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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将之一代天骄(女尊)第4部分阅读

      名将之一代天骄(女尊) 作者:rouwenwu

    风和作者对峙。随风:我是一个军人,虽然不是正统的,可在我心里,我就是一个军人,你却让我学这些旁门左道,什么意思啊你?作者:呃,这个,那个,我不是边想边写的嘛,谁知道最后会写成什么样,所以先给你学了吧,万一……万一还真有一天用得着呢。说完,某无耻作者低着头不敢看随风锐利的,能把她杀死的眼眸。(其实是某作在看僵尸小鬼时看到里面那个抓鬼的老道看起来挺厉害的,所以就忍不心要把人家的本事挪过来用,有够无耻的)

    结果台下众亲纷纷扔来鸡蛋,白菜,西红柿……

    某无耻作者身手敏捷一一接住,还死不要脸地笑了:哈哈哈,今天晚上终于有菜吃了,不旺我这么辛苦写文啊,谢谢,谢谢……

    观众集体绝倒……

    想参军

    “怎么样,这一期的新兵资质不错吧。”不知道什么时候,刘千站在随风身后。

    随风回头望了眼刘千,再转首到那些新兵身上,点点头。在这个世界里,这样的训练,说起来已经是很高明了,而这些新兵都能吃苦耐劳,的确是很不错。

    刘千突然叹了口气,“真怀念战场上奋勇杀敌的日子。”

    听到刘千这样说,随风也想起了和队友们一起做任务的日子,其实野狼队能让整个队一起做任务的机会很少,多般都是单独行动的多,因为每个人都是那样的厉害,如果出动到整个队,那肯定是对方有一个军队那么多人,所以野狼队里,每个人都是骄傲的,一起任务的次数屈指可数,但是想起来,曾是那么的开心和幸福,然最后一次任务,野狼队缺损失了两名金狼,一前一后,她和他!

    “是啊,战场上奋勇杀敌保卫国家的才是真正的英雄。”随风也向往地附和。

    刘千诧异地望来:“小风也当过兵?”其实随风的气质真的很象军人,而且还是领导一方的那种,充满了莫名令人信服的霸气,还有一股很浓郁的杀气。她第一次见到随风时,就曾经以为她是某个将领,还曾为她屈就在小小的篇册室里大感惋惜。

    随风没有回答她,而是直接说道:“我想去参军。”是的,她想参军。

    刘千拍了拍她的肩膀,欣慰道:“去吧,去参军,总比窝在这里发霉的好,好好干一番功绩回来。”

    随风不出声了,她不是不想去,她是在替皖月设想,皖月一个弱男子,带着孩子,她不放心,这——其实是她愿意上京来找秦韶扬的原因,如果不是这样,她早踏上了战场。她亏欠皖月很多,如果能让他幸福,一辈子默默无名又怎么样呢。

    可是——

    双手紧握!

    为何体内那股疯狂的暴动就是无法平静,她知道以她的性格,是闲不下来的,她早就习惯了忙碌(刚来那两年不算,谁都有伤心矢志的时候),习惯了战斗,习惯了拼杀。

    如今澜月国战事连连,西楚频繁侵犯,澜月国已经失了两座城池,少了秦家将领,澜月国可是一直在打败仗,而南面的华南也举兵蠢蠢欲动,北面也的楼兰国虽然国小物乏,却也趁澜月国无防备之时偶然到澜月国边城做些偷鸡摸狗的事,边界几个城的百姓终日忧心肿肿,深怕战争波及到他们,于是大量流民前往别处躲避,使得澜月国税收严重减少,又加上长期战争,国库早已空虚,再这样下去,亡国是迟早的事。

    后,澜月国女皇李元清不得不把帅印交给秦韶扬。

    于是秦韶扬连忙赶去边关以力挽狂澜。

    又过了几日,随风终于在城北找到了一间空房要出售,随风去看了一下,房子不大,却有前后两个小院,屋子里家什都有,而且也被打扫得很干净,所以随风就收拾自己的包裹,拒绝了秦韶扬几个夫侍的企图挽留下,一家四口搬了出去。

    “喜欢这里吗?”

    “嗯,这里很好。”皖月是真心的喜欢,这房子虽然不大,却有两个院子,前院虽然较小,可因为什么都没有,显得很空旷,后院却种满了果树,有桃有梨,此时刚好是桃花开时节,看上去很美,还有着淡淡的花香。屋子除了主屋就只有五六间小房,看起来小,也足够他们住了,所以皖月很满意,老爹也很满意,想不到随风才来不久,有能买上房子,看来他真的没看错人,随风的确是个能干的孩子,皖月交给她,老爹很放心。

    又过了一个月,边关快报,秦国公宝刀未老,把西楚贼打得落慌而逃,半年来的连连失利终于扳回了一局,女皇大喜,直夸国有秦韶扬,国家不亡。对于胜仗,百姓也心欢喜,毕竟参军的可都是他们心头的肉馍馍啊,胜利,就意味着死去的士兵会少一些。

    随风望着西方,那边的战事,恐怕不会这么容易落幕啊,秦韶扬始终老了,就算再厉害,她的身体也会吃不消的,她又怕自己唯一剩下的女儿犯险,所以没带着她去,女皇本就想打压她的权力,那些新的将帅怕不会真的信服与她,毕竟那些都是跟秦韶扬有些过节的大臣推荐的人。

    这两个月,她可是把这个国家摸透看透了,甚至他国的情况她也打听了不少,不是她关心沐国,而是她只要跟战场有关就会热血沸腾,就会下意识地去了解一切。

    “风,你是不是有心事?”这段时间总看见随风皱眉沉思,皖月不是没看见,是他不敢确认而已。

    “没事,别乱想,睡觉吧。”拥他进怀里,随风闭上了眼睛,只是抱着他的手有点紧。

    “风,你不开心,我看出来了,能告诉我吗。”皖月性格很倔强,随风的样子让他感到不安。

    “皖月,如果……如果我想去参军的话,你会同意吗。”随风头没抬,在他背后闷闷地说道。

    皖月身子瞬间一僵,他还未开口,随风就赶紧保证:“我只是说说,不会真的去的,我放心不下你们。”心底却叹了口气。

    皖月笑了,说不出心里的感觉,有点酸涩“风能保证一定平安归来吗?”随风对他说过,她在哪个世界里就是个军人,所以他理解随风想要参军的想法,随风是天生的军将,他能看出,他只是——只是害怕失去她而已!

    “皖月——”随风震惊地抬起头来。

    “能吗?”皖月转过身面对着他,眼神是那样的信任和爱恋。

    随风猛一下将他抱得更紧,几乎要镶进自己的身体:“谢谢,我保证,我一定会活着回来,决不缺胳膊缺腿。”声音有点哽咽,瞧她找了个多么善解人意的好男子。

    “什么时候去?”皖月声音却有点闷闷的,也抱紧了随风,用力地嗅着她身上淡淡的味道。

    “我要去找秦小姐要个手印,随下批新兵一起前去,以后……我不在的时候,你要辛苦了,好好照顾自己,不能让自己病倒了,还有爹那,你也多担待点,随安就拜托你了……”

    “是,我知道,你也要照顾好自己。”说到这里,皖月已经泪流满面,随风将他移开些许,然后狠狠地吻住他,把他脸上的泪水悉数吞进肚子里——

    一番激|情纠缠到天亮!

    次日一大早,随风就去找秦速心安排入伍,因为她想马上上战场,所以只有找秦速心才行,如果不找秦速心,那么他就得按新兵的方式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训练,那种粗浅的训练,她没必要参与,所以只有找秦速心,毕竟她刚好管这片。

    (为毛米收藏,米票票捏,银家真的写得好差吗5555555)

    参军

    随风熟门熟路地进入将军府,守卫也不管她,毕竟在这里住了一个多月,这些护卫都知道随风跟秦韶扬的关系,所以她到来,自不会阻拦。

    跑去到军营,秦速心却不在,随风没多想就直接来将军府,顺便去给秦韶扬那几个夫郎请了个安,然后在往秦速心的房间去时却在秦速关的院子里见到了秦速心,而不知道秦速心对李慕颜说了什么,被李慕颜狠狠训斥了一顿,秦速心涨红着脸大声地嚷嚷:“大姐已经死了,难道你要这样过一辈子吗,为什么我不可以……”那声音透着绝望和不满。

    “我既已跟速关拜了堂,她这一生都是我的妻主,而你也永远是我的小姑,所以,请你以后不要再对我说这种话,也请你不要随意跑来我这里,我不想别人有所误会,如果你觉得我是你姐姐的亡夫,需要照顾,那么麻烦你去照顾你二姐三姐夫,不要来打扰我,我只想安静一个人,现在……出去!”

    随风咋舌,她是第一次看到这个平静清冷的六皇子这样发怒,听到这些,让她难堪地不知道该走还是该等了。

    “为什么?我有哪点不好,就因为我年纪比你小吗,难道年纪比你小,就不能爱你了吗……”

    “住嘴,不许你说那个字,你出去……啊,放手,你想干什么……”

    “我不放,你知道我想这样抱着你想了多久了吗,从你嫁给大姐的那一天就想了……不放,死也不放……”

    随风目瞪口呆地望着那个耍赖皮的秦速心,觉得这个时候,如果让他们发现自己的话,那事情就会变得比较复杂,于是刚想走开,却看到秦韶扬的正夫吴氏往这走来。

    不得已,随风用力咳了两声:“咳咳!”

    听到咳声的秦速心迅速地将搂在怀里的李慕颜放开,待看到是随风时,她的俊脸一黑,随风却及时地喊了句:“姨父。”

    然而这两字象炸雷一般将秦速心炸得脸色苍白,李慕颜身子也抖了下,以更快的速度跟秦速心拉开距离,然后感激地看了随风一眼。

    “小风,可是找到速心了,咦?素心,你怎么在大姐夫这里?”吴氏调高了嗓子,眯起的眼显示着他此时的猜测。

    “呃,大、大爹,速心给大爹请、请安,速、速心……”秦速心急得脸都蓝了,旁边的李慕颜心口也一跳一跳的不敢出声。

    随风一看这情形就知道这吴氏在秦家的地位不低,于是道:“回大姨夫,随风刚才同速心经过六皇子这里时,看到殿下在搬花盆,所以速心就过来帮忙搬花盆的。”好在旁边真的有花盆移动过的样子。

    “哦?是这样吗?”吴氏顺眉问道。

    “是,大爹,速心看见大姐夫搬得吃力,所以就帮忙搬了。”秦速心冷汗直流,却不敢看向吴氏。

    吴氏左右看了看他们,点头道:“嗯,好。颜儿也不要老是对着这些花花草草执迷不悟,你一个堂堂的皇子,整天抱这些花盆换来换去的,万一伤着腰了怎么办,这种事以后就让小葵做就行了。”

    “是,爹。”秦速关是吴氏的女儿,所以李慕颜就是他的女婿。

    “好了,我还要去舒心苑,速心你也不要打扰你姐夫了。”

    “是大爹,大爹您慢走。”

    “大姨父您慢走。”

    吴氏走远了,秦速心擦了擦额上的冷汗,瞟了随风一眼:“刚才,谢谢你了。”如果不是随风咳声让她及时放开姐夫,被大爹看到的话,大姐夫一定会被送回皇宫不算,而她——则会马上被禁足,虽然,她感激随风,却不代表她喜欢随风。

    “你走吧,以后不要再来了,如果你不想害我的话。”李慕颜清冷的声音带着两分无奈,做为一个皇子,他的命运不在他手里,其实早晚,母皇都会接他回宫的,他虽然嫁了人,却还是处子之身,母皇要打压婆母,就一定会把他再嫁,而嫁的人,绝对不会是跟秦家有联系的人,这些,婆母是知道的,秦速心对他有意,其实家里的人都知道,只是不愿意点醒她而已,而婆母就把这事交给了大夫人严管,这也是速心害怕大夫人的原因。

    如果,秦速心不顾一切要了他,那么,秦家就会被安上莫须有的罪名抄家。

    不过,最近战事频繁,国内需要婆母,所以母皇就算想对秦家下手,也暂时不敢,也许也正是因为这一点,秦速心才胆子大起来的吧,唉!速心是个不错的女子,可他——对她无情,所以不想害了她,更不想害了秦家。

    从李慕颜那出来后,秦速心的脸色就很难看,牙帮咬得很紧,双拳也抓得很紧,青筋直冒。

    随风跟在她身后,眉头直皱,想着,如果秦速心不答应,那她直接上边关去找秦韶扬算了,想到这,她直接开口:“我需要一封批准函,或者一份公文,只要能让我马上去前线的就行。”这样能免去新兵的训练,所以她才会来找她的。

    秦速心停下脚步回头望着她:“你要去前线?”她以为随风来找她有什么事,但她心情不好,所以不想理她,只是想不到她竟然是为了能马上去前线而来找她,这让她很意外。

    “是,随风的愿望就是驰骋战场。”口气是无比的期望,那身上发出的淡淡的气息,让她看起来真的象个征战沙场的大将军般。

    秦速心眯起了眼打量起她来,眼里虽然有几份嘲讽,心里却对随风重新评估了一番,随风住在他们家时,她都很少接触她,因为她不喜欢随风那份沉着和睿智的眼眸,还有那任何男子见了都会起爱慕之心的身高和长相,她不否认随风真的长得非常的帅气俊朗,这也是她不喜欢她的原因。

    “你、去前线,那你夫郎和孩子呢?”她记得她有个非常美丽的夫和一个非常可爱迷人的儿子。

    “我不会让自己有事的,所以皖月同意了。”说到这里,随风笑了,整个人看起来更加的风神俊朗。

    秦速心怔怔地看着她,久久说不出一句话来,最后在随风向她讨要批准函时只能傻傻地点头答应。

    随风终于拿到了可以前往前线的批准函后,心底突然感慨万千,然后想起了谢老三,来到京城这么久,她还没去找过谢老三,而她要踏上征程了,皖月——她始终是不放心他留在京城,如果有谢老三的照顾,那就有了不少的保障。

    于是直接赶往摘星楼。

    “哟,这么俊的爷,快来来来,秋容、水香还不快快出来接客……”

    “不用嚷嚷了,我找谢老三。”

    笑容僵在老老鸨脸上,听到谢老三时,身子还抖了抖,可见对谢老三是熟悉的,不过这老鸨反映也快,就那一下,马上又堆满了诌媚的笑:“哟,原来是找谢司卿的啊,快进来坐坐,爹爹谴人去给您叫谢大人来。”

    司卿?看来谢老三升官了。司卿可是教皇子皇女习武的老师的称呼,地位可不一般,想不到谢老三还有这本事,教皇女武功,呵呵,她那身粗鲁的功夫,随风摇摇头。

    (作者话:本文更新也许不会很快,前面的时候能够每天一更,后面的话,也许会更慢,所以有点慢热,不过银家会很努力去写的。这里说一下文的结构,开始的时候属于事业型,所以比较少感情戏,的是到了后面,因为南竹多了,而个个要讨好随风耍尽了手段,所以感情戏会多点)

    司卿

    “谁他娘找我,不知道老娘正在忙吗……”非常不满的雷公嗓吼得老鸨一个劲地赔礼道歉。

    随风挑着眉,并不说话,只是戏谑地瞅着楼上衣衫还有点凌乱的高大女人。

    谢老三正在温柔香里被老鸨拽了起来,她难得要到清琴,才开了个头,都还没来得及享用就被打扰了,她心里那个气啊,这老鸨每次她来找清琴他都推三阻四的,要不是她今天发了饷银,多给了他一倍的钱,恐怕她都还没见着清琴的面,可这死老男人,竟然敢打扰她好事,活得不耐烦了,想也没想,一脚就往那老鸨踹去。

    “啊……我说谢大人啊,老奴说了不是老奴找您,是下面那位小姐找您,您别拿老奴撒气啊,哎哟……”倒霉的老鸨被踹翻在地上,差点滚下楼来。

    谢老三火气未消,听到他这么说,顺眼往下一下,嘿,当她看到随风时,那个眼啊,猛地一下睁得老大。

    “随、随风妹子?”不信邪地还揉了揉眼睛。

    “谢大姐。”这声大姐,随风还是叫得顺口的,毕竟谢老三已经快三十了,比她年长,叫大姐也无防。

    “嘿,来来来,大姐在这包了个间,快上来坐坐,这清琴弹得一首好曲子……”不容分说,谢老三冲下来拉着随风就往楼上走去。

    老鸨目瞪口呆地望着她们的身影消失,喃喃咕哝:“乖乖,这谢老三还能认识这样体面的小姐,而以谢老三的脾气,竟然对这小姐如此客气巴结,这小姐是谁啊……”

    “清琴来给你介绍一下我老谢最好的姐妹——随风,怎么样,我这妹子俊吧?”谢老三得意地将随风拉到身前,骄傲地介绍着。

    “随小姐您好。”

    随风唇角噙着一抹让人看不懂的笑,对眼前衣杉凌乱却不失娇媚的男子点了点头:“公子不必多礼。”

    “哈哈哈,我说妹子,想不到你也是这么文诌诌的主,看你那天那狠劲,还以为你跟俺们一样粗鲁咧。”狠劲指的是放手在火里烧的事。

    随风也听明白她的意思,只是笑笑不答腔。

    “清琴来一曲让我妹子听听你的神仙之音。”望了眼对着随风发呆的清琴,谢老三顿时满心欢喜,想不到自己也能认识这般模样英俊的妹子,有几分得意地吩咐清琴,后对随风道:“妹子,来京城多久了?”

    “没多久,有两个多月了,一直到今天才来找大姐,实属太忙了,抽不出空。”的确,篇册室里看似轻松,可要管的东西还真的很多,如果不是要去打仗已辞了那份活计,怕她这一辈子都少有时间出来玩。

    “很忙吗?怎么不来找大姐帮忙。”

    “我这不是来了吗,这事,还真得求大姐帮忙了。”

    “什么事,你说,只要大姐能办到的,一定不让你失望。”

    “能办到,其实也没什么,是妹子要上前线打仗,所以……”

    “啥?你要去打仗?”谢老三一口酒咽住,她用里地捶了捶胸口才让那酒顺利地滑下喉咙,然而胸腔这里却被酒灼得火辣辣的。

    “是,妹子的梦想就是在战场上驰骋杀敌。”随风说这话的时候,仿佛她已经身在敌营中奋勇杀敌的感觉,空前的霸气袭来,噎得谢老三楞楞的,就连一直在弹琴的清琴都停下了手指,双目出神地望着她。

    此刻的随风,让人错觉,她就是一个威风凛凛的大将军,霸气展露无疑。

    谢老三吞了吞口水:“妹子,我、我不知道要说啥了,你去吧,我会帮你照顾好妹婿的。”

    随风笑了,道:“大姐,等的就是你这句话,随风最不放心的就是皖月,孩子又还小,爹身体也不好,所以我一直拖到现在都没到前线就是这个原因,有大姐这句话,妹子放心了,来,干!”

    “哈哈哈,干,大姐等着妹子当上大将军大一天,相信一定不会很久的。”她有感觉,随风一定会是沐国第二个秦韶扬,甚至比秦韶扬更盛,更为自己能认识这样一个人物自豪。

    “随小姐,清琴失礼,也想敬小姐一杯,祝小姐一路顺风平平安安。”清琴眼神熠熠,任谁都看出他此刻正处于动情之时,犹如年少的处子一般,竟然害羞了起来。

    “多谢公子关怀,叫我随风就好,不必加上小姐两字。”随风眼神清朗,没有半点看不起妓子的意思,看得清琴心跳更快了几分。

    “哈哈哈,想不到摘星楼的第二花魁为我妹子动心了啊,不过清琴啊,你这心放错地方了,我这妹子啊,她可专情得很,心里只有我那妹婿一个人,更别说我那妹婿如此清美的一个人,也只有妹子配得上了。”谢老三并不是妒忌,她说的是实话。

    “大姐,你多想了。”被谢老三这么正儿八经地说了出来,随风有点尴尬,她歉然地对清琴道:“清公子你不要多想。”

    清琴笑了笑,那笑容却凄苦,他当然知道,自己的条件,人家怎么可能会看得上呢,先别说他这勾栏的身份,就说他早已不是处子之身,又有什么资格去喜欢别人呢,可是——这感情,它怎么能不经过主人的同意就自动奉上了呢!

    “哈哈哈。”谢老三又是一顿大笑,丝毫也不嫉妒清琴这么快就爱慕上随风的事,在她眼里,随风这样的英俊勇猛,本来就应该是男子追逐的对象,所以她压根就没吃醋。

    “想不到短短两月,大姐竟然升到司卿了,妹子在这里恭喜大姐了,前途不可限量啊。”

    “嗨、嗨,那只不过是我凑巧那么两次救了长公主,所以……”谢老三刀疤的脸上竟然明显地涨红,显得更加的恐怖扭曲了。

    随风也不多问,只是敬了她一杯:“大姐,妹子在这里给你提个醒,所谓伴君如伴虎,自己留个心眼。”

    “啊?”谢老三眼大睁,她就是一个莽妇,对于宫廷官场,她压根就不懂,会做上御林军也属意外,到了皇宫当差,本以为可以欣赏到各国各地美人的,谁知道这差他压根就不是她想的那样,是在皇宫了,可她们这些禁卫根本就不能走进后宫,所以p的美人,她都没见到过一个,虽说不带se情,可爱看美人是人之常情,她就是为着这个目的才弃江湖投宫廷的,可……

    做了两年的侍卫,别的没学会,就学会了做人要有本事,官大了你就牛,所以她努力拍马屁,却不懂宫廷的黑暗,救下长公主,也纯熟意外,当上长公主的司卿更加的意外,她到现在都还如云雾里的,以为在做梦,接触过长公主,多少也知道她是个暴虐之人。

    也正是随风这一提醒,谢老三才会救回了自己的一条命,之后,谢老三便跟着随风混,多年后,也是一名了不起的统领,更因为这,年纪在四十的时候,竟然娶上了一名家世都不错的清白公子做了夫婿,而谢老三更是几代人都奉随家为主,让随家更是在这个大陆上叱咤风云……

    随风和谢老三喝酒,一直喝到傍晚才依依不舍地分别。次日,随风走时,谢老三更是拍着胸部地保证只要她在的一天,绝对不让皖月受委屈,随风感激地随了大军前往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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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不好意思,昨天有事没来得及更新,今天补上

    皖月的心事

    这是一批才刚受了三个月训练的新兵,由于时间急促,所以这批新兵的体能和素质差了点,随风因为长得高大,而且模样好看,加上无形中显露出来的气质有点冷漠和疏离,那沉稳的步伐,挺直的背脊,让人很容易误会她是个头,所以这些新兵潜意识里就想去讨好她,接近她,就这样,一路下来,叫随风大姐的人竟然达到了上百个,可不是个小数目啊。

    好在这批新兵的统帅副帅都走在最前面,所以后面的小动作,她们还没发觉,再加上随风怕引起她们的注意,也要求那些新兵不要对她太过接近。

    入夜,整个大军扎营在空旷的领谷上,从这里一望下去,四周都是农田,所以这里扎营很安全。三万的士兵只留下三百个巡夜,而这三百个里,随风在其中。

    “大姐,您今天轮值啊。”

    “小三啊,第一次巡夜吧?”小三叫马三,在家里排老三,所以就叫马三,今年也才14岁,因为家里穷,实在养不起她了,马三便跑去当兵,至少当兵还有饭吃,这是马三的想法,马三个子比较瘦小,长得也黑黑的,很实在的一个孩子。

    听到随风这么说,马三点了点头道:“不是,训练的时候有过一次,可那时是在营里,所以不觉得紧张,可现在在外头……”

    “怕了?”随风好笑地拍了拍她的肩膀。

    “也、也不是怕,就、就是有点寒蝉。”马三缩了缩脖子,有点脸红。

    随风叹了口气,现在是战乱的时代,好多人没有饭吃,没有衣服穿,象马三这样来当兵的人很多,都是抱着能有口饭吃就行的态度,所以就算打仗会死很多人,也每年都还是有很多人去参军,如果运气好,活着回家还能讨房夫婿过日子,而这个时代,无论哪个国家对待士兵都比较优待,这也是激发大好女儿去当兵保家卫国的诱惑。

    所以,穷人家孩子去当兵,富人家孩子上学堂,这已成了定律。

    “大姐,你为什么要去当兵啊?”在马三眼里,随风就是那种富人家的孩子,长得俊又有涵养,象随风这样的人,多般都喜欢考功名做个文官才是正常的。

    “为什么要去当兵啊……”随风嘴角勾起了个耐人寻味的弧度,却没再说下去。

    马三被她吊起了胃口,一双不大的眼睁得大大的,就等着她说,结果她却不再吭声,马三失望地耷拉下脑袋,看着随风目光深逐地在四周扫视,明知道没什么事,却还是保持那么专注的眼神,让马三深深地敬佩。

    “大姐家里可娶夫了?”夜里太过寂静,马三总忍不住想找人说话,而她跟随风分在一组,所以也只能跟随风说。

    “嗯,有个儿子,我出来时儿子已经半岁了,很漂亮很可爱。”想起随安,随风嘴角噙起了微笑。

    “啊?那姐夫他舍得让你去打仗啊?”只是生了儿子,又不是女儿,都不能传宗接代,马三咕哝。

    随风毫不在意的笑了笑,马三眼中的意思她明白,她这个地球的女人,就算在那个世界,她都没有看轻女孩,更何况这里的男孩呢,男孩女孩都是她的,有什么分别,至于皖月舍不舍得她去打仗,呵呵,其实不单是她,就算是别的女子的夫婿也舍不得吧。皖月是个好男儿,她不能委屈了他,只消忍耐几年就行!

    而此时京城的随府。

    “月啊,怎么还没睡。”自从随风走了这些天,皖月每天都站在窗前一直到半夜,老爹实在看不下去了走过来问。

    “爹,我还不困。”皖月脸上仍然沉静,看不出有什么心思的样子,可老爹就知道,他在想风丫头。

    老爹不满地道:“你啊,怎么能够同意风丫头去打仗呢,那多危险啊,要是……”

    “爹,风会没事的,我相信她,她一定会平安的回来。”深怕老爹说出那个他害怕的字,皖月不高兴地抢答。

    老爹嘴角动了动,然后泪眼唰唰往下掉,皖月吓坏了,连忙搂着他:“爹,月儿不是跟您生气的,您别哭。”

    “爹是看你一个人天天晚上守在这里,爹心疼啊,我的月咋就那么倔强呢。”老爹抽着鼻子和皖月紧紧拥抱。

    皖月凄楚地一笑,却也自豪地道:“爹,风不是平凡的人,如果让她一辈子只做个默默无闻的篇册管理,那多委屈她啊,她就象天上的雄鹰,那么的骄傲,那么的自在,那么的霸气……”

    “爹知道风丫头不平凡,可是,你看随安这么小,她就扔下给你一个男子带。”

    “爹,我没事的,而且风不是买来两个仆人了吗,我……呕……”眼泪流进嘴里,突然恶心得他好想吐,赶紧跑到痰盂那干呕了起来,却什么也吐不出来,老爹急得直拍他的脊背。

    “月啊,你这是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快叫那小冬去请大夫给瞅瞅。”

    “呕……爹,我没事,真的没事。”把手放在肚子上,只是这里有了个宝宝而已,是的,他怀孕了,还没来得及告诉随风,就听到随风说要去前线,他生生把这事吞回肚子里,孩子——他会照顾好的。

    “怎么会没事,都呕成这样了,不成,我这就去叫小冬。”老爹也不管皖月怎么说,就匆匆跑了出去,没一会就听到他大嗓门地叫着小冬、二娃的,跟着就听到了慌乱的脚步声,甚至大门打开的声音,皖月怔了怔,有点感动地又一次热泪酝眶。

    大夫走后,老爹又一次抱着皖月哭了起来,“你这个傻孩子啊,怎么就憋肚子里去了呢,你叫爹要怎么说你,你……真是气死我了,呜呜……”

    “爹,对不起,我不想用孩子绑着随风,我相信她,等她回来的时候,也一定会为我感到骄傲的。”

    老爹不说话,就一个劲的哭,皖月知道他是心疼自己,就道:“爹,您别生气,气坏了身子,谁来给月带孩子啊。”

    “你不是还有两奴婢吗,还用得着我这个老骨头。”老爹耍脾气地背过身,皖月知道他已经不生他气了,松了口气。

    “哪的话,奴婢是奴婢,爹是爹,不能相比的,看我家随安就知道了。”

    “你啊,就由着风丫头吧,要是她有出息了去找小,看你怎么办。”

    皖月身子抖了抖,脸色也有点白,其实,他又何尝不担心这个,随风那样美好的女子,又岂是他能独占的,可是想归想,要真的有那么一天,他该怎么办,该怎么办……

    巡夜的随风突然打了个喷嚏,怪异地揉着鼻子,好好的怎么打起喷嚏来了,她也不觉得冷啊,想着,然后突然笑了,目光悠远地望着远方,她知道,哪里某一个角落的屋子里,有着思念她的人。

    皖月,等着,我不会让你失望的,这一生,我决不负你!

    “大姐,你在笑什么?”马三远远就看到随风嘴角扬起的微笑,看得她一楞一楞的,她还不知道,原来女人也可以笑得这么好看的啊!

    “没什么,快天亮了,累吗?”对这个马三,随风还是很喜欢的,这么小的年纪就出来当兵了,而且看她根骨好象挺不错的,随风忽然想到了‘野狼’,如果——她也能在这里训练一个‘野狼’出来,那……

    想到这,随风心底涌上一股热流,暗自咬牙,这一生,不管她做不做得上将军,她都要培养一队能媲美地球的‘野狼’的特种部队,这种帝王制社会,她需要保护自己家人的保证,让世界在以后的日子都要记住随风这两个字……

    战争

    一连走了一个月才到边城,原来澜月国的要塞在琅邪城,那里可是澜月国下了重本的防御边城,没想却在前个月琅邪城已经被西楚夺下,如今已是西楚囊中物,澜月的边城被迫退到琅邪外的羌城,羌城因为离琅邪近,而琅邪身为一个国家的重要塞,城里只提供官兵的食宿和驿站,所以没有商城酒楼等肆业,所以羌城非常的繁华,不过自从琅邪被西楚夺下后,羌城的商业也被迫迁移,如果不是秦韶扬的话,羌城也已沦陷。

    新兵到的时候,只听秦韶扬一句操练,这一批只有短时间训练的新兵就不分白日黑夜地进行操练,当然,随风也在其内,这种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训练,对随风来说,还真的不痛不痒,可她又不能表现得太过随意,太过轻松,所以当大伙气喘吁吁时,她也尽量地喷几口粗气,不过已是夏至,天上太阳很烈,所以就算不激烈的训练,都会汗流浃背。

    秦韶扬的训练其实相对来说,真的很严格,所以这三万个新兵竟然有两万多累倒,剩下几千个体制好一点的还没倒下,秦韶扬就在这几千个里挑队长、副队长,而随风因为优异的表现当上了队长。新兵训练又过去了两个月,这三万新兵终于要上战场了。

    来到军营的两个月,随风没有去找秦韶扬,而每次秦韶扬要看到她时,她都会故意躲开,所以秦韶扬还不知道随风也来到了军营。

    号角吹响,秦韶扬一身铠甲骑着枣红大马威风凛凛地走在最前方,左右两边站着年纪三十左右的副将,离她们最近的士兵斗气昂扬的,那感觉好象只要她们的将军在,这仗稳赢一样,对方的将军眼露了个了然的笑容。

    “秦将军宝刀未老,果然还是如此的英姿焕发啊,于某自愧不如。”于光友,西楚第一猛将,身高七尺,高大健壮,别看她傻头傻脑的样子,她可聪明得很,而且一身蛮力,西楚女皇都忌惮她三分,因为她比秦韶扬多了一样东西,那就是狡诈阴险,自身实力强悍,却会向官比她低的人示好,所以在西楚于光友的势力最膨大,西楚女皇楚誉天压根就奈何不了她,而她唯一失败的就是败在秦韶扬手上无数次,然而她却不断地请命与秦韶扬一战。

    而这次,她是有十足的把握来战场的,她相信这一次,一定会一血前耻。

    “手下败将何以来跟本帅相比。”秦韶扬一点也没把她放在眼里。

    “你……老匹妇,你莫要狂,今日这里就是你的坟场……”每次都如此,只要秦韶扬一激,于光友就会冲动,这次也不例外,刚想对身后的士兵喊‘冲’时,硬生生被人拉了一把,于光友大怒,正要开骂,在看清了对方是谁后,她动了动嘴,最终老实地往后退。

    “于将军,莫要中了那老匹妇的计。”

    秦韶扬看到这次于光友竟然没被她激怒,于是惊讶地看了她旁边那位甚是年轻的女子,秦韶扬心里涌上一丝不好的感觉,副将钭野在她耳边小声道:“元帅,于光友身边那人是西楚的六皇女楚秋慈,楚秋慈从小就极聪明,而且待人温和,喜欢结交朋友,她的府上养了一群的客卿(客卿跟司卿不同,客卿属于谋士,司卿是武将),有文有武有谋的,这皇女别人看着以为她很善良,其实她心最恨,小有手段……”

    “哦?她就是楚秋慈?”楚秋慈有多有名,秦韶扬还是知道的。

    钭副将道:“是,西楚这一次主将就是楚秋慈。”

    “嗯。”秦韶扬点点头,吩咐旁边另一个副将秦奎道:“秦奎,负责右翼。”话一说完,扬起左手,身后的唰地一下往左分开,然后形成一个半包围地将西楚军前锋围住。

    楚秋慈一看对方动了,也随即招了招手,身后大军也在快速变动!

    随风在最后一排士兵列里,看到这阵势,不由得皱起了眉头,这古代人打仗怎么这么多规矩,反正都是杀人,还讲阵型?

    其实这就是随风这个二十一世纪尖兵所不懂的了,古代用的是矛和盾,用的都是体力和敏捷度去刺杀对方,哪还能象二十一世纪那样,谁的子弹多谁就是老大,所以古代的战争都要靠阵形配合,这样才能减少己方的伤亡,造成敌方的伤害,还有一点,古代讲究君子,所以在开战前,两方元帅都会事先打个招呼。

    这也是随风皱眉的原因,一会都要生要死了,还君子。不过她虽对这种君子之风不感冒,却也安分地跟着大队排成阵形。

    随着一声号响和一声“冲啊……”,战争开始了!

    随风象一个俯视大地的苍鹰一般,手里的枪是又快又狠又准地刺向敌军士兵的胸膛,而且都是一招必杀一人,却没有因为这样,她就会跃杀进敌军范围,反而是边打边退,双目炯炯地四处观察着……

    马三在第一次杀了一个敌人时呆在哪,傻傻的,全身扑簌地抖着,眼看敌人就要冲来对她胸膛刺下去,随风大急,手里的樱枪对着那人的背后就掷来。

    ‘啊’的一声,那人暴瞪着眼,刺向马三的武器扑通掉地,整个人也倒向马三,马三还未回过神,又被这么一下,吓得惊恐大叫,待她叫过后,才发现,压在她身上的敌人已经断气,鲜血从那人胸膛流入她的心口,滚热滚热,马三顿时哭了起来。

    那种劫后余生的感觉,让她一辈子都忘不了!

    “马三,你在发什么楞,还不快点起来。”随风一脚踢开冲向她的敌人,再一个回马身夺走了那人的武器,武器上手,一个漂亮地回旋,又一个敌人倒在她身边,马三看得楞楞的,然后象是做了什么决定一般,快速冲到随风身边,占满鲜血和泪水的脸上布满了坚定,这一刻,在马三心里永远地扎了根——只要跟在队长身边,就是最安全的!

    这一场战争足足持续了三个多月,两方人马都损失惨重,不过却仍能看出,是秦韶扬的战略略胜楚秋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