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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之初 作者:初初
鹰愤怒得厉叫一声,将她面纱从帏帽上撕下来,李医娘看着她那张脸道,“你就这样出去也好,保准不会有人多看,若是蒙上纱,保不齐还有浮浪儿盯着你那身段儿。”
初初与李医娘两人先到客栈旁边的金店兑了些通宝,往西市坊行去。
李医娘说的一点不错,路上果然没有人多看她们。只因她们不仅容貌暗沉普通,穿的也都是乡镇里妇人进城的打扮。那时候长安城逐渐开始讲究奢华时髦,妇人们把发髻梳的高高的,尺把长的钗簪都敢插戴,涂着白白的粉儿,红红的飞霞妆,大红大绿大紫的衣裳,或者还有碧眼胡服的胡姬,像柳溪溪这样乡下来的土鳖没人多看。
到人市上找人牙子,大抵是看不上她们的土气,那些老练油滑的都没大上来,初初看见一个不多话却认认真真的,对他道,“就你吧。”
买人必须有人牙子居间见证,这人牙子姓胡,问二人,“敢问夫人要买什么人?”
初初道,“我是孀居之人,这个是我的姨母,我两个要去岭南投奔亲戚,小哥觉得需要哪些人?”
胡人牙看看两人几乎一模一样的蒜头肉鼻子,信了她二人的亲属关系,问,“夫人家里就没有一个下人吗?”
初初道,“我本也是外乡人,原有个老家仆死去了,家里原有两三个下人,都是本地的,不愿意随我们去那么远,都发赎了契约。”
胡人牙点点头,“夫人是善心人。”思考了一会道,“既然要远行,最少需要两个男仆,一人驾车秣马,一人随扈,还要一个女仆,打扫浆洗,您二位也宽醒些。”沉吟了一会,“不过,去的路程远,那边现在又在打仗,怕是价格上要贵些。”
初初听他说的实在,点头道,“只要人好使唤,多花费些也是该的。小哥你给我们上心挑,我们挑到合适的,自然会多谢谢你。”
胡人牙连连应是。
到了人市上,胡人牙着实是实在人,也不把她们往那些精致的奴婢那里领,直接到粗工那里,“粗笨的好一些,没那么多想法和要求。”
转了半天却没有太合适的,不是初初她们嫌太不灵光,就是相中了对方却嫌太远,不愿意去。
胡人牙是老实人,眼见快落市了,陪了大半天没做成生意,也没什么怨言,初初对李医娘道,“姨母,去买些梨子给小哥解解渴吧?”胡人牙连连说不用,李医娘道,“我们也渴了。”说罢自去市场摊贩那里买了些梨子,她们却不吃,只给胡人牙。胡人牙心道,怪了,这两个女人虽乍一看土里土气,声音却都那般好听,相处下来跟春风云朵似的,自己大半天也不嫌累。
刚咬了一口梨,就听那年轻点的妇人“咦”了一声,问,“那一个……”
胡人牙一看,屋檐下一个二十岁上下的青年背靠着柱子站在廊下,半闭着眼,嘴里叼着一根草,都深秋了,他还只穿着短膀衣裤,露出手臂,胳膊上还有伤。顾不上吃梨,他忙摆手道,“使不得,那人只做短工,不签长约,更别提卖人为仆。”压低了声音道,“他原先是在宫里面当差,武艺是没说的,可惜老爹犯了事,被圣人杀了,他也流落出来。做一阵工便吃酒打架,这样的人千万使不得。”
作者有话要说:炸死,嘎,向某干果的神来一炸致敬
第40章 起程(新)
————————————惟有相思似春|色,别意与之谁短长——————————————
初初却一直盯着那人,李医娘看出来不对,凑到耳边轻问,“你认识他?”
初初没回答,对胡人牙道,“小哥,劳你去问问他。”胡人牙虽不情愿,还是过去了,轻轻对李医娘道,“他是邱太医邱先生的儿子。”李医娘知道些前面的情况,这才了然。
没多时,但见邱汉生抬起眼,朝她们这边看过来,初初见他原本温文俊秀的一个人,现在变得这般肮脏落魄,眉眼带着些凶恶之意,不禁心头一阵紧缩。
邱汉生抱着胳膊,嘴里衔着草往这边看,似是一时没有拿定主意,初初索性走过去,李医娘连忙跟上,邱汉生问,“你们要去岭南?”
“对。”初初压低了声音。
“去哪儿?”
“朱提郡。”
“那是什么地方?”
“不知道,我们也没去过。”初初看着他道,“刚才胡小哥说你武艺很好,与其在这里做短工,不如跟我们去岭南吧,我按长工给你工钱——待到了地方,你想留下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