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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世家第54部分阅读

      书香世家 作者:未知

    来的,最适合勾人魂魄了。dierhebao”

    此话一出,众姐妹都忍不住轻笑出声,尤其是书梦,脸上的不屑简直溢于言表:“也不知道二伯是怎么想的,居然还将这么个野丫头带回家里来?”

    书静扫了她一眼,示意她少说话:“二伯自有二伯的打算,咱们少管这档子闲事儿。”

    听到书静这么说,书华不由多看了她两眼:“你知道二伯有什么打算?”

    书静眉头微不可查地皱了一下,她本不想提及此事,尤其是在如此人多得场合。可其他几个姐妹跟着生出了浓厚的好奇心,全部拉着她问个不停,尤其是书梦,更是拉着她的衣袖不肯放手。

    书静被她们问得没处躲,只得硬着头皮低声道:“听说二伯之前有个旧识,是个做官的,再过不久就要被调到苏州城里做知州。那个知州正好有个小儿子,年纪为书娇相仿……”

    话说到这里,大家都露出了了然的神色。

    一时之间,各怀心思,竟没有人再去问书静是从哪儿得来的这个消息。

    如果事实真如书静所说,二伯想要将书娇许给那个旧识的小儿子,颜氏肯定会知道这件事情。可是颜氏不但对此事只字未提,而且还默认了书娇认祖归宗,甚至连着春桃的事情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她这样子容忍书娇,看起来实在是太不合常理了

    书华百思不得其解之际,书亦前面在喊她快些跟上去,她也没来得及继续细究,就快步跑了上去。

    回到二伯等人身边,书华状似无意地扫了书娇一眼,见她正扶着病怏怏的春桃,缩着脑袋跟在后面。

    乘船回到博园,书华朝二伯与颜氏打了声招呼,便独自回到德馨居。至于书静说的那些事儿,与她没什么关系,她自然不会太放在心上,吃了顿晚饭,便把它丢到了九霄云外。

    可她没想到的是,第二天她向颜氏请完安,刚回到德馨居的时候,就听到青巧神色古怪地禀报:“小姐,那个……十一姑娘的娘亲过来了……”

    愣了老半天,书华这才反应过来,十一姑娘是指沈书娇,至于十一姑娘的娘亲,自然是指春桃。

    也怪不得青巧为难,春桃的身份实在是尴尬,名分未立,既非姨娘,又非丫鬟,怎么称呼都有不对。青巧想了想去,也只能用‘十一姑娘娘亲’的代号给混过去。

    书华进到堂屋,正见到春桃独自坐在客座上。

    春桃的个子很小,巴掌大的鹅蛋脸非常精致,下巴尖尖,整个人看起来有一种弱柳扶风的病态之美。她在来之前似乎刻意打扮过,苍白的脸颊上涂了些胭脂,将她苍白的脸色掩盖了几分。

    她见到书华进来,立刻站起身笑道:“五姑娘,冒昧拜访,可有打扰到你?”

    书华将她请回到座位上坐下,客气地笑道:“你身子骨还没好利索,该是躺在床上休养才好,若是有什么事儿,派人知会我一声就好,何必辛苦亲自跑这一趟。”

    “不辛苦的。五姑娘身份尊贵,哪里能劳烦你去看望我这个卑微的下人?”春桃用帕子掩住嘴角,轻轻咳嗽了两声,“上次听说五姑娘送了我家娇娘一支镂空穿枝菊花纹钗,我家娇娘不懂事,一直都没来向你道谢,今日正好闲着没事儿我这个做娘的就代她跑这一趟,谢谢五姑娘的美意。”

    书华笑着说道:“你太客气了。”

    春桃从衣袖里掏出几个精致的香包,递给书华:“奴家这儿也没什么好回赠的,便自个儿绣了几个香包,里面塞了些晒干的菊花,可以清神宁气的,五姑娘可千万不要嫌弃奴家的手艺。”

    香包做的的确很好,上面的花儿绣得栩栩如生,颜色亦是配得巧妙漂亮。书华原本想要回绝,但又想到难得见到这么精美的香包,她便伸手接了过来:“这般精巧的女红,倒真是我自愧不如,今日好生收着,日后可得拿出来好好学习学习。”

    春桃从前在博园做丫鬟的时候,就习得一手极妙的女红手艺,别的不敢说,她唯独对自己的女红是相当有自信的。眼下见到书华赞不绝口,她也不觉得是书华是在虚套,眼底闪过一丝得意,笑道:“五姑娘是从汴京来的官家小姐,不但身份尊贵,想必女红与修养也非常好,尤其是这规矩与礼仪,五姑娘肯定比其他姑娘都要好。”

    书华让青巧收好香包,又继续与她客气:“你可别这么说,规矩什么的,我也只是学了些皮毛而已,可万万比不得其他的姐妹们。”

    春桃却道:“奴家曾听闻锦绣园的大夫人亲自请你过去,教导过她家的六姑娘学习规矩。那位六姑娘的性子奴家也是知道的,自打经过五姑娘的一番调教,六姑娘摇身一变就变成了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如此看来,五姑娘的教人手段必定是极为好的。”

    没想到她会忽然提起这件事情,书华心下诧异,面上却依旧挂着不深不浅的官方笑容:“我哪里会教人?我那两日呆在锦绣园,并非教六堂妹规矩,只是陪着她练习了两日而已。再者,六堂妹的变化并不是因为我,而是因为她自己的意志力,她有耐心有毅力,她辛苦付出了很多努力,会有收获那也是她应得的,与我并无关系。”

    春桃只当她是故意装谦虚,心下对她的话并不以为然,又接着说道:“六姑娘不仅教人手段好,就连性子也好,不居功不自傲,不愧是官家的闺秀”

    面对她一串串的逢迎,书华听得头皮发麻,但又不好再解释,免得越描越黑,只能僵着一张脸讪讪地笑着,迅速转移话题:“不知你最近的身子骨怎么样了?吃了药之后可有好了些?”

    春桃却好似不愿意离开之前那个话题:“奴家这病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了,好与不好也都是这副样子,劳烦五姑娘担心了。五姑娘这样好的人,能生在那样好的人家也是应该的,要是我家的娇娘能有你十分之一的气度,我这个做娘的就很高兴了。”

    书华继续讪笑:“你谬赞了,书娇也是个好姑娘,将来她嫁个好人家,一定能让你享福的。”

    “呵呵,五姑娘真会说话,听得奴家这心里喜滋滋的”春桃笑得好似桃花盛开,苍白清瘦的脸上竟也生出几分生动之色,“其实不瞒你说,老爷的确是为我家娇娘定了门亲事,对方是个官家,说是等到娇娘过了十二,就把她嫁过去。奴才琢磨着,十二岁虽然是早了些,但这门亲事的确是极好的,早些嫁过去也好,日后快些生儿子,也早点让我抱一抱外孙。”

    书华在旁笑着附和:“这是好事儿,恭喜你们。”

    “好事儿的确是好事儿,可是官家也有官家的不好,”春桃又流露出几分惆怅,“五姑娘自小生在官家,早已经习惯了官家的作风,自然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好。可对于我们这些平民百姓来说,根本弄不清官家里那些个乱七八糟的规矩,尤其是我家娇娘,从小也没个人教她,长到现在连大字儿也不识几个,这要是嫁到了官家,可怎么能压得住下人”

    她说着说着,眼眶忍不住就红了。她掏出帕子,拭去眼角的泪水,又道:“奴家就这么一个女儿,今后也不可能再有其他的子女,她是奴家的心头肉,奴家最怕她嫁出去之后会受委屈。五姑娘,奴家知道你是个好人,还请你能帮帮忙,教教我家娇娘学规矩,奴家下辈子做牛做马都回来报答你的”

    这绝对是个大麻烦,书华要是答应了,先不说自己今后要浪费许多时间,只说颜氏那边就不好交代。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儿她才不要干。

    “我的规矩也只是个半吊子,实在不足以用来教人,这件事儿还请恕我无能力。”

    似是料到她会拒绝,香桃二话不说就跪倒在地上,扯着书华的裙角哀求:“五姑娘,奴家知道这个请求有些冒昧,可奴家这也是没有办法了,才不得不厚着脸皮来求你。求你看在我为人母的份上,帮帮我家娇娘吧”

    书华最怕人来这一招,赶紧道:“你快些起来。这要是被人看见了,还不知道会被怎么误会”

    香桃却像是铁了心一般,无论书华怎么说,她就是不肯起来。

    就在局面僵持不下的时候,大黑忽然从外面冲了进来,围着书华一顿猛蹭。大黑原本就长得健壮,这些日子又长了不少,看起来格外的凶猛。一般人见到它第一面的时候,都会被它给吓到,尤其是女性,基本没人敢靠近它一丈之内,香桃自然也是这样。

    她刚一见到大黑冲过来,立刻就吓得手脚发软,下意识地往后缩了一缩。

    书华趁机挣脱掉她的手,往后退了两步,摸了摸大黑的脑袋,然后冲香桃说道:“抱歉,这件事儿我真帮不了你,你要是真想为书娇请老师,应该去向二伯和二伯母说,想必他们应该会理解你的。青巧,送客。”

    第111章 心术不正

    香桃后脚刚才,花匠范四前脚就迈了进来,两人擦肩而过,范四的眼神微微一暗。

    范四来的时候提这个大木桶,说是要给园子里的花草施点肥料。他见到书华的时候,状似无意地问道:“方才那位娘子是小姐的亲戚?怎地脸色这般不好看。”

    青巧就站在书华旁边,她知道书华不喜欢下人议论园子里的事儿,听到范四的话不由眉头微皱,正要让范四不要胡乱打探园子的事儿时,却意外被书华给出言打断。

    书华早就对这个范四存了几分戒心,眼下见到他这么说,猜他可能是别有用心,便顺着他的意思说道:“那是我十一堂妹的娘亲,从前是这园子里的丫鬟,她的名儿叫香桃,听说在这苏州城里还挺有名的。”

    范四点头:“八年前大着肚子与人私奔,的确是挺有名的。但是这种人出身低贱,心术不正,小姐可得防着点儿,可别着了她的道。”

    这人的心地倒是不坏。书华又道:“心术不正?怎个不正之法?”

    范四扫了眼四周,见到旁边除了个青巧以外,并没有其他人,这才压低声音说道:“其实俺认得这个春桃的兄长,以前还和他喝过两次酒。她兄长名叫大海,从前是个渔夫,后来迷上了赌钱,输掉了全部家当,连同老婆孩子都跑回娘家了,他自己还欠了一屁股的赌债,可他还是死性不改,经常干些偷鸡摸狗的行当。听说就是因为村子里的乡亲们都容不下他了,他才不得不带着春桃离开那个村子,来到这苏州城里,没想到他一下子就攀上了沈家。小姐,您想想看啊,这样一个赌徒带出来的妹妹和外甥女儿,品性能好到哪里去?此番前来投奔沈家,指不定他们就是存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心思”

    书华一愣,她倒是没想到这里面还藏了这么个事儿,又道:“可是我二伯给书娇寻了个官家做婆家,听说这桩婚事还不错,这以后要是书娇真嫁了过去,想必香桃一家的日子就会好过很多了吧。”

    “这事儿俺听说过,对方是官家没错,可也要看是什么样的官家吧?这要是对方心智不全,是个痴傻呆子,饶是对方是将相王侯之家,这对女方而言也不过是个火坑啊”

    书华不由睁大眼睛,满脸诧异:“你是说……那个官家的小儿子是个痴儿?”

    范四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轻轻点头:“而且那个官家是个儒官,如今听说朝廷里被罢免了许多儒官,在这个紧要关头,小姐您可得小心点儿,千万不要与春桃一家子走得太近。”

    书华了然地点点头,随后神色古怪地看着他:“你一个乡野花匠,知道的事情倒是挺多的。”

    范四嘿嘿傻笑:“俺平日里也没什么事儿干,就喜欢到茶馆里听说书先生说书,好多事儿都是俺从说书先生那里听来的。”

    知道他是在敷衍,书华也无意戳穿他,没有再在此事上细究下去,只是若有所思地看了他一眼:“如果再有什么其他的事儿,你记得来告诉我一声,我会好好感谢你的。”

    “小姐客气了,俺知道小姐是好人,能帮到小姐是俺的荣幸。”

    书华笑了笑:“好了,我不打扰你干活了。”

    范四应下,再不多言,老老实实地去施肥。书华转身回到屋里,低头默念:范四啊范四,但愿你不要让我失望……

    第二天一大早,书华想颜氏请完安,就和书亦一道坐船去城西,准备去交接房子。

    他俩坐在小船舱里,书华在琢磨着书铺的事情,书亦忽然提起昨天香桃的事情:“听说书娇的娘亲来找过你,她可有给你找麻烦?”

    书华不明白他的意思:“她的确是有来找过我,只是为了答谢上次我送给书娇金钗的事情,至于三堂哥口中所说的‘麻烦’……是指何事?”

    书亦随意一笑:“香桃从前在博园做丫鬟的时候,就一直不大本分,我只是担心你会吃亏。”

    “多谢三堂哥担心,我会晓得分寸的。”

    “嗯,那就好,”书亦点点头,显然是对她很放心。

    书华想起昨天范四说的话,试探性地问道:“昨儿个听二堂姐提起,说是二伯给书娇寻了个官家做亲家?”

    这事儿算不得什么秘密,书亦便大大方方地承认了:“确有此事。对方姓薛,算得上是我家的故交。薛伯父之前在朝廷做编修,前些日子得了调令,说是两个月后会被调到苏州做知州。父亲知道后,很是高兴,打算将书娇许给薛家的小儿子做妻子,薛伯父知道这事儿后也同意了,估摸着等到薛家来到苏州定下来之后,就会来博园提亲。”

    书华露出几分好奇的意思:“不知道那个薛家小公子长得如何模样?是不是与书娇登对?”

    “这个……”书亦想了一下,面有难色,“我也没见过他家小公子长得什么模样,但我见过薛家的大公子和大小姐一次,他们的相貌都还不错,想来这个小公子应该也差不到哪里去吧。”

    书华点点头,知道再追问下去恐会惹来嫌疑,她故意冲书亦挤了下眼睛,促狭一笑:“你妹妹可都寻到婆家了,你这个哥哥的亲事怎地还没着落?难道整个苏州城里的就没有一个女孩儿是你沈三少爷看得上的?”

    书亦其实说到底也还只是个十七岁的少年,面皮薄,一下子就被说得脸红了。他没好气地瞪了书华一眼:“你是早就已经定好了婆家,什么事儿都不用愁,就开始来管别人家的闲事儿了?”

    “你可是我的三堂哥,怎么算是‘别人家’呢?

    ”书华掩嘴偷笑,惹得书亦哭笑不得。

    船行到城西,两人上了岸,径直来到书铺。顾掌柜已经将铺子收拾妥当,当面将账目和书籍清点了一番,在确定一切都没有错之后,双方正式进行了交接。

    顾掌柜走了,书华禁不住松了口气,她望了眼这间小铺子,心底生出几分小小的得意。从今往后,她沈书华也是有房一族了。

    原本在这个书铺干活的老头还在,他姓乔名二,大家都叫他乔老头儿。他在这个书铺已经干了几十年,资历和经验都非常丰厚,书华觉得他是个人才,也不计较他岁数大,决定继续聘用他。

    书华研究过这个小书铺的大小格局,决定将它做成一个精巧的主题书店。这种主题书店胜在形式独特,它不一定要求地方够大,只要装修够精美、服务够周到就可以了,最合适这间小铺子目前的条件。

    首先,她要设定一个主要的消费群体。这件事情她在昨天就已经想过了,目前北周的读书风气很盛行,读书人的地位也普遍比较高,如果将这些读书人分成三六九等,那么最有消费能力的当属上流贵族人士。他们整天闲着没事儿干,最喜欢感谢附庸风雅的事情,钱财对他们来说,最是看不上眼的。而对书华来说,这种“视钱财如粪土”的人最适合成为主题书店的顾客。

    普通书店里的书很多,看的人也很多。当然,买的人肯定不如看的人多。看书的人总是在墙边,书橱边上一靠,有的人甚至干脆蹲下来,如果他那里有舒适的座位买的人就会更少。这情景有点像现代的新华书店,书华从前每次进那里的时候,总能看见有很多人捧着本书或蹲或站,看到他们的样子,她都忍住为他们长期弯曲的脖子感到担忧。

    所以说,书华预想中的主题书店定为中高档,按时间收费。看书是免费的,不过有最低消费。如果没看够想带回家,那就要留押金,每天收租金。还要装几个贵宾包间,里面有专门用来招待一些消费超过一定程度的贵宾顾客。

    你想啊,顾客看长了会觉得疲劳,有舒适的座椅;觉得渴了,有茶水;觉得饿了,还有糕点与小吃。对他们而言,看书岂不成了极为美妙的一件趣事儿?

    那来这里看什么书呢?新书和知名度很高的书一定要有,通俗的故事话本也是不能少雅俗共赏,一个都不能放过!

    试想一下,顾客坐在舒适的隔断里,倾听着优美的小曲儿,喝着香浓的热茶,是一种消遣,也是一种享受。而这种享受对于那些有钱没处用的上流阶层来说,是最能彰显他们品味和身份的。

    她将自己的想法整理了一下,粗略地说了个大概给书亦听,书亦起初觉得这个方法太过古怪,尤其是在听到她说看书免费的时候,他几乎以为是自己耳聋听错了。

    直到书华说到这种主题书店的好处与特点之时,他方才稍稍领略到一点点独到之处,可他还是提出了好些疑惑:第一,按照书华的想法,这个书店里不但要准备书,还要准备茶点和弹琴的人,茶叶不成问题,但糕点与琴师却大大增加了成本,在开店之初,资金还未回笼的时候,这种做法是很危险的;第二,这里的铺子实在是太小了,就算加上二楼和阁楼,顶多也就是做几个小隔断,若想做出个包间实在是有困难;第三,也是他最无法接受的——这里是书铺,不是茶楼,读书是一件高雅的事情,怎么能够和茶楼那种市井之地混为一谈?

    第112章 吃人家最短

    书亦是读书人,而书华设定的主要消费人群主要就是读书人,书亦现在的疑惑,基本能够代表时下普遍的读书人观念。所以说,书华要做的第一步,就是说服书亦,让他感受到主题书店的好处。

    她想了想:“你得这么想,读书的确是一件高尚的事情,那么作为被都的‘书本’,想必也是非常高尚的东西。可是一般的书铺都将书直接卖掉换钱,钱是什么东西?俗不可耐的阿堵物就拿顾掌柜来说,你们读书人眼中宝贵的书籍,在他眼里只不过是一件赚钱的工具,只要能赚到钱,书本里面包含了什么样的价值他都可以不管。你觉得,我们也应该像他那样,将书本当做赚钱的手段,只要对方出钱,就给人卖出去?”

    沈家是世家大族,书亦自小在父母叔伯的呵护下长大,没有经历过什么大风大浪。他和一般富家子弟一样,对金钱没什么特殊的概念。在他的认知里,钱绝对不如读书来得高尚与重要,甚至可以说,他觉得钱是肮脏且俗气的,根本不配与读书这种高尚的事情联系在一起。

    他听完了书华的话,似乎有些醒悟:“所以你就打算让顾客免费看书,然后借由茶水和座位来收钱?”

    书华点头:“看书本身是件好事,咱们自然不能用金钱这种俗气的事物来衡量它,至于茶水和座位……那是我们提供的意外服务,理应得到相应的报酬。”

    书亦这才露出几分赞同的神色:“你说的不无道理,但……咱们这地方太小,哪能做得出那么多的隔间?”

    书华却道:“咱们这是小本经营,在没有确定经营模式是否完善之前,贸然将生意做大太冒险。再说了,你刚才不是还说咱们现在正处于起初阶段么?资金尚未回笼,咱们就等到转到第一桶金的时候,再考虑店铺扩建的事情吧。”

    话说到这里,书华觉得自己已经解释得够清楚了,要是书亦还要犹豫不决,她索性就一句话将他给堵回去——我才是正牌老板,我说什么就是什么。

    幸而书亦不是这么婆妈的男人,他具备一个商人最基本的敏锐嗅觉,闻到了隐藏在书华计划中的商机,在书华决定采取蛮横政策之前,识时务地认可了她的方案。

    经营方向决定下来之后,书华就开始琢磨着给自己得书铺赋予一个独一无二的主题,她与书亦合计了许久。

    书亦其实还弄不太懂所谓的“主题”是什么,所以在合计的半个时辰里面,他基本是处在沉默状态,老老实实地听着书华一个人自演自说,等到书华说完了,他方才稍稍有点顿悟的感觉:“你的意思,是打算将这个书铺重新修葺一番?”

    书华使劲点头:“咱们得给顾客们一个崭新的感觉,不仅仅是咱们的收费方式,更在于这里与其他地方的不同之处。咱们的顾客都是学富五车的读书人,他们对生活、对享受肯定有着非常高雅的要求,咱们得适应他们的要求,将这里装点得既高雅又精巧,让人过目难忘。”

    “听你这么说……好像又有那么点意思,”书亦也跟着想了想,“可是这样一来,咱们的修葺费用肯定不低,话说……你那儿还有多少私房钱?不够的话吱一声,我这儿还能支援你一点。”

    闻言,书华立时扬眉,露出狡黠的笑容:“啧啧啧,果然是藏了私房钱的友情透露一下,攒了多少啊?”

    “咳咳,今天的天气还算不错,就是有点晒人,晒得我头晕眼花,一时说错了话,你就当我刚才什么都没说过吧……”

    书华赶紧端来一碗茶水,一脸谄笑:“嘿嘿,好堂哥,头晕了就早说嘛快喝点水,润一润心肺。”

    书亦无奈一笑,接过茶碗喝了一口,接着说道:“这铺子就在路边上,人来人往的,你一个姑娘家还是要避忌着点儿。这里暂时由我来收拾,你就会先回去琢磨你的那个什么‘主题’,等到琢磨出来了,咱们再商讨商讨。”

    这个书铺因着刚刚清点过,乱得不成样子,书华早就存了溜走的念头,眼下见到书亦主动提出,她立刻顺着竹竿往上爬,一溜烟就跑掉了。

    回到博园,正巧碰见锦莹来找她玩,两人先去向颜氏打了声招呼,然后就一起去到德馨居里。

    锦莹一直惦念着上次书华买到的那几册话本,书华倒也没有吝啬,带着她进到自己的私人书房。

    才刚一进去,锦莹就有些呆住了。她从没想过,一个女孩子的书房里藏了这么多的书,而且是五花八门什么都有。她咂巴着嘴巴,丝毫不掩诧异之色:“你这是打算考科举啊?”

    书华笑了:“你见过哪个贡生的书房里还堆了这么多的游记与话本?”

    “那倒也是。当初我家那两个哥哥考科举的时候,书房里全是四书五经,看得我头晕眼花,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看得下去的”

    注意到书华那一堆还未修补完成的旧书,锦莹好奇地走过去,拎起其中一本蓝皮破书:“这是你从哪个犄角旮旯扒拉出来的?怎地旧成这幅鬼样子了”

    “这是我娘亲生前的藏书,我见着它们被废弃着实可惜,就将它们都要了过来,打算修补一下,也好让我娘亲在九泉之下安心。”面上虽这么说,可她心里却禁不住感叹一声,幸亏自己还有这么一个便宜老娘在前面当着,要不然她还真没法子解释自己为什么会有这么多藏书。

    在这个时代,一个女子读太多的书不是什么好事儿,她可不想被人在这件事上做文章。

    闻言,锦莹赶紧小心翼翼地旧书放回原地,讪笑道:“抱歉,我不知道这些是你母亲的……”

    “呵呵,无妨。那些事儿都过去好多年了,该看开的早就看开了,若真是看不开,也不是别人一两句话就可以捅开的,”书华走到一个书架之前,从上面抽出三本书,递给锦莹,“这些是上次答应借给你的话本,我还没有完全看完,你先拿去看着,等到看完了再还回来。”

    锦莹却有犹豫:“既是你没看完的,我怎么能……”

    “没关系的,我这段时间可能会比较忙,没什么闲情来看这些书。你就先拿去看着吧,但我可要提醒你一句,这些书虽不是什么值钱的玩意儿,但也是我辛苦找到的,你要弄丢了的话,小心我让你双倍赔偿”

    锦莹被她故作正经的模样逗得乐了,伸手接过书本:“既然如此,那就多谢书华姐姐了”

    “抱歉,本人不接受口头上的抱歉。”书华露出得意的笑。

    “那……我下次再请你去吃阳春白雪?”

    这个诱惑够大,书华稍一思忖:“勉强接受。”

    两人又说了些玩笑话,等到午时时分,锦莹便打算回去了。可书华瞧着此刻太阳正毒,对一个娇嫩的女孩子来说,实在是太残忍了。她忍不住出言劝道:“还是先用过饭再回去把,我这儿米饭管饱。”

    她都已经在心里想好了,虽然自己现在只是个寄居客,没有擅自留客吃饭的权利,但要是颜氏问起来,她就说是为了偿还锦莹上次带她去紫云东的人情。反正颜氏也吃了她从紫云东带回来的糕点,这人情颜氏也得沾上一点,嘿嘿,这就叫吃人家最短。

    锦莹似乎也不大愿意在这个时候冒着火辣辣的太阳回去,但她也知道书华此时的境况,寄人篱下总归不是什么好事儿,她总不能还在这个时候给好朋友找麻烦吧。

    就在她俩都犹豫不决的时候,颜氏派了人过来,说是请书华和锦莹去一块去沁园用午饭。

    两位姑娘俱是有些吃惊,但碍着对方女主人的身份,也不好驳了对方的好意,便随着那传话的下人,一起来到了沁园。

    饭局设在花厅里里面,书华与锦莹撩起帘子,穿过垂花门走进花厅的时候,见到颜氏早已坐在主座之上。在她的身边,还有书亦。

    书华一愣,向颜氏行完礼之后,就偷偷问书亦:“你不是在书铺里么?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人是铁饭是钢,我肚子饿了自然要回来吃饭的啦”书亦扫了她身旁的锦莹一眼,“这姑娘是你朋友?”

    书华应了一声:“方锦莹,家住在城南庆吉胡同的留香园。”

    然后,她又扭过头去,压低声音朝锦莹说道:“这人是我的三堂哥,沈书亦,年方十八,年轻有为,是个好小伙儿,你要是觉得能看得顺眼,倒是可以考虑一下。”

    方锦莹一向是个爽朗的人,听到书华这话,也不觉得害羞或是不好意思,还当真朝书亦那边看了几眼,似是斟酌了一番,方才压低声音与书华道:“模样还算不错,就是太过书生气了,要是嫁给他,估摸着还得我保护他。”

    “……呃。”

    方锦莹想了又想,又接着轻声道:“但他是你的堂哥,而你现在又住在他家里,要是我嫁给他,日后就能你天天见面了,这样想一想,其实也挺好的。”

    这一刻,书华忽然有种错觉,倘若自己是个小伙子,锦莹这话可就成了暗藏jq无数只可惜事不遂人愿,她始终只是个姑娘……

    第113章 画虎不成反类犬

    用过中饭,书华又留着锦莹玩了一会子,等到太阳小了些,她就亲自将锦莹送到门口。

    锦莹走后,书华回到德馨居,颜氏正好在这时候来了。她问了些书华最近的状况,还有书铺上的一些零碎事情,东拉西扯了一会儿,方才扯到正题上:“你与那位方姑娘是怎么认识的?看起来交情不错。”

    “上次赏花会的时候,咱两见了第一面,互相都觉得印象不错,就做了朋友。”

    “那你……觉得她这个孩子的性子怎么样?”

    书华一愣,总觉得颜氏这问题问得很有深意,难不成是想为书亦提亲?不过转念一想,书亦与锦莹,无论是从家世还是年龄,似乎都挺相配的。书华想了想:“锦莹的性子比较直,待人真诚,作为朋友而言,我觉得她是个好姑娘。”

    颜氏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方家在苏州城里也算得上是有头有脸的大家族,方家的大太太我也是见过的,治家严谨,待人接物都很有礼数,想来她教出来的女儿应该也不差。”

    说句实在的,书华对那个方家没什么了解,锦莹鲜少提起,她也从未问及,两人在家世的问题上似乎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避而不谈的态度。

    颜氏却像是在自言自语一般,难得地说了许多话:“方家祖上也曾经是官宦之家,后来因为辞官归隐,这才没了从前的显赫,但士族之名还在,比起一般的世家大族都要厉害许多。而且,方家的年代并不比沈家短,家教方面都很严谨,教出来的孩子个个都很不错,我见到那位方姑娘与你交情很好,又时常来我博园,也算是与我沈家有缘,若是两家能够皆为姻亲,应该是一桩好姻缘。”

    她为什么要与自己说这些话,难不成她是让自己去帮书亦拉皮条……哦不,是拉红线?书华小心翼翼地抬头看了颜氏一眼,正好撞上颜氏满含深意的目光,吓得她赶紧收回视线,低声道:“我虽与锦莹是朋友,但朋友归朋友,她的婚嫁之事应该是由方老爷与方夫人来决定,我若贸然插手,怕是不妥。”

    似是早就料到她会这么说,颜氏悠然道:“你一个尚未婚嫁的姑娘,说亲之事的确不好管,放心吧,我只是想让你找个时间去方家玩一玩,看看方家那边是怎么想的。”

    这是让她去做开路先锋么?她忍不住干笑,这颜氏还真是太看得起她了

    “唔,最近这段时间要忙着筹备书铺的事情,我可能会比较忙,等到这段时间过去了,找个合适的时机,我会去试试的。”不好直接拒绝,只能暂时找个理由拖一拖,等到时间久了,说不定颜氏就不指望她了。倘若颜氏到时候一定要她去,她就再找其他的理由,打太极的功夫她还是比较在行的。

    至于锦莹和书亦……她不是不看好这两人,只是觉得颜氏的目的有些不太单纯,她虽然不想得罪颜氏,但也犯不着为此而将朋友给卖了。

    话说回来,假若锦莹与书亦真有缘分,即便不用她来插手,两人应该也能走到一起。

    颜氏自然是猜出她的意思,眼色沉了沉,却也不好强人所难,顺着她的话点点头:“亦倌儿是你的三堂哥,平日对你不错,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

    书华自然是满口答应,颜氏又看了她一眼,觉得该说的都已经说完了,便起身走了。

    书华亲自将她送出德馨居,转而回到屋里,又开始琢磨起自己的主题书店实施计划。

    关于装修主题,她思前想后,决定做一个与“茶文化”相关的方案。一般而言,茶文化包括茶叶品评技法、艺术操作手段的鉴赏、品茗美好环境的领略等整个品茶过程的美好意境。而她,正是要创造出这么一个美好的环境,宁静而祥和,让顾客在浓郁的茶香之中,享受着读书带来的乐趣。

    当然,她选择这个方案最重要的原因,其实是因为这个方案比较省钱。反正家里本来就是经营茶叶的,就地取材,互相帮促,岂不是两全其美乎?

    方案敲定之后,她立刻收拾了下形状,准备去找书亦商讨商讨。可在她经过花园的时候,就听到有人在大呼小叫,声音扯得很高,像是在吵闹些什么。

    书华脚下一顿,给身后的轻巧递了个眼色,青巧立即领命,循着吵闹声跑过去。没多久她就回来了,说是书画和香桃在争吵,好像是为了一只金钗的缘故,旁边还围了不少的人,怕是很快就会惊动颜氏。

    就在这时,书华瞥见不远处有人走过来,仔细一看,正是颜氏。在她身后,还领了好些婆子丫鬟,阵势还真不小。

    书华犹豫了一下,觉得这事儿与自己没什么关系,便没有凑上去看热闹,而是继续往书亦的草兴居走去。

    见到书亦之后,她将自己的方案说给他,两人又合计了一番,觉得这个方案的可行性还是比较大的。

    其实书华之前还想了好几个比较新颖的主题,比如说以女性为主题、以教育为主题、亦或者是以大自然为主题,但想了又想,觉得太过新颖的题材很可能会让人接受不了,到时候画虎不成反类犬,可就贻笑大方了。

    两人决定将这个方案再深入思考一些,尽量让它更加完善,将能想到的问题都扒拉出来,做好以防万一的准备,免得日后再碰到问题手忙脚乱。

    事情商量得差不多了,书华便先行告辞了,再经过花园的时候,她下意识地停下脚步,却没听到什么吵闹的声音,琢磨着可能是事情解决了,便没有再多想,径直回到德馨居。

    可她才刚迈进门,就听见君瑶禀报说,颜氏方才派了人过来,说是请她过去彩云园一趟。

    彩云园?那不是沈书娇住的地方么,书华稍稍一愣,问道:“你可知道是为了何事?”

    君瑶摇头:“那人只说夫人请您过去,并没有说是什么事情。奴婢试探性地问了一下,可那人只说自己是个传话的,其他事情并不晓得……”

    书华了然,稍作休整,立刻就领着青巧出门了。

    当她进到彩云园的大门时候,隐约听到有哭声传来,她越往前走,哭声就越加清晰。直到她迈进堂屋之后,见到沈书娇正抱着香桃跪在地上哭得稀里哗啦时,她方才明白了这哭声的来源。

    而在她两身边,书画正站得笔直,柳眉拧成一团,面皮被气得泛红。

    而颜氏就端坐在最上方的主座,慢悠悠地喝着茶,看着面前的闹剧。在她身后还站着好些个丫鬟婆子,气势十足,颇具威慑力。

    书华上前,躬身一礼:“二伯母,您这是……”

    颜氏放下茶碗,缓缓道:“这事儿得去问问你的姐姐,她应该是最清楚的人。”

    书华顺着她的话,回头看向书画,而书画在撞上她的目光时,不知怎地就闪烁了一下。不等书华询问,书画就抢先开了口,依旧一副理直气壮的模样:“我的金簪被这个女人给偷了,我来找她讨回是理所当然的”

    书华又顺着她的视线,看到跪在地上泪流满面的香桃:“此事当真?”

    香桃立刻哭着说道:“奴家敢对天发誓,奴家是清白的,求五姑娘为奴家伸冤啊”

    “我那金簪是昨儿夜里不见了的,从昨天到今天,只有你到过我的采萍园,除了你还会有谁?”书画怒气冲冲,言语之间丝毫不见退让之意。

    哪里知道香桃却哭得更委屈了:“奴家晓得三姑娘最近晚上睡不安稳,就特意给你缝制了一个可以宁神益气的草药枕头,昨儿个夜里就是给你送枕头去的,送完枕头奴家就走了,根本就没见到过三姑娘所说的金簪。奴家真是冤枉啊”

    书华又看向书画:“捉贼拿赃,你说她是贼,可有什么真凭实据?”

    “我要是有真凭实据,早就保管抓人了,何必还在这里与她浪费口舌?”书画顿了顿,嘴角挂上几分讥讽,“我知道你根本不会相信我,就算我有了真凭实据也一样,说句实话,你现在肯定在心里暗自得意吧”

    书华不想在大家面前与她起争执,有些事情关上门在家里怎么吵怎么闹就可以,但是在外人面前,她真不想将事情闹得人尽皆知。

    其实书华与书画不和的事情并不是什么秘密,仅从这两姐妹平日里的态度就能窥见一二,所以当春桃听到书画的嘲讽之言时,立刻就含着眼泪说道:“五姑娘,奴家知道你是好人,奴家不奢求你能相信奴家,只求五姑娘能秉公处理。奴家本就是下溅之人,被人诬陷了也没关系,可是奴家的女儿是无辜的,求你不要将此事怪罪到她身上,有什么事情奴家都可以一力承当的”

    书画重重一声冷哼:“少来这一套,真是恶心”

    书华无奈地扫了她一眼:“不过?br /好看的txt电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