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PO18脸红心跳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分卷阅读72

      绯色魂 作者:君之落夕

    “怪不得呢,原来是亲兄妹。哈哈哈哈!”

    。……

    不要,哥哥不是。

    这些所谓的正道们的话一句又一句传到我的耳朵里,震得发麻。

    我看到,哥哥依旧身着那袭绯衣,只不过那袭绯衣破烂的不成样子,连同人一块被绑在了锁神台上。

    我还看到,红色的眸子里浮着的是哀伤,伴有一丝丝无奈,但更多的是穿越千百年来的孤独与落寞。

    记忆撕成了千万道碎片,纷至沓来,都落到了红色的眼眸中。

    不要——

    哥哥他不是————

    好痛,我听见了心,滴血的声音!

    哥哥,是不是你就一直都设计好了?不辞而别,旖旎春色,新婚燕尔,锦瑟合奏…都只是想让我安心么?哥哥啊,你是否知道,对于外界的传言,滟儿根本不在乎!可对于这一切,小妹怎能不心疼?我的哥哥,你竟想要玉石俱焚么?

    啊——

    “蚀骷剑,来!”我伸手招来了蚀骷剑,以极快的速度尽全力的飞上了神界锁神台前。、“哥哥…”看到此,我一句话都说不来,直接给半跪在了地上。

    “滟儿,你——”他的眼中满是惊恐,随后变成了一丝丝欣慰。

    “哥哥,我不在,你竟想玉石俱焚么?你走了,滟儿如何独活?”

    “蚀骨女,我们又见面了。我说当初你怎么…原来是早就兄妹私通,男盗女娼啊,如今夫妻情深,真是让我西门感动涕零。”

    西,西门?当初,从水绾居出来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他,一直以为他已经在以利益为中心的圈子中吞噬,没想到,今日居然可以站在我面前,而且明显能感觉到西门老贼的功力飞速增长,简直到了一个十分变态的状态。

    飞龙仙尊走了过来,拍着西门的肩膀,道:“西门,这就是你当初看上的小妞儿,挺有眼光的嘛,等我们消灭了血逝君,这小妞儿也借本仙尊分享分享。”

    “好说好说。”

    “来人,把蚀骨女给我关进天牢。她已经没有多少气力了,她平素杀了那么多人,取了那么多阴森白骨。我要,亲眼让她看到她最爱的人是如何被活脱脱的折磨惨死。”西门老贼一下令,周围的十万神兵步步紧逼,朝我靠了过来。

    “不要…求,求你们放过…放过我妹妹!”

    “有意思,嗜杀如命的血逝君竟然也会求人,哈哈哈!我要,你们兄妹二人把所欠下的债全部给我补回来!”

    哥哥,你…

    十万天兵又如何,就算是整个六界又是如何?什么是正?什么是邪?什么是对?什么又是错?

    我不知道,我也从未想过要把它们之间的关系弄清楚,我只知道,这世上,青阳潋,我最亲的哥哥,我最爱的夫君任何人都不能欺辱!!!任何人都不能威胁他!!!

    生与死,我早就不在乎了。可,我知道,我今日必须活着,哥哥,也必须活着。

    “血逝魂,开!蚀骷魄,来!”银蓝色的长剑落在了手中,复杂的花纹显得更加耀眼。与天兵过上几招,我的极阴之气,蚀骷寒毒摧毁了直入了他们的心脏。

    凡是想要伤我兄妹之人,都得死!

    在蚀骷剑的召唤下,绯光显现,血逝剑发出了悠长的一声剑鸣。

    ☆、作者的话——故事总结

    嗯,这篇就说说本作者对本书的的看法吧!

    众所周知,《绯色魂》此书是用第一人称来写,可前些日子本作者有重新浏览了个大概,发现前面的章节,几乎是占了绝大部分,都是借第一人称的视觉用第三人称来写!这可是一个大大的忌讳!!!!怪不得读者那么少。

    第二点就是关于整篇故事写法上的问题,对照血酬大大的《网络小说新人指南》和《网络小说写作指南》一看,整个故事是漏洞百出,写法上不成熟,整个故事情节进展太快。前面章节总的来说还好一点,到了后面本作者也想停下来这个速度,发现木已成舟,只得硬着头皮继续写,谁知越写越不成样子。

    第三点是关于本书与大纲的问题。在写作过程中大纲是十分重要的,几乎可以说是必不可少,整个写作不能不依赖大纲写,可有不能完全的依赖大纲,有时候还要保留着一些自由度。这才显得整篇故事生动活泼,不会过于死板读起来索然无味。

    在这里,本作者强调的是,后期本作者高度注重了故事的自由度,对照大纲才发现情节上,内容上有些问题,例如前后颠倒,一概而过,还有原本设定好的情节在故事中根本没有提到。

    到头来十二万字相当于写了个细纲。

    第四点,是关于错别字的问题,这篇小说的错别字实在不少,本作者也是细细审查过,可以就打字的时候仍有不少错别字冒出来。这改错别字如大海捞针,长路漫漫。

    第五点呢,当然是本作者的感受了,从写楔子开始,本作者就已经爱上这个故事,所以想要把这个故事呈现给读者老爷们,每码一个字都饱含了本作者热忱。

    ……

    但是呢,现在初版只能是这么草草的完结,结局虽然还没有写出,但是相信聪明的你一定也猜到了故事的结局。

    请各位读者大大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