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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1975 醒第24部分阅读

      重生1975 醒 作者:yushuwen

    ,没想到比卖水果还挣钱呢。我已经存了两万三了。”

    “你这丫头怎么就这么爱钱?真想不通。”解信诚也笑了起来:“那我每周末过来看你吧。郑航那小子我看是靠不住。和你一样,满脑子都是钱。”

    “谁要靠他?”程希想了想,抬起眼睛:“舅舅,要不,就用你的身份,把这两万三投进股市里去,让我玩一玩吧?这一个月,我不想把自己逼得那么紧。”

    “好啊。”解信诚并不是那种把钱放在眼里的人,无可无不可地应着:“你之前让小航投在股市里的钱呢?要不要让他给你,一并投进去?据说,钱多了才好玩。”

    “不用啦。”程希好笑地看着自家舅舅:“那钱投到远航投资公司了。五万块美金,拥有二十分之一的股份。等以后他们发了财,我也能不劳而获了。”

    “真的?那我可得好好支持支持他们。”解信诚也开起了玩笑:“到时我这个舅舅也能占占便宜。”

    “那当然,那可是我和舅舅的共同财产。”说着,程希一抬手,拿出个桃子,用小刀划成了小块,塞到开车的解信诚嘴里,就听见解信诚嘟哝着嘴还在说:“还是庄园的桃子好吃。前几天在教授家里吃的水果,简直味同嚼腊。”

    “夸张。”程希知道庄园的水果比普通水果要好吃一些,但象解信诚的这种说法就绝对算是修辞过头了:“回普林斯顿的时候带上两箱吧,反正有车。还有鱼干和茶叶。咖啡豆也带点去,送给教授吧,他对你这么照顾。”

    “喂,希希,你上次还说,你坚决不当老妈子,怎么又犯了?”解信诚挑眉看向程希,果然见她一听这话立刻郁闷起来,不由在心里忍不住想笑。

    回到公寓,刚掏了钥匙,门就从里面被一把打开。舅甥俩还没说话,就听郑航急匆匆地问:“怎么样,希希,面试怎么样?”

    “那哪儿知道?要等到四月呢。”程希也不想打击自己的自信说不好。

    “咦,小航今天不忙了?竟然会大白天看见你。”解信诚过去锤了下郑航的肩:“让你照顾希希,到最后竟然都是希希照顾你。你这家伙,有没有一点当监护人的责任心啊?”

    被解信诚这么一说,郑航立刻脸红了,看了眼程希,结结巴巴地辩解了一句:“对不起,我,我确实太忙了,程希自己也很独立……唔,说到底还是我不对啦。”见自己的道歉,程希没什么高兴的表情,赶紧又加了一句:“希希到四月都没事呗,不如每天跟着我一起去公司,也有个伴陪你玩。怎么样?”

    程希眨了眨眼睛,刚才说自己要投股票,还在想,没有手机没有网络该怎么炒股呢。现在瞌睡就送了枕头,投资公司里,应该很方便操作这些,就不用挤到证券公司了。而且,说不定证券公司不让未成年进入呢。想了下,程希笑起来:“好啊,但郑航你不能管我做什么,还得提供我方便。”

    “诶?没问题,没问题!”郑航兴冲冲地答应下来,能让程希开心,有什么麻烦不能接受呢?更何况,程希也从来懂事,根本没有麻烦过任何人的。郑航对此很放心。更何况,有程希的地方就有美食……哦,郑航赶紧压下自己这个肯定会让程希不快的心思,笑得却更甜蜜了。

    “说实话,我觉得希希你的面试一定没问题的。你不必太妄自菲薄。”郑航顿了一下,说出这一句算是鼓励的话。他没有了刚才的紧张之后,回想一下,自然也能发现,从开始到最后,程希的兴致都不太高,显然是不太满意今天面试时她的表现。

    “为什么这么说?”程希好奇地抬起眼来。她很想听听夸奖,哪怕是象郑航这样的外行人。

    “希希,音乐上我说不出什么。”郑航坐在桌边上,表情认真起来:“柯蒂斯我也认真研究过,他们要求的是天才,但他们的学生最终最好的去处依旧是光芒四射的舞台,是让观众,听众认同,买账。他们并不是要教出不食人间烟火的音乐人,而是要真正地走向商业。而你,希希,说句你不爱听的,平时你就占一可爱,在这些鼻高眼深的外国人里,挺不起眼的。可一上台,你自然而然地就有了光彩,站在那儿很安定,也很醒目,好象天生属于那里。不象有些孩子,上台好象一只格格不入的小动物,战战兢兢,或者是张扬做作,都让观众会不喜。柯蒂斯不但要教他们音乐,还要费大量的时间磨练他们的台风。可后一点,在你身上已经完全不用。你对自己很了解,对舞台的定义也很了解。希希,我相信,那些教授绝对不会错过你的。”

    程希半张着嘴,她没想到会受到这么一通长长的赞美,而且,并不空洞,从他所能了解的那方面把自己的优势说得明明白白。虽然感觉得到他有些夸张,但还是让自己一下就舒畅了许多,安心了许多。

    好一会儿,程希笑开来,张开双臂,抱了下郑航:“谢谢赞美,郑航。无论错没错过,我都会继续努力。”

    解信诚不满意地过来也抱了下程希:“希希,你都没抱我。”

    程希大笑,转过身来狠狠地抱住解信诚:“舅舅,你说,等我长到一米五就不抱我了,我现在好象有一米五了呢。”

    “呿,这种话你也信?你就算长到两米五,舅舅想抱你还不就抱了?哪儿那么多话?!”

    程希愣了一下,突然笑得前仰后合:“舅舅,我如果真长到两米五,你就只能抱到我的腿了!”

    “唉……那给你做衣服可就费布了。”

    “喂,你们俩个,不要这么无聊了好吧,都什么对话啊?我们出去吃饭庆祝一下。”

    “庆祝什么?”

    “当然是庆祝希希面试成功啊,还能庆祝什么?!”

    “哪儿有成功?!”

    “总会成功的!走啦走啦!我都订好位置了,你最爱的鹅肝酱。”

    人生的选择

    程希对股市对金融了解得都很少。前世虽然在同事的撺掇下,买了几支股票。但一直没怎么放在心上,都是工作之余,偶尔想起来看一眼,涨了就卖掉,跌了就放那儿。属于无为而治型。

    这次,她突然起心要炒股,是因为她突然想起来,日本好象从八零年暴发经济危机到现在八二年,马上,到年底这场让日本从头跌到底的经济危机就要结束了。这个信息的印象还是来自于以前看过的一本重生类种马文。她想,这样的经济变动,如果操作得好的话,应该可以大幅度增加她的资产数字吧。

    于是,她来到远航投资公司所在地。其实也就是在费城租的一间小小的套间,看着挺简陋,郑航和查理在里面身兼多职,忙得不可开交。

    郑航一进门,就指着一个一头红发,很漂亮的女生,笑眯眯地对程希道:“希希,这位是莎拉·怀特,查理的女友,远航的行政。你跟着她好好玩吧,有什么要求就跟她说,我早晨还有事要做,就不能陪你了,可以吗?”

    “好的,郑航。”程希在外人面前习惯性地装乖,转向莎拉·怀特,笑开来:“怀特姐姐,你真漂亮,我叫希·程,你可以叫我希希。”

    “哎呀,长得跟洋娃娃似的,真可爱。”莎拉显然性子很直爽,听见程希说她漂亮,就立刻笑得开了花似的。过来就拉住程希的手,嘻嘻哈哈地说了起来:“多大了?你就是郑常说的那个宝贝吧?我在他的钱包里见过你的照片呢,你真的跟他说的一模一样呢,看着就觉得亲切可爱。听说你特别会吹长笛……”

    程希还没见过这么能说的女生,不由有些傻住,被她源源不断的问题炸得反应不过来。不过,她的口音很可爱,t都发成d,听上去有点大舌头的感觉,配着她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微嘟的唇,显出一种另类的性感,有点傻乎乎的劲儿,偏偏身材还很火辣。

    见程希一脸傻样,郑航忍不住心情大好。自己初见莎拉也是被她的语言攻击得很久才能脱身,这回轮到这个总是一派镇定的小丫头了。郑航拍了下莎拉的肩:“我家的宝贝就交给你了啊。”

    “放心啦。”莎拉连头都没回,拉着一脸古怪表情的程希往她的桌子走去,自顾自噼里啪啦地说着。

    程希没有搭话,实在是被郑航的那句“我家的宝贝”给雷着了,什么时候郑航已经学得这么油嘴滑舌了?

    程希对炒股感兴趣,就童言童语地问了起来。莎拉别看闲话多,但毕竟是宾夕法尼亚大学的学生,知识还是很扎实的,说得头头是道,程希听得认真,莎拉就越发地有劲起来。

    两人很对盘,虽然年纪相差了七八岁,却很有话聊。从开始的程希问,莎拉答,到后来聊起了家长里短,两个女生说得兴致勃勃,一会儿小声笑,一会儿大声笑,很快地就聊开来。

    程希这才知道,莎拉来自德克萨斯,让她觉得很可爱的口音一直她心口的痛,因为在很多美国人眼里,这就是乡下人的标志。虽然,她家是经营农牧场的,在美国来说,确实是乡下来着。不过在程希看来,农场主是再好没有的职业了,地主啊!

    程希眼珠一转,突然想到庄园里畜满为患的状况,也许这是个不错的机会呢。于是开口问了起来:“莎拉姐姐,那些倒卖农牧产品的贩子都把那些鸡呀猪呀的,卖到哪儿去啊?”

    程希问的这些问题都是莎拉从小看大的事,自然知之甚详,卖到哪儿,需要什么手续,税务,检疫什么的,问一答十,没半个小时,程希就把大概流程知道了个七七八八。程希还顺便询问了一下各类禽蛋猪羊的价格。莎拉一看就是未来的好农场主,知之甚详,问什么都知道,让程希大为欢喜。

    有了方向,程希就开始了主动地询问与学习,从庄园物资的去向,到金融、股市的大致的理论,还有如果日本经济复苏,抄底操作的可行性的分析。程希三天时间和莎拉絮絮叨叨,学到不少知识,大致知道了自己脑中的这条信息,该如何操作才能赚进钱来。

    周末,解信诚来费城,程希把解信诚拉进庄园,把自己的预测与这些日子以来学到的东西一一一说明,听得解信诚直皱眉头。

    “你如何知道日本在年底会经济复苏的消息的?”解信诚莫名地有些无力。对于程希的庄园,解信诚早已习惯,可现在她又冒出一个预知,这让解信诚越来越……害怕。害怕她会离自己越来越远,终有一天不再是自己的希希,不再是与自己相依为命的外甥女。

    程希倒不是不想当普通人,只是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瞒着所有人把这件事做成。她的年纪还太小,很多事她没办法走在众人面前。所以,她只能想到她全心全意相信着的解信诚。她倒是想过,放过这次机会,但是,出于对金钱的热爱,程希没办法说服自己。反正都怪了,再怪一点也没关系……应该是吧?

    “我就是知道。”如果程希经济理论丰富,她可以用各类分析来打动人,可她是个金融废柴。被解信诚这样问,程希突然觉得,自己是不是做错了?挣钱什么的,如果让解信诚不喜欢,也是可以放弃的。可是,自己已经说出口了。程希有点不知所措,看着解信诚,希望他能放开心去,如往常一样对待自己。

    解信诚抚抚额:“希希,你费尽心思,挣那么多钱做什么?难道你还有什么需要花大钱的愿望吗?”

    “也不是。”程希很难解释自己这种穷人贪财的心理,口气有点虚:“就是……觉得钱多了会安心。舅舅以后要当清官的,我给你做经济后盾不好吗?”

    “……”解信诚一脸无奈的表情看着程希好一会儿,见她一脸担心,不由笑起来:“没问题。希希喜欢的话,我就去帮你做。”说着,解信诚站起来,甩了甩胳膊,走出院子,骑上青驴开始巡视庄园,查看有多少可以卖的东西。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解信诚跳下意犹未尽的青驴,表情已不象刚才那么纠结了,发自内心地笑出来,抹了把脸:“猪牛羊,鸡鸭鹅,鱼还有海鲜,确实有点太多了。清一清对庄园也有好处。可卖的东西不少,我们明天就出发吧。”解信诚已经在脑中形成了一整套的处理方案,无论是租仓库还是谈条件,签合约,都已经有了草案。能这样亲自处理实务,一直钻研理论的解信诚也感觉很兴奋。

    郑航虽然有些诧异,但舅舅要带着外甥女出门,完全没有他说“不”的资格,只能点了点头,表示知晓。一直到两周后,舅甥俩才带着五十万美金风尘仆仆地回来。郑航虽然不知道什么生意这么赚钱,但解信诚都推在了他学院的经济学教授的身上,郑航也只能羡慕地啧了两声。然后,他就听到了一个让他意外的消息。

    “你说,你的那位经济学教授预测,日本经济会在年底时复苏?”郑航的口气微微有些颤抖,这种消息,解信诚说出来,信不信都是他的权力。

    他也是学金融的,他如果相信这个结论,自然能为这个结论找出无数条理论依据来。但,如果不相信,同样也可以找出无数条驳回的理由。当理论在这里不可靠时,这份抉择瞬间变得困难起来。

    如果是真的,抄底可是一本万利的事,远航投资立刻就能扬帆万里。如果是错的,就会被套牢,那样的话,远航投资还没起锚就被搁浅了。这天上地下的境地,让他难以下这个决定:“我去找查理商量一下。”两个臭皮匠,也许可以顶一个诸葛亮。

    解信诚看着郑航为难,心里一阵痛快。他为这事也计算过很久,从经济学,社会学各方面的理论来推测,自己觉得还是有一定可能性的。至于五十万美金,对他和程希来说确实是巨款,但来得太过容易,反而很难引起重视。就算失去了,也并不心痛。不象郑航这样,事关身家命运。

    “小航,你怎么决定没关系。这五十万我请你们远航帮我操作,成败不论,费用我都会给。”

    这虽然不是远航第一笔业务,却是成立以来最大的一笔业务。而且,此业务目标明确,如果解信诚有时间,完全可以直接自己找几个操盘手就做了。所以,解信诚此举,几乎算是义务支持。走过来的查理也是满眼星星,对郑航的这位象是亲人又象是邻居的人物,另眼相看了。

    以前只觉得解信诚算是比较优秀的学生,没想到没有任何身家背景的情况下,竟然这么快就拿出五十万美金。在八零年代的美国挣到钱不奇怪,让查理惊讶的是,他拿出钱来投资时的态度,非常随意,而且不是装出来的随意,一派自然。是投资就有赚有赔。他这表现,不是自信就是傻,。查理当然不相信能上普林斯顿的解信诚,能两周赚到五十万的解信诚会是傻。于是,查理从此对解信诚的态度变得发自内心地亲切热情起来。这是一种对同类人的认同感,如果只是亲戚什么的,得到的无非是微笑面具而已。

    事情忙到这一步,已经没程希什么可操心的了。如果重生的蝴蝶把日本经济复苏的事扇没了,那么,也不过是损失五十万,过几个月,等庄园再次繁殖满园,再卖一次就又回来了。程希与解信诚一样,不把这个放在心上。一直想的事转眼被解决了,程希现在,突然有些迷茫,开始认真考虑,如果柯蒂斯没有录取她,前方的路该如何走?之前一直不愿想这个问题,觉得有些没办法面对。经过两周的忙碌,自觉心态已经平和许多,于是放下心来,可以想一想未来了。

    她才十岁,改弦易辙是很容易的事。程希仔细计算了一番,可以做的事很多。比如,象很多人一样,上大学分配工作。或者大学毕业之后自己做老板,反正那时已是国内创业的黄金年代。甚至,她想更懒一些的话,也可以去棋院,以她现在的水平,当不了常昊之类的天才棋童,当个默默无闻的普通入段棋手总是可以的。亦或者,开个私家菜馆,当个大厨?租块地当个小地主?这些选择的结果都是唾手可得。重生之后,生存不再成为问题,可是……

    程希摸摸手中的长笛,发出一声叹息。可是,无论如何,她现在已经没办法放弃长笛了。日日夜夜地跟随着她从庄园到现实,十几二十年,时光久远,无论是什么,都已经是深入骨髓。让她从此陷入杂务,长笛只做为爱好,她恐怕自己会日日惶然,什么都做不好。

    程希发现,是因为自己有成为长笛手的信念支撑,才可以在长笛之余自在自如。无论是做小买卖,做大买卖,都只是种乐趣而已。如果没有了这个信念,不知何去何从的自己,说不定eq比艾凡还差,哪儿还有心思去做什么买卖?

    无论如何,都得成功吧。程希拿起长笛,站起来,闭上眼睛吹起一段《伏尔塔瓦河》。虽然没有了后面弦乐的部分很可惜,但她依旧吹得沉迷,一遍一遍。这是她最爱的一首曲子,忧思与愤懑都可以得到发泄,偏偏它却美得诗意,美得震撼。她总想着,有一天,也许有一天,她可以进入交响乐团,和整个乐团一起演奏这首让她沉醉的交响乐。

    主旋律是小提琴的部分,程希顿了顿,闭上眼睛,试图用长笛来表达,却磕磕绊绊,让她一口气被生生噎在胸口,不得抒发。气闷!程希放下长笛,自己的水平还是太……

    “如果你愿意,我可以请我母亲与你一起合奏。”程希睁开眼,看见了不知什么时候站在自己身边的艾凡。他的表情有些奇异,见程希看他,他又加了一句:“主旋律部分用钢琴的四手联弹表现也很美妙。要试试吗?长笛你负责,钢琴我和母亲负责。”

    “真的可以吗?”程希有些吃惊,顿了一下才道:“你什么时候来的?”房东太太不会是看见艾凡仪表不凡就直接放人进来了吧?也太不负责了。

    “当然可以。”艾凡没有回答她关于什么时候来的问题,直接上前拉住程希的手:“走,去我那里。有钢琴。”他似乎也是被程希刚才断断续续的演奏刺激到了,有些迫不及待地想要洗耳朵。

    程希只来得及让房东太太给郑航和解信诚留言,就被艾凡拉走了。大黑车转过程希熟悉的几条街道,开到利豪斯广场,程希一愣,转头看向艾凡:“你住在学院附近?”

    艾凡对程希这个弱智问题不以理会,车向前开去,拐过蝗虫街,到了一个与柯蒂斯大门有类似风格的老公馆式模样的大门,停了下来。程希跟在艾凡身后,进到厅内之后,程希意外地看到一个人:罗伯特·里希德霍芬。胖老头正与奥德耶太太相谈甚欢,见到艾凡带着程希进到大厅,一点也不意外,甚至还向程希笑眯眯地点了点头。程希傻了。在录取函下来之前见导师,算不算外国的走后门?

    作者有话要说:那个,本人对金融呀经济呀一窍不通,不合理之处请多指教。想让程希挣点钱可真不容易。以后这方面,汗,我还是藏拙吧。程希也是个小富则安的主儿。

    为了补昨天的,今天会两更。下一更晚上。

    柯蒂斯印象

    那天,艾凡家的几人都自觉地没有提到面试的事。不过,程希还是很满意那次会面,因为她经历了一场非常美好的合作演奏,让程希在这个弱项上有了一丝体悟。特别是罗伯特·里希德霍芬有意无意地提点,更是让她受益良多。为此,她很感谢艾凡,这小子真是让人激赏又无奈的坦荡。对对手,与对自己是一模一样的对待。知道了罗伯特·里希德霍芬受邀拜访他母亲,他就立刻去找程希了。也许真如他所说,他不希望他选定的对手落队消失吧。

    也许是再见罗伯特·里希德霍芬的原因,程希感觉到自己蠢蠢欲动的心。她要成为他那样的人,自信强大,眼界开阔,技巧至臻,感情多变包容,几乎每一项都是自己最渴望的长笛手的品质。于是,余下的一个月里,程希大部分时间都把自己留在了庄园里,吹呀吹呀,完全沉浸在了自我的世界里,寂寞又充实,甚至解信诚都没见过两次。

    四月来临。程希看着日历上那个大大的阿拉伯数字“4”,心一下紧张起来,甚至都不敢出门往柯蒂斯的方向多看一眼,生怕会认为每一个行人都是邮差,自己太过灼热的眼神会把人吓坏。程希长笛也练不下去了,坐在公寓里来回踱步,时不时伸头向下望去,看着那个孤零零的邮箱会不会遇见它的熟人。

    从忐忑到恐惧,从希望到失望,程希的心情在四月间如同高空弹跳一样,轮回了好几个圈。甚至连去看邮箱的勇气都没有了。直到有一天,程希郁气沉沉地坐好了晚饭,没有心情,什么都懒得做,郑航已经好几天连着吃蛋炒饭就鱼干了。程希刚把饭摆好,就听见门响起,回头一看,是郑航带着凉风走了进来。

    “回来得正好,吃饭吧。”程希有气无力。

    “又是蛋炒饭……”郑航撇着嘴,看了眼程希。

    “爱吃不吃。”程希心情不好,迁怒得很自然。

    “不吃不吃!”郑航站起身来,不但拿起了自己面前的盘子,连程希面前的盘子都一并拿起来,随便地搁在了厨房:“今天我们都不吃蛋炒饭!一定要吃顿好的!不但要吃好的,还要狠狠地吃顿好的!”

    “喂!你!”程希郁结在心,很想发火,但也知道这完全不是郑航的问题,所以顿了一下,又重新坐下来,甩了甩头,低下声音:“我没心情。你要吃,你自己去吧。”

    程希没精打采地趴在自己手臂上,所以没看见郑航含笑的唇角。

    “可是……”郑航的口气放慢:“今天没有你一起吃饭,我会觉得很遗憾的。”

    “人生偶尔遗憾一下,也是种美。”程希惯性打嘴仗,其实连自己在说什么都不知道。

    “真的喜欢遗憾?”郑航挑了挑眉。

    “怎么这么啰嗦?!”程希本来就心如万蚁爬过,焦躁不安。再与郑航废话两句,更觉得烦闷,索性就站起身来,转身要回房。说不过你,自己寻个清静总可以吧?却不料手臂被郑航一把拉住,程希再也忍不住,一下就火了起来:“干嘛?!”

    “吃饭。”郑航笑得更甜了,眼见着程希就要飙起来,另一只手从口袋里往外掏出一封信往程希面前一晃:“想看的话,就请我吃饭吧,我一定要吃顿好的!”

    程希一愣,这个信封她熟悉,柯蒂斯面试函也是这样的制式信封。反应了好几秒,程希一下跳了起来,象树袋熊一样挂在郑航身上哈哈大笑:“录取了是吧?!是吧?!柯蒂斯给我来信了?!坏人!竟然敢耍我!”程希甚至没有意愿去抢来看,她需要的只是这个消息,对于录取函的格式毫无兴趣。只要拿到信的郑航点了头,就已经是狂喜地不知该如何表达了。

    郑航也笑开来,抱着程希转了好几圈,还没来得及说什么,程希就突然跳下去,跑到电话机旁,开始吧哒吧哒地拨电话。

    “舅舅,舅舅,我考上了!柯蒂斯给我来信了!”

    “老师,老师,我考上了,柯蒂斯给我来信了!”

    “马先生,马先生……”

    “王老师,王老师……”

    “邦哥,邦哥……”

    “向叔,向叔……”

    程希把电话都打热了,所有的知道电话号码的人都通知道了一遍,和所有的人都说一样的话,每说一次都是那么兴奋,就象个傻子,也象疯子。足足耗了半个多小时,实在想不出来还有谁的电话打,才不情不愿地把电话放下来。表情明显是有些意犹未尽,脸上红扑扑的,比平时更可爱几分。

    只是此时的郑航对此可爱毫无欣赏的心思,可怜巴巴地看着程希,在一边饿得肚子咕咕叫,暗自猜想,程希要认识全世界的人,她非得把电话打爆不可。

    “喂,可以去吃饭了吧?”郑航扁着嘴:“今天一定要多吃点,已经吃了一周的蛋炒饭了。”

    程希觉得连身体都是轻的,走起路来都挨不着地,轻轻一触就跳了起来,特别轻快。笑得完全合不拢嘴,走上前去,轻轻抱住郑航。此时她才一米五,郑航已然一米八几,程希只能抱着他的胸,在他胸前蹭了蹭。

    她这个样子,郑航刚才的那点不甘愿的等待,此时全变成了温柔。这家伙,小小的,难得温柔啊。郑航伸手去抱了抱程希的脑袋,没说话。两人抱在一起好一会儿,程希才抬起头来:“既然以后要在费城呆好些年,那我们不如去普林斯顿吃吧。我想,这种时刻,能和舅舅一起。”

    郑航怔了一下,才笑起来:“好啊,我们这就找解叔去。”

    结果,这一晚,郑航只吃了两个干面包,一路都在奔波。因为等他们到普林斯顿的时候,解信诚的舍友说,解信诚接到一个电话之后,直接丢下做了好几天的课题,就急匆匆地开车出去了。程希与郑航对视一眼,知道和解信诚错过了。

    等他们再回到费城,已经是三个小时过去了,早就饿得全无力气,饿过头了。幸好解信诚机警,借了房东的电话打回宿舍,才知道这两人找他去了,又走了。所以就一直呆在车里,直到等到睡着。

    等三人聚首之后,已是繁星漫天。来回奔波,饿着肚皮的人们,再无心思进行狂欢啦,大吃啦之类之前想得很美好的庆祝活动。只想赶紧吃饱了,睡觉。手指头都懒得动一下。于是,这一晚的庆祝活动,就变成了在公寓里吃鲔鱼三明治,一人吃了好几大块,吃到打嗝,才随便地点了点头,各自回房睡了。也许是累坏了,两个男生齐齐发出难得的鼾声,震得门板直发抖。

    尘埃落定。看着录取函上面列出的所有费用均由柯蒂斯承担,而程希的专业导师正是胖乎乎的罗伯特·里希德霍芬。他的一对一教导的费用也由柯蒂斯出。每年还有不少的奖学金,这让程希立刻笑开了花。

    第二天,程希犹豫了一下,还是打电话过去给艾凡。

    “奥德耶,我被录取了。”程希没有多废话。与这个人讲什么语言策略完全是白费功夫,浪费表情:“你呢?”

    “你都被录取了,我的成绩你还用问吗?”艾凡又端起那种讨厌的腔调损人,显然是心情很好。

    “好极了。”程希已经学会在他的话里听重点,不听情绪了:“那我们学校见吧。”

    “喂……没礼貌!”艾凡听着话筒里的忙音,心情一下坏了起来。

    后面的事就简单了。还有两次别的考试,对程希来说都是小问题。还有一项任务就是,程希只有一张初中毕业的文凭,必须在柯蒂斯期间拿到高中文凭,才有可能在柯蒂斯毕业,所以,她就需要进入一所费城一所普通高中就读。程希本来想先去堪察一下各中学的状况再决定呢,结果就接到艾凡的电话:“一起上中学吧。”

    程希没有拒绝,有个人陪着,总不是坏事。后来,程希就为自己这个决定大呼幸运了。

    住进了柯蒂斯,程希很满足于柯蒂斯的硬件条件,一人一间公寓,从厨房到卫生间都有,很方便。远不是国内那种四人间,八人间的宿舍可比的。但满足之余,程希又忍不住嫉妒钢琴系的那些同学,一人搬一架斯坦福回公寓,想啥时候弹就啥时候弹,想咋弹就咋弹,最重要的是,那琴是学校的,自己不用花钱。程希可耻地眼红了。如果管乐系可以一人领一长笛回公寓——想到这里,程希一阵郁闷,长笛不象钢琴,用完可以收回去……所以,只能眼馋。

    柯蒂斯的教学很自由,几乎天天都有演出,校内的在各大厅都会贴出来演出时间,校外的还发票,免费!程希觉得一下子就被拉进了音乐的海洋,差点被淹死,有点丰盛过度,不知该怎么安排自己了,更何况还要去上中学课程。

    最可怕的还不是这些,而是程希被迫在短时间内对现代音乐史学了个通透。因为时不时会在学院里见到那些传说中的人物。比如上个电梯就能被某某指挥大师叫你等一下,或者是作曲界的某位大拿在走廊里匆匆而过还撞了你一下。

    程希本来一个都不认识,但艾凡显然有普及知识的喜好,学院大约三四天就会出现一位大师甚至传奇级的人物,于是,一个多月之后,程希认了个全。而且艾凡对这些如数家珍,从他们的履历到他们的逸闻,事无俱细,一一说给程希听。程希最后得出的结论是:那些大师大神们全是些怪物,连同自己的专业导师罗伯特·里希德霍芬也是一样,远不如自己原先想像的那么随和。

    罗伯特有洁癖,严重的洁癖。他有强迫症,他一定要到点吃饭,不然就会发狂。但,关于这一点他从不承认。

    无论讨论得多激烈,教导得多用心,甚至才刚开始教,程希只吹了几个音,只要一到吃饭点,哪怕屋里并没有时钟,他的生物钟也会提醒他,他立马没了任何精神,直接站起身来说一句:“哦,程,今天先到这里吧。我还有事,下次再给你补上。”

    ——有事就是吃饭,而所谓的下次,从来没补上过。

    所以,吃过两次亏之后的程希每次上课前都得选定时间,电话约定,去之前一定要洗澡,换衣服,他的脾气才能好一点,不然的话,他根本懒得说话,让你吹了一首又一首,突然来一句:“对了,程,你会不会俄罗斯回旋曲啊?”或者是别的什么奏鸣曲之类的。

    “诶?练过。”

    “那周三下午去现场音乐厅演奏吧,乐队指挥是xx,你去找他要乐谱。”

    “今天周二,我只是练过,并不太熟,而且我一年级。”程希可知道去现场音乐厅是什么后果,那里可全是非一般的耳朵啊。

    “哦,没关系,谁没上过一年级呢。”胖胖的罗伯特甩了甩手,示意这个话题就结束了:“接着,下一首练习曲。”

    ——搞了半天,他今天不是来教学的,是来听自己演奏的。

    这种事常有,如果他心情不好的话,程希就只能把他家当成演奏厅,别指望他会从椅子上站起来对你说:“哦,你这里还有不足。”

    他不会,他听得摇头晃脑,或者忧思沉重。直到你停下来,或者他的吃饭时间到了,他才会站起来,说一句:“第三首的第二乐章,你回去听听某某大师的处理,下次告诉我你不足在哪儿。”然后就走了。然后,程希就得赶紧去学校借他指定的某某大师的演绎版本回公寓听,一定要听出个花来,才不至于在下堂课继续让他心情不好。

    当然,他心情好的时候,那简直比教幼稚园的孩子还要有耐心。程希就趁着这种时刻,把自己积累的问题全问出来。但是这样也有弊端,因为你一旦问了,他就会深深地记在脑海里。下次再来,发现你没改,罗伯特会非常生气,非常不开心,于是,他不会让你走,他去吃饭了也不让你停,直到你反应过来自己哪里错了,并改正为止。

    就这样乱七八糟地教,努力找空地学,一个多月后,程希竟然发现自己大有进展。这种诡异的状况让程希没办法理解,完全没办法理解。也许疯颠才是音乐人应有的品质?程希也在这种学习状态下变得有点神经质起来。

    当然,比罗伯特更疯狂的教授并不少,各人所疯不同。用程希的话说,柯蒂斯所有的教授都可以称之为“怪兽”。有的老师上课很随意,说着说起跳起舞来的也常有。教历史的教授更是经常讲着讲着课就走出教室,半天没见回来,有人去找,才发现他在吸烟室吸烟,边吸边踮着脚打拍子,快活得很,显然已经把等他的学生完全忘到脑后了。

    可是也有另一个极端,比如视听练耳的老师,一个德国女人,简直比华夏中学老师还要严厉。公共课,每堂总有十几二十几个人,她有诸多要求:不许喝任何饮料,不许带任何会发出声响的东西,没她指名,谁也不许出声,出声就扣分,扣呀扣呀,你稍微懒散点,扣到学期末,你都不用考试了,肯定过不去。可是,她很奇妙的是,她从来不点名。爱来不来,来多来少她都一样教。当然,她有这样的自信,因为她教得极好,谁也舍不得落课。

    柯蒂斯的教学环境就是这样,习惯了也觉得很有爱。但是,普通的高中课程却让程希吃尽了苦头。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这两天的小萌物们~~

    hz812

    s2s2s22009

    头顶苹果

    遨翔

    huhu0123jy

    冬眠的珊瑚虫

    好久没见到汉字的id,一下看到这么多,觉得好亲切,哈。

    柯蒂斯……我卡住了,所以写得有点象流水,希望下章细节点……会长大……

    学院生活

    在费城生活了几个月,程希对英语有了许多自信,自觉只要不是要求写抒情性文章,都难不倒她。可真等她到了普通高中,却发现自己好象完全不会说英语了!那些极力张扬的高中生们,穿着大垫肩窄腿裤,烫着可怕至极的发型,在程希看来他们简直土得要死,而从他们口中说出的英语,与他们的服装一样,完全象另一个世界的语言,程希很长一段时间都处于聋哑状态。幸好,老师们上课时说话,程希还是听得懂的。

    俚语,或者是他们的时尚用语?为了耍帅耍酷而故意的简略用语?程希才发现自己学的英语实在太正规了,以致于听不懂这些诡异的所谓“英语”。所幸,象她一样郁闷的人还有陪着她一起的艾凡。

    艾凡与程希一样,同上高一。程希算是班上年纪最小的同学,却出乎程希意料的,似乎并不招人喜欢。这一点从同学们对她的态度与眼神,很明显就看得出来。虽然她有点不明白,自己长得还算可爱,性格也很随和,成绩也不错,为什么会这么不受待见?

    直到一个月后,程希终于在摸索中听懂了那些中学生式的英语,才恍然大悟,然后愤起大怒。

    程希听懂的第一个让她愤怒的词是:chk!然后,她在了然方向之后,几乎在一天之内听懂了大部分污辱性的词汇。比如:chaan,redonkey,zipperhead,panhead……

    她装作冷静地听了一天下来,已经完全控制不脾气了。因为除了艾凡之外,其余人听到对自己这样的称呼,不是窃笑,就是漠然。程希连呼吸都沉重起来。于是,下午最后一节课,当她再一次听到有人故意这样大声地污辱自己的时候,她猛地站了起来,指着那个出声的庞克头,完全忽视他是个比自己高二十几公分的男生,冷冷地说道:“你污辱了我,我很生气。道歉!或者,接受我的还击!”

    庞克头愣了一下,猛地与周围的同学一起笑了起来:“哇哦,还是个brucelee呢!来啊,来啊,我接受你的反击,让我看看brucelee的厉害!”话音一落,笑声更大了,还有不少学生跟着喊:“来还击来还击,我们扎克可绝对不会向黄猴子道歉的”之类的话,讲台上的那位男老师忍不住抿了抿嘴,想笑又憋住,但他什么都没说。

    毕竟一个月来,这个小姑娘听到什么话都一付默默的样子,显然很好欺负。庞克头却是个中产阶级家的孩子,父母都有很体面的工作。一个穷鬼中国人,一个中产阶级白人,帮谁不帮谁,这不是很明显吗?

    程希看了眼讲台上的老师:“老师,你也和他一样,有种族歧视?很支持他,是不是?所以他说这样的话的时候,老师你一直保持沉默,还在笑是不是?”

    “怎么会?”这位男老师皱了皱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