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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色倾城第5部分阅读

      玉色倾城 作者:欲望社

    。不说清楚我不去,我也有否决权。”

    他叹了口气,在床边坐下。“我母亲的故居。”

    我心里一沉。自从听了他母亲的故事,我就对这个素未谋面的女人有一种特殊的感觉。我坐起身,搂住昊天的脖子摇晃。“我去就是了。让我准备准备。”

    “还准备什么,丑媳妇总要见公婆。”

    我松开手,缩到床角,装出很生气的样子。“那我不去了。长得丑不是我的错,出去吓人就是我的不对了。”

    他上床来,和我又是一番近身肉搏。“我的娘子是世间最美的,谁说她丑,我第一个不答应。不生气了,跟我走吧。”

    “好。但是我有条件,以后不准用这种态度对我说话。”

    他一堆保证过后,我下床换衣服。没有什么可准备的,只好剪了一把我种在院子里的花。

    跟着昊天走过长长的巷子,来到一扇小门前。看样子,这只是一个后门。门上的漆有些班驳,在推开时木板颤巍巍的,像是饱经风霜,再也经不起任何折腾。

    院子不大,也很朴素。只有一排房子和一棵梅树,窗下种着几棵芭蕉。看来院子的主人很懂生活情趣。各色的小石子铺成一条小路,一直延伸到房门口。院里并没有杂草,看来经常有人来收拾。

    走进正厅,一张画像挂在桌子上方。画中一名白衣女子坐在梅树下,眼波流转,透出说不尽的温柔。身后花瓣飘飞,看似繁花似锦,暗中却是一番凄凉景象。这就是她的一生?灿烂开过之后,就是“零落成泥,碾做尘”的无奈。

    “在想什么?”昊天把头枕在我肩上低语。

    “她很美。”

    “那是自然,要不怎么会有我这么出色的儿子。”他抬起头,一副得意的神色。

    “是是是,天上地下你最棒,行了吧。”

    昊天不知从哪拿出香。我学着他的样子,点香,祭拜。然后把花摆在香炉前。看昊天似乎有话要说,我走出屋子,让他们母子俩单独相处。

    昊天出来时情绪有些低落,我不知道怎么安慰他,只能紧紧抓着他的手。他反握住我,给我一个笑脸。“没事的。走,我们回家。”拉着我跑出院子。

    一群人排成了一队,长长的队伍望不到头。这样的情景,我只在春节期间的火车站见过。有了上次的经历,我不自觉地心生恐惧,怔怔地站在原地。昊天揽过我的肩,几乎是推着我向前走。“有我在,不用怕。”

    注视着他的眼睛,仿佛看到他的心里。一种叫勇气的东西冒了出来,我笑着点点头。

    从排队人的口中得知,这次是雷霄宇在舍粥。而且是大手笔,三天三夜不间断。他真的那么阔绰,还是……

    我不禁向路边望去,在一家店铺门口,是一排排的大桶。几个人忙忙碌碌,秩序井然。不远处一个男人站在那里,身材笔挺,风姿卓然。正是雷霄宇。

    在我望着他时,他也发现了我。我向他点点头,要转身离开。谁知他竟向我走过来。

    “吕姑娘,好久不见。”

    “庄主此言差矣,她现在是我的夫人。”昊天的手环上我的腰,昭示所有权。

    雷霄宇干笑了两声,缓解尴尬。“如此说来,要恭喜二位了。还请赏光,去喝杯水酒。”

    我还没来得及拒绝,昊天开口了。“既然这样,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今天的雷霄宇有些反常,把他的风度和礼仪都抛到了一边。先是搬出一坛酒,接着又拿出三个酒碗,一一倒满酒。

    “相请不如偶遇。先祝二位白头偕老,雷某先干为敬。”一仰脖,喝干了一碗酒。

    我有些担心,偷偷拉了拉昊天的衣襟。他眨眨眼,示意我不用担心。

    “既然庄主这么痛快,那我就奉陪到底了。”拿起碗一饮而尽。

    两人就这么推杯换盏,你来我往。没多久,一坛酒光了。雷霄宇满脸通红,手略微颤抖,八成是醉了。昊天倒是一如往常,没什么异样。

    这酒不能再喝了。我正要起身告辞,谁知雷霄宇又搬来一坛。一边倒酒一边大叫“不醉不归”。

    两碗下肚后,他开始吟诗,句句不离一个“酒”字。

    兵符的秘密

    据说喝醉酒的人有很多种表现,我没亲眼见过。但我敢肯定,雷霄宇绝对是那种兴奋的,还是酒后吐真言型的。他醉了的样子,简直是换了一个人。

    “想我雷某,从小饱读诗书,熟读兵法,辛辛苦苦二十余年。为了什么,为的就是有一天一展所长,为的就是能为百姓做一番大事。可,老天他,为什么,为什么不给我这个机会。”他越说越兴奋,猛地把碗摔在地上,碎片飞了很远。

    昊天上去拉他,被他一把推开。“别管我,让我把话说完。这次郢城被围,正是我发挥才干的好机会。我和郑将军已经商量好了对策,几日就可以解郢城之围。奈何天不遂人愿,皇帝昏庸,j臣当道。一心抗敌的郑将军被皇帝召回,换来了个胆小怕事的王大人。王大人,王大人,只怕真会亡在他手上。”

    他抱起酒坛,猛灌了几口。结果被呛到,连声咳嗽。

    “雷庄主,天下之大,不会没有你展翅高飞的地方。思瑶相信,一定会有人欣赏雷庄主的才华。”

    “欣赏,是有人欣赏。可欣赏我的人为什么是他。”他回到座位上坐下,双手抱头,沉默良久。

    我站在那里,不知道是该走还是该留。

    雷霄宇忽然恢复了平静。“几年前,宁王曾派人来找我,说是要我去当军师,被我一口回绝了。几个月前,我又见到了宁王。他又提出了这样的要求,我仍是没有答应。”

    “为什么不答应呢。他找了你几年,说明对你很重视。这样的伯乐,不容易遇见的。”不是愁没人赏识吗,赏识的人来了又不去,自己在这痛苦。他没毛病吧。

    “宁王,他是犯上作乱的乱臣贼子。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是颠不破的纲常伦理。他作为臣子,拥兵自重,已是大罪。更别说要颠覆皇权,妄想取而代之。我若是帮他,就是助纣为虐。若是帮他,就是是非不分,恩怨不明。我虽然不是什么圣贤,但最起码的节操还是要的。这样的赏识,我宁愿不要。或许,这就是我的命。我雷霄宇,命该如此。”说完把头埋在腿上,双肩颤抖。

    许多年后,我还记得他醉酒后的样子。

    城里的伤兵越来越多,粮草也供应不上。士兵们大多有了厌战情绪。在炮火的攻势下,守军支撑不了多久了。最近开炮的次数在减少,或许城外在计划什么新的行动。

    阴了几天之后,天终于放晴了。我连日来郁闷的心情也一扫而光。

    趁着天气好,把被子拿出来晒晒,不然真要发霉了。想起箱子里的旧衣服已经压了很久,也该让它们见见天日了。喊来昊天去拿衣服,接着在院子里拍打被子。

    过了很久,不见昊天出来。出了什么事吗?

    屋里的箱盖开着,里面放着打开的包袱。昊天直直地站着,望着手里的东西发呆。听到我进来,头缓缓转向我,眼神里透着古怪。

    “怎么了,不认识我了。”把手放在他眼前挥了挥。

    “傅天横是你什么人?”

    傅天横?差点忘了,我现在的身体是傅紫莹。“你说呢。你为什么觉得我和他有关系。”

    “就因为这个。”他亮出手里的东西,是一面金牌,上面刻着一只飞翔的鹰。“这是当年皇帝为表彰他的战功,特意命人打造的。全天下只此一块。如今它躺在你的包袱里,这要怎么解释?”

    “怎么解释?我偷来的,捡来的,都有可能呀。”

    那种可恶的笑容又出现了,他找了把椅子坐下。“依然如此,为什么不拿去换钱,收在箱子里算什么。”

    “你也说了,全天下只有一块,我要是去换钱,还不被人发现了。”

    “既然不能换钱,那你偷它,捡它做什么?”他扬着下巴盯着我,似乎在等待我的答案。

    “我……”我一时想不出理由,越急脑子越乱。

    “说不出理由了吗。那结果只有一个,你就是傅家的人。三年前定远侯一家突遭灭门,全家无一幸免。看来世人都错了,你就是逃出来的那个人。我说的对吗?”

    “不错,不错。条理清楚,分析合理。不愧是优秀的王位继承人。”我也坐在椅子上,翘起右腿。“当着明人不说暗话。我承认,我就是傅紫莹,傅天横的孙女。这个答案满意吗?下一步呢,是带我去见官,还是就地解决。”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我的身份有这么重要吗。

    “你的身份不重要,但是你身上有很多人都想要的东西。”他站起身,把金牌放进包袱,塞进箱子。“这里已经不安全了。等郢城解除了包围,我们立刻就走。”

    “为什么,你不是说没有危险吗。怎么危机解除了,反倒不安全了。”难道是我变笨了,怎么越来越糊涂。

    他转身靠在箱子上,双臂在胸前交叉。“我说这里安全,是因为你是吕思瑶。当你变成了傅紫莹,这里就成了是非之地。”

    “我还是不明白,能不能再说清楚点。”

    “当年定远侯之所以战功卓著,除了他指挥有方,还有一部分是因为有一支骁勇善战的军队。这支军队纪律严明,士兵个个英勇,打起仗来以一敌三。在定远侯解甲归田后,这支部队还有十万人,被当时的皇帝分成几部,散在不同的地方。但在定远侯手中有一方兵符,有了它,这支精兵可以随时集结。”

    “那已经很多年了,找到他们也已经是老弱残兵了,还有什么用。”我不认为宁王会这么笨。

    他走到我身边坐下。“这你就不知道了。这批士兵当年约定,武功不废,代代相传。要子子孙孙听从傅家的召唤。这枚兵符是召唤他们的唯一凭证。一年前有人秘报,傅家后代尚在人间。宁王对此深信不疑,一直在派人寻找。以他的实力,再加上这支训练有素的军队,就会如虎添翼。到时候何愁他的霸业不成。等大军攻入郢城,你就等于暴露在他眼皮底下,随时都会有危险。所以,我们要尽快离开。”

    “可是,我不知道什么兵符的事呀。”

    “我相信,可宁王会相信吗。他最怕的不是找不到兵符,而是兵符落到皇帝手里。不管你知道不知道,他都不会放过你。”他直视我的眼睛,目光里是深深的担忧。

    这个消息来得太过突然,我顿时没了方向。

    半夜火光

    真是讽刺,穿越而来的我竟然成了宁王的目标。也不对,他的目标是兵符,我只是他心目中最可能知道兵符下落的人。昊天说得对,宁王不会相信我不知道。他会想尽一切方法让我开口,包括严刑逼供。

    我别无选择,只有一个字:逃。

    南方是宁王的势力范围,去那里等于自投罗网。西边是穆特人的领地,昊天已经和他父亲闹翻,不可能再回去。思前想后,我们能做的,只有,向北。

    三年前,我从北方逃到南方。三年后,又要逃回北方。三年一个轮回,我又回到了起点,继续逃亡之路。这难道就是我的宿命?我只想平平静静地生活,做个平凡的小女人。如今,这都成了奢望。所幸我不再是一个人,我还有昊天可以依靠。

    夜深了,四周一片寂静。没有犬吠,也没有孩子的啼哭声。唯一的声音就是我“咚咚”的心跳声。仰望夜空,看不到月亮,只有几颗星星闪着微弱的光。无边的黑暗如同一张网,一步一步向我逼近。我伸出手,却感受不到风的存在。连空气也凝固了,仿佛这个世界都静止了。

    一件衣服罩在我身上,肩膀被人搂住,倒进一具温暖的胸膛。

    “这么晚了,还不睡呀。当心着凉。”

    我没有说话,只是默默聆听他的心跳,感受他在说话时胸膛的震动。从他有力的臂膀中汲取了力量,心渐渐塌实了。

    一道红光出现在远方,撕破了黑夜的网。红光越来越亮,西面的天空都变得红彤彤的。晚上不会见到霞光,那这是?

    “着火了,五柳山庄着火了。”带着颤音的声音在夜里听来愈发地刺耳。接着是惊呼声,喊声,铜盆的敲击声……各种声音搀杂在一起,让人更加烦躁。

    “雷霄宇,他……”我不敢往下细想,只能紧紧抓住昊天的手,试图压抑住心中的不安。

    “如果我没猜错,这把火应该是他放的。”昊天的声音很平静,感受不到任何情绪,仿佛这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中。“他才华不能施展,又不愿臣服于宁王。照他的性格,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走到这步,并不奇怪。只是可惜了这个人,太容易被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牵绊。”

    “难怪。他早早送走了家眷,又不停地舍粥。他早就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我被昊天的话点醒,联想起雷霄宇最近的表现,恍然大悟。

    伯夷叔齐不食周粟,田横义不帝秦,这都是书上的故事。从没想过类似的事情会在眼前发生。那个风度翩翩,有如谪仙的雷霄宇,一夜之间就化做了尘埃,随风消散。他看似洒脱,内心却从未洒脱过。有着太多的应该和不应该,太多的条条框框禁锢着他的心,传奇般的一生竟是这样收场。不知道若干年后,他会不会成为那些卫道士心中的楷模。在我心中,他永远是那个暮山上的仙人,暗中助人,不计回报的君子。

    那场大火烧了三天三夜,火光映红了大半个郢城。想起那个关于他出生时的传说,或许他真的是天神转世,历劫一番,重返天庭。

    在雷霄宇死后的第四天,形势发生了突变。宁王的旗帜插上了城楼 ,城外的军队浩浩荡荡开进郢城。原来是新来的统帅王大人,眼见形势不妙,思量之后,归顺了宁王。双方对峙了近两个月后,以宁王的胜利告终。战争阴云消散,危机解除了。

    宁王是个安抚人心的高手,知道百姓最迫切需要的是什么。大军进城的当天,就运来了大批的粮食,分发给饥饿的众人。更是提出凡是他的属地,免赋税三年。潜在的危机就这样被他化解了。对普通百姓来说,只要能安居乐业,管他皇帝是谁。

    这个宁王,的确是个人物。对我而言,这并不是个好消息。他越能干,我的危险就越大。尽快离开,才是上策。

    关于离开的方法,我想了很多种。藏在草料垛里,水车里。要不就是化装,扮成老人,乞丐,病人,残疾人。反正电视剧里演的不外乎这几招。我的经历已经够戏剧化了,再夸张一点有何不可。

    我辛辛苦苦想出来的点子,被昊天一一否决了。还说如果想被发现的话,用我的点子是最有效的。

    离开的时刻来到了。我望着一手建起来的家,心里酸酸的。这里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都是我的心血。这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用自己的力量挣下的产业。我的酸甜苦辣,它是最好的见证 。如今要离开了,不知还能不能再回来。真想有个机器猫的大口袋,把它装起来带走。

    “好了,该走了。再不走找不到客栈,我们要在野外扎营了。”昊天拉着我的手,迈出大门。

    我强迫自己清醒,现在不是悲伤的时候,小不忍则乱大谋。我还在宁王的地盘,随时都有被抓到的危险。

    我们要离开的消息并没有告诉杨清和茵茵。关于我的事,他们知道的越少就越安全。不能看着他们的孩子出生,是我最大的遗憾。本来说好要做孩子的干妈的,小宝宝,我们有缘再见了。

    按照昊天的计划,我们没有刻意地装扮,只是穿着简单的布衣。既不高贵,也不寒酸,没有特点的人是最难被发现的。

    城门口已经换成了宁王的士兵,个个精神抖擞,分两排站立。每一个进出城门的人,都要经过他们的盘查。我心里莫名的紧张,手心渐渐冒出了汗。昊天似乎感觉到了,暗暗握住我的手。温热的感觉从他手心传来,安抚了我的情绪。

    “你们是什么人,出城干什么?”一个年轻的士兵向我们走来,我不自觉低下了头。

    “回官爷。我们这是去她娘家。昨天岳家派人捎信来,说我岳母快不行了,让我们赶紧回去见最后一面。还请各位行行好,我们赶紧回去。”昊天的演技真不错,卑微的样子活灵活现。

    “行,走吧,走吧。”士兵挥了挥手,放我们出了城。

    逃亡之路

    出了城门,我丝毫不敢怠慢,生怕半路又被抓回去,不自觉地加快了脚步。终于看不到城楼了,我才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望望四周,茂密的树林,歪七扭八,胡乱生长的野草。还有并不算宽的土路。没有明显的标志,如果不是天上有太阳,我还真不知道哪里是北。身处古代,更不用想地图这种东西了。好在我不是孤身上路,还有一张活地图。

    “我们要往哪走?”我用手遮头,看向昊天。

    “向北,前面有一个小镇,我们今晚在那里落脚。”他拿过我肩上的包袱,背在自己身上。我在他身后紧紧跟随。

    傍晚时分,我们来到一个小镇。镇子依山傍水,风景秀丽。偶尔有晚归的农人扛着农具从身边经过,衣着简朴,样貌憨厚。

    镇上只有一条大街,街上坐落着真上唯一的客栈——四季客栈。四季客栈是一座两层小楼,外墙有些残破,本来白色的墙壁已经成了灰色。柜台前站着一名消瘦的中年男人,里面是个二十五六岁的女人,哄着怀里的孩子。

    昊天要了一间客房,又拉我在厅堂坐下,每人一碗阳春面。掌柜话不多,默默地看着帐本。小二态度热情,但难掩嘴角的苦涩。看来这个小镇也被战争的阴云笼罩,人们都在为看不清的未来担忧。

    面条劲道细滑,汤也很鲜美。但我因为一天的奔波,早已没了胃口。勉强塞了几口,推给昊天。他倒是不受影响,食欲依旧旺盛。

    饭后,我们被小二领进客房。客房的摆设很简单,甚至是简陋。只有一张床和一套桌凳。地板有些老化,踩上去吱吱呀呀的。我没心思考虑那么多,奔到床边,一头栽倒在床上。大约半小时后,体力慢慢恢复了。忽然想起一件事,用胳膊支起身子。

    “你为什么每件事都胸有成竹的样子。还有,你不是王子吗,出城的时候小市民怎么演的那么好。”

    昊天坐在桌前慢悠悠地喝茶,听到我的问题只是淡淡地笑。“我跟你说过,我经常来往各地探听情报。每次都要有不同的身份做掩护,你今天看到的是最简单的一种。作为王子,我从小就要经受训练,包括如何面对突发情况。事情见得多了,也就波澜不惊了。”

    看着他气定神闲的样子,我心里却是说不出的难过。想必他过去一定吃了很多苦,才变成现在这样。他说过他童年并不快乐,还常常被人欺负。因为幽儿的出现,他才变得快乐。幽儿?

    “昊天,你的香包呢?”我坐起身望着他。

    “香包,在我身上呢。”他伸手向怀里掏。

    “别掏了,”我连忙制止。“那我的玉佩呢,扔了?”

    “怎么可能,当然是放在身上好好珍藏了。”他拍拍自己的胸脯,露出谄媚的笑容。

    “看来在你心里,还是你的幽儿最重要。既然你心里有她,干嘛还来招惹我。我可不喜欢做老二。”很久没见过他着急的样子了,看你还能不能镇定。

    他放下茶杯,大跨步来到床边坐下。“我记着幽儿,因为她是我最美好的回忆。没有她,就没有现在的我。你不一样,你是要和我共度一生的人。幽儿是我的过去,你是我的现在和未来。你和她,在我心里同样重要,都不可以割舍。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他脸略微发红,呼吸因紧张而变得急促。哼,世外高人装不成了吧。就不信你能永远稳如泰山。

    “我明白,早就明白。”

    “原来你在耍我。不行,我需要补偿。”他慢慢向我逼近,面部轮廓越来越大……

    昊天对这一带很熟悉,什么时候赶路,什么时候歇脚,在哪里有客栈,他都一清二楚。看来他没少在这里搜集情报,穆特王的野心的确不小。我们并没有选择小路,而是沿官道而行。人越多反而越安全,淹没在人堆里才不容易被发现。

    路上总是能见到逃难的人群。成群结队,相互搀扶,有垂垂老者,也有年幼的孩童。为了满足宁王的欲望,就要这么多人离乡背井,甚至魂归他乡。这些走在我身边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成了血淋淋的尸体。而我呢,只能比他们更糟。现在的我,就像置身雷区,未知的危险隐藏在周围,稍有不慎,就会尸骨无存。

    如果没有被抓获的危险,我会很享受这种生活。每天清晨上路,呼吸着新鲜的空气,还有悦耳的鸟叫声相伴。途中总能发现美丽的景致,灵秀的山,迷人的水。有时我甚至觉得自己是在做一次徒步旅行。

    但现实是残酷的,我还没有在美景中迷失的权利。我要时刻保持清醒,应付任何的状况。几个小时的急行军不是谁都能忍受的,但我必须咬牙坚持。我在和死神赛跑,稍有怠慢就会被它赶上,落入它的怀抱。

    上天像是在和我开玩笑,又有意外情况发生了。一条河挡住了我们的去路。河道很宽,两边是坚硬的岩石。水从山上流出,卷着浪花,向下游直冲而下。听当地人讲,几天前的一场大雨冲毁了唯一的一座桥,河水也随之暴涨。要过河,只有从附近的山上翻过去。

    望着滚滚的河水,我做出了决定。“我们还是翻山吧。”

    “翻山?你能行吗?”昊天的眼里写满了不确定。

    “为什么不行,别小看我。当初我不也是一个人逃到郢城的吗。不翻山,又能怎么样,等别人架桥吗?走。”

    可能是刚下过雨的缘故,山路有些湿滑,踩上去软软的,使不上劲。我大话已经说出去了,又不能回头,只好硬着头皮向上爬。山上满是茂密的树林,树枝彼此交缠,挡住了大部分的阳光,只有星星点点的光线透过缝隙洒落下来。由于潮湿,地上长出了苔藓,让本就崎岖的山路更加难行。

    一个凉凉滑滑的东西在我脚上溜过,又缠到了脚踝上。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就本能地闭上眼睛,长长的尖叫声在林里回荡……

    山中岁月

    冰冷的感觉从脚踝蔓延到全身,心里也不自觉地抖了几抖。我不敢移动,只能闭眼期望它快快离开。不知道过了多久,脚开始麻痹。像有无数只虫子在脚上爬来爬去。慢慢睁开眼,没见到昊天的影子,我不知如何是好。“昊天……”

    “我在这。”巡着声音寻找,发现他手持刀子蹲在我脚边,一直盯着那个东西。

    “为什么不动手?”我的声音明显在发抖。

    “还不清楚它有没有毒,我怕贸然行动它会咬到你。”

    在我们僵持之时,一个女孩走到我身边。只见她向我脚踝伸出手,抓住一个灰色的东西塞进腰间的竹篓。见到危机解除,我身体骤然放松,摔倒在地上。

    “只不过是普通的小蛇,就怕成这样。你们这些大小姐呀。”女孩摇摇头,发出嗤笑。

    “我……”拍开昊天伸过的手,从地上爬起。想要申辩几句,却找不到合适的语言。谁让我天生胆小呢,这次只能认栽。

    谢过了女孩,我们继续赶路。

    前面的路更加难走,树林一眼望不到边,根本就没有路可言,后来连别人踩过的脚印也见不到了。要不是昊天懂得辨认方向,我早就在山上迷失了。鸟叫声从远处传来,树林里更显得寂静。

    布满青苔的地面,很是影响速度。折下一根树枝,暂且当作拐杖,前进的过程随之轻松了不少。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要在天黑前下山。这座山并不算高,只要保持现在的速度,是可以达到目标的。

    谁知天不遂人愿,太阳不知何时被乌云遮盖,大雨从天空倾泻而下。豆大的雨点砸在头上,生疼生疼的。眼睛被雨水糊住,前方的一切变得模糊。被昊天拉着胳膊带到树下,掏出手帕擦去雨水。老天爷,求求你,千万不要打雷呀,我可不想被雷劈。

    衣服被雨水浇透,紧贴在身上,寒意顺着毛孔向里钻。一定要坚持,绝不能感冒,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在这里别说吃药了,连栖身之地都没有,再转成肺炎之类的,我的后半辈子不就交代了。赶紧搓搓冰凉的双手,手心有了些许暖意。又就着这股热气在脸颊上打圈,按在鼻子上揉搓。

    “很冷吗?”一连串的动作惊动了昊天。

    给了他一个肌肉僵硬的微笑,“不冷。好多了。”

    他抓住我的手,“还说不冷,手这么凉。”长臂一伸,把我搂进怀里。

    感受到他湿衣服后温热的体温,心里暖暖的,寒意消去了大半。

    我等着,盼着,希望雨早点停。它好象故意和我作对,越下越来劲,准备来一场持久战。雨大人,我没得罪过你呀,你就忍心让我罚站到天亮吗。粗略算了算,从现在起,到明天天亮,大约十四个小时。我的记录是在火车上站了六个小时,我对打破个人记录没兴趣,我也没有那个体力。我闭上眼睛小憩,最大限度地保存体力。

    “老伯,请留步。”是昊天的声音。睁开眼睛,看到不远处有一个人向我们走来。他头戴斗笠,身披蓑衣。从他走路的姿势看,应该是上了年纪。

    “小伙子,有什么事吗?”不多时,他已经来到跟前。

    “老伯,”昊天深施一礼。“请问这附近有没有可以落脚的地方。”

    “附近除了我家,就没有别的人家了。如果你不嫌弃,就到我家来吧。”

    “多谢了。”

    老伯的家是一栋茅屋,土黄|色的墙,屋顶上堆满茅草。虽然不起眼,但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就像是人间天堂。

    随老伯进了屋,火盆里的火苗欢快地跳动,温暖的感觉在心头荡漾开来。门帘掀动,一个女孩从里面走出。是她?那个抓蛇的少女。她年纪不大,大约十三四岁,身材细长。皮肤微黑,鹅蛋脸型。因为瘦弱,下巴显得很尖。五官平凡,眼睛里写满倔强。

    “紫儿,去拿件衣服给两位换上。”女孩转身走回屋里。“来来来,烤烤火。这场雨来得突然,别把身子淋坏了。我姓乔,人家都叫我乔老爹。那是我孙女紫儿。她性子倔,不爱说话,二位见谅。不知二位怎么称呼?”

    “我姓田,这是我家娘子。南边最近不太平,我们准备到北方投靠亲戚。赶路赶得急了点,谁知让雨给截住了。”

    “山里的天气就是变化快。今天咱们能遇到,也算是缘分。”

    女孩拿出两套衣服,我进屋去换上。粗布的衣裙,洗得有些发白,有的地方还打着补丁。看颜色和式样,应该是她母亲的衣服。又看了看房里的摆设,家具少得可怜。

    晚饭时间,每人一碗稀粥,米里掺着野菜和蘑菇。实在不忍心瓜分他们本来就不多的口粮,我们拿出馒头和酱牛肉分给爷孙俩。虽然被雨淋过,味道不太好,但总能填饱肚子。乔老爹说了很多客套话,女孩则一直沉默。

    晚上我和紫儿睡在一起。床是用木头铺成的床板,底下用几块磨平的石头支着。她并不急着睡觉,坐在床边就着微弱的灯光缝衣服。我已经很累了,但她不睡,我只好坐在床上陪着。

    “怎么不睡觉,嫌床不舒服?我这里只有这个,没有你习惯的高床暖枕,就将就着吧。”她看了我一眼,手里的活并没有停。

    “不是。我也睡过通铺的。主人还没有睡,我怎么好意思先睡。”见她误会,我连忙和她解释。

    “那倒不用,我们山里人没那么多规矩。你想睡就睡,我还有活要做呢。”

    她既然发话了,我也没必要客气。和衣躺下,伴着窗外的雨声,一觉到天明。

    第二天一早,放晴了。我起床收拾东西,打算早点出发,把失去的时间补回来。出门去找乔老爹,准备向他辞行。走到外屋,迎面碰上了紫儿。

    “怎么,现在就要走?你要是嫌活得长呢,现在就可以走。昨晚刚下过雨,山路可不好走。万一出了什么事,别怪我没提醒你。”

    “是啊,还是先住下来吧。”乔老爹走进来,后面跟着昊天。“紫儿的话虽然不好听,但道理没错。以前也有人在雨后忙着赶路,结果不小心摔下了山。还是小心为妙。”

    看向他身后的昊天,他也冲我点头。三票对一票,我只能乖乖留在这了。

    花魁玉芙蓉

    早饭过后,乔老爹出门去采药,昊天也跟他出去帮忙。家里只剩下了我和紫儿。为了不被她看扁,我抢着收拾碗筷。她也乐得其成,看着我忙活。

    太阳出来了,小茅屋也亮堂了不少。紫儿拿出草药,在屋前晾晒。她神情专注,像是在呵护什么珍宝。唇边浮现浅浅的笑意,整张脸立刻生动起来。这才是一个十三四岁孩子该有的样子。

    “需要我帮忙吗?”我走到她身边蹲下。

    “不必了。”她抬眼打量我。“你又不认识草药,弄乱了还得我重新来,更麻烦。”

    “你可以教我,我学得很快的。”

    “如果你闲着没事,可以去玩别的,别打我草药的主意,我还要用它换钱呢。”她低下头,不再看我。

    “我不是为了玩,只想帮帮你。”被她这么说,我的气有些不顺。但她只是个孩子,又不能冲她发火,只有强压着。

    “我不需要你帮,我不是你这样的千金小姐。看看你的手,就知道你是没受过多少累的。我的生活你不会懂。”

    下意识地看了看她的手,皮肤粗糙,指节宽大,手指上都是小小的口子。这样的手,不应该属于一个孩子。看来她吃了不少的苦。

    临近中午,乔老爹和昊天回来了。两人面带笑容,收获颇丰。除了一筐的草药,还有两只山鸡。

    趁着紫儿出去准备午饭,我向乔老爹打听她的身世。

    “要说这孩子,还真是命苦啊。”乔老爹点燃烟袋,开始叹气。“她两岁的时候,娘就死了。六岁那年,她爹被征了兵役,从此就没了消息。这么多年,都是我们爷孙俩相依为命。我没什么本事,没法让她过好日子,小小年纪跟着我受苦。好在这孩子懂事,从没跟我抱怨过。她说话不好听,你别放在心上。她是刀子嘴,豆腐心,没有恶意的。”

    “您说哪的话,我怎么会怪她呢。”紫儿走进屋子,我立刻转移了话题。

    难怪她说我是千金小姐,和她比起来,我也算得上娇生惯养。在她这个年纪,我在做什么。好象是读初中,每天的生活只有学校和书本,其余的轮不到我操心。在家里享受众多长辈的疼爱,被老妈说成“温室里的花朵”。至于傅紫莹,在家遭变故之前,也该是个娇娇女吧。这两年虽然麻烦不断,但总有贵人相助,也算是有惊无险。我应该满足了。

    老天爷还算帮忙,一连几天,都是大晴天。想来路况也该恢复了,我们决定起程。

    乔老爹拉住昊天,一个劲地嘱咐。他是个实在人,经过这几天和昊天的相处,把他当成了半个儿子。听说我们要走,并没说什么,但眉梢眼角都透着不舍。

    紫儿走出屋来,扔给我一个小布袋。我正要打开,她发话了:“别打开,把它带在身上,就不会有蛇找你了。”

    “谢谢你。”习惯了她的说话方式,我会自动把她的话转化成平常语气。

    “不用你谢,我是怕你再尖叫会吓着我。”说完调头就走。

    后面的路途很是顺利,赶在天黑前,我们下了山。

    洛都,是另一座大城市。如果说郢城的繁荣是因为良好的地理位置和繁荣的经济,那么洛都的盛名全部来自它悠久的历史和文化。洛都自古就是文人墨客聚集之地,关于它的典故更是不胜枚举。在读书人的心目中,它就是天堂。

    但对我而言,它只是一个暂时的落脚之地,一个生命中的匆匆过客。

    夜幕降临,岸边的长廊上点起了一排排的灯笼,像一长串的珊瑚珠链,映得江水也亮了起来。江上小船穿梭往来,平静的江面开始变得热闹。一艘小船上,我和昊天在享受晚餐。一路走来,我的肚子没少受虐待,该是好好补偿它的时候了。船娘的手艺堪称绝妙,我恨不得连盘子都吞进肚子。

    “慢点,慢点,我又不和你抢。”昊天夹了块肉放进我碗里。

    “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吃到这么好吃的菜,我得多储存点。明天还要赶路,就当是战略储备了。”我舀起勺汤细细品尝。

    悠扬的丝竹声随风飘来,船右侧多了一艘画舫。我被其吸引,走出船舱。画舫上挂满灯笼,所到之处,灯火通明。四名红衣少女坐于甲板之上,手拿琵琶,月琴等乐器,弹奏着不知名的曲子。

    一曲过后,少女匆匆离去。随后出来一妙龄女郎,身着碧色衣裙,头插一枝白玉步摇。面如芙蓉,眼若星子,让人见之忘俗。走起路来如风摆杨柳,步步生娇,头上珠翠随之轻轻舞动,发出悦耳声响。

    江面上船开始聚结,响起一片惊叹之声。

    “好一个惹人怜爱的美人,她到底是谁呀。”

    “她你都不知道,她就是鼎鼎大名的花魁玉芙蓉。”

    ……

    美人慢慢坐定,从丫鬟手里接过琵琶,随手拨了几下。江面上顿时安静了,刚才议论的那些人都在凝神静听。

    玉芙蓉抬起雪白的手腕,轻轻波动琴弦,琴音如流水倾斜而出。乐声清丽婉转,像冬日冰雪初融,又像春花静静绽放。像看到杏花烟雨的江南,小桥流水人家。还有微雨双飞的燕子,立于荷上的蜻蜓。

    围观的众人都被琴音俘虏,呆呆站立,像被施了定身法。有的血口大张,可以飞进苍蝇。这个玉芙蓉,要论容貌,并不算顶好,比不上我那个代言人翠吟。但是特有的柔弱之姿,让她别有一番韵味。

    转头看向昊天,他盯着玉芙蓉,若有所思。好你个大熊,这么快就见异思迁了。

    “别看了,再看眼珠子就掉出来了。”我用胳膊撞他的腹部。“很漂亮是吗?用不用我去替你介绍介绍。”

    “没有,她怎么比得上你呀。在我心里,我的娘子是最美的。”他用手臂圈住我。“我只是觉得她有点怪。”

    “怪,那里怪?”我仔细打量玉芙蓉。

    “我也说不出来。走,我们去投栈。”走进船舱招呼船家靠岸。

    不速之客

    我正躺在客栈的床上和周公亲切会晤,突然觉得嘴被什么东西捂住。急忙睁看眼,一个黑影站在床边。

    他俯身凑在我耳边低语:“别出声。”原来是昊天。他用一方湿帕子盖住我的口鼻,又躺回床上。

    一定有情况发生,我屏住呼吸,双手攥拳,支起耳朵倾听。

    先是细微的窗户纸被捅破的声音,然后是门闩被轻轻地拨开。身边的昊天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门后,一个黑影刚刚冒出头,就被他一掌劈晕,倒在地上。昊天在他身上摸索,并没有什么发现。

    留了锭银子在桌上,我们拎了包袱,溜出房间。客栈里一片静谧,人们都在酣睡。借着月光,蹑手蹑脚摸下楼,偷偷打开店门。

    街上空无一人,路面在月光的照射下泛着寒光。我只有一个念头,赶快离开这里。还没有辨清方向,脚已经提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