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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哥见我多妩媚 作者:伊人睽睽
,自古以来,受朝廷所把持。而每每有能偷摸着从官府那里抢到点私盐生意的,要么被通缉杀死了,要么就发了一大笔横财,过上了想要的日子。
而这帮无所事事的混混小贼们,以前就在会稽郡中挑些能干的活儿。李信走后,他们一度失了主心骨。以为李信要为了一个小娘子洗心革面,抛弃他们这些同伴。没想到阿信又回来了!
有阿信当老大的日子,就好像背后永远有一座巍峨的大山依靠,大家心里都觉得安全又踏实。
“但是咱们之前没干过这个……”
李信狂妄道,“你们以为我去徐州干什么?我联系了一些路子……如此如此,这般这般……”
一众无法无天的混混,就在这个小巷中,决定了做私盐生意的事。这当然是与官府对着干,不过大家都是这边的地头蛇,真放开手脚了,躲官府的路子,当然各有各的本事。
李江手心里出了一把汗,围在圈子里。众兄弟被李信的思路蛊惑,听少年侃侃而谈如何挣大钱。大家的眼睛越来越亮,随着李信抛出的信息,都觉得此事大有可为。李江同样眼睛发亮,用心地听着李信的说辞。
不过他想的,与其他人想的不一样。
其他人真正想要发财。
李江却是想如何用心记下这些话,回头悄悄寻个没人知道的时候,去找曹长史,把这些人的计划报给官府!
曹长史一直想要擒拿李信入狱,但李信武功高,非常不好拿。然李信又重情,这么些兄弟,全是李信的把柄……
李江怀中滚烫。
一是牢牢记得曹长史许诺过他,如果他能提供些有用的信息,把这些恶人绳之以法,李郡守一定会大大称誉他!而一介郡守的称誉,足以让李江从一个人人瞧不起的混混,洗白成为人人羡慕的对象;
二是他怀里藏着一枚手镯,是舞阳翁主曾经送给他的。舞阳翁主说他一朝有难,可拿此信物求情。李江一直没有用这个人情,但这个人情,是他最后的□□。
李江不想自己只是一个被官府通缉的混混。
不想成或败,依赖的都是李信。
与官府合作,也许是他命盘重新轮转的开始……人生于世,为什么有的人生而高贵,有的人却命如草芥呢?为什么有的人狂傲无比,还有一众人信任,而有的人小心谨慎,却总是不如人呢?
李江想:我就是想要打败李信!
肖想翁主?
凭他也配!
我自然不像他那样不切实际,我一步步往上爬。而我怀中,藏着翁主的手镯!李信却未必有!
李信自是不知有人嫉恨他到如此地步,不过以他的脾气,就是知道,也多半不在意。他那颗高高昂起的孔雀脑袋,根本不去看他瞧不上的人。和众同伴们说好了接下来的行事,李信便和阿南勾搭着背,出了巷子。
李信问阿南,“我走了这么久,会稽没发生点什么好玩的?”
阿南随口说了几样,最后笑道,“……对了,城西那位先生,现在天天授学。好些苦人家的孩子都去他那里听课了,我听说那人讲的很好,千字文都教了大半了。反正又没代价,这几天啊,如果不是冬天,恐怕去的人更多。”
李信皱眉,想了下他说的是谁。
阿南翻个白眼,提醒,“就是人家刚来,你就说人家是贵人的那个!”阿南怀疑,“阿信你莫不是猜错了?真的贵人,哪里是教书给穷人?”
李信说,“不是贵人,哪里有本事教书?”
阿南一想也对。自古以来,竹简极为贵重,民间也不许私人授课。学问、知识,只流传在贵族社会间。那些人高高在上,瞧不起普通百姓;且觉得百姓愚昧,根本不想让百姓认字。
读书对普通民众来说,是很奢侈的一件事。无论是竹简还是绢布,皆不属于他们。那像是贵人们披在身上的华丽袍子,就是脏了破了,也只会烧掉,而不会捐赠给穷人。贵人们学识出众,口若锦绣,百姓们只能羡慕地仰望而已。
然今,出了个奇葩——有位贵族郎君,在会稽城西搭了竹屋,竟放低身段,来教普通百姓认字。
“好像叫江照白,”看李信目中生了兴趣,阿南绞尽脑汁在浆糊脑袋里翻找记忆,“我也去城西听过一次,是挺俊一阿郎,我听他的仆人喊他‘三郎’来着。”
李信摩挲着下巴,有了想法,“有趣。等我闲了,也去听听他授课。”
心想,去会一会这世上的能人,顺便多认识几个字,总是有好处。
……起码,知知没法话里话外、冷嘲热讽地挤兑他。
想到知知,李信想起一物,从怀里珍惜无比地取出一枚用布捂好的玉佩——闻蝉当时那样得意,她送他的玉佩,到底好在哪里?
寒风中,与阿南分开后,李信回过头,望了眼郡守府所在的位置。他抱着这块玉佩,走街串巷,发挥自己对地势的熟悉。一晚上与城中官吏们捉迷藏,一晚上找认得玉佩的人物。
李信回来会稽了!
当晚,会稽郡中与少年明里暗里打过交道的,都得知了少年回来的消息。
官府人员们严正以待,随时准备与那少年一战;躲在各种黑暗角落里的痞子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