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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水王爷穿越妃.TXT第1部分阅读

      祸水王爷穿越妃.TXT 作者:rouwenwu

    《祸水王爷穿越妃》(红袖v文完结)

    文 / 资深米虫

    文案:莫名其妙穿越了。

    皇命之下,又莫名其妙嫁人了。

    夫君艳名满天下,每天都有女人为他寻死觅活,花魁为他挂牌,郡主为他逃婚,两国为他开战,是个十足十的大祸水。

    婚礼前夕,她于楼前惊鸿一瞥,看到一个沉静俊美的少年,阴冷稳重,眉眼俱是凌厉。

    婚后方知,他绝对是个花心王爷,纨绔子弟,除了流连花丛,夜夜笙歌,别无是处。

    她的夫君,到底是那个祸害天下的大众情人,还是临窗静思的睿智少年?

    而她,是甘心在豪门大院当一个循规蹈矩的王妃,还是本着穿越女的本性,挥斥方遒,休夫自立,活一个痛快淋漓?

    正文 (一)赐婚

    (一) 赐婚

    逍帝头疼地看着殿下风神毓秀的十一弟,将案上的奏折拿起又放下,放下又拿起,如此几番后,终于抬眼,叹气道:“十一弟,你该娶亲了。”

    跪着的十一王爷闻言一惊,也顾不上礼法,跃然而起,趴到御案前,两只狭长漂亮的眼睛巴巴地瞧着逍帝,可怜兮兮问:“皇兄,要不……你还是把我送到大理寺法办吧?”

    “法办?算什么罪?难道通告天下,说陈国郡主为十一王爷逃婚,结果导致陈留边境关系紧张?”逍帝眯着眼看着自己漂亮俊秀的弟弟,恨铁不成钢道:“你但凡把用在女人的心思收一收,放在军国大事上,朕也能轻松许多。你看看,朕这两年白发都生了多少?”

    逍帝说着,把束着金冠的头朝前一低。十一王爷则往前靠了靠,煞有介事地寻了一番,然后嘿嘿笑道:“皇兄华发如墨,哪有什么白发?再说了,以皇兄的才能,便是整个天下也能握于手心,治理一个小小的留国,根本不在话下。”

    逍帝听着很受用,身体重新躺回龙椅上,俊朗英气的脸上展出一轮笑来,“你便是拍再多的马屁也没用,朕已经决定,下月便让你完婚。”

    “皇兄……”十一王爷的眸子星光点点,泫然欲滴。

    “朕也是没法子,如果你没有镇北王的小妾,没有迷惑雷将军的千金,没有对陈国郡主始乱终弃,没有让京城那个什么花魁牡丹为你绝食挂牌……这事或许还有回寰之地。”逍帝说着,忽而把语气一转,无比威严道:“你生性,朕并不怪你。可与你有染的女人,偏偏都是留国栋梁们的亲眷。朕若是再纵容你,岂不是让留国臣子们寒心?”

    十一王爷垂着头,长长的睫毛掩着眸,的鼻梁如玉所雕,从逍帝的角度看过去,亦有种我见犹怜的纯美。

    男人看着尚且心动,况且女人。

    逍帝在心中叹了口气,继续道:“不过,朕也不会亏待你。从小到大,朕那么多兄弟,一直最疼你,这王妃人选,自然也是王爷们里最好的。”

    “不知是谁?”十一王爷似已认命,抬头幽幽地问。

    逍帝见他这等表情,心中却是一紧,含着气,轻声道:“是太傅的孙女,朱可可。”

    “她?那个丑八怪?!”十一王爷吓得往后一跌,狼狈地坐在地上,凄声叫道:“皇兄,你还是把我送到大理寺法办吧!”

    逍帝的嘴角抽了抽,从龙椅上站起来,长身玉立,俯视着自己耍痴赖皮的弟弟,不容违抗地丢下一句:“这是圣旨。”随即溜之大吉。

    剩下十一王爷跌坐在大殿之上,一脸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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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二)朱可可(1)

    (二) 朱可可(1)

    其实朱可可不觉得自己丑。

    她挺满意自己的长相。

    这天早晨,她对着镜子顾影自怜,真是越看越爱,越看越得意:终于摆脱三等残疾了!

    想她从前一米五五的五短身材,对那些模特们只能采用仰视的姿态。再加上南方女子的温婉遗传,五官虽柔美却没有轮廓,一直不上镜,乃她心中至大憾事。

    而今,她一觉醒来,发现自己成了身高一米七的标准摩登美人:大眼凹陷,鼻梁,一张薄厚相宜的嘴唇不点而朱,像一个东方韵味十足的中俄混血儿。

    ——只是,穿着古装。

    在经过最初的混乱与震惊后,她终于弄清楚自己现在的身份:留国太傅的孙女,名字也是朱可可。

    这个并不会让朱可可太难过,反正二十一世纪的她也是孑然一身,白天在模特公司拿拿衣服化化妆打打杂,晚上在酒吧当兼职侍应生,偶尔缺钱的时候,会帮台上的歌手假唱——谈不上多大的事业,她一向过得随意。

    穿越过来后,好歹还是一个大家小姐。虽然朱太傅家已经不如从前,算是留国的没落贵族,但是先帝老师的名头挂在那里,排场却是不小,至少服侍朱可可的丫头就有七八个。

    至于从前的朱可可,大概是因为过度自卑,抑郁而亡。

    朱可可醒来的时候,看见从前的朱可可留下的血书一封,只说自己又丑又笨,毁了爷爷的一世英名,实在不堪重负,所以自绝,云云。

    这封信让朱可可着实地吓了一跳,以为自己真的是丑八怪,还好旁边还有一面打碎的镜子,透过碎片,朱可可看到了这张现代感十足的面容。

    ——不过,似乎这里的人都不太懂得欣赏。

    朱老太傅每见她一次,便感叹一次:“想老夫的儿媳妇也是京城的一代美人,老夫的儿子更是玉树临风,为什么老夫的孙女,是如此……如此模样——可怜他们、他们……”

    他的儿子媳妇,也就是朱可可的爹娘,夫妻两多年前遇到了劫匪,死于非命。

    每逢此时,朱可可便做忧思状,楚楚可怜,颇得朱老头子的欢心。

    “既然容貌不可更改,那就更该做一个贤良淑德的女子。那《列女传》《贞女传》,你可背熟了?”朱老头子须发皆白,即便是热气蒸腾的盛夏,也穿戴得整整齐齐,里三层外三层,那儒巾大褂,一件件,看着是端庄典雅了,可是发髻里如泉的汗水,实在让朱可可咋舌不已。

    真是死要面子的老学究。

    “背熟了。”听问,她敛眉恭敬地回答。

    “很好,很好,背来让爷爷听听。”朱老头子捋着胡须,摇头晃脑地催促着。

    “爷爷,孙女以为,此类典籍并非寻常书籍,它不仅仅要死记硬背,而是融会贯通,一言一行,皆以此为准则。方不辜负爷爷的殷殷期望。”朱可可眼珠儿滴溜溜地转,顾左右而言它。

    正文 (三)朱可可(2)

    (三) 朱可可(2)

    站在朱可可身后的丫鬟青儿闻言,侧身捂嘴而笑。

    小姐在看这两本书的时候,一面大声感叹‘骗人啊骗人’,一面翘着二郎腿打盹,哪里会背?

    不过,这番话说得入情入理,朱老头子很满意,也就被她绕了过去。

    “可可说得极有道理,女子长得丑不是过错,若是败坏风俗、不明事理,才是最不可恕的事情。”老太傅说完,目光朝朱可可身上扫了一番,脸色又沉了下来,“你的外袍呢?如何只穿了一件衫子?成何体统!”

    朱可可当然不会实话说‘怕热’,只说“外袍是新做的,可可舍不得穿,所以……”

    她的话还未说完,朱老头子已是泪眼婆娑。

    “你父母去得突然,留下我们孤苦老小,竟连一件新袍子都舍不得穿了——不过,可可放心,爷爷到底是先皇的老师,当今皇帝是不会忘记老夫的。他已经给你指了一门好亲事。爷爷便是来告诉你这个喜讯的。”

    朱可可怔了怔,大眼睛眨巴着,“指婚?”

    “皇上已经把你指给了十一王爷。”朱老头笑得两眼眯成缝。

    这确实是一件喜事,虽然朱可可是前太傅的孙女,可到底没落了,这几年门庭稀落,她又长得不得人心,如今竟然能配给一个王爷——那王爷虽说没实权,却是皇帝最宠爱的胞弟,更是留国一等一的俊秀人物。

    至于生活作风嘛——对男人,还是要宽容些。

    人不枉少年嘛。

    朱老头挺满意自己这个未来孙女婿。

    朱可可穿越来的日子不过一年,又一直在这深门大院里装闺秀,所以对这个十一王爷的资料,是一点也不知道。冷不丁地说嫁给他,朱可可横想竖想,都觉得太冒险。

    “可可想一辈子陪着爷爷,不想嫁人……”心思电转中,朱可可又摆出了忧思状,双目盈盈地望着老头。

    朱老头一阵感动,情绪外流道:“爷爷也舍不得你,可是你今年就满十七岁了,再不为你配个好夫君,你爹娘在天之灵,会埋怨老朽不明事理。老朽已是半截入土的人,若是耽误了你。百年后,拿什么面目去见你爹娘。”

    说到动情处,朱老头的眼眶红了红。

    朱可可看在眼里,古井无波的心也是一动。

    一年以来,她其实对这个名义上的爷爷没有多少感情。大抵学问深的人都习惯内敛自己的情感,更何况这位留国大儒者。除了考究她的功、让她疲于应付外,就是说一些三从四德、女子谦恭谨然的大道理,很少有祖孙间的濡沫之情。

    现在看老头儿伤感,她也觉得难过了,想他一个古板孤苦的老人、从此一个人在这间没多少人气的大房子里,实在可怜。

    “爷爷,我真的不嫁了,就陪你。”这时候,她说这番话时终于有点真心了。

    “胡说!”朱老头狠狠地瞪了她一眼,毫不领请。

    正文 (四)朱可可(3)

    (四) 朱可可(3)

    “胡说!”朱老头狠狠地瞪了她一眼,毫不领请。

    见老头有点怒了,朱可可咋舌,没敢继续答话。

    “婚期定在下个月,你身边也没有个娘亲为你操点,哎,苦了你了。”老头儿眼圈又是一红,几乎按捺不住,他于是扭过头去,板着声音道:“你自己也准备准备吧。”

    说完,广袖翩翩,端庄万方地离开了。

    朱可可瞧着他已显蹒跚的背影,心中萧瑟,对自己即将到来的婚事,反而不那么在意了。

    她既然得了朱可可的身体,就得为朱可可做点事才好。

    这世道恩怨分明,该报则报。她不是那种占了别人的好处还自鸣得意的人。

    可是,该怎么帮爷爷呢?

    朱可可正想着给爷爷安排一场‘黄昏恋’的可能性,身后的青儿早已噗通一声跪倒在地上,仰着明媚的小脸,喜气洋洋地恭贺道:“小姐大喜,恭喜小姐,贺喜小姐。”

    “喜什么喜,”朱可可头疼地望着她,郁闷道:“天知道是瞎子傻子瘸子还是疯子。”

    包办婚姻,是会害死人的。

    “小姐说笑了,如果十一王爷是瞎子是瘸子是傻子是疯子,那这世上就再也没有正常的男人了。”青儿脸蛋儿红扑扑的、虽然努力压抑,可是语气里还是满满的兴奋,“十一王爷可是留国最英俊最懂风情的人呢。”

    这个消息,倒让朱可可有点始料未及。

    “你见过他?”她问。

    “小姐不记得了?一年前小姐去春游,曾在路上与十一王爷有过一面之缘,当时小姐还盯着他多看了几眼呢。”青儿提醒道。

    哦,一年前,也就是穿越过来之前的事了。

    朱可可随口应了一句,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继续问:“那后来呢?”

    “后来,十一王爷在亭子里设宴,请参加春游的京城千金们喝茶吟诗,十一王爷知道小姐是太傅的孙女,就请小姐过去一叙,后来,在席间……”青儿忽而想起什么,又收了声,闭了嘴。

    “在席间怎么了?”朱可可心知有异,追问道:“我已经记不住了,你且说来听听。”

    “在席间,小姐才华出众,辩论时,把御使千金柳如烟封得哑口无言。十一王爷为了安慰柳如烟,说小姐……说小姐……”

    “说什么了?”

    “他说……他说小姐又丑又笨……”青儿垂着头,低如蚊蚋地回答。

    “可是去年七月十五发生的事情?”朱可可慎重地问。

    青儿点点头,惊喜道:“小姐想起来了?从那天之后,小姐的性情就变了许多。”

    那正是她穿越过来的日子。

    朱可可倒吸了口气:我说原来的朱可可为什么会突然想不开,留血书抑郁而死。敢情就是被这个十一王爷刺激的。

    换句话说,他就是杀死本尊的凶手了。

    “他既这么说过本小姐,如今本小姐就要嫁过去了,那简直是世上最悲惨之事,你还贺喜什么?”想起青儿起初的欣喜,朱可可有点恼了,横眉质问道。

    正文 (五)朱可可(4)

    (五) 朱可可(4)

    “可是小姐不是很喜欢十一王爷吗?那天王爷说了那样的话,小姐确实伤心,可是回去的时候,小姐对青儿说,并不后悔见过十一王爷……”青儿被朱可可的质问吓到了,声音越发低了下去。

    朱可可语塞。

    难不成十一王爷是本尊的暗恋对象?也因此,才会如此在意他的态度,被他的话打击至死。

    她有点感伤了,摆摆手,把青儿召近一些,然后凑过去,耳语道:“不如,我们先出去会一会这位十一王爷?看看他到底值不值得嫁。”

    青儿吓得脸色发白,连忙摆手,“不成不成,万一被太傅大人发现了……”

    “你不说,我不说,他怎么会知道?再说了,如果你不陪我出去这一趟,我就装病装疯,一辈子嫁不出去,让你也陪着我做一辈子的老姑娘。”朱可可如此威胁。

    她早就发现了,青儿当初这么开心,也是因为,那小丫头也喜欢着这个十一王爷。

    古代女子出嫁,贴身丫鬟总能陪嫁过去当妾。她们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买卖。

    果然,青儿被威胁了。

    她期期艾艾地应了,然后磨磨蹭蹭地出去找衣服。

    过不多会,两个家丁打扮的青年男子便从后门鬼鬼祟祟地钻了出去。

    朱可可本来生得高挑苗条,那普普通通的粗布青衫穿着,也有种风度翩翩的感觉,而且五官清晰,她又用黛笔细细地瞄了眼睛和眉毛,乍一看,根本辨不清雌雄,只觉得是哪个大户人家出来的俊俏少年郎君。

    相比之下,本来柔美清秀的青儿倒有点惨不忍睹,矮且不说,衣服更是鼓鼓的,像正在的胖小孩。

    “小姐,青儿觉得,你男装打扮竟像换了个人似的。”待出了后门,青儿红着脸道:“老天爷真是弄错了性别。”

    朱可可挑眉,也不说话。

    这个时代的审美观,多以女子娇小玲珑、面部柔和为美,也就是朱可可穿越前的模样。

    “难道真是时不待我?”念及此,朱可可又伤感了一把。

    不过,那种可有可无的伤感转瞬即逝。

    在出门之前,她已经向青儿详细地打听了这位十一王爷的消息。

    留国十一王爷,本名司马恪,男,今年二十有二,未婚,无子女(未公开的私生子除外),身家不详,但绝对不少,爱好女色,特长:弹琴作画吟情诗、翻墙爬窗夜偷情。

    文不能安邦,武不能攻城略地,从小生于温柔乡,长于温柔乡,立志死于温柔乡。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除了沾花惹草外,他就没有其他长处了。

    整一个花瓶。

    没想到啊,这样一个花架子,竟然能让如此多的女子为之疯狂。

    朱可可很无语。

    正文 (六)邂逅(1)

    (六) 邂逅(1)

    司马恪平日的行踪并不难问,不在烟花柳巷,就是某某王公大臣的府邸家宴了。

    这段时间为了处理陈留两国之间的外交问题。大臣们都很忙,无人设宴,这位十一王爷,一定在京城烟花最浓的地方——芳兰坊。

    朱可可领着青儿,悠哉游哉地朝芳兰坊走去,快到牌坊处时,青儿终于胆怯,拉着朱可可的袖子,哀哀地说:“小姐,还是别进去了吧。”

    青儿是朱家的家奴,从小在诗书礼仪下浸滛长大,对于这等滛乱之地,自然反感到骨头里。

    朱可可倒没多大感觉,反正前世在酒吧工作,什么场合都见过。这样古雅的青楼,几乎算是‘纯洁场所’了。

    “你在外面等会,我看看就回。放心。”见青儿的神情,朱可可不打算强迫她,指了指旁近的茶楼,让她在一边侯着。

    青儿忙不迭地点点头,也顾不上什么小姐的安危,慌慌张张地朝茶楼跑去。

    朱可可笑笑,摇着折扇,悠哉游哉地往牌坊来里走了进去。

    牌坊两侧拉客的姑娘们见了他:公子人倒是不错,只是衣服的质料差了些,态度也谈不上多么热烈,只是零零散散地凑过来,扯扯她的袖子,见朱可可没多大意趣,也就散了。

    朱可可也不随便留恋,径直朝芳兰坊的头牌冠群芳小姐的闺阁走去。

    冠群芳的闺阁是三层的独立小楼,装饰得古色古香、幽香典雅。很有苏州园林的感觉。

    朱可可站在阁楼下,仰头望着三楼露天阳台处的帷幔飘飘,隐约有一个鹅黄|色的身影在白色的帷幔间蝴蝶般穿插翩跹,丝竹管弦音不断,饮酒作乐的欢呼亦阵阵传来,显然,正是宴会的*****期。

    朱可可整了整衣襟,大摇大摆地朝楼里走去。一楼的鸨妈见状,连忙迎上去,眯着肿炮眼,询问哪家的少爷。

    朱可可勾唇一笑,很正经地回答道:“我是十一王爷府的家人,十一王爷着我送东西来。”

    鸨妈听闻,也不好说什么,指了指楼上,道:“王爷就在上面。”

    朱可可本只是猜测,如今听到证实,心中一安,同时又有点懊恼。

    婚期定在下月初三,也就是七天后。

    准新郎却还在和烟花女子莺莺燕燕,情何以堪啊何以堪。

    朱可可走上了楼梯。

    二楼虽也是冠群芳小姐的阁间,但却是她的闺房所在,所以比起三楼的花厅,清净了许多。

    朱可可在二楼拐角处略停了停,一扇斜对着楼梯口的房门微开,房里的景致隐约可见。

    她并没有多大的偷窥欲,只是目光一扫,恰好看见了,而看见后,有一刻竟然挪不开脚。

    屋里坐着一位男子。

    正文 (七)邂逅(2)

    (七) 邂逅(2)

    屋里坐着一位男子。

    与其说坐,不如说倚着。

    他倚着窗台,静静地望着窗外,一手执酒杯,一手撑着台案。

    以朱可可的脚步望过去,只能见到他的侧面,可只是单单一个侧面,已经能动人心魄了。

    朱可可没见过这么明润的男人。

    像一块通透的玉。

    光从窗户外透进来,折射过他精致的五官:长的睫、挺的鼻、润的唇,柔和的下巴。

    一身白色的锦缎长衫配着一条普通无雕饰的天蓝色宽边腰带,将他修长紧窄的腰身很好地勾勒出来,纤细而蕴含着力量。

    可那些都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他的表情。

    他望向窗外的表情,些许茫然、些许深邃、些许苦楚、些许豁达。

    然而更多的是沉静。

    一种从骨子里逸出来的沉静,似千年古玉般的深不见底。

    那流动在琥珀双眸里的情绪,竟像一帧帧灵动的胶片,如此丰富,却又转瞬即逝。

    让人莫名地揪了揪心。

    朱可可几乎想走过去,问他到底遇到了什么烦心事。

    男子突然转过头来。

    透过门缝,远远地与朱可可对望了一眼。

    男子的眼眸敛了敛,然后,袍袖轻拂。

    门忽而合了起来。

    朱可可眨了眨眼,望着已经关上的红木雕花房门,几乎以为,自己方才看见的景象是一场幻觉。

    楼上丝竹管乐声不断。

    她很快收起心神,想起自己楼上的那位未来夫君,更是烦躁。手扶着栏杆,三下两下地窜了上去。

    她径直上了楼。

    三楼花厅是一个开放性建筑,入眼便能看见整个宴会的全场。

    厅内翩翩,下首是乐师操琴弄鼓,两侧则是七八个年轻英气的少年,一人搂着两个侍酒的姑娘,正海饮不已,而大厅正前方,则摆放着一张极舒适的软榻。一个男人正懒懒地躺在塌上,青丝逶迤,顺着软榻泄了下来,垂在地上,也有种懒洋洋的感觉。

    黑色的丝袍半敞着,露出胸前一大片呈小麦色、光滑精致的皮肤。男人长得很高大,这样躺着,长长的腿伸了出来,头枕着美人的膝盖,那种姿态,几乎有点魅惑了。

    这样的形象并不太符合朱可可对十一王爷的猜想,待看清楚样貌后,朱可可再次推翻了自己原先的设定。

    她原以为流连温柔乡的十一王爷是一个娘娘腔的小白脸。没料到如此英俊硬朗,如刀削斧凿般的五官,大理石一样,轮廓清晰分明,尺寸又异常完美。即便是罗丹再世,只怕也难得造出这样的作品。

    更引人注目的是,他脸颊上有一道长长的伤疤,虽然历时已久,不再狰狞。但是那暗黑色的痕迹仍然如爬蛇一般,让人触目惊心。

    ——只是,并不太影响他的容貌,反而给他的脸增加了几分难言的魅力。

    原来,传说中风靡京城大小闺房的司马恪,竟然生得这般模样?!

    朱可可有一瞬的怔忪。

    正文 (八)邂逅(3)

    (八) 邂逅(3)

    其实,在朱可可怔忪的时候,室内的气氛也变了几变。

    发现有人闯了进来,两侧那七八个似乎流连美人乡的青年几乎同时做了一个动作。

    按剑,欲起。

    他们的动作整齐划一,就像事先排列好的一般,一致得可怕。

    首座的男子不易察觉地将酒杯转了转。

    他们这才重新坐稳,继续饮酒作乐,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朱可可并没有发现异常,她略做思索,已经大步迈了进去。

    ——无论司马恪生得何等模样,她总之是不会嫁给他的。

    他可是杀死本尊的凶手。

    男子本在慢条斯理地饮酒,见朱可可气势汹汹地穿过众人,大步走了过来,不停了动作,兴致玩味地看着‘他’。

    “喂!”待朱可可在他面前站定,她冲着他说:“你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妥吗?”

    “男儿在世,自当醒握杀人剑,醉卧美人膝,有什么不妥?”男人呵呵地笑,头依旧枕在冠群芳的膝盖上,动也未动。

    朱可可嘟了嘟嘴巴,鄙夷地扫了他一眼,目光竟然越过他,看向了旁边的冠群芳。

    冠群芳涵养甚好,被突来乍到的男子这样*****裸地盯着,竟然能从容不迫,冲他微笑颌首。

    “果然是秋水为眸芙蓉为面,你很美。”她赞道,竟似把旁边的‘十一王爷’丢到了九霄云外。

    朱可可一向是喜欢美人的,她看过那么多模特演员,对美人有种天生的敏锐度。

    “多谢公子赞赏,群芳受之有愧。”冠群芳微微点头,礼貌地谢礼。

    “你的肤色真好,是天生的,还是用了胭脂?”朱可可又问。

    冠群芳有点窘然,却还是礼貌地回答道:“是胭脂。”

    “哦,哪家买的?”

    “城南的百年字号……”

    “衣服也好看,你自己做的吗?”

    “不是……”

    ……

    两人你一言我一句,讨论着时下留国最风行的妆容打扮,冠群芳本来还扭捏端方,后来与朱可可说到兴处,竟也忘形,将这满屋的客人乐师仆从们,忘记得一干二净。

    连兀自躺在她膝盖上的男人,也被彻底地无视了。

    男人的表情变得很古怪,又好气又好笑,眉头微微皱了皱,威严地咳了两咳。

    冠群芳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赶紧收了声,不好意思地捋了捋鬓角的散发。

    “对了,司马恪。我来就是要告诉你。”朱可可似终于想起身边的人,转过头,望着男人,一本正经道:“我就是你口中那个又丑又笨的朱可可。我知道你不待见我,反正我也不待见你,七日后的婚约,你赶紧取消吧。”

    “你叫我司马恪?”男人怔了怔,随即邪肆地笑。

    “哦,应该称你十一王爷。”朱可可装模作样地福了福,然后不耐烦地催促道:“叫什么都行,你赶紧进宫把这桩婚事推掉。”

    ‘他’是女人,从朱可可进门的时候,男人便发现了。

    冠群芳则是在交谈中发现这个事实的。

    所以此番话说出来,并没有多少人吃惊。或者吃惊的,只是话的内容。

    正文 (九)邂逅(4)

    (九) 邂逅(4)

    “朱可可,我并没有不待见你,也不觉得你又丑又笨。”男子兀自笑了一会,黑色里泛着一丝幽蓝的眼眸蓦得深邃起来,熠熠生辉,却偏偏看不出情绪。

    “明明是你自己说的,当时还把……把我活活地给气死了。”朱可可见男人死不认账,顿时义愤填膺。

    他一句话把人家女孩子气得香消玉殒,回头竟然敢赖账。

    “哦,姑娘不是好好地站在这里吗?而且,似乎还很精神呢。”男人依然微笑不已,眸子蓝色更重,有种妖冶的味道。

    “你……你……”朱可可自然不能说自己不是当初那个朱可可,她哽了哽,忽而一笑,笑得眉眼顿开,脸上满是狡黠的余晖。

    男人好奇地看着她,眼中的兴趣越来越浓。

    “难道王爷还没发现吗?我其实是喜欢女人的。”她妩媚地弯了弯唇,突然倾过身,一手揽住冠群芳的细腰,一手环到她的后脑勺,头压下去,对着她红艳柔软的唇,重重地吻了下去。

    唇瓣厮磨,满口余香。

    冠群芳初时受惊,但是职业道德让她不习惯推开客人,哪怕那个客人是女的。

    过不多久,她突然又不想推开了。

    朱可可的动作看上去很粗鲁,其实很温和,同样柔软的唇贴在她的唇上,辗转蹂躏间,竟然有种温柔的怜惜。很诡异的感觉。

    所有人都吃了一惊,包括‘十一王爷’。

    朱可可在满屋的吸气声中松开已经飞霞满颊的冠群芳,眉毛一挑,挑衅地望着‘司马恪’。

    ‘司马恪’仍然带着一脸邪肆的笑,他从软榻上站起来,手依旧稳稳地端着酒杯。

    朱可可以为自己的身高在古代是可以傲视大多数人的,可是,当他站起来的时候,朱可可还是被打击了。

    男人果然很高大,绝对不低于一米九。

    他几乎可以俯视她了。

    “怎样……”她想继续挑衅,以挽回身高上的缺憾,哪知一句话未说完,‘司马恪’已经低下了头。

    他吻住了她。

    将她未说完的话,尽数吞进了口里。

    猝不及防,霸道而凌厉。

    如果说朱可可方才强吻冠群芳,大部分只是装装样子,其实并没有多少实质性的接触,最多只是唇瓣摩了摩。

    而这次,她是彻底地亏大了。

    司马恪显然是个中高手,他很快地攻城略地,在朱可可还未反应过来之前,舌头已经伸了进去,搅动着她的,缠绵而强势。

    朱可可大脑一片空白,三秒钟后,她终于回神。

    然后,她瞳孔一锁,狠狠地咬了下去。

    一股腥锈的味道在口腔里弥漫。

    ‘司马恪’的眉毛吃痛地皱了皱,可是,却没有退开。

    他伸出手,一把搂过她的背,将她更深地压向自己,攻势越发凛冽,带着血的腥味和隐隐的怒气,还有似有若无的戏谑,让朱可可无能呼吸,想再咬一口,又觉得全身脱力,使不出力气。

    也不知道那家伙点了她的什么|岤。

    屋里一阵寂静。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眼观鼻鼻观心,就是不看他们。

    正文 (十)邂逅(5)

    (十) 邂逅(5)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终于松开她。

    朱可可几乎站立不稳,手扶着‘司马恪’的手臂,大口地喘气。

    肺部空了,酥酥麻麻的感觉透过四肢百骸,缺氧缺得厉害。

    男人稳稳地扶着她,看着她脸色渐渐潮红,眼神却逐渐清明。

    “看来,你也能喜欢男人。”他笑,手指已经抚上了她微肿的唇,深蓝色的瞳仁翻涌不定。

    朱可可郁闷了,手一扬,本想狠狠地甩他一巴掌,可是刚一抬起,突然又想到:其实自己也没怎么吃亏,至少他吻得很卖力,还被自己咬了。

    念及此,朱可可索性把甩上去的手掌变成了调戏般的抚摩,她也摸了摸‘司马恪’带着血色的唇和俊朗无匹的脸颊,笑吟吟道:“恩,果然有点技巧。如果男人都有你这般能耐,本姑娘考虑一下、喜欢男人倒也可以。”

    ‘司马恪’没料到她会如此反应,怔了怔,脸上笑容更浓。

    朱可可却不想过多纠缠,青儿还在外面等着呢,再说了,倘若回去被老头儿发觉了,只怕少不了一段唠叨和一顿家法。

    “闲话少说,这件事我们且说定了。你去推掉这件婚事,我们以后河水不犯井水。”她只当自己被狗啃了,姑且先把这事儿搞定再说。

    “只怕我做不到。”男人的一只后又滑到她的腰上,浅笑道:“因为我不是司马恪。”

    朱可可眨眨眼,有点反应不过来。

    “你认错人了,我并不是司马恪,所以更谈不上退婚了。”男人还是一脸不怕死的笑,慢条斯理地自我介绍道:“我姓萧,叫做萧寒。”

    朱可可又眨了眨眼,然后咬着牙,郁闷地冒出一个字,“靠!”

    敢情她一直被他当成猴子耍啊,可是,他如果不是司马恪,那司马恪又在哪里?

    鸨妈明明说司马恪在楼上!

    “既然弄错了,那打搅了,告辞。”朱可可也是能屈能伸的主,她很快收起尴尬和怨怒,急于脱身。

    时间不多,她得立刻找到真的司马恪,让他取消婚约。

    哪知,萧寒的手臂一紧,非但没有松开她,反而将她抱得更紧了。

    一双黑蓝不定的眼眸,紧紧地攫住她的脸。

    情绪深沉,看不出端倪。

    “你吻了本王,难道打算这么不负责任地走人吗?”他竟然一本正经地问她。

    朱可可很汗,到底是谁为谁负责啊,她都没嚷嚷,他身为大男人,还是主动方,竟然叫起了委屈!

    “好,我负责,只可惜我刚被皇帝赐婚,已经有了正夫,你若不嫌弃,就当老二吧。”朱可可眼珠儿一转,奋力将他推开,冲着他笑盈盈地说:“萧寒,你可愿意做二房?倘若不愿意,就去找皇帝收回成命。不然,就另攀高枝,本姑娘可担当不起。”

    萧寒但笑不语,似乎并没有没吓住。

    正文 (十一)出嫁(1)

    (十一)出嫁(1)

    朱可可还是嫁人了。

    朱家上上下下,张灯结彩,喜气洋洋。

    ——丑小姐终于嫁出去了,而且嫁给了全京城最好看的男人,这难道不是一件好事么?

    唯有朱可可一人,顶着沉甸甸的喜服和头饰,坐在唉声叹气。

    青儿则敛着手脚,在旁边小心地观察着小姐的表情,唯恐她一时想不开,来一个逃婚的戏码。

    这不,小姐刚刚叹完气,又用指甲使劲地抓着床板,咬牙切齿、抓狂得厉害。

    一想起那天在芳兰坊的事情,朱可可就恨得牙痒痒。

    杀千刀的萧寒,下地狱的萧寒!最好别让她再碰到他!

    明知她时间紧迫,那天萧寒依然捏紧她的手臂,一字一句道:“你说的话,可要算数。倘若本王能让皇帝收回成命,你也要心甘情愿随本王回去。”

    朱可可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瞧着他,“这事儿再说,我还有急事,你先放了我。”

    萧寒却笑得很镇定,很从容,很悠然自得,“留国的女子都如你这般大胆无畏么?”

    朱可可微微一哂,正要反驳,芳兰坊的楼下又是一阵喧哗。

    接着,便是一行列队整齐的登楼声。训练有素的样子。

    萧寒终于松开了她。他将敞开的衣领稍微理了理,邪释肆虐的眼神突然变得无比正经,蓝色的眼眸深深地沉了下去,黑如深潭,气势也浑然一变,从刚才的洒脱痞然,变成了临渊峙岳的威严与整萧。

    而那七八个青年也从座位上站起来,把剑在手,恭敬地站在萧寒身后,凛然地望着来人。

    不一会,便有一个亲卫队小队长似的小官从楼梯上跑了上来,一见到萧寒,便跪了下去,低头拱手道:“殿下来访留国,国君甚为欣喜,鸿胪寺已备好宅院,敬请殿下移驾。”

    殿下?国君?

    朱可可有点不明状况地站在那里,左瞧瞧右瞧瞧,然后,她决定溜之大吉。

    “这位朱公子,还烦大人帮忙送回朱府。”正在朱可可打算开溜之际,萧寒很‘好心’地,望着她微笑道:“她一个人单身在此处,本王到底不放心。”

    “朱府?”小队长的脑子还算灵光:京城只有一个朱府,那就是朱太傅的府上,难道他是朱太傅的亲戚?

    当然,具体什么关系,他一个小小的亲卫队队长,哪里敢多问,只是敛了眉,低低地答了一声,“是。”

    朱可可瞪着他,脸气得发白: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萧寒无视她足以杀人的目光,不紧不慢地靠过来,凑在她耳边,轻声道:“本王可不想见到,自己的女人再抱着其它人吻来吻去,在本王接你之前,你先在府里好好地呆着吧。”

    朱可可眨眨眼,郁闷得半死。

    她认识他吗?不就是亲了一下吗?至于占有欲那么重吗?

    自以为是的男人!

    她正要大声抗争,萧寒突然又低下头,在她的唇上蜻蜓点水地碰了碰。这一次,颇有点柔情蜜意的意思。

    小队长看着一惊,赶紧低下头去,心中却腹诽不已:原来这位殿下喜欢男人啊,那这个公子定是殿下的男宠了。这件差事,看来不容半点闪失。

    正文 (十二)出嫁(2)

    (十二)出嫁(2)

    朱可可就这样心不甘情不愿地被送回了府上,还好回府的时候,朱老头不在家,否则少不了一顿训斥。

    过不多久,久候不至的青儿也回来了。

    紧接着,便是爷爷请的裁缝、教规矩的嬷嬷、喜娘,朱可可又被逼着绣什么枕头罩面——当然,最后全是青儿代劳,她可拿不来那些针线——简而言之,在剩下的七天里,她再也找不到可以外出的机会,自然不可能让司马恪退婚了。

    萧寒,萧寒,简直误了她的一生啊。

    不过,这几天朱老头的脸色却是红润喜气的,让朱可可稍觉安慰。

    转眼,吉日已至。

    朱可可三更时分就被众妇女拖拉起来,又是绞面,又是理妆,又是梳头发,又是换礼服,一直折腾到五更时分才算结束,剩下的时间,便是捧着一只苹果,傻乎乎地坐在床边上,等着十一王爷司马恪的迎亲轿子将她接进王府了。

    方才还人声喧哗的屋子,很快只剩下朱可可与青儿两人。

    也就出现了她扯床单抓狂的情形。

    “小姐,其实——王爷好歹是王爷,而且,长得又好看,京中不知多少姑娘们都对他朝思暮想,恨不得自荐枕席。小姐何必如此伤心欲绝?”眼见着朱可可几乎要把那大红绸缎的床单扯烂了,青儿不得不开口阻止道。

    “长得好看有屁用,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草包一个!”朱可可红着眼瞪着她道:“再说了,那种说话刻薄到处放电的男人,根本不是什么好鸟!将我的这一生就这样葬送在那个草包身上,我不甘心啊不甘心。”

    她转世重生,本以为会大施拳脚,就算不能成就霸业,好歹也能过得逍遥自在。这回好了,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