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1975 醒第15部分阅读
重生1975 醒 作者:yushuwen
,奶声奶气地说了一个字:“抱。 ”
这一下,不但程希惊了,连富家夫妇都吃了一惊。自家儿子自家知道,虽然不怕生,其实只是不爱哭,而且脾气并不好,却也并不喜欢别人抱啊捏啊的。这还是富东东第一次主动要求一个外人抱呢。
富安没想那么多,直接躬□,把富东东放在地上:“两孩子还挺投缘,行,去和姐姐玩吧。姐姐可抱不动你。”
富东东一落地,就屁颠屁颠地跑过来,一把抱住程希,就不说话了,笑眯眯地,好象程希的怀抱有多舒服似地,把程希别扭地,好一会儿,才想起来,把富东东一把抱起来,象抱个布熊一样,自己爬到床上坐着,让他坐到自己膝盖上。这么折腾,这富东东竟然一点怨言都没有,自顾自赖在程希的怀里,玩起了自己的手指。
程希前世很少和孩子打交道,这一世交往的孩子们最少也有七八岁了,他们多多少少都是把程希当妹妹看待的。这还是第一次,有个真的奶娃娃这么依赖自己。她并不知道,她被空间食物改造的身体,干净清透,浊气少,自然而然地让人亲近,对小孩子的吸引力更大。这么小的孩子识人还是本能,第一时间就感受到呆在程希身边的舒服感觉,自然不会掩饰。
只是,这一番动作,却让富家夫妇对程希的印象更好了一些。他们总相信,连话都说不清楚的小孩子喜欢的人肯定都是好人。富安一个劲儿地点头:“我眼光真不错,这闺女认得对,哈哈。”
三个男人又聊了一会儿,富家夫妇还要去上京医学院报名,解信诚也还要领着程希去小学报名,四人就分开来行动,约好晚上一起吃饭,这才笑呵呵地一起下了楼。只是让富东东与程希分开时,富东东一下哭了,哭得鼻涕眼泪一把流,声嘶力竭地好象生离死别,别提多伤心了,让一群人无可奈何之余又忍俊不禁。直到解信诚推出自行车,让富安载着妻儿一起去上京医学院,富东东才被这个新奇的东西转移了注意力,等富安骑上出发时,甚至发出了哦哦地欢叫声。这小孩子的喜怒哀乐真是……程希摇了摇头,不靠谱啊不靠谱。本来自己刚才还有几分感动的,谁料到自己的魅力还比不上一辆自行车。
“舅舅,虽然我晚上可以住庄园,但你要怎么跟你的舍友说啊?尤其是干爹,我看他那个性子,肯定会对我的事刨根问底的。而且,吃饭问题……”程希有点担心。如果没有这么多舍友的话,程希倒觉得自己根本不会引人注目,可现在突然认了个干爹,这个时代,干爹还真是半个爹呢。尤其是富安那个急公好义的个性,再加上富东东对自己这么感兴趣,富安肯定会当真的。
“没事。”解信诚拉着程希的小手在校园里漫步而去。偶尔可以看见几个高年级的学生低着头匆匆走过。这些,都是前些年的工农兵学员,他们都是七零年之后直接推荐来的,没有经过考试。之前,他们有着无尽的荣耀,任务就是“上大学,管理大学,用思想改造大学”,虽然知识水平良莠不齐,但都自觉高人一等。可是有了这新一批的考试入学的学生,他们的日子立刻就变得比较尴尬。
程希听说过不少,一提到工农兵大学生就嗤之以鼻的例子。也有虽然顶着工农兵大学生,可是非常努力最后得到大家承认的例子,这完全看自己怎么选择了。不过,也怪不得他们,他们在校期间,完全是政治挂帅,无论是教材还是教学方法全部都做了相当大的改变,几乎学不到什么东西,更何况,本来大学四年的学制还被他们改为三年甚至两年。这样的情形下,他们顶着大学生的名头,却什么都没学到,他们将在很长一段时间会被人歧视,也属正常。
“这些事,舅舅早有准备。”解信诚弹了下程希的脑门:“你就当好你的小孩子吧,小小年纪就这么爱操心,小心变小老太婆。”
程希捂着脑门揉了揉,看了解信诚一眼:“舅舅,我会被你弹笨的。”
“笨点好。现在就是太聪明了,不可爱。”解信诚说着又弹了一下,弹完还嘿嘿一笑,看着程希,似乎在等她回嘴。
程希哼了一声,才不要上他的当呢。索性不理他,由他牵着往前走去。燕园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此时的上京大学还没有扩张成一付小资风格大财团的俗气模样,走一路,倒觉得清新可人。走了有十几分钟,二人就到了小学部。
“舅舅,我是什么病?”程希想着先通通气。
“病因未明的大力症。”
“啥?”程希舌头都僵了,这叫什么病啊?!纯粹为了逗人玩的吗?小学部的老师又不是傻子,看见这样的病因,肯定会生气的啊。解信诚不是疯了吧?
“没事。你想啊,希希,你这圆滚滚红润润的样子,说你有什么病,谁会信啊?咱们当然得实话实说。让你上学万一伤到小朋友,或者损坏公物就太不好了,是不是?我这是在为学校考虑呢。”
“我当然没意见,但老师们肯定会生气的。”程希翻了个白眼。
“不会不会。”解信诚自信满满,说着,递给程希一块木板:“一会你就在旁边玩这个。”见程希一脸迷茫的样子,解信诚加了一句:“使劲玩。”
“……”
结果出乎程希意料地顺利。校长看着程希小小个子,一脸甜笑地把木板随随便便地捏成木屑,做仙女散花状玩得开心,校长连嘴角都抽了,只是僵硬地说了几句场面话,就同意了解信诚的请求。当然,解信诚开来的介绍信也有很大的作用。不然,你一个毛头小子谁理你啊。
“看吧,我说了没问题的。”解信诚得意洋洋地带着程希一一拜会了各任课老师,并请他们测试了程希的水平,结果本来对于走后门很不爽的老师们在测试之后都露出了真心的笑脸,有些可惜地对程希说:“程希同学,就算在家也一定要好好学习,努力保持啊。期中期末记得来参加考试。”
“好的,谢谢老师。”乖巧地说了三四遍之后,这趟小学之旅算是结束了。
出了小学部,程希发现解信诚走的方向不是宿舍,不会迷路了吧?赶紧拉住解信诚:“舅舅,你走错方向了。”
“没有。”解信诚拉着程希:“我给希希找了处住所,希希跟我来看看喜不喜欢。我可不想希希被当成怪物。”
“没关系吧,反正可以住庄园。”程希对这个不计较房子,而是担心钱:“房租贵吧?”
“不贵。”解信诚知道自家外甥女就是一付管家婆的个性,也就很耐心地解释着:“其实,根本没花钱。”
“啊?怎么回事?!”程希一惊,她可不相信天上掉馅饼的事。
“没什么事,很简单的。学校有个老教授,他的儿子媳妇从外地调回北京,本来住在家里,但离单位太远,我听说之后,就提出拿咱们的房子跟他们换住两年,再说,我本来就是本校学生,你也不过是个孩子,他们自然就同意了。现在,我领你去看看地方,认认人。”
“要住在别人家吗?”程希有点不情愿。
“那倒不是。王教授的儿子回来之后算是自立了门户,虽然住在王教授家的隔壁,但还是有自己的门的。放心吧,把你放别人家,我还不放心呢。你这个马虎性子,什么时候被人发现了,就麻烦了。不过,就是房子有点小。”
“小没关系,没关系。”一听自己有地方住,而且住在学校里,安全性完全可以保障,程希就立刻心满意足了,哪还在意那些小细节?直接就嚷嚷起来了。
王教授与夫人
王教授是英文教授,大约六十左右。一派斯文,虽然穿的是普普通通的衣服,但气质上却远超了时代,没有那种热情压抑的质朴,倒有几分岁月沉淀下来的清雅之致,程希看着觉得很舒服。
而王夫人看上去比王教授年轻不少,但很有妈妈味,圆脸短发,见到程希来就满脸笑,热情得很,摆出一大盘子糖给程希吃。也不管那爷儿俩说什么,就坐在程希旁边和程希说些孩子话。因为她的态度就象是解信诚对待自己的态度一样,只是单纯地喜欢和疼爱,所以,程希对王夫人也是细声细气地装乖。
“王奶奶,”其实程希觉得叫王夫人奶奶实在有些夸张,就她那长相,叫阿姨都有点亏。不过,她坚持。所以,程希也就逞着自己年纪小,很自然地叫出了口:“别给我塞了,我吃不了那么多糖。”
“吃吧吃吧。现在吃不完,拿着慢慢吃。”王夫人不是个擅言辞的人,喜欢就会来来回回地说这么两句,却让程希觉得很窝心。
“希希几岁了?”
“六岁了。”程希嘴里嚼着难得的牛奶轧糖,一边摆出孩子气的脸来:“王奶奶,你多大了?”
果然,王夫人一下就笑出声来:“奶奶可比你大得多,奶奶都五十五了。”
程希一愣,这位王夫人保养得真好,皮肤光滑,头发漆黑,看着顶多四十多。可是,说她爱保养吧,又不是那种贵妇范儿,而是平常家里充满爱同时也充满啰嗦的妈妈的味道。这感觉很矛盾。
“那你比林奶奶年轻。王奶奶,要不,我叫你王阿姨好不好?”程希知道小孩子讨人欢心就靠一张甜嘴。
两人你来我往,前言不搭后语地说了半个小时,程希总算是搞清楚王教授一家的情况了。王教授的儿子已经四十了,五八年就从隔壁的水木大学毕业,之前在山东、浙江工作过,现在因为工作调动回到了上京。王教授还有个十八岁的孙女,最近也高考来到上京。只是,这孩子不想受家里管,没报上京大学,也没报水木大学,而是报考的人大,学的是新闻传播。
哦,记者。
程希点了点头,在她的印象里,当记者很辛苦,尤其是当有良知的记者更是如此。一个女孩子选择这个专业,肯定是有热血正义的想法在里面。不论结果如何,程希对这个王家的小孙女有了几分好感。但愿不要是红卫兵式的盲目热情才好。
“王奶奶,能带我去看看以后我要住的房子吗?”程希站起来,拉住王夫人的手。
“唔,你一个小孩子要住那里吗?不如就住在奶奶家吧。奶奶家有一个空余的房间,怎么样?奶奶每天给你做好吃的。”很喜欢小孩子的王夫人诱惑起了程希。
“不用,王奶奶。我舅舅也要来住,照顾我,偶尔才回宿舍。而且,就在隔壁。有什么事,我大喊一声,奶奶就听见啦,是不是?”程希把解信诚来的次数说得多了些,毕竟一个六岁的小孩子一个人住在家里,是个人都不放心。她可不想因为这个而失去独住的机会。
房子与王教授的比起来是有点小,应该是王教授以前的大房子单独隔出来的一个单间,有个厨房,没有卫生间,有自来水,程希对此很满意。家具也是现成的,老式的木质双人床很大,睡三四个人都可以,还有四个大床柱,酱紫近黑的颜色,上面还有雕花,程希围着这张床转了一圈,试着坐了坐,一点声音都没有,很结实。程希看着整个房间,最满意地就是这张床了。
“这张床不错吧?”王夫人也没顾忌床上只剩一木板,自然地坐了下来,颇有感情地说起了往事:“这还是我和你王爷爷结婚的时候特地请木匠打的床呢。后来建明结婚就给了建明。现在连囡囡都十八岁了……”
两代婚床?程希心里莫名觉得怪怪的,好象自己睡在上面很不妥似地。第三个继承人怎么轮也是应该轮到王夫人口中的那个囡囡才对。自己睡在上面的话,很不和谐。程希决定了,以后还是睡庄园好了,这张床摆在这里很好看也不错。
“听你舅舅说,你会吹长笛?”王奶奶的话题发散得很,显然没有特意要跟一个小孩子聊什么。
“嗯。王奶奶要听吗?长笛我一直带在身边呢。”
“好啊。就让我欣赏一下希希的笛声吧。”王奶奶拍了拍手,算是鼓掌欢迎。
程希在包里翻了一下,从庄园里拿出放长笛的盒子。林立新把这管旧的长笛送给了自己,他重新回文工团,团里特地拨了经费给他重新买了一支。
默默地装好长笛,放到嘴边,深吸一口气,程希整个人沉静下来,本能地闭上了眼睛,一首《奇异恩典》飘扬而出。这首曲子是18世纪的赞美诗,但在程希的记忆里却是被更多的流行歌手传唱之后,国人才开始对它熟悉了起来。程希也不例外,对它很喜爱。最重要的是,这首曲子用长笛吹奏起来并不困难,舒缓而悠扬。以自己现在的程度,算得上是少有的一曲能够流畅又能表达情感的曲目了。
吹到半途,突然一个沧桑而有质感的声音和了进来,随着笛声饱满地唱着:“……but god, who called here below,will be forever e”
其实,长笛独奏不适合当伴奏,声音太亮会把人声盖掉。但一个奏得专心,一个唱得激|情,完全没人在意这个。
曲毕,程希一睁眼,就看见王教授难得兴奋的表情。他躬□,就站在自己面前,完全忽略了身后的解信诚:“希希小朋友不错,不错。好久没听到……从哪儿知道的这首aazg grace?”
“师父给我的琴谱里的一首。我看着这首比较简单就学了起来。”
“好啊,好啊。”王教授说着又哼出两句来,哼完了回过神来又问:“你师父是……?”
“林立新。”接话的是解信诚:“总政文工团的。”
“哦,是他。”王教授显然知道林立新这个人,摸了摸程希的脑袋:“跟着师父好好学,以后有机会也上台表演,让更多的人欣赏到美妙的音乐。”
“放心吧,王爷爷。师父对我可严格了。他说我天份一般,勤奋尚可。”程希挺起小胸脯,得意地表示着决心。
“什么天份不行?我看我们希希天份很好啊。你看,这才六岁,就吹得这么好听!这还叫天份一般,那世上就没天才了!”王奶奶直接哼了一声,表示出护短的个性。不过,她的说法,很得到了解信诚的支持,听了她的话,解信诚看向她的目光都热情了许多。
王教授显然没有反驳夫人说话的习惯,认不认同都是笑眯眯的,低头看着程希:“还会吹别的曲子吗?”
“就还有绿袖子和浏阳河了。王爷爷要听哪个?”程希把长笛横起来,看着王教授。她也是很少有机会给陌生人表演,第一次发现被人夸赞的感觉如此美妙,难怪有人当了明星就下不了舞台呢,这实在是个很难戒掉的瘾。
“浏阳河?”王教授眉头一抖,眼中的厌倦之色一闪而过,嘴上直说:“绿袖子,我喜欢这首。”
这一个听得欢喜,一个吹得用心,两相互彰之后,硬是把程希会的这两首曲子来来回回地吹了一个下午。直到解信诚搬了一堆生活用品来,和王奶奶一起把隔壁终于收拾出来了,见二人还在吹,而且,王教授还一个劲儿地点评,比林立新还要求严格,哪个音应该更亮一些,哪个音应该一带而过之类的,甚至还说到那些英文歌词的意思,希望程希在了解词义之后,会更有情感地来演奏。此时的王教授完全忘了程希不过是个六岁小孩子,哪里会理解这么深奥的东西?不过,他讲起来滔滔不绝,程希一样听得津津有味。
最后,王奶奶终于看不惯了:“老头子,你不累,希希不累啊?以后希希就住咱家了,什么时候听不行吗?非把希希累坏才甘心吗……”
果然是妈妈级别的念力攻击,王教授几乎是立刻溃不成兵,甚至很正式地向程希鞠躬道歉,这阵式把程希吓坏了,连连摆手说不必。
后来,王奶奶还非要说留程希和解信诚在家里吃饭,但解信诚说,与舍友们约好第一次聚餐,不好缺席。而程希则是认了个干爹,聚餐的时候必须要到。等等云云,说了半天,王奶奶才不舍地松开了程希的手,并让程希早点回家,别跟一帮男孩子学坏了。听到这个叮嘱,在场三人齐齐黑线。
所谓聚餐,其实就是一起去学一食堂。不过,解信诚和程希带来了不少熟食,用了三个大大的铝饭盒装着,假称是从家现带来的,春节吃剩下的。看着灌肠,腌肉,卤肉还有鱼干和各类凉拌的小菜,其余三人惊喜不已。
“干爹,东东和干妈没来?”程希一边趴着米饭,一边问。
“东东今天玩的时间太长了,来之前就困得睡着了。没办法,只好让你干妈带着他睡,就不过来了。刚好也跟她们宿舍的舍友们联络联络感情。”富安虽然嘴上说着,但下筷的速度绝对不慢:“别担心,东东那小子别看小,最皮不过,明天肯定要闹着过来。反正不远,以后见的机会多呢。”
说了两句,富安一回头,就看见卤肉又少了三分之一,于是再也不说话,开始埋头苦干。
程希下午吃糖被迫吃得太多,现在不太饿。吃了一碗饭,就停下筷子,看着四个大小不一的男人抢菜,颇有趣。
看体形,按说应该是富安第一强势,看表相,他的吃相是大刀阔斧,全桌就看见他一个人的动作了。可实际上,顾伟祥一点也不慢。
这个南方人脸上还带着微笑,一付不急不缓的表情,可筷子却用得非常纯熟。他对腌肉和卤肉一般,比较喜欢灌肠和鱼鳞冻。这让程希很惊讶,因为这两样可都是做得是川味的,虽然不是特辣型,但程希前世见过许多南方人可是一点辣都沾不得,没想到这位完全相反,吃得很爽快的样子,没一会儿,鬓角已经开始流汗了,他还不有停筷的意思。听人说,爱吃辣的人爱思考,有主见,吃软不吃硬,还爱挑人毛病。说到底,其实是有点顺毛摸。不知道顾伟祥是不是这样,虽然他表面一点都看不出来。
看上去最不起眼的罗新军,动作也确实比别人慢半拍。别人夹三筷子,他才夹两筷子。但很快,程希发现了其中的问题。罗新军虽然夹得慢,但架不住他夹得多!一筷子下去,卤肉就能少个五六片,就这样,他根本一点亏没吃,还把矛盾集中在了出筷速度飞快的富安和顾伟祥向上。
这人有意思。程希眯着眼睛笑,最少在饭桌上,这位是个扮猪吃虎的主儿。他比较喜欢吃肉,特别是腌肉,几乎被他包圆了。其余的小菜鱼干什么的,碰都没碰,属于不浪费时间型的吃货。程希以前在bbs上看到过,这种爱吃咸的人,是踏实肯干型的人,性格稳重,做事有计划,看起来很不错,不过,不太重情。程希一点也看不出尖嘴猴腮的罗新军哪一点与稳重有关系。
至于解信诚则因为吃得多了,吃相比较安静,细嚼慢咽。他吃食不挑,反正拿出来的都是他爱吃的。只是,现在受到桌上抢菜气氛的影响,也加快了速度,并不是为了吃,而是为了不输。这种感觉,让程希觉得很有趣。骨子里这么好胜的解信诚,不知道他自己知不知道自己的这个问题。
“看什么呢?怎么不吃?”解信诚转头看见程希安静地坐在那里,看看这个人看看那个人,一句话也不说,不由有些担心,自家外甥女可不是什么乖小孩。不由放下了筷子,低下头来,关切地问。
“吃饱了,舅舅。”程希也觉得自己的思维太发散了些。那些所谓的心理学家的专家说法哪有什么准确的?自己竟然记这么久,太无聊了。
解信诚想了想:“今天还是我陪你一起回去住吧。第一天,你一个人住在那边,我还是不放心。”
“诶?希希住哪?”富安吃饱了,转过来问。
“我把我家的房子和王教授的儿子换了四年,希希就住在那儿,上学也方便,照顾也方便。”
“王教授?哪个啊?”富安才来,和罗新军一样迷茫。倒是顾伟祥慢条斯理地为他们解了惑:“有儿子的王教授,应该是教英文的王度教授吧?听说他年轻的时候在英国留学,学的是英国文学,可是中国文学的底子也特别好,算得上是学贯中西。翻译了不少著作,可算是国内翻译界的权威。”
“厉害,万事通。”解信诚信服地竖起了大拇指。
“万事通?这名字好,这名字好,哈哈。”富安拍了拍顾伟祥的肩,把他拍得歪了两歪才道:“以后你就叫万事通了。”
作者有话要说:要过年了,杂事特别多。昨天没更跟大家抱歉。因为没回来,连通知大家都没有办法。我可不想顶着零下二十几度隔几条马路跑网吧去,再说,我也很讨厌网吧的环境。原谅我的懒惰吧。今天总算是补上了。。
小年,现在过了十几分钟,还是祝大家小年快乐。新年算是真正开始了!
重见旧友
解信诚回宿舍之后,程希灭了灯,进庄园。庄园里还是一片生机勃勃,鸟叫蝉鸣,微风阳光,一切都是那么惬意。美美地睡了一觉起来,一看时间还早,就在庄园里的屋子前趴下来,一边想一边写自己未来一个学期的生活学习计划。写完之后,再一条一条地细读下来,发现自己小小年纪竟然还挺忙的呢。
周三周六要去文工团跟林立新学长笛。周日要去拜访马德明马老先生。其余的日子要去旁听。来到了上京大学不旁听,简直是暴殄天物。请王教授要来的各系的课表,程希挑挑拣拣自己喜欢地把第一学期的课程给定了下来。现在程希唯一可惜的是,没有个儿童自行车,在燕园里在各教室之间穿梭,跑太快有点太醒目了。所以,很大一部分课程,程希选得和解信诚一样,主要是为了蹭车。而且社会学系的课程还算有趣。
每天半个小时的慢跑,半个小时的英文朗诵,半个小时的长笛练习(这个完全是应王教授要求的,不然地话,在庄园练就足够了)。晚上还要和王夫人聊天,由自己的请求,可以得到第天半个小时跟王教授学习英文的机会。
要说这种学习计划,程希的这种程度,在新学年的学生里绝对算不上沉重的。这个时代,好容易有了一个学习的机会,几乎是人人都在拼命,恨不得连觉都不睡地学习,根本没有后世那些混吃等死的人。课堂里旁听的人也非常多,想在教室里抢个位置可是件不容易的事。所以,程希决定到哪儿都带个小马扎和一块薄木板,万一没位置了,就打开马扎坐到边上,把木板放在膝上做笔记。
第一天上课,程希没有去。她知道第一天老师讲不了什么正经内容,都是常年的要求总汇之类的东西,还不如在家里看会书呢。
背了半个小时单词,吹了一个小时的长笛,程希撑不住了。烦躁地跑出房间围着庄园跑了三圈,还是无聊,跳进温泉泡了个澡,然后又去钓鱼。在庄园里钓鱼最无趣,完全没有挑战性,想钓哪条钓哪条。或者去摘花摘果,做饭洗衣?这样耗耗弄弄,等出了庄园,发现才过了两个小时,时间还早,太阳还没到正当中呢。程希伸手摆腿,心中莫名的烦闷一点都没有减轻,反而更加郁结。时间对自己来说太漫长了,等长大最少还要十年呢,这十年可怎么熬?!是可以学习,是可以看书,是可以大吃大喝,但人生只是如此,又有何乐趣?程希是一个在乎乐趣的人。
问题是,没有游戏,没有音乐,没有电影,没有小说。对程希来说,这个时代什么都没有。她没兴趣天天跟小孩子们一起丢沙包、抓子或者官兵捉贼;她没办法看个《卖花姑娘》就哭哭啼啼;也没办法听《红灯记》不睡着;小说……恐怕除了手抄本的《一只绣花鞋》就没个正经小说了吧?想想这个时代的娱乐生活,程希就觉得人生一片灰暗,难道真要学马先生那样,唯一的娱乐就是下围棋这么伤神的游戏?程希觉得自己需要有一个轻松的东西来放松一下自己的心灵,哪怕是悲剧小说呢?让自己安心地大哭一场也是好的,可是,什么都没有。
程希坐在门前想了很久,直到王夫人提着菜篮子往回走了,程希才连忙一闪身进了庄园。王夫人实在太热情,什么时候见自己都是叫自己到他家吃饭。没饭也要用点心糖果把程希的肚子填满,这让程希很痛苦。还是先闪,反正晚上还会再见。
坐在庄园里,新抱出一坛子果酒,给自己倒了一杯。很意外地,前世程希酿的酒都不如何成功,可是庄园里的水果酿出来的酒却非常美味,虽然因为糖度而产生了口味上的略微区别,但各具风味,程希每开一坛都喜欢,连解信诚没事都会来喝两杯,虽然他还是觉得这是女孩子喝的东西。
有时候,程希庆幸解信诚没当过父亲,不然,他绝对会意识到六岁小女孩是不适合喝任何酒精饮品的。现在的解信诚完全没这个概念,再加上果酒的口味偏甜,他甚至还没事就给程希倒上一杯,只因为喜欢看程希喝的时候享受地闭起眼睛的样子。程希开始还有些担心,不过,喝了这半年以来,没发现身体有任何不适,反而各项指标都变好了许多,于是就放下心来,每进庄园就倒上一杯。
今天程希喝的是枇杷酒,漂亮的琥珀黄,倒在透明的杯子里,让程希想到一个词“流金”,美极了。枇杷酒润心肺,对视力好。程希想了想,从角落里捡出两个空的白酒瓶子,细细地洗干净,把商标撕掉,空干水份,满满地装了两瓶子枇杷酒。晚上送给王教授吧,当做拜师礼。虽然他没说收自己当弟子,但自己总是跟他学习,该有的弟子礼还是要遵守的。
收拾好一切之后,程希打开一个自己拿柳树村主任家的白纸订的本子,开始做今天的事——既然这世界都没有娱乐,那就自己给自己创造一些娱乐吧。
喝了一杯酒,身上热起来,似乎连头脑都灵活不少。程希前世并不是特别爱玩的人,父母过世后,更是因为要工作,要养房,几乎没有什么时间娱乐。但毕竟是处于相对自由的时代,看过的电影电视小说还是相当多的。
程希不敢主全都记得,但那些让她记忆深刻的片断,人物,话语,情诗,甚至世界架构或者是笑话,冷笑话,还是数不胜数。程希想到什么就写下什么,完全不在意前后顺序,看看以后能不能用这些自己最爱的萌点写出一篇让自己感动的文章来。听人说,曾经有作家看自己的作品被感动得哭泣,希望自己也有这个荣幸。
就算以程希的文笔写不出那样的大作来,但光是回忆这些看起来全无用处的东西,也是让人身心愉悦的事情,程希唇边含笑,笔在纸上沙沙地写了一个小时也没觉得累,光翻页就翻了半本过去。
正写到兴头上,突然听见有人敲门,程希一愣,谁会现在来敲自己的门?赶紧放下笔,从庄园里跳出来,把门一开,还没看清人呢,就被抱住,耳边是武振邦兴奋的声音:“希希,想死我了,你搬走了都不告诉我,太过份了!知不知道我和小叔找你找多久吗?”
“能有多久?我昨天才搬来的。”程希从武振邦的肩头看过去,就看见郑航似笑非笑的表情,武振邦说着,他还伸手过来捏了下自己的脸,程希哼了一声别开头去。
“你们没开学吗?”见到老朋友还是高兴,让武振邦放自己下来,拉着这叔侄俩坐到桌边,想了想,突然笑了一下,转过去,在厨房里转了一圈,拿出两杯漂亮的枇杷酒来,一人给递了一杯:“怎么周一来找我?”
“咦,什么?汽水吗?真漂亮!”武振邦一点怀疑都没有,接过来就大口喝掉半杯,喝完还舔舔嘴:“真好喝,甜甜的,好象还有点什么水果的味道。希希,你做的?”
郑航喝得比较斯文,但显然对枇杷酒的味道也很酒意,一口接着一口就没停。
程希看着他们这么给面子,也觉得很开心:“算是吧,好喝就多喝点,我这儿还多着呢。”
“我和振邦办到上京大学附中来上学了。他在初一,我在初三。”郑航没有武振邦那么激动,还有心思回答程希刚才的问题:“开学第一天,就有个开学典礼,没事,我们就过来找你了。”
“上京大学附中?”程希嘴角微抽,在程希的后世印象里,上京的中学初中部,上京大学附中虽然也算是重点,可连前三都排不进去呢。高中部的话,更是连前三十都排不进去,完全是个渣。
初中部,如果非要想选离自己这个朋友比较近的话,人大附中是个非常不错的选择。如果想选离家比较近的话,上京四中……好吧,这个时候,四中还没有初中部呢。但是,上京师大实验中学也是上上之选。在程希的印象里,以上三所中学算是上京中学里的前三了。偶尔二中也能排进去一次,但上京大学附中就没戏了,排到五六名去了。象他们这种条件的孩子,完全没必要“屈就”。
“嗯。”郑航还在一口一口地抿着酒:“振邦非要来,我就陪他来了。他说你一个人在这边没人陪你玩,怕你无聊。”
这、这、这话也太甜了吧?!程希心跳了一下,转头看向武振邦,没想到那小子喝得上瘾,根本没听见郑航说什么,一口干净杯中酒,正回味呢。似乎是感觉到程希的目光,笑嘻嘻地睁开眼,举了举杯子:“希希,我还要。”
程希接过杯子,有点不可思议地问道:“你爷爷就这么容易同意了?”边说,边走进厨房,重新给他倒了一杯。
“哪儿那么容易?”郑航冷笑一声,完全没任何不好意思地把空了的杯子递给程希,摆了摆,意思就是让她再给倒一杯。看
“郑航!”武振邦脸一下红了,大声地叫着郑航的名字。这两人虽然年纪接近,但武振邦从来都是非常守份地叫郑航小叔,如果这样叫名字了,那就是表明他要生气了,要认真地生气了。
郑航根本没理武振邦涨红的脸,嘿嘿地瞟了他一眼:“怕什么,早晚会知道。”说着,看着程希拿着一杯枇杷酒出现的身影,才满意地接着说:“武叔叔自然不愿意,想让我们进四中,或者是进子弟中学。振邦不愿意,结果就被武叔叔关禁闭关了半个月,在房间里,哪都不能去。可这小子硬气,硬是半个月不怎么吃饭,也不出房间,与武叔叔冷战,最后生了场大病,烧得人事不知。没办法,最后还是武叔叔投降,他才开始吃饭。希希,这小子可是很依赖你啊……”
“哪有?!”武振邦脸更红了,瞪着程希:“别听郑航夸大其词?!我吃饭吃得少是因为家里的厨师做的饭都好难吃,最后发烧也是因为感冒,哪有什么冷战半个月什么这么凄凉?!希希,以后,就请你收留我吧,好不好?让我在你这蹭饭,我让叶叔给解叔伙食费。”
本来感动地眨了几下眼睛,一听到最后这几句,程希彻底没了心思,看来自己这两年来把这个吃货的胃给养叼了。来上京大学附中上学八成就是为了他那张嘴吧?
“邦哥,你个吃货,我在你眼里就是个厨子吗?!”
“不是啊!你是我妹妹,很亲很亲的那种,真的。几个月没见我特想你,还好几次做梦都梦见你呢。再说了,什么吃货啊,别光说我。”武振邦两杯枇杷酒下肚,很满足地放下酒杯:“小叔还不是在家不怎么吃饭?你看他,才几个月没见就瘦了这么多,他就是不说罢了,他比我隐藏得深多了。其实一样好吃!哼!”
“两吃货。”程希撅撅嘴,心里还是很高兴的:“那就在这儿吃吧。一会儿舅舅就该回来了。多了你们俩个,我得多准备一些。”说着,转身向厨房走去。走进厨房,刚放下案板,程希停下来,看看自己踩着凳子,手拿菜刀,包着围裙……突然觉得,怎么这么悲哀啊?难道以后要成为他们的专业厨娘?自己刚才心里的高兴是怎么回事?自己已经彻底向妈妈级妇女进化了吗?以养儿子的心态交朋友?不行,不行,不行!
越想越不甘心,程希放下菜刀,气哼哼地走出去,叉着腰,正要义正词严地发表一次演讲,突然发现二小已经从竖直状态变成躺平。那张自己打算当摆设的婚床,二小齐整整地倒在上,睡着了!程希一口气憋住,看着二小齐头躺着的样子,心里的古怪不知道该怎么抒发。
忘了,枇杷酒也是酒啊!
作者有话要说:那个,北大附中的朋友,本文真的是架空,没有任何影射。
初为大学生的舅舅
给二小盖了被子,脱了鞋,程希推了一把,二小就自然而然地翻了个身,从横躺变成了顺躺,各自沉沉睡去。
这应该不是喝醉吧?就算一个人酒品好,也不至于叔侄俩酒品都这么好才是。程希细细看了看脸向自己这边的武振邦,果然是两个黑眼圈。刚才见面太兴奋,没注意到这些细节。这两家伙这两天都做什么去了?累成这样?难道真的是在找自己没找到?程希有些纳闷。
不过,既然累了就睡吧。程希索性取了围裙,决定不在屋里做饭了,不然一定很吵,让他们睡不好。三月的天气凉凉的,正是睡觉最好的天气。程希不想打扰他们的好梦。
把庄园做好的菜一盘一盘地拿出来放在桌上,不方便起火闷米饭了,就拿出一厚沓玉米薄饼当主食。想了想,把早上拿出的那一坛子枇杷酒拿出来,同样放在了桌上,因为自己和二小喝了不少,再加上给王教授灌的两瓶,所以所余不过小半罐,到时可以让解信诚带回去给他的舍友尝尝鲜。
又拿出那本自制的记事本,继续未完的工作,才写了一页半,就听见门嘎吱一响,把记事本往庄园里一丢,抬头就看见解信诚略带兴奋的脸。他张嘴正要说什么,程希连忙把食指放在唇间,做出“嘘”的动作,解信诚一愣,顺着程希的动作看过去,正好看见武振邦睡得正熟的脸。
“咦,他俩怎么来了?”解信诚洗了手,拿起筷子,边吃边问。
程希把刚才二小说过的话又重复了一遍。解信诚听着皱了皱眉,筷子停了一下,说了一句:“没关系,希希开心就行。我还担心在大学校园里希希没有朋友会寂寞呢,现在算是有一点放心。这俩小子虽然……但对你还算纯朴。”
啥叫对我纯朴?程希心里别扭了一下解信诚的用词。抬眼看着他,突然笑起来:“舅舅,你这身打扮可真有范儿,走出去肯定人人都觉得你是当官的。”说着,指着解信诚中山装的前兜里插着的两只钢笔,笑不可支。
程希想起前世对八零年代的一个笑话。说是胸前插一只钢笔是文化人,插两只钢笔是当官的,如果插三只钢笔的话……那是修钢笔的。程希虽然没见过修钢笔这个行业的人物,但还是觉得这个总结着实有趣。算是这个枯燥时代里少有的娱乐精神。
解信诚低头看了眼自己的两支钢笔,也笑了。这算是一种时髦的打扮方式,就象夏天的时候在白衬衣前兜里塞一包大前门,有意让大前门的烟盒图案从白衬布里透出来一样,摆的就是这个款儿,程希的话说,就是低调的炫耀。
在程希大笑前,解信诚的这个插笔的行为有多少是虚荣心作祟,解信诚自己也不知道。但毕竟是个年轻人,可以得到众人的瞩目,目光中多少带着些羡慕甚至妒嫉,都是件让人充满快意的事。可是,这事一拆穿,解信诚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好笑。如果自家六岁的外甥女对自己的这个行为的评价都是幼稚好笑的话,那么,之前的那些自我感觉良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