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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学后,结婚了。 作者:三千风雪
天堂的switch。
毛仔抱着篮球,兴致很高,呼喊起来:“哎!听说了没,咱们班来了个转学生!”
他说话的对象,正是跟他打篮球的一位少年。
“跟我有什么关系?”这位少年说话心高气傲,不可一世,叫温甜来断定,一定能断言此人是个不走寻常路,擅长用鼻孔说话的小祖宗。
这位小祖宗,就是裴烨。
他结束了上半场,一边往篮球场边上走一边摘了额上的发带,温顺柔软的头发耷拉下来,贴在了他俊俏的脸蛋上。唇红齿白,腰细腿长,肤白貌美,简直是个活脱脱直立行走的花孔雀,身后开着屏,一举一动都惹眼的要命。
甫一下场,周围观看他打篮球的女同学们就配合的发出一阵一阵的尖叫声。
毛仔见惯了裴烨这德行,判定他:一天不臭美能憋死。
“我跟老林他们说好了,一会儿带他们去看。”
裴烨喝着水,嗤之以鼻:“嗤,有什么好看的。”
“你不想看就不看呗,隔壁几个班的都好奇死了,咱班那个包打听到处宣传,说来的转学生可俊了。”
“我不去,别扯上我。”裴烨套上自己的外套。
“没让你去,反正你一回班级不就能看见吗!”毛仔招呼隔壁打篮球的几个少年,抽空问道:“问你,你妈给你找的那个老婆今天真来啦?”
裴烨眉头一抽,不知想起什么,说道:“来了,烦死了。”
毛仔跟裴烨是一个院子玩到大的竹马,同样也知道裴烨家里剪不断理还乱的一本乱点的鸳鸯谱,他唏嘘:“那你准备怎么解决啊。”
他往前走了几步,满脑子郁卒。
裴烨对自己这素未谋面的乡下老婆,可谓是膈应到了极点。
且不说一来就会分走父母对他半边宠爱,占有一半各种他曾经独占的领地和所有物,单说这人是个渔村的,裴烨就讨厌。
众所周知,他不会吃鱼,一个不会吃鱼的人,势必讨厌打渔的人,这是很合乎道理的判断。好像人不打渔,鱼就不存在。总之,裴烨强词夺理的找了些借口,跟父母闹翻了。
他因此一怒之下离家出走三天两夜,一掐时间差不多到了裴父的忍耐极限,为了少一顿皮肉之苦,他今晚上说什么都得回去。
可他要回去,就得见着他那个不知道是高是矮是胖是瘦的老婆。
裴烨一想到这个就浑身不对劲,他才十六岁,女孩子的小手都还没拉过一次,莫名其妙的就给他安排了一场啼笑皆非的婚姻,简直十足的搞笑!
裴烨赶上青春期反骨,不愿意顺着他父母的意思。
况且他昨晚网上冲浪片刻,从网友处了解到一些惨痛的信息:父母包办婚姻的悲剧,嫁给大山的男人,穷山恶水出刁民云云。花花绿绿的页面一股脑的钻进他眼睛里,看的裴烨跟只猫一样,浑身都的毛都炸开了!
他想,他身体和素质好的不行,难道就非要这个女人不可了吗!
况且,渡劫这种事情,听起来就神叨叨,哪门子家长会信这种封建迷信!
毛仔振臂一呼,颇有些豪迈的喊道:“别说来个美女转学生哥几个独吞啊,今天带你们一起去见见,但是追的话都得往后靠,懂业内规矩吗,同班先追,外班的捡漏!”
篮球场上一片欢呼。
裴烨此人心高气傲,因自己生了一副得天独厚的俊俏皮相,所以心里除了看得起王祖贤之外,不大看得上其他女人的美貌。对于这群青春期躁动的少爷结伴看美女的行为,裴烨向来不参与其中。
只是这次他们组团看的美女恰好转到了十三班,他被迫无奈,做出一副‘哥根本不感兴趣’的高冷范儿,跟着一块儿到了教室门口。吵吵闹闹的窗台边,裴烨只透过人群的夹缝中,看了温甜一眼。
她的皮肤苍白的过分,血管贴在她近乎透明的皮肤之下,血液在淙淙流动。
温甜长的能给人玩儿滑滑梯的睫毛抖了一下,慢慢的抬起头,正好与裴烨的视线相撞,后者不可抑制的愣了一下。
他心里嘀咕一句:还算好看。
教室外面的男生看热闹不嫌事大,见转学生抬起头来,起哄的更加厉害。
结果声音一大,把隔壁的教导处主任给引过来了,一人鞭数十,驱之回自己班级。
毛仔挤眉弄眼道:“怎么样,可以吧?”
裴烨恍然回神,大感丢人,猛地咳嗽一声之后,颇有些气急败坏:“滚进去,上课了不知道吗。”
他跟毛仔二人抱着球从教室后门进,走的噼里啪啦的响,那架势恨不得在教室造个简陋版的悉尼歌剧院来一首第九交响曲。
莫沫小声说:“是裴烨。”
温甜不动声色的回了一句:“裴烨?”
莫沫神情慎重,刚想开口,前头的包廷听到裴烨的名字,立刻转过来,小声开口:“新来的不懂规矩,裴烨他们挺坏的,而且他家里也很有背景,学校的老师都不敢招惹他,就进门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