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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到光的背面 作者:林小珑
餐都是让佣人推到卧室门口放下的。
于是,庄园里流传出这样的艳闻:慕骄阳其实是暴君,把小新娘锁在了房间里一整天,每天每夜都变着花样折磨他的小新娘。
闺蜜安静说:“靠,想不到慕骄阳这么生猛厉害!”
月见加入进来:“看不出来呀!他总是一副保守过度的样子……”
女流氓肖甜静:“卧槽!妹夫这么勇猛,每时每刻都在干那事啊?我家妹子可吃不消,会不会干死在卧室里啊?!”
于是,庄园里又流出了无数个加强版版本……
第129章 我愿意
新娘的婚纱, 和新郎的礼服, 都是肖甜心一针一线自己完成的。
她是高订服装设计师, 没有人比她更了解服装,也没有人比她更了解自己和慕骄阳需要什么。
她曾为他量身无数次, 根本不需要再进行任何修改。
当她捧着黑白两套西服走到慕骄阳面前时, 他怔愣许久才说:“甜心你什么时候做了我的礼服?”亏他还一早给她和自己做了婚纱和西服, 原来她早准备好了。
她笑时十分腼腆, 眼睛亮亮的, 像天上的星星,看着他时有了少女才有的娇羞。她的声音又轻又软, 听得人心痒痒的, “你刚做完手术回到夏海市,其实还是睡觉的时间居多。我就晚上赶工,偷偷把衣服做出来了, 就想给你一个惊喜。”
他抱着他的小新娘转了好几个圈圈,亲了亲她的唇说:“你本身,就已经是上天给我最大的惊喜。”
俩人换过衣服, 对着镜子一照, 都笑了。
他的西服笔挺, 每一分每一寸都与他严丝合缝,将他宽肩窄腰完美的身材都勾勒了出来,而一双长腿包在修长笔直的裤管里,简直就是百分百的完美。
而他的小新娘更美,是很简洁的婚纱, 小裹胸,两边花瓣一样的袖子卡在肩膀下来一点点,与前胸的弧度形成一个美丽的弧线,腰那里束着,原本就纤细的腰如今更是盈盈不堪一握,他只是看了她的腰一眼就倒吸了一口气,将她往镜子上一压,咬着她耳朵说,“真想现在就要了你。”
她吃吃笑,那模样儿别提多俏了。她说:“现在庄园里都说你是夜夜笙歌的昏君。说你色令智昏,说你纵/欲过度……”她被他吻得说不出话来,而他还在继续加深这个吻,就听见管家的咳嗽声,说:“少爷,少夫人,时间到了。”
她红着脸推开他。
她的裙摆是花瓣的形状,衬得她像一枝娇艳的白玫瑰。她戴着珍珠与钻石镶嵌的项链,可爱的耳垂上戴着一对红宝石耳环,衬得她一张莹润小脸涟漪着艳光。
“等等。”他说。
他推开保险箱,从里面取出一顶钻石王冠,说:“我的公主殿下,让我为你戴上王冠。”
单是珠宝首饰,慕骄阳就为她置办了许多。她戴好钻石王冠,笑骂他奢侈。他咬着她耳朵说:“不奢侈。等你给我生了小女孩儿,这些以后都可以传给她们。”说得她又红了脸。
管家牵来了一匹神俊无比的高头大马,马的上半身是黑到发亮的色泽,唯独额前有白色的菱形斑点,而后半身却是一尘不染的雪白。另一个侍者还开来了一辆香槟色的劳斯莱斯,车头经过加高改装,一路开来,贵气中透出威严。
慕骄阳就问她:“我的公主,你想坐车还是马去教堂?”
“那匹阿伯露莎好漂亮,还像你一样有美人痣哎!我喜欢它!”肖甜心太喜欢这匹马了,阿伯露莎极为罕见的马,而且还这么漂亮。
“你喜欢,它就是你的。你可以给它命名。上去吧,我的公主。”慕骄阳抱她上了马,然后纵身一跃,也上了马背,牵着缰绳跑了起来。
而其他的宾客,则由庄园里的侍从负责接送。
在马背上奔腾,肖甜心愉快极了,她从没有想到,他会为婚礼做了那么多,细致到了每一个地步。而她什么都没有打点过。
她脚上穿的,依旧是那对小红鞋。
本来她想换掉的,但她半夜醒来,才发现他一直在给鞋子擦拭。她心疼他说别擦了,他只是仰起头来对她笑,那笑很温柔,他说:“你穿着它的确是最美的。小红鞋,代表的是幸福。明天,我希望你能穿上它成为最美的新娘。我的新娘。”
马跑出了庄园,眼前是一片辽阔的大海,蔚蓝蔚蓝,美得不似人间。她再回望,那栋庄园就立在半山上,灰黄色的砖瓦透出了它沧桑的历史感,与面前的海又和谐的融为了一体。那里已经是她的家。
教堂本来就离野蔷薇庄园不远,不过半个小时就到了。
教堂同样隐没于葱郁翠绿的群山之中,是全白色的,不同形状的穹顶,或圆或尖,从一片黛绿里探出头来。
慕骄阳抱了她下马,并一路抱进了教堂。
这座教堂有一千多年历史了,但依旧白得一尘不染白得发光。“就让这座从中古世纪保存下来的千年教堂,见证我们不朽的爱情。”慕骄阳吻了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