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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公主的旧情郎 作者:伊人睽睽

    她飞个媚眼,将李玉震了一把:“你这个狼心狗肺的……冤家啊。”

    她搂住李玉的肩,重新亲上他。

    这一次,两人边走边褪衣,待倒在床榻间,**,已不能熄。

    作者有话要说:  我玉哥哥当皇帝当得特别有责任感,一切感情都退让,换到其他女的那里就妥妥的渣男节奏啊。所以只有我雁哥哥这种心大的才能和他并肩而立~~

    ☆、第100章 1.1.1

    夜浓似泼墨,千帐灯熄, 微火隐若其中, 被风吹荡开。

    难得的安宁包裹身心, 像浸在山中清溪中一般。山中岁月悠久,不知时日, 那清水润润,一遍遍抚摸身体,压去心中的急躁烦闷, 让整个人变得温顺。模模糊糊中,听到风声如潮,哗哗然席卷。

    斗转星移, 月华皎白。

    李玉翻个身, 从睡眠中清醒,模糊看到一片蒙蒙火光。他没有动,只那般静观着,心中已觉诧异十分。自他病情加重, 他整日睡不好, 睡觉变得比醒着更累。他心里压着许多事,自己琢磨来斟酌去,闹得他头更加疼。那针扎一样、雷轰一样的痛意越来越重,却是第一次, 睡着后,没有变得更疲惫,反而真的舒服了很多。

    心境清透, 如山如海。

    李玉发呆了片刻,才看到朦胧火光中,女郎散着发跪坐在一方吃饭、写字混用的小案前。她伏在案上握着笔写字,发丝落下贴着面颊,濛濛一片。真是稀奇,李玉惊讶地坐起,他难得看到雁莳还有写字的时候。

    雁小将军她平时舞刀耍枪,就是没抓过笔。很多时候,李玉都恍恍惚惚觉得,雁莳大字不识几个。

    事实上当然不可能,雁莳作为朝廷官员,要经常写奏报之类的文书,她当然是认得字的。

    李玉披衣坐起,问:“你在写什么?”

    他睁开眼时,雁莳就知道他醒了。鸡鸣未起,天色尚早,雁莳也不管身后那人,只喜滋滋道:“写约法三章。”

    李玉:“嗯?”

    他心思敏捷,一顿后悟了:“跟我?”

    他起身,长衣落拓垂地,衣袍宽松,他落落然走到雁莳身边,俯身而看。扫了几眼,他眉目一跳,露出意外之色。李玉打量雁莳几眼,心想:想不到她还真是不错。

    雁莳说:“傻站着干什么?你不是有话要嘱咐我么?还不赶紧说,我好加进‘约法三章’里?”

    李玉误会了她的意思,以为她怕自己猜忌她,才要写书为凭。他心里叹口气,只觉做天子就是这般不好:“不用这样麻烦,我还是信你为人的。”

    雁莳抬头,认真道:“当然,我为人完美无可挑剔,但你就不一定了。我不相信你的为人,所以咱们还是写下来画押为证吧。”

    李玉被她一堵,气得半仰:“……”

    他为人不可靠?他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他从不反悔!一直反悔来反悔去的,是她雁莳!当时明明说好两人春风一度各走各的阳关道,她答应的好好的,临头反悔;她明明被派出去护送李皎去洛阳,又临时返京,打乱他的计划。真的,到底谁的话更不值得相信?

    雁莳拽他坐下,讨好地冲他抬起小脸:“阿玉,你就说嘛!”

    李玉被一扯,便扯得跌坐了下去。他如今不好发火,只能暗自憋气。等缓了一会儿,看雁莳望着他,李玉才慢慢开口:“我要你做的,其实你应该猜得到,就是护住皎皎母子。皎皎身边有郁郎,我不太担心她。我担心呦呦的存在,会让那些臣子不服气。如果我开颅后……不能醒来,或发生什么意外,你就该与皎皎一起,护着呦呦,如我最开始设想的那般,助呦呦登基为帝。”

    “绝不可把大魏江山错交到皇室旁系手中。我先祖们大概不在意谁得到皇位,可我在意得要死。一想到我走后,江山旁落他人之手,我便觉得我此一生都算白活了。雁儿你要做不到的话,我做鬼都会被你气得再死一次。”

    雁莳扬了下下巴,哼一声,低头把这条加入约定中。

    她听李玉幽幽道:“圣旨早已准备妥当,都在中常侍手中。我若去了,你便需保护好中常侍。不能让他发生意外。”

    “我若开颅,消息要全面封锁。你与诸臣一同前往洛阳,听丞相的嘱咐,定都洛阳,将我国都彻底迁过去。我醒来也罢,醒不来的话,我的身体必然被人觊觎,必然有人想在我那时置我于死地。你要护好我的身体。我的性命,就托付于你手中了。”

    雁莳偏头:“托付于我?长公主殿下呢?她是更好的托付对象吧?”

    毕竟李皎有头脑,还与李玉的关系更亲密。

    李玉淡声:“她有别的事做,到时候不与尔等一同去洛阳。洛阳那片的安危,还需你多费心。对了,天子有六玺,皇帝行玺、皇帝之玺、皇帝信玺、天子行玺、天子之玺、天子信玺,皆是大魏天子的象征。六玺如今在中常侍那里,你们迁都洛阳时,需要六玺表明天子身份,切勿不当心丢了。”

    雁莳惊得笔都掉了:“你把六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