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公,你也在第23部分阅读
相公 你也在 作者:po18wen
在他身边时才脑内那么多邪恶的念头?亲爱的,其实你和别人吵架时真的可以专心一点,不需要一直往我心里面钻也没问题……
瑾血色“噗嗤”一声,顿了顿,又“噗嗤”一声。
骷髅怒极,回头向他撒火:“再笑我就砍了你!”
瑾血色终于没忍住,“哈哈哈哈”地大笑了起来,边笑边断断续续地调侃道:“好解气……哈哈,太解气了……哈哈哈哈,让你当年把我扔出鬼都!哈哈,你看你看,报应来了吧!哈哈哈哈……”
我耳朵很灵敏地捕捉到了“扔出鬼都”四个字,心里一动,蓦然生出些听到了八卦的兴奋:“扔出鬼都?怎么说?”
“这话可说来话长啊。”瑾血色手一甩,不知从哪里摸出把扇子摇得惬意,“其实论辈分,我算是小伯桃的师兄……”
于是,一个瑾血色版本的故事登场了。
当年,作为童音麾下的大弟子,瑾血色每天的生活都很精彩。每一天暮色刚至,他就从打坐入定中醒来,马上跟着童音学习占星之术,如果占卜出来的结果是好的话,便下山修炼。如果占卜结果差强人意,则在鬼都中勤练飞天遁地之术。
他时常觉得,凡人与鬼怪妖精皆不相同,能够表现出各种情感。所以他会时不时下山,看着凡人们一颦一笑,感觉自己的内心也不断受到陶冶。
还有的时候,他会行至月老庙,看那前来跪拜的百姓们,总忍不住出手相助。
他觉得自己的生活便是这般,每日围绕着修炼和悟道进行。相信根据他的修为,没过多久,他便可以成仙了。
如果不是遇见她的话。
那时候,他正在山下修炼,化作了常人,看上了一副古董级别的名画。他温文尔雅地上前询问了价格,正准备掏钱之际,一个女孩童意气风发地走了过来,三言两语将那幅画为赝品的事情拆穿了……
只此一面,天昏地暗。
他开始对这个年龄尚小、但已然拥有上位者气质的女孩童有了兴趣。
于是不由自主跟在了她身后,听她说话,陪她看花。
然后一天过去,他诡异地升起了一个念头——想让鬼都的诸位见一下她。
于是带了她上山。
再于是,不知怎的惹了骷髅勃然大怒,对他施尽杀招。
最后他只记得自己被骷髅赶出鬼都,并勒令生生世世不得再回去。他也有哭过,问过,身为师父的童音却不管不顾,将他弃于身后。
于是,他便只能跟了那个女孩童走。一转眼,十余年过去,那个女孩童成了东祖国一国之皇,而他,则成了她唯一夫郎。
瑾血色说得很动情,扇子摇着摇着,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手帕,一个劲地往干涸的眼角抹。
我疑惑地看向骷髅。
骷髅冷静无比道:“他撒谎。”
然后,一个骷髅版本的故事登场了。
当年,作为童音麾下的大弟子,瑾血色每天的生活都很精彩。每一天暮色刚至,起床,开始数天上的星星。如果数到他觉得无聊的时候,星星数目是单数的话,他就下山偷一只鸡吃。如果数目是双数的话,就敲着铜锣从鬼都的这一头跑到那一头,将所有还在睡梦中的鬼怪吵醒。
他没有一刻能在鬼都里坐得住,总喜欢有事没事往山下去溜达。今天变成没有头的男鬼追着早起的卖烧饼人跑,明天变成一只血淋淋的手将夜起撒尿的小孩吓到尿裤子,然后看着那些人惊慌失措的样子哈哈大笑。
偶尔他也会跑去月老庙,看见哪家女子长得最漂亮了,就施法将她的姻缘签扔到长得最丑的男子身上。那些凡人看不到他作怪,只见原本应该掉在地上的姻缘签居然飞了十几米落到远处磨刀杀猪的某家壮男头上,皆道是天赐姻缘——于是一对新人便在新娘子欲哭无泪的挣扎中被送进了洞房。
他的生活就是这样,每日围绕着恶作剧进行。童音曾经仰天抹泪,说如果他再这样闹下去,早晚有一天会被道士给收了去的。
他很深情地回道:“不怕!我相信你们一定会来救我的!”
鬼都众鬼怪于是泪流满面,日日祈祷真的能有个道士冒天下之大不韪,将这只妖孽收了去。
可惜,据说那群想前来斩妖除魔的道士们出门前都占卜了一下,结果是大凶。总结了一下自己性命与黎民百姓偶尔被马蚤扰的重要性,所有道士整齐地缩在了家里没有出来。
就在众鬼怪悲伤得欲罢不能的时候,老天爷终于听到了它们的声音……
那是在一个天气晴朗的日子,瑾血色披着件破烂的麻布袍子蹲在路边和卖烧鸡的老大爷讨价还价。就在他说好了一根鸡腿再加半截鸡脖子五个铜板的价格时,一个小孩飞快地从旁边窜了过来,将那整只鸡抓起就咬!
……
那就是孩童时期的皇帝。
皇家有妖(下)
东祖国的百姓都道当朝圣上与凰后乃天作之合,两人伉俪情深的同时,还将东祖国统治得妥妥当当。对内,百姓丰衣足食、生活和乐。对外,邻国交好,四海升平。别的不说,光是我之前和曾少离几人出门吃饭,在酒楼里听到的
我想如果他们有幸能听到自家皇帝和凰后抢烧鸡抢回来的罗曼史,一定会感动得想哭。
跑题了,扯回去。
话说当时到嘴的烧鸡飞到了别人嘴里,瑾血色自打在鬼都混出头以后就从来没有遇过这种事情。所以在短暂的震惊过后,他对面前这个抢食的女孩童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
用骷髅的话说,他找虐了。
趁着女孩童吃鸡的时候,用法术烧她的衣角——结果那小孩拍火苗的时候不小心撞到某路人,还碰巧将路人手中捧着的一碗新鲜猪油打翻到瑾血色身上——连带着自己拍火苗时不小心拍过去的几点火星。
于是瑾血色迅速从看火的变成救火的,又叫又跳,好不容易混进人群里化形溜走,才止住火势。
被火烧了一通的瑾血色怒火更甚,跟在女孩身后走了半天。路过某件客栈下面的时候,用法术将客栈里头一桶脏兮兮的洗脚水移了出来,从女孩的头顶“哗——”一声倾盆倒下!
……
被浇透的人自然是他自己。因为女孩居然在那桶水倒下之际突然发力,“嗖”地向前冲去!他条件反射地一把扑向前想抓住她——结果两个字就可以概括了。
悲催……
怎么说那也是未来皇帝,虽然才是屁大的孩子,但照骷髅的话说,凤气护体还是有的。可惜,当瑾血色终于意识到自己是在做无用功的时候,他已经被马踩了两次、被看猪肉的屠户甩出来的刀敲中三轮、被两个街头对打的泼夫造成大小误伤不计其数……
我回头看向瑾血色,一双死鱼眼将心底所有的失望之情表达得淋漓尽致。
他干咳了几声,专心致志地抠着指甲。
我翻了个白眼,问骷髅:“然后呢?”
“我们当时都在鬼都,上面的场景,也是从镜湖里看到的。”骷髅轻描淡写,“见他吃了那么多次瘪,我们料想他应该会有所收敛。再加上那段时间鬼都阴气外漏,白天众鬼都不精神,我们便都洗洗睡去了。谁还知道他后来怎么样!”
我:“……”
我:“我觉得你们真的没有一点同胞爱。”
骷髅浅哼一声,别过了头。
我故事没听够,意犹未尽地问瑾血色:“后来呢?”
“后来,我突然发现她就是我一生所求,我与她女才郎貌玉女金童……”瑾血色还想走文艺路线,被我瞪了几眼,终于气馁,“好吧。我算了一下,发现原来她是未来皇帝。正所谓晚巴结不如早巴结,难得连天都给我一个那么好的机会,让我在距离都城偏远的地方见到未来皇帝!我当然得粘上去!”
“哈哈,然后你就跟着她跑了?”我笑得合不拢嘴。
“我岂会做出如此鲁莽之事。”瑾血色幽怨地看了我一眼,冲骷髅一怒嘴:“我后来有将她带回鬼都,本想让师傅它们看一下没想到它们突然怒了。一个个都冷面对我,小伯桃还直接将我和我娘子扔出了鬼都!这世风日下,世道沧桑……”
瑾血色说着说着,手帕一甩,“哗啦”地变成了桌布,抽泣地往眼角抹去。
我果断回头指责骷髅:“伯桃,你们那样做是不对的!”
“是吗?”骷髅面无表情,“正午时分,阳光火辣,正是一天之内阳气最胜阴气最弱的时期。鬼都众鬼怪都在睡觉修行——他突然间带着个凡人的小孩子将我设在鬼都入口的结界踹开,然后将我从坟地里拖出来,让我腾出房子借给那小孩上茅房……”
骷髅顿了顿,挑眉看我,一股气势不怒自威:“我不把他们扔出去,难道还要给他们沏茶?”
“……我发自内心地觉得他是自作自受。”我讪笑道。
……
瑾血色摊手感叹:“璐儿,你好歹也算是本宫半个儿媳妇。虽然小伯桃的确是凶悍了点,但在本宫面前,你起码也该维持一下英姿飒爽、不畏夫君的形象吧?”
我嘴角一抽搐:又是儿媳妇……你脱口而出这个称号时,能不能稍微考虑一下我身边那位的感想……
果然,骷髅瞪向了瑾血色:“你少在那边贫嘴!今日让璐儿进宫,你总不会是想炫耀当初的事迹吧?有话快说,我们忙得很!”
瑾血色迅速露出一抹揶揄的笑容:“忙着行床第之欢?”
骷髅笑得比他更欢畅:“是又如何?”
瑾血色:“……”
瑾血色:“好吧,我的确有事相求。”
正常情况来说,我是一个心地善良、积极向上、受过良好教育的人。虽然还没有像曾少离那样助人为乐到走火入魔的状态,但还不至于报复社会。如果认识的人有什么困难,而我又能帮得上忙的话,我是不会拒绝的。
但那只是正常情况下。
穿越到古代不算正常情况,认识的人是个自称为我半个岳父的皇帝她相公——这不属于正常情况。
所以就在瑾血色“有事相求”的“求”字还挂在唇边时,我就脱口而出:“不帮!”
……
骷髅和瑾血色都有一瞬间的恍神。
但很快,骷髅便反应了过来,唇角轻扬:“好。”
“好什么好!?”瑾血色慌了,“我还没说让你们帮什么呢!”
“你们皇宫那么多人才,非得我们帮忙吗?”我撇了撇嘴。
“这件事唯有你能帮上忙!”瑾血色义正言辞,“你是本宫心目中独一无二的人选啊!”
我幽幽地叹了口气:“历史上,大人物忽悠小人物去拼命送死的时候都说对方是独一无二的人选。后来呢,他们只好用些独一无二的死法来证明那些大人物目光如炬……”
瑾血色举手发誓:“本宫绝对不是那样的人!”
骷髅一声冷笑:“你从来就不是人。”
瑾血色完败,咬着手帕恶狠狠道:“你们先听本宫说完!”
东祖国是个富裕之国,盛世太平,百姓生活惬意。再加上当朝圣上治理得当,群臣忠贤,守住边土的将领又个个爱国守法,可谓国泰民安,充分显现出群体的力量。
然而说到东祖国的富裕,就不得不提到东祖国首富——钱家。
钱家,家如其名,相当于东祖国第二个国库。作为一个商贾之家,钱家的准则是“没有不做的生意,没有不赚的钱”。不管是高级一点的酒楼、客栈、布料店、古玩店,还是低级一点的棺材铺、窑子、倒买倒卖黑市,钱家可谓一手包办,将垄断生意的才华发挥得淋漓尽致。
一般来说,有钱人家一旦荷包鼓起来,就会很空闲。这人一空闲,就会遐想很多不应该想的事情。
譬如升官,譬如上朝,譬如把自己儿子塞到圣上的后宫弥补一下资源缺失。
……
但是,以上遐想从来没有在钱家出现过。
钱家人始终专心致志地做着生意,垄断了本国经济后,就开始向外发展。朝廷也从来不会故意给钱家穿小鞋,反而时时扶持,多有维护。
瑾血色的解释是:因为钱家本来就是皇室的一个分支。
皇室中人,总会有几个特别无聊的。他们或者是对权势不感兴趣,或者是希望通过发展商业内部刺激国家,让百姓丰衣足食。这部分人从皇室中脱离出来,组合成以“求财”为目的的钱家。明面看来,钱家是一路扶持着当朝皇帝登基的暴富之家;暗地里,他们也是皇室中一批对皇帝及其忠实的皇亲国戚。
瑾血色身为骷髅的师兄,读心术自然也差不到哪里去。
早在钱家成型之前,他便将那批脱离皇室的人调查得清清楚楚,避免她们心底藏着什么谋反的想法,将来会危害了皇朝。庆幸的是,那批人各个耿直正义,对皇帝也是忠心无比,从来没有捅出什么篓子。
钱家的生意愈做愈大,一晃眼,十几年过去了。当初从皇室脱离出来的人都各自有了婚配,钱家的掌权从上一代移到了下一代手中。
向来平静的钱家,开始闹事了。
“闹什么事?”我问。
“分家。”瑾血色抑扬顿挫道。
“那算什么事啊?”我翻了个白眼。
骷髅浅笑:“分家,在普通的商贾之家里发生,兴许只是小事。但钱家是皇室中人暗地里脱离皇宫组成的家族,背后与宫中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蓦蓦然说要分家,必定与钱家内部有关,甚至,会关联到她们对圣上的态度。”
“她们针对的是本宫!”瑾血色忿忿不平道,“那群黄毛丫头,说什么凰后进宫多年毫无所出,实在有违父仪天下的原则。现在她们分成了两派,就着要不要给圣上后宫进贡美男子的问题吵得欢呢!”
骷髅露出了一脸看好戏似的笑容:“既然你如此烦恼,干脆生个孩儿,堵了她们的嘴不就成了。”
瑾血色咬手帕:“人妖本来就殊途,你和璐儿尚且生不出半人半鬼的孩子。没个三五十年,难道我……本宫生得出半人半妖的娃!?一句话,帮还是不帮!?”
骷髅笑眯眯地一字一顿:“不、帮。”
瑾血色跳脚,想了想,手一晃,一件紫色的杯盏倏忽出现在掌心。
“嘿嘿,帮了本宫的话,这紫秋的第三个杯盏就是你们的了。”瑾血色笑得很猥琐,一脸诱惑小孩的怪大叔模样,“如何?心动吧?这可是本宫花了大心思才找到的!”
新地遇故知(上)
骷髅看了看杯盏,又看了看瑾血色,笑了。
“你当我是没有法术无法明辨真假的常人吗?说什么花了大心思找到的——这明明就是八年前,你派人打扫皇宫库房时找到的。”骷髅说着,伸出手指在杯盏上抹了一下,“啧,还沾满了灰尘。”
“你偷窥我!”瑾血色义正言辞道。
骷髅弹飞指尖的尘土,好整以暇:“怎么说?”
“你要不是偷窥我,怎么会知道这是我八年前派人打扫库房时找到的?”瑾血色敲桌。
骷髅摇头:“首先,这百年来我一直在找紫秋失散的杯盏,每隔一段时间便用镜湖搜索四方是我的习惯,你也知道。其次,虽然你没良心地跟着皇帝跑了,但鬼都的众鬼怪还是会关心你的处境,所以我在搜索四方的同时,偶尔也会绕道去看一下你。结果一个不小心看到你派人打扫库房,又一个不小心看到扫出了个杯盏。”
“那你怎么不来拿啊?”我恨铁不成钢。
骷髅没好气地白了我一眼:“你当我不想?原本我是打算亲自出一趟鬼都的,可不想逢生城来了个道士,以除妖为名施展法术,将鬼都附近的灵气吸取了一空。我别无他法,只好联合鬼都众鬼稳住根基,阻止灵气外泄。一时便耽搁了下来。到后来,灵气平稳了,可你又来了,谁还记得宫里有什么杯盏……”
我咧嘴一笑,表示骷髅的话对我很受用。
抬眼瞟了一下瑾血色,骷髅高傲地别过了脑袋:“当时我还在想,瑾血色找到杯盏,应该会给我送来。不料在鬼都平稳灵气,一等八年,这厮居然随手就将杯盏放到角落里。你说,这等没有良心的妖,若不是有事相求,我还不一定能见到杯盏呢!”
瑾血色眨眨眼,讪笑地凑了过来:“师弟,我错了。”
“错在哪里了?”骷髅的手指扣着木桌。
“这紫秋杯盏对你是多么的重要啊!当年那些打扫的侍卫们将它呈上来的时候,我就应该一眼看出它的真身。而不是随便扫一眼,觉得有些眼熟,随即便将它塞到角落处。你要相信师兄!师兄与你感情如此深,若我认出了它的模样,定会马不停蹄地赶到鬼都,亲手将它送到你手上的!”瑾血色低眉,侧脸,捧心状。
我无语:“你的意思是,八年前你没有认出这是紫秋杯盏。隔了八年后,你有事求伯桃,就突然认出了杯盏的真身?”
瑾血色深情地点头,一双眼睛对着骷髅吧嗒吧嗒地眨。
我和骷髅为他脸皮的厚度扼腕。
骷髅突然笑了,两个小酒窝挂在脸上,满是顽劣调皮的神色:“璐儿,告诉你件事儿。这皇宫内虽然有凤气护体,但由于深宫妖气逼人,护主的凤气无法遮挡住所有地方——例如,藏宝阁。”
瑾血色一怔。
我一捶手,配合地感叹:“我看现在天气晴朗,今晚一定是月黑风高的好日子。来了这里那么就,一直没有机会四处参观。正好我对皇宫藏宝阁里面的景色很感兴趣,不如今晚一起来看看吧?”
瑾血色笑容僵住。
骷髅捂唇浅笑:“璐儿你做什么,我随你便是。”
瑾血色委屈地看着骷髅,开始了深深浅浅地呼唤:“师弟……师弟……你这种想法不对啊!皇宫后院就是你师兄我的家,你趁着晚上过来逛藏宝阁,不就是给师兄我拆台嘛……师弟啊……师弟……”
……
看着瑾血色这幅狗腿的模样,我突然很想对他说一句:二师兄,别叫了……
饶是瑾血色叫得深情,骷髅还是不斜视地看着我,一脸正在思考今晚行动的模样。
瑾血色看了半天,终于意识到骷髅不是在说笑。
敛起笑容,瑾血色忽然一本正经道:“话说回来,钱家公子钱棠,可是享有京城四公子之誉的美男子呢!”
我和骷髅:“……”
我:“你不觉得自己的思维跳得太快了吗?”
瑾血色摇头感叹:“钱棠样貌俊美,知书达礼,在商业上的才华可谓出众,还秉习了商贾之家的好胜性格。早些年,京城十公子榜出来以后,他便对排名在自己其上的曾少离、展想墨和蔺佑深感不满。啧啧,幸好他为了家族的生意,一直随母亲在南方处理业务。不然,若是他来了都城,不知会闹出什么呢……”
骷髅沉默片刻,平淡道:“你究竟想说什么?”
瑾血色摸着下巴道:“听说,此次钱家分家,牵扯颇大。钱棠怎么说也是钱家一枝商业奇葩,为了避免分家一事连累他,我特意让他娘派人将他护送进都城。”
骷髅眼睛眯起。
瑾血色若无其事地挖着耳朵:“早上好像刚刚收到下面的人来报,说什么‘钱公子的马车距离都城还有多少多少米,应能在黄昏闭城门之前赶到’。”
骷髅勾人的眼眸折射着凛然的光芒。
瑾血色擦擦手指,打了个呵欠:“听说钱棠对此次到都城很是愉快,还计划了一个拜访计划。我想想,在我和我娘子之后,他拜访的第一个人,会是曾少离呢……还是展想墨呢?”
骷髅淡定地思考了片刻,眼角突兀一抽。
将手肘撑在桌子上,瑾血色笑眯眯地开口:“师弟,你打算什么时候出发?”
回到曾府,骷髅将言笑和曾少离、展想墨拉入内室密聊。
半柱香的时间还不到,几人便从里面出来,一脸正义地吩咐下人收拾东西。一时间,奔走喧哗的下人和侍卫熙熙攘攘,将过道都挤得水泄不通。
我从人群中将被淹没的言笑捞了出来,还没来得及踹口气,就被身后的展想墨拽进了马车。霎时,一阵天旋地转,马车颠簸着,以每秒五米的速度向前狂奔……
黑压压的车厢内,我和骷髅大眼瞪小眼。
“伯桃,其实我没有那么花心。虽然偶尔我也会被美□惑,但总体上来说,我还是个很有节操的人,关键时刻绝对会坐怀不乱。”我举起三根指头发誓,“所以你不用这么慌张地带着我逃亡……”
“银两已经备好,其余衣物包裹会随后送上。”一个声音在右边响着。
“话可不能这么说。”骷髅抬头,媚眼如丝,“所谓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家里有几个人我早已想好,忽然来个变节,你让我这个当正夫的如此处理?”
“我已经遣人通知了佑儿,他说片刻之后便会随同晴儿追上。”另一个声音在左边响起。
“就算这个理由说得过去……”我往车厢背上一靠,伸手指向两边,“那为什么他们也会在马车里?”
一左一右,展想墨和曾少离倏忽抬眼看我。
骷髅笑了:“于情,少离曾帮过你数次,解救你于危难之中。于理,你曾答应当少离的保镖,护他无碍。如今钱家公子来都城,虽然不一定掀起什么大风波,但按照少离好静远的习性,还是暂且退避的好。如此一来,我们前往南方办事,带上他,可有不妥?”
我恍悟:“合情合理。”
曾少离梨涡浅笑,感激地向骷髅点点头。
“可是展想墨呢?”我不爽地看向了左手边。虽然近些日子他收敛了许多,但出于他在我心目中糟透了的初始印象,我始终对他没有多少好感。
展想墨被我的语气呛到,眼睛一瞪,倏忽地红了眼眶。
骷髅迟疑片刻:“于情于理,他随我们来,确实不妥……”
气氛一下降低到了一个境界。
言笑小心翼翼地找借口:“我们此次出去,就是为了解决大问题。既然是为了解决大问题,那自然要有所依仗……”
我悟了。
就像黑店必备打手一样,青楼必备老鸨一样。
出门在外,特别是挂上了个“替皇帝办事”的门牌以后,自然也要有点能充身份装大款的象征。
尚方宝剑什么的……我就不指望了。但好歹能有个皇帝御子啊!
别的不说,相信光是展想墨一个人站出去,凭借他骨子里暴躁火辣的气场,就能让钱家一众人偃旗息鼓。
默认了展想墨的存在价值后,马车静了下来。
撩起挂在车窗上的薄纱帷幕,我看见窗外的景致正不断向后倒退着。已是接近黄昏时刻,阳光的余晖披撒下来,在万物身上勾勒出了一道金边。马车路过市集,百姓们相互吆喝着谈笑着的声音擦过耳畔,渐渐远去。隔着窗口一寸小小的空间,能看见远处护城河旁几个摇着扇子吟诗作对的书生女子。
马车颠簸着,视线捕捉到一个红衣女子飞快地闪过,然后那几个书生女子同时爆发一阵惊恐的叫声。
马车一晃而过,我华丽丽地囧了。
曾少离注意到我的表情,关切道:“怎么了?”
我远目干笑:“今天进宫,我忘记报告刘莲来了的事情了……”
“琅琊山刘莲?”
思索片刻,骷髅难得地露出了看好戏的表情。
“不用管她,这等人物,交由都城的人自去烦恼便好。”
马车愈行愈远,我放下车窗帷幕,听着马车驶出都城的声音。不远处,一辆马车迎着我们飞奔而来,转瞬便擦肩而过。
新地遇故知(中)
一路出发,马车的轱辘从一开始策马狂奔,到了后来的慢慢蹍转。
离开了都城没多久,展晴儿便携蔺佑追了上来。看着她们有马车不坐,偏偏挤在一匹高头大马上边挪边对路边的野花野草抒情,我就禁不住腹诽。
骷髅带着言笑坐到了另一辆马车上,美其名是对他进行“婚后生活教育”,谢绝女性参观。展想墨被骷髅拉到马车上密谈片刻,出来没多久,也扯着展晴儿和蔺佑先行了一步。
这么一来,当我最后凄凄切切回到马车上时,只剩下了曾少离和我大眼瞪小眼。
……
孤男寡女,坐在相当于密室一样的马车上,说不尴尬,是假的。
虽然这里是个女尊国,虽然按照曾少离的性格,如无意外我们也不会发生什么电光火石的摩擦。但自从我在马车里被展想墨亲了一嘴口水,自从曾少离他娘冲到我面前自称“岳母”,自从骷髅有意无意地暗示我“该往家里添几个人了”的时候——我就对这个世界“男人处于被动状态”的定理,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曾少离,是个好人。
虽然他的性格怪异,有种近乎立地成佛救化众生的偏执热情,但他是一个好人。
也是我在古代以来,第一个帮助我的人。
鬼都遇到的童音、秦飘渺,因为我是骷髅的命中人,所以教导我法术;逢生城遇到的金管事,因为收了我的钱,所以才护送我出城;新城遇到的小一小二小三她们,因为我帮了当时的言笑,所以才将我救出;甚至连跟在展想墨身后的展晴儿,也是因为要维护展家的颜面,所以屡屡为我挡下刀剑……
唯有曾少离,从一开始便是不求回报的伸以援手。不是为了讨某个人的欢心,不是为了钱,不是为了报恩,也不是为了利。
如果要追根到底,我想唯一可以解释的,便是他坏习惯一样的善心。还有他当时对我的微妙的兴趣。
所以我认定了他是一个好人。
来到古代,从一开始在鬼都的担惊受怕,到后来在琅琊山遇到刘莲的惴惴不安,再接着新城里带着言笑一边逃亡一边躲避展想墨追捕的咬牙坚持。虽然我一直在笑,但不代表我不害怕。从我在鬼都睁开眼那一刻起,生活就像一个巨大的陷阱。我每走一步都必须小心翼翼,因为不知道前面有什么等着我。
……
所以当我遇到曾少离,看着他轻描淡写几句话就解决了刘莲和展想墨派来的侍卫的时候。
唯一的感觉是——我这辈子从来没有觉得自己可以那么从心而发的轻松。
当时我甚至很没骨气地想:啊,真好……如无意外的话,一直当个吃软饭的也不错。
是的,如无意外。
曾少离是个好人,温润如玉,笑靥如花。虽然当时我看到的只是一个头上光秃秃没有几根毛,外加脸上一抹油的猥琐形象。但是我一直觉得,如果要这么一辈子跟着他,当个保镖或者别的什么,我也是愿意的。
可是不知道是悲催还是欢乐地,意外发生了。
原本打着要“多找几个相公,多生几个娃”旗号的我,在贴上了“骷髅专用”的标签之后,很没骨气地退缩了起来。
最主要的一点,是害怕骷髅会伤心。从小被人抛下是什么滋味,我也尝过。虽然小时候遇到骷髅,我只有七、八岁,但现代和古代的时间不同,骷髅用了多长的时间、抱着怎样的心情找我,我想象不出。所以我不能让骷髅伤心,也不想让还没长大的言笑那么早就学会争风吃醋。
说到底,在我的观念里,像曾少离这么善良的一个人,值得找一个女子对他一心一意。
……
好吧,我承认我把自己想得唯美了。
其实用一句现代术语说,我就是“有色心,没色胆”。
有个像骷髅一样彪悍的大老公,爬墙也要看看我自己的皮够不够厚啊……
对着车窗长叹一口气,我悲情地感慨了起来。
马车慢条斯理地往前移动了半天,我一直保持着将头扭向窗外的姿势。骷髅和言笑坐着的马车悠闲地跟在我们所在的马车旁,时不时还能听到里面传来的谈笑声。我幽怨地盯着他们那顶红盖流苏马车,心里暗暗期待骷髅或者言笑挑开帷幕看我一眼,然后随便和我说几句什么的。
不然我和曾少离一直这么僵下去,我不尴尬死也会无聊死。
像是接受到了我的怨念般,马车上厚重的帷幕掀了起来。
我顿时笑成了一朵花。
骷髅的头探了出来,见到我,笑一笑:“璐儿,你们马车上有折扇吧?递给我一下。”
“好咧~”我狗腿地将就放在手边的折扇递了过去,笑眯眯地趴在窗棱上,准备说话。
骷髅冲我眨眨眼,接过扇子,“唰”地将帷幕又拉了回去。
马车里,传来了骷髅的讲解声:“在折扇上作画……”
我:“……”
我:伯桃你个没良心的。
干巴巴地趴在窗棱上又张望了半天,我终于放弃了。
不知道骷髅在想什么,可按照这阵势,一时半会,他和言笑是没有功夫搭理我的了。
痛苦地扭了扭脖子,我僵硬着身子思考着要不要转身。
曾少离一直就坐在我的身后。我趴在窗棱上看了有多久,他就沉默了有多久。虽然我本质上和展想墨那种类别的自恋狂还是有一定的距离,但是鉴于对自己不算难看的外表的信心、外加曾妈自称我“岳母”而她儿子没有反驳的行为,我不得不怀疑曾少离心底对我有那么一点点的意思。
根据推测,现在我回头的话,不出意料,应该会看见他一脸痴情地凝视着我的背影。
我自信地点了点头。
就算不是一脸痴情的模样,也会是痛苦挣扎想爱又不能爱的悲情神色。
……
我突然很不厚道地想看看曾少离露出以上表情的样子。
抓住窗棱,深呼吸三下,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回过了头——为了避免曾少离见我回头,急急地将表情收回去。
车厢里,一片安静。
我的身后,曾少离正一手举着棋子,一手托着棋盘,面色沉静、表情专注地——自己和自己对弈。
啊啊啊啊啊——
这么天高气爽万里无云空气都显得特别清爽的日子,这么狭小的一抬头就能见到面、一伸手就能碰到肩的空间,这么花好月圆正好一男一女不多不少的人数——在这种满足了偷情的天时地利人和的环境里,你居然在自己和自己对弈!?
……
我心里瓦凉瓦凉的,回想起刚才的脑补,顿时无地自容……
于是,果然是我想太多了吗?
怎么看曾少离对我,也没有一丁丁的兴趣啊……
按着回头回得太急,有些许抽筋的脖子,我努力在心底呐喊:曾妈!你骗我——
“脖子怎么了?”
抬眼看去,曾少离正关切地看着我。
“抽筋……”我龇牙咧嘴地应道。
“我看看。”曾少离眉头微皱,放下手中的棋盘就想靠过来。
我看着他突然伸过来的修长的手,突然紧张了起来:“别!那什么女男授受不亲啊!”
曾少离一怔,脸上蓦然红了,但还是一字一顿道:“我擅长医术。”
我:“……”
好吧,他擅长医术。脖子抽筋,找曾少离。
我默默地在心底重复着,看了他一眼,大义凌然地将脖子伸了过去。
一双骨节分明的修长的手按在了我的肩上,手指在抖,指尖有点点冰凉。不轻不重地揉着,让人感觉筋骨都松了。
僵了很久的脖子逐渐轻松,我眯着眼睛,舒服地叫了起来:“啊……对,就是那里……哎哟妈呀……轻一点……啊啊……别停……”
……
曾少离的手指慢慢停了下来。
我“……”了很久,才突然意识到自己刚才喊了什么。
弱弱地睁开眼睛,隔着白纱都能看见曾少离脸颊上一片绯色。
我开始幻想有一千双手抽我自己的嘴,内心反复骂自己:没事喊什么喊……我喊什么喊啊!?
曾少离红着脸,一双眼睛朦胧地看着我,像是罩着层雾气。
气氛很尴尬……
非常尴尬……
而就在这尴尬得让我努力找缝钻的时刻,我居然听到了骷髅和言笑忍得快憋不住的笑声!
偷窥!?
我红着脸“唰”地站了起来,正打算扑倒窗边拆穿他们——突然!
“轰隆”一声,整个车厢轰然向一边倒去!
冲到我脑海中的第一个念头是:爆炸了!?
冲到我脑海中的第二个念头是:翻车了!?
然后身子往前一倾,一撞,一痛以后,再睁开眼,我脑海中剩下的唯一一个念头就是:死定了……
一双睁大的写满了难以置信的眼睛,额前飘下几缕长发,鼻尖满是淡淡的温暖的体香。
翻身下车,我红着脸捂着嘴。
马车旁,几个赶车的侍卫正努力地往外推着马车。地上一个巨大的坑,马车一个车轮陷了进去,整辆车倾斜了四十五度。
骷髅和言笑正等着我,脸上笑容及其舒爽。
我灰溜溜地走过去,捂着嘴唇自动坦白:“如果说,我一个不小心撞进了少离的怀里,然后一个不小心扯下了他的面纱,再一个不小心磕了一下他的牙……你们会怪我吗?”
骷髅一挑眉毛:“磕牙?”
我悲情地看着他。
骷髅和言笑对视一眼,往马车看去。
曾少离缓缓的下了马车,脸上的面纱不翼而飞。剪水双瞳,双目濡湿,鲜艳欲滴的唇上很明显地留下一个咬过的痕迹。脸上红红的,嘴角轻轻勾起了一个弧度。
一时间,抽气声此起彼伏。
骷髅别有深意地看了我一眼,抬眼看向前方:“不远处有个小城镇,天色将黑,我们还是先进城,找间客栈住下吧。”
“别的事情,我们可以容后讨论。”瞟了我一眼,骷髅露出一个促狭的笑容。
新地遇故知(下)
一众人走进城镇,一条主要官道,上铺青石板,里面的青苔都被修葺得十分平整。街道两旁是清一色的黑瓦白墙屋,高低不齐,有的门口还挂着红灯笼,家家户户门口都十分整洁。
一栋古老破烂的客栈出现在面前,年久失修的样子,从正面看,黄灰色的墙面满是斑驳的锈渍。另一侧的墙上则满是绿油油的爬山虎,一层层厚重地压积着。屋顶漏了一半,隔得老远便能看见客栈顶部那片白花花的空洞。而真正站在了客栈门口时,还能看见一个斜挂在正门上的面目全非的灰黑长条——骷髅仔细端详了很久,将那个随风不断发出“吱呀”声的东西判断为——招牌。
在远离客栈二十米处,是热闹的市集。百姓来来往往,偶尔也会
我淡定地凝视这间客栈良久,淡定地回头,淡定地开口道:“我不要进去。”
“为何?”骷髅挑眉。
“第一,这个小城镇虽然小,但别的房子好歹也整洁干净,只有这件客栈又破又脏又吓人。第二,正常的客栈,就算没有客人,也应该有小二吧!这一间呢,居然都没有!”我振振有词,“综上所述,我很有理由认为这是一家黑店!”
……
骷髅的眼神穿过我,直接定在我身后的客栈上。
而后点点头,宽慰地掐了掐我的脸:“既然如此,那不如璐儿你一个人先行进去察看一番。我和少离、笑儿趁着日色还早,先在附近的市集逛逛。”
我抓住他的袖子,迟疑着道:“我一个人?”
骷髅笑眯眯地点头:“自然。”
“那这些侍卫呢?”我不死心地看着他。
“侍卫自然要保护我们了。”骷髅笑得那叫一个梨花朵朵开,嘴巴咧到让我心惊胆战,生怕他一个不小心就把皮笑破了,直接露出下面的脸颊骨来,“我们几个男子,弱质纤纤,初来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