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珑纪第1部分阅读
玲珑纪 作者:rouwenwu
《玲珑纪》作者:苏窨
文案:
谁,执我之手,敛我半世癫狂;
谁,吻我之眸,遮我半世流离;
执子之手,陪你痴狂千生;
深吻子眸,伴你万世轮回。
温柔体贴如端木浚墨,冷傲不羁如尤磐,妖娆魅骨如韶窨,柔弱多情如修晟烨……
一世的纠缠万千,最后走进她心中的男子究竟会是谁?
【作者ps:此文雷点众多,入前谨慎,自备避雷针,本人很负责任地说,此文属于越看越精彩型。】
内容标签:灵魂转换 穿越时空 江湖恩怨 青梅竹马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珑(林清苑) ┃ 配角:端木浚墨,纪熏夜,尤磐,修晟烨 ┃ 其它:天元朝
第1章 穿越
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些人要用这样奇特怪异的眼神看着我,一如我用同样奇特怪异的眼神回看着他们。
我不知道为什么上一秒自己刚被疾驶而来土方车撞上做着抛物线运动,下一秒却场景一转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从一个正值二八年华的青春无敌美少女,忽然间就变成了一个还没我原来三分之一长的幼龄小屁孩儿。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上辈子欠了很多钱没换还是造了哪门子孽,居然发生了只有言情小说里才会发生的狗血穿越!
上帝爷爷,你玩笑也开得太大了吧?我不断地在心里划着十字,可惜上帝爷爷他老人家不知道是不是睡着了,完全没有理睬我。
一群人手忙脚乱地围着我,眼中无一不透露出惊惶。
耳边充斥着他们七嘴八舌的话语:
“小小姐!你怎么样了?”
“小小姐摔疼了吗?”
“快啊,赶紧去把大夫找来!还愣在那儿干嘛!”
“啊!二……二少爷你来啦!”
里三层外三层将我团团围住的人群自发自动地散了开来,正当我觉得空气又新鲜了呼吸又顺畅了的时候,从人群后头走来的男人,却叫我呼吸一滞。
看着人的样子,少说也有三十多岁快奔四十了啊,可他举手投足间流露出的气质,却是下到弱冠上至知天命之人,都无法比拟的。
他们叫他……二少爷?默默在心里刻下了这个人的面容。
这个二少爷似乎很凶的样子,面无表情地拨开围观人群走到我跟前,蹲下身子一把将我抱了起来。
咳咳,那个,他这算不算是在吃我豆腐?虽然此时此刻的我,只是一名不过三四岁连牙都没长齐的小丫头。任由他抱在怀里,说了几句安慰的话语,听上去,像是在哄自己女儿一样。
等等……女儿?
二少爷冷着脸,回过身去扫视了一圈在一旁哈着腰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声的众人,沉声质问道:“怎么回事?”话虽不多,却掷地有声,足以叫人被他声音中的威慑力所震住。
一个看着上了年纪的老头弓着身子往前踏了一步,低着头不敢直视他,“回二少爷,是奴才失职,没照看好小小姐,方才……方才小小姐被绊了一跤,脑门儿……磕在了那颗石头上了……”他越说声音越轻,还越来越美底气,大概也是知道,自己必然免不了受到一通责罚了。
二少爷闻言拧起眉梢,仔细看了看我,果然,在我发际边缘能看到暗红色的血印子,以及红肿的一大块突起。他又蹩了蹩眉,眼神显得有些阴鹜。
他抛下一句“去叫大夫”便抱着我转身往房里走去,我一抬头,恰好看到他阴沉的脸色,隐隐地泛着愠怒。
从睁开眼发现了周围的不对劲起,我一直没有作声,不动声色地观察着周围的景物以及他们的对话。貌似是个什么朝代的大户人家,刚才那些个人都是府上的下人,而这个被唤作“二少爷”的男人,则是我占据的这具身体的——老爹。
大夫过来之后小心翼翼地给我清理并包扎了脑门上的伤口,上药的时候疼得我嗷嗷直叫唤,什么破医生,一点不知道怜香惜玉,下手也忒狠了点吧,知不知道什么是医德啊。我在心里暗暗抱怨道。
“清苑,是不是很疼啊?忍着点啊,回头娘给你买你最爱吃的糖葫芦。”床头站着个秀丽的女子,也就是日后我的上官妈妈。她是个美丽的女人,注意,我用的是“美丽”,而不是“漂亮”,美丽不仅仅是外貌,更是一种气质,一种神韵,由骨子里散发出来,每一个眼神,每一句话语,每一个动作,无一不让人惊叹。
忽然感到庆幸,有这样一个惊艳的老娘,还有一个冷峻但玉树临风的老爹,这个叫清苑的丫头,长大之后也必然不会差到哪里去吧?
开了些药方,大夫便又离开,方才在院子里向二少爷说明情况的老头终究还是受到了责罚——打扫前院半年。其实,他原本是府里的管家。
方才大夫走之前曾留下一句话,他说:“小小姐的头部受到了撞击,外伤只消十天半个月就可痊愈了,只是小小姐尚且年幼,这次意外恐怕……会影响到她今后的……咳咳,心智。”这句话如同晴天霹雳一般,上官妈妈当即就晕过去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气儿来,却还是哭得不能自已。
我在心底里叹了口气,可怜天下父母心,让看上去这么柔柔弱弱的上官妈妈接受自家女儿可能变弱智的事实,实在是难以承受吧。再暗自替她庆幸一把,幸亏我智力发育健全,只不过……
我这心里早做好了打算,不就是个穿越么,既然不知道能不能回得去,那不如随遇而安,碰巧这小娃娃撞了脑袋,叫我不禁感叹,简直是命中注定啊。
大夫走后,二少爷遣散了房里剩余的家丁丫鬟,让上官妈妈也回房去休息去了,剩下的,只有我和他两个人。
房间里安静得能听见彼此均匀的呼吸声,他只是注视着我,也不说话,这倒是让我忍不住心里发毛,望进他深邃的眼眸,深不见底,压根儿猜测不出他在想些什么。这是个危险的男人,作为女人的直觉这样告诉我。
敌不动我不动。抱着如此这般的战略思想,我一言不发地靠在床头,安静地望着这个被称为我爹的男人。剑眉星目,棱角分明,啧啧,果真是个让人忍不住要流口水的美中年啊。看着看着我竟不觉出了神,再惊醒过来的时候,陡然发现他也正打量着我,眼神中带着我猜不透看不穿的情绪。
艰难地咽了口口水,背后开始冒出冷汗,这到底是什么破地方,这又是什么人,哪有老爹看女儿是用这种让人发怵的眼神的。
气氛一时有些紧张。
然而下一刻,他的表情蓦然一转,换上了一副慈父的样子,走到我身边坐下,轻轻摸了摸我的脑袋,并且小心翼翼地绕过我脑门上的伤口,淡淡开口:“清苑,下次不要再这么调皮,知道了么?”虽说仍是面无表情,好歹声音里带上了一丝温度。
上帝爷爷,您这么凭空扔给我的美中年老爹是面瘫吗?怎么除了冷冰冰还是冷冰冰,真是可惜了那副好皮相啊。我在心里默默摇头惋惜。
浑浑噩噩地在府里又度过了好几日的时光,头上的上渐渐开始愈合,但整个府里却也传出了“小小姐撞破头后变得痴傻”的流言,对此,我除了嘴角抽搐,实在是做不出其他反应了。你才痴傻女童,你们全家都是痴傻女童!
其实他们不知道,他们的小小姐,早已变成了另一个人,来自二十一世纪现代社会的——林珑。
经过几日的悉心留意和观察,我大致弄清楚了眼前这户人家的背景。这里不是唐宋元明清等任何一个朝代,只是一个类似中国古代的架空世界,听他们说,我们所在的地方,叫天元。
天元林家,当朝太师府,只是,这个太师并不是我爹林晁华,而是林晁华的父亲,也就是我爷爷,林奕轩。清苑,哦,也就是我这具身体原本的主人,乃是林晁华的小女儿,年仅四岁,是整个林府上下最最宝贝的掌上明珠,没办法,年纪小长得又讨喜,当然是人见人爱了。说这话的时候我一点都不脸红。
又过了几日,林府上下的流言从“小小姐撞破头后变得痴傻”,摇身一变成了“小小姐撞破头后虽然记忆尽失,但却成了神通”。
事情是这样的,借由撞破头之故,我佯装失忆,竟也骗过了所有人,只有林晁华那家伙的万年扑克脸上看不出一丝波澜,倒是让我有些不安。某次,老爷子林奕轩在府里招呼客人,他们些老头子凑到一块儿就喜欢喝喝茶吟吟诗,他们在院子里吟诗作对,我趴在一旁晒着太阳,瞥见旁边的石桌上放着纸和笔,一时手痒,趁人不注意便爬了上去,唰唰几笔就在纸上用蹩脚的书法写下几句诗:
鹅,鹅,鹅,
曲项向天歌。
白毛浮绿水。
红掌拨清波。
写完之后我忽然很鄙视自己的智商,是不是人变小了连脑子也变小了,拿着笔第一反应竟是写了这首七岁稚儿的诗。翻了个白眼算是对自己的嗤之以鼻,刚想把宣纸揉成一团找个角落给毁尸灭迹了,竟不想被访客之一给意外发现了。
那个老男人像是见到了什么奇珍异兽般地一把拿过我手里的纸,大叫起来:“没想到啊没想到,林太师的小孙女虽然年幼,竟能写出如此好诗,简直天生神童啊!”
此话一出,引来围观层层,惊叹声此起彼伏。林老爷子从起先的震惊中很快回过神来,捋着他那把白花花的山羊胡笑弯了眼,满意地点着头。
喂喂,我说老头子你这么高兴做什么,你不会真把我给当成什么神童了吧?背后又是冷汗淋淋……
作者有话要说:最后的最后还是忍不住把原先无聊乏味的开头给全部推翻重写了
这算是为了读者亲们,也为了我自己吧
希望新的开头能够收到比原先的更好的效果
也请大家支持苏苏
大家表霸王俺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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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婚约
林老爷子乐和得合不拢嘴,眼角的皱纹一条接着一条,层层叠叠像地沟一样,我有些无奈地看着他,真想告诉他,你孙女儿就是一剽窃的,看你还笑得出来。不过,为了保证今后自己能够身心健康地茁壮成长,我看,就先这么让他们误会着吧。
说话间,有个看着和林晁华差不多大的中年男子也凑了上来,林老爷子眉开眼笑地把我作的诗递了给他,只见他看后频频点头,一副赞赏有加的模样。
“奕轩兄真是老来得一宝啊,先是有晁华这般出类拔萃的儿子,几个孙儿也个个才识过人,如今,连小孙女儿都如此有文采,奕轩真是好福气啊!啊,哈哈哈哈!”中年男子说话的调调似乎没有其他几个人那般恭维,倒是隐约有几分盛气凌人的样子。也不知是什么来头。
林奕轩一听这中年男子这样夸奖,笑意更甚,连连摆手道:“仲奂贤弟过奖了,贤弟才真叫好福气呢,听闻小王爷年纪轻轻,已然是一表人才,弹得一手好玉琴,叫人啧啧称奇呀。”
他们俩就这么你来我往地互相夸赞恭维着,我在一旁听得直打瞌睡。这帮子老狐狸,表面上看着貌似很亲厚,天晓得背地里都是什么面目,朝堂之上,古往今来,能有几个过桥而不湿鞋的。
我翻了个白眼,也不知是在鄙视他们还是在鄙视我自己。
忽然,这两只老狐狸相视一笑,我隐隐觉得右眼皮狂跳数下,莫非会有什么事发生?心底涌起的不安疯狂地滋长蔓延,叫我忐忑难安。
“奕轩兄,我有一个提议,不知当讲不当讲。”纪仲奂嘿嘿一笑。
“仲奂贤弟但讲无妨。”林奕轩做了个请的手势。
纪仲奂看了看我,然后又回过头朝向林奕轩,说道:“我看清苑小姐着实聪慧伶俐,可以预见将来必然是多才多艺的女子,我想向奕轩兄讨桩婚事,犬子不才,今年已有十九,纪某说来觉得羞愧,全天元的女子,在纪某看来,恐怕只有清苑小姐才是最让我称心的未来儿媳啊。奕轩兄你看……”
好嘛,这个叫什么纪仲奂的老东西的意图再明显不过了,他竟然要我嫁给他儿子,他十九岁的儿子!开什么玩笑啊!十五岁,咱们整整相差了十五岁呢!娃娃亲也不带这样的好不好!
我这幼小脆弱的心灵早就掀起了一阵狂风暴雨惊涛骇浪,可是面上还不能表现出来,寄人篱下最悲哀的莫过于此!
心心念念地盼望着林老爷子能够一口回绝,可他的回答几乎令我吐血,什么求之不得,什么我们清苑能嫁入王府是她的福气,喂喂我说,你们问过我这个当事人意见没有?毕竟是我嫁不是你们嫁啊。
……等等,他们刚刚说什么来着?嫁,入,王,府?
如同一道惊雷直劈而下,把我雷了个外焦里嫩。这这这,这个纪仲奂居然是当朝的王爷?哇,这下我可算理解了,难怪刚才讲话的时候这么傲,啧啧,这年头官大就是牛啊,到了哪个朝代都一样。
话又说回来,王爷又如何?自个儿儿子都奔二十了居然来我们太师府里吃嫩草,可恨的是老爷子还答应了?好吧,他们刚才说什么来着,是等我十五岁的时候再来明媒正娶是吧?行,我等着,风水轮流转,到时候自然能够见招拆招,我如何会急于这一时呢。
两只老狐狸交换着眼神,像是达成了某种协议。
突然想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娃娃亲?我不禁脑后冒汗。要是对方是个绝世美男也就算了,万一是张麻子脸,又或有家庭暴力倾向,我的人生岂不毁了?好吧……我承认自己想太多了……
最近宫里头似乎事情很多,我看林晁华每天都是忙忙碌碌的样子,但无论多忙,他每日必定要到我房中来探望我。上次赏院子时我作诗的事情林老爷子早在他面前炫耀过了一番,而他的反应竟是出奇的平静,还是一脸无波无澜的样子,这不禁让我再次怀疑起他究竟是不是面瘫。
不过,当林老爷子将我与纪家小王爷的婚约之事告知他的时候,他的脸上划过一丝异样的神色,只是一闪而逝,变换的速度实在太快,没能看透究竟是怎样的情绪。不过,这至少否定了他可能是面瘫的猜测。
对于林老爷子的告知,林晁华只是淡淡地点点头,没有发表任何意见,是啊,老爷子只是“告知”,而非“探讨”。他一个做儿子的,又能够说什么呢?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他们父子二人站在一起的样子,总觉得似乎有哪里不对劲,好像有些不太和谐。
说上来的一种感觉,林晁华,林奕轩,分明是血浓于水的亲父子,但在他们的眼里,似乎能看出奇异的光芒,就像是敌人一样,表面上笑得风轻云淡,但那样的笑容多少显得有些虚假,即便并肩站在一块儿,还是让人感觉如隔千里。
各怀鬼胎,大概就是这样的吧。
这一日下午,我慵懒地躺在窗台边上的锦榻上晒着太阳午睡,有时候想想其实这样也不错,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多少人梦寐以求,如今一场车祸不仅没要了我的命,还凭空砸了个这么大的馅儿饼给我,连我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暖洋洋的阳光洒在身上,昏昏沉沉地睡着,睁不开眼睛。半晌,似乎有片阴影投落下来,遮挡住了我的太阳,陡然间没能习惯,打了一个激灵醒了过来。
缓缓睁开双眼,心里多少有些不情愿,好好的一个午觉就这样被打断了,到底是哪个倒霉催的扰人清梦啊。
可一旦睁开了眼,看清楚了眼前伫立着的这个人,气焰顿时被压了下去。
“爹。”我轻轻唤了他一声。说实话,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对眼前这个男人有种莫名的恐惧,他浑身散发出的冰寒冷漠之气,只叫我不敢轻易接近。
林晁华“恩”了一声,径自在锦榻边缘坐下,阳光打在他脸上,映照出轮廓鲜明的好看侧脸。下意识地舔了舔嘴唇,这么极品的男人,谁能想象出他竟然已经是五个孩子的父亲了呢。
忘了说了,林晁华还有四个儿子,也就是我的哥哥们。
“清苑,爹要出门办事,过一阵子才能回来,你要乖乖听你娘和爷爷的话,知道了么?”林晁华望着我,叮嘱着一些事项,眼中竟能见到稀有的……关怀?
其实,林晁华对我这个女儿还是不错的,好吃好喝的供着,任性也好调皮也罢,他大多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平日里他的话本就不多,成天冷着一张脸,但我猜测,这个男人的心,必然不会像他的面容这般冷峻。日后他为我所做的一切,恰恰验证了我今日的猜测,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我乖巧地点点头,忽然又想起了什么,扬起脸来问他:“爹,我真的要嫁给那个什么小王爷吗?”
大概是没有料到一个四岁的小娃娃竟会问出这样的问题,林晁华显然一愣,垂下眼睫微微思忖了片刻,才又悠悠回话,却竟是反问:“清苑不想成为未来的王妃吗?”
王妃?我打从心底里不喜欢这个称呼,因为它总能让我想起死于非命的戴安娜。
我不假思索地摇了摇头,倔强地回答道:“我才不要做什么王妃呢,像金丝雀一样被关在华丽的牢笼里,虚有其表。我只想要过自由自在的生活。”是谁说的,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那简直是一定的。
没有想到我会说出这样一番话来,而且还是如此正色,林晁华眯起眼再次打量了我一番,好像觉得眼前这个人不是自己的女儿似的。不过,事实如此,我确实不是他的女儿。
半晌,他敛起审视的目光,别过头去,望向了窗外不知何处的远方。
“自由自在……么……”仿佛梦呓般的低语,若不是离得他近,根本听不见他说了什么。
翌日,林晁华带着四哥动身前往淮州,据说是皇帝要在那里建一座行宫,林家当仁不让地揽下了这个活儿。
又过了数月,林老爹和四哥凯旋而归,淮州行宫顺利落成,当他们进宫面圣回来,也一并带回了好消息。林晁华从工部尚书转为吏部尚书,而林清绪也在工部侍郎一职在任不到四个月,便又升迁吏部侍郎。
不知为何忽然有些担心,所谓盛极必衰,林家今日如此风光绝顶,必然会遭人眼红,即便没有树大招风,所谓伴君如伴虎请打出头鸟这一点大家也还是心知肚明的,究竟之后会往什么方向演变呢?
心里涌动着期待,涌动着兴奋,也涌动着不安。
作者有话要说:于是这章也是重写后的产物。。。
大家看苏苏这么兢兢业业的份上~~收藏吧~~撒花吧~~
和苏苏一起翻滚吧~~><
第3章 少年
作者有话要说:不要急不要急~
马上就要进入正文啦~
俺真是有点慢热呀。。汗一个。。。
委屈诸位看官了~
小苏在这儿先行谢过~
我拉着小蝶兴冲冲地回到林府,直奔林晁华的书房而去。
“爹!爹!”我门也不敲地直接推门进去。他应声抬头,微微蹙眉,似乎对我的不请自入有些反感却又万分无奈的样子。呵,虽说我不过是六岁之躯,可加上我上辈子的岁数好歹也是二十六岁的智商,林晁华拿我一点办法也没有,这一点总能让我暗自得意许久。
他将手中的笔搁置案上,看着我,等着我擅闯他书房的解释。
将身边的小蝶拉到他面前,我忙不迭地介绍:“这是小蝶,以后她就跟着我了。小蝶,这是我爹。”
小蝶赶忙下跪:“民女木小蝶参见林大人!”
“起来吧。”林晁华淡淡地看她一眼,有问我道,“你这丫头又在搞什么鬼。”
“我哪有!”我不满地瞪了他一眼。并将事情的始末向他叙述了一遍。
照理说,即使现代社会,一个六岁的小女孩父母也不会让她独自上街,更别提古代的这种官宦人家了。可我偏偏是个闲不住的人,硬是要一个人上街溜达,幸亏林晁华是知道我的身份的,也没有拦我。我乐得屁颠屁颠地跑出门去,把奶娘和上官老妈忧心的叮嘱远远地甩在身后,直奔热闹的集市。
在吃下四串糖葫芦解了馋又玩了尽兴终于准备打道回府之即,忽见不远处挤满了人,我又天生爱凑热闹,便趁体型娇小的优势在人群中左挤右窜,好不容易进到最里面。
一身着孝服的小姑娘,最多不过九、十岁,满脸梨花带雨地跪在地上,跟前是一块白布,写着:小女木小蝶,自幼丧母,家境贫苦,原与父亲相依为命艰难度日,谁料父亲昨日病故。今但求卖一己之身,为婢为奴,只求得安葬我爹。
不禁为这小姑娘感到同情与惋惜的同时,一旁有三个满脸滛(和谐)笑的男人拨开人群来到这小姑娘身边。带头的那个人脸上有一道大约三公分的伤疤,他蹲下来,不怀好意地端详着那小姑娘,用一种极恶心、极变态、让人极其想吐的语调对她说:“小姑娘,你有没有听过‘父债子偿’这句话?这老东西欠了咱兄弟银两,如今他死了,你,是不是该替他还了呀?”
小蝶怯生生地看着那个人,带着哭腔说:“大爷,请你多宽限些日子吧!等我把我爹安葬了,就会还你们钱的。”
“哼!你连葬这老头的钱都没有,拿什么还?”旁边一个满脸横肉的男人恶狠狠地说道。
她显然更害怕了,连话都说不全了,“我……我……”
刀疤男j笑了几声,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其实我倒有个好主意。你不是要卖身葬父吗?不如就卖给我好了,我们替你葬了你爹,而你爹欠我们的钱正好与你卖身的钱相抵。这不是两全其美么?”
满脸横肉的男人又开口:“大哥可真聪明。把这小丫头卖到丽春院,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呸,无耻!我在心里暗骂。
“大爷,我一定会还钱的!请饶了我吧!我……我不想去妓院啊!”小蝶整个身子都不住地发抖,眼泪大颗大颗地往下滚。
另一个两条眉毛长成一条眉毛的男人冲上去就给了她一巴掌,“不识抬举的小娘们儿!今儿你要么还钱,要么就跟咱走!”刀疤男使一眼色,“满脸横肉”和“一条眉毛”就一左一右地架住了木小蝶的胳膊,想要强行将她拽走。
我忽然开口大叫:“住手!”
他们的动作果然瞬间停住了,都转向我。刀疤男问:“你这小娃娃,毛还没长齐了,就打算管闲事了吗?”心中顿生一股厌恶,混蛋,我过的桥比你走的路还多呢!
“她欠你们多少钱?”我保持冷静。
刀疤男斜睨了我一眼,“十五两!怎么样,你这小娃娃不会连银子长什么样都没见过吧?”说罢,一旁的“满脸横肉”和“一条眉毛”都应和着大笑起来。
我冷哼一声,从怀里掏出十五两银子,扔到刀疤男手中,“十五两,没少吧?”我冷冷地看着他。
他看看银子,又看看我,忽又向我走近,满脸□。我不由自主地后退了几步,“银子都给你了,你还不罢休吗?”电视剧看多了自然知道,往往流氓之所以被称之为流氓,是因为他们手段卑劣且贪得无厌。看着这刀疤男一步步逼近,我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小妹妹长得也挺标致嘛,以后长大一定是个美人胚子。要是卖到丽春院,说不定价钱比那个小姑娘更高呢。”刀疤男厚颜无耻地说。
我一阵恶寒。果然流氓地痞是不讲道理的。如果我对他们说“我爷爷是当朝太师,我爹是吏部尚书!”我猜他们一定会大笑着说“那我还是天皇老子呢!”。呃,电视剧真是害人不浅……不过,我现在该怎么办?逃吗?他们两条腿比我长多了,要抓我还不跟拎小鸡似的简单。要不跟他们拼了?好歹我还学过几年空手道,以前要是对付这么三五个小混混还不成问题,可现在凭这6岁小孩的身体,恐怕凶多吉少吧。怎么办?怎么办……
正当我绞尽脑汁想着办法的时候,刀疤男已经距离我不过一尺之遥,他猛一伸手向我抓来。我低呼不妙!电光火石之间,只听得刀疤男惨叫了一声,地上出现了一只胳膊躺在鲜血之中。我一阵晕眩,好不容易站稳,总算看清了眼前的状况。刀疤男的左臂段落在地上,他侧抱着他的胳膊不停地惨叫。我的右边站着一个少年,年纪并不大,一袭蓝色的衣裳,手握一把尚在滴血的剑,面容淡定,仿佛他刚才所做的不过是捻死了一只蚂蚁。
少年转眼看向我,半蹲下来对我说:“已经没事了,你早些回家吧,小孩子一个人在外边你家里人会担心的。”他淡淡地微笑了一下,与手中带血的剑似乎格格不入。我愣愣地看着他,一时间说不出话来。刚才真是这个温润的少年斩下了刀疤男的手臂吗?
再看那个刀疤男,早被“满脸横肉”和“一条眉毛”扶着离开了,临走时还不忘恶狠狠地留下一句“你们给我等着!”
木小蝶跪着爬到我跟前,“小姐,多谢小姐大恩大德。小蝶今后就留在小姐身边,为小姐做牛做马绝无怨言!”她一个劲儿地给我磕头,我赶忙将她扶起来。给人这么拜,会折寿的。
“你应该谢他才对……”我顺手指向那少年,可刚才他所站的地方早已不见了他的身影。我环视四周,少年早已不见。我又看了看木小蝶,她满眼感激地看着我。我叹了口气,这样一个无依无靠的女孩子,叫我怎么丢下她不管?我对她说:“你跟我回家吧。”
林晁华用一种复杂的眼光看着我,似乎在后悔放任我一个人出门。他说:“要收留什么人是你自己的事,不过你要记得,以后再有这样的事,说不定就没人救你了。”他又翻开他桌案上的书继续看,似乎一种毫不在意的样子。
我在心里偷笑:表里不一的家伙。
“小姐,林大人是不是不喜欢小蝶伺候你呀?”回到我自己的房间后,小蝶犹豫了好久才终于开口。
“没事,他一贯如此。”我轻笑。“习惯了就好。”
小蝶一知半解地点点头,过了半晌又说:“小姐,你一定读了不少书吧?我都不觉得你才6岁诶!”她的眼睛里迸射出崇拜的光芒。我哭笑不得,总不能跟她说我26岁吧?还不吓死她。如此无奈,我也只好笑而不答。
数日后,林晁华忽然将我叫去他书房里,说是有事告诉我。我没头没脑地就去了。谁知,刚一进门我就看傻了。在他身边站着一个蓝衣少年,分明就是当日斩下刀疤男手臂的那个人!
林晁华听到脚步声便抬起头,起身将少年带到我跟前,“清苑,他是端木浚墨,今后就由他来负责你的安全。有他在你身边,即使你出门,我也不用担心了。”
少年对我微微一笑,神色平和地说:“林小姐,在下端木浚墨。”
端木浚墨,真好听的名字。他的面庞温润如玉,全然没有杀戮的气息,蓝衣将他衬得更为宁静。没有佩剑,取而代之的是一把折扇,俨然一副文弱书生的样子。可是,为什么那日他竟能如此平静地砍下那刀疤男的手臂?难道这就是武侠小说中常见的“骨灰级杀手”?
“林小姐?”见我没有反应,他有唤了我一声。
我回过神来,“叫我清苑吧,不必这么客气。”他笑得更深。
我没有问林晁华怎么会找来端木浚墨,虽然我很好奇。恐怕即使我问了,依他的性格给我的回应也就是一阵静默吧。
端木浚墨这个迷样的十四岁少年,武功高强却温润如玉。但他的身上却总是散发着迷人的气质,还有一种让人安定的力量。有他保护,我一定会很安全的……吧?
作者有话要说:不要急不要急~
马上就要进入正文啦~
俺真是有点慢热呀。。汗一个。。。
委屈诸位看官了~
小苏在这儿先行谢过~
第4章 逃婚
如果家里人逼你与一个素未谋面的人结婚,你会是怎样的心境?古时候的包办婚姻有多少是幸福美满的?有多少人为此抱憾终身?
那晚是初一,没有月光,三更时分的夜一片漆黑,万籁俱寂。趁着这大好时机,我只身从林府逃了出来。
再过数月就是我与纪熏夜成亲的日子,只因长辈的一句话,我便要与一个陌生的男人成为夫妻共度剩下的几十年,我才不接受呢!三十六计,走为上。我可不会留在这儿等死,老爷子不是要和纪王府联姻吗?那你自己嫁过去好了!
城西有一座土地庙,废弃已久,现在这深更半夜的,城门早已关了,于是一出林府,我便直奔土地庙。至少在天亮之前应该没有人会找到我。我倒是有些担心小蝶,明儿一早等她敲开我的房门发现人去楼空时,恐怕就该担心得哭了吧。从我第一次见到她那日她就在哭,跟在我身边的这些年也没少流过眼泪,不管忧心、委屈、生气、担忧、甚至高兴,她都会哭,像林黛玉似的。没敢提前告诉她我的决定,就是怕又看到她哭,她要是一哭,我八成就走不了了。所以,对不住了,小蝶。
实在难以想象,堂堂繁荣的京城,天子脚下,竟有如此落迫的一处地方。我素知城西是京城中人烟较稀的地方,也早知道这儿有一处破旧的庙宇,如今真到这儿,却对眼前所见惊讶不已。庙内杂乱却没有积灰,显然有人常来这儿洒扫,寺庙里点着几盏长明灯,供奉土地公的条案上竟还摆放着新鲜的糕点和水果。
我闪烁着饿狼般的双眼,冲上前去抓起一块糯米糕就往嘴里塞。在林府自然吃穿不愁,但今后的日子天晓得会怎样,大半夜的我又正好饿了。土地公公,你宅心仁厚不会介意我帮你分担这些吃的东西的吧?
“喂,你是什么人?”身后传来一个很有磁性的男中音。
回过身,我的俩眼珠子都差点掉下来。美男啊!绝色啊!除了林老爹和浚墨,恐怕即使是我家那几个基因甚好的哥哥们,在他面前也得自愧不如了。
“你是什么人?”他有重复了一遍。
还不等我回答,又有一名与他有着相同面容的男子走了进来。绝色美男乘以二!太养眼了!我在心底暗爽不虚此行。看样子是一对孪生兄弟,同样的容貌,同样的白衣,美得宛如一幅画似的。
二号美男看着我,却问向他身边的一号美男:“她是……?”
一号美男径直从我旁边走过,冷冷地回答道:“是个偷了我们夜宵的女贼。”他审视着条案上的一片狼籍,不由蹙眉,眼中透出一丝愠怒。而二号美男却不以为然地走向我,笑得充满媚惑,他微眯起细长的凤眼,伸出手轻轻掂起我的下巴,说:“姑娘真是在下身平见过最漂亮的女子,在下可否得晓姑娘芳名?”
美男当前,管你好人坏人毛窝把“矜持”二字远远抛在脑后,“我叫林……珑。”
“林?你与林太师府是什么关系?”一号美男忽然投来锐利的目光。看样子,他与林府定是有什么渊源,要是善者,说不定会告诉林家我的行踪,若是恶者,恐怕我难过今晚。
我故作讶异状:“林太师府?这位公子你太抬举我了,若我出身太师府,哪里还会流落至此?”一号美男半信半疑地点点头。二号美男饶富趣味地追问:“敢问姑娘是哪家的千金?”
稍思忖了一下,我故作楚楚可怜的模样,轻叹了一口气,徐徐答道:“不瞒二位,我是从丽春院逃出来的。”编故事我拿手,好歹在自己的世界看过这么多电视小说,要是这两个人追问起来,我保证能编出一段惊天地泣鬼神的离奇身世。
二号美男稍楞了一下,敛起笑容,但随即有灿烂开来:“在下生平最喜欢听别人的故事,若姑娘信得过在下,可否将事情的原委告诉我?”
呵,想听故事?就料到你会这么问,好,本姑娘就成全你。
“实不相瞒,我五岁时母亲过世,家里还有四个哥哥,父亲一个人难以养活我们,就把我卖去了丽春院。刚到那儿时,我还是个给姑娘们端茶送水的使唤丫头,可是随着年龄慢慢大了,鸨母就逼着我去接客,我不愿意,就趁着今天晚上没有月色,逃了出来。”我自认演技还是不错的,拿不了奥斯卡小金人,金马奖影后桂冠总是有的。
两位美男听得眼都不眨一下。我暗想:难不成太感人了?呵,我果然是演技出众啊!
“不知姑娘下一步如何打算?”二号美男问。
“唉,如今我无家可归,又不能继续留在京城。明日一早打算出城,却又不知何去何从。”我满目忧愁地答。
“要是姑娘不嫌弃,不如与我们兄弟二人一同上路可好?”
二号美男话一出口,一号美男立刻瞪向他:“霖?!”二号美男毫不在意地一笑,依旧只是看着我。
我略有不解:“原来二位公子明日也要出城?不知是要往哪儿去?”
“淮州。”这次回答的倒是一号美男。
淮州,这地方挺耳熟的。我本不识得去路,要是路上能有人一道,倒也好有个照应,这两个人想必也没什么而已,大不了等到了淮州就与他们分手,各走各路。我看了一眼一号美男,故作为难:“只是……这位公子似乎并不太乐意我同行呢……”
二号美男笑着说:“我这兄弟是唯恐男女有别。我可不在意这些,不知姑娘你……”
我立刻灵光一现,兴奋地说:“不如我们结拜吧!结为兄妹,今后一路上就不必在意这些繁文缛节了不是吗?”
“结拜?”二号美男哭笑不得,“姑娘此等举动倒似江湖中人,不过倒不失为一个好主意,就按姑娘说的办吧。”他又转向一号美男,“磐,你说呢?”
一号美男面无表情,“我没意见。”
“好!那我们现在就结拜吧!”我把两位美男拖到土地公像前,“啊,对了。我还不知道你们的名字呢。”
二号美男道:“我本名尤霖。”
哈?幽灵?这名字真是ooxx……
二号美男继续道:“这是我弟弟,尤磐。”
“u盘?!”我不禁狂笑,“天呐,内存多少?b20接口吗?哈哈哈……幽灵加u盘……”我完全不顾形象地几乎笑趴在地上。世界无奇不有,一对兄弟的名字就够奇的了。
直到尤磐头来杀人似的目光,我才好不容易止住了笑,干咳了一声,“咳……抱歉……”偷瞄了他们一眼,尤霖有些惊讶,但很快被一丝玩味的笑意所替代;一旁的尤磐则不然,脸色铁青,满脸不爽的表情。我吐吐舌头,庆幸自己还能安然无恙地站在这儿,看他们兄弟恐怕都是深藏不露的高手,特别是尤磐,暴戾之气极强。唉,绝美的孪生兄弟,却性格迥异,这是在拍肥皂剧么?
天朦朦亮的时候,我正式与尤氏兄弟结为兄妹,今后祸福与共,天地为证!
马车疾驶在城外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