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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娶五夫第4部分阅读

      笑娶五夫 作者:肉文屋

    帮丫头照顾姐姐的话。丫头他日在远方也会烧香求水神娘娘保佑大叔好人有好报,长命百岁的。”

    高大叔面容严肃的看着我说完了最后一个字,而我的眼神也一直不退缩的与他对视。

    “好你个有胆有识,有情有义的小丫头。你的要求大叔应下了。你的姐姐就交给我来照顾吧。丫头要去何方找亲人不妨也告诉大叔吧。大叔帮人帮到底,送你去。”笑容绽开,高大叔朗声道。

    “嘻嘻,大叔能帮丫头照顾姐姐已经是帮了最大的忙了。大叔你放心,丫头的姐姐比丫头听话多了,您一定会喜欢她的。至于丫头寻亲已经找好人帮忙,不过还是要多谢大叔了。”

    汗,我怎么敢让他送,我的目的是金国天绝南山,我怎么能给他解释。按他的性格,要送肯定会把我交到亲人手上的,我到时候哪里去给他变个亲人出来。

    “既是这样,大叔就不多操心了,不过凭你这样丫头估计也吃不了什么亏。那就这样定了,你跟你姐姐说好了之后便可送她到我家中。十天内我都会在鹿城。”朗声一笑,那高大的人影长身而去。

    留下感动而喜悦的我,握紧拳头激动的站在原地。

    正文 第十一章 启程

    有了高大叔的允诺,心中的一块大石落了下来,在街上逛了一圈,我脚步轻快的向家中走去。

    等快到门口的时候已经是暮色蔼蔼,天边一条红色的火烧云在翻滚。

    犹如我激动的心情。即将与森分开,我不是没有不舍,但是我知道,我们有各自不同的路,需要去面对。

    无论以后相隔多么遥远,我们都会偶尔想起记忆深处的这个朋友就够了。

    想着想着,我呵呵的笑起来,不知道是我穿到这个身体让我心理幼小化了,还是这个世界的孩子远比地球早熟,让我没法子把他们当做我之前生活中我认知的小孩子。

    就对森而言,大多时候我都把她当做一个让人疼惜的小姑娘,把自己摆在一个成年人的位置。

    而某些时候,如同刚刚,我却把她当做了平等的朋友。不过想想,这个世界的孩子还真够早熟,想想我在这个世界遇到的那些小孩子。。。。最后再想到才刚刚三岁的小土那双小鹿般清透的眸子,叹口气——地球的孩子啊真够幸福的。

    推开门,迎接我的是森明亮的笑容。她应该是听见我的脚步声音迎出来的。

    放下手里采购的东西,“森,我们今天要好好的吃一顿哦。”

    看见我一下子买那么多好吃的,森的表情有些惊异有些心疼。

    这个可怜的丫头一直都很节约,我们在一起这一个来月,加上买书也不过花了二十多个银铢。我们平时在家大部分都是喝粥就馒头。一是森只会煮粥,而我也没什么心思做饭,二是这样吃很便宜。

    像今天这样大手笔买烧鸡烧肉的还是第一次。

    看见我高兴,森也摆脱了那份不舍,和我一起高高兴兴的吃起来。

    吃晚饭,洗去一身尘土味儿。我很森并排躺着床上。初夏时节的夜晚,夜风微微发凉,我们开着窗户静静的看着窗外的那轮明月。

    “皑皑山上雪,皎皎云中月。——原来哪里的月亮都是一样啊,不管是从东方升起还是从西方升起。”凝望着远方的那轮皎月,我喃喃道。

    “早早,你怎么了?”森在旁边轻身问。

    静默了半响,我头还是一动不动的望着那轮明月,轻声道:“森,你知道吗?我的家在很远很远的地方。”

    “有多远?有火国那么远吗?”森也轻声回问。

    “很远很远,远的你无法想象。”我轻轻说,森没有说话,我接着说道,“可是不管多远,我也想回家。哪怕——一辈子也走不完这条路。那里是我的根。有我最重要的亲人。”

    森浅浅的呼吸着,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可是我知道她没有睡着。

    “森,我要走了。”仍然是轻声。

    “恩。”森给了我一个轻轻的回答。

    “森,你还记得上被小黑皮偷了钱袋的那位大叔吗?”我转头望着她,她洁白无瑕的左脸颊对着我。——心中轻叹,如果没有那块胎记,森也是一个美人啊。

    “记得。那位大叔是个好人。”森细细的回答。

    我顿了顿,盯住她的眼睛道:“今天,我碰见了那位大叔。他很喜欢我们俩,想收我们做她的干女儿。我喜欢大叔,但是我有回家的路要走。森,你愿意做大叔的干女儿吗?”

    森的眼神先是惊讶,而后不舍,最后平静,“我愿意。”

    我们俩久久凝视,最后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我知道她,她相信我,还需要什么言语呢?

    第二天一早,清晨的阳光撒在我脸时,我才醒来。身边已不见了森。而墙边的木箱上放着两个小小的包裹。桌子上放着温温的粥。

    “早早,肚子饿了吧,先洗脸吧。”如同我们第一天住进这里醒来的那个清晨,森端着温温的水进来。

    “谢谢你森,你真好。”我真心的看着森道。

    的确,从我完全清醒能控制身体以后,表面是我在保护森,可是如果没有森。在这个孤寂陌生的世界里,我不敢想象我有多么的孤独和恐惧。是森接引我熟悉和融入这个世界。所以这声“谢谢”我是发自肺腑真心实意。

    吃完早餐,我打开包袱,果然——那剩下的银铢全在我包袱里。我拿出来默默的分成两份,装进两个包袱里。

    森没有说什么,因为她知道,无论说什么我也会按这样的方式来分配。

    挂起我们的小包袱,我跑到隔壁墙头,“小土,小土。”森也跟着我叫了好几声,可惜都没听见王大娘和小土的声音,应该是不在家。如果小土在家老早就跑出来了。

    想了想,我翻过墙,走到王大娘家门口,打开包袱拿出一半的银铢包好放在门角里,然后再翻墙回到自己院子里。

    看到我回来后的森把手伸到我面前,正好是我放在王大娘门角的银铢的一半。

    我嘻嘻一笑,顺手接过塞到包袱里。

    森却不满意的撅起了嘴,“不可以这样顺便乱塞,被贼人偷了怎么办?”

    嗔怪的看了我一眼,取下我的包袱,把所有的银铢仔细包好放进包袱底部,只留下两块银铢和那些铜铢另取了块布包好,给我放在身上。

    “嘻嘻,森你这么贤惠,以后谁要是当了你的夫君可真是好命啊。可惜我不是男儿身,要不肯定把你抢回去当夫人。”我贼忒嘻嘻的笑着。

    森脸立刻红了,“臭早早,你敢取笑我。我。。。。”话没说完,神色却黯然下来。

    我知道她想起了脸上的胎记,在心里暗暗狠扇了自己一下,怎么昏头了。跟森开这样的玩笑。不过话已经说出来来,也不能缩头。

    于是我伸手拉着森的手诚恳的正色道:“美丽的外表是每个人都喜欢的,可是外表是天生娘养的,不由我们决定。但是我们可以决定我们的内心。森相信我,美丽的心会开出繁花朵朵,未必能输于外在的美。只有真正能看到你内心美的那个人才是真正的知己。外在的美始终有凋零的一天,可我们的心亘古长存”

    森震撼的看着我,嘴唇动了动,又咬了咬。最后重重的含笑朝我点了点头。

    清晨的微风中,两条小小的身影牵手并排远去,奔向各自不同的人生。。。。。。

    只听一道稚嫩而又高亢的歌声传来——歌声中,那个高一点的小女孩把右手中那只黑黑的小手紧紧的收紧然后再收紧

    就在启程的时刻

    让我为你唱首歌

    不知以后你能否再见到我

    等到相遇的时刻

    我们再唱这首歌就像我们从未曾离别过

    别害怕现在的离别啊

    微笑着挥挥手说再见吧

    明天就等在下一个路口

    再远的风景啊

    我们会到达向

    过去的悲伤说再见吧

    还是好好珍惜现在吧

    你寻求的幸福其实不在远处

    它就是你现在一直走的路

    小漫的话:小漫为书中众多人物都配有一首歌,每首歌都是精挑细选与人物背景相契合小漫在写书的时候,音乐是不会停的写不同的人物情节听不同的歌体会不同的意境喜欢小漫文的亲也可以配着音乐听这章配给森的是水木年华的※启程》,希望你喜欢

    正文 第十二章 轩夜

    站在即将转身的巷口,我站定脚步。脸上先绽出最灿烂的笑容。然后,转身,挥手。

    那个站在高大叔身边的小小身影也咬着着嘴唇露出笑容朝我挥手。。。。。

    再见,森保重,森。我们一定要幸福,我们一定会幸福的的。

    走到街上,我买了些干粮和水囊。朝城门走去。看着远方,我在心里默念——天绝山我来了。。。。。

    到了快到城门的时候我才想到,我只知道天绝山在金国,水国在北,金国在西。该怎么走呢?

    停出了脚步,我身上的钱已经不够雇马车了。站在街边我愣住了。

    “走开,我不要你管,滚下去”一个小孩子声音从前方的马车里传出来。

    我抬头,这辆车跟我平时看到的有些不同,黑红相间的车身外形看来宽敞而华丽——拉车的四匹马居然是绿色的,体型修长,腿健而有力。长长的绿色马鬃很是神骏。

    想起然之先生的话——莫非这就是绿马?

    马车好像停住了,前方一个骑马的黑发蓝衣中年男子从马上下来,走到马车门前。我认识他——这是森在闹场撞到的那桌客人中的那个大叔。这时,马车里“砰"的扔出一个药碗,里面还洒出一片褐色的药汁。一个15、6岁的俏丽小丫鬟哭着被推了出来。绿色的裙子上还洒了几滴药渍。

    “少爷,你生病了得要人伺候啊,小桃可是夫人特地给您挑的啊。你看这么远的路。。。。。”那个中年男子很为难的对这马车里的人说。

    “滚,我不要她管,把这丫头给我送回去。”听见“夫人”两个字,马车里的人好像更撒泼了。我撇了撇嘴,真是个不可理喻的小p孩啊。不用看,我就知道马车里的肯定是那个红头发小鬼。

    “少爷,您就让小桃伺候你吧,这样回去,夫人会罚奴婢的。”那小丫鬟又哭哭啼啼的扑到马车门口,“你走,马上走,我不用她假好心。”那个红发小鬼冲出马车,使劲推着那个小丫鬟。“今天你要留下来,我就不走了。”

    正在为难之际,那个中年男子看到了我,我笑着冲他点了点头。“大叔好,”我甜甜说道。

    好像有些尴尬,他也向我问道:“小姑娘这是要去哪儿啊?”

    “我这里没有亲人啦,我想到天绝山去投奔亲戚。大叔你知道天绝山怎么走吗?”我趁机问到。

    听言,他看了看我,有些担心的说,“天绝山可很远啊,都快到火国了。你一个小姑娘,这么远的路可怎么去啊?”

    “没事,一个月不行就一年,一年不行就两年呗。总有到的时候。”我嘴上说的轻松,心里却在发苦。这么远啊,就靠我这两条小短腿,走断了都不知道能不能到。我羡慕的看了看他们的“飞车”。唉,如果我有辆这样的车就好了。

    他看着我的表情,忽然神色一亮,道:“我们正是要去火国,如果小姑娘不介意的话,我家少爷生病正缺个人照顾,到了鹤城,你就可以下车。那儿离天绝山坐马车只有四天的路,到时候我帮你雇辆车,不知道小姑娘可愿意?。”

    伺候这个坏脾气的小鬼?我看向他,在我跟大叔说话间,那个小丫鬟也止住了哭泣,红发小鬼站在马车门口看着我们也没出声。

    看着他家坏脾气少爷没吭声,中年男子高兴起来,期待的看着我道:“小姑娘可是不愿意?”

    红发小鬼飞快的看了我一眼把眼睛转开了,“这。。。”我迟疑了一下,转眼一想,我一个20多岁的大人还搞不定你个6、7的小鬼?带团的时候多难应付的客人我也能搞定还怕你。迅速换了张笑脸,“好啊,那就谢谢大叔了。”

    看红发小鬼转身爬上了马车,大叔对那个小丫鬟道:“小桃你就自己回去吧,告诉夫人,少爷小的会照顾好。请夫人放心。”又转身对我道:“叫我安叔就行了,小姑娘你。。。”

    “安叔叫我早早好了。”我乖巧的回答。

    “呵呵,那就麻烦早早照顾我家少爷了。你就跟我家少爷一起坐飞车吧”安叔爽朗的道。

    就这样,我开始了我在五行大陆的第一次旅行。

    上了马车,看了看里面,还真是豪华啊。

    地上铺这厚厚的红色毡子,上面黑色的花纹。门在马车后部,两侧都有格子状的窗,窗上有两层窗帘,一层厚的一层青纱。

    左手边是一张软榻,那个红发小鬼正躺在上面,看我看他,“哼”了一声转头看窗外。

    我看他小小的个子,穿着红色的丝质长袍,脸色有些苍白,看来确实是病了。

    见他他小孩子脾性,我心里暗笑然后不理。

    造马车的人心思很玲珑,没窗的那面壁上做了几个格子,下部还有挡板,放置了一些垫子和褥子还有衣物,另外还有一些抽屉。最下侧则凹进去,下面平平的一张板,上面一段都是空的,看样子是当桌子用的。

    桌面上还有几个圆圆凹痕,却不知道是干什么的。桌边不远处地上,还有个造型精致的圆筒状的金属物,上面嵌着一个铜壶,壶嘴冒着丝丝热气。原来这是一个嵌在地上的炉子。这样的马车,这小鬼还真挺能享受的。

    拉过一个垫子,放在窗边,我一屁股坐上去想看外面的风景。谁知个子矮了,坐下去,我还没窗户高,我站起来干脆把上面的垫子都拿下来。坐三个靠一个,这下舒服了。

    你不理我,我才懒得凑上去呢。这样的小孩都是惯出来的。

    马车启动了,坐起来比我想象中舒服多了。以前看来很多小说,都说古代的马车坐起来很难受。这个‘飞车’还不错,挺稳的。难道下面还装了‘减震’,上车的时候也没注意马车的轮子什么样的。

    出了城门,一路向南而行。水国风景很是不错,一路青山绿水的。2个时辰后我们赶到了一个小镇,马车在一个小客栈前停下。

    “少爷,”安叔打开车门,看见我又招呼我,“早早,下来休息会儿,我们用了饭再走。”

    “好的。”肚子确实饿了,我欢快的跳下来。那个红发小鬼也跟着下来了。可我没理他,不是知道这里有没有什么规矩,反正我也没把自己当他的丫鬟。顶多就是个打工兼搭车的。何况他脾气那么跋扈,我才不要触霉头呢。

    进了客栈,我好奇的四处张望,大约是小镇上的客栈,不大也不豪华,但是很干净,只有一层楼,没有什么包厢类的东东。六张桌子,有三桌客人,看样子都是本地人。我们拣了张靠窗的坐下。红发小鬼、安叔、还有他儿子加我一个桌,另外还有2个护卫模样的另找一桌坐下。

    “客官,要吃些什么啊?”一个小二模样的年轻小子过来了。

    “拣你们拿手的来六样吧,四荤两素就好。再来一壶‘郎陇’吧。”安叔吩咐到。

    正文 第十三章 食物不好吃

    我有些期待,我还没正式吃过这个世界的菜呢,要好好见识见识。

    想到地球的美食,我口水都快流下来了。多久没吃过热乎乎的饭菜了啊。

    没多会儿,菜上来了,一盘鸡肉,两盘貌似看起像是猪肉和菜合煮的,还有一份是羊肉的,另外两盘素菜,我倒认出,是茄子和丝瓜。

    我有点失望。因为一看那几份荤菜的样子,凭我吃遍全中国以及大半个东南亚的经验,这菜估计不会太好吃。

    夹了一筷子鸡肉,尝了尝,又夹了筷猪肉的。

    我在心里叹了口气,这菜用了一点油,然后加水煮熟的。味道到是很齐全,可惜一点都不香。荤菜最忌这样炒。

    这里的油很贵么?我看一般百姓家里都用菜籽油点灯的啊。一路上也看到很多油菜地啊。

    我胃口大减,米饭到还有点意思,以前我都喝粥的时候都是糊状的,没注意到一粒粒饭粒居然是圆形的,直径跟地球上的米的长度差不多,白白的一粒粒圆颗粒躺在瓷碗里很可爱的样子。

    吃到嘴里,味道也是一样,但是很有米饭的香味。比地球上我吃的米香多了。

    我大口大口吃饭,偶尔夹点茄子丝瓜。安叔父子到是吃的很香,尤其是他儿子还说这里菜做的很好。一下子就干掉了2碗米饭。

    我在心里翻了翻白眼,那要让你吃到地球上的美食那你不是舌头都会不够用了。

    小鬼头还是很高傲的坐在上座,没吃饭,到也夹了几筷子肉吃。安叔看我只吃素菜,有些奇怪,“早早怎么不吃肉啊?”

    “我最不喜欢水煮的肉菜了,你们炒菜怎么放那么少的油啊?”我略略有些诉苦。

    “这位客官,我们的油已经算多了。这羊身上鸡身上本来都没什么肥油,都是要用猪的肥油来炒的啊。小店在这带可是有些名声的啊。”旁边的掌柜走过来解释。

    “不是还有菜。。”我本来想说‘菜油’,忽的一想顿住了。

    难道他们不知道菜油可以吃?——如果只是炒菜前用猪的肥肉熬油来炒菜的话,那确实不可能有多少油水。

    这样一想,我可不敢把话说出口了,我一个小丫头怎么可能知道这样的事情。看样子,很明显这个大陆上都是这样的饮食风格。我还是别引人怀疑了。

    我吞了吞口水,我道:“我是说不是还有菜么,我可以吃菜,我喜欢吃素,吃素对身体好。呵呵。没事,你们吃吧。安叔,你多吃点。”

    我旁边的红发小鬼用他黑白分明大眼睛看了我一眼,我赶紧也给他夹了一筷子丝瓜,“少爷,你生病了多吃点素菜,清淡,对肠胃好。”

    安叔呵呵的笑了,大约是觉得我们相处愉快。其实他不知道,同行了几个时辰,我跟这小鬼还没说过话呢。

    后来我知道了他的名字,叫轩夜。是火国四大家族之一轩氏的二房之子。今年只有六岁,比我这个身体还小一岁。

    母亲是水国人。他是他父亲在外游历的时候与他生下的。从小他跟母亲长大,他父母并未成亲,而在水国,她母亲另有三个夫君。

    前几个月,他父亲练武走火入魔伤了经络导致不育。这才写信给她母亲把他要过去传继香火。

    五国中,水国和火国好像很少通婚,因为这两者通婚者很难孕育子嗣。我暗想,难道是因为五行相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那木国人也不和金土两国人联姻,水国人不能跟火土两国人联姻,金国不跟木火两国人联姻。。。

    这样算下来五国之间通婚不是很受限制?五行有相克也有相生关系啊,那是不是相生关系者成亲会更容易生孩子呢。

    后来我从师公那里我才知道,确实有这样的不成文的习俗存在,不过只存在于五国中头发异色者之间。黑发者是不受限制的。

    我看他把菜吃了。我又帮他倒了一杯‘郎陇’汁。顺便也帮自己到了杯。

    红色的‘郎陇’汁酸酸甜甜的非常好喝。我很快喝完了,又倒了一杯,壶里没了。

    轩夜看着我在哪里摇壶,皱了皱眉头。我以为他怪我把果汁喝完了,我忙道:“是你自己喝的慢,不关我的事啊。”

    听了我的话,他眉头皱的更厉害了,还有一丝不屑。

    安叔父子笑了起来。我才反应过来,他不是想喝,估计是嫌我丢人了。

    我讪讪的笑,假装不知道——反正我现在才7岁呢。

    回到马车上,安叔的儿子齐哥端了一盖碗药给我。嘱咐我温在炉子上,半个时辰后让轩夜喝。我依言把火调到最小将药隔水温在炉子上。

    安叔又在门口递给我一个水囊,我疑惑,这车里不是有水么。

    “早早,这是‘郎陇’汁。”安叔笑道。我开心了,“安叔你真是太好了。”安叔笑着前面开路去了。

    我感叹,生活也不是不美好的。

    我哼着歌把水囊放到架子上。躺在垫子上。

    马车轻轻晃动,我小声地哼唱着轻快的歌儿,“我们的祖国是花园,花园的花朵真鲜艳。。。。每个人脸上都笑开颜。。。”一会儿又换一首,“大阪城的姑娘辫子长啊,眼睛大有圆。。。。姑娘你要嫁人,不要嫁给别人,一定要嫁给我。。。”

    “钻狗洞的丑丫头,你吵死了。”突然听见轩夜道。

    我停住了,坐了起来,然后对着他笑嘻嘻的竖起一根手指头,一边说一边又竖起第二根指头:

    “第一,我样子丑可我心灵美,总好过有些人欺负小丫鬟,欺负女人的男人才是最丑的呢。第二,我钻的是猫洞,不是狗洞莫非年纪小连猫和狗都分不清了啊。好怀念啊。上次钻的可真开心。”

    知道他好面子,装的自己好像很成熟很像爷似的。我故意点他死|岤。看着我黑黑的指头在他面前晃来晃去的。

    他气的翻身坐起来,圆圆的眼睛狠狠的瞪着我。

    我不怕死的继续说,“你看安叔和齐哥多喜欢我。你比我美,那谁喜欢你啊?他们对你好,是因为你的身份,不是因为你人长得漂亮,知道么?轩夜少爷。”

    他气的要命,站了起来,本来苍白的脸现在红红的,“呀,少爷,您不是想打我吧。又想打女人啊。你看看,我没说错吧。”我对他故意叹了口气。

    “你你这丑丫头,本少爷才不跟你一般见识”他狠狠的瞪了一下又坐回了软榻上。

    我笑了笑,这小鬼脾气虽然坏,但本质还是不错的。看了看壁上的沙漏,一次是2个时辰。现在估摸着时间应该差不多,我把药拿出来递给他。

    “不喝,拿开”他不理我。

    正文 第十五章 “化身”

    吃过午饭后,轩夜一直满脸的不开心。俊俏的小脸一直黑黑的。

    不看我,也不跟我说话。我也只能冲着安叔父子“嘿嘿”干笑。

    “轩夜,口渴了,喝杯水吧。”

    “。。。。。。”

    无视我。。。好吧,我退下。

    再过一会儿。

    “轩夜,吃块点心吧,很好吃的喔”

    “。。。。。。”

    继续无视我。。。摸鼻,闪一边。。。

    再再过一会儿。。。

    “轩夜,你看那山好高啊,真的好高喔。”

    “。。。。。。。”还是无视我。。。无奈,蹲在墙角画圈圈。。。。。

    一个时辰后,来到了一条长长的峡

    。我趴在窗口一看——两边都是山。一边坡度很高,一边斜斜的,上面长着杂草乱石林立。

    马车驶进峡谷走了一段后,来到一个葫芦形状的位置。

    我一看地形:好家伙中间大两头小。这可真是一个打家劫舍,杀人抢命的好地形啊

    我们一路上走的都是官道,一直很平安。

    而且我来这里这么久,除了有次在‘闹场’听到什么暗族什么战之外,还没听说过强盗马贼之类的。但是那时也没听个究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撩着窗帘,心里乱想着。

    忽然,看见我们刚刚才经过的地方旁边斜坡上“咕噜噜”滚下几根大圆木挡住了退路——不好难道我真乌鸦嘴?好的不灵坏的灵?

    只听见前面的安叔一声大喝:“保护少爷”

    紧接着,齐哥和一个侍卫跑到了我们后面。安叔和另个侍卫在前方拔剑,做出了防御姿态。

    前面路口冲过来4个黑衣蒙面人,手拿武器,我又转头向后方看去——既然有人放木头下来,肯定也有人。

    果然,后面斜坡上也跑下来3个人,7对4,情形不妙啊。不知道安叔他们功夫怎么样。

    我转头回望轩夜,“有什么武器没?”

    他脸色有些发白,估计也是没见过这种场面,听我问他,他解开外衫。

    我有些不解的看这他,找武器你脱衣服看嘛?难道你还想赤膊上阵?

    脱衣间,他脖子上滑出一根红绳,下面吊着颗鸽蛋般的黑色宝石,他把石头又塞回去,继续在身上掏,掏出了一把精致的小小银匕首。

    我接过,扯开刀鞘。我苦笑,倒是锋利。可是,刀身比我手掌稍微长一点。说它是武器还不如是工艺品。

    聊胜于无吧,看他那么宝贝的样子,估计是他娘送的,水国人的风格啊,武器怎么也弄成这副中看不中用的样子。

    转眼一想,他娘估计也是当个玩意儿送给他玩的,难道还想着让他靠他保命。

    正在我们说话间,听见外面接连响起了三声惨叫,我们对看一眼,轩夜咬着嘴,脸更白了,掀开帘子看去,前面安叔他们干掉了两个黑衣人,可后边跟齐哥一起的那个侍卫却倒在地上。

    齐哥一个人对付两个黑衣人,还有一个从不远处提着刀慢慢走过来。

    电光火石间我反应过来,不好,他们的目的是轩夜。我们不能在这里坐以待毙

    “快走,轩夜”我拉起轩夜就跳下马车,我们朝旁边的斜坡跑去。

    手脚并用,还好我们两个小孩子身形小手脚灵活,很快地我们就跑到了半坡。

    安叔齐哥的武功看样子应该比黑衣人好,我们只要能拖延时间就能逃出生天。可那个黑衣人在后面紧追我们,一副誓不罢休的样子。

    眼看他就要追上了,我抱起一块大石头使出全身力气狠狠的向他砸去,石头砸中了他的手臂。他惨叫一声,估计受伤了,紧接着轩夜也搬起一块石头砸道他头上。

    他猝不及防被我们连砸两下,倒在地上。我拉起轩夜赶紧继续跑。

    跑到顶上,我傻眼了——这是一个斜斜的悬崖。

    风呼呼的吹到我们脸上。不用看也知道下面有多深,再回头看下面的斜坡上,那个黑衣人正歪歪斜斜的朝山顶走。

    这上面地方并不宽敞,没什么遮挡。怎么办?

    如果黑衣人追上来了肯定死路一条,就靠我腰上这把匕首顶个屁用啊。

    我正焦虑不堪想办法时,猛的一股大力扯到我衣袖,我摔倒了。更糟糕的是我向悬崖方向滚去去。

    原来轩夜想看看悬崖下面。结果没注意靠悬崖这边的土是松的。脚一滑就本能的拽了一把,一个稳不住,我朝下面滑去。

    看我摔下去,轩夜急忙拉我,可是他本来个子就比我小怎么拉得动我。

    结果就是我们俩都不由自主的朝斜坡下的悬崖滚去。虽然速度不快,可是我们却停不下来。

    危急之刻,我看见我们滚向的悬崖边上有块凸出向上的石头。在经过时,我一把抓住。用另只手推了轩夜一把。他反应也很快,迅速的双掌抱向那块石头。

    结果,我们俩就这样像一块夹心饼干齐齐吊在了悬崖边上。脚下空空的感觉很不好受,我跟轩夜身子紧紧的贴在一起,我右手抠住石头根部,轩夜双掌抓住石头的上部。

    我们俩的命吊在了一起。大多数人都有恐高症,我也不例外,何况我是单手,我觉得我指头都快断了。

    我看轩夜朝下一看,身子一晃,我大喊:“别看,你不看它就不存在。”

    这个时候,我也就没空想那个黑衣人了。心里却是怕的要命,不知道想什么,脑子里近似一片空白。

    我觉得过了很久,其实应该只有几分钟,一直没听见黑衣的上来的脚步。

    远远地,忽然传来的安叔的声音。“少爷,少爷,早早,早早。。。”

    我大喜,忙喊:“我们这儿。我们在山顶。。。”

    说话间身子动了下,簌簌的泥土滚过下来,落到我们脸上。

    我们脸上对视了一眼露出了惊恐的神情,——我们都明白发生了什么,我们抓住的那块石头,松了。

    再次对视,我看见轩夜苍白着脸——看到我看向他,小小而骄傲的小脸上却露出一副强装镇定的样子。

    不断松落的泥土提醒我,没有选择的余地了——时间已经刻不容缓,我用左手拔出腰上原本属于轩夜的匕首,强笑着对轩夜说:“记住,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说完,我心里默念:从下往上第三四肋骨间——那是心脏的位置。我用匕首猛的插了进去。好痛

    放开右手,整个人朝悬崖下坠下。

    只记得,我刺向自己时,轩夜还没反应过来。在我松手那瞬间,我好象听见轩夜惊恐的声音“臭丫头”。

    决定和实施只有几秒中,我根本来不及考虑什么,比如我会“化”到什么地方,万一是什么海里,或者原始森林,那我岂不是还得再“化”一次?

    还有,希望这个悬崖够高,要不然万一法术还没生效我摔死了不知道还能不能“化身”?

    最后,恍惚一阵七彩光芒在眼前闪耀——我完全失去了意识。

    正文 第十六章 获救拜师

    感觉身体好象被火车碾过似的,每分每寸都在痛。挣扎着睁开了眼,眼前是一个象是普通房间格局的石室。我躺在一张方方正正的石床上。

    左右两边石壁上各有一颗拳头大的白色珠子散发出柔和的光,映亮整个房间。

    屋子很简单,除了一个石床,一个木柜,一把木椅之外别无他物,床对面墙上开了一道木门。

    这是什么地方?屋子里一个人都没有,我闭目又养了会儿神。感觉体力好象恢复了一些。

    我张嘴喊道:“有人吗?”

    不多时,一阵脚步声音从外面传来,外面应该是一个封闭的走道,因为只有封闭的环境,声音才回如此清晰。

    门被推开了,一个面目慈祥带着笑意的银发发老妇人走进来,后面还跟了一个带着顽皮神情的红脸银发笑嘻嘻的老头。

    年纪看起来都不小,估计不少于80岁,老头子个子很高大概有快1米8,老太太却很娇小只有1米6左右。

    不知道为什么,我一见这两位老人就心生好感。

    就感觉好象见到亲人一样的。我相信人与人之间是有磁场的,我的直觉感觉我跟这两位老人家磁场很相合。

    “老爷爷,老奶奶,这里是哪里啊?是你们救了我吗?”我没有忘记自己现在只有7岁。

    虽然我对他们很有好感,但是我的事情实在是没办法跟人解释,在询问的过程中,我已经在考虑怎样编造我的身世来历。

    “孩子,这里是天绝北山,是哑叔在山脚发现了你。这山上就我们老两口在此居住,你又受了伤,所以哑叔就把你送到这里来了。你身体很弱,又中了毒。等调理一段时间,老身给你解毒。”老太太慈祥的坐在我床边看着我。

    天绝山?真是天从人愿啊,看来很多事情冥冥中真有注定。

    可是,“中毒?”我有些疑惑,我应该是“化身”后身体在这里重组,身体虚弱是紫梦说过的,何来中毒?

    “小丫头还不知道自己中毒吗,你本来的相貌应该不是这样的吧。我家老太婆可是家传的医术,她说中了毒肯定就是中毒。”红脸老头笑嘻嘻道。

    “孩子不用怕,这个毒只改变你的面貌肤色,对身体是没什么影响的。过段时间,等你身体养好了,老身就给你配药。”老太太安慰我道。

    原来他们以为紫梦的药?——我明白了,看来老太太的医术很高啊,这两位老人家看来都是好人。

    “谢谢爷爷奶奶,我以前确实不是这个样子,但是后来慢慢就变成这样。但是身体也没觉得不舒服,所以一直以为是自己生病了。”我只能这样跟两位老人解释。

    看着我,老太太眼中闪耀着温暖的光,柔声问我:“孩子,你的家人呢,怎么一个人晕倒在山脚啊?”

    我想了想,道:“婆婆,我没有家人了。我爹死了。大爹不喜欢我,我变丑了,我娘也不喜欢我。我天天都挨打没饭吃。我很饿就跑出来讨饭。后来给人做小丫鬟,我家少爷路上被人追杀,我被人打晕之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醒来就到这里了。”我盗用了森的身世。后来却是半真半假了。

    听我说的这么惨,老太太眼中眼泪都快出来了,过来抱着我道:“可怜的孩子,不用怕了。如果你不怕这山上冷清,以后就跟着我们老两口吧。”

    老头子却好像性格很火爆,破声大骂:“什么禽兽娘啊,还有你那个什么大爹的,丫头别怕,身体好了,跟着老头子学武功,以后回去报仇。不是老头子自夸,我的武功虽然比不上五大神功,但是也是这江湖上有数的。管叫谁也欺负不了你。”

    老太太嗔怪的看了老头子一眼,老头子脖子一缩,立刻笑脸迎上。我一乐,看来这身材高大的老头子还是个“妻管严”。听见老头子的大骂,我赶紧在心里说,爸爸妈妈不是骂你们,骂的是森的娘和大爹,可不要生气哦。

    “早早愿意,不过早早有个请求。不知道早早除了跟爷爷学武功之外,可以不可以跟着奶奶学医术。”我有些担心又很期待的看着两位老人家。

    这里是天绝山,我肯定要留下,那个天罗八方阵我就算进不去也一定要去看看。办法总是人想的。

    在这个世界生存,我孤身一人,身无长物,如果无一技傍身是很难的。而且我认为,能力比身外之物更重要,武功可以保护自己是一定要学的。而医术是一门实用性很高的技术。如果能学的话就更好了。

    听了我的要求,两位老人家对视了一下笑了。老太太看着我笑着点了点头。

    我大喜,忙翻身爬起来下到地上跪在老太太面前喊了一声:“师傅”。

    磕了一个头准备磕第二个的时候,老太太扶住我道:“可以了,早早。”

    我又站了起走到老头子面前跪下磕了一个头,口喊:“师公。”看着老太太笑容满面,老头子笑的跟开心,本来脸就很红,现在就更红了。

    我暗忖:老头子的性格直率,颇有老顽童风格,而且明显的爱妻如命。既然我打定主意跟两位老人家学艺,拜老太太当师傅,老太太开心,老头子应该更开心。

    看到两位的神情,我这个选择应该还是更合老人家心意。

    而后来我知道师傅“医族圣女”的身份的时候,才明白为什么老太太当时那么高兴。

    师傅一身绝世医术,却因为与师公相恋为族规所不容。两人私奔后虽然几十年感情一如既往,但是一身医术后继无人一直是师傅心中的遗憾。

    而且作为天下第一神针的“天一七十二针”如果就此失传的话。师傅会遗憾终生

    。整个大陆现在只有师傅才会这套绝世针法。现在两位老人家年事已高,师傅83岁,师公85岁已经在这里隐居了40多年。

    自从两人的独子在40年前的暗族大战中死去,两位老人心痛欲绝,隧来到这个荒无人烟的天绝北山隐居,从此不问世事。

    每隔一段时间,则由一个他们当年施恩救过的山下一个猎户为他们购买生活用品。当年的老猎户死去后,则由他的哑巴儿子也就是救我的哑叔接过了这个责任。

    正文 第十七章 幸福

    就这样,我开始了我来到五行大陆后最安定快乐的一段。我不是基督徒,但我却非常喜欢一句话——“当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必然会为了打开另一扇窗。

    百万光年的距离让我失去了哥哥的爱。而今,我却双倍的收获了师傅师公的爱。

    来到这里,师傅一直为我调养了三个月,然后配药给我解开了紫梦下的药力。

    当我恢复本来面目那刻,我看到了师傅脸上的喜悦,师公眼中的骄傲。

    师傅含笑递过一面梳妆镜,——我凝视着镜中那我曾经有过一面见之缘的粉雕玉琢,心中感慨万千。不知道紫梦母女是否平安回到天波星了?

    “哈哈,师公活了80多年,还没见过比我家早早更漂亮的小姑娘。以后长大了,定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