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在豆蔻年华(上部 下部 所有番外)第12部
重生在豆蔻年华(上部 下部 所有番外) 作者:xyushu5
略微稳重,看起来二十出头。
年轻的那个男孩子个子看起来也很高,长相英俊无比,样子一下子秒杀了苏夏见过的所有男孩子,就连丁亦轩那样的花美男,在他的长相面前都略显挂单。眉目深邃俊挺,鼻子高直,薄唇紧抿着,像是不太高兴的样子。而另一名男子,则一直侧头看着窗外,只在她们进来的时候对沈素梅笑了笑,欠了□子。苏夏在那惊鸿一瞥中只能看到是位相貌很出色的男人,具体样子看不清楚。
“这两位是我的朋友和他的侄子,刚刚进来的时候恰好在餐厅里面遇见了,就一起过来了。”施兴中笑着询问沈素梅:“你不介意吧?”
沈素梅立刻摇头:“当然不介意。”
她的动作略带生硬,笑的有些不自然。苏夏明白母亲的感觉,她们两个其实是一样的,从小都在a市长大,说的难听点就是小市民环境,平日生活里根本接触不到位高权重,或者是相貌出众气质高雅的人。也不知道该如何跟这些人相处。
现在突然来到了高档的西餐厅,请他们吃饭的施兴中还好,是个儒雅的中年男子,纵使也算有钱,但是气场相貌都称不上是顶尖。而他口中的那个“朋友和他的侄子”一看就不是寻常人物,更何况施兴中刚刚说起的语气,不像是对朋友,更像是对上司,或者是要讨好的人。那份相貌、气质,都不是苏夏和沈素梅日常接触的到的,在如此灼灼其华的人面前,通常人就会觉得羞愧不如,不自在吧。
作者有话要说:男主千,千呼万唤……始出来了。= =
十几万字,我差点都忘了我还需要创造个男主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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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霍姓男子
“这是我在北京朋友,霍锦文。他的侄子,霍亚宁,今年十五,比苏夏你大一岁。锦文的老家就在a市,这次是带着侄子回来看看的。”
点完餐后,餐点还没上来,施兴中大概是看席间气氛有点生冷,于是为几个人做着介绍。
“这位是沈素梅女士,还有她的女儿,苏夏。沈女士是我前几天认识的好朋友,很谈得来的。沈女士的女儿在a市一初中上学,听说成绩很好。”
直到这时,双方才算是面对面的互相打量了几眼。让苏夏对面前这两位霍姓男子比较有好感的是,他们两个人确实表现的非常有教养,没有正式被介绍过,就不会私自的去打量别人。所以苏夏为了尊重对方,进房间这么久,都没有主动再去看过一眼。
现在见到了两位男子的全貌,苏夏不由得,惊叹了。那位小霍先生自然是不用说,相貌是苏夏见过的活体人类中独一份的,许多明星都比不上的俊美。而那位大霍先生呢,相貌不是西方式的俊美,却有着东方人的含蓄……无法描述,如果非要说,那就是风淡云轻四个字了吧。
表面看上去小霍先生很打眼,但是仔细一观察,却发现大霍先生的气场及其强大,不说一词,就影响着整个包间的气氛状态。
而相比较于苏夏对对方的认真打量,她却只能感觉到一道目光从自己脸上划过,而另一道,则是清淡淡的飘了过去。两道目光都像是对自己没什么兴趣的样子,后者更是好像直接穿透了她,看向了她身后的墙壁——苏夏不由得觉得想笑,而她也真的笑了。
“哪里呢,夏夏学习也是一般而已。”不知是被叫做“沈女士”而感觉不自在,还是对施兴中话中的赞扬感到羞赧,沈素梅略显局促的说着:“霍先生老家是a市的?a市的哪里?”
霍锦文轻轻笑道:“在东宁县。”
“东宁县啊……”沈素梅道:“那可是个革命老县呢,以前抗日的时候,东宁县的人参加红军的可不少。那里可是革命老基地,有过好几个游击队,还挖过地道打日本鬼子。现在在重建老革命基地,听说还要申请国家红色革命旅游景区,是个好地方啊。”
“是么。”霍锦文浅浅颔首道。“这我倒是不知道。”
“锦文的爷爷叔叔还有父亲都是因为抗日走出去的。”施兴中向沈素梅解释着,用新鲜的事儿化解她的紧张:“他们一家可都是老革命啊。现在虽然定居在北京了,对故乡的眷恋也不少,霍家人年年都回乡祭祖的。”
三个大人有一句没一句的攀谈着,大部分都是施兴中再说。沈素梅有些紧张,不怎么说话。霍锦文则像是注意力完全不在包间内,也不在施兴中的谈话中,一个人看着窗外,像是在沉思,只是偶尔插一两句话进来,让人感觉到:哦,原来他也在听着。
苏夏端坐在椅子上,看着面前透明的高脚玻璃杯,像是也陷入了沉思。但是其实,她觉得有点局促,这样高雅的氛围,实在是让她习惯不了——施兴中虽然在说话,但是也是温言细语的,语气优雅的不得了。使得沈素梅都不自觉的放低了自己的音量,苏夏听她说话,觉得跟蚊子哼哼似的……在苏夏的印象里,母亲可是从没用过这么低的音量说话啊。
其实苏夏也是前世吃过几次西餐,所以才会鼓动母亲赴约的,因为她自己也想要多尝尝美食。但是直到到了这里,苏夏才感觉到自己之前的想法有点太过自信了,这样子的西餐,跟她以前吃过的完全不一样啊!
她上辈子是跟谁一起吃的西餐呢?跟朋友。说是吃西餐,其实就算你动作不标准,拿反了餐具,也没人会笑话你。但是现在呢,她莫名的有一种感觉:一会儿千万要让自己的动作尽量优雅,否则的话,肯定会出个大丑的。
服务生推开了包间的门,上了开胃酒,蔬菜沙拉,以及小咸饼。苏夏未成年,是没有开胃红酒喝的,她看着施兴中一点一点的教导母亲怎样摇杯品酒,便一直盯着施兴中和那名叫做霍锦文的男子看。直到确定从他们眼中没有看到轻蔑,施兴中更只是耐心的摇着酒杯,眼中其他情绪全无,这才放心的吃自己的小咸饼。
好吧,她是有点自尊心过剩了。但是越是跟对方有着明显的贫富差距,人也就越关心对方是用怎样的态度对待自己,苏夏也不例外。她是担心因为自己和母亲的一无所知,换来这些有钱人不屑的目光——如果这样的话,她会立刻拉着母亲离席的。
耳朵里敏锐的接收到一声不屑的轻哼,苏夏立刻顺着声音来源望去,看到有名少年正好笑的打量着自己,嘴角轻佻着,似笑非笑。是那个叫做霍亚宁的,比自己大了一岁的少年。
这个笑容很帅,甚至可以称得上是耀眼的很。但是其中的意思,却让苏夏看了就想发火。她的嘴角还挂着饼干沫呢,这个霍亚宁这样看她,是嘲笑她吃相不雅么?
苏夏反瞪过去,还趁着母亲不注意偷偷扒拉着嘴角做了个鬼脸。霍亚宁一愣,眨了眨眼,呆住了。
苏夏满意的继续吃自己的小饼干,开胃的小咸饼不多,没几下就被她吃干净了盘子。然后她乖乖坐好,等服务生上接下来的菜品。
她和母亲点的是菲力牛排,施兴中的是羊排,霍锦文点的西冷牛排,霍亚宁吃的则是龙虾。苏夏和母亲的菜单是施兴中帮忙点的,刚刚坐下没多久,苏夏就仗着自己人小脸皮厚,大言不惭的跟施兴中表示:她是个小孩子,从没吃过西餐。既不懂礼仪也不会点菜,所以凡事都要施叔叔帮忙一下。她也想学学怎么吃西餐么。
施兴中马上就明白了苏夏话里的意思,在服务生询问是否点餐的时候,为她们母女推荐菲力牛排不错,是取自牛身上最嫩的一块人,就是牛里脊肉,几乎不含肥膘,很适合女孩子的要求。于是苏夏和母亲就要了菲力牛排。他还一点一滴的教苏夏怎么折餐巾,怎么拿叉子和道具,并且对苏夏说今天在的都是自己人,就算她不会也没什么,没人笑话她。
沈素梅几乎是立刻就松了一口气。苏夏看母亲放松,自己也笑了,跟施兴中道了声谢。倒是霍锦文那时似笑非笑的看了苏夏一眼,苏夏也毫不羞涩的回视过去。她人还小不是么?
牛排她要的七成熟。其实苏夏是想要五成熟的,带血丝的三成熟她不敢吃,不过五成熟的牛排确实比七成的嫩多了。五成熟的只要刀轻轻一划就能将肉撕开,而且放进嘴里不用怎么嚼就能咽下去,肉质鲜嫩多汁。七成熟的却难切多了,其实吃着口感也算美味,只是没那么嫩罢了。
但是身为第一次吃牛排的十四岁小女生,要五成熟的就有点吓人了——她直言自己要七成熟牛排,鸡蛋还不要双煎的时候,可是让沈素梅瞪了好几眼。沈素梅从没吃过西餐,以前也没接触过这方面的东西,根本不了解几成熟几成熟的划分。她总觉得,牛肉不熟透,都是会吃坏肚子的……
不过除了瞪了苏夏几眼之外,沈素梅的表现却也完全不土气,举止毫不畏缩,大方得体。施兴中做什么,她就跟着学,一次就成功,也不会出错。苏夏忍不住默默感叹:母亲只要穿得好,再打扮一下发型和妆容,走出去无论谁看见,都不会觉得这是一个在家无事做的黄脸婆,而觉得这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气质上佳的女士,或者是女强人之类的。
当女人有了家庭,就会为这个家奉献一切而忽略了自己,将自己变成一个不懂得打扮的黄脸婆。而当女人再次失去了家庭,要为了生活自强的时候,就会再次注意自己的表象,变得比结婚前更加独立,从而风姿迷人。沈素梅就是这样的一个典型,和苏建国离婚之后,她知道打扮了,化妆了,也知道为了女人不能再软弱下去了。现在说起话来做起事来风风火火的,看着就有一种英姿飒爽的感觉。
苏夏觉得母亲跟自己以前看过的,家有喜事中吴君如饰演的那个糟糠妻很像。为家中默默奉献着青春,任自己变成一个黄脸婆,却遭到了丈夫的不屑以及背叛。无奈离了婚之后,却好像欲火的凤凰一样,原本消失的那些美丽,渐渐的又都回来了。
虽然没有维持住完整的家庭,但是家庭的完整和母亲相比,是微不足道的。对于苏夏来说,有母亲的家才是真正的家,所以看到母亲现在不仅没有过的很糟,反而越过越美丽,她的心中,是喜悦的。
大约是果汁喝多了的缘故,苏夏吃完了正餐,还没上饭后甜点的时候,有点想上厕所。但是当着三个男人的面,她也不怎么好意思将这话说出口,于是一个劲儿的拿眼神示意母亲。好在沈素梅立刻懂了她的意思,带着她问了服务生厕所的地址,就带着她一起去了。
苏夏从卫生间出来的时候,沈素梅还站在化妆镜前补妆。苏夏看着母亲往脸上扑粉饼,突然想到:“妈,你每天化妆又是粉底液又是口红粉饼的往脸上扑,晚上拿什么卸妆呢?”
沈素梅合上化妆盒,道:“洗面奶吧。碧柔的我觉得就洗的挺干净的。”
“这可不行,会卸不干净的。”想起那些卸妆油卸妆||乳|卸妆液的存在,苏夏就觉得母亲一管洗面奶打发整张脸的行为实在是太不仔细了。“粉底粉饼的颗粒堵塞在毛孔里,是根本洗不干净的。时间长了会使皮肤变得粗糙,毛孔大,脸色暗黄什么的……妈,你要化妆了可一定要用专业的卸妆油来卸。这是对你皮肤好。”
“卸妆油?这是什么东西?”沈素梅对女儿的建议感到很无奈:“我用香皂洗总行了吧。”
“不行不行!香皂洗脸太干了,那玩意儿是碱性的,会将皮肤里的营养都洗没了的。一定要用卸妆油或者卸妆||乳|,这样吧,我明天陪你去商场的化妆品专柜去看看。”
沈素梅皱眉:“夏夏,卸妆油化妆皮肤什么的,这些东西我都不知道。你从哪儿看来的?”
苏夏一愣,结巴道:“呃,那个……看杂志嘛。杂志上都有写的。”
沈素梅信了,点头笑道:“我都一把年纪了,还去商场买什么化妆品啊。让别人看见该骂我老妖精了,越老越爱俏。”
苏夏撇撇嘴:“我管别人怎么说呢,这世界上有谁是不爱美的?妈,你打扮你自己的,让别人说去。妈妈越漂亮,我就越高兴。”
沈素梅嗔她:“小小年纪脑袋里装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小心撑爆你。”
苏夏挽住母亲的手:“我的脑容积是无限大,才撑不爆呢。”
两人一边回包间一边说这话,沈素梅问她:“你第二本书投给出版社多长时候了,有消息没怎么一直都没听你说过。”
“被出版社退回来了,我就没跟你说。”苏夏叹气。
沈素梅立刻安慰她道:“反正你以后也不指望笔杆子吃饭,能出一本书妈妈就觉得很骄傲了。咱们好好学习考上重点大学,不比这个差。”
苏夏吐吐舌头:“被百花退回来了,不过又被春江出版社签走了。”
沈素梅无可奈克的看着女儿:“刚刚吓了我一跳。”
“百花出版社的编辑要我修文,而且要大修,不然就不给出版。我一气之下就另投了,正好这时候春江的编辑找到我,说他们很乐意出版这本书,于是我就签给他们了。给的钱比百花还多呢,只是他们出版社是私营的,铺货面积没百花的大。”
沈素梅笑道:“你跟我说这些我也不懂,你自己有分寸就行了。无论你做什么决定,妈妈都支持你。”
两人聊着天,走到包间门口,沈素梅伸出手要开门,苏夏耳朵尖,听到包间里有男人的谈话声,而且里面有“母女”两个字。她多了个心眼,拉住母亲不让她开门,然后站在门外竖起耳朵偷听着。
里面两个人说话的声音并不大,苏夏勉强可以听个大概。她先是听到一个完全陌生的男声问着:“然后呢,你准备带她们两个去北京?”
然后,就听到施兴中回说:“我尊重她的决定。其实我还是觉得我的想法有点太天真鲁莽了,还不知道她怎么想呢,就自己在这儿想当然起来了。”
又是一个陌生的男声,只是略显的稚嫩点:“施叔叔你想太多了。我倒是担心你回到北京后被公司的那些叔叔们嘲笑,放着漂亮的蓝姐姐不要,偏偏找个土不拉几的女人,更何况是个离婚的,还带个女儿……”
“亚宁!”之前的男声厉言道:“这是你该谈论的话题么?”
霍亚宁轻哼一声,闭嘴不言了。
……
苏夏站在门外,觉得心头有把火在燃烧。她气愤极了,当时就想推开门对他们三个人说:你们看不上我,我难道就看上你们了?!一群想当然的沙文猪!我跟母亲两个人过的好好的,没想攀富去北京,你们早滚早好!
但是理智遏制住了她的行动,苏夏知道自己愤怒,但是母亲肯定比自己更加愤怒。她抬眼去看沈素梅的表情,却发现母亲的表情冷静极了,眼中有失望,却一点怒火都没有。
苏夏忍不住拽了拽母亲的袖子,沈素梅握住女儿的手,对她摇摇头,示意自己没什么,然后推开门进去了。
三个男人的交谈戛然而止。或许是没听到她们两个人走路的脚步声,霍锦文的眼睛眯了起来,眼神多疑而揣测。施兴中则是慌里慌张的说道:“甜点上来了,是提拉米苏。苏夏喜欢这个么?来尝尝吧。”
苏夏走到座位上坐下来,默默的开始吃甜点。
施兴中一直看她们母女俩,并且试图说一些容易引起大家共鸣的话题来。但是无论是苏夏还是沈素梅都没有接话。到后来,施兴中的眼神中都带了点挫败,想来是明白了些什么,几度欲言又止,都没说出话来。
苏夏吃甜点的时候,沈素梅又出去了一趟,说是去洗手间。但是在他们用餐完毕出了餐厅打车的时候,落在后面的施兴中匆匆忙忙的追了出来:“沈女士,你怎么结了帐呢?”跟在他后面走出餐厅的霍锦文和霍亚宁此刻正目不转睛的看着苏夏及她母亲,表情中有惊讶,也有愕然。
沈素梅淡淡道:“我是a市人,你们从北京来,该我尽地主之谊的。”
施兴中一向风度翩翩,此时却有些无措:“可是这顿饭是我要请你们的。”
“谁请谁吧,都一样。”沈素梅淡淡一笑,拉着苏夏进了出租车:“你帮了我那么多忙,过几天也要回北京去了吧。这顿饭就当是谢谢你,顺便给你践行。好了,我们走了,再见。”
出租车驶动,苏夏回头,透过车子后座的玻璃看到施兴中一直在餐厅门口站着,身影稍显落寞。他身边的霍锦文好像上前了一两步,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施兴中扭头,与那人大声说起话来。
苏夏回头,迟疑的看着母亲:“妈,施叔叔他……”
“他是个好人,我们请他吃这顿饭也不亏,算是谢谢他。”沈素梅对苏夏说。
苏夏知道母亲不愿意多谈,也没就再次提起这个话题。只是问母亲:“刚刚那顿饭花了多少钱?”
“九百六。”
“哇,这么多!”苏夏惊叹,“这餐厅是宰人的啊!”98年的九百六,差不多相当于十几二十年后九千六的购买力了,在这个年代下馆子,差不多的饭店几十块钱就能吃不错了。
沈素梅深以为然:“就是,一小碟子提拉米苏就要五十多块钱,一份牛排居然要一百八!以后打死我都不来这儿了。”
“来是要来的。不过……”苏夏眼珠子转的滴溜快:“下次要宰别人!”
“你啊!”沈素梅点着苏夏脑门:“你个馋嘴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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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网吧开张
98年12月16,也是阴历十月二十八的好日子,沈素梅为经营者的超时空网吧在a市西城区汉兴路上开业了。
早上十点的时候,沈素梅和市里工商局,建设局,政府规划办,发展办公室的几个领导为网吧剪了彩,并且进内部参观了一会儿之后,就由沈国强领着,带着这几位领导去市里有名的饭店吃了饭。沈素梅则先留在了网吧,对七八名网管和收银员说了些话,然后呆在中午也去了饭店。
网吧开业的时候,还有市电视台的记者来采访,沈素梅甚至还作为下岗女工自主创业并且小有所成的代表,在摄像机前讲了几句话。有市里领导出席,是沈素梅一开始没有想到的。但是在网吧开业前几天,居然有电话打给她,询问她的网吧是否要在最近几天开业,沈素梅答了是,然后就被告知:a市刚刚被国家评为“优秀卫生城市”,获得了一批发展资金,市里领导也在外地招商引资,想要吸引一批企业家来a市投资。a市现在进入了发展规划的新阶段,但是,a市的下岗率并不低,之前的几家大型国有企业的破产,造成了数千名职工没有工作。为了树立a市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形象,市电视台准备选一批下岗再就业的个体户或者实业家采访,鼓励那些下岗在家的职工们也跟着就业。
沈素梅一听说电视台要来采访自己,就连忙拒绝不想答应。后来被电视台的人劝了几句,又想到如果自己能够在网吧前面接受采访,说不定也能带动网吧的生意,于是就同意了。然后电视台为了制造比较大的影响效果,还主动帮沈素梅联系了工商局市政府的领导,参加网吧开业当天的剪彩。
开业这天氛围营造的挺热闹,沈家人除了沈素梅,还没人做过生意,都以为开业这天放几挂鞭炮就可以完事了。但是没想到从早上八点多开始,就有人往这送花篮,工商局的,建设局的,规划局的,鸿远集团的,花篮足足有五六个。连沈素梅都惊讶于自己什么时候认识这么多人了。
市电视台是九点多到的,跟那几个领导的车辆在一起。领导们来了之后,先是对沈素梅的自主创业表示关怀和慰问,然后对着摄像机就是好一通讲话。好不容易完事儿了,在正门口也剪了彩球,主持人又将沈素梅围上了,非要她对着摄像机说几句自己的感想。
沈素梅哪有什么感想?一连串的惊讶都快要把本来就够忙的她弄的更晕了。后来实在没办法,就由电视台的主持人自己写了一通感谢政府帮助等等的说辞,写在广告纸上,让沈素梅照着念,这才算是解决了一个大难题。
后来沈国强领着领导们去饭店了,顺便捎带上了电视台的那些记者。原本网吧门口又是摄像机又是鞭炮又是剪彩的,还来了那么一堆看起来就派头不小的官,早就吸引了很多的围观群众。这会儿领导们一走完,就有些大叔大妈们围过来问:你们新开这店,是卖什么的啊?
听说开的这不是商店,是网吧。有些附近的居民就是一脸的茫然:网吧是什么?而知道电脑知道上网的附近中学的学生们就乐开了花:a市也有网吧了!总算是有地方上网了!
当即,就有几个年轻人打听着这里上网的费用,然后进去开机器。网吧很快就运营了起来。汉兴路紧挨着沈素梅原先看好的文兴路,共享着西城区最繁华的一块地方,甚至因为距离中学比较近,房租价钱比文兴路还要贵一点。
现在开网吧的这个店面是鸿远集团出面帮沈素梅租下来的,租金却跟原来的仓库是一个价钱。施兴中当初对沈素梅说的是,因为他们集团对仓库合约调差的疏忽,让沈素梅差点吃了大亏,所以就赔偿这个店面给她。沈素梅原本就觉得不好意思,现在出了昨天的那档事儿,她就随身装着几千块钱的信封,准备如果见到了施兴中,就将这些钱给他。
十一点多的时候,苏夏放学了。她知道今天是家里的网吧开业,就也打公车来了这里。她到的时候正好看到母亲正在和一个男人攀谈,那男人的背影看起来极眼熟。等她穿过马路走进了一看,却发现,是苏建国。
苏建国提着一个小花篮,也来庆祝沈素梅的网吧开张。伸手不打笑脸人,纵使不想再见到苏建国,沈素梅还是冷着脸让一个网管将花篮提了进去,然后冷冷的问苏建国:“你来做什么?”
“来庆祝你网吧开业啊。”苏建国笑了笑,说:“真没想到你只用了几个月就搞出来这么一大摊生意,开这个网吧,得花几十万吧?我刚还看到工商局的副局长了,你的面子真大啊。”
“那是电视台请的,跟我没关系。开网吧的钱一大部分是贷款,咱们离婚的那些钱早填进去了,连房子我都做了抵押了。苏建国,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今天来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觉得我离婚时候隐瞒了家里大部分的钱,现在来要钱来了?”沈素梅毫不留情面的揭穿苏建国的打算。
苏夏这时候走了过去,站在母亲身边:“妈。”
沈素梅揽住女儿的肩膀,拍了拍,没说话。苏夏看向父亲,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于是就低了头,什么都不说。
苏建国问苏夏:“夏夏,见了爸爸怎么不说话啊?这阵子跟你妈过的好么,有没有准时吃饭?”
苏夏觉得心里有些微微的酸涩,点点头,说:“我和妈过的挺好的……爸。”
苏建国笑了,走上前一步,想要拍拍苏夏的脑袋,但是被她避过了,顿时脸色就有点不好看。他看向沈素梅,道:“素梅,你话别说的那么难听嘛。我就不能真心实意的来恭喜你了?”
沈素梅看着他:“那你今天不是来跟我要钱的?”
“我只是想恭喜你生意越做越好。”苏建国咳嗽了一声,又说:“那个,你现在开了网吧,那那个投注站就没时间忙了吧?”
沈素梅警觉道:“我已经把投注站转让给沈娜了。”
苏建国眼里划过一丝戾气,但马上隐了下去。他说:“转让给沈娜?我不信。投注站现在这么赚钱,你会转出去?我说沈素梅,你是不是太绝情了。我只是来看看你,还没跟你要东西你呢,你就这么防备我?”
沈素梅坚持道:“我不是防备你,我只是要告诉你,我无论挣多少钱,以后都是会留给夏夏的。但是,你……我不相信。孙红丽和她肚子里的孩子都快把你迷晕了,我不知道你还会为了她们做出什么事。我是不会再给你一分一毫了,如果你还对夏夏有点爱心的话,就别老来找我了,她也是你们老苏家的孩子,我的钱都留给她,你不该有什么异议的。”
“沈姐,又有人送花篮来了。”就在三个人僵持的时候,过来一个网吧的工作人员,提着一个大大的花篮对沈素梅道:“送花篮来的先生在那边。”
沈素梅顺着她的手指方向看过去,恰好见到施兴中正从一辆轿车上下来。她连忙迎了上去,说:“您怎么来了?”语气客气而疏远。
施兴中笑着道:“听说你网吧开业,给你送个花篮。祝愿你的生意越做越红火,蒸蒸日上。”
沈素梅笑的很客气:“承您这么多情,我真觉得不好意思。”
苏建国脸色阴沉,看了一眼施兴中,问苏夏:“那个男人是谁?”
苏夏心中一个咯噔,面上却不显,微笑道:“那个啊,是鸿远集团的一个经理,妈妈的朋友。我们开网吧的这个地方就是施叔叔帮忙找的,他是北京人。”
这时沈素梅却已经领着施兴中过来了,施兴中递给苏夏一个小盒子,笑着说:“我就要回北京去了,临行前送你一个小礼物,希望你喜欢。”
苏夏微笑着谢了谢施兴中,才当着大家的面打开礼物盒,原来是一只卡通腕表,粉红色的kitty猫造型,可爱极了。
“谢谢施叔叔,我很喜欢。”苏夏笑着道谢。
施兴中也笑了,然后看向苏建国,问道:“这是……”
沈素梅面色有些尴尬,苏夏抢先道:“这是我爸爸,苏建国。”
施兴中微愣,但很快伸出手,微笑:“你好,初次见面,我姓施。施兴中,振兴中华的兴中。”
苏建国面色沉沉的和施兴中握了下手,随即就光明正大的将右手在衣襟上蹭了蹭。苏夏瞅着他难看的面色,也不好去说什么,抬眼望向母亲和施兴中,母亲面色也难看的很,倒是施兴中脸色不改,依旧是笑吟吟的。
苏建国再也战不下去,说了没两句话就告辞了。苏夏站在母亲身边,看着母亲和施兴中两人说着一些没营养的废话。施兴中恭贺母亲生意兴隆,母亲就祝贺他在a市的生意蒸蒸日上……如此之类。末了,沈素梅将随身带着的信封拿了出来,递给施兴中:“我打听了这房子的租价,是每个月一千的。他们只收我八百,还签了三年的合约,肯定是看在你们公司的面子上。这个好处……我不能要,不能让鸿远集团赔了钱,我还给你吧。”
施兴中怎么说都不要沈素梅的钱,推辞了几句,就说自己还有事情,坐上车走了。
苏夏挨着母亲,看着远去的车屁股,说:“施叔叔不是个简单人物。”
“北京来的生意人,怎么可能是简单人。”沈素梅将钱塞进包里:“就是占了他们这个便宜,我觉得怪不自在的。”
苏夏想问母亲对施叔叔有没有好感,这话又说不出口。而且其实不用问她也知道,不管那个施兴中对母亲是怎么产生好感的,沈素梅这时候肯定是对施兴中没有半点想法的——纵使他风度翩翩,气质迷人,他也是个男人。沈素梅这时候对男人失望透顶,而且跟他接触又不多,怎么可能这么快就有别的想法呢?
男人和女人的思维就是如此的不同,男人可以忍受没有感情的婚姻,与人结婚过日子也是娶妻当娶贤。女人却总希望婚姻中自己是被爱的,另一方能对自己永远忠诚。
施兴中走后,沈素梅交代了几句网吧生意上的事儿,就拿着钱去饭店了。沈国强在饭店请那些市里的领导,和电视台的记者,她一个女人家不会喝酒,没去作陪,确实要露一下脸,然后去算账的。她歉意的对苏夏说没办法给她做午饭了,给了她几块钱,让她在街里买点吃的,然后就打车走了。
苏夏在网吧晃了一会儿,就买了个烧饼,一边啃着一边去邮局。她算着自己《乱城》是样书怎么着也该来了。到了邮局之后,果然有她的一个大大的包裹,打开一看,真的是给了她很大的惊喜!
作者有话要说:好多人的想法把我给剧透了……你们聪明的我很有压力。╮(╯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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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新书惊喜
“我很少读当代小说,近二三十年以来作家们的作品,看的最多的是散文和杂谈。当代小说,很少能够让人看了欲罢不能的。总是遇到亲朋好友递给我一沓重重的稿件,然后拜托我:朋友|我写的小说,希望你能够帮忙看一下,然后给出点意见。
遇到这样情况的时候,我总是觉得很无力。特别是当有那些自称‘天才’的少男少女,通过层层关系将稿件递到我手里的时候,面对他们濡慕渴望的目光,我总是说不出拒绝的话。但是真要去读那些作品,我大多是硬着头皮的。但是读这本《乱城》,让我惊讶不已的是,我竟然很少走神。
早在一个多月前,春江文艺出版社就跟我约稿说:他们新发掘了一名很有文学天分的小作者,这名作者虽然才十几岁,但是特别有才华。这种才华不是指文笔上,而是指通透力,对故事情节的把握,对现实的暗喻。他们知道我喜欢那些文笔不显,但是能够通过简单字句表达深刻涵义的文章,所以就找到我,希望让我给这位小作者的新书写序。
收到这个邀请的时候,我第一时间就给拒绝了。春江的主编老刘虽然跟我是老同学,可是对于他这种走捷径的方式,我是非常的痛恨的。他接二连三的给我打电话,我都毫不犹豫的给挂掉了。挂完他七八个电话之后我才有点后悔。老刘这个人是非常熟悉我的性格的,平时也不会做出这种走后门的行为,这次他邀请我写一本不出名作者的新书序章这么热情,难道是真的找到了一个好苗子?
现在提起笔,我仍然庆幸那日自己吃回头草的行为,不至于让我错过了如此精彩的一部作品。几乎才看了七八页,我就对这位小作者新颖的写作方式很感兴趣。据我所知,现在还没有哪一个作者写小说,主角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物件的。细细将这部作品读来,我的心中震撼不已,真的是震撼。我似乎能够将这个世界,这个国家,这个社会近年来所发生的一切,都在这部作品中寻找到蛛丝马迹,甚至能够看到对未来的暗喻,但是因为小朋友写的很不明显,让人读来总难免有意犹未尽的感觉。
最让我心惊的,是我不知道,原来在现在填鸭式的教学之下,竟然还能培养出一位文风如此犀利的作者。我一再向出版社追问,这位小作者的年纪真的只有十几岁么?得到的答案都是肯定的,写出这本书的作者真的未满十五岁,竟然还在上初中而已。并且在这个时候我才知道,苏夏竟然不是第一次出书了,在去年,她还有一本《初恋这件小事》出版。
我于是又将那本书找来了看,得到的却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感觉。《初恋这件小事》更加理想化,作者的文笔虽然稚嫩,却饱含希望和奋斗的意志。在琐碎的生活细节中,透出纸背的是这个社会各个阶层的影子,虽然感觉很无奈,但是氛围是整体积极向上的。但是《乱城》却不同,作者调侃般理想化的笔调消失了,文笔中直接降面相世界和社会的时候,心中的无力感和伤感不加掩饰的写了出来。虽然有些情节还是很引人发笑,我有很多次真的扯开了嘴角,滑稽般的拉动着脸上的肌肉。但是,却笑不出来。
跟作者写的故事一样,我看的时候,也有一种做梦般的感觉。一气呵成的看完整本书,心中有着淡淡的失落感。能够身临其境的体会到作者塑造出来的那种境界,对我来说已经是许久不曾经历过的感觉了。不知道苏夏作者是否在写这本书的时候面临着升学的压力?所以才会使两本书的心境如此不同。不过,写出不同的作品来,也是一种进步。衷心希望作者不是文坛中昙花一现的绚烂,而要长久的开放着。——王文起。”
王文起是谁?说起他,全中国应该没几个人不知道。这位出生在建国前,从五十年代到现在一直笔耕不辍,写出了无数倍经典作品,同时又是一位出名的国画家,被称为是世纪末的最后一位学着,享誉海内外的文坛大家竟然为自己作序?苏夏不敢置信。
但是,看着新书扉页上,那清晰明显的“王文起”三个字,苏夏又不得不相信,这确实是事实。将新书在手中反反复复的摩挲着,在标注栏中竟然还发现《乱城》的封面设计者以及文名创作者都是王文起先生,苏夏不由对着封面注视良久:水墨般的封面,是黑白两色。背景像是在水中晕染开的墨迹,墨痕随意又悠然,开遍整个封面。又像是一个湖面,浅浅的开着随风摇摆的芦苇,或者是荷花。而在页面上,写着力透纸背般的两个大字“乱城”。字迹非常挺拔有力,有着大部分现代人写字的时候所缺少的一种风骨。
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对于鼎鼎大名的王文起先生,苏夏不是在书本上见到,就是在国画经典作品集册中见到。真人根本没见过几次,无论是电视上还是生活中——因为王文起先生非常的低调,不喜欢接受采访。而现在自己居然有幸让他为自己的书作序,并且还受到了褒奖,跟梦想中的世界突然变成了现实一样,苏夏简直要乐疯了!
抱着新书傻笑着,站在邮局门口发呆了十几分钟,把包裹不小心拿歪的时候,苏夏才发现随着这十本样书一起来的,不仅有邮局的汇款单,是给她新书的稿费。发票,甚至还有几封信件。
一封信件是出版社给她的,说是《乱城》经过王文起先生的大力推荐,主编们的一致认可,出版社的高层决定改变原先首印十万册的想法,改为首印三十万册,将在全国各大书店铺货。随邮件包括寄去追加稿费的发表,稿费已经顺利打到了苏夏的存折上,让她去查收。
还有一封信让苏夏受宠若惊,是王文起先生写给她的。信不长,只有几百字左右。但是却对她鼓励了几句,希望她能够保持现在的水准,再接再厉写出更好的作品来,并且允诺她:如果在文学创作上有什么不通的地方,可以随时去信问他研究讨论。不过,王老先生还说,苏夏现在还小,未来人生还很长,希望她珍惜自己爱护羽毛,不要张扬的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