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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室友非人类 作者:亡沙漏
住了我的下巴:“叶宵,你竟然亲自送上门来了? ”
我愣了一下。
水晶头颅里藏着的不是章立天的一部分力量和神格么?在我眼前应该是记忆的影像呀!难不成我面前一年换张人皮的老楚不是记忆,是真实的?!他居然还一眼认出我在大祭司的意识里共存?!千言万语汇成一句靠。我要是知道我是穿了,我绝对不来给他送人皮了!
作者有话要说:老楚的身份已经明了了,维基百科上写的比较简单,不过夜宵参与的春分祭祀的确是真实的历史其他出场角色的身份跟老楚差不多,不过会更耳熟能详一点,我在文中尽量做到都有迹可循。不论剧情看起来怎么神展开,都在大纲范围内,会给出一个完整的故事……完整的谈恋爱故事!有木有!
然后大柳哥会大面积出现哒,那面积大得你们求都求不出来,他还要娶媳妇生儿子搞胎教,表急。
第46章
我一害怕,整个洞穴里就开始遍布荆棘。但是老楚他比我熟练得多,他是农神,他懂得如何让大地丰收,也懂得如何让它们枯萎,我那点斤两在他眼里完全不能看。而且他这次很猴急,亲自踹翻几个人冲上来就要抓我,我这具身体养尊处优,年纪也大了,腆着肚子完全跑不过他身高腿长。
就在老楚的指甲快要碰到我的一刹那,我眼前的景致突然迅速变换,只剩下一道道光流!我松了口气,以为靳穆终于要把我弄回去了,结果定睛一看,我站在特诺奇蒂特兰城城郊的玉米地,头顶银河,离远处的小山大概两公里。
这是什么缘故?我瞬移了?
我居然就这样瞬移了?!
我听到远山传来可怕的咆哮,不禁乐了——难不成老楚不会!
哟呵。这个可真是太棒了。
我死里逃生,马不停蹄地回到城中金字塔的那个房间,捧起了水晶头骨。
这是它五百年前的形态,里头黯淡无光。
我尝试着回想我刚才是怎么到这里来的,似乎是正对着它的两个眼窝,举着锤子……
我四顾无人,又猥琐地举高了双手作势要打它。
这次完全就不对了。我眼前出现很多光怪陆离的场景,全都是用我的眼睛看到的,流转迅速,让人眼晕。
我走在穿越英伦海峡的船只甲板上,看到青年霍布斯站在船头眺望欧洲大陆;我在迦太基河边遇到了希坡的奥古斯丁,他与我讲述他亲眼所见上帝之城;我在公元三世纪的阿拜多斯参加了一次对奥西里斯的祭祀,并应最后一个埃及祭司的邀解读方尖碑上风化的楔形文字;我听见伯罗奔尼撒战争中的雅典士兵对米洛斯人说:正义只存在于强者之间,正义是强者的权力;我参与了毕达哥拉斯学派谋杀希帕索斯的航行,因为他发现了根号2;我在水池边洗我的亚麻长袍时,瞎眼的荷马抱着七弦琴在我身边歌颂英雄和神,长袍上有硫磺烟熏过的刺鼻味道。
“英雄和神。”我沉思。
“他们持存。”荷马说,“人世间所有的故事早已存在于我弹奏七弦琴的指尖上。过去,现在,将来,循环往复。太阳底下已无新事。”
他说完那句话,我发现我躺在一棵树的树根上,手里握着酒杯,似乎前一秒还在喝酒。我面前是一片旷野,空无一人。
我低头一看,全裸。
好吧,好吧,只要能逃过老楚,全裸就全裸。
只不过,这次,我又在谁的身体里?
我不知道。我感觉不到这具身体本来的意识。我的身体很放松,极轻极慢,高浓度的葡萄酒让我处于梦与醉之间。也许身体的主人也正爽得什么都没想呢。
一个男人从旷野驾着马车走过,腰间扎着一把弓。他是个欧罗巴人,鼻子很高,皮肤很白,眼睛是湛蓝的爱琴海。我朝他举了举杯子。他看见了我,下车走了过来。
“这是什么?”
“酒。”
“这个酒和我见过的酒不太一样。”
“因为这是葡萄酿的。”
“葡萄酒?”
“是的。”
他嗯了一声,坐在了我身边。
我问他:“你是谁?”
他沉思:“我有很多个名字。但是我的真名只与一个人分享。”
“那个人出现了么?”
“出现了。但是他忘记了一切,包括我的真名。他提起我的时候丝毫不知道自己在召唤我。”
我熏熏然地坐起来,看着他。有一瞬间我想到了什么,但是脑子里昏昏沉沉的。“我不知道,我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
“因为你放纵地遗忘。”
我们一起坐在那里,看旷野上的太阳从东到西。
夕阳西下的时候,那人说,“我得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