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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墨未成书来逸(穿书) 作者:狐可

    和医学啊嘿嘿嘿。

    林逸在此期间还七七八八地拿了不少东西充斥自己的小屋。什么普通水壶样式的合欢san啊,什么疗伤神药啊,什么句花流水丸子啊。诸如此类为自己今后幸福做好的铺垫东西。真佩服冥冥之中的先知之明。

    是日,闲散的夏日午后,连蝉都懒洋洋的不想叫唤,府内本也就无人,如今在大太阳下显寂寥。约莫现代六、七时整,太阳还明晃晃的照着没有丝困倦之意。林逸从顾笙嫣那儿偷偷摸摸的出来,呐,毕竟男女授受不清什么的耽误人家名声不好,虽说她好像也不是很介意的样子。啊,正的大妹子啊,可惜太能闹腾了,自己估计不行,还是做闺蜜合适。

    这番胡思乱想的,抄小径回去,忽见自己那厢居然有灯火,当下差点吓得魂飞魄散。要知道,嫣妹子因为做了天药累了,早哈欠连天是断然不可能出现在这里。这顾笙墨主子又是个惯常公务缠身不见人影十来点才听隔壁相仿有所动静的。梓潼早就寄存在欧阳家,这个点吃过晚膳,厨娘什么的也早就离开。所以,重点是到底是谁吓人啊。

    林逸轻手轻脚的走进,刚要扒窗户。啪,个东西敲击在窗沿,还有声冷冷的:“什么人,进来。”

    啊,被警告了。林逸悻悻然摸摸鼻子,这个有武功的世界。不过,里面,应该是顾笙墨?今天回来这么早,惊奇。为什么在我房间啊。

    推门而入,随手带上门。

    “锁上。”顾笙墨脸忍耐的坐在床沿,好像忍受着什么。

    “哎?哦,哦哦。”林逸锁上门。遂有点担心的上前,问道:“你,这是?”

    “有人按捺不住了,下了点让人精神的药。”顾笙墨嘴角挂着冷笑,“没想到守卫能力太差,我把司墨留下处理,自己回来了。”说得轻描淡写,看来衣服上沾染的点点褐色也不是自己的了。

    “来你房间比较安全,风尖浪口,毕竟也住了段时间,难免有心之人刻意打探。不过……”顾笙墨短短几句算作解释,继而有些难受的扯了扯领子。

    “嗯?”

    “喝了你房间的水酒总觉得好像热了。”

    “拿来的水酒?我房间桌子上没杯子啊。”林逸奇怪。

    “喏。”顾笙墨努了努嘴,示意床边柜子上的普通包装小壶。

    林逸闻了闻,很甘美甜腻的味道,尝了尝。唔,股子柑橘味。

    等等,柑橘味!这不是,顾笙嫣小姐最喜欢的口味么。

    这不明来历被翻出来的水酒,好像,是顾笙嫣那里,拿来的吧。细思恐极。

    “完了,你喝了久了。”林逸失意体前屈。药效大概要十分钟后起作用,现在跑,还来得及么。

    应该,来不及了。林逸近乎绝望的看着顾笙墨开始嘟囔着热,褪去件件衣裳。

    自己刚刚还极其傻逼的尝了点。嫣妹出品,必属精品。大概十分钟之后,陪你上天和太阳肩并肩。

    室旖旎。

    =======================我是拉灯的分界线======================

    今天搞.基爽,明朝火葬场。

    天还沉沉亮的样子,林逸先是醒了。

    起身,被子滑下,身上青青紫紫片,总之是片狼藉。扶着酸痛的腰,瘸拐的下床,还要顾忌着不要吵醒还在熟睡的人。动作别扭的穿上衣服。可能是因为自己昨天中药少的原因,还有吃好睡好养出的生物钟,所以早醒。起床就想好要跑路的自己,当然要小心为上。

    下子完全没有办法面对这件事情啊。要是有天涯或者贴吧真想在线发帖提问#基友把我上了怎么办#这种问题了。啊,果然还是鸵鸟跑比较好点没错。

    没钱没钱没钱=饿死在路上,凄惶凄惨凄冷。顾笙墨同学不好意思了,借点嫁妆嗷。

    心满意足的打劫完,系列行为也就花费了短短几分钟。剩下的,就是跑路了。

    急着跑路的人儿没有看到背后他以为睡着的人睁开了眼,静静地看着他。

    中午时分。

    林逸在家当铺门口,作为个怀揣巨额财产的人。他反而有些揣揣。

    思索在三,脚跨进。

    作者有话要说:  暗搓搓骂出来的 至于肉 我吃掉了  以后再说qaq  晚安

    ☆、第十五章

    这已经是个月后远离数百里的处临近帝都的繁荣地儿了。那日的回忆还是清晰在目。毕竟,林逸屁股疼了好几天,只能坐软垫上还要在马车上颠簸去京城。回想路,心累。

    所以上次走之前拿了人家几个金叶子也不算对吧,夜放纵难道不用钱么?女票还要钱呢。再说了,钱梓潼管着,到时候问他要就好问题不大。现在这些都不用想,离自己有个月的距离那么长。现在的重点是,出来带的钱,用完了。没有盘缠,试问怎么赶路?

    这也是今天来当铺的目的。

    午时太阳正浓,街上人烟稀少,小二懒洋洋的趴在柜台上打瞌睡。林逸言不发的走上前,将只蓝色青花色的荷包拿了出来,解开,里面是块莹润喜人的玉。这也是问顾笙墨“借”来的。当然没打算还。当时也算是给自己为这场情事留个念想。用以交换的是摸遍全身发现的那块原主父母留下的遗物。物换物,玉的成色也同样不差。

    那么,就此别过。

    将思绪扯回来。当时把玉佩换过来有纠结,现在把它拿出就有么轻率。林逸盘算着,若是很贵重的话,先不当,自是再想办法,留下将来说不定还能当传家宝,至于这段风流轶事则要对后人讳莫如深。若是不贵重,那么先行当去,到时候再设法赎回先解了燃眉之急。

    “这,公子,等会,我去叫掌柜的来。”小二瞧玉色成品,便是悟了来位自己无法招待的贵客,飞奔进里间叫来还有些迷糊的掌柜的。

    “公子且慢啊。”掌柜的慢吞吞的看了看,忽是瞧见了玉佩上的什么纹饰,麻利的从下面拿出片西洋人带来的花镜,靠近细看。

    林逸也是看过的,当初顾笙墨腰上三个玉佩,其他两个镶金镀银,该算是玉牌了。唯独这个,水的莹润色儿。也没什么字样,就是纹路设计颇有些特殊。打眼就觉得舒服。才鬼使神差的拿来和他换,有了什么所谓念想之说。

    当然,重要的还是活下去啊,人是铁饭是钢,没钱吃饭那还不是在作死。钱财,乃身外之物。

    时脑热走进古色古香的当铺也已经给自己找好的充分的理由的林逸。

    “这个,我们不能收。”掌柜的退了回来。

    “不收?”林逸狐疑的拿回。看了看,也好,省的当掉,怪可惜的。掀袍正欲走。