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鼎第94部分阅读
夏鼎 作者:po18
上的“监本”一语,也缘此产生。
在江南一带,搜求文献、刻印书籍也蔚然成风。
吴越崇佛,国主钱弘俶不惜人力物力,刻印了《宝箧印经》。1917年湖州天宁寺改建过程中,于石幢象鼻内发现了数卷藏存的“一切如来心秘密全身舍利宝箧印陀罗尼经”。卷首扉画前有“天下都元帅吴越国王钱弘俶印《宝箧印经》八万四千卷,在塔内供养。显德三年丙辰(956)岁记”。可谓是大规模的印刷活动,仅比公元953年完成的儒家经典书籍略晚三年。1924年杭州雷峰塔倒塌,在有孔的塔砖内再次发现《宝箧印经》。经卷有题记“天下兵马大元帅吴越国王钱弘俶造此经八万四千卷,舍入西关砖塔,永充供养。乙亥八月日记”。1971年,浙江绍兴城关镇出土了金涂塔一座,从塔内再次发现佛经一卷。题有“吴越国王钱弘俶敬造《宝箧印经》八万四千卷,永充供养。时乙丑岁记”。乙丑为宋太祖干德三年(965)。这份经卷文字清晰,纸质洁白,印刷精美,实为珍贵。仅见的三次记载,就逾
25万卷。
可见五代十国时期夕尤其是江南地区的小国,聚藏图书,十分盈富。这一切都为李煜读书、求书、藏书创造了天时地利的条件。
前蜀任知玄自出俸钱,雇用良工,开雕杜光庭的《道德经广圣义》三十卷。五代时期私人刻书最著名的人是毋昭裔,毋青年时,社会上书籍的流传,主要是抄写,由于手写费时费工,一部书复本少,成本高,要得到一部书很不容易。毋曾向朋友借《文选》,遭到拒绝。后来做了后蜀宰相,果然实现了自己的诺言,令门人句中正、孙逢吉书《文选》、《初学记》、《白氏六帖》,雕版印刷。毋昭裔因为刻书而“家累千金,子孙禄食”,[清]叶德辉:《书林清话》卷1,《总论刻书之益》,古籍出版社1957年版。是中国历史上靠出版“致富”的第一人。
(二)南唐的收藏之路
施沁在《杭州师范学院学报》1992年第5期载文《李煜与南唐文献》,对李煜的收藏有较为详细的论述,兹引部分于后:《金华子杂编》云:高皇(李昪)初收金陵,首兴遗教,悬金为购坟典,职吏而写史籍。闻有藏书之人,虽系贫寒人家必以好言借抄;有献书者,虽所献书籍平常,亦予以丰厚答谢。是时有仿王羲之书一轴来献者,因偿缯帛十余万。李昪确以极大的热忱广泛收集文献、图籍、书画、古玩,或悬重金购买,或置书吏抄写,早在节度金陵时就创立建业书房,藏书三千多卷,由此六籍臻备,诸史条集。李煜藏书的主要范围:
1、文字文献。马氏《南唐书》载:“元宗、后主皆妙于笔札,博收古书,有献者厚赏之。宫中图籍万卷。”[宋]马令:《南唐书》卷6,中华书局1985年版,墨海金壶本。
南朝梁元帝萧绎撰写的《金楼子》一书,不少篇是在收集先奏诸子、六朝名家的思想上的基础上加上萧绎本人的解释而撰成,弥足珍贵,被李煜搜求到并珍藏于建业文房。为此,他还百感交集,写下了《题金楼子后并序》,序曰:梁元帝谓:王仲宣昔在荆州,着书数十篇。荆州坏,尽焚其书,今在者一篇,知名之士咸重之,见虎一毛,不知其斑。后西魏破江陵,帝亦尽焚其书,曰:文武之道,尽今夜矣。何荆州坏焚书二语,先后一辙也。诗以慨之:“牙签万轴裹红绡,王粲书同付火烧。不于祖龙留面目,遗篇那得到今朝。”《全唐诗》卷8,中华书局1960年版。《全唐诗》在篇后补:“枫窗小牍云,此诗同书藏内库,今朝误作金朝,徽庙恶而抹之,后竟如谶入金。”
该诗对梁元帝在西魏兵临城下之际,将江陵宫中所藏之图籍付之一炬之事,表示了极大的痛惜和悲慨。
说起李煜对文献的收藏,离不开自幼熟读诗书,酷好文辞,多所述作。马令《南唐书》说他“着杂说百篇,时人以为可继典论。”《徐公文集》称他在国步中艰以后,有御制杂说演乐记、论享国延促、论古今淳薄、论儒术等作,“勒成三卷,而三卷之中,文义既广,又分上下焉。凡一百篇。”[宋]《徐公文集》,清影宋刻本。可惜他的这些煜煜大札连同他的无数藏书,都散佚殆尽了。他还“有诗一卷”,也失落无数。《全唐诗》中仅存十八首及断句十六件。
2、书画艺术。除了收藏书籍,李煜还致力于收藏书画真品,每闻知有这类墨宝的所在,他总是不惜重金,千方百计地悬赏、寻求。他特别欣赏的钟繇、王羲之的书法真迹,南唐宫中所收藏的历代墨迹中,就数钟繇、王羲之的最多。陈彭年就称:“元宗、后主皆妙于笔札,好求古迹。宫中图籍万卷,钟王墨迹尤多。”[宋]陈彭年:《江南别录》,中华书局1991年版,丛书集成初编本。
他十分珍惜书画真迹。宋人郭若虚《图画见闻志》云:“李后主才高识博,雅尚图书,蓄聚既丰,尤精赏鉴。今内府所有图轴暨人家所得书画,多有印篆,曰“内殿图书”、“内合同印”、“建业文房之宝”、“内司文印”、“集贤殿书院印”、“集贤院御书印”;或亲题画人姓名,或有押字,或为歌诗杂言。又有织成大回鸾、小回鸾、云鹤、练鹊、墨锦褾饰,提头多用织成绦带,签贴多用黄经纸,背后多书监装背人姓名及所较品第。”最后交给后宫保仪、一位妙于书札的才女黄氏来统一收藏和保管。
李煜还令翰林学士徐铉将内府收藏的所有历代书法名家的墨迹编次摹勒精拓,所有拓本命名为《升元法帖》。从南唐独创并盛名于世的廷珪墨、澄心堂纸看,此拓本必定极为精美,无论淡拓、浓拓、蝉翼拓诸法,都可得心应手,运用自如。可惜,这些拓本早已不传于世了。
宋人邵博说,他曾搜求到南唐建业文房藏书《阁中集》,见该书第九十一卷的《画目》中,记有上品99种,中品33种,下品139种。其中有贵重名画《江乡春夏景山水》、《山行摘瓜图》、《蕃王放簇帐》、《卢思道朔方行》、《月令风俗图》、《杨妃使雪衣女乱双陆图》、《猫》等。仅据《邵氏闻见后录》即可见一斑,亦可想见其当初广求之不易。[宋]邵博:《邵氏闻见后录》,中华书局1983年版。《阁中集》究竟有几卷,已无可寻,已知的九十一卷中,其余各卷的上、中、下品品目究竟怎样,也不可知。但从这仅存的一卷中,却可知当年建业文房收藏图籍文献的盛况。怪不得人们要称李煜“收藏之富、笔砚之精,冠绝一时”。夏承焘:《唐宋词人年谱·:南唐二主年谱》,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第81页。
李煜对书画名作收藏的兴趣,得益于对书画的钟爱。徐弦在《骑省集》二十九《大宋左千牛卫上将军追封吴王陇西公墓志铭》中说。他“洞晓音律,精别雅郑”,他工书、善画,尤精鉴赏。他对书法创作及鉴赏有很深的造诣。《清异录》云:“后主善书,作颤笔樛曲之状,遒劲如寒松霜竹,谓之‘金错刀”。又云:“后主作大字,不事笔,卷帛书之,皆能如意。世谓‘撮襟书。”他不仅独创“金错刀”及“撮襟书”体,书学柳公权体也颇见功力。他曾传授发韧于卫铄、成就于钟繇、王羲之的“拨镫法”,并续羊欣的《笔陈图》。李煜不仅是一位书法家,而且还是一位书法理论家,作有两篇专论书法的文章传世,一篇是《书述》,另一篇是《书评》。这两篇阐述书法和品评历代书法家书艺的作品,持论精当,文笔流畅,实为一代大才的佳作,堪称我国书法宝库的珍品。
在《书述》中,他对累世相传的书法基本要领的归纳和披露,特别是关于书法风格因人的壮老而不同以及功用殊异的论述,更是独具慧眼,发人所未发,为历代书家所不企及。这对于弘扬我国的书法艺术,具有不可忽视的积极意义。
在《书评》中,李煜又以一代书法大家高超的鉴赏力,对王羲之以后的几位书法名家逐一作了自视公允的评价。从中可以看出唐代诸家当时均师“书圣”王羲之,且各有取舍地继承了王氏书法艺术某一方面夕并在此基础上有所发展,有所前进。这种溯源分流、切中肯萦的评析,表明李煜对书法一道功力深厚,书法理论造诣颇深,是一位有真知灼见的书法评论家。
李煜善画。沈括《梦溪笔谈》云:“江南府库中书画至多:诸书画中时有李后主题跋,然未尝题书画人姓名,惟钟隐画皆后主亲笔题‘钟隐笔’三字。后主善画,尤工翎毛,或言凡言‘钟隐笔’者,皆后主自画。”米芾《画史》称李重光“花清丽可爱”:《太平清话》云“后主善墨竹”。《黄山谷集》云:“世传江南后主作竹,自根至梢,一一钩勒,谓之铁钩锁。”[宋]黄庭坚:《黄山谷集》,四川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郭若虚《图画见闻志》云:“后主才识清赠,书画兼精夕尝观所画林木飞鸟,远过常流,高出意外。”他于花鸟、人物、山水均能精擅,于墨竹尤有独创。据《宣和画谱》载,当时御府就藏有李煜的九幅画,如“自在观音象”、“云龙风虎图”、“柘竹霜禽图”、“柘枝寒禽图”、“秋枝披霜图”、“写生鹤鹑图”及竹禽、棘雀、色竹图各一。对书画的独钟和较高的造诣,使他的收藏品味也更“远过常流,高出意外”了。
3、搜求曲谱。书画而外,李煜还着意搜求古今各类名家曲谱。盛唐时名噪天下的《霓裳羽衣曲》,“乱离之后,绝不复传”,后来残谱流到南唐。马令《南唐书》记载:“唐之盛时,《霓裳羽衣》最为大曲。催乱师旷,其音遂绝。后主独得其谱。”陆游的《南唐书·:后妃诸王列传》也记载了此事:“故盛唐时,《霓裳羽衣》最为大曲。乱离之后,绝不复传。后得残谱,以琵琶奏之。于是,开元、天宝之遗音,复传于世。”[宋])陆游:《南唐书》第16,《后妃诸王第十三》,中华书局1985年版,丛书集成初编本。胡仔《苕溪渔隐丛话》云:“《霓裳羽衣曲》世无谱,好事者每惜之。”《江表志》载周后独能接谱求之。《霓裳羽衣曲》是礼赞大唐帝国开元、天宝盛世的太平法曲。自盛唐开始,流行于宫中。后来此曲步出京师帝室,流布四方,各地节镇也可排演。不幸“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在安史之乱的踏踏马蹄中,这支宫廷乐舞从此湮没。事实上,自文宗宣宗以后,晚唐时曾经演奏《霓裳羽衣曲》的记载,己然极少见了。在杜牧、李商隐、温庭筠等人的诗句中,虽可发现“霓裳”一语,但多是对开元盛世之回忆时言及,或是单纯地以乐曲之名作比喻而已。到了五代十国时期,此曲几近绝响,乐谱也飘散损毁几无可寻。但李煜却“独得其谱”,足见其搜求之功。
4、修整、校勘、编秩。李煜不仅搜寻珍藏裱装书籍曲谱等文献资料,而且还着力于修整、校勘、编秩,注重所藏文献的精到完备,与同时代的一些政权仅只注重收藏大不相同,这也使他高出了当时的文献收藏象之列,独具特色。更值得一书的是,他还曾努力补缀残缺曲谱,再现原曲完美的魅力。他并不以收藏珍贵的《霓裳羽衣曲》残谱为满足,而是致力于将“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怎得几回闻”的大曲进行再度补缀、重现。他曾将残谱交给善弹琵琶的乐工曹生,令其补缺,可惜曹生按谱粗得其声,而未尽善。对艺术,一向要求颇严的李煜,遂又将残谱交给了他那通书史、善音律、尤工琵琶的昭惠国后周氏。周氏按谱寻声,变易讹谬,去繁定缺,“新音清越可听”,终于使残谱得到了较完关的重现。李煜的《玉楼春》词,便记载了他当时在宫中“笙箫吹断水云间,重按霓裳歌遍彻”的歌舞宴乐生活。
5、刻书印书。不仅求书藏书,南唐自己也刻书印书。当时付梓印行的就有刘知几的《史通》、徐陵的《玉台新咏》等,且上面都盖有“建业文房”之大印。南唐成了当时最富盛名的印书业发达的地区之一,史称“文献之地”。“独以典籍自娱,未曾干预时政”的李煜,身体力行,为南唐文献的收藏、文化的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可惜,北宋开宝七年(975),当宋兵兵临城下之时,李煜竟学梁元帝,令黄氏放火焚毁了内府图籍,使得所藏文籍及钟王字迹几乎全部化为灰烬。《江南别录》曾有记载:“城将陷,谓所幸保仪黄氏曰,此皆吾宝惜。城若不守,尔可焚之,无使散逸。及城陷,黄氏皆焚,时乙亥岁十一月也。”李煜在《题:序》中所发的激愤语夕竟成了对白己绝妙的讽刺。
施沁认为,《江南别录》所称之“皆焚”图籍,恐不足信。北宋平江南后,大将曹彬舟载船装,掠走了南唐的许多藏书。李煜幽囚汴京时,宋太宗赵光义曾幸崇文院观书,并召李煜及南汉后主一同观书。太宗曾对后主说:“闻卿在江南好读书,此简策多卿旧物,归朝来颇读书否?”[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卷17,《李煜本纪》,中华书局1983年版。后主顿首谢之。可见图籍并未毁尽,但焚后所剩的,都被北宋掳略一空。
南唐所藏的文献图籍究竟有多少?史载:太祖命太子洗马吕龟祥就金陵籍其图书,得二万余卷,悉送史馆。王应麟《玉海》称:“宋初凡得蜀书二万三千卷,江南书三万余卷”。马令《南唐书》则有宋初“得金陵藏书十余万卷”之说。这三万、十万之说,都是焚后所得,足见南唐藏书颇为丰厚,称为“文献之地”,当之无愧色也。而李煜以自己优秀的鉴赏力、独特的审美只眼、对文史、书法、绘画、音乐的造诣和创获,身体力行,着意提高了文献收藏的品味,又以帝王身份,召集和提携了一大批能工巧匠、艺术才人,功不可没。然而,当他在文献收藏上殊多建树时,却最终走上了国破家亡之路,令人可叹可悲。参见施沁:《李煜与南唐文献》,载《杭州师范学院学报》1992年第5期,第4750页。
正文 21章中藤甲的创意来源—唐代的复合盔甲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12321 0:52:08 本章字数:2434
唐玄宗天宝七年即公元751年,唐朝将领高仙芝率领军队来到了西域,与黑衣大食(阿拔斯王朝,tazik)展开了著名的怛逻斯战役。据《通鉴》卷216丞天宝十载条所记载,唐军“与大食相遇,相持五日……仙芝大败,士卒死亡略尽,所馀才数千人……将士相失……”这次战争的细节不会在本笔记中被提及,但战役却影响了一个人的命运,也间接影响了两个大国的历史。
这个人的名字叫杜环(也作杜还),杜陵(今陕西西安、延安)人;牢记这个地名,因为我们接下来的故事还将提到这里。杜环本来是个默默无闻的人,在唐军中任辎重官,中校署丞,这是个从八品的小官儿;但大食军队却将他及其他几十个汉人拣选出来安置在康国,并安排懂得汉语的大食人跟随他们,原因很简单:这些人有的是造纸工、有的是金银匠,都掌握着大食人乃至欧洲人所不懂的技术。
众所周知,世界上最先用植物纤维等造纸的人就是中国人,古代埃及人的纸草纸没有经过化学变化,质地脆弱,不能算做真正的纸;“造纸工业为中国之专利,自此(怛逻斯)役以後……此物一兴,遂使埃及之草纸及皮纸一概消灭……大地一切国家之人,昔利赖之。”(《西突厥史料》中译本页274)。我们后面提到的技术,也与造纸有关。
杜环虽然不懂得造纸,也不会冶金,但他却懂得一项大食人梦寐以求的技术——同时也是他们的噩梦——希腊火。
黑衣大食多次以占优的兵力进攻拜占庭人;然而却在最后关头被希腊火打得一败涂地。718年,拜占庭人使用希腊火对阿拉伯海军进行火攻,阿拉伯军队一共使用了2560艘船只,回到叙利亚和亚历山大港的却只剩下5艘。大食人从此对希腊火闻风丧胆,同时一直在想办法破解这种兵器。
据当时受希腊火所伤的人所记述:“每当敌人用希腊火攻击我们,所做的事只有屈膝下跪,祈求上天的拯救。”希腊火的特点是:液态、易燃、一旦着火无法用水扑灭,越用水来浇火焰就会越大。我们今天已经知道,这是因为里面含有石油的缘故。
要说清楚杜环为什么懂希腊火,就得先从杜环的家乡说起。
早在东汉时代,著名的史学家班固就在《汉书地理志》里写道:“高奴县有洧水可燃。”汉高奴县在今陕西省延安东北,此处说的大约是水上有外溢石油漂浮,这说明杜环的家乡左近就有天然的石油。石油在宋朝沈括命名之前,也曾叫“石脂水”,因为有“遇水不灭”的特点,很早就被用于军事。
在北周宣政元年,突厥军队进攻这里,当地军民使用“石脂水”烧毁了敌人的攻城器具,“以此油燃火焚楼橹,敌以水沃之,火愈炽”。敌人大骇,只好退兵。从这记载我们可以知道,石脂水和希腊火从原理上是差不多的。这种火浇水不仅不能熄灭,反而会使火势变得更大;对于那个时代的人来说,是不可思议而且值得恐惧的。
这一攻防战发生578年,到杜环的年代不过相差四代,在古老相传中杜环掌握了石脂水的配制技术,这是完全合理的。
二、
大食在偶然间发现杜环懂得火攻技术之后,如获至宝,马上将杜环带至报达,还派出当时阿拔斯王朝最好的化学家来跟他合作,研究如何对付希腊火。这个人就是被认为是阿拉伯“化学之父”的哈扬(jabiribnhayyan)。
作为一个炼金术士,哈扬对炼制贵重金属似乎并不大热衷,却对化学机理非常有兴趣。我们今天在使用的一些化学术语比如“碱”,就是哈扬发明的。在一开始的语言不通问题渐渐解决之后,哈扬敏锐地意识到:这个中国人对希腊火原理的描述是正确的,他将是仿制乃至对抗希腊火的重要资源。
制造船只的木料、士兵们穿着的布料都易燃,在中东干燥的天气下尤其如此;要想对抗希腊火,得先有防火、阻燃的材料才行,哈扬在这方面一筹莫展时,杜环给他谈起了唐朝家乡古老相传的一种偏方防火阻燃剂:以淀粉为原料,通过氧化制成淀粉胶粘剂之后,加入天然树脂。经试验,确实能够起到阻燃、防火的作用,哈扬大喜过望,将这一发现原原本本地收录在了自己的著作《王国之书》,此书后来被译为拉丁语、英语,在欧洲广为流传,至今仍有残本。
形成的胶糊状流体拿来涂抹在布料上,可是干凝之后就浆硬了,一动就会产生大量裂缝。这时聪明的哈扬想到了刚刚在大食推广的中国人的另外一项技术:造纸。中国纸比布料更轻薄,如果用纸做成防火阻燃的甲胄,效果会怎么样呢?
公元757年,也就是杜环在大食的第六个年头,哈扬对这种用中国技术制造的防火纸甲进行了真人试验,结果很不理想;虽然穿着纸甲的士兵短时间内确实并没有被灼伤,可是纸甲无法隔绝高温,600~700摄氏度的高温很快让大食士兵身上严重烫伤,惨不忍睹。
哈扬和杜环现在面临的问题就是:防火之后的隔热,怎么完成?杜环等中国人无意中提到的一种东西,却让哈扬茅塞顿开,哈哈大笑。为什么呢?因为杜环等中国工匠所说的是唐朝非常罕见的“火浣布”,而这种东西在西域,却轻易就可以得到。
火浣布是中国传说中的一种神奇布料,《列子汤问》说“火浣之布,浣之必投于火……出火而振之,皓然疑乎雪。”说洗其他的布要用水,洗它却要用火,火浣布从火里出来之后一抖,洁白得像雪一样。这种布料产于西域,中土人所见甚少,大食人却知道,这种东西叫石棉,在中亚以及阿拉伯地区都有天然出产,只是以前却不知道它能够用来隔热而已。
哈扬马上命人开始收集石棉,这种东西防火性一般且笨重;但隔热性能却很出众。在哈扬和杜环的监督下,石棉被制成薄层,并被安装在防火纸甲的内里。再次进行的试验表明,这种纸甲确实不仅能短期防火,而且可以良好隔热;在攻城或海战中,它能够争取到的短短几分种时间已经足够扭转败局,况且对士气的鼓舞也非常大。
杜环详细记录了这种复合甲胄的制造办法,并起了个中国名字,叫“辟火版”。
辟火版既然已经研制成功,唯一需要做的似乎就是简化工艺,并大批量生产装备给大食的士兵们;然而就在这时,一件意想不到的变故发生了。
正文 大唐逸闻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12321 0:52:08 本章字数:5697
(一)奇幻的安禄山
大唐的辉煌,很大程度上借助于各位蕃将,《新唐书》特立“诸夷蕃将列传”一卷记载这些将士的军功战绩。怎奈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大唐辉煌的终结,很大程度上也归结于一个叫安禄山的蕃将身上。
安禄山小名叫“轧辇山”,据说突厥语的意思是“战神”。这位安禄山早年时是一员勇将,《新唐书.逆臣列传》将他列为头号“功臣”,记载他曾经以五骑擒捉契丹数十人,当时的安禄山还称得起“伟而皙”,身材高大,皮肤白皙,考虑到他的混血,(父亲是目前中亚地区的人,母亲是突厥人)这也不足为奇,中年以后安禄山日渐发福,中年发胖,这本是寻常的身体变化,但安禄山却胖得有些出奇。
《新唐书》记载他的腹部庞大得快要挨上自己的膝盖,每次入朝时途中都必须要换马,而且马匹都是要能负重奔驰的好马,否则马匹就要承载不起,仆倒在地。
这一切都还算情理之中,毕竟每个人都有胖的权力,但《新唐书》描述胖成这样的安禄山居然能跳“胡旋舞”,这就有些奇幻色彩了。《乐府杂录》记载这种舞蹈的范围限于一条小圆毯上,舞蹈者纵横腾跃,两足终不离开圆毯之上,《新唐书礼乐志十七》记载这种舞“舞者立毯上,旋转如风”。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一个皮肤白皙,肚子垂到膝盖上方,能压死马的大胖子在一个仅能容足的小圆毯上,面对着帝国最高统治者唐明皇李隆基和他的爱妃杨玉环,飞快地旋转他的胖肚子……
大唐的皇帝还喜欢拿这个肚子打趣,问他:“肚子这么大,里面装了些什么呀?”
白白胖胖的安禄山回答:“里面什么也没有,就是装了一颗赤心。”
于是皇上大悦。
历史上不少人借此来批判这家伙面憨心j,见风使舵,包藏祸心。
平心而论,从现代医学的角度来讲,绝大部分人肚子里装的都是赤心,五颜六色的心脏怎么说也是稀罕物,知人者智,自知者明——任人不明的板子无论如何要先打在李隆基自己身上。
当时虽然没有专业的绯闻炒作,但对于宫廷见的风流韵事,坊间却也是十分关心的,也不知怎么着便把安禄山和杨贵妃编派到了一起,说得有鼻子有眼,好像有人钻到安禄山的胖肚子里亲眼看到了他的那颗赤心上刻着“亲爱的杨玉环,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似的。甚至于有些唐传奇将安禄山起兵造反的缘由归结于杨玉环,颇有“痛哭六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的架势,想想杨贵妃真是不容易,“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虽然做女人难,做漂亮女人更难,做漂亮的名女人难上加难,不过六宫和六军的责任居然都要一个女人来承担,除了说明男人推卸责任和历史本身就是个奇幻故事外,似乎也再难说些别的了。
宋代秦醇着传奇《骊山记》,载这位奇幻的安禄山一日喝高了,醉卧在明霞阁下,突然变身了,(或者基因突变了?)反正头上出角、身上长麟,宫人急急忙忙报告皇帝:“安禄山变龙了!”估计唐明皇当时捉摸着:“我都还没变呢怎么就轮到他了呢?”于是急急忙忙来看,看完后作为一个古代的奇幻生物专家(事实上聪明莫过天子,他就是说煤是黑的也一定有人说对),明皇立刻下了专家鉴定结论:“不用怕,这是条猪龙。”
事后贵妃问起此事,唐明皇从“生物学”的角度很好地给予了解释:真龙角长鬃密、腹紧尾倍(尾巴长度超过身体一倍或数倍)、目深鼻高、麟厚爪长、朱目血舌(别误会,这一定不是色素沉淀)……而安禄山这条龙腹大尾赤、麟薄爪秃、鬃疏角短……总之,属于伪劣产品,估计拿不到真龙文凭,自然是坐不了江山的。
当然这个故事是传奇家语,不能当真,但杜甫的一首诗倒是可以当作诗史来看:“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
一个会跳舞的奇幻胖子,带给大唐的变乱,却一点都不奇幻。
(二)奇幻的“昆仑奴”
大唐国力强盛,便有许多外籍仆人来唐朝充当劳力,当然,其中既有自愿的,又有被迫的。在这些外籍劳力中,“昆仑奴”的奇幻色彩最浓。
关于昆仑奴的身份、由来,史学家多有考证,史书也颇多记载,宋朝周去非所著《岭外代答卷三》记载得颇为详尽,全文不长,抄录如下:
“西南海上,有昆仑层期国,连接大海岛。常有大鹏飞,蔽日移晷。有野骆驼,大鹏遇则吞之。或拾鹏翅,截其管,堪作水桶。又有骆驼鹤,身项长六七尺,有翼能飞,但不高耳。食杂物炎火,或烧赤热铜铁与之食。土产大象牙、犀角。又海岛多野人,身如黑漆,拳发,诱以食而擒之,动以千万,卖为蕃奴。”
在这篇记叙中,不论作者是道听途说、还是信口开河、或者是因袭古人,我们都看到了字里行间汪洋恣肆的想象力:遮天蔽日的大鹏,一截羽毛的翎管竟然可以当作水桶;食火吞铁的骆驼鹤、黑肤拳发的昆仑奴——这些文字即便与想象奇幻著称于世的《天方夜谭》相较,也毫不逊色。
唐代传奇大家裴铏在《昆仑奴》中塑造了一个杰出的昆仑奴形象:昆仑奴磨勒的主人,一个姓崔的小子看中了一个一品大官家的歌姬,得了相思病,有色心没色胆,天天窝在家里郁闷,昆仑奴得知了他的心事,自高奋勇替主分忧。大官宅前有犬,“守歌妓院门,非常人不得辄入,入必噬杀之。其警如神,其猛如虎”,面对这样奇幻的犬,昆仑奴毫不畏惧,用链锥挝杀,当然杀狗的时候肯定没唱“快使用双节棍哼哼哈嘿……”
杀了狗后,昆仑奴驼着崔生翻入高墙,一对有情人互诉衷肠后“磨勒请先为姬负其囊橐妆奁,如此三复焉。然后曰:‘恐迟明。’遂负生与姬而飞出峻垣十余重。一品家之守御,无有警者。”
这位昆仑奴背着歌姬的妆奁往复多次,随后又背着两个人跃出高墙十余重,阖府卫兵竟然没有一个察觉,他不是轻功盖世,就是精通法术,骑扫帚的可能性不大。
谁知后来东窗事发,姓崔的那小子太不仗义,在大官面前将前因后果全招了,于是这位一品老爷气势汹汹地调来了五十个甲士捉拿磨勒。昆仑奴“持匕首飞出高垣,瞥若翅翎,疾同鹰隼,攒矢如雨,莫能中之。”大意是昆仑奴拿着匕首,身形象雄鹰一样飞出高墙,任凭箭雨如注,难伤他分毫,十余年后崔家还有人看见他在洛阳卖药,容貌如旧——可见他非但身负绝技,而且驻颜有数,可能要天长地久地活下去了。
文中的这位“一品”据史学家考证,便是剿灭前文那位奇幻胖子的兴唐名将:郭子仪。
《新唐书.郭子仪列传》载郭子仪曾在万马军中,脱铠免胄,帅数十骑入敌阵,面见回纥首领,侃侃而谈,将一场刀兵,消弭于无行,他一生戎马,高寿善终,本身便是一个传奇人物,传奇家以他为原型塑造大官的形象,反衬出昆仑奴的心智胆略,相形之下,昆仑奴的主人崔生更显得胆小怕事,毫无风骨,在昆仑奴这个外邦的“奴仆”面前,相形见绌。
另一个著名的昆仑奴形象来自于唐代袁郊所著的传奇,《陶岘》:
陶岘是陶渊明的孙子,闻名朝廷,也算是一个脚着谢公屐,身登青云梯的名士,酷爱山水,身边常带着一柄二尺古剑、直径四寸的玉环与一个善水勇捷的昆仑奴摩诃,陶先生将这三样东西称为自己的三宝。每游历到水色秀美之处时就将玉环和古剑投入水中,让昆仑奴下水去取,作为一种娱乐。谁知一次过巢湖的时候,摩诃下水去取环、剑,结果被水中毒蛇咬伤,削去了一指。
这位陶先生还不吸取教训,在经过西塞山泊舟吉祥佛舍时发觉江水发黑不流,他明知水下有怪物,依旧将玉环和古剑投入水中,让昆仑奴去取,谁知水下竟然是一条两丈长龙,摩诃不敌,上船来禀告,这位名士尽然对昆仑奴说:“三宝已失其二,留着你一个也没什么用,还是勉力下去帮我把玉环和古剑捞上来。”
结果昆仑奴被逼无奈,“被发大呼,目眦流血”复入黑江,在与巨龙的搏斗中不幸身亡。
陶岘所为,大失先祖“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的气度,与“仁者爱人”的标准更是差之千里,而这个善水勇猛的昆仑奴,却是勇捷非常,忠心耿耿,令人扼腕。踱走123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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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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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奇幻的胡商
说过了唐代的外籍仆人,来说说唐代的外籍商人。
安禄山是个胡人,由于大唐疆域辽阔,中西文化交流频繁,长安城更是五方杂处,“胡人”这一概念便也显得比较宽泛,甚至远至大秦(东罗马)等处来的人,也可称之为胡人。胡人的身份也多种多样,有蕃将、画家、伶人、僧侣、商人、译语人(翻译)、文官、医官、乐人、术人(不是法师……玄奘大师出长安时有一个术士何仲达,占卜告诉大师,西去的坐骑要是匹“瘦老赤马、漆鞍桥前有铁”,后果应其言,此类人颇似预言家和占卜师。)
这些胡人中,胡商的故事,也多与奇珍异宝有关,其中一些胡商与珍珠的故事颇富有奇幻色彩,《太平广记》中便记载了许多胡商的故事,试举几例:
“武则天时,西蕃某国献给她毗娄博义天王的下颔骨和辟支佛的舌头,并有青泥珠一枚。武则天将下颔骨和舌头悬挂起来让百姓看。下颔骨很大,像一把小交椅;舌头是青色的,大如牛舌头;珠子像拇指那么大,微微发青。武则天不知青泥珠的珍贵,把它送给了西明寺的和尚。和尚把这颗珠子装在金刚的脑门儿上。后来和尚讲经,有一个前来听讲的胡人见了这颗珠子就目不转睛地看。十几天里,他总在珠下凝视,心并不用在听讲上。和尚心里明白,于是向胡人问道:“施主想要买这颗宝珠吗?”胡人说:“如果一定能卖,我保证出重价。”和尚最初的要价是一千贯,渐渐涨到一万贯,胡人全都答允。于是以十万贯成交。胡人买到此珠后剖开腿上的肉,把珠子纳入其中,然后回国。和尚不久就把这事向武则天禀奏了。武则天下令寻找这个胡人。几天之后,使者找到了那胡人,问他宝珠在什么地方,他说已经把宝珠吞到肚子里了。使者要剖开他的肚子检验,他没办法,只好从腿肉中取出宝珠来。(这属于一个比一个狠……)武则天召见那胡人,问道:“你花重价买这珠子,要用它干什么呢?”胡人说:“西蕃某国有个青泥泊,泊中有许多珍珠宝贝。但是淤泥很深,无法将珍宝弄上来。如果把这颗青泥珠投到泊中,淤泥就会变成水,那些宝贝便可以得到了。”武则天于是拿青泥珠当宝贝。直到唐玄宗时,这珠还在。”(《太平广记卷四百零二宝三》出自《广异记》)
从这个故事中一方面可以说明则天朝释教兴盛,一方面也可以见识到胡商识宝重宝,当然那颗神奇的青泥珠子到底有没有净化淤泥的环保作用,那就不得而知了,当时若是有科幻小说这一门类,这个故事倒是可以算是一个,不过估计只能算是软科幻、轻小说一类。
另一个有关胡人与珍珠的故事是这样的:
“近世有波斯胡人,至扶风逆旅(注:相当于客栈),见方石在主人门外,盘桓数日。主人问其故。胡云:“我欲石捣帛。”因以钱二千求买。主人得钱甚悦,以石与之。胡载石出,对众剖得径寸珠一枚。以刀破臂腋,藏其内,便还本国。随船泛海,行十余日,船忽欲没。舟人知是海神求宝,乃遍索之,无宝与神,因欲溺胡。胡惧,剖腋取珠。舟人咒云:“若求此珠,当有所领。”海神便出一手,其大,捧珠而去。”(出处同上)
这两个胡人运气都不太好,好不容易都把宝珠藏在肉里了,结果一个被人皇重新要了回去,一个被海神夺了回去,白白地受了些皮肉之苦,空欢喜一场。但唐朝的胡商中藏龙卧虎,可不光是这些时运不济之人,唐代的中书舍人、礼部侍郎张读曾写过一篇《陆颙》(出自《宣室志》),梗概如下:
话说长安城东有个叫陆颙的,从小就喜欢吃面,越吃还越瘦。这位结实了一群胡人,其中一个倒是懂医学,告诉陆颙:“食面者,非君也,乃君肚中一虫耳。”当时虽然没有“生化危机”、“异形”这种说法,但肚子里有虫自然也是要吃药的。陆先生吃了胡商给的药丸,“遂吐出一虫,长二寸许,色青,状如蛙”胡人大喜,告诉陆先生这青蛙虫是天下至宝,“禀天地中和之气而结,故好食面,盖以麦自秋始种,至来年夏季方始成实,受天地四时之全气,故嗜其味焉。”大意是这虫子是由天地元气凝结而成的,之所以爱吃面,是因为制作面食的麦子秋天播种,夏天结穗收获,(那些改良品种不在其内……)一年四季的天地之气全都经历过了,(大概就像花果山那块石头受了天地灵气日月精华突然就变猴子了;补天石经历了人间风月突然间就开口说《红楼梦》是一个道理……)所以很符合这虫子的胃口。天地间所有的宝物都是天地元气凝结而成的,而这虫子是宝中之宝,有了这个总根,就不怕得不到别的宝物——所以说世上什么最难得?人才啊,消面虫固然罕有,但能透过肚子看到虫子的胡商那更是罕有。
胡商得了这虫子后来到海上,“油膏于银鼎中,构火其下,投虫于鼎中,炼之,七日不绝燎。”用银鼎连烧了这虫子七天,这宝物的大老板消面虫有难,下面的雇员自然不能置之不理,先是来了个童子,捧了一盘径寸珠出来(瞧瞧……人家一送就是一盘,上面那个老兄好不容易得了一颗,还被海神抢去了),结果胡人看不上眼,把送宝的童子骂出去了。随后来了一个漂亮的玉女妹妹,送的珠子也不合胡商意,最后来了个仙人,送来了一颗直径三寸的宝珠,商人这才作罢,收下了宝珠,停止烤虫。
等歇了火以后那条烧了七天的虫子依旧活蹦乱跳,毫发无伤,看来胡商以后如果没钱,只要招呼一声:“来人,烤青蛙。”就万事大吉了。
故事到此还没完,那个胡人“吞其珠,谓颙曰:‘子随我入海中,慎无惧。’颙即执胡人佩带,从而入焉。其海水皆豁开数十步,鳞介之族,俱辟易回去。游龙宫,入蛟室,珍珠怪宝,惟意所择,才一夕而获甚多。”
原来仙人这颗宝珠竟然是避水珠,胡商吞下去以后(他也不怕胃结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