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九十年代第14部分阅读
重回九十年代 作者:rourouwu
吗?”李锐又问,要是没有意外,那两个人应该就是郑向红派来的了,却不知道他们到底有什么本事。
不过,虽然不知道对方会有什么本事,他却是不敢小觑的,能被郑向红看上的人,肯定有独到之处。
“我也不知道,不过那个老人跟我打过招呼,看着像个老师。”小惠开口,她对对面的人家还是很有好感的,比以前那家喜欢斤斤计较的住户好多了,可是对方家里只有两个男人,她也不好跟对方走的过近。
“嗯。”李锐应了一声,既然已经到了自己的家门口,他就应该尽早去拜访一下了。如果没有意外,这两个人在教导他的同时也会把他的情况汇报给郑向红,另外,那个退伍军人,是不是还承担着保护他的职责?他又该怎么面对那两个人?最后,是不是可以让他们也教教朱云轩?
李锐正想着朱云轩,朱云轩就来了。
“你最近过的怎么样?”看到李锐,朱云轩马上开口。对面的孩子跟过年前没什么两样,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李锐有些变了。
“我过的挺好的。”李锐笑了笑,看到朱云轩,他再次安定下来,也懒得去想郑向红的心思了。
“你没有受欺负吧?我记得你以前说过北京的那些人对你不好。”朱云轩挨着李锐坐下,看到小惠洗碗去了,又问。
“没有,以前我父母对我也不好,现在不是好了吗?”李锐开口,把在北京的事情详细说了一遍。
“这样也好,虽然你做事可能都会暴露在郑向红的眼皮子底下,可是可以得到他的支持也是不错的。”朱云轩分析了利弊,不得不承认李锐的这个决定还是利大于弊的。
“我打算现在就去拜会那两个老师,你去不去?”李锐想起了自己之前记着的事情,开口问道。朱云轩如今变着法子在学习知识,这一点他也是知道的,既然有这样的机会,他当然不想浪费了。
“我去了不合适,而且可能会暴露我们的秘密。”朱云轩拒绝了,他当然也想去,可是这么做就有可能把自己也暴露在郑向红眼皮子底下要是他和李锐之间的事情被发现好吧,其实现在他跟李锐之间什么事情都没有。
“你比我会演戏,要是你都暴露了,我肯定早就暴露了这会儿,哪个人会想到我们是重生的?”李锐再次开口,就算他看过不少小说,在重生以前也是觉得这样的事情是不可能发生在现实中的。
“走吧!第一次见师父,还要准备一些见面礼才行。”朱云轩不再推辞,很干脆地开口,他确实是想要得到这个机会的。
他这辈子,希望自己的父母能获得幸福,当然也是希望自己可以获得幸福的,李锐他的起点就比不上对方,要是一再落后,他还有什么拿得出手的?
两人去对面串门,小惠自然不会阻止,等朱云轩和李锐进入那间格局跟李锐的住处一模一样的房子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一个布置简单没什么家庭气息的屋子。
房间里的东西不多,收拾的非常干净,要不是看到了人,也许他们会觉得这家人已经搬走了。
客厅里只放了一张八仙桌和四个条凳,这会儿一个戴着眼镜,满头白发的老人正坐在一个轮椅上看书,看到他们以后就放下了手里的书,目光放到了李锐身上:“你来了。”
“孙先生。”李锐开口,对面这个六七十岁的老人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却给人一种压迫的感觉。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朱云轩在场的缘故,并没有多说什么:“今天没什么事情,以后你每天早上五点半到这里来,我会安排你学习一些东西。”
“孙先生,我要学什么?”李锐再次问道。
“我会的东西不多,你要学的是一些陶冶情操的小玩意儿,另外,就是我这些年杂七杂八学的一些东西了。”孙凌开口,他岁数已经大了,早就希望能收个聪慧的弟子,本来郑天奇不错,可惜的是他注定要走上仕途,最后也就跟他学了五年。
这次郑向红让他过来教导李锐,有个风景不错的地方养老,他也是觉得很不错的,不过他没想到李锐竟然会带着另外一个人来这算是孩子的友谊还是上位者的智慧?
不管怎么样,要是李锐想让他多教一个人的话,也要有足够的诚意才好。
“孙爷爷,你要教李锐,可以顺便教教我吗?以后我可以给你做饭,帮你洗衣服。”朱云轩一进来就看到了对方手上拿着看的是原文书,那些扭曲的字母是他最让他感觉无力的存在,迫切地希望有人能教自己英语的朱云轩马上就来了兴致,不过他很清楚,不管李锐是怎么样的,他们都会教李锐,可是他就不一样了,想跟人学习,还要靠自己才行。
孙凌一愣,他没想到朱云轩竟然会这样说,一个七八岁的孩子,真的会洗衣做饭?不过朱云轩这么说,却比那些说自己聪明的孩子更得他的欢心。而且李锐已经带着这个孩子过来了,他总不能将对方赶出去,最多也就是在给郑向红的报告里多写一笔罢了。
“可以,你要是真能做饭洗衣,我自然会教你。”
这时候,门突然打开了,一个三十来岁身材高大的男人走了进来,他皮肤黝黑神情刚毅,看了一圈以后,对着李锐就点了点头:“小少爷。”
“蒋叔叔。”李锐也朝对方点了点头,心里跃跃欲试。不管外在的表现如何,每个男人心里都有一个武侠梦,他当然也一样。
上辈子他写第一部武侠小说的时候,也是幻想着自己快意恩仇的模样的。
“蒋叔叔好。”朱云轩也打了招呼,甜甜地笑起来。
他眼尖地看到对方手里提着的菜,马上接了过来:“孙爷爷,蒋叔叔,我去厨房把菜收拾好,你们聊吧!”话一说完,他直接提着菜就去了厨房,现在该把空间留给李锐和这两个人了。
“你叫李锐吧?你想让那个孩子跟你一起学?”眼看着朱云轩进了厨房,孙凌问道,他从郑向红那里听过一些李锐的事情,知道这个孩子不简单,自然也把决定权交给了对方。
李锐点了点头:“我想让他跟我一起学。”
“你这样的人,从小培养几个帮手也是可以的,不过能学会多少就要看他了。”他们会对李锐倾囊相授,朱云轩就不一样了。
“谢谢孙爷爷。”李锐马上开口。
“以后我就是你师父了。”孙凌开口。
“师父。”李锐叫了一声。
孙凌并没有因为李锐的身份而表现出什么异样,退伍军人蒋勇就不一样了,他没有让李锐叫他师父不说,还坚持称呼李锐为少爷。
三人在外面说话,朱云轩却一直呆在房间里,蒋勇的注意力也分了一半在那里,可是朱云轩却一直没有出来,到了后来,却是有香味传了出来。
朱云轩在做饭?李锐呆了一下,打开了厨房的门,果然就看到朱云轩正踩在择菜坐的小凳子上炒菜,对方脱了外套却系上了一个过大的围巾,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的模样。
“你再等半小时就可以开饭了!”朱云轩笑眯眯地开口,说了就要做到,他不可能一直依靠李锐,总要让对方心甘情愿地教他才好。
如今已经十点了,十点半开饭虽然早了点,但是那两人早上应该吃的也早,这会儿也该饿了。
“你会做菜?”李锐有些惊讶。
重生以后,其实让他惊讶的地方挺多的,就说李跃,上辈子在他的印象里也是从不做菜的,这辈子却在过年的时候用自己的厨艺讨好了郑家人,而朱云轩他一直觉得朱云轩不是会做菜的人。
“当然会。”朱云轩回过头继续炒菜,掩饰了自己脸上的表情,上辈子不管是独自居住还是后来跟陆明在一起,他都是会下厨的,厨艺这东西,练练也就练出来的,之前在家里也是怕姜月秀他们怀疑,他才不敢做更多的菜。
旁边的锅子里正烧着红烧肉,他现在却是在炒青菜,不敢他到底岁数小力道小,所以没多久手就有点酸了。
“那我们就等着尝尝你的手艺了。”孙凌推着轮椅过来,笑着开口,不管怎么样,一个八岁的孩子真的懂做菜,就让他有好感了。
朱云轩做的菜很简单,一个炒青菜,一个红烧肉,一个红烧萝卜还有一道豆腐汤。
原本他还想再多做点菜,可是蒋勇买的材料不多,也就只能这样了。
炒青菜也没什么稀奇的,红烧肉为了能入味肉块切的不大,红烧萝卜里放了红烧肉的汤汁,非常的香,豆腐汤里放了则放了肉丝,三菜一汤的家常菜,看着也很不错了。
“我总算能吃点不是白煮的东西了。”孙凌看了看朱云轩,又去看蒋勇。
“孙爷爷,你尝尝味道吧,下次你想吃什么跟我说,我要是不会做就去学。”朱云轩马上开口。
“味道挺好的,”孙凌吃了一块肉,“比你蒋叔叔做的好多了,他每顿都煮白煮肉,就算是萝卜他也是直接切块蒸熟了让我沾酱油吃的,至于豆腐,那连煮都不用煮了,直接淋上酱油就能吃。”他本来还想让蒋勇打包几个菜回来的,可是这个大个子觉得不实惠怎么都不愿意。
本来他还想着收了徒弟可以使唤使唤对面的保姆,现在有人自个儿凑上来帮忙做菜,倒是省的他想办法让对面的小保姆帮忙了。
“孙爷爷你要是愿意,以后我天天过来帮忙!”朱云轩知道孙凌和蒋勇肯定是秘密过来的,所以他们才会在有行动不便的老人的情况下连保姆都不请,既然如此,也就有了让他可以下功夫的地方。
小惠并不知道他们的事情,所以朱云轩和李锐还是回去吃饭的,走出房门,两人相视一眼,眼里都有了笑意。
43
43、半年
孙凌跟人说自己是个退休老师,打算教李锐和朱云轩书法。
自己的儿子要跟人学书法,朱成才当然不会不同意,第二[奇qisuu书网]天一大早,他就带着自己腌好的猪肉、用酱油酱好在走廊上晾干的酱鸭和一些土产,拉着儿子去了孙凌的住处。
孙凌笑眯眯地收了东西,跟朱成才说话,几句话就把朱成才的底细和朱云轩的底细全都打探清楚了,朱云轩很无奈,但也知道这些孙凌是迟早会知道的,所以就乖巧地把自己带来的泡菜咸菜放到了碟子里端出来给孙凌配粥吃。
虽然这里有两个人,可是很明显孙凌更加重要,朱云轩自然很乐意巴结好了他,当然,也有一部分原因是蒋勇太过沉默让朱云轩无处巴结。
开始学习以后,朱云轩就知道为什么如今背了很多单词的自己还是看不懂孙凌看的书了,因为那些书都是德文的。
孙凌说自己懂得不多,可那明显就是谦虚的说法。年轻的时候就出国留学,后来怀着一腔热血回国报效祖国却碰巧遇上一个不好的年代的孙凌,精通英语德语不说,还有好几个欧洲国家的语言也懂一些,而他当初留学的时候,学的就是数学和经济。除此之外,孙凌出生于书香门第,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当然,他能教的远远不止这些,一些做人的道理和感悟,他也是在不经意间会说出来的。
要不是亲眼所见,朱云轩甚至很难相信一个人能懂这么多的东西。
孙凌一开始并没有教太多的东西,他只是压着李锐和朱云轩学书法,然后对着他们讲一些事情,讲一些人。
李锐和朱云轩如果真的是孩子,也许只把他讲的东西当故事听了,真要有所感悟却要很久以后,可是两人内里都是成年人了,自然也就听懂了他讲的故事里的尔虞我诈和忠诚信义。
当然,孙凌不愧是郑向红派来的,又或许他跟郑向红关系很好,能说出很多郑向红的往事不说,也一直不着痕迹地在帮郑家说好话。
既然已经得了实惠,自然也就不在意这点东西了,朱云轩每天静下心来写毛笔字,然后努力地学英语,一有空还要打扫房间洗衣做饭,时间被安排的满满当当的。
而他做家务做饭的时候,李锐则会被蒋勇提着去学搏击技巧和散打,朱云轩也知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李锐早上被蒋勇要求去跑步的时候,他也会跟着跑,只不过蒋勇教李锐打拳却不肯教他,他渐渐地也就不巴上去了,毕竟他如今有很多东西要学,贪多嚼不烂。
李锐要学点防身的避免被绑架什么的,他估计就一辈子不会跟人打架了。
寒假一直放到正月十五,开学以后,他们的学习时间就变少了,很多时候为了能多学一点,朱云轩就直接住在李锐家里了,不过就算住在李锐那里,他也不会忘了还怀着身孕的姜月秀。在买菜的时候,朱云轩会给了小惠钱让她单买开一份,然后做个炖鸡什么的让小惠在帮李跃送饭去的同时顺便送给姜月秀——今年开始,小惠的工资加到了八百,这么高的工资当然不是白给的,李跃又给她派了个任务,就是给他送饭。
服装厂的大锅菜味道真的很差,李跃吃不惯不说,姜月秀都是乐的有儿子孝敬的。
一年级的学习并不难,不过奥数上面却需要花朱云轩不少功夫。
原本朱云轩还觉得奥数这样的东西可以帮他取得一些荣耀却是用处不大的,孙凌却不这么看,相反,他觉得学学奥数是很有用的。因为孙凌的看法,朱云轩也就在上面下了更多的功夫,然后有空的时候,还会看一些孙凌带来的经济方面的书。
孙凌在国外学经济金融已经是几十年前了,可是这些年他一直都没有放下自己过,学习不进则退,他如今看的原文书就全都是专业书籍,于是写个英语作文还要翻字典翻了字典还容易语法错误的朱云轩就常常只能看懂个别单词了。
这些日子,姜月秀的肚子也从一开始的完全看不出来越变越大了。怀孕三个多月以后的某一天,姜月秀突然百病全消胃口大开,于是朱云轩要惦记的就不只是保证她的营养了,他还要纠正姜月秀有的吃就为了肚子里的孩子多吃一点的思想——姜月秀怀他的时候因为家庭条件的缘故没什么好吃的能吃所以没胖多少,这会儿可不能因为有钱吃好的而把自己吃成大胖子又把孩子吃成大胖子了!
这会儿虽然也有剖腹产,朱云轩却不怎么相信镇上的医院的技术,而且姜月秀第一胎顺产,如今多半也要顺产,既然打算顺产,孩子当然是不要超过八斤为好,最好是连七斤都不到,所以,姜月秀把自己当猪整天往自己肚子里塞东西的行为实在是不可取的。
朱云轩为了姜月秀肚子里的孩子,甚至趁着在学校里有空的时候看了不少孕产妇的相关书籍,连医院给孕妇发的宣传册子都没放过。不过就算有朱云轩的提醒,觉得能吃是福的姜月秀和宠爱妻子的朱成才还是变着法子给姜月秀做东西吃,最后姜月秀胖了好几圈,三个月的时候只有一百斤的她在怀孕六个月的时候就胖到了一百二十斤。
等姜月秀怀孕六个多月的时候,也就临近小学的期末考了。
孙凌觉得,朱云轩是一个脑子灵活的人,李锐却是一个有灵气的人。没错,朱云轩的脑子转的很快,在数字方面更是有很强的天赋,李锐却完全相反,他天生就会摆弄文字,语言方面天赋极高,琴棋书画更是学的比朱云轩好了一大截。
在朱云轩辛辛苦苦地啃英语从头学起的时候,他就能顺溜地说很多德语对白了。
“真不知道你们两个到底是怎么长的,聪明不说,在这样的年纪竟然有如此之强的自制力。”孙凌一边吃着朱云轩出去跑步是顺便买来的鸡蛋饼,一边开口。
一开始给两个孩子摸底的时候,他还真是惊讶了一下他们的进度,后来却也发现这两个孩子算不上天才了。可是就算不是天才,他们也绝对是很聪明的人了,最重要的却是他们肯用功。
孙凌一直都觉得,后天的努力和先天的条件是同样重要的,他的两个学生先天条件就不差,后天又够努力,如今正是最能挖掘孩子的潜力的时候,好好培养他们肯定能有大出息,不过,如果这两个孩子的天赋可以放在一个人身上好吧,他不该有这么高的要求,这个世界上,完美的人有几个?
能在晚年有这样两个小弟子,真的已经很不错了。
朱云轩刚刚跑完步,如今已经休息的差不多了:“我们这是有两个人一块儿学,所以憋足了劲超过对方呢!孙爷爷,你慢点吃鸡蛋饼,我去做个牛肉粉丝汤。”
孙凌有一次偶尔吃了镇上包子店卖的牛肉粉丝汤,然后就爱上了,可是镇上一块钱一碗的牛肉粉丝汤里面的牛肉并不多他觉得不满足,最后朱云轩就只好自己动手做了。
粉丝煮过以后放在水里泡过夜就是牛肉粉丝汤的主料,另外就是切得粉碎的葱末、榨菜末还有牛肉末了。外面店里卖的牛肉粉丝牛肉都是自己煮的,朱云轩却是去熟食店买了五块钱的牛肉,切了牛肉末以后,又把剩下的牛肉切片放到了孙凌的那份粉丝上头——相处的久了,他才知道孙凌嗜好吃肉。
鸡蛋饼配上牛肉粉丝汤味道很好,不过蒋勇喜欢吃辣的,所以往里头加了不少辣酱,估计都吃不出它们原本的味道了。
学校开学以后,上学前的时间就学不了多少东西了,吃完了早餐,朱云轩和李锐写了一张大字以后,就结伴去学校了。
朱云轩一边走,一边背着英语,“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这一点,也适用在学习语言上面,如今孙凌就天天让他背英语的童话书,这会儿他背着的就是《丑小鸭》的一部分。
“你下学期打不打算跳级?”李锐开口问道,只过了几个月,他的个子就长高了不少,朱云轩也变瘦了,让自个儿越来越胖的姜月秀心疼的不行。
“不知道小学是最轻松的时候,要是跳级了,可能就没有太多时间来学别的知识了”朱云轩如今恨不得每天都有四十二个小时——有时候学的越多,就越能感觉到自己的不足。
“你要是跳级就跟我说一声。”李锐开口。
“我会的。”朱云轩马上答应了,他都习惯了整天跟李锐在一起了。
朱云轩本来还在想着到底要不要跳级,却不想一进班级就得知了一件让他觉得难受的事情——他的班主任陈老师带着两个孩子去测弱智了。
朱云轩也是到了这个时候才知道,这年头老师是可以带着孩子去专门的医生那里测定孩子是不是弱智的,而且,很多老师都希望能多测出几个弱智来,因为一个学生被确定为弱智以后,他的成绩就不用计算入班级平均分和总分里了。
在这个班里呆了一年,朱云轩熟悉的人却不多,最熟悉的还是那个一直被陈老师所不喜的杨敏,而这回,成绩不好的杨敏就和另外两个学生一起被陈老师带去测弱智了。
最后,杨敏侥幸逃过一劫,一个平常上课总是不认真听讲的男生却被测定为弱智。
这个男生很活泼,有机会在外面跑就不肯坐着,要说他有多动症朱云轩相信,说他是弱智
跟着陈老师出去了一趟,回来以后杨敏还很害怕的样子,朱云轩送了她一只漂亮的铅笔又哄了她几句她才终于安定了下来:“朱云轩,你说我是不是应该去乡下读书?我们那里的人考试成绩都没有我好,可是老师还说他们聪明。”
乡下跟镇上的教育条件真的是天差地别的,在陈老师的眼里,不能考一百分的学生就不是好学生,而在乡下,能考九十分就足够了,而且很多人到了念小学才去上学,去了什么都不懂不说,上课上一半突然跑了要老师去抓回来的学生都有——这些都是吕磊跟朱云轩说的。
“你也很聪明,上次是粗心才只考了九十六分的。”朱云轩安慰着对方,镇上的学生放学后父母都会辅导他们,像杨敏这样的,据说她回家以后还要帮忙照顾弟弟,父母也是只认识几个字的。
“这学期开学的时候我爸带我来报名,陈老师就让我爸别交钱了带我去乡下读书后来我爸说我家拆迁了一定要在镇上读她才让我爸交钱了。”杨敏本来不想说,毕竟这不是好事,可是现在老师还怀疑她是弱智
朱云轩的脸色变了变,他对陈老师观感从一开始就不好,可是后来陈老师不惹他了他也就不在意了,没想到竟然还有这样的事情:“她不是个好老师,你别在意,对了,今天他们问你什么问题了?”朱云轩上辈子遇到的小学老师都挺好的,可这次
“他们问我为什么要开窗户什么的。”杨敏说了一句就不再继续说而是回过头去写作业了。
杨敏不愿意多说,朱云轩自然也就不问了,心里却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儿。
从陈老师宣布了那个好动的男生是弱智以后,朱云轩就发现很多人开始远着对方了,文德镇小管的很严,学生们连土话都不能说当然也不能骂人,所以那个男生倒是没有被欺负,可是众人对他的冷淡就足够他难受了,陈老师还异常干脆地把他的位置调到了最后,让他挨着朱云轩坐,估计是打算像不管朱云轩一样不管他了。
这个男生叫范伟,这会儿还有点茫然的样子,朱云轩看到他的衣服穿得不怎么样,书本都被弄得很破。
不过也许真的是小孩子忘性大,没一会儿他就把椅子挪来挪去开始自得其乐了,同时朱云轩也知道了,全校一年级弱智并不是只有他一个,而是有三个。
这样的情况,还真让人觉得挺悲哀的。
朱云轩中午的时候是去孙凌那里吃饭的,吃饭的时候脸色就不怎么好。
听了他说的事情,孙凌倒是没有太过在意:“你心里难受很正常,不过这事情还是要你自己想通了才行,被打上弱智标签的人可不止这么几个,你又能做点什么?”
他什么都做不了!朱云轩咬了咬牙,他连自己的事情都处理不好,又哪里管得到别人?
看到朱云轩的神色,孙凌皱了皱眉头没有继续说话。
朱云轩是一个非常乖巧的孩子,可又不像是一个孩子,不知道他自己有没有发现,明明表现的很自信的一个孩子,结果不管是做题还是做事,他有时候总会下意识地犹疑并且怀疑自己
吃过了饭回学校的时候,李锐突然拉住了朱云轩的手:“云轩,你重生以后,怎么就畏首畏尾了?”
“畏首畏尾?”朱云轩迟疑了一下,他难道不是一直都不管不顾的吗?什么时候畏首畏尾了?不,也许他真的畏首畏尾了,所以才会觉得自己什么都做不了,更怕自己做错了。毕竟有的时候一次做错,就很难回头了。
重来一次才得到的家人和幸福,他只敢小心翼翼地捧在手里。
朱云轩下课的时候,打算把杨敏和范伟叫到自己身边学习。
这时候也没什么好学的,他只想让他们抄抄课文,把习题重做一遍之类的,争取期末考个好成绩,可惜的是,他想教的两个人却都不买他的帐。
范伟不用说,他根本不愿意听朱云轩的话就跑出去玩了,杨敏也觉得那些东西自己全都会了没必要再学。
怎么就能确定自己都会了?朱云轩让杨敏出去跟几个女生说话了,自己却继续看自己的书。
他上辈子也读到大学毕业,一开始不也觉得如今学的东西自己都会了?可是如今重新看起来,却发现这些基础知识,自己很多还真忘了!就说如今六年级的卷子,上面背诵课文的默写他肯定是写不出来的。
如果范伟和杨敏想要好好努力考个好成绩打陈老师的脸,朱云轩肯定会非常赞成并且帮他们的忙,可是这两个孩子如今的反应
朱云轩甚至觉得自己是白操心了,杨敏早就忘了自己之前的害怕了不说,就连范伟,也只觉得现在的生活轻松了很多还不用写作业了实在是美好的很。
晚上回去,李锐摘菜朱云轩做饭,做到一半,朱云轩突然就转过身拍了拍李锐的肩膀:“下一学年我们就跳级吧,一起跳到四年级。”下半年他们原本该读二年级,现在想想直接跳到四年级也不错。
“好啊。”李锐马上答应了。
朱云轩盯着李锐看了一会儿,突然朝着对方露出一个笑容:“李锐,我觉得跟你在一起真的挺不错的。”
“你说什么?”李锐觉得自己幻听了,他每次表达点什么朱云轩就顾左右而言他,这次怎么
“我说,你给我爸打个电话,告诉他我今晚不回去了。”朱云轩继续开始炒菜,他们吃完了饭,可要一直学到九点呢,在李锐这里睡了也方便。
李锐放下手里的洗了一半的莴笋,无奈地到外面去打电话。朱成才刚刚在家里安了电话,新鲜的很,估计到时候又要一边拉着他说话一边心疼电话费了呃,上回朱秋月打电话过来,那小丫头还特地看着时间非要到五十几秒挂断避免浪费来着。
44
44、山区
文德镇小位于小镇上,整个文德镇只有这么一个小学,而老师们又喜欢跟市里的学校比,也就让文德镇小的各种规定特别多,管理特别严格,老师们也特别在意成绩。在这样的情况下,朱云轩和李锐想跳级的事情受到了很多人的瞩目。
转眼,小学的第二个学期就结束了,期末考的时候,朱云轩和李锐是和三年级的学生一起考的。
两人的数学成绩都是能保证的,所以也就在最后的日子里把语文抓了一下,看了语文书也背了相关的课文。
最后,两人数学都考了一百分,语文却都是九十九分,成绩一模一样,有缘分的很。不过扣分的地方到底是不一样的,朱云轩是阅读理解扣了一分,李锐却是作文扣了一分。
“你作文怎么会扣分?”朱云轩真的觉得挺惊讶的,三年级的看图写作文,不是只要不错字语句通就不用扣分吗?自己的作文都没有扣分,李锐怎么就扣分了?
“段首空两格,我把这个给忘了”李锐的脸红了红,指了指自己的卷子。他的字端端正正的,蓝黑钢笔写下的每个字都很漂亮,放在一起就更漂亮了。
试卷最后有四幅小图,下面划了几道线就让人看图写话,李锐写的满满当当的,可是他前面没有空开两格,于是这会儿阅卷老师用红笔在他的段落前面画了两个框框,扣了一分。
“哈,那你下次加油,可不要一直在这种地方丢分了。”朱云轩挺得意的,他一向讨厌写作文,但这绝不包括小学作文——每次只要写不到五百个字用个成语进去就能被老师划出来表扬什么的,实在是太爽了!
李锐没有继续说话,只是看着朱云轩的笑容。他做卷子的时候力求美观,自己默想了两遍以后又看了看可供写字的空间,最后才决定前面不空了,谁曾想竟然会因为这个扣分?
不过不管怎么样,他们凭着这个成绩下学期就可以直接上四年级了。
文德镇小的小学班主任,可能直接从孩子们的一年级带起带到他们六年级,也可能一二三年级一个班主任,四五六年纪一个班主任,根据内部消息,明年他们的班主任就会是王求真。
期末的最后一天只上半天课,朱云轩中午的时候就拿了三好学生的奖状回家。看着朱成才高兴地把奖状贴到墙上去,然后大着嗓门一边说着自己儿子得奖和跳级的事情一边去了隔壁,打算把父母叫到家里来吃晚饭。
朱云轩自然知道朱成才是打算好好炫耀一通,不过他却不打算再像上辈子一样跟过去一边做谦虚状一边心里无比得意,干脆就跑去跟姜月秀说话了。
姜月秀如今怀孕也七个多月了,刚刚被告知胎位不准,医院就给配了一些草药,这种扎成一束的草药是点燃了以后拿来熏脚心的,朱云轩不知道到底有没有用,只是每天晚上回家以后就会帮姜月秀熏脚。
“妈,孙爷爷说了,你要是吃的太多,孩子太大了会生不出来的。”朱云轩看到姜月秀正在啃自制的凉拌鸡爪,开口。
要是姜月秀是肚子饿了吃点东西他肯定不会多说什么,可是很明显,很多时候姜月秀只是为了吃东西而吃东西又或者嘴馋。
姜月秀也见过孙凌,对于这个很有气势的老人非常敬服,她和朱成才这一年里都学了很多东西,跟着电视机收音机学会了说一些并不标准的普通话不说,姜月秀还学了一些初级的设计知识,朱成才则在自学会计。越是学得多,越是对有学问的人佩服,自从有一回看到孙凌画画以后,姜月秀就对对方佩服的五体投地了,如今听到朱云轩的话,马上问道:“孙老师真的这么说?”
“当然是真的!”朱云轩立刻点头,都有些后悔没有早点把孙凌抬出来了,以前他跟姜月秀说过很多次,可是姜月秀根本不在意。
“那我不吃零食了,云轩,妈妈做了不少鸡脚,等会儿你带去给孙老师他们吧。”如今服装厂步入了正轨,盈利虽然不算惊天动地却也不差,姜月秀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两天假期,还是挺轻松的,时不时就会做些小东西吃。
鸡爪是剁开以后加少许盐煮熟然后放了蒜末辣椒油之类的调料凉拌的,另外,因为蒋勇喜欢吃辣孙凌也不介意吃辣,她还做了泡椒鸡爪。这泡椒鸡爪的做法也不难,不过是把煮熟的鸡爪放进买来的泡椒里泡上一晚上罢了。
“好的。”朱云轩马上点头,暑假来临了,可是他和李锐却是一天假期都没有的,这不,吃好了午饭还要去孙凌那里。
朱云轩到孙凌那里的时候,李锐正练字,看孙凌的模样,却像是刻意在等着他。
“孙爷爷,你在等我吗?是不是知道我会带好吃的来?”朱云轩开口,然后把姜月秀做好的两份鸡爪用碗装了。
“怎么是鸡脚?其实我更喜欢凉拌鸡肉,你下次试着用鸡胸肉凉拌一下试试。”孙凌喜欢吃肉,特别喜欢,这会儿脸上就露出了高兴的神色。
也许一开始还有点成见,现在他却是打心底儿喜欢朱云轩了。
“行!”鸡胸肉切丝,应该也能凉拌的吧?
“好了,说正事,总算放暑假了,你们两个也有一段完整的学习时间了,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会加大对你们的要求,另外,我们还要找个时间出去走走。”孙凌想起蒋勇跟自己提过的事情,开口。
“孙爷爷,要走多久?我妈”朱云轩迟疑起来,上辈子因为家里不宽裕他从来没有参加过夏令营什么的,这次有机会还是很稀罕的,不过姜月秀的肚子
“你妈怀孕了,跟你有什么关系?就算要操心也不是你一个孩子该操心的好了,我们这次是去浙江的一个山区,在那里住二十天,后天就出发,你们带好东西就好。你肯定能赶回来看着你妈生孩子的。”孙凌开口,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他觉得这两个孩子还是很有必要四处走走的。
而且,多走走也能长长见识。这次跟着蒋勇去那里,以后却可以找些大城市逛逛。
“没问题!”虽然觉得后天就出发有点快,朱云轩还是马上答应下来。
孙凌特地说了山区,去的地方应该不富裕,朱云轩觉得自己还是很有必要做好准备的。
如今是九四年,民众的生活水平已经好了很多,可是农村并不富裕,他们这里是沿海地区,人们也就过的一般而已。
农村的人家只靠种地和养蚕什么的肯定是赚不了什么钱的,也就够一家人花用,要是去工厂上班这边有很多厂,可是全都是招收女工的,男人大多找不到工作,女人上一个月的班辛辛苦苦也就三四百块钱一个月,以前更少,要是家里没什么事情还好,总能有所结余,要是家里出点什么事情或者想建个房子什么的,总要四处借钱才能成事。
朱家还算是有钱的,当初朱成功和朱成才结婚的时候上门来说媒的人就很多,可是给两个儿子结婚、盖房子什么的,还是掏空了朱阿大的家底。
后来朱成才和朱成功分开住,又各自有了孩子,开销也就大了,朱成功一家只有冯仙一个人上班,还要添置一些东西,日子过得当然很紧巴。朱成才家里相对要好很多,可是也攒不下多少钱,也就是到了现在两人都工作了,才有了积蓄。
不过这些积蓄,在最近添置了洗衣机、电话机之类的东西,又交了超生的罚款以后,也已经去了大半。
朱云轩回家的时候,就看到姜月秀做了一桌子的菜,红烧鲫鱼、猪肠炒大蒜、猪肝烧韭菜、豆腐衣包肉,还有好几样蔬菜。
而且,原本说的是请朱阿大和王凤儿过来吃饭,这会儿却是连朱成功夫妇也请来了,朱秋月正眼巴巴地看着墙上的奖状,一脸的羡慕。她幼儿园毕业了,可是幼儿园只发了小红花没有发奖状。
朱阿大看到孙子回来,高兴地一把抱住了孙子:“轩轩真厉害,是三好学生啊!”
“爷爷。”朱云轩也搂住了对方,这些日子忙得很,他都没什么机会跟爷爷好好相处了。
菜都做好了,朱云轩也回来了,朱成才马上招呼了人开饭,一共八个人,正好坐的满满当当的。
王凤儿到儿子这里吃饭,一直都是专挑好的吃的,其他人早就习惯了她的做法,也没人觉得奇怪。
“妈妈,你吃几片猪肝,可以补血。”朱云轩夹了猪肝给姜月秀,朱秋月见状,也马上夹了几片给冯仙。
“云轩和秋月现在都长大了,再过两个月,你们可要帮着你妈妈带弟弟啊。”朱阿大伸手摸了摸朱秋月的头,笑道。
“我会对小弟弟好的。”朱秋月马上开口,她是对母亲肚子里的孩子异常好奇期盼的。
“要真是个弟弟就好了。”王凤儿凉凉地开口,冯仙脸色变了变,到底忍住了。
“大哥,今天下午村里来人了,说是以前发的独生子女费要全部还回去,我们明天下午一起去一趟怎么样?”朱成才眼看着冷场了,对着朱成功开口,转移了话题。
“今天下午我不在,倒是不知道这事,那我们明天去一趟吧。”朱成功和冯仙是还能再生一胎的,可是以前冯仙不想再生也就报了独生子女,村里会发年画不说还会每年给独生子女费,现在却是要还回去的。
“当初我们两个就差不多同时做爸爸,这次又是一块儿有了孩子,还真是巧的很。”朱成才如今看到老婆的肚子就高兴,整天盼着能生个闺女。
接下来王凤儿倒是没说什么话了,大家吃饭的气氛也好了很多,吃完了饭,朱云轩就跟父母说了自己要离开二十天的事情。
姜月秀和朱成才都非常舍不得,可是他们又是重视学习的,要不是这样也不会刻意让朱云轩去镇上念书,当然也就没有反对孙凌的这个决定,只是两人都念叨着要多买点东西给朱云轩带去。
最后出发的时候,朱云轩果然带了不少东西,光火腿肠就带了二十根,还有姜月秀给他做的茶叶蛋什么的,再加上他自己的衣服鞋袜,加起来一共装了两大包。
李锐却相反,只带了几套换洗的衣服,并没有多带别的。
这次出门,是蒋勇开着一辆面包车带着他们去的,本来朱云轩以为车子能直达,却不想后面还要走山路。他楞楞地看着蒋勇背起了孙凌,又带上了他们两个人的行李,然后看着自己的两大包东西傻眼了。
崎岖的山路应该是时常有人走的,倒是并不难走,路边长着参天大树,开着不知名的小花,风景也好的很,可是朱云轩却已经没有力气去欣赏了。他的身体素质其实不错,可是在不错也只是一个七岁的孩子,这会儿背着东西跟着蒋勇走了一个多小时,早就累的快趴下了。
“我帮你背一些吧。”李锐带的东西很少,不过是几件夏天替换的衣服罢了,可是即使如此,这会儿也有点气息不匀。
“不用,我应该还能坚持。”朱云轩拒绝了对方,这些东西是他自己带来的,麻烦李锐背他也会不好意思。
“这样吧,你把那些吃的分我一点?”李锐再次开口。
“我”
“蒋勇,你帮他把那包吃的拿了,算是他孝敬我们的。”孙凌突然笑眯眯地开口。
没了那些非常沉重的食物,朱云轩倒是轻松了很多,他可以猜到,他们要去的地方肯定非常贫穷,可是他也是过过苦日子的,就算可能有二十天的时间吃不上肉,又算得了什么?
足足走了六个小时,中间由停下来休息了一个小时,他们才终于在晚上八点的时候到达了目的地,要不是前面半年朱云轩和李锐都没少跟着蒋勇跑步,两人肯定撑不下来。
蒋勇似乎对这里很熟,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