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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了就是猪脚(NP) 作者:令狐妹妹
这个料超爆的。
我在秦亦水房门口,悠哉悠哉的靠着墙。等待他将事务处理完,毕竟我突然闯入有点不礼貌吧。绝对不是我想要偷听哦~
“楼主,这好像不太适合吧。”一个手下站在秦亦水面前。
“语嫣还没找到?”秦亦水没有回应手下的质疑。
“是,两天了,一点线索都没有。”
“你先下去吧。我有客人。”秦亦水看了一眼门口。
“你不会真的去选花魁吧?”我大大方方的走了进去。
秦亦水挑了一下眉毛,“难道你觉得我不够资格?”
“就是因为太有资格了,所以才关心你一下嘛。以后江湖上你就多了个称号哎,不但是无影楼楼主还是京城头牌哎!我好羡慕的说。”
“知道无影楼是做什么的吗?”
“卖消息和杀人。”小孩都知道。
“消息不是送上门来的。胭脂醉之所以能有这么多有价值的消息,是因为在京城里的名号。其他地方也一样。”秦亦水解释道,一边开始脱衣服,“而且我要拿下花魁,那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嘛。”
“你干嘛脱衣服给我看?”你解释就解释嘛,知道你帅,那也不用证明给我看吧。
“你不是来给我疗伤的?”
“是哦~。哈哈…哈…”我真的忘记了。。。。
“吃下去,这样就不会很痛了。”拿了点麻醉草给他吃,当然了这名字是我自己取的,这种草吃了之后,身体会短暂麻痹,能减轻痛楚。
用火消毒了匕首,开始割下伤口周围的腐肉,一边皱眉一边割,告诉自己千万不要手抖啊。好恶心,看来今天明天都不用吃东西了。直到露出红色的嫩肉,才停手。
重重呼出了一口气,解开了秦亦水的穴道,血就开始往伤口外冒。
稍微放掉了一点颜色不匀的血,再点了穴道让他暂时止血,撒上了药粉。拿出了针线,这种伤口这么长,又这么多天没愈合,还是给他缝起来比较好。用高温煮过消毒的线把伤口缝了起来。前世的老妈是外科医生,这种事情虽然不专业,但是还是得硬着头皮上。
秦亦水看了这些东西很奇怪,但也没多问。
缝起来之后,才解了穴道,血液还是让他顺畅的。
结束了,居然发现,自己全身都湿透了。手指冰冷。没办法啊,第一次对个活人割肉放血还缝针。我发现自己胆子还是很大的。
“如果我没有出现,你就等死?”擦了擦脖子上的汗,脸皮因为出了大量汗,有些挂不住了。看到秦亦水还瘫痪似地趴在床上,就把面皮扯了下来。吹吹干。
“不然还能怎么样?”秦亦水有些口齿不清的说。麻药的药效还挺持久的。“好了?”
“恩,你就慢慢等着麻药的药效过了,再起来吧。”对着铜镜,把脸皮又重新戴上。“过几天,我会帮你来换药。我们两清咯。”
“谢谢。”
“谢我?不用啦,这毒是我搞出来的,现在我来收拾是应该的。以后江湖上白雪就不是无解的了。”其实解药到处都可以买到。很普通。
第二十章
“花魁大赛还有一个时辰,这药效多久?”秦亦水现在只能艰难的动动手指头,浑身都不能动,没知觉。
“一个时辰?好像不行哎。花魁大赛嘛~”我眼珠子溜溜的转了一圈,这不是又一个经典桥段嘛,主角上场,艳压群芳,勇夺花魁。“我帮你拿下花魁!”
秦亦水倒吸一口气,“你不要捣乱就可以了,还花魁!”
“不相信我?我会易容哎~反正你也只能直挺挺的躺在这。好了,交给我吧,不拿下花魁之名。我就把京城里所有青楼买下来,全送给你!”
还有一个时辰啊,把所有秦亦水的衣服翻遍了,不是暴露的就是全黑的。秦亦水你个人妖果然不是普通人。只能冲到语嫣房里,翻啊翻,最后翻出了一件白色的素裙。花魁大赛都是这样,所有人都恨不得把所有好看的都穿身上,当然是最美最单纯的才能赢了。就是我!嘿嘿。
我是男人,穿女装会不会太女气了一点。穿身上左右看看,将左下摆剪开一道口子直到膝盖上方五公分,走起来会时不时的露出一条腿,我的腿还是蛮有看头的吧。直接□皮肤有点太□了,里面再穿上秦亦水那厮的透明白纱,恩,完美啊,上身因为没有胸部,所以衣服松松的,更加显的我纤瘦惹人怜爱。我真是天才啊,在镜子前照了半天。
对了,我是小倌,要化妆吧。虽然我觉得不用化妆我也能倾倒一大片的说。不过看着镜子都已经打扮成这样了,那就扮彻底点好了。
化妆技术,在这个世界,我称第二,谁敢称第一?
女人的东西古代和现代不同,但看一眼就知道是用在哪里的。除去了易容,我用本用来画眉的颜料用来画眼线,睫毛遗传了玉妃,很长又密,所以我用内力让睫毛稍微上翘弧度更加明显。相当于烫睫毛啊,我自己也汗颜了一把,内功真好用啊。果然画了眼线,我整张脸的风格都有点变了,更加娘了。。。。妈妈呀,救命啊。不过现在是小倌嘛。我忍!浅浅的印上了古代那种口红。恩,本来的浅粉红变的稍微红润了一点,总觉得少了一点什么。。。。。
啊!口红不流行了,流行唇蜜了嘛!怪不得,最后在唇上抹上一层了我自制的护肤药膏。嘴唇看上去超水润的,像水蜜桃好想咬一口。哈哈哈哈。
把我平时的马尾放了下来,挑了一些束在头上,在语嫣的发簪里挑了支带红色宝石的简单簪子插在上面。哎呀,真是感动啊,比玉妃还要美。没办法,结合了皇帝家的优良基因和玉妃的美人基因。成就了我这个完美的人。哈哈哈哈哈哈
带了面纱去找老鸨,说是秦亦水吩咐的。替他参加花魁大赛,虽然隔着隐隐的面纱,但是绝对不比秦亦水差,只要楼主不出面,又有美人出赛,那是最好了。
到了比赛场地,不如说是另外一家妓院,京城的妓院大家轮流办花魁大赛。老鸨替我报了名,我用的名字叫七七。总不见的叫皇甫少晴吧,也不能叫白玉堂。那就叫七七,这个名字还真的很有小倌的气质啊。
比赛分三场,第一场比诗词歌赋,第二场比琴,第三场比人气拼胜负。前两场就是累积人气了,与其说是人气还不是说比身价。就是在场的宾客叫价,价最高的人就是花魁,而那位宾客也能与选出的花魁吟诗作对一晚,但不包括陪睡。因为有些人是卖艺不卖身的。当然了,要是你情我愿的,也是可以的。
太简单了,简直就是没有挑战难度啊。我排在最后出场,老鸨跟我说,是因为年年花魁都在胭脂醉,所以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