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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6

      建国后还是成了精[快穿] 作者:孟萱萱

    上,浑身上下都包地严实,让人一看就觉得闷热。

    裘余余没管其他人的视线,直径回到了自己的公寓。打开公寓门的那一瞬间,熟悉而又亲切的黑暗让她原本烦躁的情绪也缓和了不少。

    鞋子胡乱地脱在了玄关,把刚买来的水放在了电脑桌前,鼠标轻轻一动,原本漆黑的电脑屏幕瞬间就亮了起来。

    裘余余把帽子摘下,那张常年未接触阳光的脸,在电脑屏幕光线地反射下显得有点惨白。眼睛下的黑眼圈显而易见,虽然五官看上去挺精致的,但是从那微驼的脊背还有蓬乱的头发以及半眯不睁的眼睛里可以看出,这女孩估计是常年熬夜,身体虚地很。

    公寓里没通风,所有窗帘都拉地很严实,没让阳光有一丝可以侵入的机会。公寓不大,一室一厅再加一个卫生间和小厨房,对于裘余余一个人住来说,算是绰绰有余。

    外面的气温还在不断升高,密不透风的公寓本该是闷热的很,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偏偏房间里就跟开了空调一样,和外面的世界根本不是一个季节的,凉爽地很。

    女孩滚动着鼠标上的滚轮,一双没睡醒的眼睛死死地盯着电脑屏幕,似乎是在找什么信息。

    半个小时之后,裘余余奔溃地大喊一声之后,认命一般地趴在了电脑桌上。

    想她堂堂一个尸王,如今竟然被钱财这种身外之物所困扰,也真的是越活越回去了……

    银行卡里只剩一千多块钱了,完全不够交下个月的房租费,如果她还没有找到工作的话,估计没过几天就要流落街头了。

    一想到自己一个人孤苦伶仃地徘徊在大街上的模样,裘余余心里越发地委屈。眼底闪过一丝红光,猛地坐直了自己的身子,然后心里暗暗想道:要不干脆直接去大街上抢劫?反正她的身手一般人都打不过她。

    这个念头刚出现没一秒钟就被裘余余扼杀了,想她堂堂尸王,虽然不是什么正面人物,但是也断然不会做这种偷鸡摸狗的事儿,多掉面子。

    眼底的红光褪去,那一双漆黑的眼睛里透着淡淡的忧伤,整个人都发出了丧丧的气息。

    裘余余是没有想到,短短这几十年的时间,物价就飞涨地厉害,幸好她身为尸王根本就不需要吃人类的食物,不然早在好几个月之前就被饿死了。

    裘余余也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意识的,反正等到自己记事的时候她就已经被界内称为是尸王了,或许是因为别的尸体修炼顶多也就只能有个几百年的修为,而她则是超出了这一常规,硬是撑了几千年都还没有腐烂。

    这也不能怪裘余余,她也不知道自己的身体为什么会是这样。时间的流失似乎在她的身体上根本就体现不出来,身高和样貌一如千年之前的她,就连胸的尺寸也没有半分变化。皮肤是柔软细腻的,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痘痘和黑头,几乎是众人所羡慕嫉妒的那种冰肌玉骨,唯一不太好的就是……冰地一批,就跟个死物一样,完全没有任何的温度。

    想到这里,裘余余就叹了一口气,她一个尸王,连心跳都没有,更不用说是体温了。

    修炼的散尸大多都是以人类的血肉为食,甚至嗜爱成瘾。人类的血对散尸来说是大补,有些品质上层的血还能令一些散尸失去理智,可怕程度比那些du品还要来地更加疯狂。

    一般喝足了血的散尸看起来都会显得红润有光泽,混在人类中间根本就分辨不出来;而像裘余余这样看起来血气不足,黑眼圈深重的,大约都是许久许久没有喝人血了。

    裘余余的确是有许久没碰人血了,一是她对血的味道比较挑,二是现在是法治社会,万一吸了人血之后被查出来,她不是要被关进实验室了?虽然她是有点牛逼吧,但是也架不住现在的坦克导弹这种东西呀……

    还记得上一次喝血还是在一百多年前,普通的散尸几个月没喝上血估计就已经腐烂了,她倒是体质特殊,一百多年过去了还没烂,只不过看起来肾亏而已。

    裘余余又叹了一口气,刚打开了一瓶矿泉水喝了两口,就听见电脑的微信提示音突然传来。

    刘吉吉:小余!我这里有份工作特别适合你,你看要不要尝试一下?

    刘吉吉是她认识的数量不多的人类,是一个长相还算清秀的男生,据说是在一个大公司里打杂的。当初认识他也是因为机缘巧合,那小子的血闻起来香,大半夜走在路上招惹了一些邪物,那个时候她恰好又一次失业,又恰好撞见了这件事,正愁手痒没地方发泄的裘余余直接把那散尸的脑浆都打了出来,吓地那散尸抱着自己被拧下来的胳膊就屁滚尿流地跑了。

    从此以后,刘吉吉非说裘余余是他的救命恩人,两个人加了微信之后偶尔来几句问候,关系还算不错。

    刘吉吉对她算是真好,时不时送她点礼物不说,还总是帮她找工作。裘余余没好意思白拿别人的东西,所以有时候就也会出手帮他赶走一些烦人的苍蝇。刘吉吉这人的血在现在这世道也算是上品,但是对于裘余余来说就勉勉强强了。毕竟以前当尸王的时候,底下的散尸哪一个不是搜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