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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墨山河第1部分阅读

      水墨山河 作者:未知

    水墨山河

    作者:金子

    楔子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这样一句讹言竟然搅得天下大乱,而朝廷衡帝为宦官所制,乃至朝政混乱,无暇他顾。dierhebao

    百姓流离失所,于战火杀戮中挣扎,命如草芥,朝不保夕。看着不远处冲天而起的火光,隐约传来的凄厉惨叫,还有鲜血飞溅起时那特有的铁腥味,竟是我茫然而来的世界……

    “阿墨,你冷吗?”鲁维悄悄地往我这边凑了凑,小声地说。他声音很细,脸部的肌肉紧绷,好像在拼尽全力让自己不要发出颤抖的声音。

    初春的天气确实不暖和,但是我知道,他冷是因为他害怕,一个不到十四岁的孩子初上战阵,内心的紧张可想而知。他问我这个问题,也只是想求得一个认同或安慰,他颤抖是因为冷而不是胆怯。

    其实自己的心也跳得厉害,尽管这也不是我第一次经历战场了。我尽量表情平和地低声说,“有点儿。”鲁维显然放松了点,他一咧嘴,刚要说话,突然脸色一变,立刻埋下了头去。

    下意识地一偏头,我与鲁仲冰冷的眼神碰个正着,他脸上疤痕趁着月光显得越发狰狞。我立刻移开了眼,不想和他有过多接触,哪怕只是眼神。从我第一天出现在他面前开始,好像彼此八字就不合,更何况……我无奈地搓了搓脸,我还抢了他的“妻子。”

    低下头,我借着夜色掩盖了自己的表情。今夜没有月光,是个偷袭的好日子,周围除了强行压抑地呼吸声,就是人身上因为热度而发散的臭味儿。

    臭男人……忽然间想起来红楼梦里宝二爷对男人的形容来,在现代因为社会发达,大城市里的男人们非但不臭,反而香水擦得比女人还勤。

    可在这里,在我周围,全部是些汗水淋漓,肾上腺素分泌旺盛的汉子。他们有的为了功名,有的是因为犯了罪,有的是为了吃饱饭,而更多的是被兵役强制送到这里来的。没有盔甲,没有合手的武器,大部人甚至光着脚,这样的组合也许不能称之为军队吧,或许,应该叫,炮灰……

    而我,也是这样的一个炮灰……

    莫名其妙来到这里已经半年了,很多事情,我依然不适应。水墨,是我在这里的名字,衡泰三年,是我所处时代的年号,同时我还有了一个美丽的未婚妻,元爱。

    一闭上眼,之前发生的一切,如同老旧的黑白电影一样,在我脑海中闪现着。在现代已经算是个待嫁女青年的我,在相了十几个对象而终于撞到一个有感觉,有前途,有房子车子的白马王子的时候,竟然被送到了这鬼地方。

    那天周末,白马王子约我去爬山,我兴高采烈的就去了,一路上都维持着美好的姿态,轻声慢语,适度地表现一下自己的涵养和贤妻良母的优秀本质,而王子的一言一行也当得起风度翩翩几个字。

    就在彼此感觉大好,眉来眼去的时候,突然发现好像是迷路了,还没等王子表演一下他的英雄气概,一转头的功夫他人就不见了。我也顾不上什么淑女风度了,放声狂吼,可除了隐约的回音,一时间,什么声响都没有。

    手忙脚乱地赶紧从包里掏手机,打开一看傻了眼,屏幕上居然一个道道都没有,眼睛一眨,手机变手表了,只剩下了时间闪烁,12:00。

    “鲁志,你在哪儿啊,你听得到我吗!”我边走边喊白马的名字,玩命地回忆着之前来时的路线。可越走越觉得不对劲,四周一片苍翠,颜色浓的像要滴出来一样。若是平常,这样的绿色足以让我惊喜,现在却让我心悸,这绿色太纯净了,仿佛从未被污染过,b市有这样干净的青山吗?

    突然天上开始下雨,泼水一样,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在开始变得泥泞的山路上,这时候我真的开始害怕了,虽然还在用力地喊,可声音开始破碎。

    “哎呀,”我尖叫了一声,脚下猛地一滑,虽然手拼命挥舞着,可人还是整个趴在了地上,胸部被地上的石头硌得生疼,眼泪刷的一下就流了出来,我边哭边骂,那个死白马死到哪里去了?带我来的又是什么鬼地方?

    这时背后突然传来一个有些稚嫩的声音,“就是这个人吗?”

    我吃了一惊,紧接着送了一口气,居然碰到人了,太好了,有救了。赶紧抹了一把脸上的脏水就想扭回头看,刚一抬头,一道黑影夹带着雨水风声从我耳边掠过,只觉得重重的一击落在脑后,眼前顿时一黑。

    也不知过了多久,再醒来时只觉得自己在摇晃着,鼻间隐约有马粪的味道传来,恍惚间有人喂我吃了些什么,就这么昏昏沉沉地过了几天,才算彻底清醒。可随之而来的打击,让我觉得还不如不醒过来呢。

    简朴的茅屋泥舍,穿着类似汉服的村民,狩猎的弓箭,还有,还有一个未婚妻,一个很美丽的未婚妻,即使以现代的标准来看。想到这儿,我忍不住苦笑,一个女人居然有了一个未婚妻,而且还不能拒绝。

    元爱的爹一开始说得也很清楚,当初之所以把我救回来,就是为了帮自己的女儿摆脱那个恶人,他那低沉的嗓音一直在我耳边回响,“至于你是男是女,我根本不在乎,现在就需要一个陌生人……当然,如果你不想担这个名声,那就拿命来换,我不是平白救你的!”

    “起戈!”“起戈!”“起戈!”一个接一个的士卒低声给身旁的同伴传达命令,我的手越发冰冷,只能死死地攥住了刀柄。上了战场后学会的第一个词就是“起戈!”准备战斗的意思,也是再无退路的意思。戈为武器代指,若不起,人头落地。

    鲁维不自觉地又往我身边靠了靠,我看了他一眼,暗淡的月色衬得他脸色越发青白,我无声地叹了一口气。穿越小说果然都是骗人的,我被穿越之后,既没有如花美貌,也没有惊天之才,有的只是杀戮,或被杀……

    衡历二年,元月初十,夜,“河谷奇袭”之战役大胜。

    骠骑

    “哐,哐!”铁器偶尔会跟岩石碰撞而击打出火花来,安雅河谷,一个听起来会让人浮想联翩的名字,却被最坚硬陡峭的岩石包裹着,有些甚至延伸到了腹地,所以在这个地方建筑工事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呼……”水墨一鼓作气地将几个陷坑的边缘用铲子拍实,这才直起腰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只觉得腰椎一热,然后迅速地酸麻起来。她一动不敢动,等着那针扎一般的感觉慢慢消褪,目光所及处皆是一片荒芜,除了杂乱的野草,隐约还有股血腥味道混在空气中徘徊。

    河谷后方二十里就是太平关,天朝西北第一道防线,前段时间被赫兰人占据,现在又被天军夺了回来。听钱老爹讲,这谷底曾有清澈的溪流经过,水草肥美,传说是一位美丽的赫兰仙女所留下的泪水,所以才命名为安雅,赫兰语,意为眼泪……环顾四周,现在不要说是泪水,估计就是鼻涕都没了,水墨一哂。

    天气炎热异常,仿佛一下子从春天直接迈入了酷夏,虽然已经习惯了此地早晚寒冷中午炎热的气候,但今天实在是太热了,如同下火一般,阵地边缘的士兵人人都光着脊背,一来是为了凉爽,更重要的是不想因为繁重的劳作而弄破自己为数不多或者是仅有的蔽体衣物。除了个别可以在阴凉处监工的军官们,就只有水墨这样的西贝货才会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的。

    “阿墨,你没事吧?”正在搬运砂石的鲁维耳聪目明,看见水墨眉头微蹙的扶着腰,立刻凑近了些问。“没事,”水墨轻轻摇了下头,鲁维咧嘴一笑,缺了一颗门牙的笑容有些滑稽,水墨却一点也不想笑,那是战争留给他的痕迹,当然,一场大战下来只少了颗门牙,鲁维已经算是幸运非凡了。

    “喝口水吧,”鲁维小心翼翼地从陶罐里倒出了半碗水递了过来,“多谢,你也喝些,以免中暑,”水罐早就被阳光晒透,碗里的水温热,多少有点变质的味道,但水墨还是如饮甘露一般一饮而尽。

    附近的士兵羡慕地看了她一眼,有的人情不自禁地蠕动了一下嘴唇,“啪!”鞭声突响,士兵们赶紧低下头继续工作。“看什么!!快干,今天干不完谁也别想喝水!”监工的小队长说完之后冷冷地扫了一眼水墨和鲁维,却什么也没说,转身走开了。

    鲁维吐吐舌头,回头带了点得意地笑说,“阿墨,多亏你识字,有中郎将的话在,这帮黑心的小队长也不敢把咱们怎么样。”水墨唯有苦笑,她知道自己算是在这些人那里挂上号了,如果有一天落在了他们手里,下场绝不是一鞭子能搞定的。

    天朝,衡帝,赫兰,这些闻所未闻的名称就如同滚石一般的向水墨砸来,不容闪躲,自己那点贫瘠的历史知识在这里等于没用。万幸,这里的文字还是中华文字,虽然是繁体,但水墨大都认的。通过那“老丈人”甩给自己的几本书了解到,这里的历史,人文,地理,一切都好像在魏晋南北朝之后转了向,本应出现的隋朝莫名消失了,替代他的就是这个已经延续数百年的天朝,国姓,战。

    想到这儿,水墨忍不住摸了一下自己的脖子,那个元老头虽然一脸阴沉又恶毒,但本事却很奇妙。也不知道他给自己的是什么药,强迫自己吃下之后顿觉喉咙涨痛,水墨以为是毒药,拼命地扣喉咙想要吐出来。后来那老头冷冰冰的说,这个药只管三个月,说完扔了个小瓷瓶过来,拂袖而去。

    借着元爱手中的镜子一看,水墨惊讶地发现自己的喉咙略隆起,看起来很像是男人的喉结,而且疼痛过后一点也不影响说话。很好,这药确实帮了大忙,容貌清秀的水墨因为这个“喉结”省却了不少麻烦……

    不远处忽然响起隆隆的马蹄声,鲁维轻轻推了水墨一下,水墨一惊抬头看去,她立刻跟所有人一样单膝下跪,行军礼。健壮高大的战马长鬃飞扬放缓了速度,浅银色的盔甲简直比阳光还要灿烂,所过之处只有尘烟四起,却听不见半点人声马嘶,轰隆的蹄声仿佛踩在了人心上,压的人不能呼吸。

    “骠骑军”,鲁维语音颤抖,他的表情充满了神往。那是天朝最彪悍的军人,从太祖皇帝建立这只军队开始,他们从未输过,万里疆场任驰骋。这次跟赫兰人的争斗已经到了生死关头,太平关一失手,再无退路,朝廷终于咬牙命令驻防在北山防备蛮族的骠骑军火速赶来。

    七天,只有七天,骠骑军如同神兵天降一般出现在了赫兰军的身后,打得赫兰军队乱了手脚,身后十里的储备粮草也被烧了个干净,被压的几乎喘不过气来的黑虎军,长胜军借机反击,终于将赫兰军赶回了孟朱河以北。

    接着不容赫兰军喘息,暗夜河谷奇袭,逼得赫兰军再退三十里,连让两城,太平关也收了回来,赫兰军龟缩在河口凭借天险修整,只不时地派出人马前来扰袭。现在水墨他们这些炮灰才有时间把工事构造在河谷里,因为到天平关,只有这一条路。

    “你们看!”旁边有人低叫了一声,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水墨发现其中几个骑士的马鞍边上都挂着黑色的旌旗,上面的图案看不清楚,但水墨知道,赫兰军以人数来区分官职,能使用黑色旌旗的,那已经是百人军了,也就是说他手下最少有三百人,人在旗在。现在那象征着武力的军旗竟然随便地就挂在骑士的马鞍上,他们看起来不过百人,难道……

    不容水墨多想,一旁监工的军官和执勤的军士们已经开始大声欢呼了,甚至有人在高喊着粗话发泄自己的情绪。干活的炮灰们不敢喊叫,但也人人激动,鲁维一把抓住水墨的手,水墨甚至都觉得有点疼了,就听他兴奋到哆嗦地说,“阿墨,我什么时候能加入骠骑军呢?”

    水墨无语,只略微抬眼看着那些镇定自若的骑士,他们仿佛根本没听到那些欢呼,依然按照自己的节奏策马前行,头盔遮挡了他们的表情。“敌无名,敌无数,敌有迹!”水墨默念之前听到的骠骑军的军规,翻译成大白话就是,“不问敌人是谁,不管敌人多少,只告诉我们,敌人在哪儿!”

    好狂放!水墨微微一扯嘴角,低下了头。

    最后一丝如火的晚霞也被黑暗掩盖了,一声锣响,炮灰们纷纷整队,排好顺序准备下工。战事不断,后勤吃紧,没有多余的松油火把供炮灰们连夜工作,因此太阳落山,他们就可以收工了。

    “阿墨,今天这么热,回头我们去冲凉吧?”鲁维悄声说。同在一个队的王大听见了,立刻笑说,“对呀,阿墨咱们一起去吧,要说来了这些日子了,好像就没见你跟咱们一起洗过,别是你这小白脸的细皮嫩肉舍不得让我们瞅吧?哈哈哈!”

    水墨打了个哈哈,“还就是不给看,凭什么你看我的细皮嫩肉,我却得看你的粗皮黑肉满身毛啊,等你什么时候变嫩了,咱再一块洗!”她话一出口,同一个队的粗汉们立刻放声大笑,有人还去揪王大手臂上那重重的汗毛,王大拳打脚踢,脏话连篇地跟他们闹在了一起。

    鲁维使劲憋着不敢笑出来,自从把水墨敲晕带回家之后,鲁维就不时地被她吓一跳。她说起话来斯文有礼,一听就是个读过很多书的人,可写起字来却如同狗爬。这个时代的女人能读书是极少数王公贵族,世家豪强才有的特权,可水墨的行为举止又不是大家闺秀那种严格的言谈规制。

    想当初老爷想要下些重药好让她的女性特质尽量被隐藏起来,阿墨却差点跟老爷拼命,说雄性什么蒙的吃多了会变人妖,你以为我长成这样前突后翘的容易啊我!!当时元爱姐姐和自己听的是面红耳赤,一向面色阴冷的老爷气得脸都绿了,半晌才从牙缝里挤出了一句“无耻!”不过也好,从那以后他倒是没再逼迫阿墨吃药。

    前突……鲁维不自觉地扫了一眼水墨的胸部,现在那里是一马平川,多亏元爱姐姐给她缝制了几个特别的背心穿着,话说那背心也是她自己设计的。阿墨真是个奇特的女子,一个会说之乎者也的女子也会讲粗话,完全相悖的两种特质却奇妙的融合在了她的身上。她行为举止大气不扭捏甚至偶尔还“豪放”一回,处了这几个月下来,周围居然没有一个人怀疑,她,是个女子。

    不管鲁维怎么想,表面上看着淡定的水墨其实心里挂着一层冷汗,幸好自己来自现代,受的教育不一样,说点男人粗话也没什么别扭,不好意思的。要是换了那些从小被三从四德浸泡大的女人,王大一句调笑就够她们羞愤的撞墙自尽了,还想装男人?人妖都装不像……

    要说自己这“小白脸”没少被人嘲笑,幸好有喉结证明她是男人,胸部也勒得死紧。而且她一到军队,因缘际会,被主管的中郎将赏识,所以没什么人去招惹她。再加上水墨虽然读书识字,却不摆架子,跟谁都客客气气的,有人托她写信什么的从不推辞,奉行众生平等政策,鲁维又小心维护,因此跟这些粗豪汉子处的不错。都是最低等的士卒,生死沙场上处得久了,自然有了感情。

    也许是男人的本能,上了战场这些大字不识一个的老粗们都不自觉地护着水墨,按照王大的玩笑话来说,这挺漂亮脸蛋虽然不能摸,但看看也好,伤了怪可惜的……如若不然,也许第一次守城战斗,她就挂回现代了。

    刚刚回到营门,就听说因为骠骑军大获全胜,朝廷的封赏终于下来了,炮灰们虽然没有高官厚禄,金银珠宝可拿,但今天人人都分了几个粗面大饼,还有肉汤,终于可以吃顿饱饭了。鲁维怀里塞着大饼,手里捧着装汤的陶罐,兴高采烈地往回走。

    “啊!啪!”光顾着小心不要把汤洒出来的鲁维,被一记重重的耳光打到在地,他眼前直冒星星,可还是紧着去摸掉在地上的饼子。“贱卒,竟敢弄污我的战袍!”一个冷冰冰的声音响了起来。终于恢复了视觉的鲁维一眼就看见了那青色的丝绦,心知不好,这是黑虎军军官的标识,自己竟然冲撞了以残酷无情闻名的黑虎军,他心神俱裂地跪下磕头求饶。

    “怎么回事儿?”有人问道。鲁维眼见着官靴越来越多,青色丝绦随夜风摆动,如同勾魂的绳索让他无法呼吸,浑身颤抖如同筛糠。“鲁维?”见鲁维久久不回的水墨出来找他,自然看见了通往大帐的路上站了不少人,本想绕着走,没成想一眼看见了几乎瘫倒在地的鲁维,陪着一起出来的王大没拉住,眼看着水墨跑了过去,面粗心细的王大一打量情况,他立刻转身往回跑。

    “大胆!”水墨刚到跟前,一股劲风袭来,直奔面门。没有什么磨练能比得过生死战场,水墨本能的一个反转,身体如同泥鳅一般滑了过去,饶是这样,还被那股劲风带得跌倒在鲁维身旁。鲁维如同见了救星一样,紧紧抱住她,“阿墨,救我!”“别怕!”水墨下意识地安慰了他一句。

    “贱卒,你想陪他一起死吗!”刚才那一击竟被水墨这样一个贱卒躲过,军官大怒,“呛啷”一声拔出了佩剑,朝着水墨和鲁维挥去。他这次出手快如闪电,水墨想躲避之时,森冷的剑气已然袭上面门,她再也无计可施,似乎连闭眼都来不及,只能护紧了鲁维,眼睁睁地看着利剑当面劈下。

    “当!”的一声脆响,那柄长剑猛然荡了出去,持剑的军官也好像被谁推了一把似的连退几步,他的同僚立刻把剑都拔了出来,喝问,“谁?!”水墨这才从万分恐惧中惊醒过来,她下意识地看了看四周,好像都是看热闹的兵卒,没什么特别的。

    持剑军官推开扶着他的手下,皱眉看了一眼掉在地上的铜钱,“不管你是谁,有能耐站住来,黑虎军一向不杀无名之人!”他跨前一步,瞪视四周,周围的兵卒无人敢与他对视。可等到他的话音都被风吹散了,也没有人应答,感到受辱的军官正想再度开口,眼角儿却看见水墨正拉着鲁维想跑。

    他越发恼怒,上前一步一脚将鲁维踢到,水墨大喊一声,“大人且慢,是大人饶过小人的,如何出尔反尔!”军官一愣,怒道,“一派胡言!”水墨拱手弯腰回答,“大人方才说,黑虎军一向不杀无名之人,小人们乃贱卒,无名无姓只有编号,大人既然不杀无名之人,自然是饶过小的们了,多谢大人恩德!”水墨故意放大了嗓门让周围人听到,说完又立刻拉起鲁维,跪下行军礼。

    “你!”军官做梦也想不到,最粗等下贱的贱卒中还有这等伶牙俐齿,能钻自己空子的人,一时半会儿,他拿着长剑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忽然“哧!”的一声嗤笑传来,显然那人就没想压低声音,这回所有人都听到了,围站在西边的兵卒立刻分了开来。

    所有人立刻朝那个方向望去,水墨自然也不例外,她扭头看去,人群外阴影处零散的站着几个骑马的人,他们身上应该都穿着盔甲,隐约泛着冷芒。“阁下请报上名来!”黑虎军官虽心有不满,但他也知道能披甲者,必然在军中品级不低,说话也客气了一点。可那几个人还是不说话,军官再也难压怒气,沉声说,“为了这两个不值钱的贱卒,阁下想要与黑虎为敌吗?”

    “贱卒自然不值钱,大老爷也不必与他们一般见识,今天乃是庆功宴,何必见血呢?”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响了起来,话说的挺客气,但其中的嘲讽谁都听得出来。军官握紧了手中的长剑,“阁下,黑虎军规,战袍只能染血不能受污,这贱卒弄脏了我的战袍,就该以命相抵!”

    “他虽是贱卒,却也在为国效力,苦战当前,与其让他死于你之手,不如让他血战沙场,生死由天如何?”忽然一个清朗温厚的声音响了起来,他边说边策马前行,其他人跟上。夜色如墨,众人还是看不清他的样子,只听见马蹄有节奏的咔嗒声响。

    因为刚才的事儿,军官忌惮马上之人的武力,又不甘心在其他军士面前丢了黑虎军的面子,只皱眉说,“阁下为何执意要为这两个贱卒说话!”“因为兄弟之情,利剑劈下却仍不弃兄弟,这样的人,就值得让他活下去!”那人声音不高,却字句掷地有声,直击胸臆。

    水墨咽了口干沫,低头抹了把脸。她有点汗颜,保护鲁维不假,可之前也不是不想躲,实在是没来得及躲……正想着,忽然就觉得四周众人的呼吸声猛然一吸又是一顿,瞬间鸦雀无声,仿佛进入了无声的真空世界一般。

    原本还惊慌失措的鲁维也瞪大了双眼,痴痴地望向前方,紧抓着自己的手也松开了。水墨再度抬头望去,就看见在火把的映照之下,一匹毛色如血的高大战马正徐徐而来,马蹄足有碗口粗,长鬃如丝飞扬,毛色亮的仿佛融入了火光。马上的人一身银甲,头盔遮了脸,腰间却系着一条红银相缠的丝绦,一杆红缨银枪就斜挂在马鞍上,身形挺拔,毫无杀气,却让人不敢直视。

    “啊……”水墨也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是他吗?一定是他!鲁维几乎天天在自己耳边念叨着这个人……赤马银枪,骠骑将军,顾边城。

    计策(一)

    换命

    “黑虎军蓝旗校尉彭中见过神将大人!”持剑军官终于反应了过来,单膝跪倒在地,行军礼。周围跟着响起一阵轻微的剑戈碰击的声音,所有人都跪了下去,一时间除了四周战旗被风吹过的飒飒之声,似乎连呼吸声都听不到了。

    单膝跪地的水墨也同样的感受到了那种压力,神将……这是先帝亲封的称号,十五岁就随同身为骠骑先锋的父亲上了战场,第一仗就从对阵中连取敌大将三人首级,一杆银枪无人能敌。数场恶战之后,敌人再也听不得顾边城这三个字,银光旗如同阎罗王的追魂令,见旗后退三十里,闻风丧胆。

    “免,各位请起,”顾边城虚抬了一下手,彭中立刻站了起来,周围几个黑虎军的军官也跟着站了起来,依然低头弯腰弓背的水墨觉得,似乎这几个人并不甘心跪拜却又不敢不拜。“你读过书?”顾边城忽然转头问道,众人一愣,眼光都随着他看去的方向转动,齐齐落在了尽量缩成一团的水墨身上。

    “阿,阿墨……”鲁维哆嗦着碰了一下低头装刺猬的水墨一下,水墨有些茫然看了他一眼,接着眼光一闪,好像突然明白过来顾边城是在跟自己说话,赶忙低头回答,“回将军的话,读过几本书,识得几个字而已。”

    “喔,很好,”顾边城淡淡地说了一句。水墨苦笑,又是这句很好,当初元睿也是这么说的,然后呢,自己就来这儿了……

    当初自己还曾经庆幸,这里的文字依旧是中华文字,虽然是繁体,但已经从篆体向楷体变化,大都可以认得出。在元睿,也就是她那“老丈人”的逼迫下,三个月后她基本上可以把大部分常用字用毛笔写出来,虽然字体难看至极如同狗爬,但她就算是达到读书人的标准了。这个时代,读书人称的上稀少,除了那些王公贵族,世家子弟,不进行劳作而只苦读,不是谁都供养得起的,更不是谁都有权利去读书的。

    元睿本是贱籍,连当炮灰的资格都没有,但因为读书识字,可以帮忙传达正确的指令给其他士兵而被征召。元睿自家知自家事,一旦上了生死杀场根本就是有去无回,而鲁家村村正的儿子又一直想娶独女元爱为妻。

    村正自然不想娶个身为贱籍的儿媳,但抵不住儿子的一意孤行,只能前来求婚。但他想不到,出身隐秘的元睿根本看不上粗鲁不文的鲁仲,就以女儿早有婚配为由拒绝了。可今年元爱已经十八岁了,那个未婚夫又一直不曾出现,心生怀疑的鲁仲越发紧逼,接着兵部征召令又派了下来。

    擅长卜卦的元睿最近总是占卜出一个奇异的卦象,显示为大凶,破。虽感不吉,但随着征召令的到来,被逼无奈的他只能根据卦象指示,带着收留的孤儿鲁维来到了附近山中。大雨滂沱之际,一个人果然如卦象所指的那样出现在了自己面前,他毫不犹豫地打昏了那个人,把他带了回去。回到家之后却惊恐的发现,他不是他,而是她,元睿几乎以为是天要亡他,差点把水墨剁了喂狗。

    可这个叫水墨的姑娘醒了之后,比自己还要疯狂,讲述着一些自己根本听不懂的话。但精明的元睿通过跟她的交谈发现,这姑娘竟然读过书,他故意拿了本书给她看,结果很惊喜,十有七八她都认识。

    元睿立刻做了决定,不论她是男是女,都是自己家的替死鬼。先动用了种种手段,让她暂时认命留了下来,并且偷偷禀报了令官,说是自己年老体衰,将由女婿代替自己为国效力。令官收了元睿十金的贿赂,又看着水墨年轻且识字,乐得用她替换了元睿那糟老头子。就这样,喝了一碗肉粥之后的水墨一睡不醒,等终于清醒之后却发现自己已经到了战场边缘,前进,是死,后退,更是死……

    “常胜军冯兰大将军麾下中郎将李达见过神将大人,”一个语调苍劲的声音忽然传来,打断了水墨的回忆,她扭头一看,果然是白髯飘飘的中郎将李达,正抱拳弯腰行礼,她顿时松了一口气,中郎将肯来,就是没有放弃自己。

    “李将军不必多礼,”顾边城在马上颔首为礼,中郎将在天朝,近乎于现代部队后勤处长的角色,一军的吃喝拉撒都由他来主管。且不说战时兵马粮草的重要性,就是平常,这个职位也是最有油水的一个,过手钱财无数,如不是领兵将军最信任之人,是很难坐到这个位置上的。

    “末将听闻手下贱卒冲撞了神将大人,特赶来请罪,乙三,还不跪下!”李达说到最后已是声色俱厉。一直垂头不语的水墨忍不住皱了眉头,没有立刻动作,这编号听着像乙肝也就算了,下跪……一直以来,觉得这军营唯一的好处就是皆行单膝下跪,双手抱拳的军礼,上至将军,下至贱卒,无一例外。来自现代的水墨对于双膝下跪有着天然的抵触,对方既不是天神也不是父母,下跪总让人觉得很耻辱。

    “免了,李将军且勿动怒,原是一场误会,沙场之上,没有高低贵贱,皆是我天朝战士,是吧,彭校尉?”顾边城的话说得不急不缓,可声声字字都敲在你心里,一个字也不敢漏掉。免去一跪的水墨暗想,不管这顾边城是否真的如传说中那般无人能敌,就是他这样的礼貌风度,平和以待,在这阶级分明的古代,已经是实属难得了。

    黑虎校尉彭中的脸色自然称不上好,但借他一百个胆子也不敢当面违逆顾边城的意思,只能勉强笑了一下,抱拳说,“正是,如神将大人所说,大战在即,还是血战沙场,生死由天的好。”

    水墨嘴角抽搐了一下,说到现在,这姓彭的话里话外也没断了要命的意思。一旁的李达不动声色,心里却在不停地盘算。他行伍三十余年,什么没见过,方才早就到了,一眼就认出了彭中。水墨虽算对他有点帮助,但是为了一个贱卒却要得罪黑虎军统帅爱将彭中还是不值得的,因此一直隐身在围观的兵卒身后,直到顾边城出面阻拦,他才寻机出面。

    常胜军统帅冯兰与黑虎军统帅燕秀峰一向是面和心不和,这次赫兰人突袭太平关,驻守边关的常胜军因为猝不及防,只能节节败退。奉命赶来救援的黑虎军行动迟缓不说,用尽各种借口只派些老弱病残前来助阵,好消耗常胜军的兵力以保存和增强自身实力。

    若不是赫兰人攻势太猛,燕秀峰不得不派主力抵抗,常胜军能不能坚持到骠骑前来救援还得两说着,身为冯兰心腹的李达发现顾边城对水墨和鲁维有回护之意,立刻加以利用。顾边城的骠骑军一向独来独往,就算不能拉拢过来,让他跟黑虎军产生了嫌隙也是好的。

    “谢神将大人恩德,”李达把高帽子一个劲儿的往顾边城头上戴,一旁的彭中恭立一旁,嘴角紧抿,一言不发。他也不是傻子,虽然对顾边城的“横插一杠”身为不满,但李达的种种表现也让他有些警醒,他默默盘算着。

    “李大人不必客气,宴席在即,我先行一步了,”顾边城可以说是耐心地听完了李达的吹捧,语调依旧,不抑不扬,简洁的回答了一句之后,他□战马一声响鼻,随即踏步前行,其他骠骑军官也立刻策马跟上。

    李达只能弯腰恭送,彭中亦然,周围的士卒立刻如潮水般退开让出道来,单膝跪地的水墨不敢擅自起身,只能拉着鲁维往后褪了两步距离。“哒,哒,哒,”马蹄声越来越近,水墨心跳也越来越快,头越发的低,一种无形的压力隐隐传来,赤红色的蹄鬃出现在眼前的时候,她甚至忍不住闭上了眼,而紧靠在身旁的鲁维则哆嗦个不停,也不知道是害怕还是兴奋。

    马汗味从鼻端飘过,水墨握紧了拳头,她突然很有一种冲动,想看看这声音清朗温和的男子是什么模样,当然,她只敢想想……“呃!”正在胡思乱想的水墨突然觉得下巴一凉,人已经不由自主地抬起了头来,银甲在火光的照耀下有些刺目,她眯了眯眼,这才发现,自己被人用剑鞘抬起了下巴。

    这举动就算放在二十一世纪也算轻佻,难堪和愤怒瞬间从水墨心里烧了上来,刚刚对顾边城有的那点好感,瞬间就远飞天外了,她下意识地偏了下头,冰冷的剑鞘从她颊侧滑过。不等她再有所反应,之前那个懒洋洋的嘲讽彭中的声音响了起来,“啧啧,还真有结嗉啊,脾气也不小……”

    想到这儿,正在收拾牛粪的水墨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喉咙,结嗉,喉结之古称也。虽然她对元睿那老头怨恨至极,但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是想得远,而且有手段!如果自己没有这假喉结,估计早就被拉出去军法处置了。“阿七?”水墨念叨着,这是那天顾边城轻喝出的名字,好像是这个名字吧……

    “阿墨!”鲁维一脸灰的跑了过来,他神色有些慌张,水墨放下手里的叉子,“怎么了,又出什么事了?”那日顾边城离开之后,李达假惺惺地跟彭中客气了一番,当着他的面把水墨和鲁维从战组贬去照顾牛羊,那是军中最低贱的工作之一了。

    不过水墨反倒很高兴,干这个,不用上战场。放牧之地远离安雅河谷,也就是说,远离战场,她求之不得,鲁维却郁闷万分。

    贱卒里最好的前程就在战组,因为如果你战功显著,是可以特赦免去贱籍,升为平民的。当初水墨来到军营,阴差阳错,用一个偏方大大改善了李达的癣症,而被他分到了战组。其实水墨根本不愿意去,刀剑无眼,她才不想为了元睿那死老头拼命呢,但鲁维却欣喜若狂,能脱去贱籍,是他最大的愿望,水墨只能咬牙答应了,脸上还得作出感激涕零的样子。

    “鲁,鲁仲!”鲁维脸色苍白,惊慌失措至极。水墨心里顿时咯噔一下,这个鲁仲就是一直想娶元爱的那个村长之子。他这回也接到了征召令,被编入了黑虎军,原本是普通兵卒,但因战斗武勇,悍不畏死,已被升为伍长,统管10人小队。

    上一次在战场之中两人偶然相遇,要不是水墨“命大”,正好被一个赫兰人的伤兵踹倒在地,鲁仲那一刀到底是砍谁的还真说不准,自打那以后,水墨见到鲁仲的影子就绕着走。可没想到,这回被贬来放牛看羊,竟然也会碰到因受伤而暂时退居二线的鲁仲。

    “鲁仲他们,他们把战马都带走了,还有牛羊!”鲁维带着哭腔大喊,“老卒子说是赫兰人要来了,只有我们这些贱卒被丢下,武校尉命令我们来拖延时间!不得离开!阿墨,怎么办?”“什么?!”水墨觉得自己脑子里顿时轰然一响。

    这时,在距离水墨所在地不到十里的树林里,偶尔会有银光一闪而过,如果有人能进入树林看一看,他一定会大吃一惊。林子里布满了兵马,但不论是正在休息的战士,还是默默啃食青草的战马,行动之间都是行动有序,悄无声息。

    “果然被你料中了,燕秀峰终于忍不住了,”在一棵枝叶茂盛的桦树之下,银甲束身的骑士正半倚在战马身上,用手随意地梳拢着马鬃,但眼睛却似笑非笑地看着坐在树下,同样一身银甲的顾边城。

    顾边城没有说话,只默不作声地擦拭着自己手中的银枪,他修长的手指动作缓慢而有力。这次他没带头盔,漆黑的发辫也没有梳起扎髻,而是随意地垂在肩头。如果现在水墨看见他的模样,一定会惊讶万分。

    说话的骑士就是那天“轻薄”水墨的那个人,他看顾边城不答腔,眼珠一转又笑说,“听说那个嘴皮子挺好使的小白脸也被贬来看牛放羊了,按照黑虎军一贯的作风,他肯定被留下来当替死鬼了,可惜啊,你白救他了。”

    擦枪完毕的顾边城顺手耍了个枪花,银光闪耀中,骑士只能勉强能看见他左颊上的长疤微动,“救一次不能救一世,上了战场,不分贵贱,生死有命!”

    计策(二)

    “大叔,我们怎么办?难道在这里等死吗?”“是啊,大叔,校尉大人把咱们留在这里,不就是让我们……”天色已晚,众贱卒不敢再生火,但借着明亮的月光,依然能看出他们表情或焦急愤恨,或阴郁绝望,而被他们围在中间的老卒子却一言不发抽着旱烟。

    小小的红光一闪一闪,劣质的烟草味有些刺鼻,一个个烟圈仿佛在昭示着众人的命运一样,悄然地随风消散,不留一丝痕迹……水墨自嘲地一扯嘴角儿,都已经到了这生死关头了,自己竟然还能想的这么“诗情画意”。

    “咳咳……阿墨,”老卒子低咳着唤了水墨一声,他沙哑的声音并不高,却一下子让所有叫嚷个不停的贱卒们闭上嘴,全场鸦雀无声,只偶尔传来老卒子的咳嗽声。身为一名贱卒,他上过无数次战场,却熬到了近甲子的年纪,这样一个存在,似乎只能用神迹来形容。

    天朝法令,贱卒立显著军功者,可脱籍;在军中服役过甲子者,可脱籍。前者,希望虽然渺茫但当战火四起时,还是有人能够以命相搏,改变命运,但后者……自从太祖建朝数百年来,从未有人能够得到这项“荣誉”。

    一甲子,六十年,在古代那种卫生,饮食及生存环境皆不完善的条件下,有多少躲在深宅大院里的王公贵族和名门氏族都活不到那把子岁数,更何况一个在战场上生命若蝼蚁般脆弱的贱卒。可这个老卒子,没有故乡,没有亲人,甚至连姓名都没有,他所经历过的,用双手都已无法计数的名将统帅们,却大多已经化为了黄土,而他,依然活着。

    还有一年,不,是二百六十八天,自己就可以带着户籍,封赏,随便去天朝任何一片土地上落叶归根。老卒子经历得太多,他对所谓的“荣誉”早已没有半点兴趣,一生征战或者说一生挣扎,他现在只想找个平和安详的地方,静度余年,可没想到,黑虎军竟然敢抛弃这里,自己逃走了。仅有的期望,也被他们带走了。

    大半生中历经无数次生死关头的老卒子隐隐感觉到,这次黑虎军的撤退很诡异,但他没有跟任何一个人提起自己的想法。身为贱卒,本来就是随时被使用和抛弃的对象,多说无益,有时候死的明白,还不如死的糊涂来的更幸福。

    想到这儿,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