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娶五夫 完结第3部分阅读
笑娶五夫 完结 作者:御书文
最经不起诱惑的。看着小土那双小鹿眼已经被食物吸引的闪闪发光却还保持镇定,一副小大人的样子,我和森再次相视而笑。
我拿起一个郎陇过塞到他怀里,自己也拿起一个,轻轻咬开顶端的皮,轻轻的的一吸,酸酸甜甜的郎陇果汁顺着喉咙下流。这是地球上皇帝和总统也没尝过的美味啊。
看着我的动作,小土迟疑的看了手里的郎陇果一番,最后还是学着我的样子咬破了顶端的皮。。。
看着他吸到了郎陇果汁露出的惊喜表情,我才知道,这个可爱的小男孩居然是第一次吃郎陇果。
几分怜惜之情浮上心头,我伸手轻轻的抚摸着这个长得可爱得超过日本动漫的小男孩,浑然忘记了自己现在这个身体也比小土大不了几岁。
“小土小土”隔壁传来两声妇人急切的呼喊。
“娘我在这里。”听见母亲的呼喊,小土站了起来脆脆的回答着。
墙头出现了一个黑发的年轻妇人有些劳累的面孔,年纪不大,五官也很秀丽,那双眼睛跟小土一摸一样,可惜看得出来因为劳累,显得比实际年纪大一些。
“娘,我在草草姐姐和森姐姐家玩。”举起手中的郎陇果,小土开心的朝着母亲道。
“娘,你看,姐姐给我吃的这个果子很好吃呢。”
“谢谢两位小姑娘帮我照顾小土了。”小土的母亲歉意的看着我们。
“大娘你太客气了。我们都很喜欢小土。小土很乖的。”我笑着回应。
小土母亲谦逊的笑着望着屋子一眼,露出一丝疑惑,“你们家的大人都不在吗?”
森一下愣住了,我赶紧伸手握住森的手,笑吟吟的道:“我爹娘走亲戚喝喜酒去了。过几天才回,我和姐姐不想去,就留在家里了。”
小土母亲眼中的疑惑在视线最后落在在我和森脸上的时候豁然散开,“哦,这样啊,没关系啊。远亲不如近邻,你们有什么事告诉王大娘一声,大娘会帮你的。”
语气中好像没什么事的样子,眼中却流露出深深的怜悯之色。我知道她想岔了,把我和森当成两个因为长的丑而不敢出去见人的小丫头。
抿嘴一笑,我也不用解释了。乐的她误会。
第九章 “狗洞”
就这样,我和森暂时在这里安定下来。
不过,我并不打算呆多久,只是好不容易看见森开始开朗起来,我想多陪陪这个可怜的小姑娘。最好能给她找一个去处,不要像以前一样流浪街头,乞讨为生就好了。
我这个身体虽然也是小孩。但是毕竟有地球上二十多年的经历,拥有一个成年人的灵魂。
而森却是一个无家可归还面有残疾的小女孩子,这样放下她,我确实没办法说服自己。
可是该怎么办呢?我毫无头绪。这个世界上,我不过也是孤家寡人一名。
甩甩头,不想了。车到山前必有路,活人不会被尿憋死,总会有办法的。
这样又过了一个星期。这天早上,我拉着森上街,打算买点纸和笔,想让森教我写字。反正现在也是闲着,就算有天要回去,技多也不压身嘛。
我脑子里其实认得一些字,看来清漓紫以前也是学过一些的。这些对字的记忆应该来自她四岁前。而四岁后,估计紫梦也没办法教她了。
走在街上,小桥流水人家,没有高楼,没有水泥和混凝土,也没有那走到哪儿也摆脱不了的汽车尾气味儿。但却是另有一番风味,街道是一块块石板铺的,很干净。都是两边的店家自己每天打扫的。
这个小镇上没有专门清洁工,却洁净远胜大多数地球的城市,走在密密的石板上,两侧全是清爽古朴的木质建筑——让我想起了当年带团走在云南丽江四方街的感觉,恍然若梦,定神一看,四周商铺里摆的却不是四方街那些绚烂的彩裙和旅游商品。
这里,是五行大陆,离四方街有百万光年的距离啊。
轻轻的叹了口气继续往前,森拉住了我的脚步。我疑惑的回头,森笑着指了指面前的店铺。
古香古色,墨香扑鼻。原来就是这里。看了看上面的墨匾,上面的三个字我只认得一个“琴”字,看着我皱眉的样子,森悄悄的在我耳边道:“琴心斋”。
奇了怪了,好好的一家文具店偏用“琴”字为名。面上立刻带出几分不耐来,看见森有些惊异的表情。我心里一惊,发现自己竟然因为思乡而产生了迁怒之意。
这样的心态可不好,猛的拍了自己的额头一下,我叶草可不能被这样的情绪控制,变成怨女一个。
森有些愣愣的看着我,不明白我怎么一下不高兴,一下打自己,一下又笑嘻嘻。我“嘿嘿”一笑。拉着她朝店铺里走去。
掌柜是个中年妇女,很是和气。并不因为我们这两个是小女孩而轻怠。客气而又耐心的回答我们的询问,当然十句中有九句是我问的。森只问了一句:“这里有《千学》吗?”
“有啊,小姑娘挺不错的啊。这本书是国学才教的。要买吗?”老板娘欣赏的看着森。
“不,不,我只是想看看。”森紧张的说,转头看见正在冲她眨眼的我,脸一下红了,“我爹以前教过我。。。我只是想看看。。真的只是想看看。。早早。。不要。。。很贵的。。”
不理会森的拒绝,我坚持为她买了那本书,经过老板娘是解释我才知道,原来这本《千学》是国学的教材,相当于地球初中的课程。
木国和水国的女孩子都可以读书上学,森现在才九岁就能学相当于地球上初中的内容,看来还是挺聪明的小姑娘。
一本《千学》居然要十二个银铢,一个铜铢两个馒头——等于两千四百个馒头,果然是知识无价啊。
森紧紧的抱着老板娘为我们包好的笔墨书本,神情激动的望着我,眼里是有深深的感动之色。
我垫脚在她肩膀上拍了一记,“嘿嘿”笑道,“这可不为只为你买的啊,你别忘了,现在你可是我师傅,这是咱俩的教育投资。你不但要自己学还要负责教我哦。我先说好了,虽然我很笨,但是学不会却是你的责任哦。”
森用力的点头,“放心吧,我一定会好好教的。何况早早比我聪明多了。”
看着森不再感动内疚,我笑着拉起朝外走,“我们再去买点郎陇果回去给小土吃。”森也微笑着点了点头。
没走几步,我和森同时停住了脚步。在我们的前方不远处的,居然是那个曾经撞我们,并赖我们偷钱被我拆穿的小乞丐,还是那身脏兮兮的黑衣,身后还跟着他那四五个跟班。
糟了?我心里低呼一声。
果然看到穿的干干净净的我们,那个黑衣小乞丐一愣,却慢慢嘿嘿笑了起来,眼中闪耀都是欲报复的亮光。
没办法,如果我们俩的长相不这么有特色,估计洗干净了换身衣服,他也认不出来。可现在,只能——三十六计一个“逃”字。
“森,我数一二三,我们分头跑。你跑东边,我跑西边,到时候直接回家。”看着那黑衣小乞丐志得意满的视我们为囊中物般,慢慢走来。
“一二三,跑”我和森分开,撒腿就跑。
我朝西边这条街,一路狂奔,见岔道就进,见巷子就钻。不知道跑了多久,感觉后面好像没人了,我一屁股坐在墙角,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感觉自己的嗓子眼是又干又热,吸气的时候都丝丝作痛。
抬头一看,这条巷子两边都是高墙,四周一点人声都听不见,安静的要命。看来,这里应该是有钱人住的地方。
“这个死丫头跑哪儿去了?明明看到她朝这边跑了啊。二狗你去那条巷子,我找这边,敢惹我小黑爷,这次非让她好看不可。”——是那个黑衣小乞丐的声音,看来他一定要抓到我报仇了。
我赶紧站起来朝巷子深处跑去,跑了五十米,我楞住了,——前面没路这是一条死巷。
我哭笑不得,我叶草一个二十多岁的成年人今天居然被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追的这么惨。真是那个虎落那个什么龙搁那个什么的。
长这么大,记忆中只有六七岁时有一次被一条野狗追的我这么累过。看来这次要吃点苦头了。。。。。。
狗?我忽的眼睛一亮,转身向刚才进过的巷子回奔二十米。哈哈,天无绝人之路啊,看着墙角那个四十厘米见方的洞口我笑了。
小是小了点,但我这小身板应该能过吧。
“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一个声音高喊着——爬出来,给你自由我渴望自由、我渴望自由。。。——我x,这狗洞也太小了吧,这家人院子这么大,至少也应该养条大狗啊,不养金毛也得养条杜伯吧。”
《囚歌》朗诵到一半,我的屁股被卡住了。不行,小乞丐马上就回搜到这边,我得进去。加油,我一定要过去。
给自己继续打气,“我渴望自由,但我深。。深。深的知道——人的、身躯一定。。能、能、能从狗洞里爬出我希望有一天这地下的烈火,将这狗洞劈开一点,我,应该。。在。。烈火中得到。。自由和永生啊哈,终于钻进来了。这该死的狗洞”
“这不是狗洞,是猫洞”我刚刚把整个身子钻进来还来不及爬起来,正沉浸在劫后余生的喜悦中时。一个男孩子淡淡的声音从头顶传来。
一双黑色绒面刺绣精美的靴子停在了我的鼻尖。
慢慢的抬起头,一身红衣,漂亮的五官,一头琉璃般的红色卷发——是他那个“闹场”里的小p孩
看着我抬起头,他一愣,也认出了我。上下打量我一番,那抹嫌恶和鄙视又出现在他脸上。
靠,小p孩要不要表现的这么明显。这破孩子。长的倒是小正太一个,性子却让人讨厌的紧。
可现在,我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还是先讨好他吧。
“额,不好意思哈,那个,我不是故意进来的”我朝他嘻嘻一笑,装作没看见他脸上的表情。
“哼你嘴里叽歪了半天,还说要让火把这狗洞劈开还敢说不是故意的?我看你就是个贼”他冷哼一声。
这小子耳朵还挺灵的,年纪看起来比我现在这样还小点,唬起人来还挺有气势的。
“东西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我可不是贼。只是,我这人有个毛病,从小就喜欢钻狗洞,越小的狗洞啊,那我越是喜欢钻。。。”我一边随口胡诌,一边竖起耳朵听外面的动静,刚才听见他们过去了,里面是条死巷,搜不到人,他们应该很快会走吧。
“胡说,从来没听说过有人喜欢钻狗洞的,丑丫头还想骗本少爷。”他继续鄙视我,根本就不相信。
不过我也不求他相信,只是想拖时间罢了。
“为什么不信呢?我没有骗你啊。像你这样的有钱人家的少爷自然不同于我们这些穷孩子小叫花。譬如吧,你看你就喜欢穿的干干净净,我们就喜欢把衣服弄的脏脏的。这钻狗洞啊,真真是一种爱好。其实,我也是上了当,如果我知道你家这是猫洞的的话我还不钻呢。下次你得在洞口贴个纸条,写上“猫洞”俩字,以免以后遇上跟我一样的喜欢钻狗洞的钻错了洞。——不过呢,还是要感谢少爷你仁心宽厚,这没有狗洞钻。有猫洞钻也不错,我已经很久没有钻过这么有难度的洞了。哈哈,真是越说越想钻啊,你不信——那我就再钻一次给你看吧“
听见外面追兵已经远去一会儿,应该安全了,不等他反应过来,我立刻结束了我的信口开河,利落的趴下,再次的钻国了猫洞。
不知道是刚才被我弄松了一点还是怎么的,这一次我很顺利的钻了出去。
出去后,我想起了什么似的,弯腰,低头,朝洞内看去——那张小正太的脸也在洞口。
我朝他龇牙一笑,“你看,钻狗洞真的很开心吧。谢谢你的狗洞哦,不对,是猫洞白白——”
我双指并拢在唇上一印,给他一个飞吻。
看着他疑惑的神情,显然不理解我这是哪里来的稀奇古怪动作,我大笑着朝回家的路奔去。
第十章 安排
自从遇见了黑衣小乞丐后,我和森就更少出门了。
我也更坚定了走之前要安顿好森的心理。否则,森那么老实没有我在身边,遇见了那个黑衣小泼皮铁定要吃亏。
“草草姐姐。”墙头又传来了小土怯生生却又带着几分喜悦的声音。
这孩子,跟我们也算熟了,还是这么害羞。
我和森都很喜欢小土,特别是跟他接触了之后,了解了他的身世就更添了几分心疼。
小土的父母都是黑发的老百姓。生了蓝发的小土之后也是爱若珍宝。可惜小土的爸爸去年得病过世了,为了治病,家里也弄的一贫如洗。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小土今年才三岁就特别的懂事。我们不管拿什么东西给他,他都只是尝一下就收起来,说要等娘回来一起吃。
不过还好的是,小土满了五岁就可以上专门的学堂了,国家会负责他的教育还有一点补贴。王大娘总算有个盼头。
“小土,过来,姐姐接着你。”我伸手接住他。
“草草姐姐,给你”小土下来之后竟然在我手里放了一个煮熟的鸡蛋。
我愣住了,鸡蛋虽然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但是对于小土来说,也应该是王大娘现在所能给他最好的食物了。
“小土,鸡蛋哪里来的啊?”我看着他微笑问道。
“今天是小土的生辰。鸡蛋是娘给的。”小土有些忸怩的看着我。
握着手里还带着温热的鸡蛋,我的心酸酸涨涨的,眼里不争气的开始弥漫出一阵水雾。
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一直都以坚强自诩的我突然有种控制不住想落泪的感觉。可是我不知道的是,数年之后,与这个孩子的重逢——是那样的让我心痛如绞,涕泪滂沱。
“草草姐姐,你不喜欢吃鸡蛋么?”看到我的样子,小土神情变得有些黯然。
“不会啊,草草姐姐可喜欢吃鸡蛋了。尤其是小土给姐姐的鸡蛋,姐姐更喜欢吃。”我有些夸张的对他笑道,看着他可爱如小鹿般的小脸抹上一抹淡淡的红晕。
“走,我们去找森姐姐。我们三个一起来吃小土的生辰蛋我们来给小土过生日。”我按捺住心中的那么感动,拉着小土朝屋内走去,一边想着,怎么给小土过生日。生日歌是必唱的,生日蛋糕?没有电饭煲,又不够材料,估计做不出来。。。。。好好想想吧。。。。
在这里已经呆了一个月了,天天闷在屋子里,我开始有点心急。不行呆在这里想不出办法,我还是得出去转转。车不是闭门造出来的么?
我跟森说了一声,自己想出去走走买点东西,便独自上街了。
其实,也没什么好买,不过我就是有种想出门的冲动。
心里微微的有些急躁,自己来这里这么长时间了,一直呆在这里,我要回家,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可是不把森安置好。我根本无法说服自己离开。
森现在已经比以前开朗多了,笑容明亮了,话也多了。我这样离开,她怎么受的了呢。
越想越急,我低头看见路面上有颗小石头,鬼使神差的像挑足球那样用脚尖一挑。。。。。小石头,从脚尖跃起滑出一挑高高的弧线落向前方,一道人影正从对面走来——
“小心”我吓得大叫。
只见那道人影反应极快的一闪,在半空中轻身一转,偏过那颗小石粒,然后稳稳落下。
“哈哈,又是你这个小丫头啊。”三十来岁的中年男子,爽朗的笑容很熟悉。
“你是——丢钱包的那个大叔”我看见是熟人,他脸上也无不愉之色,也就放心了。
吐了吐舌头,朝他行了个礼。“大叔,对不起啊,是丫头顽皮无礼了。还好大叔武功高强没有受伤。要不然丫头罪过可就大了。”
“你这丫头好一张巧嘴。呵呵,不过挺对大叔我脾气的。对了,刚刚看你愁眉苦脸可有什么难处?”我一听这话,练武的人眼力劲儿可真好,个那么远也能看到我在发愁。
“也没什么啦。像我这样无家可归,孤苦伶仃的小丫头,长的又不讨人喜欢,每天被人欺负,吃了上顿愁下顿的,哪能不发愁的啊。”本来只有六分的愁被我做出了十分的相。
“呵呵,上次讨的赏可是用完了?那大叔今天既然遇见你也是有缘,就再赏你一次吧。”明知道我是半装得,他也一乐,掏出钱袋真打算还要赏我一次。
“不用了。大叔。”看到人家一片真挚,我反而不好做戏了。
他停下动作,疑惑的挑眉看着我。
唉,我叹了口气,“钱是很有用,但解决不了所有的问题。至少解决不了我现在的问题。”
“哦,你这小丫头每次见你都有些新意思。小小丫头片子,说的话倒像个大人。说来听听,看你有什么问题是钱解决不了的。”他满面笑容的看着我。
我在心里翻了翻白眼,我本来就是个大人好不好,可是人家毕竟是一片好意,看他的样子也不像是个坏人。
我垂头慢慢道,“大叔你是个好人。从上次我就知道,你说要打偷你钱的小叫花,可你一开始没打我们,后来也没打拿真偷你钱袋的。您上次赏的钱还有,并未用完。可是,对于我们这种无家可归的小乞丐来说,总不能老是靠您这样的好心人打赏过一辈子。这样的话,小时候是个小叫花子,然后变成大叫花子,最后变成老叫花子。到死也没个用。像我们这样的小叫花子,长的又不好看,又没本事,也没人来管我们。遇见好人赏我们个,遇见坏人就欺负我们。。。。”
想到了森,我声音越说越低。
“哈哈,我说什么个事儿呢。丫头,有志气,你的意思大叔算听明白了。想学本事不被人欺负是吧。那就跟大叔走吧。大叔的本事不算大,照顾个小丫头还不成问题。只要你有志气,想学什么,大叔都给你找师傅去。”他笑着看着我。
我也不退缩的仔细和他对视,终于在他眼中发现了我要的东西后,我的心安定下来。
我嘻嘻一笑,“丫头还没请教大叔高姓大名呢?真是没礼貌啊。”
在我鼻子上轻轻一刮,“就你这丫头鬼心思多。你说对了,大叔确实高姓大名,大叔就姓高。我家在梧树胡同第三家,大叔是个买卖人。这鹿城还算小有名声,丫头要不放心的话,可以去打听打听。信的过了,再到大叔家里来。大叔认你当个干女儿怎么样?”
“高大叔,我不要你认我当干女儿,你能认我姐姐当干女儿吗?”我不笑,肃着面孔直直的看着他,“我姐姐你也见过,就是上次跟我一次的那个女孩子。”
高大叔不再笑了,也严肃起来,低头看着我道:“刚才你那些话不是替你自己说的吗?”
我点点头,“丫头蒙高大叔错爱本不应该推辞,但是丫头须到远方寻亲。丫头如果走了就没人陪姐姐了,姐姐虽然聪明但是心肠软,丫头怕姐姐会被坏人欺负的。如果高大叔能帮丫头照顾姐姐的话。丫头他日在远方也会烧香求水神娘娘保佑大叔好人有好报,长命百岁的。”
高大叔面容严肃的看着我说完了最后一个字,而我的眼神也一直不退缩的与他对视。
“好你个有胆有识,有情有义的小丫头。你的要求大叔应下了。你的姐姐就交给我来照顾吧。丫头要去何方找亲人不妨也告诉大叔吧。大叔帮人帮到底,送你去。”笑容绽开,高大叔朗声道。
“嘻嘻,大叔能帮丫头照顾姐姐已经是帮了最大的忙了。大叔你放心,丫头的姐姐比丫头听话多了,您一定会喜欢她的。至于丫头寻亲已经找好人帮忙,不过还是要多谢大叔了。”
汗,我怎么敢让他送,我的目的是金国天绝南山,我怎么能给他解释。按他的性格,要送肯定会把我交到亲人手上的,我到时候哪里去给他变个亲人出来。
“既是这样,大叔就不多操心了,不过凭你这样丫头估计也吃不了什么亏。那就这样定了,你跟你姐姐说好了之后便可送她到我家中。十天内我都会在鹿城。”朗声一笑,那高大的人影长身而去。
留下感动而喜悦的我,握紧拳头激动的站在原地。
第十一章 启程
有了高大叔的允诺,心中的一块大石落了下来,在街上逛了一圈,我脚步轻快的向家中走去。
等快到门口的时候已经是暮色蔼蔼,天边一条红色的火烧云在翻滚。
犹如我激动的心情。即将与森分开,我不是没有不舍,但是我知道,我们有各自不同的路,需要去面对。
无论以后相隔多么遥远,我们都会偶尔想起记忆深处的这个朋友就够了。
想着想着,我呵呵的笑起来,不知道是我穿到这个身体让我心理幼小化了,还是这个世界的孩子远比地球早熟,让我没法子把他们当做我之前生活中我认知的小孩子。
就对森而言,大多时候我都把她当做一个让人疼惜的小姑娘,把自己摆在一个成年人的位置。
而某些时候,如同刚刚,我却把她当做了平等的朋友。不过想想,这个世界的孩子还真够早熟,想想我在这个世界遇到的那些小孩子。。。。最后再想到才刚刚三岁的小土那双小鹿般清透的眸子,叹口气——地球的孩子啊真够幸福的。
推开门,迎接我的是森明亮的笑容。她应该是听见我的脚步声音迎出来的。
放下手里采购的东西,“森,我们今天要好好的吃一顿哦。”
看见我一下子买那么多好吃的,森的表情有些惊异有些心疼。
这个可怜的丫头一直都很节约,我们在一起这一个来月,加上买书也不过花了二十多个银铢。我们平时在家大部分都是喝粥就馒头。一是森只会煮粥,而我也没什么心思做饭,二是这样吃很便宜。
像今天这样大手笔买烧鸡烧肉的还是第一次。
看见我高兴,森也摆脱了那份不舍,和我一起高高兴兴的吃起来。
吃晚饭,洗去一身尘土味儿。我很森并排躺着床上。初夏时节的夜晚,夜风微微发凉,我们开着窗户静静的看着窗外的那轮明月。
“皑皑山上雪,皎皎云中月。——原来哪里的月亮都是一样啊,不管是从东方升起还是从西方升起。”凝望着远方的那轮皎月,我喃喃道。
“早早,你怎么了?”森在旁边轻身问。
静默了半响,我头还是一动不动的望着那轮明月,轻声道:“森,你知道吗?我的家在很远很远的地方。”
“有多远?有火国那么远吗?”森也轻声回问。
“很远很远,远的你无法想象。”我轻轻说,森没有说话,我接着说道,“可是不管多远,我也想回家。哪怕——一辈子也走不完这条路。那里是我的根。有我最重要的亲人。”
森浅浅的呼吸着,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可是我知道她没有睡着。
“森,我要走了。”仍然是轻声。
“恩。”森给了我一个轻轻的回答。
“森,你还记得上被小黑皮偷了钱袋的那位大叔吗?”我转头望着她,她洁白无瑕的左脸颊对着我。——心中轻叹,如果没有那块胎记,森也是一个美人啊。
“记得。那位大叔是个好人。”森细细的回答。
我顿了顿,盯住她的眼睛道:“今天,我碰见了那位大叔。他很喜欢我们俩,想收我们做她的干女儿。我喜欢大叔,但是我有回家的路要走。森,你愿意做大叔的干女儿吗?”
森的眼神先是惊讶,而后不舍,最后平静,“我愿意。”
我们俩久久凝视,最后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我知道她,她相信我,还需要什么言语呢?
第二天一早,清晨的阳光撒在我脸时,我才醒来。身边已不见了森。而墙边的木箱上放着两个小小的包裹。桌子上放着温温的粥。
“早早,肚子饿了吧,先洗脸吧。”如同我们第一天住进这里醒来的那个清晨,森端着温温的水进来。
“谢谢你森,你真好。”我真心的看着森道。
的确,从我完全清醒能控制身体以后,表面是我在保护森,可是如果没有森。在这个孤寂陌生的世界里,我不敢想象我有多么的孤独和恐惧。是森接引我熟悉和融入这个世界。所以这声“谢谢”我是发自肺腑真心实意。
吃完早餐,我打开包袱,果然——那剩下的银铢全在我包袱里。我拿出来默默的分成两份,装进两个包袱里。
森没有说什么,因为她知道,无论说什么我也会按这样的方式来分配。
挂起我们的小包袱,我跑到隔壁墙头,“小土,小土。”森也跟着我叫了好几声,可惜都没听见王大娘和小土的声音,应该是不在家。如果小土在家老早就跑出来了。
想了想,我翻过墙,走到王大娘家门口,打开包袱拿出一半的银铢包好放在门角里,然后再翻墙回到自己院子里。
看到我回来后的森把手伸到我面前,正好是我放在王大娘门角的银铢的一半。
我嘻嘻一笑,顺手接过塞到包袱里。
森却不满意的撅起了嘴,“不可以这样顺便乱塞,被贼人偷了怎么办?”
嗔怪的看了我一眼,取下我的包袱,把所有的银铢仔细包好放进包袱底部,只留下两块银铢和那些铜铢另取了块布包好,给我放在身上。
“嘻嘻,森你这么贤惠,以后谁要是当了你的夫君可真是好命啊。可惜我不是男儿身,要不肯定把你抢回去当夫人。”我贼忒嘻嘻的笑着。
森脸立刻红了,“臭早早,你敢取笑我。我。。。。”话没说完,神色却黯然下来。
我知道她想起了脸上的胎记,在心里暗暗狠扇了自己一下,怎么昏头了。跟森开这样的玩笑。不过话已经说出来来,也不能缩头。
于是我伸手拉着森的手诚恳的正色道:“美丽的外表是每个人都喜欢的,可是外表是天生娘养的,不由我们决定。但是我们可以决定我们的内心。森相信我,美丽的心会开出繁花朵朵,未必能输于外在的美。只有真正能看到你内心美的那个人才是真正的知己。外在的美始终有凋零的一天,可我们的心亘古长存”
森震撼的看着我,嘴唇动了动,又咬了咬。最后重重的含笑朝我点了点头。
清晨的微风中,两条小小的身影牵手并排远去,奔向各自不同的人生。。。。。。
只听一道稚嫩而又高亢的歌声传来——歌声中,那个高一点的小女孩把右手中那只黑黑的小手紧紧的收紧然后再收紧
就在启程的时刻
让我为你唱首歌
不知以后你能否再见到我
等到相遇的时刻
我们再唱这首歌就像我们从未曾离别过
别害怕现在的离别啊
微笑着挥挥手说再见吧
明天就等在下一个路口
再远的风景啊
我们会到达向
过去的悲伤说再见吧
还是好好珍惜现在吧
你寻求的幸福其实不在远处
它就是你现在一直走的路
小漫的话:小漫为书中众多人物都配有一首歌,每首歌都是精挑细选与人物背景相契合小漫在写书的时候,音乐是不会停的写不同的人物情节听不同的歌体会不同的意境喜欢小漫文的亲也可以配着音乐听这章配给森的是水木年华的※启程》,希望你喜欢
第十二章 轩夜
站在即将转身的巷口,我站定脚步。脸上先绽出最灿烂的笑容。然后,转身,挥手。
那个站在高大叔身边的小小身影也咬着着嘴唇露出笑容朝我挥手。。。。。
再见,森保重,森。我们一定要幸福,我们一定会幸福的的。
走到街上,我买了些干粮和水囊。朝城门走去。看着远方,我在心里默念——天绝山我来了。。。。。
到了快到城门的时候我才想到,我只知道天绝山在金国,水国在北,金国在西。该怎么走呢?
停出了脚步,我身上的钱已经不够雇马车了。站在街边我愣住了。
“走开,我不要你管,滚下去”一个小孩子声音从前方的马车里传出来。
我抬头,这辆车跟我平时看到的有些不同,黑红相间的车身外形看来宽敞而华丽——拉车的四匹马居然是绿色的,体型修长,腿健而有力。长长的绿色马鬃很是神骏。
想起然之先生的话——莫非这就是绿马?
马车好像停住了,前方一个骑马的黑发蓝衣中年男子从马上下来,走到马车门前。我认识他——这是森在闹场撞到的那桌客人中的那个大叔。这时,马车里“砰"的扔出一个药碗,里面还洒出一片褐色的药汁。一个15、6岁的俏丽小丫鬟哭着被推了出来。绿色的裙子上还洒了几滴药渍。
“少爷,你生病了得要人伺候啊,小桃可是夫人特地给您挑的啊。你看这么远的路。。。。。”那个中年男子很为难的对这马车里的人说。
“滚,我不要她管,把这丫头给我送回去。”听见“夫人”两个字,马车里的人好像更撒泼了。我撇了撇嘴,真是个不可理喻的小p孩啊。不用看,我就知道马车里的肯定是那个红头发小鬼。
“少爷,您就让小桃伺候你吧,这样回去,夫人会罚奴婢的。”那小丫鬟又哭哭啼啼的扑到马车门口,“你走,马上走,我不用她假好心。”那个红发小鬼冲出马车,使劲推着那个小丫鬟。“今天你要留下来,我就不走了。”
正在为难之际,那个中年男子看到了我,我笑着冲他点了点头。“大叔好,”我甜甜说道。
好像有些尴尬,他也向我问道:“小姑娘这是要去哪儿啊?”
“我这里没有亲人啦,我想到天绝山去投奔亲戚。大叔你知道天绝山怎么走吗?”我趁机问到。
听言,他看了看我,有些担心的说,“天绝山可很远啊,都快到火国了。你一个小姑娘,这么远的路可怎么去啊?”
“没事,一个月不行就一年,一年不行就两年呗。总有到的时候。”我嘴上说的轻松,心里却在发苦。这么远啊,就靠我这两条小短腿,走断了都不知道能不能到。我羡慕的看了看他们的“飞车”。唉,如果我有辆这样的车就好了。
他看着我的表情,忽然神色一亮,道:“我们正是要去火国,如果小姑娘不介意的话,我家少爷生病正缺个人照顾,到了鹤城,你就可以下车。那儿离天绝山坐马车只有四天的路,到时候我帮你雇辆车,不知道小姑娘可愿意?。”
伺候这个坏脾气的小鬼?我看向他,在我跟大叔说话间,那个小丫鬟也止住了哭泣,红发小鬼站在马车门口看着我们也没出声。
看着他家坏脾气少爷没吭声,中年男子高兴起来,期待的看着我道:“小姑娘可是不愿意?”
红发小鬼飞快的看了我一眼把眼睛转开了,“这。。。”我迟疑了一下,转眼一想,我一个20多岁的大人还搞不定你个6、7的小鬼?带团的时候多难应付的客人我也能搞定还怕你。迅速换了张笑脸,“好啊,那就谢谢大叔了。”
看红发小鬼转身爬上了马车,大叔对那个小丫鬟道:“小桃你就自己回去吧,告诉夫人,少爷小的会照顾好。请夫人放心。”又转身对我道:“叫我安叔就行了,小姑娘你。。。”
“安叔叫我早早好了。”我乖巧的回答。
“呵呵,那就麻烦早早照顾我家少爷了。你就跟我家少爷一起坐飞车吧”安叔爽朗的道。
就这样,我开始了我在五行大陆的第一次旅行。
上了马车,看了看里面,还真是豪华啊。
地上铺这厚厚的红色毡子,上面黑色的花纹。门在马车后部,两侧都有格子状的窗,窗上有两层窗帘,一层厚的一层青纱。
左手边是一张软榻,那个红发小鬼正躺在上面,看我看他,“哼”了一声转头看窗外。
我看他小小的个子,穿着红色的丝质长袍,脸色有些苍白,看来确实是病了。
见他他小孩子脾性,我心里暗笑然后不理。
造马车的人心思很玲珑,没窗的那面壁上做了几个格子,下部还有挡板,放置了一些垫子和褥子还有衣物,另外还有一些抽屉。最下侧则凹进去,下面平平的一张板,上面一段都是空的,看样子是当桌子用的。
桌面上还有几个圆圆凹痕,却不知道是干什么的。桌边不远处地上,还有个造型精致的圆筒状的金属物,上面嵌着一个铜壶,壶嘴冒着丝丝热气。原来这是一个嵌在地上的炉子。这样的马车,这小鬼还真挺能享受的。
拉过一个垫子,放在窗边,我一屁股坐上去想看外面的风景。谁知个子矮了,坐下去,我还没窗户高,我站起来干脆把上面的垫子都拿下来。坐三个靠一个,这下舒服了。
你不理我,我才懒得凑上去呢。这样的小孩都是惯出来的。
马车启动了,坐起来比我想象中舒服多了。以前看来很多小说,都说古代的马车坐起来很难受。这个‘飞车’还不错,挺稳的。难道下面还装了‘减震’,上车的时候也没注意马车的轮子什么样的。
出了城门,一路向南而行。水国风景很是不错,一路青山绿水的。2个时辰后我们赶到了一个小镇,马车在一个小客栈前停下。
“少爷,”安叔打开车门,看见我又招呼我,“早早,下来休息会儿,我们用了饭再走。”
“好的。”肚子确实饿了,我欢快的跳下来。那个红发小鬼也跟着下来了。可我没理他,不是知道这里有没有什么规矩,反正我也没把自己当他的丫鬟。顶多就是个打工兼搭车的。何况他脾气那么跋扈,我才不要触霉头呢。
进了客栈,我好奇的四处张望,大约是小镇上的客栈,不大也不豪华,但是很干净,只有一层楼,没有什么包厢类的东东。六张桌子,有三桌客人,看样子都是本地人。我们拣了张靠窗的坐下。红发小鬼、安叔、还有他儿子加我一个桌,另外还有2个护卫模样的另找一桌坐下。
“客官,要吃些什么啊?”一个小二模样的年轻小子过来了。
“拣你们拿手的来六样吧,四荤两素就好。再来一壶‘郎陇’吧。”安叔吩咐到。
第十三章 食物不好吃
我有些期待,我还没正式吃过这个世界的菜呢,要好好见识见识。
想到地球的美食,我口水都快流下来了。多久没吃过热乎乎的饭菜了啊。
没多会儿,菜上来了,一盘鸡肉,两盘貌似看起像是猪肉和菜合煮的,还有一份是羊肉的,另外两盘素菜,我倒认出,是茄子和丝瓜。
我有点失望。因为一看那几份荤菜的样子,凭我吃遍全中国以及大半个东南亚的经验,这菜估计不会太好吃。
夹了一筷子鸡肉,尝了尝,又夹了筷猪肉的。
我在心里叹了口气,这菜用了一点油,然后加水煮熟的。味道到是很齐全,可惜一点都不香。荤菜最忌这样炒。
这里的油很贵么?我看一般百姓家里都用菜籽油点灯的啊。一路上也看到很多油菜地啊。
我胃口大减,米饭到还有点意思,以前我都喝粥的时候都是糊状的,没注意到一粒粒饭粒居然是圆形的,直径跟地球上的米的长度差不多,白白的一粒粒圆颗粒躺在瓷碗里很可爱的样子。
吃到嘴里,味道也是一样,但是很有米饭的香味。比地球上我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