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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攻略:碾压男神三十六式 作者:关怼
今就只剩下分毫,要不是邓家及时出现,怕是叶家已经完了。
叶程远没想到邓景徽也在这里,本已经要脱口而出的话瞬间被吞回肚子里。
只见他恨铁不成钢的看了一眼初一,随即坐在了堂前的主位上。
“景徽今天怎么有空过来。”
叶程远此话一出,让本就埋头的初一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傻,这些天邓景徽天天往叶家跑,他是瞎了还是怎么样。
对于邓景徽,叶程远当然还是以客气为上,毕竟这次是邓家救叶家于水火之中,再怎么样也不能给恩人看脸色不是。
“过来看看随安。”
在叶程远踏入前堂那一刻起,邓景徽的脸色便变得和以往一样,对人爱理不理的,很是冷淡。
“这孩子,真是劳你费心了,随安,还不向舅舅道声谢,这孩子,站干么大读了这么多数,怎么还是一点礼数都不懂,读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吗?”
本是安静的前堂一下子因为叶程远的加入变得热闹无比,初一没有去看叶程远,而是转过身去,懒懒的朝邓景徽微微鞠了个躬,道了声谢后,继续冷漠的坐在座位上。
她有些不明白,叶家都已经是一个空壳了,为什么自己还要争夺叶家的财产,难道不是从邓景徽那里剥削财产更加带劲吗?
第508章 小舅在手,天下我有(9)
“叮,宿主说的有礼,或许下个位面我们可以试试。”
马桶认为自己一直都是一个敬岗爱业的好职员,所以在宿主提出建议的时候喜欢用小本本把东西都记录下来,所以这次初一提出的建议,它一定会好好的上交给上司,相信上司也会很有兴趣的。
“马桶你别当真啊,我就随口那么一说。”
初一忘了马桶还会读心术,刚刚自己瞎想的东西一定全叫它听了去。
一想到下个位面要和目标争夺财产,初一觉得不如先让马桶把自己毙了,或许这样自己还有活命的机会。
“我有没有把书读到狗肚子里去我不知道,不过我倒是知道某人,曾立下无数山盟海誓,不知道那些誓言还能不能算数,不知道某人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叫什么来着?嗷,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对不对,”初一没有搭理叶程远杀人的目光,继续笑道。
“不过有些人啊,一辈子都成不了君子,做小人简单,不如就做个小人吧。”
已经用眼神警告过初一的叶程远见初一完全不搭理自己,一时间火冒三丈,搭在桌子上的手掌紧握,恨不得手中就是初一,这样他就能一把把她捏死了。
叶程远有这个年代绝大多数男性的通病,那就是大男子主义,拥有这种思想的人一般都是控制欲极强的人,稍有不顺心就会大发雷霆。
叶程远就是这样的人,所以在初一说完话后,才会变得如此愤怒。
因为在他眼里,女人就是应该听从男人的意见,若是嫁人了,就应该听丈夫的话,没出嫁当然是要听从父亲的话。
可是这个女儿,自从几年前去国外喝了几瓶洋墨水之后,回家后就一直反抗自己,照现在的形式看来,她马上就能爬到自己头上拉屎了啊。
“叶随安你放肆!”
将案桌敲得咚咚作响,本以为初一还会像小时候那样,犯了错就会跑到自己身边,请求自己的原谅。
可是现在什么都没有了。
“姐夫要是没什么事,我就先带随安出门了。”
眼看着初一又要炸毛,邓景徽立马同安抚炸毛猫那样手指轻轻拍着初一的手背,心也跟着跳的越来越快。
余光中瞥见叶程远不相信的目光,邓景徽在心中嗤笑,这是连他都不相信了啊。
“若是如此,那可要快去快回,景徽你要知道,随安都是要嫁人的姑娘了,经常出去露面不好。”
叶程远的话还没说完呢,就见初一被邓景徽生拉硬拽的走出了前堂。
二人一点儿向自己告别的意思都没有,尤其是自己的女儿,好歹也是他亲手养大的,果然是头养不熟的白眼狼。
一气之下,叶程远的手臂往一旁挥去,正巧撞上了前来送水的丫鬟,一时间本再次安静下来的前堂又变得热闹起来。
“你要带我去哪里?”
手腕被邓景徽紧紧拽住,初一就是再怎么用力也挣扎不出,无奈只好选择放弃,只是看着一步步朝大门靠近的路,初一心中便升腾起一阵疑问。
第509章 小舅在手,天下我有(10)
“到了地方你就知道了。”
邓景徽难得卖了个关子,他本想带着初一骑马前行的,但碍于初一是个女孩子,正想着要换辆车呢,就见初一招了招手,随从便从后院中牵了匹马过来。
挑眉看了一眼一脸惊讶的邓景徽,初一翻身上马,动作比起邓景徽的来,只上不下。
看到初一这般俏皮的动作,邓景徽又是摇头又是轻笑,这丫头,怎么什么时候都如此动人可爱。
“去南边马场。”
这次邓景徽来本是怕初一一人在家中待着觉得无聊,便想来接初一前去马场教她骑马,谁想到初一上马的动作比自己还要利索,哪儿还需要人教。
想象中自己抱着美人,看着美人在自己怀中连连惊叫的场景不再有,邓景徽幽幽的叹了口气,只怪自己过于心急,没有调查好人家的资料,就这样急匆匆的跑了过来。
初春的寒意还很浓,周围人都穿着一身大袄,唯有大街上两名身骑白马的男女穿着一身劲装,从街道中央穿过,惹得人连连惊呼。
南边马场不仅仅是一个马场,这是邓景徽从京城来了以后,第一次承包下来的地方。
早在来之前他就已经做好打算了,承包下这片马场,自己想做什么都行,结果现在却是二人各骑着一匹骏马,在马道上哒哒哒的散着步。
“小舅,你怎么想到来这种地方的?”
马场的确是个好地方,光是从周围没有那么多人就能看出来。
毕竟大街上人多,多的是闲言碎语,而初一最讨厌的就是听那些东西。
“不喜欢?”
邓景徽只是想找个偏僻的地方与外甥女深入了解一下罢了,没想到自己的小心思正巧入了她的眼,这算不算是歪打正着?
初一笑着摇了摇头,因为是初春,不论是地上还是树上的叶子都还没有冒头,周围很是荒芜,坐在马背上的她一眼就将周围的景物看个遍。
所以当有人出现在马场门口的时候,初一也只是看了一眼,并没有多加理会。
公共场合,没有人才是最奇怪的。
站在马场门口的人和初一他们一样,身上是一身的劲装,脸上那副金丝眼镜倒是有那么点味道,一眼看过去,就让人想起四个大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