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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9

      兽人之我爱养包子 作者:水汀生月

    卡拉斯回来的消息几乎第时间传遍了全村,加上村民各种添油加醋,各种形神具备的描绘,他要是认不出来那才是怪事件。

    再说自家那不争气的小子,现在正窝在叶松脚边,赖洋洋地伸出爪子,旁若无人地准备倒头就睡的模样,真是气不打处来。你说这都几天不着家了,不知道阿姆阿爹着急吗?这小子,果然皮痒需要收拾。所以,凯尔是旁若无人地在众人不明就里的情况下直接走到叶松跟前,从地上揪起了自家儿子,右手提着戈雷后颈,阵数落:“臭小子,几天不着家了。阿姆担心啊。”“呜呜,”小戈雷用两只小爪子摸摸眼角,装出可怜模样,奶声奶气地撒娇:“阿姆,我错了。真的错了。”

    “知道就好。”教训完儿子的凯尔用副大获全胜的模样看向叶松,顺便将戈雷抱在怀里。毫不顾忌地踮起脚尖,用手摸了摸卡拉斯的头顶,感慨地说:“小子,都几年了。长这么大了?”

    被眼前幕惊呆的卡拉斯突然明白过来,原来自己之前错怪了叶松,那头幼狐不是叶松的孩子而是凯尔的孩子。亏得他,刚才伤心欲绝,还错怪了叶松,若是任由误会发展,不仅会造成自己痛苦还会伤害到叶松。凯尔的突然到访解除了两人之间的误会,真是不幸中的大幸。“我先回去了。”凯尔大喇喇地挥手示意,朝两人眨了眨眼抱着戈雷扬长而去。

    卡拉斯这下再不想回去,刚才和叶松说要回去,也不过出于伤心赌气;现在既然已经知道叶松还是独身,就连分秒也不想离开他。“不是要回去吗?”叶松低着头,内心不安,用脚尖百无聊赖地踢着地面。他从前,在之前的世界也常常表现出这种小动作,也是出于内心不安。

    “我还是不回去了,”卡拉斯秒变乖巧,走到叶松身后,紧紧地抱住了叶松双肩。叶松的心脏跳得疯狂,身体也变得燥热起来,以前卡拉斯就喜欢赖着自己,这才应该是他的本性。以前被他撒娇抱着不会心惊肉跳,而现在被和自己如此靠近的男性圈入怀中,居然不自禁心跳加速呼吸急促,这种感觉实在很奇妙。

    “我好想你,真的,叶松。”卡拉斯将头放在叶松肩膀,耳际传来卡拉斯呼出的温热气体,就连身体也变得燥热难耐。可就是不想推开他,不知为何。他们从前就经常这样,卡拉斯虽然已经长大,像只袋鼠样掉在叶松身上却不会觉得难堪,莫宁说悠然自得。至于叶松,卡拉斯给予自己是种久违的熟悉感,让他想要靠近取暖,再不想和他分开。虽然不知道对他是何种感觉,可这样也就够了。卡拉斯突然扬起脑袋,在叶松额头亲了下,叶松整张脸变得通红,也不说话,不过眼神却很温柔。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想把这情节写的为仔细点,细想下太过于注重场景会不会不好,再说如果在弄点误会好像不很好拉,以后专注写两人甜甜蜜蜜的日常生活吧。

    ☆、结伴()

    叶松从没想过将来会找男人作伴,莫宁说还是能变化成兽形的兽人,换在以前,这是叶松想也不敢想的。自从穿越到兽人大陆,特别是在狐族村子生活三年有余,潜移默化间,叶松不会再觉得男人和男人在起有什么奇怪。毕竟在兽人大陆,雌性和雄性的外貌区别不同于地球那般明显。比如说,兽人要是在不变化的情况下,也只不过比般雌性为高大健壮而已。当然兽人大陆的兽人外形和地球人类的外貌差异很大,特别是和亚非人种,可以说兽人的人形接近欧洲人种,以高鼻梁金发碧眼居。

    在狐族村子生活的三年,叶松渐渐习惯这里的生活,特别是和克洛伊家建立起深厚的感情。卡拉斯离开的日子,叶松单独居住之后,有些干不了的活,莱特会帮忙做完;有时克洛伊家有了什么吃的,也会顺带捎些给叶松。叶松因为闲的无事,加上体力不如兽人。在兽人村落,般捕食修建等重活由兽人分担,雌性则负责编织和采摘。这些年叶松直跟在克洛伊身边学习医术,狐族部落以医为尊,普通族人都略懂医术,能称得上医师的都属医术超群。当然,兽人部落的医术实在没法和地球相比,但针对于兽人大陆较为简单的病症可以做到对症下药,且疗效不错。

    叶松位于村尾大树下的屋子周围摆满了药架,晒满了各种草药,有车前草、藿香、紫苏等几十种草药。其中有些草药是叶松在地球见过的,大部分叶松听都没听说过,不要说见过。有关药理的知识是他后来从克洛伊那儿学来的,同时也跟着对方学习了配药的技术。叶松后来独自在后山游荡时,发现了辣椒,然后兴匆匆地从山里将辣椒连根拔起移植到屋前院落,现在当卡拉斯回来时,辣椒正好挂满了枝头,满枝头红彤彤的果子让卡拉斯吃惊不小。

    两个人就这样傻傻地在屋前辣椒地里,卡拉斯刚才走过来时可没发现,又和叶松絮絮叨叨说了很,说到在荒废森林如何九死生,说到在中部大草原各种惊心动魄,听得叶松连连皱眉,胆战心惊。在远处沉默不语的朗迪实在忍受不了两人你侬我侬,特别是卡拉斯居然像是忘记了自己的存在,让他十分受伤。朗迪变成兽形窜出老远,直注意朗迪的拉宾也跟着追了过去。

    朗迪飞奔着冲进后山,巨大的蓝色身躯擦过树影,震得树叶沙沙作响,树枝摇晃,斑驳的阳光变得零碎。拉宾紧追其后,蓝色身躯就好像是道从天而降的闪电,不过短短秒就不见踪影,明明被震动的树枝还在摇晃,朗迪却毫无踪影。拉宾试着向前奔跑,路狂奔而去,越往山林里追树林越加茂密,却不见朗迪踪影。拉宾停下脚步弓着身体喘息,没想到那只狐狸居然跑得那么快,简直不可思议,普通的狐族就算是普通的豹族也不可能如此善跑。

    密林的遮挡下,阳光若隐若现,有时偏移会有光线落下,树林燥热难耐,却沉寂无声,就好像所有活物在瞬间隐去生息。拉宾意识到情况不妙,四爪着地,在原地打转,就连呼出的气体也变得沉重。

    朗迪在树梢,微眯着眼,眸中闪过丝危险。狐族具有天生超强的警觉性,他早就察觉都有人跟了上来,只不过没有理会,他本打算如果那人知难而退,他就置之不理;没想到跟上来的人,偏偏不舍不弃,让他生出了探究竟的兴趣。朗迪在圣地时,就以性格孤高著称,后来遇到卡拉斯,也是在那家伙的死缠硬磨下变成好脾气,但不代表他对任何人都和蔼可亲,特别是对于现在这位意图不轨的家伙,朗迪当然不肯善罢甘休。

    拉宾弓起身体,前爪刨地,嘴角喘着粗气。天空中突然刮来道疾风,风就跟鞭子样打在身上,他后退几步,道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