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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试婚第87部分阅读

      古代试婚 作者:rouwenwu

    过了,你哥咋还不回来?”冯氏站在门口翘首,小声的问林兰。

    林兰也是纳闷,按说该到了呀!

    “怕是新娘子舍不得离家。哭嫁哭的厉害了……”乔云汐掩着嘴笑道。

    李明允支使冬子去瞧瞧。

    冬子跑出去没多远又跑回来:“来了来了,新娘子来了。”

    果然听见喜气的唢呐声,滴滴答答的由远而近。冯氏忙让乐队奏起喜乐,门前围观的人群顿时马蚤动起来,踮着脚尖,昂着脖子,等着看新娘子。

    今日的林风,一身大红袍骑着一匹白色的骏马。身姿挺拔,英武非凡,谁能想到。就在四年前,林风还是山沟沟里一个籍籍无名的猎户,一个木讷的少年。林兰由衷的感慨,当年若非姚金花逼她嫁给张大户,她也不会跟明允签下假婚约,跟随明允来到京城,她若不来京城,大哥也许一辈子都只会在深山里打转,所以说,是姚金花的自私成全了她和大哥。却毁了她自己,若是姚金花看到大哥有今日,会作何感想?只怕会气死吧!

    林兰瞥眼瞧见林致远乐呵的合不拢嘴,眼底眉梢全是得意的神色,那是发自内心的喜悦和骄傲吧!林兰觉得自己对林致远的抵触越来越少了,想到他对她和大哥做的种种。尤其是看到他疼爱憨儿的时候,抱着愉悦高兴的像个孩子的时候,她真的恨不起来。

    花轿已经抬到门前,林兰还没见过这位新嫂子呢!颇为期待。目光越过花轿,那么不经意的一扫,林兰蓦然一震,扯了扯一旁的冯氏,低声道:“你看,那人像谁?”

    冯氏顺着林兰的目光看去,只见人群中一个包着头巾的妇人颇为眼熟,蹙眉道:“谁啊?呀……莫不是姚金花吧!”

    两人面面相觑,脑子里第一反应就是:不好,姚金花这是要来砸场子。

    没有功夫去想姚金花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两人只知道若是今日姚金花闯出来,那这场婚礼不出明日就会成为全京城的热点,笑话。

    林风已经翻身下马,动作干净利落,潇洒帅气,引得围观人群一阵叫好。于管家呈上一把绑了红绸子的弓箭,让新浪射轿门。

    冯氏连忙唤了王妈妈,低声吩咐道:“你速速带几个人,把那边那个女的带离这里,不得惊动大家。”

    王妈妈朝那边一瞥,就知道夫人说的是谁了,这不就是那个被休了的泼妇姚金花吗?

    可惜的是王妈妈的人还没过去,姚金花已经冲出人群,一直冲到花轿前,指着林风破口大骂:“林风,你这个忘恩负义,始乱终弃的混蛋,你发达了,就嫌弃糟糠,费尽心思休妻,好另娶高门女子,乡亲们,你们给评评理,这种臭男人该不该挨千刀下地狱……”

    林风被突然闯出的姚金花吓了一跳,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这个时候,这么多双眼睛看着,难道他要跟她对骂?跟她动手?林风无措的看向林兰。

    林兰心里懊恼极了,这种事实在太出乎人的意料,这个时候,说什么都迟了。家丑不外扬,姚金花就是吃定了林家不敢在这么多人面前为难她,才敢这么闹。她不是没想过姚金花不会这么善罢甘休,但她总以为姚金花已经回丰安了,不可能会出现在大哥的婚礼上,结果……真是百密一疏啊!

    冯氏已经先她一步向姚金花发难:“姚金花,你不要在这里信口雌黄。”

    姚金花不仅恨林风,她更恨冯氏,当初若不是冯氏和那个老家伙咄咄逼人,她死也不会离开林风的。

    “我呸!我信口雌黄?你们有本事倒是说说,我哪句话说错了?你们一家子就没有一个好东西,嫌贫爱富,联起手来欺负人,乡亲们呐!我一个孤苦无依的女子,哪是她们的对手,她们还威胁我,若不答应离开我丈夫,就要把我弄死啊……就是她们,害我夫妻离散,骨肉离散……”姚金花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控诉林家的恶行。

    人群中发出了窃窃私语,弱者原本就容易受到同情,大家看姚金花哭的这般凄惨,心里便信了几分。

    林致远气的脸色发白,胡子发颤,朝一帮手下怒吼道:“都杵着干什么?还不把这个疯婆子赶走。”

    姚金花一屁股坐在地上,哭天抢地:“老天爷啊!你怎么不开开眼呐……林家又要仗势欺人了啊……”

    冯氏急的恨不得上去一把掐死姚金花,这个疯婆子,早知道当日就不该对她手软,落得今日这样被动的局面,外人不明就里,听这个疯婆子一味胡说八道,林家怎么做都逃不过非议了,还有新娘子,新娘子会怎么想?刘家又会怎么想?

    于管家一招手,几个下人拥上前去,就要把姚金花拖出去。

    “呼”的轿帘被掀开,盖着红头巾的新娘子下轿来,娇喝一声:“住手。”

    马蚤动的人群立时安静下来,姚金花也忘了哭闹,大家都睁大眼睛看新娘子。

    新娘子没有掀开红盖头,低着头走到姚金花身边,冷静的问:“你就是姚氏?”

    姚金花怔了一下,可能是觉得自己这样坐在地上跟情敌对话没有底气,今天她来的目的就是要搅黄这桩婚事的,所以,姚金花爬了起来,拍拍裙上的灰尘,擦了把眼泪,瓮声瓮气道:“是,我就是姚氏,林风的结发妻子,我嫁给他的时候,他还是山沟沟里一个穷困潦倒的猎户,我不嫌弃他穷,我帮他辛勤持家,帮他生儿育女,结果到头来只落得被休弃的下场。我劝你赶紧看清他的真面目,这男人不是个好东西,他们一家都不是好东西,你会后悔的。”

    新娘子淡淡道:“我的事不劳你操心,我要嫁的人我自然了解,包括你的事我也略知一二,林风是怎么对你的,林家是怎么对你的,而你又做了什么?一个不识好歹的人,一个气死婆婆,刁难小姑的人,一个为敛财不择手段的人,被休弃已是最好的下场,我只能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姚金花有些傻眼,换做别的女人,新婚之日被人这样闹一场,早就哭哭啼啼回家去了,这个刘家小姐居然一点也不生气,还帮着林风说话。

    林兰等人也是惊诧,关于林风往事,虽然不曾瞒着刘小姐,但只是粗略的告知一二,可刘小姐似乎知道的挺多,看来刘小姐早就去打听过了。

    “说起来,我还要谢谢你,是你不知珍惜,把这样好的男子留给了我,以后我会和林风好好过日子,你的孩子我也会视如己出,但是,希望你不要再出现在我们面前,你最好先去打听打听我刘月梅是什么人。”新娘子说完,缓步走向林风:“吉时快过了, 该拜堂了。”

    若说林风之前只是抱着将就的态度,这会儿却是心动了,她的冷静,她的大气,她对他和林家的维护,以及她在这么多人面前说的那句,她会对憨儿视如己出……这样的女人,如何能不叫人心动?有妻如此,夫复何求!

    林兰忍不住在心里为这个新嫂子叫好,她不卑不亢,轻描淡写的几句话,完全扭转了局面,噎的姚金花哑口无言。

    冯氏连忙给喜娘使眼色,喜娘忙送上大红绸缎。乐队及时的吹奏起来,锣鼓喧天。林风没有再看姚金花一眼,这样的女人,已经没有什么可留恋了。他微微一笑,牵了新娘子步入宅门。

    大家簇拥着一对新人去喜堂,门外只留下姚金花,姚金花颓然委顿于地,掩面痛哭。围观的人群对之纷纷嗤鼻,原来是个泼妇啊!

    ☆、第三百四十一章 为老不尊

    新嫂子当真好的没话说,对大哥好,对憨儿好,对林家的人都好,虽然不是很亲热的那种,但是礼数周到,言语真诚,理家更是一把好手,上上下下对她无不信服,让林兰自愧不如,她很少佩服别人,但对这位新嫂子,那是打心眼里的佩服。

    大哥有了好归宿,林兰的心也安了,每天忙活着两个小包子,晚上,一家四口其乐融融,日子过的忙碌而快活。

    到了十月间,老家那边来信,说是渣爹去了。这个消息让明允和林兰都很惊讶,一直缠绵病榻,抱着药罐子度日的三叔父都还活的好好的,渣爹除了不能人道,身子还是健朗的,怎么就去了呢?信中也没有详细说明原因,虽然这个爹很渣,但毕竟亲爹,明允和明则只好向朝廷报了丁忧,两家人一起前往处州。

    因着还有三孩子,不可能日夜兼程的赶路,所以,明允和明则先行,让文山护送林兰和丁若妍走水路前往。

    老实说,林兰和丁若妍对李敬贤的突然离世,除了有些意外,并无悲伤,反正明允和明则都不在,两人人前哀戚,关起门来,逗儿说笑,一路倒也不无聊。

    承宣很有做大哥的风范,对两个弟弟疼爱有加,从不和他们争抢,反倒处处礼让,林兰很是羡慕,看着自己的两个小捣蛋,话还不会说,争宠却是一等一的本事,让她头疼。她闲着的时候,两包子都不理她,自顾自的玩,她若是抱了承愉,承悦就一定要把哥哥从她怀里推开,然后一个劲的往她身上蹭,承愉也一样,她抱承宣,他都没意见。但是一抱承悦,他就不依了。林兰不禁想,这两包子难不成是前世的冤家?

    悠悠闲闲的走了一个多月,终于到了处州。

    下了码头。林兰就看到明栋在等她们。

    “三堂嫂,四堂嫂,三堂兄和四堂兄走不开,特让我来接你们。”明栋彬彬有礼的给她们作揖。

    明则和明允在李氏家族晚辈里排行第三和第四,上头有大伯父家的明启和明非。

    “我公爹的后事办的怎样了?出殡了吗?”丁若妍关切的问。

    “回三堂嫂,还未出殡,先时是为了等三堂兄和四堂兄。后来是因为择了几个日子都不适宜出殡,要等这个月底了。”明栋回道。

    这个月底,那也没几天了,看来她们还是赶上送渣爹最后一程。

    大家在马车上就换了孝服,承愉和承悦对这身白色的新衣似乎很不喜欢,尤其是那白帽子,戴上去没半刻钟,两胖爪子就给扯下来。戴上又扯,气的林兰捉过两胖爪子,每人敲了一下。他们这才消停,知道这帽子再扯下来是要挨揍的。

    路上,林兰问明栋渣爹的死因,明栋支支吾吾的不肯说,林兰就晓得这其中定有猫腻,难以启齿吧!

    忍着好奇心,坐马车行了大半日,才进了处州城,处州城跟丰安县差不多大,坐马车的话不消半个时辰也就走遍全城了。

    马车在李家大宅停下。林兰等人一一下了马车,只见大门口还挂着白灯笼,明栋去跟门房说了声,门房就跑了进去,明栋领着众人往里走,到了二门。一个圆脸,长相朴实的妇人迎上来给林兰和丁若妍屈膝一礼:“红玉给三堂嫂和四堂嫂请安了。”

    明栋介绍道:“这是我家媳妇,让她领两位堂嫂先去歇下。”

    里面又跑出几个半大的孩子,瞪着大眼睛好奇的看着她们。身后还跟了两位素衣的妇人。

    “哟,是明则媳妇和明允媳妇到了,巧哥,容哥,连儿,还不快给堂婶娘行礼。”一个颧骨高高的妇人催促道。

    红玉连忙介绍:“这位是大堂嫂苏氏,这位是二堂嫂吴氏。”

    原来是大伯父家的两位媳妇,林兰和丁若妍笑微微的给她们行了礼。

    “快别多礼了,走了这么远的路,一定累了吧!你们的住处我都安排好了,虽然比不得京城里舒适,你们且将就一下,来,我带你们进去。”苏氏很热络的拍拍手要去抱承悦,承悦乌溜溜的大眼睛,戒备的看了她一会儿,扭头趴在如意的肩膀上,意思就是不要你抱。忘了说,这小家伙喜欢漂亮的妹子。

    林兰讪讪笑道:“孩子认生呢!”

    苏氏也笑:“小孩子都这样。”

    “娘,您不是说堂婶婶来了会给我们带礼物的吗?”一个孩子摇着苏氏的手,眼巴巴的看着林兰等人。

    苏氏面上一窘,低声斥道:“哄你玩的,你也信。”

    孩子不依:“您不是说京城里的堂叔当大官,很有钱的吗?”

    苏氏一个巴掌拍过去,起手重,落手轻,训斥道:“哪有人见面就讨礼物的?还不快滚。”

    孩子哇的哭了起来,委屈的不行。

    林兰心里鄙夷,大伯父大伯母贪财,连他们的媳妇都是如此,丁若妍忙上前劝道:“童言无忌,堂嫂何必苛责。”说着又去摸那孩子的头,柔声道:“堂婶这次来的匆忙,回头,堂婶把礼物给你们补上。”

    一听有礼物,孩子立马就不哭了,昂着头问丁若妍:“什么礼物,是小金马吗?我属马。”

    顿时另外两个孩子也凑上来。

    “我属猴……”

    “我属猪……”

    呵,口气不小啊!开口就要金马金猴金猪,都是大人教的吧!林兰心里暗暗摇头,看来,大伯父一家没个有出息的。

    丁若妍怔了一下,不自然的笑道:“好,大家都有。”

    等安定下来,林兰和丁若妍已经很累,几个孩子也都乏了,丁若妍抱了承宣先回自己屋里歇息,苏氏和吴氏还赖在林兰房里不肯走,一个劲的跟林兰套近乎,那几个半大的孩子因为得了丁若妍的允诺,兴奋不已,在屋子里跑来跑去,大呼大叫。林兰看看承愉已经趴在锦绣的肩头睡着了,承悦也是耷拉着脑袋,进入半梦半醒的状态,林兰暗叹了口气,几次暗示,可她们都好像听不明白,弄的林兰很郁闷。

    红玉的差事被苏氏接替后就走了,这会儿搬来了一张小床,说:“这是明栋新打的小床,还没用过,这棉被和褥子也是新做的,里头塞了云丝,晒了几个日头,又轻又暖,给两个孩子用,希望堂嫂不要嫌弃才好。”

    林兰笑道:“难为你想的周到,我欢喜的很,怎会嫌弃,如意,锦绣,两位小少爷都困了,你们带他们下去歇着吧!”

    红玉腼腆笑道:“两位堂哥去看坟地了,兴许还得过个把时辰才能回来。两位堂嫂走了一路,也累了吧!红玉就不打搅了,你们先歇会儿。”

    红玉很知趣的行礼告辞。苏氏一脸悻悻,瞪着红玉的背影,嘴里不知道嘀咕什么,等林兰回过头来,她已是换了张笑脸,说:“那你们就先歇会儿,晚些再过来瞧你们。”苏氏说着,和吴氏招呼几个孩子告辞,一个不肯走的,被吴氏提了耳朵拎出去。

    林兰长出了一口气,终于耳根清净了。

    林兰陪两包子迷迷糊糊的睡着,感觉到有人替她掖了掖背角,林兰睁开眼,见是明允坐在床头,笑眯眯的看着她。

    “明允,你回来啦……”林兰小心翼翼的坐起来,不忘给孩子盖好棉被。

    “你再躺会儿吧!这一路辛苦你了。”李明允柔声道。

    “我还好,就是大嫂有点晕船,不过慢慢就适应了。”林兰伸手摸摸他略显消瘦的脸颊,心疼道:“这阵子是不是很忙?看你都廋了。”

    李明允微然道:“还好,有明栋和明柱两兄弟帮忙,我和大哥不过是跟着跑跑腿。孩子们还乖吗?”

    林兰扭头怜爱的看着两包子睡的香喷喷的,嘴角不自觉的就翘了起来,说:“乖,乖的很呢!越来越无法无天了。”

    李明允轻哂道:“淘的孩子才聪明呢!”

    林兰笑嗔着:“你呀!孩子都是被你惯坏了。”

    李明允好看的眉毛一挑,说:“我可不想做个一本正经不苟言笑的严父。”

    林兰笑了笑,话归正题:“对了,父亲怎么好端端的就……”

    说到这个,李明允面上的神情不自然起来,叹了口气:“这事真有些难以启齿,如今也只大伯父和三叔父还有几位堂兄弟知道此事,外头都不敢说,父亲看上了一个佃户家的闺女,花了五十两银子把人弄回家,父亲那啥……你是知道的,估计是把人吓着了,那女的就要逃,父亲就追,一不小绊了一跤,头磕到了门槛,就……下人发现父亲的时候,他衣衫不整,那女的吓的缩在角落里话都不会说了。大伯父要把那女的送官,是三叔父给拦住了,说这事要是宣扬出去,丢脸的就不止是父亲了,还好,那女也明白父亲是因她之故才出了意外,若是送官的话,她也没活路,因此这事就给瞒了下来。”

    林兰惊愕不已,渣爹都不能人道了,还想着祸害人家闺女,真是为老不尊。

    ☆、第三百四十二章 岁月静好(大结局)

    孝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尤其是古人,最重孝道,父亡,子需守孝三年。

    然而李敬贤的后事刚办妥,朝廷的夺情旨意就到了,不是给李明则的,而是给李明允的。

    彼时,林兰和丁若妍正忙着布置新的宅院,一处简简单单半旧的二进小院子,她们两都对大伯父一家很不耐烦,反正明则兄弟两要在这里丁忧三年,索性搬出来住,图个耳根清净。

    四人坐在一起商量。

    李明则先开口:“既然皇上有旨,二弟还是回京吧!这里有我守着就行了。”

    丁若妍虽然舍不得林兰走,但事关明允的前程,明允是户部尚书,身居要职,若真丁忧三年,朝廷不可能让尚书之位空缺这么久,到时候,官职被人顶了,再回去,谁知道是怎么个情形。而且,有明允在朝中,明则孝期满后,要重回仕途,也容易些。便劝道:“是啊!有我们在这边就行了。”

    李明允看林兰的意思。林兰原是无所谓,明允在哪她就在哪,只是,她总觉得这是明允脱离官场的好机会。位高权重,固然是荣耀,但朝廷局势瞬息万变,太子一党和秦家虽已经倒台,几位亲王表面上虽然恭顺,但暗地里小动作还是有的,靖伯侯得到消息,被贬去庐州的三皇子,已经在暗中联络各路人马,更有小道消息,说三皇子手中有太上皇的密旨……诸多不安的因素,暗潮涌动,所以。还是趁早弃官不做,远离是非之地的好。就算是她自私好了,她只求一家人能平安和乐。

    “皇上要为你夺情,是皇上对你的器重。然百善孝为先,身为人子,不能不报父母生养之恩。”林兰目含期待的说。只是不知明允能否理解她的心思。

    李明允微微颔首,转而对大哥说:“不若,你回京去,我留下。”

    李明则讶然道:“那怎么行?皇上是要你回去。”

    李明允笑了笑:“之前让父亲回老家,京中已经有不少闲言碎语,大哥也是知道的,我若就此回去。只怕,说闲话的人会更多,还是我留下吧!我要重回仕途容易,但大哥那个职位虽然官衔不高,却是要职。升迁也容易,若是就此失去,很是可惜,咱们兄弟两,一个在此尽孝,一个在京尽忠,也算是两全了,朝廷的旨意我会想办法。”

    “不,要留。咱们一起留。”李明则觉得过意不去,他相信二弟有这个本事,让他回京,但是,二弟回去比他更有前途,他怎能这么自私?

    李明允笑着。目色却是凝重:“大哥,树大易招风啊!朝廷此番召我回京,必是有大事,只是前车之鉴,不敢忘啊!”

    “前车之鉴?”李明则茫然。

    “你忘了陈阁老的事了?”李明允提醒道。

    李明则怔了怔才恍然,当年陈阁老任左相期间,母亲离世,朝廷再三夺情,因为当时朝廷正推行新政,离不开陈阁老,但陈阁老毅然拒绝,事后,却证明陈阁老的坚持是对的,新政推行不利,主持新政的右相首当其冲,成了替罪羔羊。二弟是在暗示,二弟此时也处在这样左右为难的境地,若真如此,那还是不要回去的好。

    三个月后,李明则带了丁若妍回京。李明允和林兰留在了处州。

    按照丁忧的规矩,李明允在丁忧期间不能住在家里,就在坟边搭一简易茅屋,晓苫枕砖,每日里粗茶淡饭。林兰每隔半月就带承愉承悦去看他,送些素食、瓜果。李明允则每日练字,日子虽清苦,倒也悠然。

    大伯父家的两个儿媳,先时还隔三差五的来叨扰林兰,被林兰冷脸打发了几次,她们见从林兰这也捞不到什么好处,渐渐的也就不来了,明栋家的媳妇红玉也常来,时不时的送些时令蔬,带了她家的承义跟承愉和承悦玩,林兰看她为人敦厚善良,承义也是憨憨的可爱,倒是喜欢。

    林兰远在处州,京城的生意有莫子游打理,东阿那边有大师兄打理,倒是无忧,她只管收银子就是了。先来无事,她就在城里盘了个铺面,开了间医官,不出一年,已是处州城有名的大夫。

    天气渐热,又是一年初夏,承愉承悦已经四岁了。承愉长的越发像李明允,连性子也像,沉静,喜欢,一个四岁的娃,已经学完了《幼学琼林》和《论语》,能吟诗会作画,在处州城颇有才名,人都说,此子有状元之才,将来必定青出于蓝胜于蓝。而承悦就要顽皮许多,上树掏鸟,下河摸鱼,偶尔还跟人打架,看他整天淘气,却识得娘亲药铺里的所有药材,知道每一味药材的药性,林兰很是激动,直叹上苍公道,两个娃,一个随爹,一个随娘,便有心要将承悦培养成一代名医,常常捉了他背药方,看医书,可这小子屁股抹油,两下就坐不住,你一个不留神,没看住,便又逃出去玩了,让林兰很是惆怅,培养新一代名医之路,任重而道远啊!

    这日,林兰又带了孩子去看明允。

    这丁忧的规矩真叫一个不人道,丁忧期间,不得洗澡,不得剃头,不得更衣,倘若真如此过三年,这人该脏成什么样子了?十里闻臭了吧!李明允素来爱洁,当初在涧西后山替他娘守孝期间,也都是干干净净,清清爽爽,所以,澡还是要洗的,衣裳也还是要换的,反正很少出门,附近也没什么人家,别人也不会来管,但头发和胡子么,林兰每次看到李明允捋着挂到胸前的胡子就怨念,她眉清目秀,清俊儒雅的明允啊!平白老了好几岁。

    当然,林兰以为,最最不人道的就是……三年都不让人人道啊!死个爹守三年。死个娘守三年,死个祖父一年,死个祖母又一年,那还剩多少年能人道?气愤啊气愤。悲苦啊悲苦,当然,林兰只能在心里忿忿不平一下。

    “爹……”

    “爹……”

    承愉承悦每次见到爹就很开心。争先恐后的爬到爹身上,搂着爹,活像两只树袋熊。

    “爹,我开始读《孟子》了。”承愉小脖子梗着,大眼睛眨巴着,又开始卖乖。

    “好好,我的愉儿真厉害。比爹小时候还厉害。”李明允哈哈大笑,眼底是偌大的满足与自豪。

    承悦皱着小眉头,每次看爹表扬哥哥,他就开始搜肠刮肚的想自己有什么能拿得出手的,有一回。他告诉爹,他把家里那株大樟树上的鸟窝给端下来了,爹气的吹胡子瞪眼,可这不是本事吗?哥哥就不会爬树。还有一回,他告诉爹,他把隔壁二牛哥哥给揍了,二牛哥哥比他还高半个头呢!谁让二牛抢了承义哥哥的冰糖葫芦来着?结果爹板起面孔教训他,小孩子不许打架。还有一次,他跟二牛他们去野地里玩。二牛被蛇咬了,他就把蛇打死了拎回来给娘看,后来娘治好了二牛的伤,爹听了又将他骂一顿,再不让他去野地里玩。承悦想来想去没啥好说的,很是沮丧。心里又不甘。

    “悦儿呢?这几天乖不乖?有没有闯祸?”李明允看着焉不拉几的承悦就很担心,这小子八成又闯祸了。

    承悦很不服气,也梗了脖子道:“我没有,我还帮娘亲做药丸子了。”

    李明允眉毛一挑,笑道:“你还会做药丸子了?”

    承悦认真道:“不信,爹问娘去。”

    林兰翻了个白眼,很想说,亏你还好意思拿出来现,你才做了六颗药丸子就开溜了。

    李明允知道承悦不爱读书,在医药上却很有天赋,只是性子浮躁了些,不过,孩子还小嘛,应该以鼓励为主,便笑道:“悦儿也很能干呢!听说悦儿认识很多草药了,说不定悦儿长大后也能成为像你娘一样的神医哦!那将来爹爹生病了就可以找悦儿看病了。”

    承悦歪着脑袋,用稚嫩的嗓音说:“娘就是神医,爹爹病了,娘一定会治好爹爹的。”

    李明允哈哈笑道:“傻孩子,爹爹和娘都会老了,等爹和娘都老了,老的不能动了,那就只能指望悦儿了。”

    “那愉儿也要学医,等爹爹和娘老了,愉儿给爹娘看病。”承愉郑重说道。

    承悦囔道:“你连那些药名都记不住,还看病呢!爹,你放心,悦儿一定会成为神医的,以后爹爹生病了,就交给悦儿好了。”

    林兰瞪他:“说什么大话呢你?叫你四言脉诀,你就溜,还想成神医?”

    承悦撅着小嘴,不服气的说:“四言脉诀我早就会背了,不信,我背给娘听。”

    “从来久矣,兹者补其略缺,正其差讹,乃旧者十之二三……”软软糯糯的童音,却是字正腔圆,承悦一口气背完。

    林兰惊诧的看着儿子,靠,这小家伙是过耳不忘吗?她不过给他读过两遍,他就能一字不差的背下来了。

    李明允看兰儿惊讶的下巴都要掉下来了,欢喜的抱着两儿子,哈哈笑道:“好好,真不愧是我李明允的儿子,都是可造之材。”

    文山和如意带了两位小少爷去捉蛐蛐,李明允携了林兰进茅屋说话。

    “愉儿性子沉稳,是个省心的,悦儿也不差,聪明的很,虽然淘气,却从不骄纵,你也不用着急,孩子还小,别管束的太紧了,泯灭了孩子的天性。”李明允好言劝道,他知道兰儿的心思,兰儿就担心悦儿成不了气候。

    “别忘了,当初可是你自己说的,不求孩子成龙成风,只求他们一生安乐。”李明允玩笑道。

    林兰撇了撇嘴,当初孩子没生下来,自然不会想那么多,可是愉儿这么优秀,都是一个娘肚子里出来的,她当然希望悦儿也能有出息。今日悦儿露了这么一手,着实叫她惊喜,罢了,且撇开这事不谈,言归正传,林兰问道:“还有两个月孝期就满了,你有什么打算?”

    李明允微然一笑:“如今大哥已经升任吏部侍郎,李家有他光耀门楣就够了。”

    林兰心中一喜,听明允的意思,他是不打算回京了。

    “可是,皇上他能答应吗?”林兰不免忧心。

    “皇上那里好说,称病就是了,再说,如今三皇子起兵造反,皇上也没心思来管这些事,现任的户部尚书陶大人做的好好的,我回去,皇上倒要为难了,我已经让大哥在京城放出风声,到时候再上份奏折,想来皇上也不会为难我的。”李明允胸有成竹道。

    原来他早就已经开始盘算了,林兰欢喜道:“回春堂在苏杭皆开了分店,我想,等你孝期满了,咱们先回一趟丰安,看看外祖父外祖母,然后咱们就去杭州,年初,我已经让福安在西湖边购置了宅院,以后咱们就定居杭州吧!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啊!我最喜欢这两处地方了。”

    李明允拉了林兰坐在膝上,轻轻的拥着她,眼底溢满柔情,柔声说:“你喜欢去哪,咱们就去哪,有你和孩子的地方就是我的天堂。”

    什么功名利禄不过都是过眼烟云,能和相爱的人厮守,才是最大的幸福。

    林兰心底满满的都是幸福,多年前,她贸贸然的找上了他,和他签订了假婚约,那时她只想借此摆脱张大户的纠缠,谁曾想,弄假成真,一签便是一辈子了。是命运使然?还是她的眼光超然?这么些年,他们有过辉煌,也经历过磨难,相扶相持,风雨同舟,如今,终于终于,风雨已过,可以安然相守。

    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最简单的幸福,往往是最难得的,而她,得到了。

    林兰依偎在他怀里,呢喃着:有你和孩子在的地方,也是我的天堂。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