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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心养儿一百年 作者:人生若初
。村里头没有私塾,但有一个土地庙,平时不用烧香拜佛的时候,陈星灿就在那儿当一个便宜老师,来认字也不需要花钱,送一点自家种出来的菜就可以。
比起原身,陈星灿显然识字更多了,这个世界的文字跟他那时候相差无几,好吧,因为家学渊源,他对繁体字非常熟悉,写起来虽然觉得有些别扭,但可以去写的话也不是不行。就是毛笔拿着不太习惯,但村里头毛笔也用的少,更多时候用的倒是炭笔一样的东西。
有了这样一个工作,陈星灿也不忙着赚钱了,现在孩子太小,他也实在不放心将他一个人放在家中。如果把狗蛋儿放到邻居家让他们婆娘看着的话,狗蛋儿就能哭得整一个村子都听见。
于是每天吃过早饭,陈星灿就揣着包子开始走向土地庙,想要读书认字的孩子就自己过来,他们的束脩每个月月初的时候,家里头的大人已经送到陈星灿家里头了。差一些的就是蔬菜,好一点的就有大米,最好的一家是个猎户,每个月都能给一块肉,吃起来贼香。
陈星灿不是个善于为师的,但教教小孩子倒是不成问题,甚至在一群萝卜头看来,陈先生生了娃娃之后,写出来的字更好看了,还能给他们讲各种各样的故事。每个人都教了他们写名字。
如果村人有人要写信,或者收到信却不会读的,也会送过来让陈星灿瞧一瞧,以前的陈先生通常只能说一个大概的意思,如今倒是能原原本本的读出来。倒是让村子里头的人觉得他越发出息了。
每每陈星灿出门干活的时候,狗蛋儿倒像是知道他要赚钱养家似的,被他揣在胸前乖乖的,除了生理需求的时候,几乎不会哭闹。村里人看着也觉得惊奇,每一个都喜欢逗弄一番,只可惜狗蛋儿对着他爹那是千依百顺的,其他人逗他的时候,直接给转过脸去,用屁股对着他们。
越来越靠近秋收,村子里的人也忙了起来,陈星灿便成了最空闲的人,没办法,他那些学生也都是要下地干活的,小一点的捡稻穗子,大一点的能当做半个大人使唤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不是没有道理。
陈星灿闲不住,他家也是有田地,但他自己个不会种,据说是租给了邻居,每年送两袋子的稻谷过来,就是他一个人大部分的口粮了。不过这时候乡间的风景美丽的惊人,是那种几千年后不可能再见到的朴素美丽。
这时候陈星灿就揣着孩子在村里头溜达,看见谁家要帮忙就上去搭一把手,倒是让他的人缘越发好了起来。其中以那个当初拉着他回家的汉子为最。那汉子据说是陈星灿老爹的远房表弟,每次瞧见他们爷俩出门,就喜欢扯开嗓子喊道:“狗蛋爹,出来走走呐。”
陈星灿如果笑一笑的话,那人就继续说道:“我说你就应该多出来走动走动,学学地里头的活,以后狗蛋长大了,难道还要让他下地干活,你在上头看着不成。”
这话倒是真的为了他好,乡下人讲话不讲究,陈星灿听了脸颊发烫,就在旁边真的看着,觉得种地真是件技术活。
汉子的媳妇也是个庄稼好手,瞧着陈星灿抱着狗蛋儿,小孩儿趴在他胸前转过头来瞧他们,眼睛水汪汪骨溜溜的转,看着就十分机灵,这孩子长得并不像陆婉柔,他娘是那种清秀端庄的模样,但这孩子眉目间分明流露出一种张扬,跟娃娃脸的陈星灿自然也是没有半分相似,只是这样一大一小站在那儿,浑身带着的亲热劲头就是亲生的父子也是比不过的。
汉子媳妇看着稀罕,如果不是两只手都是你把的话,恨不得抢过来抱一会儿,听见汉子的话,便笑着说道:“狗蛋爹,你可别听你叔的,你长得好,又是个识字的,去城里头哪里找不到活儿干,又轻松又能赚钱,比不整天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好,就是现在狗蛋小,离不开你罢了。”
汉子听了也觉得是,那些店面找伙计都喜欢能识字,能算数的,狗蛋爹要是去的话肯定能行。便也不再提种地的话,又说道:“说起来城里头似乎出事了,我上次去的时候听说,甄宝斋那边有镇店之宝居然被偷了,连官府都插手了。”
陈星灿对甄宝斋还有几分印象,听了这话也惊讶的问道:“居然有人敢去偷他家的,不知道被偷掉了什么东西。”
汉子摇头说道:“这个倒是不知道,上次去的时候听说的,被偷了不是一天两天,官府查了这么久都没找到,恐怕也找不回来了,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贼这般厉害。”
旁边的女人却说道:“你管是哪里来的贼,反正人家肯定瞧不上我们这种穷乡僻壤的,请他们来还嫌弃地方远呢。”
汉子听了哈哈一笑,也不再多说话。
陈星灿听过也就忘了, 毕竟甄宝斋跟他可是毫无关系,丝毫没想到那些镇店之宝会是自己带去的麻烦。看了一会儿见日头有些毒辣起来,便抱着孩子往回走,顺便将孩子从胸前转移到了背后,一路过去一路割草,回到家就能喂养那只奶羊,那可是自家狗蛋儿的口粮。
闲来无事,陈星灿便将屋子里之前找到的东西翻了出来,陈家的东西实在不多,除了一些陈年家什之外,也就是两三本书,书封面已经破旧的可以,隐隐能看得出来写着百家姓和三字经。
对于这些,陈星灿自然是毫无兴趣,他感兴趣的是从陆婉柔的包裹里头找到的东西。陈星灿将狗蛋放在两腿之间,扶着他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