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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7

      采青 作者:子慕予兮

    林之卿从不会跟殷承煜讲话,而殷承煜也颇有自知之明。

    林之卿能救了他的命,而不是扔到江底喂鱼,已经是最大的忍让,因此平日里他只是安安静静地蜷缩在车厢里养伤,没有作怪。

    天寒地冻,这辆破车四处漏风,殷承煜裹着厚厚的被子,仍是觉得口齿打颤,筋骨硬成一团,林之卿却执意在外赶车,丝毫不肯进车厢来。

    殷承煜看着外面的日光,只能大概辨认他们是一路向西,这样的方向持续了四五天后,即便林之卿沉默寡言,殷承煜也能猜出,他们这大概是要入蜀了。

    一提到那儿,他便不由地发笑。

    川蜀是林之卿的老家自不必说,他们的一段孽缘也是起自那里,自从谷中被一把火烧成精光,他也有近三年不曾回去,心里也是十分想念的。

    虽然还有重重心事,但因一路上有林之卿相伴,殷承煜也不曾觉得烦恼。

    因为大雪,官道两旁本应开设的驿站也关门谢客,天已经快黑了,别处也没有歇息的地方,何况地上满是积雪,要露宿一宿,人受得住,老马也受不住。

    林之卿跳下车,牵着把老马偏离大路,往林子深处走。又走了小半里路,才在密林边寻到一间茅草屋,门上拴着一把锁。

    林之卿凑过去,用匕首一挑,轻而易举开了锁,开了门,进去看了一圈。

    这里是守林人夏秋狩猎的临时居所,只是用茅草搭建,十分简陋。好在屋顶是厚厚的稻草,竟然还未被大雪压塌,实在是万幸。

    他掏出火折子和一截粗短的蜡烛,点亮后飞快拾掇了落满草杆子的地面,把屋子当中收拾出一块干燥的地面,然后把屋里一条长凳用匕首削了,生起火来。

    殷承煜自觉地下了车,拴好马,挪动着不便的身体在茅屋四周转了一转,左臂抱着几根树枝进来,放到地上。

    林之卿垂着眼皮,专心料理那堆小小的火苗,竟是不理殷承煜。

    殷承煜吃了个不软不硬的钉子,依照他本来的脾气,定是要甩手不干,但是此时天寒地冻,一捧小小的火焰实在太过有吸引力,他便又拖着软绵的身躯,要再进雪地扒拉些草叶。

    林之卿冷哼道:“这些都是湿的,怎么烧?”

    殷承煜一愣,顿时说不出话来。

    “果然是养尊处优的教主……”林之卿慢条斯理地说着,可是口吻中明显的讽刺气息,让殷承煜也面露尴尬。

    这话一点也没错,殷承煜最苦的时候,也没有为金钱苦恼过,温饱不愁,还有荆衣贴身照料,何曾落魄至斯。

    他晓得烧火要木柴,却不晓得湿的柴火只会生烟而不会生焰,就像他晓得林之卿救了他,但却不晓得林之卿为何救他。

    那捧微弱的火焰终究还是在林之卿精心的照料下存活了下来,他又四处在屋里抽出一些木棍权作柴火,等火堆大一些了,才把殷承煜刚才拾来的柴火平摊在火堆四周等烤干再用。

    车上有个小小的铁锅,捧一把雪进去然后架在火上就能烧出开水,这是他们目前最需要的东西。

    殷承煜看着林之卿忙活完了,踹着手出去在雪地里翻了一会儿,抱着一些木柴回来。

    这些都是掩盖在积雪与树叶下的树枝,远比殷承煜的战果要干燥。

    火堆并不大,可殷承煜竟觉得面颊被烤的发烧。

    为难

    晚餐是曹家的糖饼,在火上烤热了,林之卿把其中一个丢到殷承煜怀里,自己另外烤了一块。

    这已经算是不错的口粮,自从林之卿救下他,两人一直没能吃上一顿正儿八经的热乎饭,因为怕有人追杀,林之卿一路都是找些偏僻的小路,若不是大雪,他们也不会被迫走上官道。

    殷承煜腹中正饥饿,三两口吃完了一个饼子,然后捧着水罐梗着脖子用水送下干巴巴的口粮。

    林之卿吃得斯文,见他吃完了,就又拿出一个烤上。

    殷承煜拿着那个温热的饼子,却没来由地有点儿心酸。

    林之卿舔了舔指头上的芝麻,殷承煜只看一眼,就顿时有了食欲。

    饱暖思淫欲,真真一点也不错。

    他自嘲地低了低头,但眼角的余光是一点儿也不放过林之卿的动作。

    只见他把湿透的靴子脱下来放在火堆旁,解开袜带,一双同样是生了许多冻疮的脚小心地挪到鞋子旁。

    殷承煜的喉头,就随着他脚趾的蜷缩,不由自主地动了一下,下一刻就被自己的念头吓了一跳。

    要是还像从前那样,林之卿养的丰润细嫩,一双脚也是干净纤细的话,他动了心思也算正常,此时他的脚干瘦粗糙,脚背上青筋暴起,更不用提冻得青紫相间的皮肤,没有一处能让人养眼,那他怎么会无端地被这双脚吸引了。

    心里一面鄙视着他的想法,一面又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的脚慢慢地舒展,相互揉搓,就着眼前之春色,那剩下的一个饼子也很快吃了个精光。

    林之卿正揉开身上的关节,不经意一打眼,殷承煜那掩藏在乱发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