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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宝出击,娘子太霸气第1部分阅读

      强宝出击,娘子太霸气 作者:rouwenwu

    《强宝出击,娘子太霸气》全集

    作者:初画

    自己生孩子+(简单版人物表【可看可不看】)

    幽暗的地牢里,污秽浑浊的空气中,夹杂着腥甜的血腥气息,难闻的味道流窜于地牢半空,让人喘息的每口气都那么艰涩难咽。

    沈雁雪紧闭双眸,咬牙隐忍的捂着自己隆起的腹部,努力平息了半晌,才慢慢睁开冰一样寒冽的眸子,平静看着倒在脚边的三具尸体,再脸色苍白的睨向牢门前那唯一生还的男子,问道:“为什么要杀我?你们是谁?”

    那仅剩的生还者满脸惊诧的看着她,慌乱无章的眼睛里渗满了恐惧……怎么会这样,这个女人不是已经死了吗?为什么会突然跳起来,还有力气在几招之内杀了他的三名兄弟,这到底是为什么?

    “我在问你,为什么杀我?”见对方只呆若木鸡的傻愣着,却不回答,沈雁雪眉心微拢,再次问道。

    门边的男子似乎这才回过神来,他惊慌的眸子晃了晃,想也不想,便拔腿就跑。

    “喂……你……”沈雁雪想叫,可对方已经跑远了……

    地牢变得安静,雁雪猛地扔下手中的长剑,身子似透支般后退两步,顺势跌坐在身后的干草堆里,全身,再也抑制不住的颤抖起来。

    腹下的疼痛让脑袋一团混沌,自己为什么会在这儿?为什么眨眼间变成了个大腹便便的孕妇?她明明记得,在不久之前,她还在a市政要高官的别墅里安设炸弹……

    伴随着的下腹的疼痛加剧,她额上的冷汗更加密集,大脑也无法思考。过了一会儿,牢外响起一阵脚步声,她费力的睁开眼睛,可无尽的剧痛让她视力受阻,朦胧迷雾间,她只看到一群人走了进来,她却看不清他们的脸。

    “哟,真的活过来了,啧啧,看这样子是要生了吧。”不知谁说了一句,语中的调笑揶揄却不言而喻。

    旁边有人询问:“舵主,要不要找个稳婆来?”

    那被唤作舵主的男人低低一笑,仅淡哼了一声:“死而复生还能杀死我分舵三名好手,这样的能耐还需要请稳婆吗?”说话间,男人突然蹲下了身子,近距离的看着就快痛昏过去的沈雁雪,笑道:“我是受了他人托付要取你的性命的,不过看你的样子好像命不该绝,这样吧,你要是能自己把孩子生出来,我就不杀你,要是生不出来,一尸两命,就只能怪你自己不争气了,怎么样,很公平吧。”

    沈雁雪努力睁开眼睛,费尽所有力气使自己清醒,她咬着牙,恨恨的瞪着近在咫尺的男子,这个男子有张清俊不俗的面孔,可说出来的话却残忍得与他的容貌形成反比。

    求饶一向不是她沈雁雪的风格,虽然还搞不清现在的状况,但沈雁雪知道,除了靠自己的能力生下肚里的孩子,她别无生机了。她勉强扬起一丝冷笑,目光灼灼的看着眼前的人,她吐了一个字:“好。”

    男子挑了挑眉,笑得更加欢愉:“哈哈,有骨气,我就看你到底有什么本事。”说完,男子便起身,径直出了地牢。

    一个时辰后,牢内传出了婴儿的啼哭声,仇钰站在牢外,脸上的笑意扬得更大:“哟,看不出来那女人还真有点本事。”

    身后却有人担忧的问:“舵主,那咱们真的不杀她了?”

    仇钰勾起唇角,脸上的表情高深莫测:“那是当然,本舵主一言九鼎,什么时候言而无信过。”

    身后的人却有些忧虑了:“可是,那人是尚舵主亲自吩咐的,若是不杀,尚舵主追求过来……”

    仇钰眼眸随即一冷,斜勾着唇角,回神睨着身后的人,冷笑起来:“天影,我是你主子,还是尚培是你主子?他要追杀的人逃到了我南宁国,我给他面子,将人抓了,可至于杀还是不杀,就是我的权力了。”

    意识到舵主寒凉的威压,天影汗毛一竖,登时恭敬的垂下头,不敢再辩驳。

    看他那副鹌鹑样,仇钰摇摇头,不耐烦的道:“去将那女人安置到厢房去,再叫个人看着,等她坐过了月子再带她来见我,我有预感,好玩的事就要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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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简单的人物表,亲们可以先忽略不看,如果看了正文,觉得有不懂的,再返回来看这个人物表寻求答案吧。)

    沈雁雪:女主,无悬念穿越女主沈晴天:腹黑儿子仇钰:天蚕楼南宁国分舵舵主,他与雁雪相识六年,两人结为义兄妹。

    方骞:南宁国的将军,虽然有剧透的嫌疑,不过她与以前的沈雁雪,关系非常亲密。

    尤渊:背叛方骞的那个副将,他认识以前的沈雁雪。

    宋左:皇帝身边的左将,不用怀疑,的确还有一个右将叫宋右,非常直白的名字。

    宋暮衡:南宁国新帝。

    宋暮白:马车里的男人,皇帝口中的“玥王”,红柔的主子,这个人到底是不是男主,我也很想知道……

    好吧,暂时就这些,如果看得很混乱的亲,看过这个简略的人物表后,不知道会不会清晰一点,其实前面的部分再写慢一点,再精细一点,这些人物都会更加明确清晰,不用这个人物表大家也不混乱,但是如果前面铺垫太多,后面高嘲就还会有很远很远,因此我在前面就稍微省略一下,毕竟男主和女主,才是一部文的中心点,不能为了配角而忽略主角的出场。

    吃信鸽

    六年后——

    康旭三年,秋,南宁国京城皇宫内,雕梁画栋的皇城内金碧辉煌,观首台上,一袭明黄|色龙袍的俊美男子遥望宫外,他眉头紧蹙,薄唇紧抿,手中还握着只白色的小鸽子,那鸽子通体白毛,嘴角樱红,与普通的鸽子相较不同。只见黄袍男子垂头看了手中的鸽子一眼,又谨慎的检查了一遍鸽子脚上的信筒,这才扬手一撒,顷刻间,鸽子一跃半空,扑翅而飞……

    看着鸽子如执行任务般准确无误的往北边方向飞去,南宁国新帝宋暮衡才叹了口气,唇瓣却越抿越紧。

    过了一会儿,太监小棠子上前,垂眸恭道:“皇上,高台风冷,还是下去吧。”

    宋暮衡闭了闭眸,再睁开时,眸中哪里还有半分忧虑,那威赫清冷、自信傲慢的摸样,才是往日如昔的九五之尊,万圣之王。

    他墨眸微转,再次看了半空一眼,才向身后问道:“小棠子,玥王回京了吗?”

    小棠子想也没想,便脱口而出:“回皇上,没呢,奴才日日都命人去玥王府打探,若是回了,奴才定然知道。”

    宋暮衡嗯了一声,俊美的脸上闪过一丝懊恼,继而又说:“玥王三月离京,时至已经六个月,竟还没回来,明个儿开始,你让人去城外的驿馆等,见了玥王让他立刻进宫。”

    小棠子有些诧异,诸位王爷中,其实小棠子最看不起的就是玥王了,玥王在当初还只是皇子时,便是个不 学 无 术,整日好吃懒做的闲人,即便后来五王夺嫡,皇上继位,玥王也是半点功劳没出,小棠子就不懂了,皇上到底为什么这般器重玥王?玥王到底有什么好的?

    不过他小棠子只是个奴才,主子的决策由不得他去质疑,他颔了颔首,便以最平常的心态诺声应着:“是,奴才遵命。”

    ————

    虽然早知道了南宁的天气四季分明,可沈雁雪还是没想到,只不过八月而已,临近南宁疆北,天气竟然已经这么冷了,她搓搓双手,玉葱般的手指掀起马车的车帘,冲着不远处火堆边的小身影问道:“晴天,好了没?”

    不多时,一个矮不隆冬,大约五六岁年纪的小男孩便抓起正烤了一般的||乳|鸽,摇摇晃晃的跑过来,到了马车边,他嘟起小嘴,伸手将||乳|鸽一递,不满的道:“娘,为什么又是我烤?越到北方天气越冷,你倒是舍得我一个可怜兮兮的小孩子勤勤恳恳,劳劳累累的为你天天烤鸡烤鱼,你好狠心啊。”

    沈雁雪接过烤的热乎乎的||乳|鸽,撕了一片扔进嘴里,焦嫩的口感让她顿时满足得眯起眼睛,嘴上乐呵呵的道:“谁让你手艺好啊,再说,是你说请个车夫浪费钱,咱们现在才少了打点的人,你有什么资格抱怨?”

    沈晴天可爱的小脸皱成一团,他扁着嘴,黑亮如星般的眼眸紧盯着娘亲手中的||乳|鸽,一副口水都要流出来的摸样。

    沈雁雪睨了他一眼,随手撕了只鸽子腿给他,到底是自己的儿子,奴隶了之后,总是不能饿着他了,要不下次他罢工可就麻烦了。

    沈晴天兴冲冲的接过鸽子腿,一口咬了下去,咀嚼了两声才说:“对了娘,我把这鸽子打下来的时候,它腿上好像绑着个竹筒,这好像是只信鸽。”说完他又咬了一口,可脸上并无半点歉意,心里甚至还无良的嘟囔着,信鸽常年飞行,耐寒耐暑,果然肉质也要鲜美一些,赶明儿再打几只信鸽来吃。

    沈雁雪听罢,脸上也没什么特别的表情,只随意的问:“那竹筒里的信你看了吗?”

    沈晴天摇摇头,毫无愧疚的道:“扔到火里加柴了。”

    沈雁雪哦了一声,继续垂头啃着鸽子肉,啃完后顺手将骨头扔掉,又对儿子唤道:“一会儿加紧些赶路,今天晚上说不定就能到万石城了,到了城里,咱们也能安生的睡上一夜,这几天没日没夜的赶路,可累死我了。”

    累死她?天天躺在车厢里吃了就睡,睡了就吃……也累吗?

    贵了吗?

    沈晴天被鸽子肉呛得差点窒息,他捂住胸口,猛咳了好几声才仰头不悦的对着娘亲嗔道:“娘,你不要总在我吃东西的时候说笑话,我会被你呛死的。”

    沈雁雪眯了眯眸:“你说什么?”

    沈晴天背脊一颤,只得畏畏缩缩的扁扁嘴,不甘不愿的道:“我是说娘你貌美如花,出水芙蓉,倾国倾城,沉鱼落雁,娘你简直就是在世天才,我能当娘的儿子,简直是我积了几辈子的好福气……”

    沈雁雪满意一笑,摸了摸儿子的小脑袋,赞扬的道:“乖儿子你真是越来越有眼光了,不过说再多好话也没用,驾车的人还是你。”

    “我就知道……”小晴天皱了皱鼻子,蹭的一下跳上车板,对着黄棕色的大马呼喝一声,马车立刻云行而起。

    马车也不知行驶了多久,只到月以中空,万籁俱静时,车轮方才停下。沈雁雪伸出纤指,撩开车帘,车外面,晴天早已跳下马车,短小的身子在黑夜里显得有些单薄可怜,他一脚一脚的踩着黑路行了几步,才停在一处客栈边,他小棒槌似的手指握成拳头,似是使出所有的力气般,大力的敲着客栈大门:“掌柜的,我们要投栈。”

    他稚嫩甜糯的声音在深夜的街道有些突兀,客栈门没一会儿便开了,睡了一半被人硬生生惊醒的小二本是一脸烦躁,刚想打开门撒撒脾气,可一开门,眼前却哪里有半个人?

    “大哥哥,我和我娘想投栈。”柔柔糯糯的声音从底下传来。

    小二眼珠子登时一落,便见脚边竟站着个矮不隆冬的小孩子,孩子万石城里有很多,可这么可爱的孩子,小二还是第一次见,这孩子一张小脸白净如瓷,大大的眼睛一眨一眨,就像天上的星星般璀璨夺目,乍见到这么灵气逼人的小娃娃,原本还愤气冲冲的小二立刻心情大好,他蹲下子,就满脸和气的问:“小娃娃,是你想投栈?”

    “嗯。”小晴天重重的点了个头,随即短小的手指一指,指着后面的蓝色盖顶马车道:“晴天和我娘想投栈,娘就在马车里,不过娘身子不好,大哥哥,晴天身上只有一两银子,晴天想和娘亲在这儿住一晚,不知道够不够?”说着,他小小的脸庞黯淡了一下,似乎是在担心银子不够。

    万石城虽然地处北边,经济没有京城发达,但是在城镇里住投栈一夜,至少也要三四两银子,这还算是三流客栈的价位,若是好一点的客栈,一夜十两都是平常而论。一听对方只有一两银子,小二便有些挣扎了,可又见这可爱的小娃娃见他面露犹豫,就开始目露哀伤,正义的小二立刻大脑充血,异常冲动的答道:“够了够了够了,小娃娃你别难过,一两银子是够了的,快,你快带你娘进来,万石城里,夜里可凉得慌呢。”

    “真的?”小晴天脸上登时又重新扬起灿烂的笑容,他一转身,便急忙跌跌撞撞的跑进马车……

    可一撩开帘子,却对上娘亲斥责的目光。

    他扁了扁嘴,小心翼翼的问:“娘,一两银子,贵了吗?”

    沈雁雪叹了口气,摸摸儿子小小的脑袋,有些恨铁不成钢的道:“傻孩子,你怎么又忘了,娘不是跟你说了,谈房价的时候,得让人家包饭,吃饭若是还要额外付钱,那多亏啊。”

    小晴天立刻恍然大悟,懊恼的皱起小脸,可怜兮兮的嘟哝:“是啊,我怎么忘了搭上饭菜了。”

    两人来没来得及再说点什么,车外便响起小二的催促声:“小娃娃,接了你娘了吗?”

    背叛

    小晴天立刻朝娘亲投去一个坚定的目光,然后一把撩起车帘,满脸抱歉的对着车外的小二泫然欲泣道:“大哥哥,对不起,我娘说我们不住店了,那一两银子,我们用来买饭菜,我们已经一天没吃东西了,晴天肚子好饿,娘肚子也好饿。”

    小二立刻蹙紧了眉头,他脑袋一偏,眼睛顺势就往虚空的车帘缝隙望去,只见里头,一个面色苍白,口唇青紫的女子正虚弱的靠在马车的车壁上,那摸样,赫然就是个病弱美人。

    他忙问:“那你们不住店,你们今晚睡哪里?”

    小晴天吸了吸鼻子,咬着唇道:“我们睡马车就是了,前几日我们也都睡的马车,只是今日才到城镇,本以为可以好好睡一觉,没想到……”

    一听这茬,小二正义感再度作祟,他一扬浓眉,极之亢奋的道:“小娃娃你放心将你娘带进来,晚些我就给你们送饭菜去。”

    “可是我们没钱……”

    小二哈哈一笑:“没关系没关系,哥哥请你吃。”

    “真的?”小家伙一双大眼睛登时亮若彩虹:“大哥哥,你真是个大好人,你是晴天见过最好最好的人了……”

    被这可爱得像金童似的娃娃这么夸奖,小二顿时满脸喜色,催促着就将两人往请进店……他从头至尾都是一副沾沾自喜的摸样,显然一点也没察觉到,无形之中,自己已经成了个不折不扣的冤大头。

    赶路了几天,总算能吃饱喝足,安安稳稳的睡一夜了,两母子酒足饭饱,就抱在一起仰天而睡。

    第二天,两人还很无耻的又骗了一顿早餐才肯潇洒离去,而就在两人前脚刚离开客栈时……后脚,客栈内就发生了暴 动,只见满脸怒意,凶神恶煞的掌柜的正手持菜刀,怒气冲冲的追着他家败家小二满堂跑,那摸样,好像恨不得将小二剥皮拆骨,剁成肉酱似的……

    ——边境战场———

    漫天的黄沙蜂拥飞腾,远远看去,就像一团黄|色的迷雾笼罩在半空之中,让人几乎看不清澈这迷雾里头到底是什么光景……

    “方骞,听说你是那昏君手下的第一战士?哼,不过如此嘛,不如你就告诉那个昏君,让他别做什么无谓的抵抗了,索性带着整个南宁国投靠我喇尔族算了……”迷雾下,无尽的鲜血,绵延的军队,还有刺耳的笑声……

    看着满地的尸首,作为护国大将军的方骞木然的冷笑,经过这场连续了七天七夜的杀戮,他方败了,三十万精锐大军,最后只剩下这苟延残喘的五万不到。作为战士,若是真的技不如人,他可以认输,甚至可以在战场上亲自切腹自尽,可是……哼,他抬起鹰隼般的眸子,死死的瞪着站在赤喇身边的那个熟悉声音,紧绷的意识几乎快要碎裂。

    他咬了牙,冷冷的看着那抹身影,执着的问:“尤渊,为什么?到底是为什么?你我兄弟之情整整二十年,为何今日出卖我的,竟是你?”

    那个名叫尤渊的轻盔男子目露寒光,冷冷一笑:“为什么?哼,你倒是还好意思问我,你当我是兄弟,你可知道我只当你是仇人?小时候,我是你的书童,长大了,我是你的副将,你可知道,无论是才智还是战力,我都胜你一筹?若非我父千叮万嘱让我不可强压过你,凭你,也配当南宁国第一护国将军,你今日所得的一切,本就是你那生为护国公的父亲为你谋划好的,拥护四皇子,助君平乱,你以为这里头有你多少功劳?今日,我就是要你知道,你到底有几斤几两,你到底配不配得上如今你所得的一切繁荣……”

    拯救

    “你……”方骞几乎不敢相信,眼前这个满目恨意,口舌阴鸷的男子,竟是如自己朝夕相处了二十余年的好兄弟,他沉痛的垂下眸子,就是这个人,在南宁战士的粮草里添毒,就是这个人,在战士的兵器上动手脚,就是他,害死了整整二十五万精锐战士,甚至会害了整个南宁国。

    手中的钢刀在这一刻似乎又重了不少,方骞骨节泛白,蓦然,他突然横起钢刀,眸光一闭,刀锋顺着脖子,眼看就要抹脖自尽了……

    “噔……”

    一声清脆的声响兀的一响,在众人还没看清到底发生了何时之际,只见方骞手中的钢刀已经飞开了几尺之外,而黄雾蒙蒙的远处,一抹铅华白净的身影,也翩然而至。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只听说过被敌人杀死的战士,没听过自尽身亡的战士,果然只是个绣花枕头,怪不得失败人前。”清冷的声音夹杂着点点讽刺,迎面而来。

    满场众人不禁同时仰头往那声音来源出望去,只见一匹黄马之上,正站着个白衣翩华的惊艳身姿,那抹出尘的白在这迷雾般的黄沙中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却又是那样的飘逸如仙。

    沈雁雪看了一眼下方的众人,环顾之下,最后将目光定格在一个身着异域服饰,却满目狰狞的中年男子身上,她红润的唇瓣微微扬了扬,径直问道:“你是喇尔族的首领赤喇吗?”

    赤喇眼眸微眯,直觉的对这个突然从天而降的女人心存警惕,在这绵延的战队、遍地的尸骸之中,一个女人竟敢只身前来,这不太合常理了,加上她刚才随意发射一枚暗器,便将方骞手中的三尺钢刀嘣然击飞,这等干练骇人的手法,更是让人不得不防。

    就在赤喇万千思绪时,一旁被人击下钢刀的方骞,与站在赤喇身后的尤渊却都不约而同的遥遥看向那马上英姿飒爽的素衣女子,眼里只有怔忡……是她吗?真的是她吗?

    沈雁雪看了看天色,有些不耐烦的啧了一声,又问道:“我说大胡子,你到底是不是喇尔族的首领?是不是你也给句话啊,干耗着你以为真的不用钱啊?”

    赤喇目光一狠,眸中杀机已动。

    他的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沈雁雪笑了笑,再微微动了动骨头关节,热了个身,便俯头往下一冲……

    没人看清她的身影是什么时候降落的,只是当所有人回过神来之际,那个素白的身影已经消失了,而人群中间,一个断了头却屹立而站的男人,却显得那样突兀。

    “啊……”不知谁叫了一声,这个声音,就像地狱里招魂的死神,无形的在每个人心里都落下了一个恐惧的烙印。

    望着黄雾中的某一方,尤渊的目光越发深邃,或许别人都没看清,但是他看到了,那个女人手中的短刃如此锋利,杀人的动作又是如此熟练,变动逃离的身形更是如此的快速,呵,不过七年不见,沈雁雪,你怎么就变了个人?这七年,你到底经历了什么?

    援兵

    带着赤喇的人头,沈雁雪跑得很快,她在现代所练的古武学便是以“快”著称的功法,快速的手法,快速的身形变动,这让她在无数战役里无往不胜,当年美国fbi甚至还友情赠送给她一个格外劲爆的外号——“飞冥”,寓意:飞跃在天空的幽冥。

    出了绵延的黄沙滩,她很快便看到了不远处一辆蓝顶马车,她笑了笑,一闪身,便进了马车,马车也在下一刻跃腾起来……

    马车不知道驶了多久,只等天都黑了,车轮才停在了离黄沙滩三十里外的树林中,矮小的晴天钻进车厢,一双眼睛星星闪亮的盯着沈雁雪,急切的道:“娘,战利品呢,战利品呢?”

    正在养精蓄锐的沈雁雪睁了睁眸,睨了一眼近在咫尺的儿子,不咸不淡的哼道:“你是想要战利品,还是想要你娘?”

    “什么意思?”晴天困惑的眨了眨眸。他看娘不过半个时辰便带回了喇尔族首领的人头,难道不是因为对方防守很疏忽,所以娘才创下了有史以来以最短时间完成任务的记录吗?既然对方防守很疏忽,那娘砍了人头后,自然应该多带点其他金银财宝回来啊,娘以前不都是这样吗?

    沈雁雪翻了个白眼,回想起当时黄沙滩上的几十万人潮,脸色黯了黯,在那样的情况下执行任务真是没办法中的办法,没有一个刺客会在大庭广众之下砍下“任务”的首级,若不是为了救那个被人出卖后生无可恋的南宁大将军,她才不会在那种时候现身呢,所以,当她砍下赤喇的人头后,几乎气都没喘的便以最快的速度逃离现场了,要知道,若是动作真的慢了一点,很可能她就会被那几十万喇尔族战士千刀万剐了。

    想到这里沈雁雪不觉有些心烦,那个南宁大将军她根本就不认识,她也不懂自己为什么会突然脑残到不惜暴露身份去救他,可是那一刻,她的身体真的就像出于本能似的不希望他出事,为什么会这样呢?难道是这具身体原本的主人与那个男人有什么关系?

    关系?

    她的目光蓦然发冷,眼眸一转,深邃的眸光立刻投向自己霹雳无敌可爱的儿子……难道,那个男人,是晴天的老爸吧?

    沈雁雪顿时有种五雷轰顶的感觉……不会吧,那个男人这么弱,简直就是个窝囊废,她儿子的老爸如果真是那种货色的话,她真的会很严肃很严肃很严肃的鄙视这具身体以前的主人的审美观的,她到底是这样一个大脑缺氧,或者视网膜脱落的笨女人?竟然会喜欢那种没用的男人,太让人无法接受了。

    小晴天正处于没有额外战利品而失落的内心交战中,自然就没发现自家娘亲那不寻常的目光,不过如果他现在抬起头,看到她家娘亲那彷如踩到大便的苦逼表情的话,应该会觉得就算少十件额外战利品,也是值回票价的。

    北方的天气越来越冷,既然任务已经完成了,两母子也就没有继续停留的必要了,休息了一晚上,第二天一早,蓝色的马车再次疾驰在回京的车道上。

    而就在他们离开后的半个时辰,一个衣衫破碎,手持三尺钢刀,一脸血污的男人突然急匆匆的跑进树林,当他看到地上那还冒着浅浅黑烟的火堆,刚硬的脸上闪过一丝懊恼,盯着那堆已经烧黑的木柴,他喃喃轻语:“雁雪,到底……是不是你?”

    后面杂乱的脚步声很快响起,血污男子握紧钢刀,眼眸发狠,回过头去刚准备再次迎战,却在看到领头人的样貌时面露惊喜:“阿左,怎么是你?”

    谁杀的?

    被唤作阿左的男人也松了一口气,看着他道:“放心,后面追杀你的喇尔族追兵已经被我们杀了,你不用担心了。”

    方骞挑了挑眉,对于对方的及时出现虽然饱含惊喜,却也满是疑惑。

    似乎看懂了他的困惑,宋左叹了口气,才道:“皇上不久前知道了尤渊对南宁恐有异心,便立刻调配我带领十万援兵赶来支援你,可是我赶到黄沙滩时,只看到满地的鲜血与尸体,却找不到你,我抓了个重伤的喇尔族逆贼审问,他们说你正被喇尔族追杀,我这才立刻赶来救你。”

    方骞垂下黝黑的眸子,一想到黄沙滩上那整片的尸海,他的胃就开始抽痛,那些战士的死,可是因为他。

    见他目光幽暗,宋左沉了沉脸,侧头对着身后的副将道:“传令下去,全国通缉尤渊。”

    “是。”身后的人很利落的应了一声,便转身快速离去。

    宋左与方骞也算交情颇深,虽然知道方骞如今肯定比任何人都要内疚,都要难过,可有些话,他还是必须说:“阿骞,不是我说你,尤渊的心机之深虽然你我都没料到,但是既然皇上的手谕已经给你了,无论你再怎么信任尤渊,也万不能忤逆皇上的圣谕才是。”

    “手谕?”方骞抬起头,浓黑的眉毛搅在了一起。

    “是啊,皇上七天前就飞鸽传书给你了,难道你没收到吗?”皇家饲养的飞鸽耐寒耐暑,动作灵敏,且认人功力惊人,除非遇到了意外,否则飞鸽一旦飞入了军营,就算万箭穿心,也一定会将书信亲手送到当事人的手中,这也是为什么皇上的手谕敢随便交托给一只雀鸟的原因,此种信鸽的忠诚度之高,甚至比人还值得信任。

    方骞眉头皱得更紧了:“可我的确没收到皇上的手谕。”

    “什么?”宋左也拧起了眉毛:“你说真的?”

    方骞点了点头,却又转而沉叹起来:“不过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不管怎样,都要怪我,若非我识人不清,也不会害死这么多战士,我难辞其咎。”

    宋左看他目光澄清,不像说谎,沉默了一下,还是勉强叹了口气,宽慰道:“算了,好歹你也手刃了赤喇那蛮夷匈奴,也算是为这多士兵报仇了。”

    方骞冷笑一声,目光越发悲哀:“赤喇不是我杀的。”不止不是他杀的,他还差点没出息的在仇人面前横刀自尽,说起来,他还真是窝囊。

    “不是你杀的?”宋左吃惊的瞪圆了眼睛,一脸难以置信。他抓的那个重伤的俘虏只说赤喇已经死了,的确没说是被谁杀死的,可是看喇尔族所有人几乎都出动了来追杀方骞,他就以为一定是方骞杀的,可是现在方骞都否认了,那赤喇到底是被谁杀的?

    他疑惑的目光刚刚投过去,就听方骞声色幽冷的道:“不要问我,我也不知道是谁,她的动作太快了。”在没再次见到雁雪之前,他并不想将她说出来。她的失踪当年就众说纷纭,如今她又突然出现,还是以这样骇人的姿态。一个原本娇滴滴的沈家三小姐,七年的不见,突然变成了个须臾之间杀人于无形的冷血刺客,这绝对不是一件可以随意公诸人前的事。

    不知道?怎么会不知道呢?宋左还想问什么,方骞却又开口:“既然赤喇已经死了,喇尔族为了新任族长事,自然会内乱一阵子,一切还需从长计议。”

    拦路抢劫

    宋左不置可否的点点头,心里却仍旧疑惑,喇尔族素来以蛮横强悍著称,之前他们并没有干 扰南宁的意思,可当三年前赤喇继任族长后,三年之内,他们便干 扰南宁北方边境十多次,赤喇的实力无疑是喇尔族数百年基业中最强的一个,这样一个有胆有识,有勇有谋的人,会轻易的被一个不知哪儿冒出来的小人物砍 杀吗?这太不寻常了,也太让人警惕了。

    宋左眼眸深邃,看来,回京之后第一件要事,就是尽快找到那个刺杀赤喇的人,找到之后,如果对方识趣肯投靠南宁,他自然无任欢迎,如果对方不肯,那……他会不惜一切代价,让那个拥有强大攻击力的威胁者,彻底消失在世上。

    “阿楸!”马车里,本正斜躺着假寐的沈雁雪突然打了个喷嚏,她揉揉发痒的鼻子,撩开车帘对外头问道:“晴天,到哪儿了?”

    正欢欢喜喜驾着车的小晴天一手持着缰绳,一手捏着鸡腿,嘴里含糊的回道:“娘,到南卫坡了。”

    放下车帘,沈雁雪皱皱鼻子,低低的咕哝:“奇怪,已经到中暖地区了,怎么还冷得打喷嚏?”说着,她索性抓起旁边的毯子,将自己裹起来,裹好了,她又重新整理了一下身后的大枕头,刚想躺下去继续假寐,马车突然冷不防的往前一倾,她一个措手不防,差点栽出马车。

    “沈晴天,你要谋杀是不是?”她愤怒大吼。

    下一秒,车帘突然被掀开,就见满手油腻的小家伙一脸不满的说:“娘,有人拦路抢劫。”

    “拦路抢劫?”这山坡地区倒是多的是拦路抢劫的贼盗,若是往常,她倒是可以陪那些强盗戏耍戏耍,找些乐子,可是这两日日夜兼程的赶路,她可就没什么闲工夫跟无聊的人耽搁了。

    她挥挥手,一脸随意轻蔑的道:“将他们打发走,别扰了老娘午觉。”

    小晴天皱了皱鼻子,无可奈何的嘟起嘴:“可是娘,他们不是抢劫我们,是抢劫另外一辆比我们的马车看起来漂亮一百倍,一千倍的翠盖珠缨的大马车。”

    “漂亮一百倍,一千倍的翠盖珠缨车?”这山坡地区,盗匪横行,竟然还有人敢公然高傲的以如此富贵的姿态穿行?

    目光一讶,她索性探出脑袋,往外一看,竟果真见前面不远处,有群五大三粗的精壮男子,正手持利刃,团团围着一辆玉翠冠盖,珠缨为帘的豪华贵车。

    按理说能乘这样好车的人,不是皇亲贵胄也是富豪之家,身边应该不乏有侍卫随从沿途保护才是,可如今这车却独世而立,四周一个护卫也没有,反而有些奇怪了。

    就在这时,那堆人,也起了动静。

    只见珠帘掀起,一名摸样伶俐,穿着质朴的十三四岁小丫头从车厢里钻出来,她手里拿着一叠银票,笑盈盈的走到山贼头头面前:“这位大哥,这些是我家少爷特地孝敬给大哥们的,还请您笑纳。”

    一手夺过银票,山贼头头略微看了看数量,眼中的贪婪之色顿时更甚了,他猥亵的哼笑两声,上下打量着了一圈眼前的小丫头,啧啧声道:“随随便便出手就是一百两,这么说你们身上还有更多的银子?识相的就把银子全拿出来,再留下马车,大爷们就放你们走。”

    小丫头脸上的笑容有些挂不住了,她顿了顿,迟疑的回望了车厢一眼,这才重新填上了笑意:“大哥,一百两银子,也不是个小数目了,今日留一线,日后好相见不是。”

    刺眼

    “呸,谁跟你今日留一线?就是再见你十次,老子也照抢不误,你他妈废什么话。”说着,他大手一挥,轻松的将小丫头推到一边,大步一抬就往马车方向走。

    给脸不要脸!小丫头气得满脸煞红,连忙冲到马车前面,双臂张开,阻挡山贼头头前进的步伐,声音更是几乎咬牙切齿:“我家少爷尊容,岂是谁的眼睛都能玷污的,你个胡搅蛮缠的贼人,若非我家少爷今日急着赶路未带侍卫,你们早就人头落地了……”

    山贼头头浓眉一挑,再哼一声:“好好好,要有本事,就来砍大爷的人头,大爷在这儿等着呢,哈哈……”他话一说完,四周山贼也纷纷跟着起哄,小丫头本就脸皮薄,被他们这一笑,登时气得脸更红了。

    不远处的沈雁雪看那边嘻嘻哈哈好像一时半会儿没有结束的意思,她脸色一沉,有些不耐烦了。这要打劫也麻烦不要挡在大路中间好不好,阻塞交通要道他们以为真的不用罚款啊?

    “娘,那边好慢哦。”吃完一只鸡腿,小晴天不知从哪里又摸出只鸡腿无聊的坐在车板上,像看戏似的看着前方的情况,嘴里还不屑的抱怨着。

    瞪着儿子越来越圆的小肚子,沈雁雪嘴角抽了抽,心里诧异,他到底把这些鸡腿藏在哪里的?

    不过既然一向耐心十足的宝贝儿子都觉得太慢了,那肯定就真的太慢了,她叹了口气,悠然道:“把车驶过去,莫非还真要等到他们完事不成?”

    小晴天啃着鸡腿,悠闲的靠着车厢壁上,张口就对那匹黄棕色笔挺高大的拉车马径声吩咐:“大黄,过去一点。”

    被唤作大黄的大马听到了主人的命令,立刻抬步,仅十几步左右,便驶到了正僵持着的“案发现场”。

    山贼头头之前就注意到这辆看起来很朴素很穷的蓝顶马车了,他没出声一是因为他正忙着宰肥羊,做大买卖,二是因为他料想看到他们在劫道,一般正常点的人都应该绕道而行,拔腿就跑,他怎么也没想到,这辆马车竟然会朝他们开过来。

    微微惊诧一下,又看到驾车的竟是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娃娃,他的脸色便难看了起来,他就说对方怎么敢走过来,原来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孩子。

    旁边一个小喽啰见状,哼笑一声就过去驱赶:“喂喂喂,哪里来的臭小子,要命的就赶快走,走晚了,别的把你们也劫了。”

    小晴天啃着鸡腿,口齿含糊的说:“叔叔,晴天和娘要从这里过,你们让开一点。”

    哈?要他们让开?

    小喽啰登时一脸冷笑,他举起大刀,故意扭曲成狰狞的表情,恶狠狠的吓唬道:“臭小子,你是傻了吧,没看到大爷在做买卖吗?识相的赶紧走开,否则大爷手里的大刀可是不认人的。”

    小晴天皱皱鼻子,扔掉手中的鸡骨头,随意擦了擦手,一脸正色道:“叔叔,晴天是不会走的,你们要是不让路,晴天就冲过去了。”

    “呀,你个混小子……”

    “狗子,你还在磨叽什么?杀个小孩子有什么大不了的,废这么多话干嘛?”山贼头头眼见自家手下竟然还当真和一个芝麻点大的小娃娃争吵起来,当场沉下脸去,在他看来,多余的废话还不如尖锐的大刀管用。

    狗子见老大生气了,忙点头哈腰的应承着,又转头对着小晴天恶狠狠的道:“你个臭小子,害大爷我挨骂,看老子不收拾你。”

    说话间,他持着钢刀跨步上前,可他的刀尖还没靠近车板,就听车厢内“嘶”的一声,一根肉眼看不到的银针飞跃而出,直直的扎进了那叫狗子的山贼左眼。

    “啊……”捂住鲜血四溢的左边眼眶,狗子的声音凄厉极了。

    没有天山寨

    山贼头头面色一沉,他闯荡江湖这么多年能够幸保不失到现在,也不是没有眼力见的,他看了看自家手下,又目光凝重的看向浅蓝色的马车车帘,心里的确有些忌惮了。

    小晴天不知从哪儿又掏出只鸡腿,边啃边含糊着说:“叔叔,你们要是再不让路,晴天的娘亲会生气的,娘亲生气的话,后果会很严重,你们也就会很危险的。”

    这话一出,山贼们你看看我,我看看,有的甚至开始交头接耳,其实从刚才马车中人投放暗器的手法看来,就可以大略看出里头的人是个高手,可他们本就是做着刀头舔血的生活,在没有得到确实的证明前,他们还不想轻易放弃。

    山贼头头看了一眼躺在地上已经痛晕过去的狗子,壮着胆子对着车厢中人拱了拱手,道:“女侠手法纵然高超,只是这南卫坡上,一直是咱们天山寨的地盘,女侠派个小娃娃出来打发我们天山寨,似乎也太过不尊重人了。”

    “哦?那你要如何?”车厢中飘出个云淡风轻的女儿声,那声音很轻,很柔,却清晰的传进每个人的耳里,不容忽视。

    听到这个如此柔弱的声音,山贼头头顿时有了底气,毕竟再能干的女人,也就会使两下子暗器,不足为惧。“要过南卫坡,自然要留下点东西,女侠也是江湖中人,理应明白这个道理,我张老大也不是欺负孤儿寡母的人,买路钱你就看着给点吧,终归不能让我们这么多兄弟白干活不是。”

    “呵,好大的口气。”一只如碧笋般纤华细腻的玉手缓缓撩开车帘,车厢内,但见一位身穿月白色衫子,瓜子脸蛋,眸如点漆,眉目如画的秀绝女子微微探首,看着外头一圈的人,清澈的眸里丝丝潋滟:“你说这南卫坡是你们的地头?所以我过路就要付钱?”

    她的声音依然很轻,并且配上着秀绝清雅的长相,更是容易让人掉以轻心,张老大呵呵两声,心里捉摸着,这小娘子好俏的气质,一会儿弄点迷 魂 香,将她带回山寨当压寨夫人也不错。

    似乎没有看到张老大眼中的贪婪,沈雁雪笑了笑,如樱花般的唇瓣粉嫩粉嫩的,可说出来的话,却让人浑身一凛:“既然如此,这南卫坡就改 朝 换 代吧。”话音一落,她素手一挥,无数银针如秋雨般纷纷落下,这些不是普通的银针,是一种特制的暗器,锋利,坚韧程度超出人的想象。

    一时间,官道上惨叫声此起彼伏,不过一盏茶的功夫,刚才还挺直背脊的二十几个粗壮大汉,已经全部倒地,其中十几个已经断了气,剩下一些还能苟延残喘的,却也是奄奄一息了。

    “你……你……”?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