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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8

      主角全是鬼[快穿] 作者:言采其莫

    蛋灌忘川水的原因,就是她怀疑自己男朋友貌似喜欢上了别人。

    阿云一共给这倒霉蛋灌了五次忘川水,男子在反复的失忆与移情别恋后终于变成了一个大白痴。

    等他变成大白痴以后,阿云才觉得自己闯祸了,这才火急火燎的来找白萱帮忙。

    白萱现在只想用“卧槽”来形容这个二缺僵尸妹了。

    “你打算让我怎么帮你?”

    “就那个,我听说你有一块怀表,能穿越过去未来,我就想,让你回到三个月前,帮我把那忘川水换成矿泉水。”阿云磕磕绊绊的说。

    白萱露出了一个便秘的表情:“你到底是怎么想的,给活人灌忘川水,还有,你那忘川水是哪来的?”

    阿云低头扭着自己的裙摆:“那个,是有人给我的,说这个和那传说中的忘情水有一样的效果,然后,然后,我就,我就......

    “然后你就给他灌了五次,”白萱凉凉的说,“灌成了一个大傻帽,是不是。”

    阿云点了点头:“我不知道最后会变成这样,我求求你,你帮帮我,你要什么我都给你,要是这个夜明珠不够,你说,只要我能找到了,都给你找!”

    “我帮你倒是可以,但也得告诉我具体是怎么回事吧,还有,你现在不是人吧,怎么会和人搞在一起?”

    阿云愣了半晌:“你想知道?”

    白萱点了点头:“我可不喜欢干没头没尾的事,说说吧,你是怎么变成现在这个模样的,还有那被你灌了忘川水的倒霉,你喜欢的人,是怎么回事?”

    阿云看了看她,伸出一只手:“你过来看吧,这个故事很长。”

    白萱想也没想就将手递了过去,解青谙说了声“危险”,赶忙去拉白萱,三花“喵”一声拽住了解青谙的裤腿,瞬间,三人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往来行人的穿着打扮都是一个模样,男子多为青衣小帽,女子则麻衣裙钗,放眼望去,整个集市就没有一个大富大贵之人。

    街道两边的铺子也不在少数,茶坊、酒肆、胭脂店、钱庄、当铺......可谓是应有尽有。

    走街串巷的挑担货郎比比皆是,他们的吆喝之声在人流涌动的市集中此起彼伏,好似谁吆喝的声音高,谁家的生意就好一样。

    最为引人注目的就是酒肆那迎风飘荡的幌子,幌子上书“东归”二字,仿佛是在劝来往的旅人记得家乡的故土。

    就在这样一个热闹的市集中,白萱一眼就看到了一个蹲在饭庄门前的小乞丐,饭庄名曰“天下居”,从天下居中走出来的客人个个吃的津津有味,一脸满足,和旁边鸡仔似的小乞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小乞丐旁边趴着一只油光水滑的大狗,就外貌来看,这只狗的生活可比小乞丐滋润多了。

    从天下居中走出来一名店小二,他看了看蹲在一旁的小乞丐,“哼”了一声,没说什么,然后他将手里的包子丢给了旁边那只狗。

    这只狗显然是天下居养的,它看见食物后,猛的一个鲤鱼打滚,起身就去叼地上的包子,与此同时,旁边的小乞丐猛的将她那鸡爪似的小手伸向了狗嘴,到嘴的食物骤然被抢,大狗张开獠牙,“汪”的一声就咬了下去,索性这乞丐已经习惯了这场面,她无比迅速的收回了手,抱着包子就跑,上演了一场惊心动魄的狗嘴夺食。

    那狗见食物被抢,本来想撒腿就追,奈何被主人唤住,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又跑了回来,店小二返回身又从店里拿出了两个包子,递给狗的同时还骂了小乞丐一声。

    白萱拉着解青谙就追,解青谙不明所以:“怎么了?”

    白萱回答:“那小乞丐就是阿云,你没发现她胳膊上有个胎记吗?”

    解青谙定睛看去,果然发现这小乞丐左胳膊处有一块红色的胎记。

    阿云抢了包子就跑,一边跑还一边往里塞,险些被噎死,等包子终于从喉咙里咽下去时,她终于放慢了脚步,就在此时,街道的另一头传来了一声尖叫:“北蛮人打进来了,快跑啊!”

    集市中的人因为这句“北蛮人打进来了”而吓的四散奔逃,挑担的扔了担子撒腿就跑,店铺掌柜子并伙计连门都没锁就望风而逃,路上行人一阵大乱,更有甚者直接将手中的孩子扔了,茶坊、酒肆、钱庄、饭庄、当铺、布行、胭脂店......瞬间乱做一团,哭爹喊娘之声响成一片,不到五分钟,原本热闹的集市连个影都看不见了,仅剩几个被丢弃的孩子和一些被撞翻的摊子并几个绿油油的菜叶子。

    集市上的人一溜烟全跑光了,等到最后,都没看到那所谓的北蛮人,反而出现了一个邋里邋遢的小流氓。

    该流氓满脸灰尘披头散发,浑身披着的破布十分有碍观瞻,好似那种连鱼都兜不住的破渔网,他脚下踩着一双露着五个指头的破鞋,哼哼唧唧的从对面走来,嘴里叼着一个草。

    “哎呀,北蛮人就是好用,啧啧啧,你看着些人,这不都吓的闻风丧胆了吗,哎呦,这还有小朋友啊,”他蹲了下来,“啧啧,你娘不要你了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