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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兽焰第1部分阅读

      三国兽焰 作者:rouwen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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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壹章象宠物一样的男人(上)

    一

    刘民是地球二十一世纪的一个宅男,自从他遇到美乐星人后,刘民就变的不再是人了,在美乐星人的官方报告上,刘民被描绘成直立行走,拥有简单的智慧,并且能够使用简单工具的一种生物,美乐星人官方名字叫做异形。wenxuei。

    之所以被称之为异形,就是因为刘民这个代表了地球几十亿人类的家伙,在被美乐星人试验时,让美乐星人惊恐的发现,美乐星人所认定的十几种非常恐怖的基因病毒,竟然在地球上这种两只脚走路的生物身上产生了让美乐星人恐惧的融合,因此,美乐星人把与刘民一样的地球生物命名为异形。

    当然,异形这个词在美乐星人的文字中不是这样的,只是字面的意思是异形的意思而已,后来,美乐星人又抓了不少的地球人进行试验,证实了刘民的这种融合能力是地球人普遍的现象,只是融合后进化的程度不一样,刘民的进化表面上是最微不足道的一个,于是刘民失去了继续做一个试验品的资格,美乐星人把他当成废物利用进行了最后一项试验,对刘民的脑域进行了强行开发,原本美乐星人为了安全起见,只将地球上的一些知识灌输给了刘民,谁知刘民的承受能力太差,竟然变成了白痴,彻底成了废物。

    对于废物,美乐星人自然没有义务把他继续圈养下去,便把刘民当垃圾一样丢进了一个宇宙间的小虫洞中,这种处理垃圾的方法,当真是干干净净的没有一点儿残渣留下。

    二

    蔡邕是大汉帝国很有名的人物,不过在这五原西安阳县,蔡邕只是大汉帝国的一名有罪之人,好在蔡邕出身于士族,尽管是有些破败了的士族,却也不会象其他的老百姓一样食不果腹,只不过是身上担了一个罪名,有些不自由而已。

    近来一段时间,蔡邕却不得不为家中的境况而发起愁来,这年月,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啊,事情的起因却是因为他的女儿蔡琰,有一天,蔡琰从外面捡回来了一个人,一个长的虽然不错却是个白痴的男人,这对于现在家境窘迫的蔡邕来说,多一口人吃饭,可是个不小的负担,好在这个白痴虽然什么事也不懂,却有着一把力气,而且也很听话。

    蔡邕一直想给这个白痴男找点事情做,但别人一见他是个白痴,自然是不愿意收留,蔡邕的女儿蔡琰也舍不得让他出去做事,怕他受到别人的欺负,这让蔡邕心中发愁不已。

    这个白痴除了记得自己叫刘民之外,其它的什么也不记得了,每天痴痴呆呆的坐在屋檐下看着天空,也不知那天空上有什么好看的,有时候还会自言自语说一些让人无法明白的话来,换了其他的人,早把他赶出门去了,省得浪费粮食,看着还让人生气。

    “刘大哥,你怎么又一个人坐在这里了?”蔡琰捧着一卷书出来,看到刘民又在看着天空发呆,也不由的在心中轻轻叹息了一声,长的多好的一个人儿啊,那皮肤白净的让女人都嫉妒,怎么就是一个白痴呢。

    “我在看天上的星星。”刘民转过脸来,傻乎乎的道。

    “这大白天的,哪来的星星?”刘民的回答虽然很傻,但蔡琰还是不由抬头看了看天空,发现天上除了云之外,根本就看不到一颗星星。

    “有啊,只是被太阳的光摭挡到了。”刘民伸出一只手,似乎想极力证明自己所说的话。

    “是么,你真的看的见天上的星星?”蔡琰好奇的问道。

    “看不见,但我知道天上有很多的星星,它们其实与太阳一样,都是很大的,以前我常常看到,有些星星,比这太阳还要大很多呢。”刘民紧皱着眉头,似乎在回想什么,不过他的话,听在蔡琰的耳中,却又是在说胡话了。

    “怎么可能呢,星星怎么会比太阳还大。”蔡琰摇了摇头,同情的看着刘民那白痴的表情,她是一个善良的女孩子,若是换了别的人,早就会讽刺几句了。

    “真的,我没有骗你,我以前看到过的,在一艘很大的船上。”刘民的眼神回复了一点儿清明,但很快又陷入了迷茫中,喃喃的道:“为什么我会记得有艘很大的船呢。”

    “怎么可能,那船怎么可能会到天上去呢?”蔡琰再一次的摇了摇头,决定不再在这个问题上与刘民计较,毕竟刘民所说的事情实在是太白痴了。

    “船……是在太空中飞行的船……它叫,它叫什么来着……”刘民努力的回想着,却总也记不起来,心情不由的有些焦躁起来。

    “好了,好了,刘大哥,不要想那么多了,要不,我教你认字吧。”蔡琰看到刘民的表情,不由的安慰起刘民来,这刘民虽然是个白痴,但五官英俊,皮肤又长的极白净,若是不说话时,任何一个女孩子见了,都会不由的怦然心动,蔡琰现在十五岁,正是少女怀梦的时候,自然为眼前这样一个英俊的白痴男子可惜不已。

    刘民嗯了一声,目光落在蔡琰手中的那卷书上,这个时代纸刚刚发明的时间不长,还没有普及,绝大多数的书都还是竹简或者绢布,蔡琰将那那竹简摊开,指着头一个字道:“这个字叫吕,是吕氏春秋的吕,也是姓氏之一……”

    “嗯,真厉害,没想到你识字的速度这么快,我现在来教你怎么写它们……”蔡琰见刘民一教就会,心中不由的高兴起来,赞许的点了点头,开始教刘民如何写字。

    这个时代,童子学字时,一般是在沙盘上练习写字的,所以蔡琰折了一根木枝,在地上写了起来,当她把那个吕字写好后,把手中的木枝递给了刘民,不想刘民在地上刷刷的就写了起来,不但是吕字,其它的几个字也都写了出来,看着地上那几个铁划银钩,字体端庄大气的字,蔡琰的嘴巴不由的张大了,这种字体她从没有见过,却是好看之极,以蔡琰现在的学识,却是看的出这种字体的风格不但成熟,而且绝对是一代大师级的水平。

    蔡琰再抬头看刘民时,眼中的神情已经完全变了,多了一份怜惜,却多了九分的赞叹:“刘大哥,你原来会写字啊,以前都在骗小妹的不是?”

    “我,我不知道……”刘民的脸上一片迷茫,蔡琰怎么看都没有发觉刘民有骗人的迹象,心中不由的叹息了一声,心中暗想,这刘大哥长的丰神俊朗,又写得一笔让人赞叹的好字,以前定是好人家的出身,若非世家大族出身,怎么可能写的出这样好的一笔字来,也不知刘大哥遭遇到了什么事情,竟然把以前的一切都忘记了。

    “刘大哥,你再写几个字给我看看好不好?”蔡琰看到刘民那迷茫的表情,心中有些不忍,便转移了目标,把手中的竹简摊在了刘民的面前,正想再教刘民几个字,但这一回刘民却只望了那竹简一眼,手中的木枝便又在地上写了起来。

    这一次刘民写在地上的字比较多,蔡琰发现,这些字不但工整,与先前所写的字体又是不同,更加的端庄,有如雕刻的一般,蔡琰仔细比较了一阵,发现后一种的字体似乎是从前一种的字体发展而来的,两者之间多少有一些脉络可寻。

    蔡琰也是一个很爱好学习的人,如今见到刘民所书写的字体,心中的兴奋那是难以平静的,见刘民写完后,又一脸痴呆的表情,心中暗自下定决心,无论如何,自己也要让这个刘大哥记起以前的事情来,要不然真是太可惜了刘大哥这样的人才。

    “刘大哥,你在这里等等我,我去把我父亲叫过来。”蔡琰吩咐了刘民一句,便兴冲冲的去找自己的的父亲蔡邕,蔡邕对于自己女儿所说的话,无论如何是不会相信的,一个白痴一样的人,怎么可能写的出有大师水平的字来,不过蔡邕架不住女儿的拉扯,为了应付女儿,蔡邕只好随着女儿蔡琰前来。

    等看到地上的字,蔡邕的嘴巴张的快合不拢了,蔡琰的年纪还小,学问还没有完全到家,有一些问题蔡琰是看不出来的,但蔡邕看的出来,蔡邕的书法水平也是极高的,虽然比不得后来的大书法家钟鹞,却也是大师级的水平。

    在蔡邕的看来,刘民所写的字虽然少了一丝灵气,却强在整体的布局非常的合理,看上去不但非常的整洁舒心,挑不出一丝瑕疵来,而且每一个字的力道都是一模一样的,掌控到了极精细的地步,不过,这也是看起来少了一丝灵气的原因,这样的字,没有个十几二十年的苦功,没有极高天份的话,是达不到这种水平的。

    对于书法,蔡邕也是一个爱好者,抬起头来看着刘民的目光,已经变的兴奋起来,有如一个饿极的人看到了一块香喷喷的红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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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二章象宠物一样的男人(中)

    一

    两种从没有见过的字体,而且风格已经非常的成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如果是刘民自己发明的,那刘民足够称的上是书法方面的大宗师,以蔡邕对于文学方面的热爱,自然知道自家的女儿从外面捡回来的白痴是个怎样的宝贝。wenxuei

    就算不是刘民自己发明的,能写到这种水平,那也是大师级的,所以,这会儿的蔡邕再看刘民时,不但不觉得刘民是个白痴,反而象是在看一件少有的宝贝一般,就差两眼之中放出绿幽幽的光芒来:“刘贤侄,这些字可真的是你写的?”

    蔡邕一激动,连刘贤侄这样亲热的称呼都用上了,但刘民却一脸茫然的看着蔡邕,并没有回答蔡邕的问题,看到他一脸白痴的模样,蔡邕的心中又不由的恼火了:“大刘,老夫问你话呢,这字可是你写的?”

    “写字……是啊,我会写字的,我记得我会写字的……我为什么会记得自己会写字呢?”前面的回答还好,后面又变成了喃喃自语,那种表情若还不是白痴,世上便没有了白痴,但蔡邕心中的恼火却突然消失了。

    眼前是多好的一个年青人啊,蔡邕心中为刘民可惜了起来,从他可以写出这等水平的字来,以前定是一代杰出人物,也不知遇到了什么事情,竟然变成了如今这幅模样,以前蔡邕怎么看,怎么都觉得刘民这个白痴碍眼,现在再看刘民时,却是觉得刘民身上每一处都是那般的顺眼,多俊雅的五官啊,多白净的皮肤啊,多挺拔的身材啊……

    多好的一个人儿啊,蔡邕在心中叹息了一声,不过这声叹息除了有一点儿为刘民可惜之外,没有一点儿伤感,反而是满心的喜悦,因为眼前这一个人,让蔡邕见识到了书法方面的一个新天地,蔡邕的心中怎能不高兴。

    从这一天起,蔡邕不再为家里多了一个吃白饭的人烦恼,虽然日子苦了点,但家里养着一个书法大师,那是一件光荣的事情啊,日后人们说起来,也是给蔡家长脸的事情,所以,蔡邕也任由自己的女儿每天教刘民读书认字,从蔡邕的内心来说,到是希望这个白痴能够快点儿恢复一些正常,有时候,有一些慕蔡邕大名的人前来拜见蔡邕时,蔡邕便会拿出刘民所写的字来给众人观看,这其中不无一些炫耀的意思,但也让刘民小有了一些名气。

    有一些识货的,自然也就向刘民求取墨宝,蔡邕虽然不好意思向人要润笔的费用,但有一些讲良心的人还是会给一些钱财的,这也让刘民后来不至于完全的吃白饭,不过蔡邕虽然是个老实人,但他心中最清楚刘民所写的字的价值,所以一般也不会轻易让刘民给人家写字,无意中也减少了刘民在后来的损失。

    二

    五原郡西安阳县地处并州北端,这里的汉人与草原上的民族混居,是一个非常混乱的地方,战争常年不断,所以这里的百姓,一般也悍勇非常,蔡邕一家子自从到了这里后,一般也就轻易不会出门,自从收留了刘民之后,蔡家在安全上到是有了一些保障。

    刘民长的虽然象个书生,力气却是惊人,百来斤的石辗只手可以舞动,所以蔡家人谁要是上街时,必定把刘民带在身边,特别是蔡琰,以前因为安全上的问题,从来不敢上街,在有了刘民后,蔡琰就象是出了笼的鸟儿一样,三天两头的带着刘民在街上逛荡。

    蔡琰虽说是十五岁的人了,但实际的年龄却只有十四岁,正是比较好动的年纪,西安阳县虽然残破,但也有好几条街,有着近万人口,自然也就有一些热闹可看,蔡邕对于自己的这个女儿极为疼爱,平时管束的也不是很多,有了刘民在,蔡琰喜欢上街,蔡邕到是很放心,尽管刘民是白痴了点,但刘民对于蔡琰还是非常听话的,比别人家养的狗好使唤多了。

    “刘大哥,你怎么不说话,是不是觉得这里不好玩?”蔡琰回过头来,发现刘民正痴呆的看着到在街边的一个流浪汉身上,那流浪汉身材虽然也算魁梧,但有些形消骨立,而且身上脏兮兮的,象个乞丐一般。

    这样的流浪汉到处都是,大汉帝国这些年来天灾的不断,加上黄巾军叛乱,使得大汉帝国的北部到处都是生活无着的流民,这城里面还好一点,有守城的军士清理,在城外,到处都是饿死的尸体,所以,一般人对于这种流浪汉是见怪不怪的。

    刘民听到蔡琰的问话,转过头来指了指那个人道:“他病了……”

    “他病了,你又不是郎中,他病了你又有什么方法?”蔡琰虽然心地善良,但她家中也很困难,实在是帮不了别人,当初她能把刘民从她家的院子外捡回来,除了刘民身上有一身很古怪但很干净的衣服之外,刘民那俊朗的相貌也让蔡琰对他更多了分同情心。

    “我可以治好他的。”刘民说这话时,表情没有一点儿白痴的模样,那一刻,蔡琰几乎觉得自己是眼花了,那一瞬间的刘民,让蔡琰觉得自己仿佛看到了一个傲然人间的智者。

    “你真的可以治好他的病?”自从刘民在蔡琰的面前表现出极高的书法造诣后,蔡琰就没有再把刘民当成白痴看待,反而认为刘民是一个很有学问的人,只是暂时的忘记了罢,所以刘民突然对她说,他会给人治病,蔡琰也没有太大的怀疑,毕竟刘民身上妖孽的地方太多了,单单那一身比牛还要大的力气,就不能让人把刘民当正常人看。

    “我,我不知道,我只是看到那个人时,便觉得自己可以治好他的病的。”刘民又恢复了那种很白痴的表情,这让蔡琰看的有些叹气,在蔡琰的心中来说,是希望刘民早点儿恢复正常的,所以蔡琰才会想尽一切办法来教导刘民,希望通过这些教导让刘民恢复正常。

    “刘大哥,既然是这样,那你就给他治治吧,也许这样,可以让你想起更多的东西来。”蔡琰安慰的说道,不管刘民是不是真的会给人治病,蔡琰都觉得不能放过这个机会,也许可以通过这种方法,让刘民的记忆再恢复一些。

    刘民嗯了一声,却没有移动脚步,蔡琰伸出手拉着刘民向着那人走去,大汉时期虽然独尊儒术,却没有象后世那般变态,在男女之防上并不是很严,尽管女人的地位很低,但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的单独相会不是那种要浸猪笼的罪过,而且女人一嫁二嫁三嫁都不会有人说三道四的,甚至还保留了一点原始人那种抱着女人就上的豪爽作风,直到有一个姓陈的搞出了一个九品中正制后,人性才开始消失了。

    那名流浪汉虽然有些形消骨立,但相貌还是不错的,长的很方正,此时正靠着一户院子的墙角昏睡着,刘民随着蔡琰到了那个人的身前,伸手摸了一下那个人的额头:“他正在发高烧,而且似乎有好几天没有吃东西了。”

    刘民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又是有那么一瞬间的清明,看的蔡琰的眼中一亮,觉得自己把他带过来的这个决定是正确的:“那么,需要给他开点什么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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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三章象宠物一样的男人(下)

    一

    刘民对于蔡琰的话没有回答,只是点点头又摇了摇头,蔡琰弄不明白刘民这是什么意思:“你又点头又摇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要药的话,我们去药铺中抓一点好了。wenxuei”

    “用不着下药,他主要是太过于饥饿,又受了点风寒,我给他扎几针就好了。”刘民说完,摸了摸自己的身上,似乎发现自己身上少了些什么,眉头不由的皱了一下。

    “扎针?可我们家没有治病用的针啊,还是要到药铺中去的……”蔡琰没有发现刘民皱眉头的表情,不过她对于刘民所说的到是没有怀疑,正要建议刘民把那个流浪汉弄到药铺里去,刘民却已经伸手把那个流浪汉扛在了肩上。

    “那样要钱的……家里没钱……”刘民的声音很温柔,虽然表情很木讷,但听在蔡琰耳中,却让蔡琰心中一暖,她这时更愿意相信,刘民不是白痴,而是心思很纯真罢了,尽管这种想法有些自欺欺人,但蔡琰在心里不断的告诉自己,刘大哥其实不是白痴,他是个很聪明的人,是那种大智若愚的人。

    “刘大哥,真希望你快点儿好起来才好。”蔡琰的声音不太大,看着刘民的眼中多了一丝温柔,自从她把刘民捡回家后,越来越觉得自己喜欢与刘民在一起,虽然刘民在她面前总是有些痴呆的让人叹息,但蔡琰觉得自己与刘民在一起总是很快乐。

    蔡琰所不知道是,她对于刘民除了那一丝同情之外,更多的是一种母性的情怀在里面,刘民的痴呆在某些方面与小孩子的单纯有些相同,蔡琰每天教导他照顾他,就象是养的一只宠物一般,时间久了就会产生感情,这种感情当然与爱情是无关。

    以刘民的力气,扛上一人是不费一点儿力气的,那个流浪汉长的虽然高大,刘民却也长的不矮,虽然长的不是很健壮,但绝对给人一种高大的感觉,所以身上扛着一个大汉时,反而给人一种很默合的感觉,那流浪汉被扛起来后,清醒了过来,却没有说话,只是扫了刘民一眼,复又将眼睛闭上了。

    二

    还会给人治病?蔡邕看着刘民扛了个人回来,不由的有些蒙了,这个自家女儿捡回来的白痴,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怪物,写得一手独步天下的好字,又有着一身可比西楚霸王的力气,现在竟然又说会给人看病,也不知他后面还会些什么,不过现在不是研究刘民是不是怪物的问题,蔡邕首先想到的是,家里又多了一个人,这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

    “刘贤侄啊,你怎么扛了个人回来了,这个……这个……”蔡邕实在不好意思说,家里穷的快没有饭吃了,要知道蔡邕好歹也是士族出身,穷到这个份上,哪有脸说出来。

    其实蔡邕在老家陈留还是有一些家产的,不过那不是个人的财产,而是蔡氏家族的共产,属于他私人的财产不是很多,以前蔡邕做为蔡氏家族的一面旗帜,整个蔡氏家族自然是不会让蔡邕受穷了,只是如今是待罪之身,蔡氏家族自然也就不会千里迢迢的送钱送粮给他,而蔡邕当初带在身边的钱早就用完了。

    “伯,伯父,他病了。”这个伯父的称呼,是蔡琰教给刘民的,以前他不明白刘贤侄是什么意思,后来蔡邕叫多了,他也就渐渐明白过来,蔡琰教导刘民读书认字,虽然对于刘民的痴呆症状没有太大的改变,但说话却还是算顺溜的。

    “我知道他病了,我是说……我要说的是……咳……琰儿啊,你怎么就让他扛了个人回来呢,你不知道家里的情况啊。”蔡邕发现自己没办法与刘民说那些,虽然刘民是白痴,但一个在书法方面至少是大师级水平的人,蔡邕还是很尊重的,把刘当了平等的人物看待,所以,蔡邕没办法对刘民说,我家里穷的揭不开锅了,毕竟刘民不是蔡家的人来着。

    “父亲,女儿只是想……只是想让刘大哥多做一点他会做的事,好让刘大哥早点恢复以前的记忆。”蔡琰也知道家中的情况,所以面对着父亲的责问,蔡琰不由的低下了自己的头,她心地善良,希望能帮助更多的人,但她也同样明白,自己的父亲为了这个家,可是费尽了心思,奈何蔡邕只是一个文人,不懂得其他的营生,在五原郡这种地方,文人可不好混。

    蔡邕叹了一口气,没有再说什么,刘民似乎并不明白蔡邕父女俩说的是什么,把那个流浪汉扛到了自己睡的地方,不一会儿,蔡琰也跟了过来,想看看刘民到底怎么治疗那个流浪汉,只是刘民并没有立即给那个流浪汉治病,反而在自己睡的地方翻找起来。

    “刘大哥,你在找什么?”蔡琰见刘民象是在寻找东西,不由的问道。

    “我……我也不知道,好象是有什么东西,我却不记得了。”刘民用手抓了抓自己的头,皱着眉头有一些苦恼的模样。

    “刘大哥,是不是这些东西?”蔡琰从一个角落中拉出一包东西来,这些东西是蔡琰捡到刘民时,刘民身上所带的东西,由于刘民是个白痴,蔡琰与她的父亲蔡邕也不知道刘民身上的东西是做什么用的,所以与刘民身上换下的衣服一起,包成了一个包放在了角落中。

    刘民解开那个包袱,里面除了一些原先刘民身上的衣服之外,还有一幅眼镜,一个打火机,一串钥匙,一条皮带,当初那些美乐星人还算仁义,没有收缴刘民身上的东西,在把他当垃圾丢掉时,这些东西也随着刘民一起丢了。

    刘民拿着那皮带和一串钥匙道:“卖了……钱。”

    那皮带扣是一个溜金的虎头扣,不但造型精美,看上去也很威风,而那钥匙上,除了几个钥匙之外,还有一个装饰品,在黑暗中会发光的观音吊坠,在二十一世纪,这些东西是很平常之物,但在这个时代,却是稀罕无比的东西。

    “刘大哥,你是说,把这些卖了?可是,可是这些东西看起来很贵重啊,以后,你可能还要靠着这些东西找到人的家人呢。”蔡琰虽然不知道这些东西是做什么用的,但也明白,这些东西看起来都是非常贵重的东西,说不定是刘民家里很重之物,自然不忍心让刘民把这些东西贱卖了,毕竟五原郡这种地方也没有什么很有钱的,在这里肯定卖不出好价钱来。

    “卖了,有钱买粮食。”刘民露出一个有些痴呆的笑容,但这个笑容中所包含的温柔,让蔡琰觉得刘民一点儿也不痴呆,反而感觉到刘民心性中那种单纯的让人心痛。

    蔡琰踌躇了一会儿,终于从刘民的手中拿过了那条皮带,这皮带上的扣虽然造型精美,栩栩如生,但也只能说它工艺精湛,看上去所用的材料不是很贵重,所以蔡琰最终选择了那条皮带,她却不知在后世,刘民身边所有物中,这条皮带才是最值钱的。

    “刘大哥,要卖的话,就卖掉这件东西好了。”蔡琰不是那种愿意沾人家便宜的人,也不是那种施恩望报的人,但家里现在实在是太穷,她也不愿意看到自己的父亲操尽了心,拿起那条皮带,蔡琰走了出去,眼中,却带着一丝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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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四章宠物男的第一个跟班(上)

    一

    阳光透过树叶,照在屋檐下坐着的刘民身上,高顺很郁闷的看着坐在那儿发呆的刘民,高顺就是那个流浪汉,虽然高顺也不是一个喜欢说话的人,但碰上一个老是发呆的人,心中就不能不郁闷了,对着他说点什么吧,他只会傻笑,不说什么吧,两个大男人就这么傻呆呆的聚在一起,也不是那么个事儿。kenwen.

    所以,高顺只好拿了根木棍练习起武艺来,反正也是要打发时间的,不想一直发呆的刘民却转过头来,看着练武的的高顺不断的摇头,那表情,好象高顺练错了,大错特错的那种,弄的高顺一个大男人的也不由的红了脸,也不知是生气还是羞愧。

    “刘公子,可是某家练错了?”高顺对自己的武艺其实是很有自信的,家传的武艺,在乡里一带没有一人能是他十合的对手,而刘民看起来不但白痴,还象一个书生模样,这就这让素有自信的高顺心中多少有些不平。

    “我不知道……”刘民总是说我不知道,高顺虽然与刘民在一起的时间很短,但听到刘民这句几乎已经是口头禅的话,心中还是哭笑不得,不过刘民的话头却忽的一转:“我看你练的那个好象破绽百出,而且使用的力量也不对头,总之就是让人觉得很不好。”

    “这么说,公子也是习得武艺了,不知公子可否上场指点高某一下?”高顺到是知道刘民有一身的力气的,但问题是刘民长的太白净了,看上去也不强壮,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没有白痴前的刘民都是一个书生,所以高顺下意识的总是忘记刘民那非人的力量。

    “我不知道对不对,我看你刚才使的是一套枪法,我记得有几套枪法,我使给你看好了。”刘民说着站了起来,接过了高顺手中的木棍,那一瞬间,高顺发现,眼前那个有些痴呆的刘民不见,整个人的气质似换了一个人般,那俊朗的脸,那一双变的明亮的眼,竟然让高顺看的有些呆了呆,觉得自己有些自行惭愧。

    那根木棍并不长,稍微有些粗大,刘民随手一抖,棍尖上却出现几个枪花来,其力量之强,用劲之巧,高顺也不得不赞叹一声,随后一套枪法犹如狂风暴雨一般在刘民的手中使出,好似摧折着人世间的生灵暴君,树枝低矮处的树叶被那枪势所卷,竟然纷纷的落下,随着枪尖带动的空气舞动,看的高顺眼花缭乱,自忖与之对阵的话,自己能接下这个刘公子的几枪,想了一阵,高顺惊恐的发现,步战之下,自己恐怕难过十合。

    “这套枪法叫做暴雨梨花枪,我不知道它是从哪里来的,我只记得自己的记忆中有这么一套枪法,下面的一套枪法叫做岳家枪,你看好了。”刘民使完了一套枪法后,转而又换了一套枪法,这套枪法相对前一套枪法简单一些,没有那么多的花巧,但比前一套枪法多了一些杀气,刘民本人并没有那种杀气,只是使出的这一套枪法,让高顺感觉到那种扑面而来的杀气,以高顺的见识,也明白这是一套适合于战场之上的枪法。

    待这一套枪法使完,刘民又使了二套其它的枪法,使到高兴处,刘民也不再拘泥于枪法,木棍时而是棍法,时而是刀法,破空之声,嘶嘶不绝,高顺眼中只觉得自己面前是一片棍影,场中的的刘民踩着奇怪的步伐,有如随着那棍影飘动的蝴蝶。

    真正的武功不是舞给别人看的,高顺心里很清楚这一点,但在刘民的手中,无论什么招式都显得让人赏心悦目,高顺心中的那个崇敬,用后世某位星星的话说,那就是有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啊,高顺是并州人,这里人与草原上的民族混居,从生下来就是与人斗与天斗,最崇拜的就是那种武力值很高的人,哪怕那个人是个恶棍,也会有很多的崇拜者。

    高顺看到激动处,正想鼓掌叫好,不想那根木棍受不住刘民的力量,从中折断开来,一头飞上了天空,另一头握在刘民的手中,而刘民这时也停了下来,傻傻的看着手中的断棍,那一截断棍在空中打了个转后,从刘民的头顶上掉了下来,但刘民却似乎进入了痴呆的状态,完全不知道躲闪,掉下来的木棍正好砸在刘民的头上。

    高顺听到那卟的一声,不由缩了一下自己的脖子,却见刘民挨了那一下之后,脸上却毫无表情,不用想,高顺也知道,这位刘公子又进入了痴呆状态,正想上前问一下,刘民却丢了手中的断棍,重又坐到了屋檐下,眼睛茫然的看着天空,嘴里还喃喃自语着:“这是怎么回事……我为什么会这些东西……我应该不会这些东西的啊……我记得我应该是叫刘民的……可为什么我觉得我现在不是刘民了呢……”

    高顺与刘民才只接触了三天,对于刘民一些事情不是很清楚,不过也听蔡琰说过,这位刘公子似乎遇到过什么事情,把以前的一切都忘记了,看到刘民现在的情况,高顺也不敢上前去打搅他,高顺觉得,这位刘公子现在的状况应该是正在回想什么。

    刘民表现的虽然痴呆,但现在高顺可不敢小看他,练武之人看到高明的武功就如文人看到了好文章一样,心中哪能不喜欢,高顺更是恨不得现在就给刘民磕头,求这位刘公子收自己做徒弟,古时的一些技艺,非父子,非师徒的话,是不会传授的,正常情况下来说,高顺想要学习刘民的那些武艺,就得拜刘民为师。

    高顺轻手轻脚的坐到了刘民的旁边,不敢打搅了刘民回想事情,不过有人却不识相,几个人推开那院子的柴门就进了来,其中那个为首的看到刘民与高顺两个,招了招手道:“你们两个,某问你们一事,此处可是蔡邕蔡伯楷的家?”

    那人鼻孔朝天,一脸鄙夷的看着刘民与高顺,高顺看了那人一眼,心中很是恼怒,他本就怕人打搅了刘民想事情,偏偏就有人来搅事,欲不愿理睬那人,刘民却老实的站了起来:“这里是伯父的家,不是那个伯楷的家,我没听说过叫伯楷的,你找错地方了。”

    “我说呢,难怪下人这么没有规矩,竟然随地而坐,蔡伯楷的家里怎么可能这般没有规矩。”那人哼了一声,转身就带着人离开了。

    屋中的蔡邕正在与女儿解说功课,听到外面的动静便走了出来,只是那人已经离开了,蔡邕也就没有多想,转头看到刘民,便道:“贤侄啊,刚才来的是什么人?”

    自前天刘民把那皮带交与蔡琰后,一贯老实忠厚的蔡邕心中很过意不去,他是君子不言利,可这肚子饥饿的滋味不好受,只好把刘民的那皮带拿去卖了,从西安阳县的主薄那里换了一千来斤粮食,这个时候的粮食非常的贵,西安阳县这种地方更是贵的离谱。

    刘民听到蔡邕的问话,用手苦恼的抓着自己的头发,想了一会儿之后,眼睛忽的一亮,对蔡邕道:“我想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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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五章宠物男的第一个跟班(中)

    一

    “我想起来了……”刘民有点儿兴奋的叫道:“蔡邕蔡伯喈这个名字我在哪儿听过……好象……好象他有个女儿叫蔡琰的,也很有名的……”

    蔡邕一听,有些哭笑不得,好吗,这位在我蔡邕家住了这么久,竟然还说老夫的名字在哪儿听说过,还真是白痴的可以啊,想老夫在大汉也算是有些名声,就算不是住在老夫家里,听过蔡邕蔡伯喈这个名字又有什么稀奇的:“刘贤侄啊,老夫就是蔡邕蔡伯喈,这需要贤侄你费这么大的劲想起来吗?”

    蔡邕却是不知,刘民所说的这句话的意义就在于“我想起来了”这一点上,他所说的听说过,不是在蔡邕家里听说过,而是他的记忆中有这么一个历史人物的存在,是过去的,掩没在历史的某个时段中的过去式人物,不是现在站在他面前的蔡邕蔡伯喈。wenxuei

    刘民的大脑被美乐星人改造后,有点儿类似于生物电脑,后来由于下载的信息过多,造成了刘民大脑的思维系统崩溃,变成了白痴,不过人类毕竟是一种生物,受损的肌体与器官有一定的修复能力,被蔡琰捡到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刘民的大脑修复了一点儿功能,能够做出简单的思维,也有一小部分的信息在记忆区中被大脑给整理了出来。

    只是这些记忆都是残缺的片段,还没能整理成前后衔接的完整记忆,刘民往往在用到某个信息时,其相关的记忆便会把那个片段从记忆中的提取出来,所以刘民的思维能力虽然还较低,但表现出来的才能却是让蔡邕,蔡琰,高顺他们刮目相看。

    对于蔡邕那近似于开玩笑的话,刘民现在并不能理解,仍旧按照自己的思维道:“蔡邕和蔡琰好象都是文学家……对了,文学家是什么东西?……还有,他们好象是古代的人……是了,好象有哪个家伙曾经对我说,他想娶蔡琰来着……还有……貂蝉……”

    蔡邕一看刘民在哪儿喃喃自语,就知道刘民又陷入了那种白痴状态中,不由的摇摇头,转身不再理会刘民,看看那被推开的柴门,没了那个看看是谁来了的心思,便又回到屋内,高顺看着刘民那苦苦思索的表情,心中也不由的为刘民着急起来,这样一位武艺高超的勇士,要是就这样白痴下去,哪该多可惜啊。

    蔡邕是习惯了刘民的这种状况,所以对于刘民所说的那些话并没有在意,毕竟一个人在犯白痴时所说的话,是没有任何意义的,除非遇到的是另外一个疯子和白痴,否则正常人都知道,听白痴的话,那是给自己找不自在,但刘民给高顺的震撼却是太大了,而高顺与刘民相处的时间还短,也没有习惯于刘民是个白痴的这个事实,刘民又对他高顺有救命之恩,自然是不会去打搅刘民的思考问题。

    却说先前那位来找蔡邕的人,跑到旁边人家一打听,蔡邕蔡伯喈就是在先前问话的那一家,明白过来的那人可气的不轻,带着人又跑了回来,对着屋子里大叫道:“蔡伯喈,你在家吗,某家是丹扬笮伟明(笮融,东末年的佛教领袖),你家养的好家奴,竟敢如此欺骗于我,蔡伯喈,你家岂有如此待客之道。”

    说话的这位叫笮融,与蔡伯喈并不相识,此时也是一个不大不小的人物,在徐州陶谦手下为初任下邳相,这笮融善于钻营,与诸多佛子交好,又胸有大志,欲为自己扬名,便想到了正在受难中的蔡邕名声极大,想把正在难中的蔡邕渡入他所办的浴佛会,以壮大自己的声势,所以带着几个手下到了这五原郡来。

    笮融的脾气一直不好,与他在佛教史上的地位完全不相符,残忍好杀,对于手下动不动就是皮鞭相向,被刘民这样一个看起来象是下人的人摆了一道,以他的脾气哪能不发怒,他这一叫,高顺不高兴了:“此乃蔡大家的家中,你是什么人物,竟敢在此胡乱吼叫。”

    蔡邕在大汉帝国中是什么样的人物,高顺多少是明白一点的,虽然蔡邕现在是落难之中,但以他士族之中的名气,岂能容一般的人物在些喧哗,但高顺是说的义正词严,可听在笮融的耳中却不是那个味儿,一看一个小小的家奴也敢呵斥自己,笮融的脾气更是受不了了:“你……你……你一个小小的家奴,竟敢对我笮伟明大呼小叫的……”

    笮融并不是士族出身,只是一般的地主豪强出身,因为受到了陶谦的赏识才有一点儿地位,象他这种地位,上不上,下不下的,最在意别人对他的态度,如果是地位比他高的人到还没什么,地位比他低的人说他,无论如何,笮融都是受不了的。

    高顺的祖上乃是大将,祖辈里出过好几个将军,虽然现在家道衰弱,论出身却是比笮融强,与人相处,自然不会奴颜婢膝的,对于笮融的话,冷冷的哼了一声,旁边的刘民好奇的看着笮融,想了想,很认真的对笮融道:“我记得,你是刚才的那个人,你说你是找蔡邕蔡伯喈的,你有没有搞错,跑到这里来发疯,蔡邕是什么人啊,你能见的到他吗,你当你是那些一发神经就能够穿越的家伙……真是的,要发神经也不要到这里来啊,跑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