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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我成了这条街最渣的崽 作者:今夜来采菊
他的手指,抬眸用那双湿漉漉的眼睛看他。
也许路源没有别的意思,可他那个眼神着实勾人,黎琮笑的更加灿烂,单手将他托起来,挂在自己腰上带进了酒店房间,他走的急,就连房门也是路源关上的。
“欸……”
一进房间里,路源就被搁在了床上,他知道黎琮下一步要干嘛,连忙骨碌到了一边,“等会,我马上要走了。”
黎琮皱眉,“为什么?”
路源很烦恼的说, “我朋友在下面等我,他说我半个小时之内不下去,就让我死的很难看。”
沈慕林没有这么说,他的原话是,只给你半个小时,
就没了。
路源凭借他的语气脑补了后面的半句话,觉得应该是这样。
“呵。”黎琮轻笑了一声,“你哪个朋友。”
“就是我跟你说过的那个发小,他比我哥事还多。”路源心有不满的抱怨着,“我还不能不听他的……反正他和我家的关系不是一句两句能说清楚的。”
“那就不要说了。”黎琮双手撑着床,俯身过去吻了他的唇。
半个小时,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能让路源本就红润饱满的唇瓣浮上一层盈盈的水光,也能让他白皙的脖颈上留下几颗淡色的粉痕。
路源看着电梯镜子里自己的脖子。
到底是医生,种草莓还他妈很贴心的避开了大动脉。
“你看你弄的,明天让人看到了我怎么说啊 。”
“没事,不到明天早上就会掉了。”黎琮这么说着,又低头咬了一口他的后颈,那姿态暧昧的路源都浑身发烫,“别弄了,你今天怎么回事……”
黎琮笑笑,“到了。”
看着电梯门打开,路源正要回身和他挥手道别,却被他硬挤出了电梯,“我送你到外面。”
“啊?可是他还在外面呢?”
“我知道。”
这三个字,黎琮经常说,却并不属于是口头禅,更像是一种笃定自信的态度,颇为强势有魅力。
路源喜欢的恰恰就是他这一点。
黎琮送路源出了酒店,一辆黑色的车缓缓开过来,在他们面前停下,车窗落下,露出里面冷淡阴郁的侧脸,黎琮不得不承认,自己在看到这个人的时候,心里产生了一丝畏惧。
无关其他,凭空而出。
而路源早就已经适应了,他没有一点要介绍两人认识的意思,只是笑眯眯的向黎琮挥手,“那,明天见!”
男人的本性促使黎琮当着沈慕林的面说了一句,“明天要早一些来,把今天没做完的事,补偿给我。”
路源不大好意思的瞪了瞪他,随后坐上了副驾驶。
“系好安全带。”
“哦。”
黎琮看着那辆车离去,不由攥紧了拳头。
从始至终,驾驶位的男人没有看他一眼,哪怕是用余光。
……
见到了黎琮,路源心情好极了,回去的路上都一直哼着歌。
路源唱歌好听,却记不住歌词,老是左一句有一句的瞎哼哼,他声音清软,哼歌的时候有种别样的腔调,若碰上曲调平缓的,便像极了柔软多情的摇篮曲,让人不自觉的会放松下来。
可沈慕林的眉头,始终有一道沟壑。
快要到家的时候,他才开口问道,“你喜欢他。”
路源当然点头,语气非常轻快,“喜欢呀,要不然我为什么和他在一起。”
回答完他的问题,路源忽然产生了一种想要倾诉的欲望,他反问沈慕林,“你都不好奇我和他的关系进展到哪一步了吗?”
正常人都会好奇这个,比如逼问了他足足半个月的路杰。
可沈慕林却轻描淡写的吐出了四个字,“那不重要。”
“不重要吗?”
沈慕林将车停到路边,微微偏过头看向路源,他从小就长的白净透粉,眼睛清澈黑亮,看着就招人喜欢,被家人保护的像一朵温室里花,摆在书架上的瓷娃娃,他心里想的什么,都写在脸上,他说喜欢谁,也总能很快就忘掉。
沈慕林记得,自己高三那年,忙于各种竞赛,忙于高考,忙于应付在大学选择上给他很多压力的母亲,这让他感到非常疲惫,当得知路源交往了一个女朋友以后,这种疲惫达到了最高点,甚至令他产生了恐惧。
他害怕路源看另一个人的时候,眼睛里充满欣喜,他害怕那原本只属于他的一切,被另一个人夺走。
幸运的是,路源得到的无偿的爱实在太多,早就已经不懂的如何向别人付出,不会包容任何人,更不会被轻易打动,面对学校里大多数男孩的女神,路源也吝啬去珍惜,牵着她的手时眼睛里除了被满足的虚荣之外,再无其他。
那个时候沈慕林就知道,自己有很长的时间去准备。
他要得到路源,这中间有无数的阻碍,舐犊情深的路家,深藏恨意的母亲,以及,不会如何去爱一个人的路源,他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