?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