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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狂欢 作者:冒雪行疆
一定要真情实感,我们主要是为了要抓住陈予白,这一次他出现就把他按住。”
“可能还要连累你一直记着这件事。”我对他说。
“担心什么?”他拉扯嘴角一笑,“我可能是个要一辈子打光棍儿的人了。守寡天团里,里昂脱单的那天,我才有可能脱单吧。”
“陶医生这么说的?!”
“没有,我自己猜的。”尧哥无奈地摇摇头:“先把你嫁出去再说吧,排着队来。”
他急匆匆地下线了。
我没了身体,两件衣服直溜溜地杵在地上。之前天天生活在一起,好像,queer端出来以后,大家都有了别的事情要忙的样子。
“鬼啊——”路过的一位准新娘高喊。
我?你们才是我脑子里的鬼好吗?
我捧着衣服闪回奈河。奈河里有三个地方:白楼、基地还有我的家乡CL市。这个CL市不是现在狂欢世界中的CL市,而是我记忆里的家乡,我离开她那天,她的模样。之前不敢拿出来的,自己也不敢进去看,现在终于可以在婚礼上给大家看一看了。
我的家乡,四季分明,依山傍水。春天里吹开清晨的浓雾,能看到勤劳的成年人和上学的孩子;夏天里躲过中午的烈日,能在树荫下静静地吃完一盒牛奶冰;秋天里倚着傍晚的残阳,可以看到小女孩们穿着及膝毛呢裙子跳格子;冬天里迎着深夜的明月,穿着羽绒服的情侣们在江畔互诉衷肠。
这个排比句,是我小升初面试时的陈琦教会我的,是我永生难忘的珍贵记忆。我和他似乎不可能再回到家乡生活了,以后我们要生活在一个大城市里,每天为看起来更重要的事情忙碌。年老了以后,需要看病,可能更没什么机会回去,再回去应该就是埋骨的时候,别人送我们回去了。人的一生说长太长,说短也短,不可控,不可说。
我站在我家的窗户旁边向外看,几条街外被一片绿色包围的,就是陈琦的家。我和他同时从家里出发,我走的快一点,就来得及在煎饼摊那里买早点,然后跟他一起去上学。如果予白先生来送他的话,他会给我带他家里精致的点心,如果是他从“美国”回来的时候,还会有额外的礼物。每个周末,补课之余,我们两个都能够获得几个小时的游戏机时间,赢了的人可以支配下一周的午餐。
那些时光实在是太美好了。每一个无法重来、普普通通的日子都太美好了。
我去床底下翻出陈琦送给我的礼物,还有我多年的珍藏日记。现实中的应该已经被陈予白搜走了,现在存在的只有这记忆里的副本。我翻了一会儿,拎出小学四年级的那本,上面写着我的结婚狂想——
我将来要娶陈琦的妈妈,这样,我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当他的爸爸了。
当时,因为这个还挨了不少揍吧?只有予白先生笑着对我说,那你需要去美国问问她。
所以,我和他结婚的时候,应该是一个春末夏初的六月。街上的树都已经绿了,春天常刮的大风会少很多。整个城市都应该被各种颜色的鲜花包围着,我们两个上学的那条路要铺上红色的地毯,路旁种满李子树花,除了我请柬上的紫红和浅白,还会有嫩黄和淡粉,清香飘满一整条路。路两旁,每隔一段距离都会扯出红色的条幅,上面用各种语气和语言表达“祝陈琦与陆潜新婚愉快”。路上还会有卖冰淇淋的摊子,卖各种小吃的摊子,可能还会有交友的摊子,它们都隐藏在树下,条幅后面,等着实在过于无聊的时候,大家可以一起玩。
学校大门那里会有拱形气球,上面还是写着我们两个的名字。礼堂门口立着我们两个的照片,兔子和黑猫的就很好。礼堂里的板凳和桌椅都收到两侧,重新涂了棕黄色,然后在每个座位面前都摆着一杯清茶。和幕帘同颜色的地毯一直延伸到主席台前,主席台重新涂了棕黄色,暗红的幕帘上面绣着金色的宋体字,第一行是“陈琦 陆潜”,第二行写“百年好合早生贵子”。李子树花配紫罗兰编成藤蔓的样式从棚顶向下低垂着,挡住穿着我们那届校服的交响乐校队。主席台的最前面,是每次开会时候,校长和教导主任用来训话的工具,陈琦入学的那一年作为新生代表还在上面讲过话。经常用来放话筒的地方已经有点旧了,但是,就让他那样旧着好了。我蹲下去,在讲台的正面,细心地贴上一个“囍”字。
忙完这一切,站在讲台上看。
整体的气氛,好像没有多么洋气,似乎连大家常吐槽的“庙会”都比不上……不过在我心里,就应该是这样的。明天的时候,那些座位上会坐着一些对我们来说很重要的人。不只是朋友,也有可能会有敌人,或者明明该是朋友,却再也做不成朋友的人。
好奇啊,你会赶来吗?赶不及的话,就请你祝福我,顺利捕获陈予白吧。
维护时间到了,我从游戏里退了出来,看到了陶医生略带忧愁的眼神,和与平时明显不同的暗黄灯光。
有点不对劲。
我的担架摇摇晃晃地在运动中,顾清教授带着氧气面罩,躺在我身旁,而我们两个都躺在一辆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