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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我亲爱的姜先生 作者:歌笑谈之

    陆秀才走进王壮壮他们寝室,正看见一根电线自电风扇上垂下,末端接着一个制作粗糙的插线板,一看就是学生自己的手艺。本来学校为了保证学生可以按时睡觉,晚上十一点以后全楼断电。但是学生们可不这么认为,他们认为自己已经是个十八岁的成年人了,是个崇尚自由的人,是个有权利在半夜看书,更有权力在半夜上网的人了,于是同学们很是想出了一些方法偷电。有的从楼道尽头的供电箱里偷,有的从楼道顶上的应急灯偷,有的就是从电扇偷,于是这种自制的接线板很受欢迎,也算是从某个程度上锻炼大家的电工能力了。不过一般来说,大家偷得还是很含蓄的,一般都会把电箱归入某个踢脚线里,像王壮壮他们这么明目张胆的,也是少有了。

    凌乱不堪的床铺,乱丢的衣服,满地的污渍,还有不知道是谁抽剩的烟头。不大的桌子上堆满了各种杂物,只能插空摆下两台笔记本电脑,陆任家和王壮壮正在dota开黑。四散的教科书旁边放着一个空可乐瓶子,里面塞满了吃剩的瓜子皮。换下来没洗的内裤和洗漱用品一起装在盆里,顺手丢在床下,只有常用的毛巾被单独放在床头。一股综合了汗液、体臭、臭袜子和泡面以及五香瓜子的味道弥漫于整个寝室。陆秀才仔细抽了一下鼻子,努力分辨出了其中泡面是香菇鸡块味的,开始四处寻摸,期待待会能拿回去一袋当作战利品。

    “不用找了。”正在床上看《老友记》的肖兵仪抬起头,“最后一袋昨晚被陆任家吃了,只有瓜子了,你要不?”

    陆秀才摇摇头对此深表遗憾,顺手抓起一把瓜子磕了起来。这么乱的寝室,再看看王壮壮那糟心的发型和看起来就知道很长时间没洗的衣服,陆秀才顿时觉得追女神这条路对王壮壮来说实在是太难走了。至于那顿烤鸭?和自己更是遥遥无期了。

    作者有话要说:

    真的希望能有人给个评论,让我知道真的有人在看,谢谢了。

    .

    第12章 王壮壮的故事

    “王壮壮,想追陈小姐吗?”

    当陆秀才问出这一句的时候,王壮壮手突然抖了一下,手中一直操纵的流浪剑客sven也突然用锤子T了一下小兵,作为一个全校知名的doter,这是一个自打他玩游戏以来就没有犯过的错误。

    其实王壮壮一点也不壮,他是一个瘦瘦高高的男生,来自内蒙,一头卷发。缺少那种草原的彪悍,却有一种少有的温和。见谁都是乐呵呵的,一点也不生气的样子,谁有事了他都帮忙,没见过跟谁发过火,所以不管是在男生那边,还是在女生那边,都有一副好口碑。只是可惜长得老了点,远远看去活脱脱是一副鲁迅的样子。

    从大一开始的时候王壮壮就一直喜欢陈小姐,是那种从第一眼看见就喜欢的喜欢,那时候陈小姐还不是现在这么受欢迎,但在王壮壮眼中那种美已经不可方物了,可是王壮壮没有勇气去表白。

    某种意义上来说,王壮壮是个胆怯的人。就这样三年了,谁也不知道他的心思,或者他以为谁也不知道他的心思。

    其实王壮壮曾经也很勇敢过,那唯一的一次勇敢是发生在高中。那年高二,他鼓起全部勇气给全班最漂亮的女生写了情书,结果他的情书被那位高傲的女生钉在了黑板上,足足挂满了一个中午,从王壮壮座位上看去,那封情书好像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一样。

    一直到下午第一节课也没有人帮他把情书摘下来,所有人都在自顾自地笑着,好像在看着一个不自量力的癞□□怎么去想亲近一只天鹅。王壮壮没有勇气去把那封情书摘下来,只是把头埋在书桌前,好像一只鸵鸟一样躲藏了起来,假装谁也看不见他。他单纯地想如果自己不说,其实是没有人知道这封情书是自己写的,这一刻他或多或少明白了鲁迅笔下那个阿Q的想法。

    可是,很多时候有些事是不言而喻的。

    很久以后王壮壮对那个中午的记忆是,那日午后的阳光格外地刺眼,而呼啸北风却透着刺骨的寒气,当下午第一节课时老师愤怒地将那封情书撕碎的时候,他感受到的不是难过,而是解脱。

    自打那以后,整个高中对王壮壮来说都是黑白的,所有人在他看来都是一种表情——嘴角边总是挂着讥讽的微笑。

    我们永远也不知道,自己年少轻狂的一个举动,会为别人带来多少伤害。我们那一瞬间的举动,满足了自己的高傲,却将别人踩进泥土里。

    即便如此,王壮壮依然咬着牙过了接下去的一年多,辽阔的长天没有赐予他宽厚的肩膀,却赐予了他坚实的心灵,在之后的高中生涯中他埋头只顾着学习,最后终于以全班第三名的成绩考入了大学,而那位高傲的女同学却因为早恋只考入了本地的一所卫校。

    很多时候,有些事,给不了人一个公平的结局,但是时光可以。

    考上大学以后,他以为自己迎来了一个新的天地,可是他看见了陈小姐,他知道自己碰到了自己生命中又一个劫。但是这回王壮壮知道如何保护自己了,他从来没有试着去接近,这样就没有了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